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在開始帶風向數位中介法,這個有個重要的地方,裁定不是行政單位,而是法院!
#是否該刪除要由法院認定!!我就我所知道的跟大家討論一下,若有錯再請告知。
有問題的訊息
第一,文章要下架是要法院裁定,不是政府說下架就下架
第二,會罰錢的情況是「法院叫你下架你不下架」才罰錢,行政院或總統府不能也不會主導裁罰。
還有比如說,性私密影像外洩是分秒必爭要立刻取下的,沒有法律要求,難道被害人就只能等大家在那邊下載備份嗎?或者被霸凌人的資訊影片等等。
而且這些規定都不是台灣獨有,歐盟也有相關規範。
》歐盟祭出《數位服務法》,要求高科技網路巨頭嚴格管制違法內容,否則課以天價罰金
歐盟祭出《數位服務法》,要求高科技網路巨頭嚴格管制違法內容,否則課以天價罰金-風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