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用WB@觀察號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finochio - 竟然是TMD的鍋?!怎麼不去死一死啊!你的雙標被我抓到囉! 喊退中介法 民眾黨被抓到去年提案修法 林靜儀嗆:沒中心思想│記者 侯彩紅 劉安晉│...@cat90459 - 搞了半天《數位中介法》是為了回應民众党提議要立的啊…… 原來国民党也認為有必要立...真假wwwww原來中介法民眾黨提的嗎wwwww
扣掉討論裡面法案疑慮的部分,那些燒民進黨塔綠班綠共要中介法通過就是為了無視言論自由的蔣萬安kmter討厭民進黨er是不是應該去燒TMD啊WWW

更新:好像都有wwww
再更新:首噗資訊有問號
latest #163
最近媒體議員都拿這個在飆民進黨,結果搞半天這根本就不是他們提的嗎
星恬
1 years ago
幹wwwww
隔壁班的男生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jZ2OXybELDcVVOubyDgY1.png https://images.plurk.com/6iVOop9IE0JGKoW0YH8pIQ.png
都有
立即下載
JimmyChou2022: 不是all民進黨提的話這件事都很好笑
20100615: 所以是被擴大嗎
星恬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嗯?可是配圖好像是不同法案?圖是私密影像處理法的樣子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數位中介法大部份喊,特別是開嘲諷的那些幾乎都是膝反射反,別說看、根本沒去瞭解法案,連一點點都沒有
aasw40123: 所以我是問好像被擴大,就是數位中介包更多的樣子?
星恬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wbsearch404: 不過有爭議好像主要是ncc推出來的草案 感覺也不太算民眾黨的問題 如果單看提案草案感覺爭議性不大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0..0 有在其他的鋪上看到有人在解釋,中介法和隱私啥法的雖然有關係,但NCC的提案應該和不是完全關連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這次中介法主要的點是在平台方應當配合處理犯法的資訊等,但問題是中介法裡面的很多地方很粗糙,不要說平台了,法院那邊也處理不了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中介法的問題還有可能被濫用的情況,畢竟你說哪個東西犯法,這點可以做手的
連送都還沒送出來的草案很粗糙很正常吧?而且中介法被罵的原因完全不是因為粗糙,是因為那些應該被管制的平台不想被管制,開始用言論自由為理由拒絕配合。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m103134: 這只是其一而已,實際上主責機關混亂,和法院那邊有沒有辦法配合+NCC不受到信任等等等都是
不然一開始有誰說過,平台應該被管,只是這個法立的不好?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不是只有平台方不想被管制的原因而已,而且如果平台方不是台灣公司你要怎處理也是問題,用段網當平台被牽制言論自由的理由炒最大的應該是PTT(因為伺服器在台灣
是因為數位中介法還沒有立案所以議案查詢系統裡面才找不到嗎O3O 剛剛看大家說不是我還去搜了下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但實際上也不是斷網XD 只是警告到最後的手段是斷網
沒有吧,直接就是一頓亂罵說民間黨又在亂搞,然後直接就是在野黨出來亂罵,有誰討論過實際的法案內容?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m103134: 有阿.
