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這是提議婚內墮胎不需要丈夫同意的政策連署
已婚女子捍衛自己的權益- 提點子-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雖然不是我發起的但希望廣傳!

現況:婚姻關係內的女性一旦懷孕,男性只要不簽字就不能終止妊娠

現在就會出現女方要男方不要的狀況了,跟修不修這條法無關

討論回應爭議整理:



同場加映放寬結紮條款
國人結紮不應受限於優生保健法第十條規定,想結紮還要有法規限制- 提點子-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latest #4078
puff7018
3 years ago
旅人有點不太懂,如果通過,是否妻子單方面只要不想生下來就能墮胎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uff7018:
1. 孕期從發現到能墮胎的時間其實很短,讓丈夫有同意權基本等同於他一個人有權利決定,因為他只要拖就好了
2. 一個母親都不期望的小孩你究竟希望他出生在怎樣的環境裡?
puff7018
3 years ago
覺得懷孕不想生的理由有很多,你所提出是其中一種,也很難規管所有可能性@@
立即下載
ಠ_ಠ
3 years ago
puff7018: 不太確定你說的是什麼理由?
tomato911
3 years ago
沒有丈夫妻子能懷孕?懷孕是兩個人的事,墮胎也應該雙方同意
rice5288
3 years ago
被婚內強奸或偷拔套也要對方同意ㄇ
rabbit3502
3 years ago
不支持 孩子是雙方的
一方單方決定實在不認為符合常情
rice5288
3 years ago
如果丈夫不同意搞得太太直接帶著小孩自殺,誰要負責呢?
puff7018
3 years ago
現在這個連署的起因是因為近日的社會事件而引導出來吧?
看文案介紹總覺得推動不夠充分,考慮的情況太少
rabbit3502
3 years ago
那太太偷偷墮胎導致丈夫跳樓呢?這是什麼鬼腦補
rabbit3502
3 years ago
要知道法律定下去就是規範所有情況
rabbit3502
3 years ago
而不是先預設一個丈夫怎樣怎樣壞的情境吧
tuna4946
3 years ago
rabbit3502: 沒有惡意,但想問真的有人因為太太墮胎跑去跳樓的嗎?
rabbit3502
3 years ago
tuna4946: 我不知道 我只是在嘲諷他的腦補 法律不是靠這種腦補預設訂立的
puff7018
3 years ago
假如通過了,也可能會出現心懷不軌的妻子以這權益對丈夫進行控制和勒索
所以這連署理由對我來說還是有漏洞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現在現況就是男方已經可以單方面用拖來決定了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uff7018: 然後你覺得這是個適合生小孩的婚姻?好哦
berry6290
3 years ago
其實為什麼會預設非善意丈夫,大家可以考慮一下事實上的狀況,如果在一個健全婚姻,日常事務理論上都會跟配偶討論,我要墮胎這樣的事也會討論,考慮妻子的意願的丈夫,通常就會同意墮胎,不論有沒有法律上的同意權,這個都會是良善溝通。
但在這條會造成不當限制的情形,就是雙方溝通狀況不好,例如不平等的婚姻關係(現在實務上還是有很多),這種狀況下妻子表達自己意願也不會被接受,但懷孕生產的風險全都著重在妻子這方。
等於對丈夫來說,沒有任何需要承擔的責任,卻有不對等的決定權,這是極為不公平的。
現在確實非常常見有丈夫(或婆家)對妻子各種控制勒索半強迫生孩子,所以這個規定有修正必要,並不是無端幻想,而且反面說「修掉這條,就會有一堆老婆不告訴老公而自己偷跑去墮胎/控制勒索」,是不是也太預設一個妻子怎樣怎樣壞的情境了呢?
camel1729
3 years ago
我聽過有用墮胎這一手段來對先生造成打擊(確實造成巨大的打擊了)的極端案例,但想一想覺得…幸好墮胎了,小孩如果出生在這家庭也太可憐了。
rabbit3502
3 years ago
ಠ_ಠ: 但不完備的情況下訂定就回不去了
相關配套方案出來前很難支持
puff7018
3 years ago
噗主我是建議不要用反問法,這樣只會讓人不想簽下去呢
puff7018
3 years ago
像樓上兩位我能明白其他立場了,謝謝你們
ham9768
3 years ago
懷孕帶來的風險只有女方承擔,憑什麼還要男方決定能不能墮胎啊
rabbit3502
3 years ago
在非常的情況(如上述的強迫 強暴 偷拔等等)的確是支持妻子單方面決定
但正常情況下懷孕,孩子的生命是雙方賦予的,不贊同可以單方決定
而連署內容沒有讓我看到這部分,因此表示反對
sugar9336
3 years ago
雙方賦予的生命然後孕期只有一個人的身體需要承擔責任,棒喔
kitty673
3 years ago
對小孩子來說,這個法案通過與否的差別在比較容易被生下來跟比較不容易被生下來
我覺得在夫妻有任何一方不想要孩子的時候,不容易被生下來對孩子來說會比較好吧
rabbit3502
3 years ago
我知道因為生理的差異性只能單方承擔懷孕的風險,但不能因此就說生命的決定權只在單方吧,要是如kitty673: 所述 那是不是雙方任一不想要就可以墮胎呢
berry6290
3 years ago
kitty673: 超同意,生下來就是三方悲劇,小孩最無辜,媽媽超可憐,爸爸也常常是最不負責任的那個
rabbit3502
3 years ago
父親是不是也有不想要養育小孩的決定權呢,父親不想要對孩子來說是個好環境嗎
berry6290
3 years ago
父親不想要小孩,請務必戴套。搞到對方懷孕又要墮胎的風險然後說自己不想要小孩這到底是⋯⋯
rabbit3502
3 years ago
berry6290: 那相對母親不想要,父親不戴就別發生比較好吧。
sugar9336
3 years ago
然而不管墮胎還是懷孕,傷害的只有母體耶
puff7018
3 years ago
以這論點,女性也能選擇絕育和避孕手術?
rabbit3502
3 years ago
以kitty673: 的觀點來說,應該是任何一方不想要,在已經懷孕的狀態下就可以單方面決定,這樣真的好嗎
ಠ_ಠ
3 years ago
puff7018: 不好意思我 san 值最近比較低我閉嘴
rabbit3502
3 years ago
我比較贊同女方承受懷孕這件事情,可是因此抹殺雙方對生命的賦予又相對不贊同
camel1729
3 years ago
女性要強姦男性在生理上較難,反過來相對容易也確實較常發生吧?上面也有講到婚內強暴的狀況。
rabbit3502
3 years ago
camel1729: 這點就說到非常理的部分要怎麼去做限制,但法律要對大多數狀況有普適性
ಠ_ಠ
3 years ago
puff7018: 以這論點,女性也能選擇絕育和避孕手術?
沒生過的女性要做手術本身就很難執行,會被拒絕
puff7018
3 years ago
原來如此,感謝解惑
camel1729
3 years ago
無論男女,要進行絕育手術如結紮時,醫生都會確認是否得到配偶同意。我沒有親身跑過流程,所以不確定是否有到要出具同意書的程度,但之前朋友就是被醫生勸阻的。
避孕相對容易一些(置入體內避孕器等),但成功率不是100%,我印象中好像還是低於保險套。但保險套的話,男方要偷拔或是偷偷戳洞都容易。
goji1106
3 years ago
?
kitty673
3 years ago
rabbit3502: 我想了一下,爸爸不想要小孩的情況跟法案改不改好像沒啥關係欸,即使是現階段媽媽想要爸爸不想要的話媽媽已經懷孕也沒轍啊,但爸爸可以說跑就跑,媽媽懷孕了就跑不掉啊
dwarf6796
3 years ago
貼個優生保健法第十條

已婚男女經配偶同意者,得依其自願,施行結紮手術。但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逕依其自願行之: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本人或其配偶懷孕或分娩,有危及母體健康之虞者。
未婚男女有前項但書所定情事之一者,施行結紮手術,得依其自願行之

基本上想結紮還是要有一定條件啦
rabbit3502
3 years ago
camel1729: 女性用的保險套又相對不便利
偷戳洞偷拔又難防止,看有沒有什麼辦法
例如男方掏錢女方買之類的
rabbit3502
3 years ago
kitty673: 以您的觀點,應該是雙方都可以決定不要哦
結婚後說跑就跑犯法吧
rabbit3502
3 years ago
dwarf6796: 所以婚內還是得雙方同意呢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rabbit3502: 抹殺雙方對生命的賦予又相對不贊同
這個雙方對生命的賦予是指什麼?男性幾萬萬的精子分之一 vs 女性十個月的孕期+子宮+未來幾十年的職涯+懷孕可能造成的永久性後遺症嗎?
ಠ_ಠ
3 years ago
而且現況就是男性可以單方面以拖完成生下來的決定
rabbit3502
3 years ago
ಠ_ಠ: 就是孩子的生命已經形成了,雙方各別為這小生命的父母
sundae7029
3 years ago
老實說啦,就樓上某幾位的觀點
我認為如果我們現今的技術是小孩都在人工子宮內誕生,雙方只需要付出卵子精子,那當然責任各半

但今天是綁在其中一個人的身上。
代價是對身體的永久傷害,甚至可能付出生命

然後你告訴我那人沒有權利自己決定自己身體要不要冒這個風險?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但雙方在懷孕生產這件事上付出的成本是極大的不對等的,遑論男性現況可以輕易地違背女性意願
rabbit3502
3 years ago
但單純說要改,沒有完善的規定,又漏洞不少的提案我無法支持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那請你說出改了以後哪裡造成了更大的不平等?
whale59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支持,每次生產都是以命相搏,我認為懷孕的那方有權決定要不要進行這麼高風險的事
rabbit3502
3 years ago
ಠ_ಠ: 單方無條件可以決定墮胎這件事情
無條件的部分
ಠ_ಠ
3 years ago
這始終只是提案,最終都要經過相關部會檢討立法,不可能就是照這樣去寫法條,配套那時候自然會有相關檢討,現在核心概念在於女性對自己身體的決定權不能因為婚姻被剝奪
rabbit3502
3 years ago
我認同條件不應當單純是父親點頭,但沒有任何條件或其他但書?
rabbit3502
3 years ago
ಠ_ಠ: 但提案目前太籠統了,完全只有概念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什麼叫無條件?所以你現在認為女方不想要小孩這件事算是什麼?你期望這樣的孩子出生獲得什麼?
你希望要有什麼條件才可以?
sugar9336
3 years ago
所以男方到底有什麼權利決定?不管結果如何都是母體在負擔,你要不要說男性可以決定的條件?
mussel9948
3 years ago
支持
回歸對個體身體自主權的尊重,而且能在孩子出生前願意負擔養育責任與否、自評能夠承擔親職與否,將終止妊娠列入選項,相對現況來說更成熟
期待這能敦促伴侶雙方進行交流確認取得共識,不是婚內懷了沒不可抗力因素就必須生
ಠ_ಠ
3 years ago
再借一次 berry6290 的發言
但在這條會造成不當限制的情形,就是雙方溝通狀況不好,例如不平等的婚姻關係(現在實務上還是有很多),這種狀況下妻子表達自己意願也不會被接受,但懷孕生產的風險全都著重在妻子這方。
等於對丈夫來說,沒有任何需要承擔的責任,卻有不對等的決定權,這是極為不公平的。

為什麼要對這樣的不公平視而不見?
camel1729
3 years ago
rabbit3502: 男方不會使用暴力或其他強制手段的前提下,女方自己準備保險套大概沒啥問題,如果連買保險套的錢都無法取得(不管是從配偶處取得還是從自己的收入),可能這名妻子面臨的婚姻與經濟狀況都已經陷入困境了。
但若男方是會使用暴力,或其他強制手段的人,這對女方是滿絕望的狀況;雖然反過來說,男性遇到這樣的配偶也是很大的困境,但女方在這種困境中還要多承受被迫懷孕的巨大風險,這點男性是不至於。

在雙方平等尊重的婚姻中,是不必考慮這個法條,兩人自然會共同討論各自的生涯規劃、對養育的想像、何時是適合開始生養的時機…等,就像我們普通的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不會考慮法律是不是讓我不能搶奪朋友的財物等等。我想這個提案是想作為保險,讓遇到困境的婦女還有一點退路。
rabbit3502
3 years ago
ಠ_ಠ: 1. 這個生命也是父親的孩子,但矛盾的點是懷孕的風險因為生理限制只存在於女方,因此決定權男方可以決定不太合理,但至少男方要有知情與建議權?知道墮胎這件事,並有時間溝通?
snail2684
3 years ago
這個話題其實討論二十幾年了,引一下之前的噗浪大大分析大家可以參考。希望我們漸漸對於這個不公平的社會狀態都有更多敏感度
@ylmarten - 說好的來聊聊 #墮胎同意權 。回應已開,大家可以先看看 、 、 ,順便幫簽 。 ...
rabbit3502
3 years ago
ಠ_ಠ: 2.倘若是母親都不希望孩子出生,孩子出生後不會幸福這個觀點,我認為男女都一樣,那是否雙方都可以決定?我覺得否
alien8779
3 years ago
在懷孕期間的所有生理風險都是由母體承擔
光是這點就不會有什麼平等的決定權
產後的身體變形基本上不可逆的除非你花超級大超級大一筆錢去醫療
孩子出生後也得不到母房的愛
等等又變成社會悲劇然後成本就轉嫁給繳稅的你我他
ramen6220
3 years ago
不懂rabbit3502在堅持些甚麼
garlic3553
3 years ago
好奇,如果當初因為不能歸咎於男方的原因懷孕,比如女方偷戳保險套,爾後女方堅持生下來,但男方不樂意。那生下孩子後,男方法律上需要負責嗎?
camel1729
3 years ago
如上所述,我並不是認為婦女不會挾胎兒要脅配偶或是夫家,這樣的極端案例我的確聽過。但若母親是這樣的人,我覺得孩子很可憐,所以傾向「這樣或許也好吧…」。
rabbit3502
3 years ago
garlic3553: 要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為什麼要無視 berry6290 的發言
功能良好的家庭當然會有溝通這一環,現在就是極端情況對女性不公平啊

男性有知情權可以理解,建議權是什麼?可以跟女性溝通?都是夫妻了這還需要什麼法律來保障,就是無法獲得共識才需要最終決定權啊
sundae7029
3 years ago
rabbit3502: 知情權沒問題啊,但那是實際進修法程序才需要討論的事吧
這只是提案耶?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arlic3553: 目前要,但我覺得這一塊女方堅持要生的話,應該要有相關法令處理男方可以放棄親權義務
rabbit3502
3 years ago
ಠ_ಠ: 簡單說就是不能偷偷墮胎沒機會溝通啊
honey2606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rabbit3502: 法律上沒有所謂的建議權,頂多就是要求有強制冷靜期或要求雙方諮商
但這可能會變成變相的同意權
rabbit3502
3 years ago
honey2606: 對 類似的概念 感謝旅人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所以你覺得怎樣的婚姻會走到偷偷墮胎這一步?這是普遍情況嗎?為了防堵這件事就要維持現在的不平等?
rabbit3502
3 years ago
ಠ_ಠ: 防止極端狀況。
ಠ_ಠ
3 years ago
honey2606: 強製冷靜期受限於孕期我覺得不可行
sugar9336
3 years ago
極端狀況是什麼
whale592
3 years ago
中國好像也有類似的冷靜期吧?看了就怕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那你要不要把你想像中的極端狀況完整說出來?
我很難想像怎樣的婚姻走到這樣會是適合養育孩子的
puff7018
3 years ago
snail2684: 謝謝你的分享!
peach1587
3 years ago
大家可以把討論放在平台上留言唷
ಠ_ಠ
3 years ago
whale592: 中國之前吵很兇的是離婚冷靜期的樣子,聽說過了ㄏㄏ
rabbit3502
3 years ago
ಠ_ಠ: 要是通過後,女方有單方面墮胎的決定權,但防止極端狀況,還是要讓父親有知情的權利與諮商的機會,有不合理嗎
rabbit3502
3 years ago
諮商過後還是女方有決定權。
whale592
3 years ago
ಠ_ಠ: 喔喔原來是離婚,看完就忘記了,感謝提醒
honey2606
3 years ago
ಠ_ಠ: 我記得英國還是哪裡有強制冷靜期,六週前可以用藥物流產,如果冷靜期夠短(72小時)我覺得還是可以
peach1587
3 years ago
我有點好奇,選擇結紮的話是否需要另一方同意?
rabbit3502
3 years ago
peach1587: 要
honey2606
3 years ago
peach1587: 上面有的回答過了,結紮需要
sugar9336
3 years ago
然後男方只要拖諮商時間就可以拖過可以墮胎的時間了^_^
whale59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誒兔子,你還是沒說極端狀況是啥啊
peach1587
3 years ago
rabbit3502: honey2606: 好的感謝回覆,看太快可能漏掉了
rabbit3502
3 years ago
我打字沒那麼快QQ我跟不上
ಠ_ಠ
3 years ago
peach1587: 搬運 dwarf6796 的
貼個優生保健法第十條
已婚男女經配偶同意者,得依其自願,施行結紮手術。但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逕依其自願行之: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本人或其配偶懷孕或分娩,有危及母體健康之虞者。
未婚男女有前項但書所定情事之一者,施行結紮手術,得依其自願行之
基本上想結紮還是要有一定條件啦
honey2606
3 years ago
同意sugar
rabbit3502
3 years ago
sugar9336: 拖過諮商時間就是女方決定呀
honey2606
3 years ago
rabbit3502: 不懂,拖過諮商時間,那孕期呢?
goat9516
3 years ago
所以還是沒有說極端狀況是什麼啊
whale592
3 years ago
拖過諮商時間基本上也很難考慮墮胎了吧...
kitty673
3 years ago
rabbit3502: 我的觀點的確是雙方都要同意(或都不同意)
現在的法案對於不想要孩子的媽媽vs想要孩子的爸爸來說是極度不公平的,提案通過有修法之後對這對中的女性來說可以得到比較公平的待遇

