「吳振維的電子信箱裡,條列著上百封他寫的中英文檢舉信,對象包含社群平台臉書、Telegram、LINE,雲端空間Google、Mega,多個短網址網站、小型色情論壇等。其中也包含多封寄給「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的申訴函。作為台灣依照《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所成立的民間機構,iWIN雖會聯繫業者下架影像,但程序緩慢,不僅無法即時遏阻散布,也缺乏強制力,更對Telegram等境外網站束手無策。
他也常檢舉王嵐等人照片被散布的犯罪模式,但臉書檢舉機制明顯失靈,「只要是用網址散布影像,沒有一次檢舉成功,至少失敗上百次。只能不斷請iWIN將這些帳號和貼文提給臉書。」他無奈指出,臉書頂多刪除貼文,「這些多次散布的帳號仍然生龍活虎,用同樣模式繼續針對下一位受害者。」
很難過對不對?
我看完這一串系列報導,腦中一直在想,如果這個受害者是我的親人,是我的朋友,他們的私密影像不斷的在外流傳,然後現有的途徑卻無法幫助他們解決事情,這該有多麼令人沮喪。
但我也可以告訴各位,事實上,上個會期在修「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 」,「 #性侵害犯罪防制法 」的時候,這兩天「 #數位中介服務法 」的爭議,早就演過一輪了。
爭議的點幾乎一模一樣,例如,平台業者不信任由行政機關直接用行政命令要求可能有違背當事人意願的性私密影像或訊息下架,比較大的跨國公司會搬出其他國家的例子來跟你說多麼困難,台灣本地的業者多半就是抱怨這樣的業務量讓他們本來就人力不足的狀況雪上加霜。
那好,不然我們仿照通保法中,針對檢調監聽的規定,讓法官來裁決有沒有需要下架的必要好不好?
平台業者當然覺得這樣比較好,畢竟是法院,之後萬一被下架的用戶來跟平台業者申訴自己的訊息怎麼被下架時,他們還可以拉法院來救援,但法院這邊的臉色當然就不太好了,不要說別的,光一個FB,每天訊息量不知道多少,這樣子是要整死法官嗎?
但我必須要說,iWin事實上已經盡了他的所有能力,去要求去發函,甚至去跟台灣一堆你可能聽都沒聽過的小論壇打交道,但是正如那些台灣平台業者的抱怨,這些小論壇根本可能是幾個人業餘經營的,發函過去很多時候隔了24小時候還是一點回音都沒有,甚至連理都不理的也大有人在。
這就是現在的現實,因為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比中國跟美國加起來還要大的國家,你可以叫他Republic of Meta Republic of Google United States of LINE,用戶就是他們的武器跟籌碼,各國政府很多時候還不得不配合他們,除非像中國乾脆關起來自己玩自己的,或是像美國把他們總公司的金流抓死死的,可能還有點談判籌碼,其他國家面對到這些網路業者,手上拿出來的武器,幾乎都沒有。而且,每一家平台的樣態都不同,提出來的訴求也都不太一樣。
所以我們就應該擺爛嗎?不。
我們應該要回歸最原始的問題點,政府當然可以不要管,業者如果自律做的好,政府少一件事情,當然樂觀其成,所以我會建議:
1. 「兒少性剝削防制法」「性侵害防制法」修正案現在還躺在立法院,在這兩個法三讀前,「數位中介服務法」真的不急。
2. 公聽會可以多開幾場,最好讓每一個平台業者自己上來報告,自己應對性私密影像的問題,應對假訊息處理的問題,做法是什麼?並且全程對外轉播,讓全民來驗證你的方式可不可行。
3. 政府應該要先做的是,釐清每一個平台他們對自己的定位是什麼。跨國公司有跨國公司的想像,台灣本土業者有自己的想像,當然PTT這種比較特殊的性質,當然有他們自己的想像。讓他們自己說他們是「什麼」,政府再用相對應的方式去應對。