星恬
1 years ago
wbsearch404: 感覺是有出入 因為看之前報導是說是從2017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所延續的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其實這種法案,私密影片管制法之類的一直有在推,NCC就是統合各方法案去來一個中介法,只是內容有滿多問題,執行層面也是,所以現在在草案公聽的階段就被喊停回去重新優化而已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真要說被炒作的,只有被人說得好像要馬上三讀一樣這點
aasw40123: 議案系統-議案查詢明細 這倒是有搜到 不過沒搜到數位中介服務
你貼今天的文不能證明當初他們沒有亂罵好嗎?我覺得這就只是現在風向不對,這些人又轉回來了而已。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本來嘛,法案好壞就是可以受到公評,這本是民主法治國家的日常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這次幾乎所有平台方起來反對,也不是不想受管制,除了PTT以外(?,我覺得最大的麻煩是在主管機關的不明確+NCC實在不受到信任
可以,但是自己也支持的法案,完全不討論就直接開罵,我不知道這樣要討論什麼法治。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不少網路媒體平台都被NCC搞過(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m103134: 0..0 我覺得開罵很合理阿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我說了這次唯一被炒作的部分,我覺得只有搞得好像這法已經要入立法院三讀了這點而已,其他都是很日常的爭論
可以不喜歡NCC,問題是這不是他們自己也同意要修法的?難不成現在一個獨立機關提出草案,還要牽拖政府黑手介入嗎?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畢竟~~~~~~美國民主黨的例子實在太多了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m103134: 0..0 我覺得你過頭囉XD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首先這法案提出的的確是NCC,但他並不是KMT或是TMD起頭起草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所以扯到KMT和TMD應該要為這法案負責啥的,我覺得過了拉,但可以說他們的確也支持一部份的管制法案成立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不要陷入政黨爭鬥的直接性反射去罵比較好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除非你有證據,說這次的法案上有TMD和KMT的某些立委背書,那才能說某些立委支持怎樣怎樣的
我只是單純說,當初一堆人出來罵民進黨黑手要介入,這部分難道就很正常?國民黨跟民眾黨都能用這種方法開脫,那關民進黨什麼事?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不然只看到影子就說都是誰誰誰哪個政黨害的,容易造成事情失焦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m103134:
我只是單純說,當初一堆人出來罵民進黨黑手要介入,這部分難道就很正常?國民黨跟民眾黨都能用這種方法開脫,那關民進黨什麼事?<==但這件事情本身和你說的事情無關,更甚者,你這樣說某方面來說就容易被帶風向,冷靜點
Fenwolf: 是沒錯啦 我也是看到別人噗就轉了沒去查貼的議案實際名稱是啥 結果搜了才發現數位中介法搜不到XDDDD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為DPP抱不平和這次中介法的確有問題,是兩件事情XD 要說KMT和TMD自己本身也支持一部份的管制也可以
跖-想要的≠擁有的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你不需要用冷靜當理由啊?我覺得就是很單純雙標的論述法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但現在想利用風向去洗DPP有問題這點也是,所以先冷靜一下不要看到黑影就開槍,觀察一下事情現在的走向
至於你覺得不覺得,那是你個人的問題,前幾天早就已經都吵翻了,難不成是現在才開始在吵?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畢竟一開始的確是有媒體報導的好像這法要過了一樣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網路吵翻了又怎樣XD
不怎樣,就像你我這邊討論的一樣,你也不重要,我也是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對阿,既然都不重要,那就先看事情的走向變化,不然只是被拿來當成別人攻擊的工具而已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就這噗的開頭一樣,在沒證據真的是TMD主題案之前,直接扣TMD說中介法是他們提的,不就正中陷阱了嗎
Fenwolf: m103134: 原本還想說我看的懂你們兩在吵什麼不過後來有點看不懂
總之就是首噗貼的東西不是數位中介法的內容,是另個法的內容,但是不能否認數位中介法有涵蓋此法內容但是再另外擴大的東西跟執行面有疑慮這樣?
Fenwolf: 我更新了我更新了wwwwwmy bad也是直接看首噗就轉沒去查(rofl)
嘛,我是蠻羨慕國民黨跟民眾黨被拖進來之後,就會有很多人出來說要仔細思考,不要被當成工具啦。
茶米
1 years ago

我是覺得至少NCC已經暫緩推動,這件事應該就先告一段落了
畢竟是草案,之後還會修改,就看看有沒有重大疑慮的幾條會不會修改掉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正是很多人膝反射就直接(RY 所以看到其他人反駁這和TMD無關的時候我看了看也覺得,先冷靜一下比較好XD 不然反過來被人利用舊(RY
當初義憤填膺每個都說沙包黨又在犯蠢呢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反正DPP的慢動作搞得大家不耐煩也不是第一次XD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中介法這時間點被炒作也是可預期的,院長處理的方法也不錯,實際上除了一些人在炒以外現在熱度也下來了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我說了,這本來就只是民主法治國家的日常,不需要過度去解讀幹嘛的,讓它自然冷就好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刻意不停炒起來反而XD
個人用WB@觀察號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先不是什麼草案法案啦 我覺得假消息不實資訊這七個字要用法律規範限制來說很弔詭就是,因為除非當事者有跳起來說這消息不實我告你誹謗靠法院判定結果了,除此之外要怎樣判定這資訊的真假還有要怎判定這人到底是不是惡意去傳

不然就跟我這噗一樣(rofl) 很多人根本可能當下沒去查就轉了某些資訊非完全真實的訊息
我也是挺多時候會做出看標題就開嗆的事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wbsearch404: 對吧XD 所以中介法的問題很多,尤其你要由誰去判定這些資訊問題? 那個根本沒用的假訊息查核中心嗎?