但如果是想要孩子的媽媽vs不想要孩子的爸爸的情況,法案改不改都一樣啊,這也的確是疏漏(像camel提到的要脅夫家),不過這跟要改善上面那對中的女性處境不衝突吧,法律本來就是不斷修正的,不可能一步到位,總不能因為沒保全到這對中的男性就不准女性改善他們的處境吧
sundae7029
3 years ago
前面:法律必須規範所有情況,而不是預設丈夫多壞
後半:不管啦會出現極端情況我們必須有諮商時間
rabbit3502
3 years ago
whale592: 像是產前憂鬱的衝動行為?我不知道詳細會有哪些,只是要對可能預見的情況有所防範
sundae7029
3 years ago
兔子你也太反覆了吧?
ramen6220
3 years ago
「法律不是靠這種腦補預設訂立的」 from rabbit3502
現在提出極端的狀況了
sugar9336
3 years ago
我都產前憂鬱了我產後是能快樂回來喔
rabbit3502
3 years ago
kitty673: 如上述旅人所說 是不是該把這篇搬進去,她的提案模糊到我贊同不了
kitty673
3 years ago
更別說我覺得兩對中不想要孩子的男性跟女性要負擔的東西完全不一樣……從比較嚴重的改起也正常吧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我看了三次,我有深呼吸但我還是想嗆
你現在是在說產前憂鬱不能成為女性想墮胎原因之一?現在憂鬱症是等於這個人心神喪失了還是怎樣?
whale59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產前憂鬱表示孕婦心理狀況不適合生育吧...?
我認為當務之急是終止妊娠好好治療患者
sugar您太精闢啦
rabbit3502
3 years ago
不反復啊 我說的是法律的設立不是針對單方腦補的預設
sundae7029
3 years ago
你現在也在腦補極端情況啊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前面人家已經提出實務情況你說是單方腦補,但你的產前憂鬱就不是單方腦補嗎?
garlic3553
3 years ago
我覺得如果孩子發育到一定程度前,女方應該要可以自由墮胎,之後就需要丈夫同意。
whale592
3 years ago
兔子,腦補最多的就是你啊
chick3166
3 years ago
我的子宮不是我的子宮
覺得自己提供了一顆精子很偉大,女人怎麼可以不尊重自己提供的精子的人
希望你們平常都沒有打手槍然後殺害自己的精子喔
solar9133
3 years ago
rabbit3502: 產前憂鬱嚴重的話,如果被身心科研判影響健康,甚至造成母體生命危險的可能(例如自殘、自殺傾向),本來就屬於可以單方面終止妊娠的情形。
現在要討論的不是這種情況。
rabbit3502
3 years ago
我打字有點慢 要先回答哪個
garlic3553
3 years ago
當然危害身體健康、強暴、欺騙等情況則不需要丈夫同意。
shake939
3 years ago
你的子宮不是你的子宮w
ಠ_ಠ
3 years ago
garlic3553: 發育到一定程度就不是丈夫同不同意的問題,是醫療法規不容你賭命了
rabbit3502
3 years ago
我說的是衝動性
法律不能僅憑單方面立場去設定,要盡可能的阻止所有可預見的情況發生
garlic3553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ಠ_ಠ: 現在24週以下都可以墮吧
rabbit3502
3 years ago
solar9133: 這種當然是可以的 ,但要醫生診斷
weasel5825
3 years ago
好奇問問 如果懷孕期間離婚 那可以不用丈夫簽字嗎?
whale592
3 years ago
法律不是制止衝動,是要讓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吧
chick3166
3 years ago
衝動性墮胎 ???
真的以為這是很簡單的事跟拉個屎一樣嗎
ಠ_ಠ
3 years ago
garlic3553: 你知道三個月以下要發現懷孕本身就很難嗎?多得是經期不準的人
fox6606
3 years ago
weasel5825: 但離婚也需要雙方同意,除非走法律裁判?(突然忘記那個名詞叫什麼)
rabbit3502
3 years ago
whale592: 怎麼替墮胎的生命負責……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所以你的其他極端情況是什麼?
solar9133
3 years ago
garlic3553: 那個,我生理期如果沒有調,大概半年才來一次……
whale592
3 years ago
兔子,那誰要為母體的身心健康負責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那誰來為女性的人生負責?
rabbit3502
3 years ago
ಠ_ಠ: 不如我們說說這個提案哪裡不合理?
falcon2070
3 years ago
怎麼替墮胎的生命負責?!不要講得好像生下來的人都有在負責一樣
whale592
3 years ago
不要跟我說什麼丈夫,兩個人就是不同個體,再親密都不能干涉其他人的
fox6606
3 years ago
真的要瘋掉……沒有人要為墮胎的受精卵負責!
生下來再丟掉或殺掉有比較好嗎
whale592
3 years ago
falcon2070: 大您突破盲腸ㄌ
vodka9340
3 years ago
一個女生不想生為什麼要逼她?假設她本來跟丈夫說好但反悔好了,那她就是不同意生小孩,一個不被媽媽期盼生下來的生命也不會比較幸福。
garlic3553
3 years ago
ಠ_ಠ: 24週是將近半年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已經一堆人說了比現況合理的理由啊,現在是你站反方還要我要幫你想哪裡不合理?XD
rabbit3502
3 years ago
女性有決定權 但男方需知情且可以要求諮商,諮商後依舊女方決定
rabbit3502
3 years ago
ಠ_ಠ: 我說上頭的提案。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喔那這個諮商期多長?你以為諮商就是打個針嗎?孕期不等人喔
chick3166
3 years ago
兔子真的很棒
受精卵>母體的身心健康
rabbit3502
3 years ago
ಠ_ಠ: 法定再研議,時間內丈夫不溝通是他家問題,但至少有個研議方向。
rabbit3502
3 years ago
總比目前什麼都沒有好。
chick3166
3 years ago
一個都還沒長成人的胚胎,比一個已經在世界上生活了十幾年的人還重要
hippo938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請問小孩是在誰麼肚子中成長,請問懷孕過程中需要承受的各種死亡風險是誰承擔?請問懷孕過程中需要重新適應身分認同的人是誰?請問要面對自己身體畸型變化心理問題的人又是誰?請問最後生產時面對難產風險一屍兩命或是留大留小影響的人是誰?
今天只要受精卵依然在人體中成長,決定權就絕對不應該是一人一半,丈夫提供了精子但能夠為妻子的生命負責嗎?在討論還沒有任何意識的受精卵之前,為什麼可以忽視一個成年人類的權益?
我當然支持不須陪偶同意的政策連署。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居然還要搬運我自己說的話:這始終只是提案,最終都要經過相關部會檢討立法,不可能就是照這樣去寫法條,配套那時候自然會有相關檢討,現在核心概念在於女性對自己身體的決定權不能因為婚姻被剝奪
rabbit3502
3 years ago
我反對的是提案與配套措施沒有任何方向啊。
hippo9387
3 years ago
噗主都已經搬運了,配套當然還要再討論,但沒有把這個核心概念提出來,配套措施就不可能推動啊。
rabbit3502
3 years ago
幹嘛一直滑坡成我反對提案的概念
fox6606
3 years ago
所以你現在就是支持女性有辦法擁有最終的「墮胎決定權」,沒必要再站反對方了。
現在就是女性連這個決定權都沒有
離婚要配偶同意
結紮要配偶同意
墮胎要配偶同意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提案是提案,配套不是提案人要想的。
whale592
3 years ago
不是,兔子你只是反對沒跟男方討論小孩要不要留而已
pasta7419
3 years ago
tomato911: 你對婚內懷孕的想像真的太狹隘
wine9356
3 years ago
說到極端情況,這邊想說的是法規應考慮到最弱勢者的處境,提案廢除此條的,自然是考慮到雙方話語權不平等的極端情況。
如果雙方都想生,那自然是配偶一起決定,但是不想生的時候,由為生育付出較多、承擔風險較多的一方決定,這是很自然的邏輯啊。
sundae7029
3 years ago
喔我放棄了,早知道兔子原來是pro-life,就不用在這裡跟他浪費口水,唉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如果你贊成核心概念,為什麼要花這麼大力氣反對影子都還沒有的配套?
shake939
3 years ago
本末倒置w
fox6606
3 years ago
為甚麼兔子可以忽視已經發生過很多的社會現況(女方被迫懷孕卻沒有能力決定墮胎,被迫生下孩子後被迫養小孩)然後去想像女方很壞自己懷孕了男方什麼都不知道小孩就掰掰了受精卵好可憐
muffin247
3 years ago
女性怎麼還不把子宮割掉啊~~拖著還會懷孕,麻煩死了
rabbit3502
3 years ago
ಠ_ಠ: 因為只有概念沒有推行方向,這件法案對我來說太籠統,我上面反復在強調這件事,我沒有要有完整的配套措施,至少方向在哪要有吧
jelly6660
3 years ago
女性幾乎都是被強逼才會懷上台男的種吧...
weasel5825
3 years ago
恩...被逼迫用詞有點太極端了吧...
rabbit3502
3 years ago
還在滑坡的 預設立場的我就不回了 來不及抱歉
fox6606
3 years ago
muffin247: ㄊㄇㄉ就是因為拿掉更麻煩,荷爾蒙會失調會影響到日常生活,不然你以為為甚麼不拿每個月痛到要死流血
shake939
3 years ago
muffin247: 你以為跟割盲腸一樣嗎?笑死
hippo9387
3 years ago
muffin247: 我也很想只留卵巢R 但是就不能想拿就拿R
muffin247
3 years ago
fox6606: 又不是不能吃藥補充,有比生個累贅麻煩嗎?
solar9133
3 years ago
rabbit3502: 不就是要先通過這個才有可能開啟政府部門的討論嗎?相關的配套可以在法案研議的過程中討論出來啊
lychee5634
3 years ago
muffin247: 因為割掉子宮會有風險啊,為什麼我因為天生有這個器官就要由我來承擔這個風險?你還不如叫不想要小孩的男人全部去結紮
rabbit3502
3 years ago
solar9133: 先有相對的概念更容易說服他人吧
fox6606
3 years ago
weasel5825: 怕你是沒看過婚內保險套被戳洞結果懷孕,就是因為夫家還要小孩的例子。
婚姻版可以去翻翻。
shake939
3 years ago
而且是沒看到上面對於結紮的法規嗎?不是說想拿就拿好嗎
peach1587
3 years ago
【發現懷孕時程】
最快:10~14天後尿液驗出懷孕
通常情況:第6週以後~12週都有可能
可墮胎時程:10週內最適合、至少24週以內,超過危險

【目前可知墮胎方式需雙方同意】
藥物流產
7週內:RU486口服墮胎藥
14週內:子宮收縮藥物
手術流產
10週內:軟管真空吸引
10~12週:子宮刮清 12~14週:子宮擴除 墮胎週期及後遺症
muffin247
3 years ago
lychee5634: 阿就天生就有當然要負責啊!你可以怪你父母幹嘛生個子宮給你
peach1587
3 years ago
【結紮絕育】
無論男女,要進行絕育手術如結紮時,醫生都會確認是否得到配偶同意。

【優生保健法第10條】
已婚男女經配偶同意者,得依其自願,施行結紮手術。但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逕依其自願行之: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本人或其配偶懷孕或分娩,有危及母體健康之虞者。
未婚男女有前項但書所定情事之一者,施行結紮手術,得依其自願行之
ramen6220
3 years ago
兔子你當立法院的人都是智障不會討論喔? 還需要幫忙指引方向
whale592
3 years ago
大家不要跟muffin吵架嘛,這種一看就是連google都不會用的就算了
peach1587
3 years ago
支持方論點
1.不平等的婚姻關係中,妻子表達自己意願也不會被接受,但懷孕生產的風險全都著重在妻子這方。
2.懷孕帶來的風險只有女方承擔
3.父母任一方不想要小孩,小孩就不該生下來

反對方論點
1.懷孕是兩個人的事,墮胎也應該雙方同意
2.可能會出現心懷不軌的妻子以這權益對丈夫進行控制和勒索
muffin247
3 years ago
天生就有雙手當然要付比殘疾人士更多的責任一樣
peach1587
3 years ago
整理一下雙方論點
大家繼續(潛水
hippo9387
3 years ago
話說回來男生結紮真的比較容易啦,然後也不會因為結紮就不是男人呢,希望各位男性都可以不備父權綁架好好思考。
rabbit3502
3 years ago
這篇的建議都搬過去就不錯啊 用不用不說 起碼有討論
bun7353
3 years ago
生的是女性由女性決定要不要墮胎很合理吧
如果連媽媽都不想要了這個小孩被生下來真的好嗎
whale592
3 years ago
peach1587: 感謝整理
rabbit3502
3 years ago
bun7353: 這個論點的話……爸爸不想要呢
lychee5634
3 years ago
muffin247: ?????抱歉我是真的沒辦法理解你的邏輯,我是一名護士,雖然不是婦科醫生但也是清楚手術風險的,拿掉子宮的話有影響卵巢供血的風險,如果卵巢不能正常工作,人工荷爾蒙也不能完全代替女士本身的荷爾蒙。為什麼要輕率地說出這種話?請你先思考一下自己說的話是否合理可以嗎?
rabbit3502
3 years ago
peach1587: 感謝整理
koala7113
3 years ago
我的子宮就是我的子宮、我的器官,請不要認為我有子宮我就有生育義務好嗎?
fox6606
3 years ago
關於反對方的
心懷不軌的妻子以這個權益對丈夫進行控制和勒索
我的想像力不夠,可以幫我模擬一下情境嗎?
sun9518
3 years ago
我倒是支持這個提案說
你可以不用這個法,但是可以讓需要的人有個依據……婚內被逼懷孕的多的是,要模擬相反情境也太無限上綱了吧
hippo9387
3 years ago
fox6606: 我也好想知道....
solar9133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懷孕生產的是女性,小孩生下來之後,被預期的主要照顧者也是女性。但是要不要懷孕,懷孕了要不要墮胎卻不是女性可以決定的
lychee5634
3 years ago
hippo9387: 真的,男士結紮之後也是可以有性行為,並不會有什麼影響
cookie3507
3 years ago
支持,懷孕對母體負擔多大,男性只顧著爽。
一個配偶身份就要置啄,先等男性也可以懷孕再說^_^
peach1587
3 years ago
現在繼續找的資料:現行法律下、對於婚姻保障等法律跟處理、極端案例比例,極端案例對法律的認知程度
rum9124
3 years ago
這個過了以後不管生不生都是媽媽決定,爸爸都不用負責嗎?
shake939
3 years ago
rum9124: 不用負責什麼?
whale592
3 years ago
rum9124: 不會負責的就是不會負責,有沒有法律都一樣
fox6606
3 years ago
rum9124: 不是負責不負責的問題,當然可以溝通可以協調,但女性應該擁有最終決定權
rum9124
3 years ago
不能決定生不生的要付什麼責任?
cobra3824
3 years ago
不是,如果男方真的想要小孩而且不想被勒索控制,他可以離婚去找一個願意生小孩的伴侶,總不會遇到每一個都是吧真的遇到我覺得那個人可能要想一下是不是自己問題了(X
但女方懷孕沒辦法墮掉的話就一定要帶著一個小孩了欸
koala5357
3 years ago
孩子雙方的
分%數的話男方頂多只有20%吧
剩下十個月的生理難受心理變化女方最多
pizza27
3 years ago
因為養育的時候父親不能說都是母親的責任,所以懷孕的時候也要參考父親的意見吧
garlic3553
3 years ago
先不論墮不墮,我覺得誰想生就誰養。無論男女。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izza27: 因為養育的時候父親不能說都是母親的責任
你怎麼會有這種錯覺wwww
fox6606
3 years ago
pizza27: 所以現在的問題就是,男方堅持要生,女方不想生,你覺得要參考誰的意見。
honey259
3 years ago
乾我現在才知道結婚墮胎先生也要同意
我先好好閱讀 再來討論
peach1587
3 years ago
順便說一下,這裡所討論的主題「墮胎爭議」可說是論文等級的爭論議題,
會吵起來、有各種看法都是很正常低
fox6606
3 years ago
honey259: 就算是男方要墮胎也是,一定要配偶同意,而且要理由,甚至很多醫生看沒生過小孩或是小孩生不到三個不接
ಠ_ಠ
3 years ago
fox6606: 我覺得 pizza 想討論的是改成女性可以單方面決定的話,男方不想生女方要生怎麼辦
ramen6220
3 years ago
婚前自己結紥就不需要雙方同意了吧
weasel5825
3 years ago
覺得某些人攻擊性太強....,感覺反對意見可以討論,不用很衝
frog6825
3 years ago
cobra3824: 就您說的內容,可以考慮的是1. 合法代理孕母 2. 合法棄養、讓他人收養
fox6606
3 years ago
ಠ_ಠ: 我在想,如果男方不想生女方要生,還是要女方決定吧,難道男方可以打昏女方把他送進醫院跟醫生說我不要讓他生我自己可以決定!這樣嗎?
shake939
3 years ago
ramen6220: 都說了結紮有法律規定
pizza27
3 years ago
就是如果父親跟胎兒之間的關聯等於沒有,愛墮就墮像妻子的息肉一樣。想期待他的誕生但沒辦法,不想生也沒辦法。那最後男性等於在心態上完全脫離親子關係了
fox6606
3 years ago
ramen6220: 拍謝我們現在在討論「結婚」ㄉ狀態不是嗎?
pizza27
3 years ago
那樣贍養費的和教育的問題該怎麼處理?
weasel5825
3 years ago
感覺pizza好像說出了我覺得某方面怪怪的點....?
whale592
3 years ago
weasel5825: 是沒錯,現在在討論懷孕的問題吧,披薩歪了
weasel5825
3 years ago
但我也不是反對這個提案就是了.. 就只是感覺有點微妙?
hippo9387
3 years ago
女生想生男方不想生這個問題難道不能婚前協議解決嗎?
magpie5848
3 years ago
我認為照貢獻度來區分的話男方頂多只有幾億分之一吧,反正男人精子這麼多,一點價值都沒有,真希望男人也可以懷孕,這樣的話墮胎診所就會跟星巴克一樣多了,超棒的(歪樓
shake939
3 years ago
披薩是想表達既然女性想墮就墮,那生下來就自己負責?
sugar9336
3 years ago
所以為了男方對親子關係的期待就可以犧牲母體的身體
cobra3824
3 years ago
frog6825: 合法代理孕母我沒有研究沒辦法討論,不過第二點生出來再合法棄養,母體還是會受到影響,除了懷孕期間還有產後恢復期
tuna4946
3 years ago
我覺得如果夫妻在懷孕生子方面沒有共識,就離婚找其他有共識的人吧,小孩也不一定要跟某個人生啊
fox6606
3 years ago
pizza27: 為甚麼您會覺得父親跟胎兒之間沒有關係?
請問這個法案通過之後,所有的父親會瞬間自動跟子女斷絕關係嗎?
不會,合理情況夫妻之間可以溝通可以協調,寶寶在雙方的期待下成長才健康吧,今天這個法案就是為了讓很多被夫家衝康(保險套戳洞、婚內強暴)情況下被迫懷孕但夫家不準墮胎的情況。或反方到現在還沒回應我的「妻子很壞要用這個來威脅丈夫」這樣的情況。
ramen6220
3 years ago
對不起 我講得太簡短
我是說男性在婚前一開始就結紮 女性就算想生也不能生啊
就沒有女性想生男方不想生的威脅問題
[心得] 未婚男性結紮
不過這是題外話就是了
ramen6220
3 years ago
男性的選擇還是比女性多啊
shake939
3 years ago
然而先在討論的就不是男性結紮
peach1587
3 years ago
目前有國家是墮胎不需要雙方同意的瞇? 我英文不好找不太到資料
ramen6220
3 years ago
shake939: 因為前面有人提到
shake939
3 years ago
好吧
solar9133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whale592: 婚前健檢不是強制的,甚至孕前健檢也只是會給個補助而已,完全沒有強制性。
weasel5825
3 years ago
感覺有點微妙..? 我認為女生身體自主決定很重要,我也滿支持的。
但男性不能生是因為生理限制,說實在的就是沒辦法
對於孩子要不要留完全沒有討論餘地感覺好像也有點怪
uranus6550
3 years ago
weasel5825: 那就沒資格講話啊...
ಠ_ಠ
3 years ago
pizza27: 就是如果父親跟胎兒之間的關聯等於沒有,愛墮就墮像妻子的息肉一樣。想期待他的誕生但沒辦法,不想生也沒辦法。那最後男性等於在心態上完全脫離親子關係了
你都不覺得你想像中的婚姻怪怪的嗎?有合理情感交流的夫妻要怎麼走到這個境地?
我不想超譯,但你現在是在說這個過了你就覺得男性即使在婚內也不需要對孩子有義務?
whale592
3 years ago
solar9133: 原來如此,長知識了
fox6606
3 years ago
weasel5825: 不是沒有討論的餘地,要討論還是可以討論,今天不是說從此以後媽媽想墮就墮爸爸都掰掰。您的問題跟前面的兔子一樣,要配套措施不是提案方這邊可以處理的。
合理的狀況是父母都知情同意,有同識要生寶寶還是先不要生,但這個法案要保護的就是被夫家強迫懷孕卻沒有權利選擇不要的妻子。
ಠ_ಠ
3 years ago
weasel5825: 再次搬運 berry6290 的發言
其實為什麼會預設非善意丈夫,大家可以考慮一下事實上的狀況,如果在一個健全婚姻,日常事務理論上都會跟配偶討論,我要墮胎這樣的事也會討論,考慮妻子的意願的丈夫,通常就會同意墮胎,不論有沒有法律上的同意權,這個都會是良善溝通。
但在這條會造成不當限制的情形,就是雙方溝通狀況不好,例如不平等的婚姻關係(現在實務上還是有很多),這種狀況下妻子表達自己意願也不會被接受,但懷孕生產的風險全都著重在妻子這方。
等於對丈夫來說,沒有任何需要承擔的責任,卻有不對等的決定權,這是極為不公平的。
uranus6550
3 years ago
其實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讓男生出生的時候直接結紮,等結婚之後讓老婆千解除結紮同意書,並且經過地方法院(可能要組織個以女性為主要成員的審議團)認可同意之後才可以恢復生育能力
tea5522
3 years ago
現實限制是男性確實沒辦法生育,但生育風險(暫時不討論教養責任)全數由女性承擔,在這樣的條件下,我認為讓男性擁有法律實質上的決定權,且這決定權是有可能影響到女性的意願,卻不用承擔相應的責任和風險是非常不明智的。
fox6606
3 years ago
uranus6550: 請不要提這種沒有意義又造成性別對立的提議。
為什麼男性需要先天閹割,那為什麼不讓女性先天閹割更安全。
solar9133
3 years ago
weasel5825: 不是完全沒有討論餘地,如果夫婦之間關係健全,本來就會有溝通空間啊。
crepe713
3 years ago
uranus6550: 天,我更想支持這個怎麼辦,感覺能解決很多社會問題
whale592
3 years ago
uranus6550: 這樣未免太極端了吧
ಠ_ಠ
3 years ago
現在這提案影響的不會是有正常溝通能力的婚姻,過了結果會是
1. 溝通不出共識的夫妻,女方有最終決定權
2. 弱勢無法反抗的女性可以有生路
crepe713
3 years ago
fox6606: 因為以生理結構上,女性算被迫接受懷孕事實。
uranus6550
3 years ago
fox6606: 暫時性的,只要你好好做人就可以生孩子,還可以過濾掉有問題的男性留下後代
tea5522
3 years ago
uranus6550: 這樣只是增強兩性對立而已,如果變成部份女性強勢壓迫男性不也是另外一種悲劇
taurus8187
3 years ago
結紮不等於閹割好不好,民國幾年了到底有沒有受過義務教育
taurus8187
3 years ago
不過出生就結紮是有極端了一點
fox6606
3 years ago
crepe713: 難到現在在這個議題可以打壓男性有意義嗎?跟前面莫名其妙問女性怎麼不拿掉子宮的那個人有什麼不一樣,請不要造成性別對立。
tea5522
3 years ago
uranus6550: 而且基因對性格的影響根本沒有確實的證據能夠支持,結紮後要再接回輸精管是確實會影響男性的生育能力,因為有潛在壓迫性所以直接強硬根除和極權統治有什麼兩樣
ramen6220
3 years ago
fox6606: 男性結紮手術只需要30分鐘,風險比女性小
還有是"結紮"並不是"閹割"
你還可以帶套
好老公須知男性結紮
fox6606
3 years ago
uranus6550: 請問為什麼、憑什麼,「別人」可以決定你是誰、是不是好人、可不可以生育。這個是人權的問題。
crepe713
3 years ago
fox6606: 其實我覺得我上面那句就已經回答你哪裡不一樣了
mars4245
3 years ago
原來墮胎還要老公同意喔?
fox6606
3 years ago
ramen6220: 不好意思我是在反駁uranus的男性出生結紮論。
ಠ_ಠ
3 years ago
mars4245: 要的,沒有同意不能做
whale592
3 years ago
zebra4877: 沒錯,懷孕畢竟要考慮很多方面的
mars4245
3 years ago
fox6606: 不,我只是很驚訝這件事,原來墮胎不是自己墮胎就好...
uranus6550
3 years ago
fox6606: 這是民主的社會,而且又不是一個人決定,是一群人做出公正的評價,之前大家都在說父母要有證照,我非常同意這一點,所以我才覺得要生必須要讓男性先獲得資格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uranus6550: 這個對我也有點太激進了
同學們男性出生結紮論可以開別串嗎?
fox6606
3 years ago
mars4245: 親愛的,這個就是我們現在這個法案要提的問題喔
ಠ_ಠ
3 years ago
mars4245: 你結婚了就不是,配偶必須簽字,所以他可以輕易拖過孕期造成無法墮胎的情況
fox6606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uranus6550: 就算是民主社會你也不能決定誰可以生小孩誰不能。這個是人權的問題。
就像一群人沒有權利決定身障者不能生小孩,一群人沒有權利決定同性戀不能結婚。
mars4245
3 years ago
fox6606: ಠ_ಠ: 謝謝,我發現好像很多問題被師長們直接略過了。
uranus6550
3 years ago
ಠ_ಠ: 抱歉我打住,但我覺得現在社會風氣都對男性太好了,只有從根本上改變男人的絕對優勢才能讓兩性平等(離)
tea5522
3 years ago
想問問有沒有人點開我是附議的頁面之後,卡在登錄的那一頁無法動彈
shake939
3 years ago
是有卡了一下,但是有登錄進去
tea5522
3 years ago
我點開google登入後,就卡在選擇帳號那邊點不下去了orz
whale59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網站跑不出來了
更新:跑出來了,沒事
pizza27
3 years ago
我沒有覺得女性不該有最終決定權,但如果一切都是女性決定(在非強暴的狀況下,女性可以決定要不要吃藥,要不要跟這個人上床)那父親預設為要養育子女就會出現問題,因為他並沒有辦法決定他要不要有小孩。現在就是預設一個小孩的出生是夫妻雙方同意,墮胎也是夫妻的共識,所以當爸爸的不可以說「是她想生的她養,我一毛錢都不出」
crepe713
3 years ago
pizza27: 為什麼不該擁有最終決定權,其實女性要的只是身體自主使用權而已,那麼難理解?
我的身體,痛苦是我,我不想有小孩,很難懂?
falcon2070
3 years ago
唉如果男人也可以懷孕就好了
whale59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izza27: 先別養育,我們在討論到底要不要懷孕
另外,會想說出這種話的人也不適合共組家庭,可以離了
solar9133
3 years ago
pizza27:
我要搬運噗主的內容