4. 我期望即將成立的數位發展部可以參與到這件事來。
jomi666: 身為有道德良知的人,不好受是正常的,好佩服她們臥底追蹤。
看到這種惡質行為,就會想到跨運說的女性的恐懼是虛無飄渺、不切實際的言論呢。
真的必須要求平台本身嚴格控管。
言論自由不是拿來做假訊息造謠講幹話揮霍的理由。
所謂的自由是能為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惡意造謠、攻擊、毀謗是自己選擇,選了就要負責
朋友分享
Facebook#Lizard的海底影院 :
中介法,說穿了就是巨嬰的尿布,還要很委婉的叫“中介法”而不叫“媒體法”就知道政府真的很怕嚇壞人民或者引起人民反感,因為大家無論虛構或者非虛構作品都看過類似例子,在烏托邦世界裡政府利用特定技術監控人民,使得人們噤聲。
但其實中介法的目的是用來保護所有在自由開放言論環境下吃虧的人,這些人什麼樣的都有,不分政黨色彩,不論宗教信仰,但共同點就是他們可能在這環境下是弱勢,比如說台版N號房裡被各種散佈外流影像的女性,中介法就要求以後那個平台自己要負起責任平常就要自己審,不然就要給他開罰或者停業,而不是等到累積一堆受害人媒體和司法介入後她們才止血。
但誰是弱勢?你會發現,私底下要求政府幫助領資源的時候連那個開法拉利的都是,但公開給所有人去認領的時候大家都沒那麼喜歡這個身分,舉個例子,原住民戴金錶穿名牌開豪車為什麼有的人會看不爽?因為他無法接受政府解釋這是為了過去不義對"集體"傷害的賠償,他就只覺得眼前這個“個人”很無恥,因為他不符合“弱勢”形象。
事實就是沒有人喜歡承認自己有被騙的可能,但問題就是無論是中國對台資訊戰或者詐騙集團新手法還是一些五四三的東西就是比以前多,所以政府要針對犯罪發生的數位空間開罰。
數位空間聽起來很抽象,簡單說如果你家樓下有人賣淫,你數次檢舉沒用你怎麼想?警察吃案啊,尤其為何別人大樓沒有你這邊一堆沒被處理?又或者你家後山不知為何成為熱門棄屍場所,政府就決定為了“公共利益”叫所有人負責。
不然怎麼辦?政府兩手一攤說這個由人民自己判斷該走就走嗎?這種時候你又會發現那些相信自己絕對不會上鉤的人又跳出來罵政府無能了,而這也是促使民選政府“多做多錯”“不做也錯”的窘境的原因。
阿湯哥演的關鍵報告裡面有一套系統可以透過演算法告知警方誰要犯罪,讓警方提前逮捕嫌犯,以避免憾事,可以說是防微杜漸的極致,結果就被有心人利用,現在政府推中介法就會有人有類似的疑慮,大家並不相信政黨任命的各部門能真的按照其專業做出公正判決以作為最終指引,而有可能導致寒蟬效應讓各大平台過度自我審查。
當然自我審查本身也要成本,以前ptt版主心情好逛一下或者被動接受檢舉,基本是非給薪性質的,現在你肯定要有新預算讓更多專人去審,既然你不自治,讓那麼多苦主去跟政府哭,政府反過來立法要你自治也是剛剛好,你該有的機構也該生出來跟政府交代,這樣政府才可以跟人民交代,另外問題就是變相要通訊軟體商承認或者去開發可以檢查用戶對話內容的技術。
那裡面是什麼?情話綿綿也就算了,反正你不是王力宏不怕被威脅,一堆值錢個資暴露怎麼辦,消費者還敢用?
但那怎麼辦呢?
你不能一邊喊著政府無能沒有讓我兒子免於在網路上被人用假消息騙去柬埔寨。
一邊又說政府派人在機場提醒你小心去柬埔寨或者找人做相關文宣根本浪費人力浪費納稅錢。
#問題在於審核事實產生的成本誰來負擔? 從右派殘酷經濟學來說,你被騙其實是你家的事,你個人基於各種因素缺乏知識,不該反過來加諸成本到公共上,使得政府越變越大,管的越來越多,甚至有機會濫權,你可能會說“那再設個監察機構啊”,但右派殘酷經濟學就會問你這成本怎麼辦,還有你怎麼會覺得同樣是公務員,在幹監察的就比較清廉比較值得信任而不會濫用監察特權?