不就是正常的先開個公聽會,然後就一堆人自己炎上,跟快慢有什麼關係?除非NCC現在已經不是獨立機關,隨便都能被政府介入,不然把這些都推到民進黨,只要沒有你說的一堆人不冷靜出來解釋,就是民進黨該死了。
星恬
1 years ago
人之常情嗎XD 所以有時候還是看個內文一下比較好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尤其如果政黨交替,或是政府說女人就是有屌,那這樣以後(RY
先不要wwwwwwwwww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就是有這些疑慮+國外的例子,所以這次才剛招募業者說明就被強烈抗議了
所以這件事不就是獨立機關自己開公聽會要調整法案?然後就被有心人說是民進黨要箝制言論自由了
然後你的反應是要冷靜,反正冷靜就能處理所有事,但是當初要是沒人出來解釋,這件事就會變成民進黨的錯了,誰會等你解釋。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0..0 我說的冷靜又不是說你不能去反應,而且我說的冷靜是針對這噗首的事情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正因為你直接連接到其他地方,反而容易被人拿去當攻擊DPP的材料阿,所以我才說冷靜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冷靜又不是不處理XD 又不是說你不能反駁
我實在不想跟你繼續雙標的討論下去,你覺得很好就這樣,我只覺得反正總歸就是風向又轉回來了。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我覺得不是雙標,而是你把事情扯在一起說XD
(開始有點看不懂你們兩在吵哪部分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wbsearch404: 簡單來說,我認為正常的當執政黨很正常,但他認為有人在喜風向在黑DPP,我覺得這兩件事情分開處理,不需要直接都牽扯在一起說誰誰誰都誰害的,畢竟盲目相信一個政黨很危險,所以我才要他冷靜,以這噗首來論,就明顯TMD並不是中介法的主導者
星恬
1 years ago
我也看不懂 是能通靈這裡討論的人當時都有嘲諷民進黨嗎 雙標到底在指誰
我覺得是不是有點雞同鴨講了XD
主導者是NCC吧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所以你看不懂滿正常XD 因為我們倆看的事情方向和在意的點不同,所以打從一開始的確就是雞同鴨講沒錯XD
請你只解釋自己的部分,我不覺得你可以代替我本人。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我也沒代替你啊,你有意見你可以陳述uwu
m103134: 他講了他的想法那你也可以說說....?反正我到後來是有點看不懂你們兩各自是想表達啥就是.....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我的看法就是,這起事情本來就有各方疑慮,包括中介法是不是TMD等主導也是,所以倉促的直接說都是哪個政黨害的,只是造成更大的問題,所以先冷靜一下看狀況和收集資訊,畢竟原本也只是很正常的民主法治國家對於新法規的討論流程而已
上面說的立委提的是人權侵害的部分,而NCC交出的作業是包山包海的納管,就要看是不是還有立委提了其他部分還是NCC接受了什麼宇宙電波後加上去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
開工的虹樓夢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這次的中介法先不管的政黨問題,光已內容來說:
1.要讓平台自行監管,但不是所有平台都有人力,最有可能就是引進機器和諧系統,全世界的中文和諧系統,我們都知道是哪裡來的,新世界狂歡在文字和諧上一直被罵就是因為直接導入中共的文字庫。有能力人力監管的例如臉書,他的中國人是最多的,有差嗎?
2.誰來定義?如果今天那罵「支那」被和諧,然後去法院吵,那法院還有時間管其他法案嗎?