「現在這提案影響的不會是有正常溝通能力的婚姻,過了結果會是
1. 溝通不出共識的夫妻,女方有最終決定權
2. 弱勢無法反抗的女性可以有生路」
sugar9336
3 years ago
說得好像小孩出生後媽媽可以說男方想生的,就可以不用負法律責任一樣
solar9133
3 years ago
正常情況下,溝通過,有共識的夫妻,當然是夫妻雙方同意啊。
fox6606
3 years ago
說得好像小孩出生之後媽媽可以說是爸爸要生的,然後全部給爸爸養
rum9124
3 years ago
那就離婚再墮胎啊
monkey8349
3 years ago
實際上就算丈夫不同意,妻子也可以用別的方法墮胎,聽過皮膚科醫師很常推薦的那個A酸嗎?它有高度致畸胎可能,隱瞞懷孕去皮膚科拿來吃,然後就可以用第四款墮胎了
fox6606
3 years ago
rum9124: 離婚要雙方同意。
horse1927
3 years ago
怎麼一堆人把婚姻講得很簡單啊?
crepe713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rum9124: 講的離婚像決定今晚吃什麼一樣
ಠ_ಠ
3 years ago
pizza27: 那父親預設為要養育子女就會出現問題,因為他並沒有辦法決定他要不要有小孩
你知道,不打砲就不會有小孩嗎?
uranus6550
3 years ago
ಠ_ಠ: 有些人永遠不會審視自己...
ಠ_ಠ
3 years ago
rum9124: 就離婚,你以為離婚是菜市場買菜喔XDDDDD
horse1927
3 years ago
講得好像沒有兩人準備生了之後爸爸搞外遇結果媽媽不想生的案例
還是覺得離婚很簡單?
ant8929
3 years ago
如果說女方可以威脅男方"我要墮胎" 那男方直接找願意生他小孩的女人在一起不就好了? 為何一定要跟這個會威脅人的人在一起? 天涯何處無芳草?
whale59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monkey8349: 不要啦,你真的知道A酸的副作用是什麼嗎
另外,用藥請諮詢專業醫師或藥師,自己用是很危險的喔
horse1927
3 years ago
不要把離婚想的很簡單好嗎?
gin1903
3 years ago
我媽媽就是不能墮胎的受害者。
20年前我媽生了我之後,我媽懷了第二胎,一開始很開心,結果發現我爸爸外遇了,而且後來我媽去醫院產檢驗出性病,是因為爸爸外遇導致媽媽傳染的,(因為媽媽結婚後都在家裡照顧小孩跟生病的公婆,沒有時間出去外遇),媽媽想要墮胎然後的時候,醫生跟媽媽說妳已經結婚了,必須經過丈夫的同意才可以墮胎。
媽媽急哭了,如果不是因為有一個外遇的丈夫,誰會去墮胎?
後來是因為性病可能會影響小孩,去其他醫院醫生同意才流掉的。
solar9133
3 years ago
rum9124: 離婚要雙方同意,還要有證人。證人還不能隨便找,必須是真的認識你們雙方,並且確認過雙方離婚意願的人。
更別說離婚還要談各種問題……
fox6606
3 years ago
為甚麼會覺得丈夫都不想讓他墮胎了,還會同意離婚www
子宮好不容易有東西了怎麼能放走呢(笑)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izza27: 不過認真回你啦,一樣搬運我前面說過的,我覺得這一塊女方堅持要生的話,應該要有相關法令處理讓男方可以放棄親權義務,但這就是要談修法配套
horse192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另一方不離婚你想怎麼辦?打官司拖到孩子生下來完全有可能耶
whisky2905
3 years ago
還給女性的自主權
horse192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都不想讓她墮胎了怎麼可能想讓她離婚+1
mars4245
3 years ago
離婚www來亂的ww
gin1903
3 years ago
樓上那些覺得女方不能有決定權的拜託想想我媽帶著我過的苦日子
一個家暴又外遇的噁男完全是可以利用女方懷孕控制女方跟小孩的
whale592
3 years ago
不好意思問一下,請問那個網站怎麼看自己有沒有覆議成功
rum9124
3 years ago
生不生都談不攏了,不離婚留著幹嘛
pizza27
3 years ago
不打砲就不會有小孩這點對女性也是一樣的。我也認同女性有最終選擇權,但是當這條下去,目前婚姻當中的那些預設就不得不取消了。
uranus6550
3 years ago
ಠ_ಠ: 不是,男人就是做了才會有小孩,讓他放棄是爽到他吧?以後到處留種都不用養,全部丟給女人養
ramen6220
3 years ago
whale592: 重整一次 最上面會有已覆議標誌
cod4146
3 years ago
其實就是要為了最壞的情況發生,
假設婚前口頭約定不要有小孩
但婚後女方不小心懷孕
而男方卻反悔想要小孩
如果女方堅持不要的時候就會卡住了
畢竟墮胎不能拖太晚
要是男方使用拖延戰術的話就會錯過墮胎的時間了
就像戀愛一樣,要兩人同意才能戀愛,但分手一個人就可以成立了
尤其生孩子對母體的影響很大
這是我的理解啦
chick3166
3 years ago
rum9124: 問題離婚不是女方想離就可以離啊
好不容易騙到合法的人形孵蛋器
怎麼可能這麼輕易放手
shrimp1369
3 years ago
太太仗著年輕故意偷偷墮掉來氣死先生的例子我還真的在身邊的媽媽圈看過。後來先生真的大受打擊,從此再也不跟太太行房也不搭理,跟陌生人沒兩樣
ಠ_ಠ
3 years ago
pizza27: 喔不不你怎麼會覺得不打炮就不會有小孩對女性來說是一樣的?你沒聽過婚內強姦嗎?
eel3776
3 years ago
puff7018: 那為什麼不是男性結紮? 什麼都要傷害女性來達成?
horse1927
3 years ago
男性結紮也能恢復喔~,也比較容易
shrimp1369
3 years ago
以前我也支持太太自行決定就好,但看到上述的先生悲痛+恨他太太為了賭氣而墮胎,不願意與他討論的摸樣就……我就變成持保留態度了
ಠ_ಠ
3 years ago
shrimp1369: 想請教那位太太何德何能讓醫生為他犯法?
tea5522
3 years ago
講到男性結紮是不是又離題了啊...結紮後就算要再重新接回輸精管,還是有機率無法回到結紮前的狀態了
ಠ_ಠ
3 years ago
shrimp1369: 她想墮就能墮這串不需要存在了
shrimp1369
3 years ago
ಠ_ಠ: (因為太太找非法的)
whale592
3 years ago
ramen6220: 感謝
cola3911
3 years ago
雖然樓上很多人都說這是兩個人的事,但實際上,承受懷孕的一直都只有女生啊
不管是工作上的不便,生理上的不舒服,社會上對於「孩子照顧職責」的壓力,都是女生在擔
monkey8349
3 years ago
拿了藥不一定要「真的吃」啊,有不知懷孕誤服A酸的醫療紀錄就夠了
bat9181
3 years ago
男性結要紮還可以不用配偶同意,女性不想生卻要配偶同意才能墮?
sugar9336
3 years ago
shrimp1369: 那個問題不是在醫生嗎奇怪
horse1927
3 years ago
那女性結紮就能恢復了嗎?前面一堆講得「女生結紮就好了啊」一群幹話飛天
uranus6550
3 years ago
horse1927: 很明顯就看的出來是怎樣的人啊
fox6606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bat9181: 這個應該是一樣的,我之前查資料的時候都需要配偶同意,醫生怕有糾紛
sugar9336
3 years ago
然後為了氣男生而極端的選擇墮胎這種對身體負擔極大的方式,是夫妻關係失能的問題吧,和墮胎法案有什麼關係嗎?
tea5522
3 years ago
shrimp1369: 我覺得其實這樣來看,這段婚姻就也不是什麼好例子了吧?夫妻關係失能而墮胎只是最後一根稻草,根本問題才不是墮胎
uranus6550
3 years ago
shrimp1369: 先生是不是先有對不起老婆?要不然女孩子不可能無聊就去墮胎
cod4146
3 years ago
shrimp1369: 結婚本來就是要多多溝通互相包容,個人覺得是感情問題以及醫生違法了
frog4469
3 years ago
生理男,支持墮胎,現實就是
1.男性偷拔套強迫女性懷孕,還當作「驚喜」的比例,比女性自主墮胎還要高很多
2.兩人共同創造,但有將近十個月責任與義務全壓在其中一方上,並且該方被社會預設也是將來照顧的主力
3.胎兒不是人類,只是一塊會成長代謝的肉

子宮長在媽媽身上,胎兒懷在媽媽體內,媽媽身為一個人類卻無權決定體內寄生的肉塊該不該留,聽起來蠻可憐的
bat9181
3 years ago
墮胎那麼傷身體,一般正常女性不會把這種手段當成氣配偶的吧?我說正常人
shrimp1369
3 years ago
sugar9336: 問題出在誰身上其實不是我想說的重點,我自己單純對於太太的做法很震驚,也對於先生的痛苦感到難過,才反過來想說只讓太太決定這樣的做法是真的好的嗎
至於大家說的女方糟到強暴懷孕想墮掉我是完全贊成由女方決定的
ಠ_ಠ
3 years ago
shrimp1369: 我九成把握你從男方聽到這個故事,我比較好奇是被逼到什麼地步寧可找違法密醫都要墮胎,不要命的嗎?
你的例子反而證明了需要修改啊……
fox6606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嗯嗯其實不管是生小孩還是墮胎,對母體來說都是滿大的傷害
rum9124
3 years ago
bat9181: 正常人可以在婚姻中跟伴侶討論要不要墮胎啊
horse192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被逼到什麼程度需要找密醫+1,找個違法的醫生身體容易被搞出問題怎麼想這個案例有疑問
sugar9336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shrimp1369: 你現在就是把這件事情怪在那位女性身上而反對法案
uranus6550
3 years ago
shrimp1369: 請不要迴避話題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shrimp1369: 你可以先花個三十秒想像一下,什麼事會讓你付出讓違法密醫在自己身上動刀子的代價也要做嗎?
snail1351
3 years ago
為了一個傷心的男人反對其他眾多需要這項權利的女人,好喔👌
tea5522
3 years ago
shrimp1369: 這告訴我們法律不修改,女生還是有辦法自己偷墮胎,只不過代價是有可能會掛掉,那為什麼不乾脆讓女生可以在有保障的情況下去做手術?反正她都鐵了心要墮胎了。而且這故事看下來完全是婚姻失能,墮胎與否反而是模糊焦點,正常的婚姻關係中根本不該也不會發生這種情況。
bat9181
3 years ago
反正女性沒人權不是一天的事了,令人生氣的最大問題就是,當女性想要找回一點生理自主權,馬上男性就來幹幹叫了
tea5522
3 years ago
bat9181: 也是有男性支持的啦別這樣
uranus6550
3 years ago
tea5522: 擺明就是男方問題最大
libra5059
3 years ago
女性只是結婚而已,身體還是自己的,為什麼不能自己決定要不要墮胎?
男性只是出個精子,又沒有分擔生育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到底有什麼立場說也有權決定受精卵的去留?
比起一個還未出生的受精卵的權益,我覺得更該保護懷孕女性的身體自主權。
fox6606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如果是男生比較老實,被強勢的女方吃的死死的這樣可以理解,不過我覺得如果女方要氣男方也不願意生小孩的話,就算沒有用非法的方式墮胎,那個小孩生下來應該沒辦法幸福到那裡去……所以就算有這個例子我還是支持提案
fox6606
3 years ago
還是希望寶寶都是在雙方有共識的狀況下出生
cobra231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現階段無法支持。狀況描述過於單一,還不夠深入。
要這麼簡單說的話,男方是否也變得可以提議:因為小孩出生與否我們完全沒有決定權,所以小孩出生後照護責任也該完全歸女方?
或許可以併入婚前協議?決定權的放棄與讓渡細項條件等。事前談妥總比事後爭議好,也避免單純受家族傳宗接代的壓力而生養,一方想生而另一方不想時,婚前就可以切切另尋人生了,不耽誤。
shrimp1369
3 years ago
抱歉我人在轉車沒辦法一直刷網路,等我坐下來再看大家的討論
sugar9336
3 years ago
還有我以為只有女性就可以決定應該是屬於生育的問題,為什麼有人要拿男性的養育責任混為一談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cobra2311: 你要不要先往上爬一下你心之友兔子同學的發言
pie6027
3 years ago
要怎樣威脅?  
我想想喔...
「你搞外遇ㄉ話我就去墮胎喔!」
「你不幫我買消夜的話我就去墮胎喔!」
「你再不洗碗的話我就去墮胎喔!!」
whale592
3 years ago
ಠ_ಠ: 心之友兔子同學wwwww
fox6606
3 years ago
cobra2311: 還有披薩也有說過類似的話XDDD
uranus6550
3 years ago
sugar9336: 男人沒有人想擔責任啊
lion7467
3 years ago
rice5288:
「如果丈夫不同意搞得太太直接帶著小孩自殺,誰要負責呢?」
不好意思,還真的沒有你想的這種事,連google都搜尋不出來新聞呢
https://images.plurk.com/1ajAEel5GGXonhC9FPIwHx.jpg
goose9259
3 years ago
提醒一下大家,
這法案基本上就是在討論,當妻子想墮胎時,丈夫有沒有權利阻止。
原現行的法案因為墮胎有時效性,所以導致要不要墮胎基本上就是由丈夫決定
goose9259
3 years ago
lion7467: 沒有這新聞不代表沒有案例就是,但舉證責任在飯身上
tea5522
3 years ago
cobra2311: 男生沒有決定權的話,那無套打炮的時候應該就要知道?
教養責任跟生育風險完全不能混為一談喔,生育風險完全的承擔者是女性,因此女性應有完全自主權決定是否要墮胎。
以你的例子來說,男性不想生但女性想生的話,不管有沒有修法都不會有任何改變。
uranus6550
3 years ago
goose9259: 我覺得連離婚都不需要雙方同意,現在太多渣男打死不肯離婚的案例了
cod4146
3 years ago
我覺得是把感情問題和身體自主權混雜在一起了
如果雙方意見不同但決定權還是在身體主人上
不管哪一方不滿意都是因為意見不合
但沒有人可以決定他人的身體如何使用
沒緣了就分開,懷孕不是談判的籌碼也不是牽制對方的手段
goose9259
3 years ago
uranus6550: 這要看現在的人對婚姻的定義是什麼
deer9859
3 years ago
贊成
tea5522
3 years ago
cod4146: 超級同意,不能拿情緒來勒索別人的身體自主權
papaya7448
3 years ago
可是保險套成功率不是100%
照這情境,如果男方有做配套,女方想生,最後的確有懷孕,可以因為男方單方面不想要就決定墮胎嗎?反正男方不想要對孩子也不是好的環境啊
uranus6550
3 years ago
papaya7448: 你可以選擇不要做愛...
lion7467
3 years ago
我的立場是,女性不想生的話就不要生了,這種情況生出來是害小孩
因為媽媽在育兒巨大壓力或是現實各種有的沒有的情況下,對孩子脫口而出的「早知道就不要生你」會給孩子很大的心靈傷害