那左派“溫柔”經濟學會說什麼呢?教育民眾是政府的責任,政府不能讓人民像裸裝玩家在社會被那些專業就是詐騙的組織屠宰,特別是那些家中資源不足的人,所以教育成本必須由公共負擔,公共負擔什麼意思?就是全民買單嘛,所以NCC那個25億部門,又或者法院被新增的工作量(不然你也可以不增加預算然後讓判決品質因為法官過勞更糟)都要編列預算。
但是所謂事實查核中心這種第三方平台大家不分顏色都不爽了,你由政黨領導的政府部門來做最終審核會服眾?
話說回來,時代在變化,傳統網路論壇以及去中心化技術或者其他數位技術也有了新的犯罪運用,如果沒有時刻接觸相關資訊的人被騙也是很有可能,所以你也要看到這個法的立意,進而去討論其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這個法不是無中生有來是從歐洲來的,其實還有很多值得討論的細節,但對一些平常愛吵政府無作為的人其實反倒該支持,畢竟它就是吃飽太閑進口這種歐洲貨要來給台灣人用也不管你身版合不合顏色搭不搭啊。
結論就是,你希望有什麼樣的政府?你希望政府幫你負擔什麼?而哪些你認為你可以自己處理的?
諸如此類的問題,其實都時常在這一波公共討論裡缺席,大家意外的很少想到助人的公器也可能是殺人利器,或者只想一半沒去想所以現在面臨新型態的數位犯罪怎麼辦?
這樣是不是很累?但公民就是會這麼累,不然就不要想同意政府所有政策就好,反正他現在就是在幫你想。
你跟政府要求的所有保護,最終都會以取走一部份自由為代價,關鍵在於你覺得政府取走的跟你獲得的有沒有划算。
文件我放連結,大家自己翻看,老實說比去看那些各大報新聞報的聳動標題更有意義,民主國家真諦就是民眾可以翻看公開資料自行討論,最後無論上天堂下地獄都你我有份。
這件事基本上所有在用媒體的人都會面臨到,比如說如果你現在就很賭爛祖克柏或者覺得唐鳳控制臉書的(雖然我不知道這想法哪來的)中介法就與你習習相關
#中介法
#假新聞
#真審查
#言論自由
#網路犯罪
#與時俱進
#沒事擾民
#公共政策
#公共討論
#關鍵報告 #未來犯罪
新台灣國防軍事網 on Twitter重視認知戰 日本國防將增加第4個新領域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日本也準備開始全面反制境外勢力
#認知作戰 假消息!
日本防衛省(國防部)目前在傳統的陸海空領域之外,加上太空、網路、電磁波這三個新領域,明年度起又將把「認知領域」增為第四個新作戰領域以集結戰力建立跨領域作戰能力。
這是為了分析海外的假資訊,並積極發出有利於自己國家的正確資訊,以加強蒐集資訊及發訊。
日本防衛省今年度新設立「全球戰略情報(資訊)官」負責蒐集海外資訊,調查分析各國官方發表的內容、社群網站上的假資訊等是否與軍事有關。基於「戰略性溝通」的觀點也設立跨部局小組從去年夏天開始加強發訊,有關日本與美國等聯合訓練,在社群網站上也新增中文版,展現同盟國的團結。
#林靜儀醫師溫柔堅定新中二Facebook先說結論: 數位中介維護法草案都還沒送進立法院咧。
再說緣由:數位網路平台上包括網路詐騙、性霸凌、性剝削等新興犯罪行為目前多數網路社群平台僅能「自律」。
但是包括網路購物詐騙、社群散播性剝削圖影等案件,到底社群平台是否僅能雙手一攤「我只提供平台,犯罪不甘我事」,受害民眾鼻子摸一摸算倒霉?甚至受害者因影像身心受創,卻沒有即時保護機制?