3.草案雖然還會修正,但這次公聽會好像算是倒數第二次,而進到立法院的法案,會細緻修正的可能性不高,很多直接打包通過的鬼故事ry
不知道現在有沒有好一點
但你說有沒有必要設立這樣的法條?可能有,重點是要確定現行法條上面完全無法容納這次中介法的需求。
但很多平台,例如臉書,問題可能不只是有沒有中介法的問題,而是政府到底能不能「真正」管到跨國型網路公司的問題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這些討論都是群眾願意脫離膝反射YES/NO的程度後才能進一步討論
但這個法案在短時間內就被帶風向成只有YES/NO然後完全沒討論,DPP要強渡關山要和諧世界了
所以蘇直接喊停是目前的最佳解。
不是不好,但選舉前副本夠多了,多開一個內容問題很大非常需要修,但條件膝反射就是言論箝制的副本沒必要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發爭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發聲明提三點說明,強調草案僅為初版,沒有「強推」,草案尚未經NCC委員會議最後審議確定,也未提送行政院、立法院,因此也沒有「需要撤回」問題。

不快
1 years ago
公聽會也只是暫緩而已。沒有說不辦,只是沒告訴你哪一天要辦。
不過我看一下提案是說關於性暴力影片,跟中介法有關係?
寝狐丸𝔑𝔢𝔨𝔬𝔪𝔞𝔯𝔲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sakuya1966: 性暴力是草案要納管的其中一項,然後有心人士想要抹黑成整個草案都是某黨提的
暫緩起來等有事情要掩蓋的時候拿出來炒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這個法律是有需要的,除非大家覺得網路上塞滿假消息跟詐騙網頁,平臺(還收錢獲利呢)完全沒責任,政府也不需要管
幼兒才只能表達要跟不要,成年人多學幾個字參與討論把法律弄正常點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ironyaria2 - [數位中介服務法] 覺得底下討論也不錯衍生討論,覺得說的不錯,不是言論自由管制的問題,而是網路平臺業者要怎管
不快
1 years ago
但樓上的說法彷彿都沒有提到極具爭議的26條
我上一噗貼的大概只有看前半段草案敘述那邊沒看表格
至於草案內容如果只有下面這段的話
【國際上普遍認為連線服務與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等數位中介服務,具備重要「守門人」(gatekeeper)特性,認為應針對數位中介服務之行為加以規範,以達成建立安全可信賴之網際網路環境之效益;另一方面,考量違法內容藉由數位中介服務傳播對社會造成之影響力,提供此類服務者宜負有一定社會責任。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範疇之「平臺問責」(platform accountability)概念隨之誕生。】

很明確界定是"這東西確定本來就違法"所以能用此法判,不太會有爭議,我想應該就是包含包括私密影像流露這類
大家有爭議的大多都是假假消息跟不實資訊的部分
【若各該法規主管機關依調查認為該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之資訊為謠言或不實訊息,得要求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對該資訊為暫時加註警示之處分。】
我是看不太出來以這段來說是該訊息已經確定是先"違反法律"後,才讓中介法能要求平台對留言做處分
還是在這之前就要求平台做處分?
如果說是後者的話不合理,因為不實資訊在當事人沒有反駁舉證或是被法律判斷這是毀謗之前這資訊都不能夠當是違法吧
畢竟不是像什麼假造公文這類
阿如果說已經是確定假造公文違反法律了那平台當然能刪,但是就是增加平台管理成本
那如果無法確定就是大家疑慮的怎樣判定這是假消息,尤其在當事人不提出異議的情況下,甚至資訊來說也無法判定傳播人是惡意轉傳還是怎樣的
不快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噗主,這樣說好了
bump的事情第一天外交部說是以訛傳訛,你是版主你會不會把bump的言論列為假消息?
如果會,那第二天外交部又說謝謝bump的協助,我們一起反詐騙。你第一眼看到這個新聞標題,會不會質疑自己昨天判錯?那今天要怎麼辦?

像今天中介法的討論,如果你是版主,一下子林靜儀說民眾黨提出,一下子又說我沒說民眾黨啊,你今天要花多少時間處理這個假消息。還有,昨天跟今天的林靜儀誰是假消息?
ptt跟巴哈多是不領薪水的版主,不領薪水還要處理這些事情,我好奇問一個你會不會想禁止大家談政治?我們最後會不會只剩下幾乎沒有政治的論壇?

再者,FB跟IG這種假消息超多的地方,中介法有能力要他們刪除或加註這是假消息嗎?(他們現在有,我知道,我是說像林靜儀這個,能立刻加註嗎?)