為什麼我會知道這個,因為我就聽我媽對我講過這句話啊(笑
mars4245
3 years ago
papaya7448: 這個不是人人都聽的懂ww
garlic3553
3 years ago
uranus6550: 你這種說法會變成女生不要的話當初也別做就好
litchi3326
3 years ago
好奇 若是丈夫想墮胎但老婆不想拿掉的話 那孩子出生後丈夫還有責任共同照顧孩子嗎
garlic3553
3 years ago
litchi3326: 有
uranus6550
3 years ago
litchi3326: 當然要有,小孩沒有丈夫的精子不會生出來
ramen6220
3 years ago
麻煩剛進來的人都先看一下上面的討論吧
lion7467
3 years ago
zebra4877: 是的,你講到重點
sugar9336
3 years ago
問題就是懷孕、生下來、墮胎受損的都只有母體啊
bear4994
3 years ago
不是台灣人能不能幫忙簽?
lychee5634
3 years ago
好難理解另一半不想要小孩還堅持生的女士,懷孕對女士的傷害還是不小的,如果因為生小孩的關係而導致夫妻關係出現問題也是麻煩,喜歡小孩和生不生感覺是兩回事
uranus6550
3 years ago
sugar9336: 所以我才說我提的方法才是唯一的解決之道...
plum5348
3 years ago
沒有丈夫,妻子當然可以懷孕。
sugar9336
3 years ago
到底要扯養育責任到什麼時候
garlic3553
3 years ago
lychee5634: 其實你去看婚姻板就有不少是太太抱怨男方不要女方想要的
cheese6379
3 years ago
懷孕不只傷害母體,甚至還能影響母體的社會地位,懷孕對女人在職場在社會上有多傷,歡迎看一下82年生的金智英
請問幾乎不會受影響的男人決定什麼
tea5522
3 years ago
papaya7448: 你這個立場跟前面提到的一樣,但這個問題不管有沒有修法都沒有任何差別,修法是要保障不想生卻沒有辦法獲得伴侶同意的婚姻中弱勢女性,因為生育的風險是完完全全都在女性身上,男性為什麼不用承擔生育的危險,卻要插手女性的身體自主權。
lychee5634
3 years ago
garlic3553: 我知道,只是無法理解這種感覺
taurus7116
3 years ago
個人是覺得,負責懷孕的是女方,承受10個月懷胎痛苦的也是女方,各種身心靈壓力根本都是女方啊......還有未來負責照顧身體變化等等,讓妻子自行決定要婚內墮胎很合理啊......
bull5090
3 years ago
shrimp1369: 照樣造句:
「先生仗著法律故意拖延不給墮胎來氣死太太,後來太太大受打擊,從此再也不跟先生行房也不搭理先生和小孩,跟陌生人沒兩樣」
這樣是有比較好?還多拖一個小孩子受罪。真的要「公平」,我覺得法律可以制定成「女性有權利單方面墮胎,男性有權利以『你沒跟我商量就墮胎』為理由訴請離婚」。
solar9133
3 years ago
bear4994: 這個附議平台嗎?似乎是不行。
tea5522
3 years ago
男方不要女生想要的話,男生請去找不想要的另一伴,女生請去找想要的另一伴,這跟修法完全無關,自己的婚姻對象和溝通問題請不要扯進修法理面啊
garlic3553
3 years ago
我在想,如果改成意外懷孕(有做足避孕準備)在24週內,雙方都可以單方面決定要不要小孩的話呢?都不要或只有女方就墮胎,只有男方不要,而女方堅持要就給女方養這樣子。
cow4753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tea5522: 你這段話解釋了這個連署的有趣之處
rum9124
3 years ago
tea5522: 依照你的說法,也不用修法啦
goose9259
3 years ago
garlic3553: 誰知道你每次都有做配套= =
uranus6550
3 years ago
garlic3553: 女人的身體男人憑什麼替他做決定...
sugar9336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男生想把藉機把養育責任丟給女方,請順便證明每一次性行為都由女方主動,並且過程中有積極避孕,謝謝。
garlic3553
3 years ago
goose9259: 難道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戴套?
garlic3553
3 years ago
sugar9336: 如果女方不同意、不高興那就是強暴。而且我的條件也有積極避孕。
taurus7116
3 years ago
要丈夫同意才可以墮胎,搞得好像結了婚就是女人賣身體給男人當工具一樣了。
garlic3553
3 years ago
uranus6550: 女方堅持的話還是可以生,只是男方不必養。
bat9181
3 years ago
一般來說如果女方硬要生下來逼男性一起養,社會輿論也是會幫腔男性啊?女性如果被逼著生,一定一大堆人只會勸說都生下來了,就養吧
taro2145
3 years ago
贊成到不行,身體自主權是基本人權之一,沒子宮負擔的人是體驗不來這種痛苦的,不是自願被小孩綁架一輩子太可怕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婚姻是一個人的還是兩個人的,我覺得癥結在這
覺得該修法方的論點圍繞在這都是母親一個人要面對的
但婚姻的構造與設計,乃至於法律,不是這樣看問題的
如果您不相信老公,那只能建議離婚、以及不要發生關係
如果要在安心之前就懷孕,陷入困境是難以避免的
goose9259
3 years ago
現在覺得有夠離題的
uranus6550
3 years ago
garlic3553: 養育責任都不用付,當男人真的很爽是不是
garlic3553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uranus6550: 可是他就不想生啊,這樣孩子出生會幸福嗎?
tea5522
3 years ago
現況就是有婚姻弱勢女性被法律卡著被迫生育,然後一堆人一直用可是男生說不定不想要啊,乾脆男生也可以單方面決定好了??????
就不是男生在生不要管別人身體很難懂嗎?共同教養責任這個跟生育風險根本是兩件事,自己的伴侶問題自己搞定,不要扯到生育責任上面去。
cobra2311
3 years ago
男人不想擔責任,跟法律保障可以不擔責任是兩回事吧?若現階段的法律是保障男性這點,我會比較傾向修法取消這個部分。
男方或女方都會出現對懷孕與否的意見分歧,以及未告知讓其懷孕或隱瞞懷孕強逼負責的狀況,二者都不好受。而且越有責任心的人越是如此,無論男女。
還是立個法強制在婚前就簽一簽吧,若無配偶雙方皆同意懷孕,懷孕後妻子有權行使墮胎等等。講好後再結婚也少點爭議。
orange462
3 years ago
忽然想到,現在法律到底可以還有沒有那條結婚附性行為的條款啊?
應該廢除了???
bull5090
3 years ago
newt4028: 事情發生前誰知道他不能相信啊,偷拔套、偷戳洞、外遇這種是要怎麼未卜先知?強姦很多發生在熟人之間就是以為對方能信任啊,你總不會認為這也是被害者自己的問題吧?
如果你只是以「法律將婚姻視為兩人的結合」為論點來解釋當時寫下這個法律並非不尊重女性,我確實同意不需要惡意揣測當時法律人的想法。問題是現在實施下去的確造成了女性的困擾,應該要思考怎麼提供協助而不是叫人責任自負。
tea5522
3 years ago
cobra2311: 但想法是會改變的,婚後改變想法不想生的話怎麼辦?家裡突然遭遇經濟壓力或其他突發事件怎麼辦?生育的壓力和風險永遠都只有女性要負責承擔。
tea5522
3 years ago
orange462: 我記得沒了?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我覺得你眼中的婚姻跟我們眼中的婚姻有很大的落差,婚姻事實上就是吃女性告告啊www
fox6606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啊我突然想到我看到爸爸不要但媽媽堅持要生的例子
就犀利人妻的那個小三的小孩,算是在爸爸不知情的狀況下媽媽還是生了?
還有那個什麼夏家三千金(神秘ㄉ例子)
不過他們都不是夫妻就是
shrimp7369
3 years ago
是說婚內強暴懷孕的能不能自主墮胎啊
不太了解這部分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照你的說法婚姻很平等?那請問現況男性就是拖著不同意女性不能墮胎,這個不平等你看到了嗎?
cheese681
3 years ago
我覺得生孩子有死亡風險,希望母體自己的性命安危能由自己抉擇。
聽過大出血沒救回的,才二十幾啊,雖然出事前也沒人想到就這樣走了。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shrimp7369: 你要先打官司證明真的是強暴吧,孕期一定不夠長
sake18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覺得反過來的情況(男不要女要),現在也是這樣啊,女生要生沒人可以阻止,跟那條法律無關欸。
但爸爸可以只給最低需要給的贍養費啦,算是為自己射精負責。
bat9181
3 years ago
乾脆學德國好了,男性如果讓女方懷孕生下小孩,不論有沒有意願要一起撫養,強制要給小孩子贍養費,政府直接從薪水扣
他們就會乖乖戴套不搞小花招了
taurus7116
3 years ago
生育就是女生子宮在痛女生在負擔啊,如果今天是丈夫ㄐㄐ在懷孕痛到要死才有公平有合理可以吵好嗎?看到對方身心靈都負荷不了還想逼人生小孩,根本也沒有愛了,為何妻子還要聽不愛他的丈夫的話?
uranus6550
3 years ago
fox6606: 能拿劇情來嘴現實你也真的很厲害
fox6606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uranus6550: 因為我真的想不到還有什麼狀況媽媽明知道對方不會負責還會堅持想生小孩XDDDDDD
uranus6550
3 years ago
bat9181: 同意,不管怎樣丈夫都需要負責養,因為沒有丈夫就不會有小孩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bull5090: 如果婚前合約不夠的話,誠心建議不要進入婚姻,那本來就有設計上的問題與需要互信的部份
如果一開始就要算的清清楚楚,多吃虧一分都不肯的話,這樣要談合作,會相當辛苦
sake182
3 years ago
newt4028: 把這種生命攸關的事情講成吃虧?
horse192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唉,本來就有很多婚前態度是一種婚後態度又是另一種,甚至在懷孕或是生小孩才現出原形的耶
newt4028
3 years ago
bull5090: 協助會是有限的而且可能太慢來造成無效
fox6606
3 years ago
newt4028 逛一下婚姻版你就可以知道理想很美好,現實很殘酷
newt4028
3 years ago
sake182: 我指的是婚姻、不是單就墮胎
lion7467
3 years ago
我媽是外籍新娘,從越南一個人嫁來臺灣,我媽其實沒有生小孩的意願
但是婆家,也就是我奶奶要她生小孩,我媽不願意還是只能生小孩ㄌ
horse192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去逛一下婚姻版吧+1,不少婚後才現出原形的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婚前合約緩不濟急啊,孩子生出來你還能塞回去?而且現在這是法定不是你婚前合約說可以移除的喔
uranus6550
3 years ago
horse1927: 講真的,我覺得離婚也應該要女方同意就成立才行,現在的婚姻制度其實對女方非常不利,女方能依照自己的判斷馬上離婚其實會讓社會上的不幸少很多
bat9181
3 years ago
我的經驗,男性要不撫養小孩直接搞消失就好了,連離婚都不用喔,我爸當初直接離家出走10年,我媽也只能報失蹤,就算警察找到人,通報我們也不能做甚麼事,他想跑就跑,讓我的同年整個過得痛苦,要什麼證件申請需要雙親簽名的都得跑一大堆地方來證明說父親搞失蹤只能媽媽簽名
newt4028
3 years ago
所以修法就能變成堪用的制度嗎?
你們的訴求應該沒辦法達到需要的目的,這是另一個問題了
tea5522
3 years ago
newt4028: 那為什麼不現在修法呢?這樣至少可以救到一部份沒辦法自主決定墮胎的人不是嗎
bat9181
3 years ago
結果我國中他突然跑回來,之後我媽跟他談離婚,連法官都不怎麼幫我和我媽,我爸離婚後只給了我13-18歲每個月1萬的贍養費就脫身無事一身輕,還再婚了呢
newt4028
3 years ago
婚後現形的事是衍生問題,最快的方式只能阻止他發生,也就是不要結婚、也不要發生關係
很抱歉只能提供這麼愚笨的解方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修法可以移除現有的不平等。

認真你說婚前合約也太不食人間煙火,婚後翻臉不履約你以為離婚很容易嗎?什麼都還是要對方簽字啊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對啊不然你以為結婚率怎麼下降的www
tea5522
3 years ago
newt4028: 這樣跟不想要車禍死亡就都不要出門也不要開車搭車同樣邏輯欸
fox6606
3 years ago
newt4028: 謝謝你的好方法喔wwwwww
fox6606
3 years ago
不然法律是要拿來幹什麼用的啦wwwwww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但不結婚無法解決已經在婚姻關係內人的困境,也無法保護未來可能走入婚姻的人

制度有問題不改制度,反而叫人不要用也是很妙喔你XDDDD
newt4028
3 years ago
顧慮到法律的修改與落實皆緩不濟急以及可被鑽漏洞,唯一可行方案是修正到滿意後再來談結婚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是啊,我單身正在等,所以我來支持法案,你呢?
jelly493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法律是設下限以最壞最弱勢的方式作門檻
像那種什麼父親不想要母親想要,請問弱勢的是哪方啊?父親不想要好委屈這叫做弱勢嗎?還是覺得未來自己的收入要養一個自己不想要的東西好弱勢?
女方難道是完全丟給爸爸養嗎?要不要看清楚台灣家庭狀況到底是全職主婦多還是雙薪多?
談不攏有爭議,除非溝通不然直接右轉去打離婚官司
或者講更極端的狀況,父親是完全零收入然後被女方婚內強暴逼著要孩子
這種就離婚了啊還能有什麼共識
lemon6895
3 years ago
先強調,對於結紮絕育手術的部分,事實上手術的風險是女性>>>>男性
再者,所謂的法律是保障非多數正常人情況而設立的,以一個有正常關係的家庭而言是不會出現各種上述預設的最糟情況,若假設會有女性出現"衝動墮胎"的行為,那也是當事人該自己負責的(墮胎本身還是很痛苦的,而且後遺症有很多),假設目前低機率的女性出現最糟情況(衝動、堅持生以威脅丈夫等等),怎麼無法看看現行高機率在發生的丈夫出現最糟情況(婚內強暴等)
簡單來說,做愛時男性可以自主決定是否使用自己身體進入女性身體提供精子,女性卻無法自主決定是否使用自己的身體來懷孕生產
怎麼看都很奇怪?
身體是我自己的,但別人卻可以決定我身體要怎樣?
更別說男性除幾乎無風險的提供精子外,其他後續懷孕的風險都由女性一人承擔(包含長時間不方便、疼痛、憂鬱、生產風險等等)
lemon6895
3 years ago
談男性權利的時候,先思考目前是多數情況都是男性力量>女性,風險卻是女性>男性
養育部分,我想說"因為我不能決定要不要墮胎,所以我不想負責"這句很像小孩子發言,都大人了,為自己的每個行為負責好嗎,不做愛就連有孩子的可能性都沒,"想做愛"也是男性應該負責的行為
"小孩很可憐,被決定生存權益"這句有思考過,若是出生在一個糟糕的環境,反而小孩可能會有"不想負責請不要生下我"的想法,而且在說違反小孩生存權前,已經先違反女性身體自主權了,而且生小孩女性是有死亡風險的,孩子是女性願意抱著死亡風險換來的生命,不願意也不該強迫她,不能因為小孩"可能"想活兒情緒勒索媽媽要有可能死亡的覺悟(強迫很像變相逼人去死
lemon6895
3 years ago
同意配套修改以防制少數被迫受害的男性,但請先修法改善目前多數被迫受害的女性,就算法律不能完善,但起碼嚴重漏洞不合理的法律還是要改(有錯誤的東西不改不是很奇怪
wizard727
3 years ago
一堆沒結婚的在跟別人喊燒欸www
newt4028
3 years ago
tea5522: 風險就是這樣的,所以您不可能完全規避
如果有堅持,那我沒有好辦法,就只能先不要
lion7467
3 years ago
newt4028:
不要結婚,然後所有人逼你結婚,於是婚後被強暴懷上了
不要發生性關係,然後對方強暴你,於是你懷了
為了杜絕以上種種情況,你不要出生或是原地往生就能解決了
bull5090
3 years ago
newt4028: 我以為我們現在就是在做修正的動作。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婚姻是信賴關係,先說到這裡就好
tea5522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不想要食物中毒我們就不要進食?現實沒有這麼天真,沒有事情能夠如你所想做到100%,只能盡力降低風險而以,用這種邏輯來看待事情未免過於極端了
swan9064
3 years ago
wizard727:
沒結婚的喊燒其實能理解啦,畢竟結婚就來不及了
一方是避免自己婚後被丈夫強暴卻不能墮胎,一方是不想要以後強暴老婆小孩卻被拿掉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婚姻是信賴關係是理想狀況,這個法令迫害的是非理想狀況,而且大家都沒有100%保證自己不會陷入非理想狀況,誰結婚前就能知道老公會是個家暴仔?
謝謝你說到這裡喔,真的不需要你的事不關己的高見。
lion7467
3 years ago
newt4028: 婚姻是信賴關係,那你用這個解釋早年的東南亞外籍新娘和如今東南亞包辦婚姻的情況,謝謝ㄌ
newt4028
3 years ago
tea5522: 所以適法性要考慮,而不是把每個想結婚的都當做犯罪預備軍
carrot2621
3 years ago
看了一下內容主要比較偏向「夫妻之間名存實亡下,若有孩子時能否遵循未婚女性適用之法條選擇墮胎」
但這塊就有女方必須舉證之義務(可是內容又以「尚未得到相關證據時,能夠保障自己。」來提)……Hmmmmmmm

政府機關如何準備配套是個問題(思索)
而未婚女孩適用的條款主要是沒有經過婚姻這關(走到婚姻這條路有很多原因,目前可能大眾偏向「信賴足夠」的道路才結婚),那婚前信賴婚後翻盤就是打婚前契約了吧(像財產分配那樣?)

全部以「評估後」來講
1.確定小孩有問題
2.確定造成母體身心健康疑慮
3.確定家庭功能喪失時(例如男方不負扶養義務,無善盡為人父之義務等)

女方得以不經過丈夫之同意施行妊娠中止

但是配套怎麼走就是丟給政府以及考量社福體系的問題了(爆
tea5522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為什麼不修法先救救那些墮不了胎的人?
ಠ_ಠ
3 years ago
wizard727: 現成的婚姻困境這麼多,我沒有真的愛到卡慘死我結婚幹嘛?
papaya744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不認為能直接說說男生不想要就別做,因為這句也是可以對女生這樣講,做愛避孕機率連醫生都不敢說100%

我是認為女性應該要能想墮胎的話就墮胎的,只是覺得這樣這條修沒有男性能討論的權利,在想是否這樣得修法成女性有墮胎權,男性有女性墮胎或不願意生育之後訴請離婚的權利,或是現在本來就有?那樣的話墮胎權的確要立法保障女方
jelly493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男方因為女方賭氣墮胎而情緒崩潰這種事情不就是有『懷孕是兩個人的事』這種根深蒂固觀念嗎?
一個『懷孕永遠是女方的事』而且不會預設女方絕對不墮胎也絕對會幫自己生小孩的社會,就不會出現男性因為女方墮了自己小孩而崩潰的事情,因為大家都知道懷孕是女性一個人的戰爭
ಠ_ಠ
3 years ago
papaya7448: 不認為能直接說說男生不想要就別做,因為這句也是可以對女生這樣講
並沒有,婚內強暴存在喔謝謝
newt4028
3 years ago
tea5522: 我的看法是來不及,只能從頭就阻止懷孕過程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來不及就不要修法真的是很棒www
那立法院解散好不好www
lion7467
3 years ago
法律本來就是要預防犯罪預備軍啊

人人沒有法律還能守規矩不去傷害他人身心健康、意願自由和財產的話,那幹嘛還要法律,因為根本不能發生,所以才要法律
horse2260
3 years ago
覺得不錯 以後就不會有女生吵”我當初就不想生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所以我很期待要修成怎樣才能有效阻止又符合兩造人權
ಠ_ಠ
3 years ago
papaya7448: 搬運我前面說過的,我覺得這一塊女方堅持要生的話,應該要有相關法令處理讓男方可以放棄親權義務,但這就是要談修法配套

不過核心概念要先起來才有配套可以談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女性可以自主對待自己的身體侵犯了男性什麼人權?
newt4028
3 years ago
應該會變成一看到生育率就自然歸零的法律吧
snail1351
3 years ago
好了啦不要再拿生育率來威脅女人了,有4%仔還不夠嗎
garlic3553
3 years ago
ಠ_ಠ: 可是男生也會被婚內強暴,所以你的差異化說法不成立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就性別平等來說,男性也是能聲明他不想令女性懷孕的
但這麼不正確的說法,不要說互信了,我只能建議不要有任何關係發生
uranus6550
3 years ago
walnut2118: ...你是哪個世界線過來的?
rum9124
3 years ago
bison3646: 你怎麼可以強迫女生墮胎
lion7467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你在這裡嘴炮別人不先修法救墮不了胎的人是突顯什麼……你也可以針對這個自己上網提案啊
papaya7448
3 years ago
ಠ_ಠ: 其實我的後面有一句是因為避孕不是絕對,那段話是建立在我思考到一方不想生有避孕的前提上,你只切了部分字句單獨拉出來我前面兩句話討論強暴,其實那不是我整句話想要說的立場
但如果討論到強暴的話,我是認為這部分要保障給女性更多權益
newt4028
3 years ago
lion7467: 我只是想說明清楚就修法來說,離達成目標可能有相當遠的距離,以及不適用之處
snail1351
3 years ago
修幹本來就要積極同意,不然就是強暴,另外生小孩的部分,要是男性不想讓女性懷孕,可以考慮戴套或吃避孕藥
tea5522
3 years ago
papaya7448: 生育的危害和墮胎的危害都是對女性單方面的傷害,男性不想生但女生想生這個議題也不能單純以女生不配合墮胎來談論,但男性若是不想承擔教養責任而要女生墮胎的話,這樣也不太對吧。
以此打離婚官司當然可以,但能不能放棄親權我覺得還有待討論。
lemon791
3 years ago
如果結婚,有婚約應該要雙方決定吧?
pig5191
3 years ago
印象中之前有個偷偷說是有認識的人身子骨本身很弱不宜懷孕,但禁不住丈夫的軟磨硬泡,拚著生下孩子。之後婆家要求要第二胎,女方講自己身體不好云云,丈夫還說妳都生了第一胎了,那第二胎應該也可以吧。
這種鬼故事其實不少,可以的話真希望這些女方發現自己懷孕後可以有權利選擇孩子的去留,不用跟鬼婆家囉嗦太多。
garlic3553
3 years ago
簡單來說,女方擁有無條件墮胎權,雙方都擁有不扶養權,這樣就好了吧?如果只有老婆想要,那就老婆自己養,如果只有老公想要,老婆可以自由墮胎。強暴的話另當別論。
lynx2099
3 years ago
醫生也怕患者反悔被告啊,失去生育能力是重傷害,結紮本身就不是什麼因為醫療因素不得已而為之
uranus6550
3 years ago
snail1351: 吃避孕藥傷女性的身體,男性一律結紮其實是最安全的作法
snail1351
3 years ago
uranus6550: 有男性避孕藥喔
lynx2099
3 years ago
結紮也會失敗,而且吃避孕藥傷身是民國幾年恐嚇女性的說法
lynx2099
3 years ago
吃避孕藥傷身是一種恐嚇女性放棄生育自主的謊言
tea5522
3 years ago
uranus6550: 事後避孕藥才傷,事前避孕藥對大部分女性身體而言沒有特別明顯的傷害,事前避孕藥按照藥師指示服用的話,避孕效果遠高於保險套
jelly493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有分事前跟事後,事前不傷,事後才傷
lynx2099
3 years ago
凡舉是那個自稱女權女性主義者跟你說女性不需要避孕藥,他一定是父權人士
tea5522
3 years ago
而且事前避孕藥經常用為調經藥物使用,安全性是受到認可的
lynx2099
3 years ago
只有父權人士才會在哪裡假掰的說讓女性服用避孕藥的都是渣,戴套不就好了
cafe8076
3 years ago
妻子本人不願意懷孕,卻懷上了,那麼單方面決定墮胎是合理的。