PTT為什麼出來講話,因為八卦版絕對是一個會引發被爆破的原因啦,有多少件造謠是PTT八卦版產出來,中國網軍行銷公司很怕八卦版炸掉喔,然後站方還是沒有管制力,PTT帳號買賣到底是哪邊流出來的,收一收倒一倒算了,甚麼版都被避孕粉入侵;食之噁心,棄之有理。
這些平台跟嘖嘖募資一樣,只要提案成立了,廣告手續費金流收到手就好,後面有沒有出貨、是不是詐騙行為都與平台無關,自己想辦法去連絡提案者,想辦法成立自救群組聯合受害者一起提告。
看到藍白黃再那邊洗留言就好笑,一整個PTT八卦版避孕風格,最習慣講幹話、反串、造謠的,大聲喊沒有言論自由了,有夠幹你涼的
Facebook音樂政治上班族 :數位中介法還在公聽會階段,既然在公聽會階段,本來就要聽聽看各界看法,防止網路謠言、詐騙或是霸凌到底是誰的責任?
NCC要立法讓平台善盡責任的「草案」,本來就有討論空間,故意在那邊 tag 本留言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是真的蠻好笑的,這樣已經達到文字遮蔽化了,你是學習近平嗎?台灣目前的規劃也不可能這樣做!
會這樣貼,代表你對目前議案也不熟。
Yu-Kun Tsui:讓我們期待時力的版本不知長怎樣?🤔🤔🤔
克勞瑟接受「富比世」(Forbes)雜誌訪問時說:「這是公司主動做出的選擇。這不是一件簡單的工程任務,不是編碼出差錯或隨機發生的。」
TikTok發言人則告訴「富比世」這項編碼並不是惡意編碼,而是用來「除錯、排除障礙和監控效能的」 ...
國外科技網站Appleinsider報導早於2020年就有人發現TikTok會讀取用戶剪貼簿內容,如今TikTok又被發現再次偷窺使用者資料。根據安全研究人員克勞瑟(Felix Krause)的說法,每當使用者在TikTok中開啟連結時這款應用程式就可以監控用戶在該外部網站所做的任何事情,包括輸入的任何內容還有觸擊按鍵和連結
還是想吐槽,1450會說如果國民黨執政怎麼辦?
現在的國際情勢、外交成果、壓制疫情成績都很優秀,如果台灣人還蠢到要投給國民黨,那就跟在香港後面送終,大家一起死啊。變成中國香港,中國台灣,留島不留人。
都準戰爭時期了,甚麼東西給了1450信心,國民黨上台,我們會沒事的?說不定聯合中共直接戒嚴大清洗。
那時候就要看國軍到底會不會反抗了,然後會不會變成軍政府?
這個法還是要的,只是希望參考民間意見再改改。
9.2不是很喜歡說,又沒幹壞事怕甚麼,啊到底在怕甚麼?怕不能亂講淦話?
Nash Huang:台版n號房是一定會發生的
Telegram有些群組是專門放swag外流或only fans 的,而有些是放自拍的,而自拍的是強迫或自願的我不知道,上面都會放上群組浮水印吸引人加入
#不要問我為什麼知道我都是聽來的 Facebook實在不想發牢騷~
但在反對數位中介法上,又再次看到了操作論文上的斧鑿斑斑,唉~這國家在這樣在野黨的操作下,走三步退兩步,何處能到達一個智商中等的水準?
這法明明就無關藍綠,而是真有所需,反對應當是理性,是建立在希望這個立法變得更周全,而不是帶風向這樣惡搞。
首先,數位中介法本身根本八字沒一撇,草案連公聽會都還沒召開,一堆傻B就在喊民主崩潰,智商低的黨主席出來喊喊就算了,在野黨的立委也在跟人家喊?
這種修法問題,你們不應該是提供自己的版本,拿出過去你們投入大量資源去做的研究,攤出數據告訴社會大眾,說明你們的更好?
結果什麼都沒看到,就跟著傻B主席在政治操作?
明明是人民需要的法律不去建構,然後整個台灣社會被弱智政客帶領,陷入了這樣的惡鬥當中?
草案中明明寫的是法院才能要求平台刪文而非政府,這樣沒看也在喊民進黨是在迫害言論自由?
