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不是真的把人當白痴 還是自己貼的圖自己都不看?
故意圈根本不是重點的地方 想要帶什麼風向??你們現在是自大到認為台灣人是文盲了嗎??
民眾黨這則草案主題是"性私密活動公開自由侵害事件處理法草案" 跟你中介法有甚麼直接關係???
你們真的很可悲欸 開始找替死鬼了
這法案的訴求完全就是針對性私密被公開這件事 跟中介法想包天包地的管制言論自由差多囉
笑死了訴求內容跟中介法毫無關係
民進黨支持者是文盲還是把別人當文盲啊
開始移花接木了?
不意外,民進黨支持者最愛這招
現在開始誰開始洗中介法是民眾黨提案的我一律視為腦殘
我看完覺得沒錯啊
民眾黨提案人就是在說被害人被平台擺爛所以只能自力救濟阿
上面說扯別人的可以說說這篇文你們做何解讀嗎?
民眾黨提的是「性私密活動公開自由侵害事件處理法草案」,不是中介法耶,你鍋抹得像中介法是民眾黨提的,這對嗎
deer6100: 我隨便截個現行中介法草案的開頭,你跟這篇比較一下然後說哪裡有一樣好了,我洗耳恭聽
看懂了看懂了 民進黨的數位中介法立意保障性隱私受害人迫害言論自由
民眾黨的保障受害人的提案叫做性私密公開活動
比較好聽
中央廚房已經蠢到用這種方式騙了哦,果然跟上頭一脈相承
mint47:別只一部分
這不是顯示中介法管更廣嗎?
deer6100: 我現在才知道中介法是拿來保護性隱私受害者的啊!
你們不是才洗了一下午這是拿來對付網路詐騙得嗎?
deer6100: 對啊,所以中介法過份擴權了啊,你自己也講出來了,懂?
deer6100: 兒童色情早就有法律可以處罰 不需要中介法喔
就是管更多才有問題啊笑死 性私密這種明顯侵犯他人權利沒有灰色地帶的議題確實該加以管制啊
deer6100:
為了保護性隱私 所以我們要控制所有的網路
???????????????????????????????????????????????
是真的把人當白癡還是文盲嗎?
謝謝你們讓我提升對民眾黨的好感度喔
民眾黨提的這個是只管性隱私部份
民進黨提的是包山包海網路言論全都要管
能混為一談的不是裝傻就是壞
請問一下第三條裡面的主管機關為什麼需要"交通主管機關",這和網路詐騙、保護性隱私受害者,有什麼關係?
公關稿隨便騙你,韭菜就當成信仰
中介法草案內容
誰跟你包山包海 光這篇就一個說兒少一個說消費者
你們反中介的不斷章取義就不能討論了是嗎
只有我覺得噗主是在反諷嗎
scone8249: 以前我覺得會 但他直接貼誤導法案 加上自由時報用一模一樣的東西在搞
鹿兄(或姐)真的非常謝謝你提供了我今天的笑點,拜託你千萬不要刪
現在是只要舉言論自由大旗連保障被害者的範圍到哪都不用搞清楚了嗎?
一會兒兒少色情一會兒消費者利益
阿你們現在是在選擇那邊的受害者不用被保障嗎?