而在雙方協議要有孩子,妻子懷上後有反悔,妻子單方面決定墮胎,也是合理的ㄧㄧ大不了離婚嘛,女方找個不想生的,男方找個想生的。

如果是丈夫不同意,卻被用保險套戳洞之類的方法,使妻子懷上孩子ㄧㄧ明明不想養小孩,卻被塞了個孩子,這種情況該保障丈夫的不願撫養權。

如果連署政策,增加保障丈夫的不願撫養部分,那是不是比較能被更多人接受?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侵犯了什麼兩造人權你還沒回答我,改了要怎麼比現在還侵犯女性權利一樣去侵犯男性權利?
swan9064
3 years ago
嚴肅一點說,女生光是被別人強暴,舉證上就有困難了,對心靈創傷又是一次傷害。更別提被丈夫強暴了。運氣好的也許能借住朋友家或娘家,運氣不好的呢?
搞不好光是在訴訟過程中拖來拖去孩子就生下來了
把生育與身體自主權還給女性才是這個法案的訴求吧
lynx2099
3 years ago
因為保險套破裂而懷孕夫妻來門診不稀奇,從來沒有少過
tea5522
3 years ago
cafe8076: 這個又會牽扯到舉證部分?否則如果成為法律漏洞而逃避責任的話會造成更大的危害
garlic3553
3 years ago
cafe8076: 我覺得你這樣滿可以的
jelly4938
3 years ago
墮胎傷身不想墮,當然可以啊,女性決定自己的身體有問題嗎?至於事後扶養如果談不攏溝通不來就離婚啊,夫妻又不是童話故事結了婚一輩子攜手到老
如果對打官司跟贍養費之類的法律有疑義,建議一起來提案修法ㄛ!或者也把男方不想要孩子卻被女方硬要孩子的提議也一併跟婚內墮胎一起奉上~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婚姻是兩人的信賴關係,也包含了各種衍生權力,由法律保障
所以您不該只聲張一造權益、而忽略另一造
gin2853
3 years ago
我覺得墮不墮應該做風險評估,雙方經濟還有雙方意願之類的設定個百分比重全部納入考量,如果不符合標準就予以女方墮胎權力,避免小孩生下來之後才發現成長環境很差勁
ಠ_ಠ
3 years ago
papaya7448: 我其實有回你第二段,配套上應該要有讓男性可以放棄親權的手段,但這是另一個複雜的議題就是了
tea5522
3 years ago
newt4028: 但是懷孕只有女生的事耶,女生只能一個人負責懷孕的風險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現在就是法律實質保障了男性單方面可以無視女性意願讓他無法墮胎的情況,你為什麼要一直忽略這件事?
fox1322
3 years ago
強暴認定要打官司打完小孩都幾歲了
這在一般墮胎權討論就談過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我聲張一造權益?那男性在懷孕生產中負了什麼風險我請問?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才是無視現在只有一方有權的情況在說幹話吧?
jelly4938
3 years ago
gin2853: 評估完大概也過能墮胎的時間了或者墮胎喪命風險直接爆增,要是男方年薪五百萬可以給女方相當凱特王菲的生活環境保證她舒舒服服保證帶孩子沒經濟沒壓力,但是女方就是不想要呢?生下來女方因為妊娠得了終生後遺症,可是生活過得很好,這是保障了她機能上的生命但是她的人生已經全毀了
tea5522
3 years ago
我母親身體在生育後就變得很差,這些身體上的變化沒有辦法用經濟評估來做為考量標準,畢竟再多錢也換不回健康的身體。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我認知到您對法律的不滿,但我想不出有什麼是法律從規定、制度、到落實,能積極處理要不要留下孕胎這個問題的著力點
懷孕是不是一個人的事,怎麼去改善它,難道不也是癥結嗎?
peanut1126
3 years ago
有點歪噗的題外話......但如果有旅人打聽到願意幫未婚無子生理女結紮的地方麻煩私底下告訴我,已經為了這件事情煩惱多年了,感恩戴德。
tea5522
3 years ago
newt4028: 懷孕怎麼就不是一個人的事情了?懷孕期間身體的變化、內分泌失調、孕期間和生產的風險這些都發生在女性身上,為什麼看不到這一點?
papaya744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ಠ_ಠ: 不是啦,你是有回我第二段沒錯,但我是說第一段的後面有一句是談論避孕,那是我本來要說的立場,也就是雙方有做避孕,但你只截第一段的前面來談強暴要反駁,可是那其實偏離我本來要說的
但強暴的話的確也可以另外談這個情況做討論,這也是一個必須保障的議題
papaya744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是覺得墮胎權是要保障給女方的,但後續如果就一定得討論單方不想要的話,男/女方的權利可以延伸到哪裡並且修法了
主要就如同cafe8076說的,女性墮胎權之後,雙方不願意撫養權或另一方得訴請離婚權利,這兩個部分上必須再修法吧
kitty673
3 years ago
下課之後認真看了一下,這個提案想改的是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6款需配偶同意的部分
https://images.plurk.com/4e7CwgHFBilpYqfGyXFGMB.jpg
強暴的話照原法條應該還是可以自己墮胎吧(只是問題就會出在舉證困難或後續被威脅之類ㄉ)
姑且不論其他問題第6款需要配偶同意本身就是個笑話欸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因懷孕或生產影響了孕婦的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居然還要老公認證哦???
pony860
3 years ago
對於墮胎這件事我覺得就是一種保障女性身體自主權的選擇而已,其他人沒權力也沒理由管當事人要不要墮胎。
bat390
3 years ago
我覺得所謂法條完不完善的問題大家可以不用現在擔心啦
因為這個平台就只是提案,實際立法要經過相關單位的評估
如果評估過後是應該修正或可以修正的,修法就是立委的工作了
但具體要怎麼修、修成怎樣、怎樣的法條是OK的,我相信立委應該會比我們這些旅人還專業喇不然我們繳稅養他們幹嘛
cobra2311
3 years ago
cafe8076: 同意+1 不知道為什麼我講不到點上TwT
newt4028
3 years ago
tea5522: 就我所知男性也會因為女性懷孕的因素引起某個比例上的孕吐,雖未經證實但還是弱弱的舉證一下,積極狀態上,另一半不是在旁邊納涼就沒事了
jelly4938
3 years ago
男性的準爸爸症候群vs女性真的賭命的懷孕
可以放在一起講?
tea5522
3 years ago
newt4028: ???????不好意思,您這是拿極少數會吐的男性,來和所有孕期遭受到身心理壓力的孕婦相提並論嗎?一個可能會死、可能再也無法恢復懷孕前的身體狀況,一個只是有極少數的可能性會吐了?
durian930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和我媽聊了這串的議題,結果我媽(生四個孩子)的結論就是女生不要傻要生孩子就結婚不生孩子還結什麼婚
懂了嗎,不生孩子就不要結婚。不要被騙 這個「知識」(共識?)應該要在女生還在學生時代,就要有的課程吧?

我們還順帶聊了一些關於婚前隱瞞家族疾病,或是已婚、未婚的狀況,作為法妻和小三的時候女生該怎麼自保,原來我媽懂這麼多但沒和我說而已
mango4737
3 years ago
如果真的允許婚內女性單方面墮胎,希望可以在民法裡把這個明訂成另一方得請求離婚的事由(雖然依現行法應該也可能成立重大事由吧?)
bat390
3 years ago
如果男方真的會好好照顧女方跟小孩幫忙分擔體諒的話,其實也不用擔心男方會不同意墮胎了吧
但現在大家擔心的就是男方擺爛不動作還逼得女方不得不生的情況,而實際上這種慘案也不少

說實話個人覺得就算女方真的拿墮胎去打擊男方,她自己也搞爛身體了啊,墮胎超傷身的
uranus6550
3 years ago
mango4737: 為什麼女性的身體自主權要跟婚姻做連結???
garlic3553
3 years ago
uranus6550: 因為雙方理念就不合啊,幹麼還強求?
newt4028
3 years ago
所以如果讓另一造能積極參與並面對孕胎的去留還不夠的話,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做,才能得到妳們要的結果
一個人就真的適合決定的話,那婚姻到底是什麼?
uranus6550
3 years ago
garlic3553: 那也是女方提離婚,男方有什麼資格提?
hippo428
3 years ago
cafe8076: 是另一個問題了不過⋯⋯
關於男性不想要孩子卻被設計,我支持不只不必撫養,還可以吿女方,勝訴就可以強制墮胎哦;萬一勝訴時已經無法墮胎,可以要求女方賠償。
附帶一提我是女性,不過「不要孩子」對我比性別更加重要。並不是不必養孩子就可以抹消世界上出現了自己的孩子這件噁心的事。
garlic3553
3 years ago
uranus6550: 所以你是希望男生整天為這個跟對方吵架?
garlic3553
3 years ago
既然理念不合,為何不放對方一馬?
parrot1250
3 years ago
同意以懷孕母體本身意願,即可決定墮胎。

男方如果被要脅,可以申請離婚(你們2人並不般配)。
python4909
3 years ago
newt4028: 可是婚姻跟懷孕是兩回事啊
婚姻風險兩方承擔
懷孕風險一人承擔
garlic3553
3 years ago
parrot1250: 這樣合理
mango4737
3 years ago
uranus6550: 現行法連不能人道或不履行同居義務都是離婚事由了,何況單方面堅持墮胎?強求一個想生孩子的男人跟一個堅持墮胎的女人繼續婚姻是...?
apple8518
3 years ago
parrot1250: 我也贊成這版本!
newt4028
3 years ago
python4909: 這個說法我不是很贊成
shrimp7369
3 years ago
bat390: 真的我當時就在想應該沒什麼人願意拿墮胎威脅吧
每個方法都超傷身
就算有也是少數吧
oreo12
3 years ago
parrot1250: 同意
男生可以掌握女生身體要不要承擔風險這實在有夠噁
jelly4938
3 years ago
什麼叫做積極參與並面對孕胎的去留?
合則來不合則去,你就算給她萬全的環境跟安全感,人家不想要就不得強求
你跟對方告白了,對方拒絕那就不要強求;你跟對方當了情侶,人家不想結婚,那就不要強求;雙方結了婚,對方不想要小孩,就不要強求
不可能任何事情到了一個階段對方就會順自己的意好嗎?婚姻的雙方最終都是獨立個體,只有法律會視他們在一起
ಠ_ಠ
3 years ago
papaya7448: 你說這段?
我是認為女性應該要能想墮胎的話就墮胎的,只是覺得這樣這條修沒有男性能討論的權利,在想是否這樣得修法成女性有墮胎權,男性有女性墮胎或不願意生育之後訴請離婚的權利,或是現在本來就有?那樣的話墮胎權的確要立法保障女方

這前面就說了,溝通功能還存在的家庭是不會走到這一步的,討論也會在前面發生,而且還有孕期時間限制,我覺得立法上是可以考量但不該有冷靜期
jelly4938
3 years ago
問婚姻到底是什麼也太微妙了吧
就好像最後愛情破滅了就問:那愛情到底是什麼?
這誰能回答啦WWWWWWWWWWWWWWWWWWWWW
wasabi4212
3 years ago
婚姻不過是保障兩人法律上的最基本權力,但是不等同於女方就該放棄自己的身體自主權。
python4909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是說關於懷孕嗎
因為我的理解就是女生懷孕是一種實體的炸彈
處理不好就會出事情
婚姻的話比較像是一種合約或承諾
沒有處理好頂多老死不相往來
tea6050
3 years ago
我覺得女性既使在婚姻狀態中仍然有決定自己身體狀況的權利,支持墮胎或流產不需要經過先生。
如果男性覺得很沒保障就協議離婚囉^ ^
hippo428
3 years ago
回到這個法案。
我支持,但我的理由跟性別無關,而是支持一個人可以自己決定自己不要小孩。這個法案釋放女方,這是第一步;如果男方版本提出,我也支持。
wasabi4212
3 years ago
不能人道都能成為離婚理由了,那這個是不是也要問那婚姻算什麼?
newt4028
3 years ago
jelly4938: 因為不能否定男方在事件裡的角色與參與程度,這是事實的部份
然而法律從判決到落實,怎麼看都很難跟上女方決定要不要留的進度、及後續衍生問題
ಠ_ಠ
3 years ago
cafe8076: 其實離婚不夠,非婚生子女可以強制生父認領,所以我前面才說的都是「放棄親權義務」
python4909
3 years ago
我的狀況是預設在兩人理智都在線的部分
懷孕的問題沒辦法用溝通解決
但婚姻可以
garlic3553
3 years ago
zebra4877: 法律沒辦法保障被說服的人,除非對方以不法手段威脅,否則被說服的人就是要擔下責任。
lynx2099
3 years ago
呃,訴請離婚本身不一定會成功判決離婚喔...
lynx2099
3 years ago
親權的義務不能放棄的好嗎?不要說夢話
garlic3553
3 years ago
ಠ_ಠ: 的確,男方在這種情況應該要可以不用付贍養費。
bat179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apaya7448: 就我所知,以一方不願生育的理由提出的離婚訴訟是不會成的
pepper8752
3 years ago
durian9307: 結婚不是只為了生小孩呀!
有時候結婚有很多考量,就我個人的立場是為了能我的伴侶享有法律上配偶的權益,沒有名份很多事情是很難辦的。
newt4028
3 years ago
python4909: 大抵上是妳都積極願意的懷了胎,卻要走到兩人質疑婚姻制度以及兩人互信
這麼難過的過程,一開始能不要發生就好了
lynx2099
3 years ago
不想負責就不要搞出人命,而且支付小孩的費用叫扶養費是義務
garlic3553
3 years ago
zebra4877: 不是不法手段,法律上就不是強迫。
lynx2099
3 years ago
上法院頂多判少一點而已,一定得付
papaya744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ಠ_ಠ: 不是,那個是第二段不是嗎?我是說第一段喔,我後面不是說做愛避孕機率醫生都不敢說100%嗎,你是真的沒看到我第一段有後面那句,還是我的措辭沒有感受到我那段是要談有有想要避孕前提,導致你要談強暴前提ODO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積極參與並面對孕胎的去留」你說得好輕鬆喔

現況是可以直接拖著不同意拖過孕期強迫人把小孩生下來,這叫哪門子的「積極參與並面對孕胎的去留」?
garlic3553
3 years ago
lynx2099: 照你這樣講,那被強暴的女生也有義務要養小孩。
alien6880
3 years ago
已附議~感謝噗主分享我也覺得這該廣傳
lynx2099
3 years ago
garlic3553: 你沒看到墮胎要件那六項寫什麼嗎?而且被強暴生母要生要養在台灣都是不強迫,你也可以選擇出養
garlic3553
3 years ago
zebra4877: 我只是想說,意志力與在乎人際的問題沒辦法靠法律解決。
ಠ_ಠ
3 years ago
papaya7448: 呃.....對我好像漏掉避孕那段,不好意思QQ
lynx2099
3 years ago
那強暴出來類比是腦子有多ㄎㄧㄤ
bat390
3 years ago
shrimp7369: 就如果夫妻關係已經病態到得用墮胎來當籌碼的話,生不生小孩其實已經不是重點了
倒不如說拜託你們這對變態夫妻不要生小孩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我同意在積極急難的狀況下要有人出來做決定,但只有一造做決策的話,一開始就不該進入婚姻關係
tako8975
3 years ago
附議+1,拜託修法
zebra3791
3 years ago
為什麼結婚要跟生育綁再一塊? 我朋友夫妻講好,就只結婚沒生小孩啊
我覺得如果孩子生下來會強制扣薪水這點蠻ok的,至少男性在性行為前會更謹慎吧~
jelly4938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你想要的重點是
希望男方在整件事情有他的一個位置
以及
為什麼男方要跟上啊
照你的意思,告知他就好啦
但你的訴求又好像告知還不夠,還希望男方再有更多的決定權
lynx2099
3 years ago
zebra3791: 本來就可以強制,上法院訴訟少說會判個幾千塊
jujube2843
3 years ago
曾經在偷偷說看過有人意外懷孕想人工流產,但丈夫拒絕簽字,但那個人還沒準備好當媽媽。看了很難過,婚後連自己的身體自主權都沒了
garlic3553
3 years ago
lynx2099: 如果無論如何男方都要養,那今天妻子偷戳保險套也要,是不是對男方不太公平?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我覺得我引用了自己一百次

這前面就說了,溝通功能還存在的家庭是不會走到這一步的,討論也會在前面發生

現在問題是沒有共識時的最終決定權!
zebra3791
3 years ago
然後其中有想要小孩 但伴侶不要 拜託,去找有想要生的人作伙
papaya7448
3 years ago
ಠ_ಠ: 不過我自己想一想,避孕前提下好像也是會有強暴問題,你是要說這個嗎
這個的話的確要思考怎麼保障了...
lynx2099
3 years ago
garlic3553: 那你就舉證被設套啊,而且婚姻裡面出生的任何小孩都是婚生子,管你生父是誰
garlic3553
3 years ago
「想生的人養,不想生的人不養」這點是正確的吧?
newt4028
3 years ago
jelly4938: 婚姻關係中,告知、參與、責任,如果還不夠,我也覺得這樣到底是為何要弄出人命來互相傷害
garlic3553
3 years ago
lynx2099: 舉證也沒用啊
zebra3791
3 years ago
lynx2099: 但問題沒真的實施沒用吧? 我朋友離婚後自己帶兩個小孩,老公只給過前一兩次贍養費,後面就神隱,當下當事人也真的不想在跟前夫耗....
pomelo4206
3 years ago
就很簡單啊,誰負責懷孕誰負責孕吐誰負責恥骨痛誰負責陣痛誰負責內臟變形誰負責被離職風險,誰就有決定權
lynx2099
3 years ago
就算跟外遇的白人生混血兒也是婚生子,法律認定的父親就是丈夫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apaya7448: 是的,避孕前提下也有強暴問題,還有男女力量差異問題

還有強暴光定罪本身大概是一定會拖過孕期,何況婚內本來就很難定罪
berry2154
3 years ago
有一方不愛孩子,這樣生出來的孩子怎麼會幸福......我也支持修法
不希望看到媽媽被迫生下來,把孩子丟給爸爸不管不顧的情況,我舅媽就是這樣,基本上跟小孩形同陌路,明明有爸爸媽媽但根本等同沒媽= =
tea5522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對婚姻到底有什麼天真的想法,你就大膽直接的說我就是想要男方什麼都不做但享有參與感的權力嘛
garlic3553
3 years ago
所以現在不就是要討論修法嗎?
lynx2099
3 years ago
zebra3791: 訴訟呀,有專業負責的家事律師,可以扣財產的不用客氣,那是他的義務
puma98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丈夫光是同不同意問題很大可能還牽扯到婆家,一句不同意,生育過程痛苦說白就是把女人當生殖工具,只在乎小孩,根本沒有考慮到妻子的感受。
lynx2099
3 years ago
zebra4877: 所以雙重避孕是需要的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對你也覺得為何要弄出人命來互相傷害,現在主張修掉就是為了避免一條可以讓男方決定弄出人命來互相傷害的路啊
jelly4938
3 years ago
newt4028:
告知-告知男方
參與-男方只出了精子
責任-女方有生命危險男方沒有
哪裡夠?
以及恭喜我們回到了
https://images.plurk.com/7MozdE7gjc7SvuHf1RVnQK.png
這個循環中
婚姻互相傷害的案例難道還不夠多嗎?人跟人之間就是不能保證靈魂伴侶啊
newt4028
3 years ago
tea5522: 只是在找合理狀態下男性的積極面與能做到什麼,而不是假設他就是空白一塊
zebra3791
3 years ago
lynx2099: 的確是啊 但是很多當事人當下已經心力交瘁到沒想要在搞這件事了.... 所以我很贊同說德國強制扣款喔~
garlic3553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想生的人負責養,這應該是基本的吧?
bat390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啊如果是積極的男方的話應該會尊重女方意願吧
現在就是擔心爛男人的存在呀
pomelo4206
3 years ago
搜一下就可以知道我本噗是誰啦
單親媽自己本身對自己的人生就已經擺爛,讓學校跑去他們家突襲家訪,發現小孩餓昏在床上的,還有欠債欠到債主去學校要殺小孩的
我就問這種家庭生屁生
jelly4938
3 years ago
也有男方口頭說想生女方不想,結果因為不能墮胎強迫生下來後女方被男方放置play的故事
兩邊都不想,但是男方因為自己沒有生命危險也沒有出力還覺得只要女方養孩子就好所以他是嘴上說我要一個玩具可是身體並沒有力行照顧這鬼故事超多ㄛ
ಠ_ಠ
3 years ago
papaya7448: 補充一下,現在你只要結婚就是無解了,只要男方有那個意願,不管是避孕藥被換掉被婚內強暴保險套被戳洞,你中了就是一定會被迫生下來