過去民眾黨與國民黨都針對數位性暴力有過關切,針對受害人的人格、名譽、思想受到侵害去表達關切與支持,對於加害人在網路上散播暴力色情偷拍設局的影片,對網路平台不予處理而表達痛心譴責過,近年來社會大眾普遍在臉書購物被詐騙的事情頻傳,而且還沒法檢舉下架,讓對方繼續騙繼續有人上當,報案也沒用,這些都是積累已久的弊病。
有共識,進立院修法,拿出版本去協商,這不是正常的事嗎?
連公聽會都不讓開,一棒子就先打死,為惡鬥而惡鬥,棄人民福祉與社會安寧不顧.大家都看在眼裡。
再說一次,連九品芝麻官裡的常威,都知道說,那天晚上我才玩完她後,第二天就有了,哪有那麼快的啊!?
是啊!這法NCC連公聽會都沒開,連八字都沒一撇,在野黨就在玩滴血認親,把能對話商討的空間都壓縮掉了,以後怎麼產?
做點實事行不行?
#納稅繳錢養了一堆雜稅
藍白黃就是打假球啊,有什麼好說,只會在那邊聽黨的,綠能你不能,綠共塔利班之外還會幹什麼,哦,厭女仇女母豬教、一群避孕粉巨嬰、台灣是鬼島。毫無長進。
低能,他們能。
Facebook一個律師的筆記本:有關「言論自由」的道德表演
《數位中介服務法》所涉及的問題非常複雜,我現在也還沒有定見。
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言論應不應該被管制」。原因很簡單:
網路言論早就已經被那些平台業者所管制了。套用盧梭的經典句型:「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被祖當中。」以現在的網路言論生態,無端禁言、標準不明的現象比比皆是。任何人若對這個現象視而不見,那就是自欺欺人。
所以說,
關鍵問題根本不是「言論應不應該被管制」,而是「平台業者應不應該被管制」以及「如何管制」。不先釐清這個前提,就直接跳進「捍衛言論自由」的道德表演,那就會變成模糊焦點。若說「捍衛言論自由」,但卻可以接受平台業者對言論的恣意管制,未免令人失笑。
但我持保留態度的理由,倒不是什麼”over my dead body”之類的浮誇道德表演,而是這個草案作下去可能會衍生許多技術面的問題。別的不說,單是草案劃定的適用範圍很大(參第5條),加以限制令需經法院審查(參第18至第20條),這就可能會大幅增加法院的工作負擔。司法機關目前超載現象已經相當嚴重,有沒有辦法再消化這麼多案源?我沒有把握。
或許,一種折衷作法是縮小範圍,先把禁言救濟機制建立起來,並針對國安、詐騙、人口販運、私密影像散布等特定犯罪類型進行管制,這樣就好。讓制度先運作一段時間,檢討利弊之後,再看看要如何調整。任何新制度都會有許多新問題,先從小規模開始嘗試,也未嘗不是一個作法。
至於那種不管具體問題,只顧道德表演的作法,就真的省省了。尤其可笑的是:有些人一邊以言論自由的名義敲鑼打鼓,另一邊又要政府強化打擊網路犯罪,分飾兩角兩面下注,演得非常起勁,永遠立於道德上的不敗之地。
事實上,這種人之所以能夠一直立於道德上的不敗之地,恰恰是因為他們什麼事都不想解決。這種戲碼,在過去幾年的公共政策討論中,已經屢見不鮮。
#打假球
昨天下午也有想過那就先縮小範圍應該可以吧,針對N號房跟詐欺廣告先做處理,不知道是不是可行呢
律師林智群也補充,「數位中介服務法」不是針對網友而是針對「 #網路平台 」!就算是「你」造謠,政府只能提告「平台」要求撤文或罰平台錢,和發文者並無關聯。「你說我的文章被撤文了,哪裡沒關係?如果你的文章都被法院認證造謠的話,你還有什麼臉主張言論自由?」
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 on Facebook#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嗯⋯⋯ 目前看到的資料是⋯
2020年9月中囯国民党委員提案專法管制網路社群。
2021年9月民眾黨黨團提案應有要求網路平台下架移除之法源。
2022年国民黨台北市議員認為網路詐騙那麼多NCC毫無作為。
忘了有一句話可以是形容兩廳院小編的這種行為,是什麼呢。
不過看起來是慣犯呢
Facebook兩廳院已經不是第一次想透過激化輿論來炒作票房,上一次有這麼大的討論是要推「馬特斯X塔利達《真,她媽的!》」的貼文,連結我放留言。
那篇貼文底下
直接聚集一堆仇女言論,基本上許多支持平權的劇場受眾和兩廳院會員都無差別被攻擊,或許原本是想觸碰時事哽刺激票房,但
貼文底下直接變成大型性別網暴現場,那篇貼文很簡單,可是簡單卻往往容易產生暴力。
即使使用語言暴力的不是兩廳院本身,但我要質疑的是,為了達成行銷的目的,使用了激化輿論的手段,間接造成網友的偏激、攻擊言論,進而傷害了那些在留言區互動的其他人,兩廳院這是一種成功的行動嗎?