屢管不改的話可以斷網的。
不快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再來像是常常被亂改的維基,屢管不改有人敢斷他網嗎?會被圍起來吧NCC
你說的都還是非實務的問題,實務運行後,這個法會變相讓小論壇滅亡。
而大論壇,你NCC也管不到。
someday77: 哇你的舉例好清楚!大感謝!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濃縮就是,權責很難去分,標準容易出問題,到時候平臺為了方便就一定是各種封(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現在網路平臺業者一定需要法源去處理,但這個底線和如何施行還需要討論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而且法院第一個反對(?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bump的案例是網路上最常拿來說簡化法案有問題,非常的不是很適合
這種還沒蓋棺定論的案子走法院的話,被法院駁回來的機率很高
但網路風向很一致的拿這個案子還廣傳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真的要說比較可能是有某個案子成案後來產生寒蟬效應,或是平台為了管理成本直接簡單粗暴都刪,還有這個法案是否可以各種解釋然後管的範圍太大
還有法院也不是沒有過神奇見解,有什麼補救措施嗎?
不快
1 years ago
gate9576: 這個案子還不用到法院,只要經行政機關認定跟檢舉單位檢舉就要加註假消息,在這樣的狀況下,不管是罵bump還是捧bump在短短48小時內會全部被編為假消息
除非你要版主一個一個回頭找前面的重新解開,那要是隔天外交部又反口,你要版主怎麼辦。
請注意我並沒有說版主刪掉bump的消息,這事快到都不用到法院。
不快
1 years ago
第一天是bump好棒棒被列為假消息,第二天是說他造謠的可能是假消息。版主要一篇一篇的看,按照機關檢舉列管,我就不討論版主要不要辨別了他照做就好。
只要有政治,就有大量假消息,版主真的忙到崩潰,群眾也不一定會去看前面的消息有沒有被撤下假消息。
更甚者版主要是累了乾脆發布不准提政治,會引發怎樣的後續問題。
而最糟糕的,FB的假消息,NCC有辦法處罰FB嗎?你知我知吧。
不快
1 years ago
wbsearch404: 我相信你今天也被林靜儀這個消息弄得很困擾吧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someday77: 推特在美國大選時示範過了,推特玩加警語玩的很開心沒有崩潰
至於憑行政命令就可以要刪文,如果是對個人還有真的會造成壓迫,不是人人都有本錢跟政府耗,對平台…
不要一下說平台是小棉羊,一下有有說他們根本管不動管不到
不快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gate9576: 推特跟我舉例的ptt規模完全不能比,而且說難聽點,我們NCC也規範不了推特。
你的解釋完全不在點上,那舉例就像在說「你不能一下子說人很有錢一下子說另一個人很窮」一樣不合邏輯。
我相信我在上面也說的很清楚了,ptt版主是無薪的,他們是用下班時間管版,你敢說推特員工也是無薪的嗎。
其實現在很多網路平台不管國內國外就已經推卸一些責任很久了,而且其實說真的這法真的能管的也只有在台灣的平台,但是台灣人更多用的是外國的平台,光是FB TWITTER LINE水管就各種假消息不實資訊在流傳了

真的要平台自己管,推特臉書微博亂管的亂屏的大小狀況大家也都看過了
巴哈自己也蠻亂的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someday77: 要應付行政命令用機器人就行了,推特錢太多才會用人工
難不成現在點進ptt前的警語都是ptt版主人工加的?