所以那些來拉版徵假結婚嘴巴說不傳統不要生小孩的gay我看了都是笑笑
durian9307
3 years ago
pepper8752: 但是生孩子這件事就是結婚的時候需要承擔的風險?
沒有名份也沒關係、至少不會遇到「我就是不想要孩子但卻不能由自己決定墮胎」的情況 就算老公好談也一樣 畢竟哪天因為什麼想要孩子了或是家人壓力都有可能
ಠ_ಠ
3 years ago
jelly4938: 你你你為什麼要截這張QQQQQ
我的輸入法衝康我你還留屍體下來幹嘛
tako8975
3 years ago
今天就是不想生的妻子沒有任何保障這件事超恐怖啊,真的會對婚姻感到退卻
jelly4938
3 years ago
ಠ_ಠ:蛇摸對不起我以為你是故意 ...!!!(被打死
lynx2099
3 years ago
zebra3791: 假設你沒有約定扶養費,那就沒辦法強制執行,所以得興訟

我不知道她的狀況,不過建議她去找律師,會比我們在噗浪上七嘴八舌專業,而且他們更懂,兩個小孩一個月對方少說要付個一兩萬,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力
jelly4938
3 years ago
而且我覺得要是現在男方在婚姻跟墮胎上弱勢今天提出這法案的方向就不是這樣
newt4028
3 years ago
同感,妳們婚前就該積極溝通甚至簽備忘錄的事,怎麼會拖到懷孕了才來談
到底是為了什麼結婚啊你們兩造
papaya744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老實說,這種狀況我通通建議分手,會有這些問題代表根本不適合
我本來立場就是支持女生想墮就墮
如果男生想生,女生不要,我也建議要修法讓這樣可以訴請離婚
男生不想生,偏偏女生想要,我也建議要可以離婚
如果男生有戴套女生偏偏想辦法還真的懷孕上了,就讓雙方提出證明對簿公堂,讓想生的人自己養
python4909
3 years ago
這個法案我覺得算是當女方覺得自己不適合養育孩子
但因為各種不可抗力(ex:家庭壓力、身體因素)所保留的最後一道鎖
嘿家庭壓力不只是丈夫喔,各個雞婆的家人上至孩子的奶奶之類的都是。
那請問墮胎是不是也要問他們,沒有奶奶就沒有孩子的父親。
無限上綱的結果會導致事情越來越複雜
ಠ_ಠ
3 years ago
jelly4938: 這不就是這部法一開始長這鳥樣的主因嗎
zebra3791
3 years ago
lynx2099: 沒 她孩子已經30多了 這都是舊事了,法院有判要給啊,但男方那邊有皮,搞消失 當事人說當下也覺得這種沒擔當的廢物,不想多牽扯了
所以我覺得如果男性自己在射精前就知道搞出人命後,他會被強制扣款的話,我覺得會理性且負責很多
ಠ_ಠ
3 years ago
papaya7448: 不適合阿,但離婚更難wwww
orange4170
3 years ago
弱弱的問個一下:改成說「懷孕時需要兩人同意才能生小孩」這樣是不是可以包含比較多的狀況呢?

設計導致女方懷孕不是只有男生會這麼做,有的女生也會反設計男方的。我覺得讓雙方都同意不然就要終止懷孕⋯這樣會比較好嗎?
tea5522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只在把責任推到踏入婚姻的人身上,對事情完全沒有幫助,也自動忽略所有因現行法律而受苦的弱勢婦女
papaya744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ಠ_ಠ: 對啊,所以要修法,墮胎權跟離婚權甚至後續撫養權利義務通通應該要修法
ಠ_ಠ
3 years ago
我覺得如果現在這串講的是想離婚就能離婚應該可以跳針十倍(
cobra2311
3 years ago
pomelo4206: 抱歉剛剛回言欠考慮了,很抱歉,先刪
lynx2099
3 years ago
zebra3791: 她應該強制執行的,以前家事律師也不多,現在很多了,直接當債主強制執行開下去
viper1267
3 years ago
孩子哪是雙方的 男人只要射完就沒事 從懷孕到產後照顧是的主要責任難不成是男人在扛喔?笑死

如果哪天小孩子可以改塞到男人的屁股裡,懷十個月後去壓迫男人的內臟影響男人所有生活,最後由男人負責撕裂/剪肛門生出來,再來說小孩是兩個人的也不遲^ ^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orange4170: 我覺得讓人可以決定女性要或不要墮胎問題都很大,墮胎生孩子都是傷身,只有女性自己可以決定,男性被迫生了他的種最多就是保障他能放棄親權跟扶養義務,不然就是侵犯女性的身體自由了
lynx2099
3 years ago
小孩本來就是兩個人的,有權力就會有義務
lynx2099
3 years ago
ಠ_ಠ: 不要說夢話,親權跟扶養義務喪失幾乎是不可能的
melon907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那女性身體負擔這樣大是不是義務比較多
那權利也比較大吧
孩子是兩個人的孩子
但懷孕十個月是女人在懷
hippo428
3 years ago
orange4170: 完全同意。
jelly4938
3 years ago
orange4170:
還有個硬核的"墮胎時間"卡著
而且這個同意的前提必須是只要女性不同意那就免談
garlic3553
3 years ago
viper1267: 你這樣的說法就變成男生不用養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tea5522: 呃不是,除了一開始的積極不要輕易踏入婚姻關係之外,我想不出有什麼能斬斷兩造關聯的方法
幫不上忙我很抱歉,但沒有更好的方法也是目前的現實
lynx2099
3 years ago
除非父母出養或是虐待遺棄遭法院判決,不然父母就是有義務
ಠ_ಠ
3 years ago
lynx2099: 但我覺得他人可以來要求女性必須要墮胎更過分啊(攤手
garlic3553
3 years ago
lynx2099: 法律可以改啊。
uranus6550
3 years ago
garlic3553: 不對,真的要說是女生不用養,因為女生在生小孩的時候已經付出了,剩下應該是要男人養,女人才應該是輕鬆的那個
garlic3553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如果不行,那這噗的意義是?
ಠ_ಠ
3 years ago
lynx2099: 我覺得可以加上訴請離婚跟這一胎禁止強制生父認領之類的(???
lynx2099
3 years ago
ಠ_ಠ: 法律沒有別人可以要求墮胎的條文,那都是當事人的決定,法律跟法院不是萬能
wasabi4212
3 years ago
法律不就是各刪減增加一路走到現在的嗎?怎麼講的法律好像就死定在那一輩子都不可能改了。
zebra3791
3 years ago
lynx2099: 我懂你的提議,但這思維是很現在的作法,當事人只覺得自己很努力把孩子養大,甚至有孫輩了,那廢物能不來煩就好,如果因為要錢而跟那廢物牽扯不休,還要花時間去提訴訟什麼的,太浪費人生了 所以我說如果法律可以強制搞出一條人命時,就強制給予扣款來保障這生命未來的費用,我覺得很棒,男女至少在興交前都會比較理性冷靜
lynx2099
3 years ago
ಠ_ಠ: 不可能,因為必須以小孩的最大利益優先
ಠ_ಠ
3 years ago
婚外的孩子沒有做生父認領其實男方本來就沒親權義務存在吧
garlic3553
3 years ago
uranus6550: 如果是男方要生,那你說的沒錯。但如果是女方獨斷要生,就不是了。要生的就要養。
lynx2099
3 years ago
zebra3791: 你還是要先透過訴訟認定誰是生父
ಠ_ಠ
3 years ago
lynx2099: 喔,對
melon9079
3 years ago
醒醒
現在在談懷孕
zebra3791
3 years ago
lynx2099: 這點我覺得可以喔 公平
lynx2099
3 years ago
ಠ_ಠ: 當然有啊,你生父耶,幹炮前不多想三秒嗎
melon907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而且很多時候都提母親在顧
真的沒顧過小孩的人才以為付錢很偉大
以為女人很輕鬆的人真的知道什麼是生養小孩嗎
拜託不要生
連累別人耶
newt4028
3 years ago
事發前能多想清楚,大概世界上就不會有意外了吧
bat390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orange4170: 這個最後應該還是會有拖時間的問題,如果男方拖六個月都不表態的話女方只是從「被迫生子」變成「被迫墮胎」而已哦
lynx2099
3 years ago
七個月已經超過合法墮胎期限了好嗎...
wasabi4212
3 years ago
七個月只能生下來了,墮了會死人的(
bat390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lynx2099: 啊對抱歉我打錯了,我改一下
melon9079
3 years ago
這噗揭露了多少無知的人(code)
newt4028
3 years ago
要法院快速做出判決然後要執行,出差錯誰要擔責任?
aries7270
3 years ago
說小孩是兩個人是什麼鬼?
就當在談兩個人的決定權,要是女方想要墮胎的話,那不就已經有50%的意願是不想要孩子了嗎?
說什麼兩個人所以丈夫不同意就不能墮的話,背後也只有50%的意願想生下孩子。
簡單來說,無論哪邊都有一半的意願=50%沒有被尊重,所以說 要不要小孩是兩個人的事=有人不同意就要留 的想法只是男人想留下孩子所說冠冕堂皇的幹話。
jelly4938
3 years ago
法院判決出差錯那不在討論範圍內WWWWWWWWWWWWW
jelly4938
3 years ago
要開另一個噗去討論法院判決問題欸
python4909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才希望這個最低底線的法案可以幫助更多人啊
真的啦不要再拉話題了
pepper2387
3 years ago
問題還是在共同持有該財產的問題身上,
因為小孩在法律上定義為夫妻之共同財產的部分,
至於還沒出生的部分,我忘記是已經有心跳就算,
還是只要一懷孕就算夫妻共同財產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jelly4938: python4909: 我也不想但這衍生的部份可能會影響到誰來做最後的決定,也就是誰有權力去做這件事
都讓孕胎去決策,真的沒問題嗎?
zebra379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沒問題啊,因為要不是狀況不好,你以為普遍是墮胎墮好玩的?
ಠ_ಠ
3 years ago
lynx2099: 但避孕失敗也是可能性吧?避孕失敗但女方堅持要生這樣男方還有扶養義務似乎有點怪?算了話題跑好遠打住
jelly4938
3 years ago
沒有問題→是支持這法案的人的共識
你若有問題→你已經提出來了不是嗎?
想知道誰有權力→是指誰能賦予誰權力?還是只想知道誰有資格有權力?這個資格是你來決定標準,還是要由誰來決定標準?
孕胎決策沒問題嗎→請說出覺得孕胎來決策的問題在哪,不過上面你也提出來了,各方意見也都有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zebra3791: 正因為不是能兒戲而是攸關性命的,我不是很贊成由當事人負全責
bat390
3 years ago
newt4028: 自己的身體不自己負責是誰要負責
bat3301
3 years ago
這個政策我非常支持,婚內強暴(少數)和擺爛的男人真D不該有決定權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這是飄去哪了我跟不上,當事人指的是誰?夫妻?當事人都不負全責誰負全責?
jelly493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攸關誰的性命啊…生下來跟墮胎傷害的是誰的身體,還不讓當事人全責了?難道要全責當事人後事嗎?
sake4635
3 years ago
又回到女人的身體不是女人自己決定的問題了,男人說不行比女人不願意還要重要呢!
aries7270
3 years ago
(續上) 而且很多男人也不了解懷孕女性的壓力、情緒和心理狀況,對他們來說,就只是大著肚子10個月的事、辛苦當然辛苦這不就是懷孕嗎?我上班還比你辛苦呢!我媽也是這樣生下我的為什麼到你了你就這麼多問題?
然而事實上因為這種男人非常普遍所以有很多女性在懷孕期間有很嚴重的憂鬱問題而且並沒有被身邊的人所重視,甚至被說憂鬱又死不了生完了就會好之類的話。如果落實了女性有權自行決定的話,那女性懷孕期間的狀況必然會更被體諒了吧。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我不是很贊成孕胎負全責,因為有各種身心上的不周與各種社會問題,任其做擇真的能解決什麼嗎?
還是只要墮胎就好,剩下的就算了?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孕胎指什麼?
jelly4938
3 years ago
你的主體是指誰啊
wasabi4212
3 years ago
newt4028: 請問你的主體到底指的是???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懷孕者及其胎兒
hippo9387
3 years ago
我個人是認為這種男性不了解懷孕辛苦的問題也是需要從教育著手,有點台灣現在適婚年齡有多少男性小時候上課是有上到相關資訊的。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有身心不周跟社會問題,然後呢?嫌問題不夠多要再加上一個新生兒看看會不會被逼死嗎?
parrot1250
3 years ago
newt4028 母體不能負責,那就不該生也不適合生。
世人也不推薦智能障礙懷孕生子,對社會是負擔。
bat390
3 years ago
newt4028: 懷孕又不能暫停,你不馬上決定是要什麼時候決定????
你對懷孕的認知到底是什麼
sun5225
3 years ago
想了很久想來問問大家,誠如上面反覆搬運的言論所言,會需要動用這條法的以家庭溝通不好的為主,而吵架時什麼屁話都會說出來的情況下,那麼如果這個法案真的成真,以後會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當初你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留孩子,是你自己願意生的,就要願意承擔各種各樣的辛苦和代價,別說得好像自己很偉大很犧牲!」

「你不是為我生孩子,沒人逼你,你沒去墮胎就是為自己生孩子!」

「誰叫你當初不去墮胎?」

這樣反而加重女性對生養的責任,因為她們100%的權利決定要不要留,就可能變成被滑坡100%負責。

或另一種

「我懷孕了如果你不OOO,我就去墮胎!」(跟把分手或離婚掛在嘴上類似情緒勒索法。
jelly4938
3 years ago
懷孕者身心上的不周→那不是更應該要讓她脫離這狀態嗎,還是現在才意識到懷孕者在社會上面臨了什麼處境導致她身心上的不周?
懷孕者社會問題→有沒有想過給不給墮就是社會問題造成的結果之一?
newt4028
3 years ago
bat390: 從懷孕到法律完成判決然後執行,那你要考慮好每一個細節與對應,不然後面只會衍生各種不公
parrot1250
3 years ago
母體是活生生的人,可不是什麼工具,可以由他人來決定他的行為。
ಠ_ಠ
3 years ago
sun5225: 那這條法不改反面狀況也完全可以這樣造句啊
wasabi4212
3 years ago
不給墮的後果之一現在滿街都是囉,看看那些一屍兩命或是人倫悲劇的新聞。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現在又變成要考慮全面細節跟配套了是不是,你是兔子的另一位心之友?
ಠ_ಠ
3 years ago
而且判決是什麼東西哪裡有判決我被漏噗了嗎?
bat39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知道官司一場可以打三年以上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考慮是要考慮多久,你知道孩子有點體積後再墮胎可是會讓產婦有生命危險的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越早決定對孕婦負擔約小
wasabi4212
3 years ago
不生的話不公的問題還比較少喔說真的,生了不公的問題多到數不清
aries7270
3 years ago
sun5225: 說實話只要孩子出生了討論這個也毫無意義又不能塞回去
wolf2004
3 years ago
絕育手術對男性比較好處理喔,因為性器官在外面
一樣的絕育效果女性反而要侵入比較多部分,也比男性更傷,印度那邊多的是女性絕育術後感染的案例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我只覺得如果是男方在各種客觀認定理智配合的狀況,女方選了墮胎後遭遇不幸,類似這樣的極端劇本
wasabi4212
3 years ago
我支持雙重絕育+保險套,完美迴避意外。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什麼不幸你把話說清楚啊
newt4028
3 years ago
bat390: 正因為官司可能拖到來不及墮胎,所以就要求法院加速到來得及,所以我前面才會很納悶那責任誰擔
parrot1250
3 years ago
說真的,男性不想生,結紮+避孕藥+保險套,甚至不要做愛。多重防護做下去,沒精子小孩是不會出生的喔。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孕母死亡、胎兒不全生還
hotdog113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你以為官司像速食喔
bat390
3 years ago
newt4028: 那法院加速的社會成本誰負擔?萬一真的來不及的話誰負擔???
你要六個月內打至少二審官司,怎麼可能的事情
wasabi4212
3 years ago
newt4028: 妳知道不墮的後果最終也是可能贏來死亡嗎,憂鬱症跟生產過程死亡。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什麼不幸可以不幸到比非自願讓自己的身體被寄生十個月之後還要被加諸種種育兒義務、犧牲自己的職業生命、帶著生產後遺症過後半生,甚至生產就一命嗚呼還要不幸?
hotdog1134
3 years ago
產婦憂鬱到自殺或殺死孩子不是沒有喔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sun5225: 要是這種言論橫行,不久就會發展成妻子驗孕確認後拿一張切結書(狠一點就本票)給丈夫,說你不簽我現在就去墮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女人生為女人,不能生為人,ㄆㄆ
cola3911
3 years ago
如果懷孕十月和生產過程可以男女雙方各負擔一種,我就認同生小孩是兩個人的事!
但現實就是,養小孩可以雙方,生小孩只有一方
wasabi4212
3 years ago
早點墮胎搞不好還可以重獲新生獲得解放好好活下來。
wolf2004
3 years ago
不過我個人建議還是孩子這種東西不是單方面生出來就可以的事情,也就是說
當男方不要的時候女方應該也要墮掉,女方不要的時候男方也不能插手
在沒有最大可能保證家庭心志良好的情況下誕生生命根本只是自找麻煩。
當然最好的方法還是自業自得啦,不管男女都好好管理自己的下半身好嗎
我知道被內射很爽,但想被內射就給我吃滿一個月的避孕藥。
newt4028
3 years ago
wasabi4212: 這邊沒有要比嚴重度,僅是提出一種狀況
aries7270
3 years ago
bat3301: 這樣的婚姻關係有沒有小孩也很危險,不如墮了離婚比較好,真的。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哇被你這樣一說墮胎比生下來生命危險還要高啊,高見高見
jelly4938
3 years ago
不幸就是死亡啊,還說不提嚴重狀況,女方死亡不嚴重?
bat390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wolf2004: 如果是男方不要女方堅持要的情況我會比較支持離婚女方自己養 (?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是不是不知道有安全人工引產的週數限制啊?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我覺得懷孕確認後和對方溝通,卻仍發生女方決定墮胎而產生不幸,是另一種悲傷
jelly4938
3 years ago
男方的悲傷vs女性最嚴重狀況是死亡
都擠?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另一種悲傷XDDDD
我們現在是再討論什麼情懷還是風花雪月XDDD
bat390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女方被迫生小孩就不悲傷嗎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不讓她墮也是她的悲傷啊?為什麼你就一定不能悲傷呢www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墮胎頂多不幸幾個月,生下來不幸幾十年,正常人都知道要選哪個
pear1454
3 years ago
女生的悲傷不是悲傷~~
wasabi1364
3 years ago
各位,稍微補充一下,
民法:只保障未來會出生非死產的胚胎;
刑法:裁判字號:最高法院 20年上字第 1092 號 刑事判例
裁判日期:民國 20 年 01 月 01 日
要  旨:
過失致人死之罪,係以生存之人為被害客體,故未經產生之胎兒,固不在其列,即令一部產出尚不能獨立呼吸,仍屬母體之一部分,如有加害行為,亦祇對於懷胎婦女負相當罪責。
不要再把受精卵當生命了,胎兒在出生前屬於母體的一部份。
ಠ_ಠ
3 years ago
pear1454: 不只子宮不是我的,悲傷也不是我的呢
mars4245
3 years ago
為什麼每次這種噗都有人可以亂成這樣...
newt4028
3 years ago
墮胎能順利就好了,但妳們希望修改的法律辦不到
mars4245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女生就是活該懷孕啊?
bat390
3 years ago
我覺得newt根本搞不清楚狀況,我放棄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在你心目中墮胎是比生產死亡率還高的事情嗎wwwwwww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墮胎不能順利就是有法條規定的配偶擋在那裡啊!修掉就順利了
lord5052
3 years ago
支持。
身為一個女性看了這串實在太低落了,竟然這麼多人認同女性沒有權利決定一塊肉是否能在身體裡生長。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一百年前還有人覺得女性投票權辦不到呢科科
wasabi16
3 years ago
突然想到,蠑螈4028會不會是對懷孕後,實際能考慮要不要這個胎的時間沒概念啊
我以前也覺得強暴墮胎的考慮時間很長,但老師在課堂上實際算過後才發現考慮時間真的很短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如果你是說手術致死率的話,那是醫學界的問題,干法條屁事。
parrot1250
3 years ago
newt4028 能不能辦到不是你決定,之後大家找密醫你會更悲傷。
kitty673
3 years ago
這個提案只是想把原本就不需要別人同意的東西刪掉而已,哪來問題那麼多……
要有那六款理由才可以墮胎,不是隨隨便便爽墮就能墮欸