當時兩廳院對外的說法是「兩廳院提出倡議,刺激公民社會的討論進而造成改變,是我們做為國家文化機構很重要的任務。」
我自己是不知道兩廳院的任務有包含煽動群眾情緒、激化社會議題討論啦!但的確以我們戲劇學的理論來說,戲劇的確有改革社會、說服觀眾、影響觀眾情緒的功能,可是我們會把這些理想放在劇場裡,用作品來說話,而不是丟在臉書吸引成群的大白鯊。
那種用哽圖哽文討論社會議題,激化群眾以吸引大白鯊的粉專,網路上已經有很多了,不需要兩廳院來辦演那種角色。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是糟糕的像大便沒錯,但兩廳院的前身是「中正文化中心」的兩廳院,當真適合發這種哽嗎?沒有更好的時事哽可以跟,或者跟上時事哽沒有更細緻的手法嗎?當然有,上次《真,她媽的!》的時候也有,但他們總是沒有選擇這麼做。
這次兩廳院的發文,一樣是去脈絡化的,透過諧訪情境將根本還在NCC說明會階段的「數位中介法草案」比擬成兩蔣時代的「懲治叛亂條例」,如果是對數位中介法完全沒有理解的群眾就很容易被誤導,
而兩廳院從選址、過去用作紀念威權人物的前身用途等等,這些踩在無數白色恐怖受害者屍體上的過去(或者說兩廳院的原罪),好不容易在各界前輩的努力下用行政法人化解套了,才因此獲得了自由發展的兩廳院,如今多次利用這種激化輿論的哽文來炒作。最後僅吸引到其實對藝術一點都不感興趣,只是想藉此炒作輿論、攻擊敵對黨的大白鯊們來製造貼文流量,這個「行動」真的合適嗎?
身為藝術界的大家馬首是瞻的兩廳院,應該也很清楚,底下這些回文的人,有多少人真的心藝術?這篇文的流量有多少可以轉換成票房,支持到該則貼文要推的節目?怕是沒有多少,打開Opentix,那場節目還有1280張票。
新聞和網友都揶揄地說「兩廳院小編塊陶啊」,也有人說兩廳院明年的預算會被砍掉,但事實上兩廳院的國會聯絡人會因此被執政黨國會立委叫去喝茶嗎?沒有吧?更遑論這樣預算就被砍掉了。
如果是國民黨威權時代,不要說預算,頭都可能被砍掉,身為行政法人真的不要柿子只挑軟的吃。
不要對蔣中正跟蔣經國留下來的威權遺毒置若罔聞,但對於根本只是一個草案的數位中介法拿出大做文章,數位中介法爛死了跟大便一樣,真的很該罵,但我們不要政治歸政治、藝術歸藝術,不對的東西我們就該全部拿出來講。
要碰時事要碰政治,我們全部拿出來碰,一個都不要跑。
Inty on Twitter马克-扎克伯格告诉乔-罗根,2020年大选,FBI要求Facebook在算法上对亨特-拜登的笔记本电脑故事进行了7天的审查。他还说Facebook审核亨特拜登的故事比推特轻多了。
ಠ_ಠ - hmmm 發現自己有個奇怪的現象,覺得不怎麼好(? 因為在這裡看過很多對跨性別較為偏激的言論...tea4700 : 本身就在英國啦,純女廁終於要回來了耶
個人認為台灣不要傻傻跟這些人玩比較好,沒什麼好退讓的,與其發生憾事再來互相指責不如一開始就揍到死,對我就是在說拒術跨
偷偷說比較有趣的還有一點,就是在拒術跨議題、尤其某個人被打臉的隔天,都會有噗出來說反跨很偏激
只要一開放,配套全是浮雲
我剛來的時候(16年)都是友善空間居多,學校都會有友善廁所,緊鄰女廁
一個朋友學校發現在友善裡面裝偷拍鏡頭的跨性別女性,那個人還好幾次被發現進女廁,總之那間友善廁所就再也沒有女性要去了,這件事若是發生在現在肯定他學校就要被燒了吧
女更衣室的新聞我看到噗浪上有在傳了,台灣支持拒術跨運的敢不敢講他沒錯?女人就是被看一次10p活該?