不快
1 years ago
巴哈跟ptt都有其混亂的地方,但這與中介法無關,如果個人要排斥該平台我也是沒有意見的。
只是我不認為可以拿推特來推論巴哈或ptt版主不會因為加警語而崩潰,他們是運用下班空閒時段管版,與推特員工管理不能相提並論。
這也是我上面說到的,能做到這些加註的,政府反而沒有這麼大權力可以規範他們他們也不見得會理NCC
政府能管到的台灣社交平台,負責管版的人多不是以此為經濟收入。
不快
1 years ago
gate9576: 你是說,用機器人在ptt加註假消息?你認真的嗎⋯⋯
gate9576: 機器人發公告那種通用警語感覺還OK,可是拿機器人判斷有沒有違規……台灣平台有這種技術做到嗎(囧)
就算能做到,臉書推特各種誤BAN的例子那麼多……不能說是好方法吧…?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someday77: PTT現行原有的方法就足以應付行政命令了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所以這中介法就很沒用,不但法源可能混亂,實務上更是一個大災難(
不快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gate9576: 可以麻煩你說說嗎?ptt連改標題都要一個一個改耶。版主加註也是一篇一篇。請問現行什麼方法可以不增加人力就做到自動加註假新聞?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加註警告標語而已啦XD"
不快
1 years ago
Fenwolf: 對啊這樣要找尋到那篇並修改標題才能做到,而且要寫在最前面(後面會被吃掉)
我想不到現有什麼程式可以自動做到這件事情耶⋯⋯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wbsearch404: 對,到刪文管理這部份才是困難的,所以各大平台才會反對
更別說有的根本不想管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someday77: https://images.plurk.com/2nhOwlRnzZhVZXeiS1YRoz.png
只要把這個東西修改成警語就行了,甚至直接一開始就含在內
不快
1 years ago
我感覺噗主理解我的意思了,我並不是說平台無責或平台可以都不管。只是目前中介法能管到的地方太多,法源又亂,實務上處理起來對於小平台極為困難,他們關站可能快一點反正也沒賺
這真的是我們樂見的嗎?
謝謝噗主願意看完
不快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gate9576: 我⋯⋯算了噗主懂就好。我實在不知道這句話要怎麼用機器人加在已發表的bbs文章前面。可能你真的能做到,如果你知道的話,如果中介法真的過了,也望君不吝告訴ptt站長要怎麼把這個機器人放進bbs系統裡,把被檢舉的文章最前面加上這一頁再選擇進入該文章。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someday77: 不是說文章前面加,推特也不是去修改用戶發表的內容
為什麼這麼堅持要去修改用戶發表的東西才能加警語呢?
不快
1 years ago
gate9576: 因為這就是BBS系統。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someday77: BBS系統還是有系統自動生成的固定文字格式功能吧
原本想再說明,可是覺得沒意義就懶了,真的有那一天ptt這種地方也不需要我想辦法因為那個行政命令要應付真的太容易
這個方案爭議跟施行的困難點一直不是在警語這個地方
不快
1 years ago
gate9576: 我也覺得說這個已經沒有意義,就不贅述。畢竟我不認為無償的版主工作還要增加處理這個是很好應付的事情,但你覺得很容易。大概就是我們之間無法達成共識的差異了。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someday77: 增加處理和這處理很簡單不衝突阿
不快
1 years ago
Fenwolf: 請記得PTT沒有營利。
如果這個機器人出了任何問題導致使用者損失權益,或者漏了,有使用者鑽漏洞,PTT繳的起嗎?要他們募款嗎
我相信他們說的關站最容易,與巴哈說的我都刪最安全是自保的說法(當然我覺得這種說法實在算不上負責)
如果他們今天是營利事業,像是IG或FB,我一定大聲譴責
但他們,賠的起嗎?
不快
1 years ago
然後法院應該是最崩潰的,不過他們還在後面一點的事情,就先不提已經很血汗的他們了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像銀行的“所有”金融商品都加一行沒人看的警語
不要說ptt功能這都沒有,而且想的到的人也肯定一堆
麻煩的事就一直都不是警語(要卡這裡卡多久),爭議也不是
不快
1 years ago
gate9576: 我覺得我們討論的點不在同一個地方,恕我就回到這裡
因為我認為要怎麼單篇加註假消息是非常難的
芬狼@狼谷 白夜
1 years ago
Facebook有人幫忙分析問題點 可參考
王小嵐
1 years ago