但現在問題就出在「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孕婦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的時候還得老公同意欸
wasabi1364
3 years ago
男方覺得自己出一波精子就好棒棒的話,女方也有權利減輕會造成自己一輩子的負擔吧?(參考最近的單親殺子案的話)
jelly4938
3 years ago
辦不辦的到也要試了才知道,現在要變成通靈大會嗎?能不能不要一直轉轉轉轉話題,才剛說到溝通不良孩子被墮胎是男方的悲傷結果跳到了墮胎能順利就好了但你們要的法律辦不到
mars4245
3 years ago
我怎麼覺得newt4028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討論啊?...
newt4028
3 years ago
所以妳們一開始就當男方是空白的,這種想法不就是有罪推定嗎?
bread6049
3 years ago
支持。
如果沒辦法自己決定要不要懷孕,還不如不要結婚。
jelly4938
3 years ago
有什麼罪?
lord5052
3 years ago
慶幸自己是一個不婚不育者 ,只提供精子就覺得自己有權輕鬆擁有一個小孩的男性都是狗屎喔。
aries7270
3 years ago
jelly4938: 他是無話可說所以就只能說辦不到辦不到ww
ಠ_ಠ
3 years ago
人工流產很危險?專家說:比騎摩托車致死率更低 | VidaOrange(CDC)國家資料顯示,人工流產與流產是懷孕 最安全的結果

根據來自 CDC 的國家資料,懷孕與生產的死亡風險比人工流產 高出 14 倍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男方要不要他平時不會和妻子說嗎?若是妻子感覺不出他想要,妻子自己也不要,那這個孩子生下來真D慘
newt4028
3 years ago
不,不把男方當人看的妳們,到底希望女方走向怎樣的人生?
wasabi4212
3 years ago
如果自己的身體的生殺大權在婚後都要看男方臉色跟意願,以後一堆人為了活命跟身心健康不跟男方生小孩也是滿理所當然的啦。
mars4245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真的知道啥叫有罪推定?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不把男方當人看XDDDD
jelly493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不讓男方參與=不把男方當人看?
女方走向什麼樣的人生=你管不到
wasabi4212
3 years ago
newt4028: 自己能自主選擇、好好被當個人看待的人生。
parrot1250
3 years ago
男方想生,請找同樣想生的對像。
不想生,你保險起見去結紮、吃殺精藥、戴套、不做愛,沒精子不會有小孩。
kitty673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你也要說墮胎的其他五款都當男方是空白的ㄇ
那再跟你說哦,優生保健法保障的只有母子哦,整條法除了結紮都當男方是空白的ㄛ
mars4245
3 years ago
笑死,你哪隻眼睛看到他們不把男方當人看?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要是婚姻幸福的妻子懷孕怎麼會想到墮胎啊?夫妻兩人早就牽手瀏覽月子中心/保姆/育兒用品了好嗎??
bat390
3 years ago
newt到底在說什麼啊,誰不把男方當人看了
反倒是很多人不把女人當人看呢ㄏ
jelly4938
3 years ago
女方想走怎樣的人生跟你想問的婚姻到底是什麼屬於沒人能回答你的範疇好嗎
lord5052
3 years ago
newt4028: 怎樣的人生?自主的人生啊,自己決定自己身體的人生。
wasabi4212
3 years ago
不給男方管就叫不把男方當人看,那現在女生活該不被當人看囉?
pomelo4206
3 years ago
講難聽一點啦
讓一個不想生小孩的女人懷孕生子就是拿男人的精子寄生在女人身上吸她的養分擠她的內臟跟骨骼,然後還要她負擔生產的痛跟併發症還有死亡的風險啦,一定要把話講到這麼幹才聽得懂嗎?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你是覺得女方有事沒事懷了就想去墮是墮好玩?什麼問題都沒有身心愉快家庭幸福想要增加家庭成員的人誰要墮胎?
pig5191
3 years ago
現行的狀況也是一方決定,雙方負全責啊。
現行狀況是男方決定女方能不能墮,甚至也不用做決定,擺爛就好了反正時間到了小孩就會生下來。甚至更多社會案例是男方就此跑路丟小孩給母方養。父方母方都不養了就是丟給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養。
怎麼變成作決定的是女方就突然問題多了起來
parrot1250
3 years ago
對方不想生,男方還應逼生,當女性是孵蛋器嗎?
zebra8640
3 years ago
在妳們腦子裡女性到底是要多壞才能拿肚子裡的小孩來威脅丈夫?
怎麼就沒人懷疑男性搞大妻子的肚子的過程到底合不合理?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我覺得我真的引用了自己一百次

這前面就說了,溝通功能還存在的家庭是不會走到這一步的,討論也會在前面發生

現在問題是沒有共識時的最終決定權,最終決定權給實際要承擔一切成本風險的女性,這是你所謂的「不把男方當人看」?
aries7270
3 years ago
"不,不把男方當人看的妳們,到底希望女方走向怎樣的人生?"
應該是說這樣的男性排除了才是理想的人生ww
pomelo4206
3 years ago
男人不想被女人肚子裡那塊肉威脅那就不要中出啊,戴套子啊,去綁輸精管啊,不是很簡單?幹嘛要搞出人命才在那邊叫?
bat3301
3 years ago
zebra8640: 會拿胎兒威脅男性的女性墮胎也好啦,省得小孩生出來被她威脅到長大。
newt4028
3 years ago
要加速判決速度所以男方勢必放棄更多權力、男方就是一個被指責到死不得有異議不得吭聲的沙包
喔好喔好人就是不能還手
妳們到底在希望兩人關係走到多破碎才會滿足呢?
puma984
3 years ago
「不把男方當人看」到底希望女方走向怎樣的人生?"廢話當然女人自己決定,剩餘都是溝通尊重。
bun4542
3 years ago
覺得大家不用理那個newt了,一個人是不是要討論看得出來的啦
pomelo4206
3 years ago
射精管理很難嗎?長在別人身上的子宮都想管了怎麼不管管自己的屌?
wasabi4212
3 years ago
所以犧牲一個人要死不活就不破碎喔?挖喔我的三觀被刷新了 newt4028:
bun4542
3 years ago
就只是要女人閉嘴點頭同意他而已,不會好好溝通的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生下來了關係還是會破碎的啦,別擔心
ಠ_ಠ
3 years ago
哪裡來女性生了關係不會破碎的錯覺wwwwwwwww
aries7270
3 years ago
bun4542: 然而真的很多人就是newt的想法...
newt4028
3 years ago
說到這樣只要能安全無事墮胎就皆大歡喜了呢
wasabi16
3 years ago
話說台灣現在有多少男性能夠被稱之為男人也很讓人懷疑
pomelo4206
3 years ago
邏輯這麼支離破碎你都不擔心了,還關心關係破碎咧,你的腦子是你媽生你的時候卡在恥骨太久所以支離破碎了嗎?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加速判決速度干男方權益或雙方什麼事啊?你願意加稅給法院人員加班膩?
wasabi4212
3 years ago
某人要是有換位思考過就不會講出這種既得利益者才講的出來的話了,史上最沒有意識欸,啊不對,從來不覺得自己哪邊是得利者的人根本不會換位思考被壓榨的人有多痛苦。
ಠ_ಠ
3 years ago
pomelo4206: 冷、冷靜不要人身攻擊
bun4542
3 years ago
aries7270: 有這種想法的人不是和平溝通有用的,不需要在這裡因為這種人把自己氣死
parrot1250
3 years ago
newt4028 不聽男性的話就關係破碎,你又有聽過女性的話嗎?
只是你不能溝通,所以把責任丟給女方吧?
bat390
3 years ago
無關人士莫名其妙把自己踩成受害者我真的不能理解
比大喊not all man還有事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說到這大概墮了離婚才是最優選。
jelly4938
3 years ago
現在覺得放棄權力很難過有感了?
你說的男方是誰?他是怎麼成為被指責到死不得有異議的沙包?請問是誰?
他是好人嗎?誰來判斷他是不是好人的?
兩人關係如何這種沒有公式回答的範疇一直問也沒人能給你個滿意的回答啊
wasabi16
3 years ago
pomelo4206: 應該是他自己壞掉的,別牽連他母親
hippo428
3 years ago
wolf2004: 同意
newt4028
3 years ago
在我看你們提的法案離堪用還很遠而且顯有不周,以下我就儘量不發言看你們能做成怎樣的有建設性的提案吧
記得要夠快完成判決,墮胎的時限不會等你,啾咪
pie6027
3 years ago
newt4028: 放棄指揮別人身體的權力還真是委屈你了
bun4542
3 years ago
看,他只是來看戲潑水的
jelly4938
3 years ago
然後就直接見不得別人好我要走了這樣 慢走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放心這條修正案不是針對你。因為你連現行法條給的同意權都不會有
jelly4938
3 years ago
就說了後續的規劃有專家會處理硬要現場所有人服侍把答案餵到嘴邊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現在就是 不由男生下決定就是當他不存在是他不要這樣的悲傷,反駁不了的時候就會變成 讓你墮胎你有機會會死的喔呵呵題不想該你死才讓你生下來喔,然後反駁不了就 讓你墮法院流行你也趕不及喔呵呵
真的一股濃厚的雄性至上惡臭
newt4028
3 years ago
好人就是要當沙包嘛
aries7270
3 years ago
流程
pomelo4206
3 years ago
newt4028: 判決你妹,連法律用詞都不會就嘴巴閉閉不要講話,省得大家都知道你的腦子是草莓豆花做的
jelly4938
3 years ago
aries7270: 他會把兩人的感情如何你是不是希望他們過得很破碎男性明明就是好人全部包裝在一起情緒勒索w
wasabi4212
3 years ago
常識嚴重不足的發言沒了也好,沒建設性到讓人連思考都想放棄。
bun4542
3 years ago
好人不會當沙包,腦殘會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強迫別人生孩子的是哪個品種的好人
parrot1250
3 years ago
newt5028 好人是會把女性當人,尊重她的意願
你明顯不是
wasabi4212
3 years ago
連最基本的人倫問題都考量不到還是閉嘴不要出餿主意了,還自詡好人勒。
newt4028
3 years ago
aries7270: 瞎了才會覺得我前面講了一票是反對墮
ಠ_ಠ
3 years ago
aries7270: 他的宇宙字典不太一樣
jelly4938
3 years ago
如何自我安慰:
先設立"變成沙包的人都是好人"
下面的不說了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不,你只是很迂迴的想掩蓋自己的意圖又很失敗
wasabi4212
3 years ago
後面講的一票哪邊不是反對了WWWWW笑死WWWWWW
toro4148
3 years ago
只要她不想繼續懷孕,就是充足的墮胎理由。男方的想法算個屁阿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我知道啊,你說的是只要你這個好人同意才能墮啊所以怎樣了
bat390
3 years ago
我懷疑newt只是想看大家花時間在他身上吵架的愉快犯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我的意圖給妳們講就好了啊,舉個例就被打成豬頭,
那我為何不能質疑你們的預設立場?
aries7270
3 years ago
不笑釋放不了我的憤怒
pomelo4206
3 years ago
自以為好人是以為自己是馬英九嗎?這濃濃的馬粉味大概可以推論出十之八九是只能在偷偷說取暖的滾動,笑死
jelly4938
3 years ago
所以認真回覆你的都被你視為"把你打成豬頭"的行為而並非認真了解為什麼會這樣回覆你?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把你的例子再講一遍好不好?我很難拼湊你的真實想法,一下男方一下孕婦一下法院的………
newt4028
3 years ago
還是各位都是大法官無比公正無私且絕不犯錯呢?
jelly4938
3 years ago
現在要訴諸純潔了?
peanut1126
3 years ago
主要是墮胎有時間限制但離婚打官司需時更久,就這麼簡單的事情......
pomelo4206
3 years ago
連判決這個高中生等級的詞彙都不會用就下去,少拿司法人員跟你相提並論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反駁不了就是你沒道理,沒人把你打成豬頭
parrot1250
3 years ago
newt4028 我們要求的是:懷孕母體是最大決定是否中止孕期
newt4028 你的是:孵蛋器是否中止孕期,由非懷孕主體的父權決定
你的確沒反對墮胎啦
wasabi4212
3 years ago
樓上舉例WWWWWW
newt4028
3 years ago
aries7270: 很抱歉我沒有打算提出100%的解決方案,我是贊成源頭控管的混蛋
mint8206
3 years ago
我的想法是胎兒未出世前,仍在母體,以母體意願為主是合理的,但我不是說丈夫的意見不重要,而是事實上胎兒仍在媽媽體內,不管是承受懷孕的過程還是生產或墮胎,都是媽媽承受,丈夫即使不想妻子墮胎也無法代替妻子懷孕
aries7270
3 years ago
parrot1250: 你漏了男性一定是好人
ಠ_ಠ
3 years ago
parrot1250: 你還漏了不想出現這個問題就不要結婚、修法來不及不要修
newt4028
3 years ago
希望你們每一案都是順利完成墮胎,我由衷的希望如此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還來啊,離婚不是菜市場買菜,而且一樣要男方同意,非常容易拖過孕期
newt4028
3 years ago
淚水夠多了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pony4787: 問題是法官判決又不是你今天提出兩三個禮拜後就批下來結果的,問題是墮胎等不起啊。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的解決方案不就是讓好人的你作決定嗎
jelly4938
3 years ago
是啊 女性的淚水真的夠多了
wasabi4212
3 years ago
pony4787:然而事實上男方一個拖字訣就逼的女方不得不生了,此法沒用。
parrot125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閉嘴好過你言不由衷的假祝福
newt4028
3 years ago
aries7270: 我的解決方案是我閉嘴當沙包
ಠ_ಠ
3 years ago
淚水夠多了
這是在演八點檔嗎
ant9520
3 years ago
建議婚姻制度取消啦 男的本來就不能生孩子
jelly4938
3 years ago
除了淚水 產房的各種液體也是超多的
pomelo4206
3 years ago
連法律詞彙都不會的外行人滾啦,案你妹,判決你妹,大法官你妹,你以為噗浪上沒有讀法律的人一看就知道你在不懂裝懂是不是?要不要來討論憲法上跟法理學上的問題?我ok啊來我噗上吵啊,前面提到的奇葩案例搜一下就找得到我了
bat3301
3 years ago
法官我相信絕大多數都是公正的,但事實上,所有法官都不是時間大法師可以逆轉懷孕的時間好嗎?
pony860
3 years ago
是討論串太長吃噗了嗎
好像有些討論的前後文感覺對不上?
wasabi4212
3 years ago
無法曉之以理就想動之以情嗎?我給0分。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沙包哪是你想當就能當的 裝被害真好玩
parrot1250
3 years ago
newt4028 沙包不會講人話,你最好別再留言了
goji6460
3 years ago
提問如果妻子出軌懷孕那墮胎丈夫方面該如何得知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860: 是的喔,回應數多的噗容易這樣,麻煩先F5爬文
pomelo4206
3 years ago
goji6460: 法律上是丈夫可以提否認親子關係存在的訴訟
ಠ_ಠ
3 years ago
pomelo4206: 不我覺得他是想要這種同意權來協助他抓姦的人
camel6230
3 years ago
goji6460: 啊不就被判刑了?
pomelo4206
3 years ago
偽造文書罪你瞭解一下行嗎
ಠ_ಠ
3 years ago
goji6460: https://images.plurk.com/66WFRANzDoCI6UfO2fbcMA.png
aries7270
3 years ago
不過法院可能真的趕不及,可以參考別的做法例如讓數名醫生作檢查決定之類的
pomelo4206
3 years ago
還有民法上的損害賠償也瞭解一下行嗎?
parrot1250
3 years ago
pig5191 女性可不可以主動墮胎,可不是男性當成捉姦的工具喔
lynx2099
3 years ago
避孕失敗父親當然也要負責啊?不然小孩一個人幹得出來?
nori3230
3 years ago
诶......原來台灣需要丈夫同意嗎?????
ಠ_ಠ
3 years ago
nori3230: 要的
pomelo4206
3 years ago
在討論女性的身體自主權的時候可以不要把焦點又放到男方如何求償上嗎?自己去地方法院的免費諮詢時間問律師不行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要夠快判決結束進入執行,而且來得及且有人承擔後果
lynx2099
3 years ago
小孩不是兩個人的是不是父親對小孩沒有責任?
aries7270
3 years ago
越討論越看不出為什麼要結婚(
egg443
3 years ago
這噗吃噗好嚴重,我重整好幾次還是看不到全部的討論QQ
camel6230
3 years ago
lynx2099: 養育與生育請分開來看謝謝
grape719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呃⋯⋯用我的肚子生我不能自己決定要不要承擔風險嗎

而且墮胎有時間限制,若期限內沒有商量好,身心又沒檢查出其他不適合生的大問題,不就是不管個人意願反正必生
parrot1250
3 years ago
pig5191 男性想捉姦,請詢問女性目前如何捉姦
ಠ_ಠ
3 years ago
判決判決判決到底是哪裡來的?哪裡說了要進法院?現在訴求是女性點頭就可以去醫院做手術吧?
aries7270
3 years ago
lynx2099: 小孩還未生出來呢責什麼任
lemon8525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所以你他爸的
為什麼主題又要繞著男性轉呀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很多人發現自己懷孕時起碼都一個月以上有了,更不要說現代社會的作息導致不少人人經期不規律,要能更快發現有孕就更難了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還要花時間打官司,是當孕婦有時間暫停之術喔
aries7270
3 years ago
ಠ_ಠ: 好像外國也沒有要等判決的做法
lynx773
3 years ago
lemon8525: 因為在這邊要取得支持最快方式就是先打台男
pomelo4206
3 years ago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要判決自己去查啦,還要字號都查好拿到你們面前喔,老娘在律師事務所的時候律師是付我錢我才整理好拿到律師面前的
ಠ_ಠ
3 years ago
aries7270: 不可能要等判決啊,哪一國的判決這麼奇葩趕得上那個可以墮胎的月份啊
pomelo4206
3 years ago
lynx773: 你可以選擇自己發噗取暖,滾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全世界都積極樂觀正面證明可以不用墮,但只有懷孕當事人決定墮,然後要大家都尊重她
那這不像狹持人質嗎?
camel6230
3 years ago
lynx773: 根本沒有人要打台男,閱讀測驗是不是都零分?
jelly4938
3 years ago
婚姻不是童話故事,不然還哪來婚內強暴
pomelo4206
3 years ago
一般法院流程半年內可以開庭就該偷笑了好不好?
aries7270
3 years ago
ಠ_ಠ: 所以判決是誰提出來的什麼鬼ww
snail2947
3 years ago
newt4028只是來檢討女性的吧
shrimp7369
3 years ago
那個newt的言論我不是很懂欸
任何選擇都不可能不後悔是理所當然的,但是現在討論的不是身體自主權的問題嗎
自己可以決定後再來承擔這個選擇帶來的悲傷我真的覺得比較好
不過我個人覺得墮胎很難墮死人啦
bat3301
3 years ago
lynx773: 誰叫進噗的某些台男一聽到大家在討論讓他不能管女方身上的器官就氣噗噗了
lynx6996
3 years ago
唉,不想生就真的不要生,我小時候家裡天天後悔把我生下來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哇誰挾持誰啊wwwww
這是全世界情緒勒索她一個吧wwwwww
lynx6996
3 years ago
支持支持,希望提案通過真的
pomelo4206
3 years ago
newt4028: 誰是人質啊?你的精子?
newt4028
3 years ago
因為我試著舉另一個可能算是常見的問題:懷孕期間的各種症狀影響判斷
lemon8525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全世界有要幫那位女性養小孩、顧小孩、教育小孩嗎
pomelo4206
3 years ago
法律講不贏不敢講了是不是?現在要講醫學喔?你是醫生嗎?
snail2947
3 years ago
你要自己舉出理據而不是丟問題
camel6230
3 years ago
newt4028: 我就不想要小孩,需要別人來證明我可不可以墮幹嘛?你想不想吃飯還要請人證明你可不可以吃喔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孕婦沒有智商問題謝謝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真的是兔子的心之友欸,繼產前憂鬱會沒有判斷力,現在是懷孕就沒有判斷力了嗎wwwww
snail1351
3 years ago
是也不用假裝很關心女人身體的不適啦
snail2947
3 years ago
也不用假裝很在乎孩子啦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哪個人懷孕的症狀可以嚴重到失去自我意志,舉幾個病例來看看?
pomelo4206
3 years ago
我本噗都曬了你真的不來我噗上找我討論憲法跟法理學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我很客氣的提出可能而不是指責對方顯有疾病事實
舉例完成,剩下是各位專家的事了
ಠ_ಠ
3 years ago
這論點真是太清新wwwww
直接剝奪孕婦作為成人的判斷力就沒有誰可以決定的問題了wwwwww
好哦wwwwwww
camel6230
3 years ago
也不用假裝關心人家墮了會後悔的心理狀態
aries7270
3 years ago
說真的懷孕過程中已經猶豫了的話,生下來了說不定對人生也會猶豫
pomelo4206
3 years ago
你不來我怎麼跟你講?
raisin6485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不是說儘量不發言了嗎?為什麼一直自打臉,然後又給別人打臉 就是忍不住齁
jelly4938
3 years ago
全世界是哪裡的全世界積極正面樂觀,不用墮好歹也要釐清為什麼人家選擇不墮,是不是社會環境好福利好機制好,還要先排除是不是被脅迫被壓迫不敢墮喔
pomelo4206
3 years ago
懷孕有沒有自我意識的問題,我們也可以來討論輔助宣告跟監護宣告啊
jelly4938
3 years ago
raisin6485: 因為一直當沙包就能證明自己是好人,前提是要先設立一個"被當沙包打=好人"的條件
camel6230
3 years ago
舉個破例子就覺得對討論有極大貢獻,誰給你的臉?
aries7270
3 years ago
ಠ_ಠ: 是直接剝奪孕婦作為成人的判斷力只有好人丈夫可以決定www
newt4028
3 years ago
你的立法要顧及這層面,八點檔演過太多次男方爛人能請王牌大律師欺負人的劇碼
bat3301
3 years ago
shrimp7369: 墮胎墮死人也是醫學問題,手術同意書簽一簽就好了。我骨折手術醫生也給我簽,難道還要一個誰來指導我能不能動骨折手術嗎
bull6571
3 years ago
newt4028: 那就是應該墮啊???這個小孩已經不被媽媽期待,如果你說孕婦會有不安什麼的狀況,那麼請問懷孕已經讓孕婦不安到認為無法繼續懷孕,全世界都在跟他說沒事沒問題,這是不是跟對著憂鬱症患者說你想太多一樣
parrot1250
3 years ago
這沙包會反擊啊,超爛的
pomelo4206
3 years ago
aries7270: 我都曬本噗了他到現在還不敢來,就只是享受當沙包被打的抖M而已
prince4036
3 years ago
胚胎沒生下來基本就等於母體的器官,極端一點就是惡性腫瘤,當母體不想要還要逼母體承擔的時候,就沒人在乎母體是人了呢,行走的子宮真好用,廣大的女性同胞們看這串就該醒了,珍惜生命遠離異性
aries7270
3 years ago
pomelo4206: 懷孕沒有自我意識和判斷力他是真覺得女性是孵蛋器
camel6230
3 years ago
只是以為逆風很帥的中二
pomelo4206
3 years ago
newt4028: 八點檔你妹啦,你是不是會把Legal High當日本司法實務現狀的人啊
puma984
3 years ago
newt4028: 懷孕過程猶豫沒有判斷力,是把女生當啥了?孵蛋器。
grape719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孕婦腦子進水就進水,反正要生不生自己決定,墮胎風險也自負啊。