免術換證揍死就對了
新台灣國防軍事網 on Twitter抖音出現外交部假帳號 吳釗燮:馬上報警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請大家小心中國新一波對台
#認知作戰中國社交軟體「抖音」上竟出現假冒我國外交部LOGO和名字的帳號!
台灣外交部長吳釗燮回應強調將馬上報警處理。外交部資電處長劉永健也表示從認知戰角度思考,任何敵對勢力都可能創設這樣的帳號
民進黨立委何志偉詢問外交部,認為這個帳號是要製造假消息?低劣統戰手段?還是只是網友創意?資電處長劉永健回應:他不認為這是網友創意,可以從
#認知戰 角度思考,網路上任何敵對勢力都可能創設這樣的帳號!但詳細情形需查證後再向立委報告。
.
整個過程中沒有脈絡的陳述,沒有辦法了解這個宣稱的由來
身為兒少社工,7/18當日得到這個訊息,除了發文表達不滿外,更去訊請同遊的主辦補完脈絡,但時至今日仍未有所回應,再看到這則報導以後,方才選擇在這個主題中提及他們。
.
再次附上當時的想法,也期待專業夥伴們能夠協助對話與分享
.
我覺得這是包裝性權自由,卻實質將孩子推向性剝削傷害的主張
這個條例用來約束這些孩子,同時也是約束更為有意圖的成年人
.
兒少社工每年從多少成年人手中拉住這些小孩
讓他們在想想這些過程中對自己的傷害與影響
.
兒少為什麼會跟其他一樣立有專法的族群一樣?
正因為兒少仍在身心發展的過程
有許多的事仍需要受到保護,性的議題便是其中一個
.
我認為不是不能討論
而是這個主張毫無脈絡
看了同遊的官網與Facebook,亦無搜尋到對此主張的討論
因此感到這樣的宣言暨粗糙又令人噁心
希望 臺灣同志遊行 可以好好論述一下你們的想法
避免讓人覺得打著同志招牌就什麼都敢寫,寫什麼都是驕傲
註1:
第 40 條
以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電信、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散布、傳送、刊登或張貼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使兒童或少年有遭受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虞之訊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註2: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係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二、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三、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四、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行為。
本條例所稱被害人,係指遭受性剝削或疑似遭受性剝削之兒童或少年。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黃姓【
生理男】2019在臉書搭訕15歲少女,【
扮成大姊姊】取得少女信任,以「告訴妳一個小秘密」的
閨蜜口吻,鼓吹少女可接受「性行為訓練」
【
跨運團體認證】の傘式定義の廣義【
跨性別】
【
同遊團體認證】の廣義【
同性戀】
【新聞】性行為訓練可領300萬! 15歲少女滾床賣力 - Gossiping板 - Disp BBS基隆黃姓【
扮女裝】【
生理男】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誘使少年被拍攝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刑3年4月,上訴高院審理中
少女陷入嚴重憂鬱,曾自殘獲救但無法工作就學、生活難以自理,法官查明少女近況有診斷證明佐證,可見人格發展與身心健全受嚴重影響,回復時間難以估計挺免術跨人:犯罪者不會那麼麻煩去假裝成另一個性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