gate9576: 如果你想加的警語是在進版畫面,你截圖的那個,我不認為這是可以用來規避責任的方式。最大的可能大概會是在發文格式最前面預設格式上加註警語且不能刪除,但這樣會變成一定會有人故意刪除或是誤刪。而如果變成這樣,沒錯,就是在加重無給職的版主的工作。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當過版主,但身為曾經的大版版主,每天花約3-4小時在板務上,都不可能一篇篇去檢查,很多都是靠自發性檢舉,有時候甚至只是標題錯誤的檢舉我都要1天後才會處理到。
王小嵐
1 years ago
光是刪除這件事我就可以想到各種很麻煩的可能,何況是要每篇文章加註假消息XDDDDD。而且這種會有假消息流竄的板=人流量大=鬧事者多,鬧事者是不會在那邊給你版主檢舉的,他會直接檢舉到權責單位,權責單位就會開始發公文,PTT開始收公文收到手軟、版主也要收一堆公文接一堆電話,請注意,版主無給職,他連P幣都沒有得拿好嗎?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evearashi: 我的意思就是所有的文章都顯示警語沒錯,就算BBS一樣也是有這種功能(跟發文者內容無關,系統直接奉送到面前的第一個想到就是那個進版畫面,所以截那個圖)
可是討論這部份最容易迴避也最沒用的東西是沒什麼意義的
不快
1 years ago
算了我還是說好了。這個問題很大,因為版主真的沒有那麼多時間跟心力去處理每一個檢舉,所有文章都顯示警語也沒用因為PTT的文章警語可以在文章編輯時刪掉。
就算你弄了個強迫警語,只要使用者有意鑽漏洞他就可以刪掉,變相成為版主可能要反覆檢查有沒有人刪掉,一天來個三百篇就好,那個版主就不用上班了。
因為他們沒有心力做這麼多的事情,會影響到後續發展,就是有可能PTT乾脆關掉,或者版主直接在該版禁止談論最有可能出現假新聞的政治,哪怕是媒體新聞也不行,因為媒體也有可能是假新聞。
那我們真的希望小平台都禁止討論政治嗎?這是人民樂見的結果嗎?
他是個小問題,後續引發的狀況才是大問題。
又或者像巴哈站長說的那樣,只要有檢舉,我也不加註,先刪除就好了。人民想要的,是這種乾淨無政治的版面嗎?
不快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對了不要再跟我說推特可以做到。他就算做不到,NCC也管不到他,除非NCC有種斷網不讓大家上推特。
推特可以做到也不等於所有平台都能做到,尤其是無營利的平台,他們為了避責避免罰款,自保的行為就只能自我審查了。
最終國內無營利平台的確沒有假新聞了
但FB、IG、推特這些民眾常用的國外網站呢?中介法能管嗎?
一頁式詐騙網站會消失嗎?NCC有種斷網FB嗎?
答案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不快
1 years ago
Fenwolf: 這篇寫得真好。完全是我心聲。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someday77: 那篇文章確實寫的很好
比起我們在奇怪的坑裡鬼打牆浪費彼此的生命好多了
不快
1 years ago
gate9576: 那我希望你有看到這段
問題是社群性平臺上的管理者都是無給職志工。平常擔負平臺使用者a.k.a刁民的挑戰已經夠熱血了,現在沒空管板可能真的牽扯上法律責任,那麼最好的選擇就是辭職不幹了。
不快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我也覺得挺浪費生命的,前面解釋了這麼多看起來真像冗言,還是這位作者寫得好。
我真沒想到因果關係這麼難解釋。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someday77: 因為我們一直卡兩方都不是真的要討論的地方
要塞一行沒意義的文字到閱讀者面前不是什麼難事,就算那行沒意義字被各種原因消失了
但終歸是權責怎麼劃分(版主或平台該管到什麼程度就算權責)、標準怎麼認定跟處理,還有對執行這個方案的機關的監督跟疑慮,而上面的貼的文章講的更具體而全面
不快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gate9576: 對我來說那行字消失後就是版主惡夢的開始
也是平台開始消失的開始
更是我不願意見到的畫面的開始
不過我想你不理解我,你只在意塞一行字又不難而已,好像只要有塞那行字就能免責一樣。
不快
1 years ago
是我又重啟話題,我的錯,浪費我們各自的生命。
無道天下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someday77: 中介法能不經法院裁定,而靠行政命令要平台做的就是加警語,而且還保留了「窒礙難行者不在此限」
加行字是可以免除行政命令程度的騷擾(包含應付那些三十天的執行期間或再延長)
所以平台不會因此而關站,而是全加,然後這個警語就失去他的作用(但這個行政命令被講的的很威,輕鬆就能讓平台自動關站)
困難跟爭議就上面有人貼了寫至少我們都覺得寫的好的文章,就這樣
不快
1 years ago
我不打算浪費生命。
gate9576: someday77: 你們兩現在有點畫餅討論的感覺,然後這餅長什麼樣主廚也還沒決定(?),就先這樣吧XDDD謝謝你們的討論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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