數位中介服務法》(後簡稱中介法)草案參考歐盟DSA的做法,以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為規範的對象,依據草案的定義,數位中介服務指,以有線、無線、衛星或其他電子傳輸設施傳送數位格式的聲音、影像、文字、數據或其他訊息提供之通訊傳播中介服務。
草案將數位中介服務分為連線服務、快速存取、資訊儲存服務3大類業者,其中的資訊儲存再分為線上平臺與指定線上平臺2類業者。連線服務指通過通訊網路傳輸使用者的資訊,提供通訊網路接取服務者或人際通訊服務;快速存取服務指為提升資訊傳遞給其他使用者的效率,減輕網際網路負擔,自動、中介及暫時儲存使用者資訊的服務。
酸民好傲慢喔
性隱私的被害者比較高尚單管他的可以
兒少色情跟消費者利益一起管就管太多耶
突然懷疑deer是之前在論文無知串跳針提供樂趣那位
今年6月底NCC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曾對外公開簡報資料,其中列舉各類型服務示例供外界參考,其中連線業者及快速存取服務業者,因兩者界線模糊,當時列舉的規範示例,包括中華電信光世代、凱擘大寬頻、亞太電信、速博、台灣固網。
而在資訊儲存服務部分,當時曾列舉VMware與紅帽,線上平臺服務則有Meta、Yahoo!拍賣、Dcard、YouTube。指定線上平臺因國內有效使用者數量達230萬人的標準、如何認定,未來需由NCC公告。
未來中介法上路,受影響的業者可能不只上述幾家業者,從中介法的草案說明來看,連線服務業者定義參考DSA的規範,將人際通訊服務放進連線服務裡,因此WhatsApp、Line等即時通訊服務也是連線服務。Line在臺灣因為擁有2,100萬用戶,幾乎人人使用,有相當高的普及率,除了屬於連線服務,因為Line在臺灣也提供其他多元服務,可能涉及資訊儲存服務,未來中介法如果上路,Line的類型還需個案認定。
deer6100: 兒少色情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可以處理
goose7260: 其實也不用鳥他,敗票敗好感而已
至於資訊儲存服務的定義是,應使用者要求,儲存使用者所提供資訊的服務,NCC補充說明,資訊除了文字、影像、圖片,還包括檔案、軟體、程式碼等形式,因此資訊儲存服務可能涵蓋Google Drive、Microsoft OneDrive、Dropbox等雲端儲存,以及AWS、Google Cloud、Azure等公有雲業者,以及IG、App Store、Google Play、GitHub等等。
哪邊有影響言論自由的爭議你們可以說阿
獨裁的路都是用善意鋪成的
可是你們這種
抉擇哪類被害人可以被保障
保障太多就不行的態度真的難以支持欸
又再貼標籤,直接說其他人是酸民
不幫其他人貼標籤就講不下去了嗎?
deer6100: 兒少色情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可以處理 兒少色情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可以處理 兒少色情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可以處理 兒少色情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可以處理
現在台灣是無政府狀態沒有法律 只能靠中介法了嗎
這麼急著甩鍋喔??
那照你們KOL的講法,在野黨支持的,怎麼不反對了?
性隱私也有法可管性隱私也有法可管性隱私也有法可管性隱私也有法可管性隱私也有法可管性隱私也有法可管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王承中台北13日電)男子林秉樞涉施暴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高嘉瑜今天說,身為Deepfake與相關事件的「雙重受害人」,她將推動修法,除將法規名稱改為性侵害及性隱私犯罪防治法,並增訂性隱私犯罪要件,及網路業者下架義務等。
deer6100: 對 既然都有可以管 那為什麼不能在此之上修得更好 而是直接用中介法牛刀殺雞???你想當單細胞生物單一路線思考 別人不想欸
deer6100: 好啦只差沒講就跟送中條例 第23條起源來自要處理陳同佳事件一樣
deer6100: 好了啦,噗主說中介法是在野黨支持的,記得反對就對了
deer的論點看起來很像
這噗 裡面翻譯
超譯噗主話的那位
連民眾黨先提的都拿出來扯,真是這樣那倒是快動員去反對啊?是看到炎上臭掉想次元切割刀喔
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跟支持中介法覺得可以攻擊平台的是同個人?
從推特搬運的,造謠中介法是民眾黨推送的其中一個人的留言
太誇張了吧......這跟ncc提中介法的是兩個東西吧
這樣你們也要凹????
甩鍋大會 一下說NCC民進黨管不到 一下騙神仔87喊停 一下是民眾黨要立法的 先開完會在來護航好嗎
deer6100你紅了!
前來朝聖諸噗看到的數中法deer
政府繼續把人民當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