這說法就像擔心有人沒水準亂說話,所以剝奪其言論自由一樣。
jelly4938
3 years ago
拿八點檔當..........
raisin6485
3 years ago
jelly4938: newt邏輯真的很破碎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八點檔也有很多生了家庭不幸的悲劇你為什麼沒看到
lemon8525
3 years ago
我就問你們該死的有屌便是神的大神們
到底有沒有把女性當成獨立的人來看啊
newt4028
3 years ago
raisin6485: 因為舉例的是極端值當然破碎
pomelo4206
3 years ago
現實的法院不會有律師跟檢察官互相交鋒的實況,真實的開庭很無聊,現實的法院基於公開審判原則所有人都可以進去觀庭。麻煩你用你彷彿打了玻尿酸一般的大腦思考一下
snail294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說起來這位的講話方式好眼熟,很久之前在決定墮胎時限要變成沒時間決定墮胎,這樣女人就不用墮胎的討論,是不是也出現過啊
shrimp7369
3 years ago
newt不是都說不討論了怎麼還在這噗吵
coke5959
3 years ago
支持啦
男人就負責射和可能小孩出來以後偶爾當提款機而已更別說有些人連提款機都當不了,跑去快不管事的也一堆
生心理都會實質被影響改變受傷的只有女人,每次都搞不懂就負責射精的人為什麼可以一起決定人家要不要墮胎啦
這麼想決定建議有意見的男人自己可以挑戰裝一個子宮跟陰道ㄛ,體驗一下就知道為什麼一堆女人賭爛了
pomelo4206
3 years ago
snail2947: 這種類型的發言方式都差不多啦,看護家盟就知道了
pomelo4206
3 years ago
shrimp7369: 我都曬本噗了他也不來,就是個奧懶教而已
camel6230
3 years ago
pomelo4206: 雖然歪題,但是我真的好喜歡你各種諷刺言語,請讓我告白,看了非常愉快
bat3301
3 years ago
pomelo4206: 現實不是起訴狀答辯狀都寫好了ㄇ??
pomelo4206
3 years ago
bat3301: 對啊,所以電視劇演的都是假的,newt想拿八點檔來當司法實務依據本身就是笑話
raisin6485
3 years ago
我要笑死,拿極端值舉例,是能討論出正個群體遇到的問題的方案?用極端少數推斷大整體,有夠狂。
jelly4938
3 years ago
老實說不會因為天生有子宮就對懷孕這件事情可以當作吃飯喝水一樣
光是用想的就超可怕
超級可怕
灰熊可怕
光是做愛或自慰就覺得可能已經夠了還要自己陰道撐到這麼開肚子被迫撐到這麼開不恐怖?在排除被壓迫情況下真真切切願意替自己老公生的根本就是真愛
lynx2099
3 years ago
生養不是一體的?(挖鼻
pomelo4206
3 years ago
要拿極端值舉例的話,那也可以說刑事犯罪的男性犯罪者佔絕大多數,所以可以推論所有男性應該預防性羈押。END
lynx2099
3 years ago
一堆人根本連現行法令都搞不清楚在哪裡跳針
pomelo4206
3 years ago
pony4787: 一看很明顯你完全不懂家事法,你以為訴請離婚要多久?
panda5814
3 years ago
我比較偏激一點,人權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出生之前都是媽媽的權利,在不影響母體健康的狀況,我認為都可以墮。
shrimp7369
3 years ago
想要做到兩全其美根本不可能
兩邊意見分歧時就已經否決兩全其美這個可能性了
除非我們發明出能凍結體內肉塊成長時間的機器讓女人慢慢打官司啦
jelly4938
3 years ago
pony4787: 你這問題就跟被家暴了怎麼還不馬上蒐集證據提告一樣,有很多被隱藏起來或隱情不是你我覺得應該這樣做不該這樣做,對方就能這樣做
這個思考方式如果再偏激點就是檢討受害人的方向了
pomelo4206
3 years ago
對丈夫提告性侵,公公婆婆大姑小叔樓上鄰居要不要講話?
newt4028
3 years ago
snail2947: 應該不是,至少我現在也贊成縮短時間求墮胎安全性增加
但只有懷孕的背全部責任,明顯的陷人於不義啊
lynx2099
3 years ago
panda5814: 你以為合法的墮胎期限是出生前嗎?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ony4787: 你沒意識到你的前提很多嗎?女方要有取得事後藥的能力、有傷身的覺悟、事後藥還要生效、而且婚內強暴還要告得贏,而且告贏之前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期間都還是跟一個已經知道你起訴他強暴的強暴犯同住的狀態?
miso1028
3 years ago
來喔 妻子可以擅自決定丈夫要不要捐肝甚至賣肝
可以的話我就覺得ok阿
丈夫沒子宮沒辦法生小孩給妻子養老嘛
沒關係科技這麼進步我們有很多東西可以捐
反正死亡率這麼低對不對
捐骨髓大家都說會沒事啊 還不用十個月每天擲骰看會不會骰到大失敗死翹翹
這麼有權利的事情大家一起來喔來喔
wasabi4212
3 years ago
容我順便提醒你一個荒謬的事實,世上比你想像中還要更多人不知道事後藥的存在,本人有個妹妹結婚生數年了一個孩子之後才知道有事後藥這玩意兒,然而來不及了,第二胎意外懷上的只能墮掉。 pony4787:
pony860
3 years ago
重點不是男方好不好有沒有問題該不該有同意權啊?
重點不是墮胎就是保障女性身體自主權的選擇而已嗎?反而已婚女性墮胎還要配偶同意其實根本上就是女性身體自主權不被尊重的表現啊
bat3301
3 years ago
pony4787: 自己去查事後避孕藥的成功和失敗機率一定要賭嗎?
egg2375
3 years ago
pony4787: 事後藥失敗率其實算高,但吃過事後藥胎兒有機率會發育不全所以可以用優生法合法墮胎,但不確定這樣需不需要丈夫同意?
而且都會婚內牆間的婚姻我覺得不能用我們平時知道的常理去判斷,這社會無法用正常管道求助的弱勢很多,我們能做的就是幫他們盡量幫把每條後路留好
lynx2099
3 years ago
egg2375: 胎兒畸形不用
newt4028
3 years ago
miso1028: 不然參考法律規定失能的時候怎麼判囉
shrimp736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是說想管子宮麻煩把男人身體幾個器官也交給女人管
而且要是拿掉會影響到後續求職和身材以及身體狀況的器官
lynx2099
3 years ago
去讀一下優生保健法再來討論好嗎?
onion2824
3 years ago
既然現實中都會有男女方極端的例子
不論改還是不改都會有一方的權力受限

這樣當然還是以女方為主,畢竟要懷要生的是女性
onion2824
3 years ago
pony4787: 都已經吃事後藥還是懷上的例子,就是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法律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不你的說法完全就是有這麼簡單的做法有什麼好討論的樣子喔
但其實那一點都不簡單,只在某些人過度簡化的腦子裡這麼簡單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ony4787: 因為這些是現行的方法,現在討論修改法條就是因為現行法規不足以完全保障到婚內懷孕的女性。
jelly4938
3 years ago
應該是婚內強暴這件事情該先譴責吧?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沒有任何避孕方式是絕對有效的,包含事後藥,還是其實你缺乏的是這個知識?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現在討論的是懷上的狀況
bat3301
3 years ago
pony4787: 不只喔。還有1.不知道有事後藥
2.被強姦後又被關起來好幾天事後藥無效
3.沒有錢看醫生拿事後藥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你是認真的以為吃了就不可能會懷孕嗎wwwww
onion2824
3 years ago
pony4787: 我們討論的法律其實跟事後藥沒有關係
因為會適用這條法律的情形就是看最後到底有沒有懷上

確定懷上前做的所有努力都跟它沒關係
jelly493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你好像還預設了不會反覆被強暴這件事情
傷的是誰的身體
bat390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ony4787: 不是說你現在在檢討受害者啦只是有點在那個邊緣了
然後事後藥的避孕機率真的不算高,跟墮胎比起來雖然沒那麼傷身,但長期吃下來也會有問題的,像是出血甚至不孕
lynx2099
3 years ago
這串到底要討論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幾項
ಠ_ಠ
3 years ago
lynx2099: 要配偶簽字同意那一項
pepper238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先不討論強迫這件事吧?
今天在講的是 有沒有選擇單方面墮胎同意的議題
總覺得越來越離題了
bat390
3 years ago
話說這串真的歪好兇
mint8206
3 years ago
覺得很多人的想法很神奇,明明講的是墮胎權益,偏要說因為這個爭議代表婚姻不需維持,女性離婚就好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lynx2099: 整本六法都可以重來喔,法律是可以改的嘛,前提一直是這個不是?
lynx2099
3 years ago
本來就沒有人規定生小孩就要結婚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再來很多人提到的婚內強暴的情況
對方不做防護措施自己也不想懷孕
我知道事後避孕藥對身體不好,但這總比懷孕後再墮胎來的更好不是嗎?
所以應該做的是吃事後避孕藥然後立刻提告對方性侵並且向法院聲請離婚吧?
怎麼會有要等法院半年然後超過墮胎期限的問題?

這叫提醒喔?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ony4787: 現在討論的又不是如何避免被婚內強姦後懷孕。會去吃事後藥的人和這一條無關阿,應該說和整部法律都無關了。
aries7270
3 years ago
pony4787: 吃事後很影響身體的荷爾蒙的...而且不一定有用。不想要小孩但要求女生吃事後不戴套的男生建議大家馬上分。
而且意外懷孕通常不是上床後馬上能發現的事,通常要等一個月後發現經期沒有來才會驗,這時事後已經沒用了。
snail2947
3 years ago
啊就不想要人支持這個 就一直提出其他的事想要人閉嘴
troll854
3 years ago
那個啥,為啥到後面都被歪題了??
不是討論懷上女性自行決定墮胎的事情嗎
後面怎麼都是事後藥/強姦的⋯⋯
melon9079
3 years ago
覺得有邏輯不好的人在亂
lynx2099
3 years ago
troll854: 所以我看不懂他們到底要討論什麼
jelly4938
3 years ago
pony4787: 已經回答你了
1.不是百分百能墮
2.你的這個前提可能只適用『知道有事後避孕要而且能馬上拿到並且婚內強暴只有一次之後馬上離婚(還有資源能打官司期間沒有被反覆強暴)』的狀況
3.還是你覺得大家怎麼回答你比較能接受?
snail2947
3 years ago
說到底 就是有人亂啊XD pony4787: 你想討論這個可以新開噗嗎
aries7270
3 years ago
mint8206: 要是發生了女生不想生但被迫生下孩子的情況我認為離婚也很合理
pepper2387
3 years ago
樓上吵強迫的去另外開串啦⋯⋯
newt4028
3 years ago
做點有意義的貢獻好了,各位認為安全的墮胎時限是懷孕後(事實發生而非診斷日)多久?
melon9079
3 years ago
如果覺得女性能自行決定中止懷孕,婚姻就沒必要維持
那就不要結婚吧?一般女性也不想嫁這樣想的人
感恩
bat3301
3 years ago
不過我覺得被婚內強姦後的女性確實都該吃事後藥沒錯拉,但是這條法律限制的又不只是婚內牆間的。
parrot1250
3 years ago
本噗討論婚內墮胎不需要丈夫同意
lynx2099
3 years ago
是要配偶同意的是墮胎的理由適用第九條第六項
lynx2099
3 years ago
煩死了,去看一下優生保健法再來跳針好嗎
melon9079
3 years ago
吵強逼的拜託回家開串
強逼很可怕但不是這次主題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不用認為,醫學上是有標準的。
newt是不是不看醫療題材的八點檔ww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ony4787: 已經告訴過你啦
1.婚後想墮胎的女性不僅僅是因為婚內強暴而已
2.事後藥不一定有效
請問關於事後藥的問題可以結束ㄌㄇ??
onion2824
3 years ago
違反女方意願懷孕>墮胎還要男方同意
違反女方意願性交>吃事後藥>違反女方意願懷孕>墮胎還要男方同意

我想這根本就沒有討論的必要,因為我們直接就在講違反女方意願的部分了,結果還有人在前面迷路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不用認為啊,有醫學定義的,缺乏常識開自己的噗好嗎?
lynx2099
3 years ago
還有前面五項,前面五項也去讀一下好嗎?不要一直妄想腦補,全國法規資料庫我去看過了還沒關站
snail2947
3 years ago
pony4787: 拜託你自己開串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吃不吃就不是問題,難道沒吃就不能不想生嗎?
melon9079
3 years ago
做了避孕也懷上而且生下來會沒法養
也是有這種情況
newt4028
3 years ago
aries7270: 有標準答案請公布一下
會這樣講是因為你要法律趕在這之前能走完各種官司或判決,讓想墮胎的去執行
lynx2099
3 years ago
melon9079: 你可以聯繫醫院社工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誰說一定要走官司了和你說話真鬼打牆
parrot1250
3 years ago
pony4787 討論的是該做的都做了,還是被男方強迫懷孕的狀況,女性要有墮胎自主權喔
jelly4938
3 years ago
pony4787: 要是百分百可以那請問其他問題呢?吃下去其他問題就沒了嗎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沒有人要求任何官司或任何判決,就是把身體自主權還給女性而已,不會有官司不會上法院不會有判決
newt4028
3 years ago
aries7270: 假設爛男人老公/男友真心當女方是孵蛋器
bread4233
3 years ago
就算結了婚 兩個人一樣是兩個人 不會因此變成連體嬰
那麼對對方的器官沒有干涉權挺正常的(不如說有才奇怪)
如果對方一再忽視你的意見(你想要小孩 但女生死不想生)
那麼你該考慮的不是靠法律的約束力強迫另一邊完成你想做的事
而是趕快跟人家離婚 好聚好散 別當怨偶
bat3301
3 years ago
pony4787: 終於懂了嗎,謝天謝地
melon9079
3 years ago
做了避孕也可能懷上啦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而且標準答案是24週喔
prince441
3 years ago
這裡是最近剛墮過胎的已婚女性,
我自己是覺得需「經過丈夫同意」這點的確是對女性權益的剝奪。
但我也認為夫妻間面對生子這個議題應該要有足夠的討論,
我認為比起「同意」,改為「知悉」比較洽當。
jelly4938
3 years ago
你可以把3改成不管雙方有沒有做好避孕就是懷上了
>> 最後女方懷孕想墮胎,居然需要丈夫同意
prince441
3 years ago
就我個人意見我會希望法律的修改方向從單純的「同意簽字」改為滿足下面條件:
1.丈夫必須知道妻子的懷孕事實
2.妻子必須明確告知自己的墮胎打算
3.丈夫必須對妻子表述意見(意見內容不重要,但要有意見陳述的記錄)
prince441
3 years ago
但我認為這問題背後的意義:
你為什麼會跟一個不尊重自己意願的男性結婚?
說難聽一點,做為一個有墮胎經驗的女性,我覺得這法條改不改我沒差,
夫妻坐下來好好討論一起下決定不是基本嗎?
連這個共識都沒有你怎麼敢嫁他?
比起修這個法,或許把離婚的條件改容易一點更實際。
如果無法獲得丈夫同意那就快速離婚(必須快速,不然過幾週可能就拿不掉了)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關走官司什麼事?
ಠ_ಠ
3 years ago
aries7270: 你人為什麼要這麼好還回答伸手牌XD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因為我覺得24週不夠安全
aries7270
3 years ago
prince441: 也有結婚後才露出原形的男人啊
jelly4938
3 years ago
prince441: 我要是丈夫直接斷絕所有通話聯繫,有點錢在被法院抓走前馬上逃出國或躲起來,打死不簽字不知悉(極端狀況)
zebra379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rince441: 哇 超會檢討被害人耶!還說妳只是再反諷?
bread4233
3 years ago
prince441: 想離婚的話很麻煩的 要是在此胎之前還有小孩 那又要處理離婚 又要蒐證 又要搶監護權 根本不可能來得及
lynx2099
3 years ago
jelly4938: 這個狀況可以找律師
onion2824
3 years ago
prince441: 我曾經和人吵過男方到底要不要知道的問題
我是跟你一樣的想法
但是男方知悉這件事情實務上很困難
你要怎麼確定男方已經被告知了?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怎麼又成醫學專家了?
jelly4938
3 years ago
prince441: 給你一個案例參考,就是我同母異父的二姊,要不要信隨你
他的丈夫就是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很浪漫,從國中開始交往到結婚
結了婚之後才知道她丈夫是媽寶
我很震驚,我媽很震驚,我二姊也很震驚,這麼久怎麼可能不知道?
但是兩個孩子都生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呢
ಠ_ಠ
3 years ago
onion2824: 然後任何有效確認男方被告知的手段都會變成一種徵求同意的證明
bat3301
3 years ago
prince441: 婚後暴露的爛人很多啊,筆想婚內墮胎的女性更多
pony923
3 years ago
lynx2099: 打官司不是很快速的事,小孩大到一定程度再墮胎對母體非常危險好嗎
coke5959
3 years ago
好了啦不然婚前協議都先白紙黑字寫好寫滿嘛,毀約就要巨額賠償(離婚男人還是有機率拿到小孩扶養權沒什麼影響所以實際的錢還比較有用)
要女生生小孩OK,
女生生小孩前後想工作婆家不能有意見,不要在那邊限制女人生小孩就當家庭主婦在家帶小孩當洗碗機就好什麼的
待產期人家要幹嘛就幹嘛要吃啥就吃啥婆家含男人通通不准靠北
小孩生下來當媽的不管事,小孩吃喝拉撒睡全部由想要小孩的男方和他家人負責,肚子餓尿布濕要洗澡要清屎上下課接送全部男方來,女生就跟某些ATM老公一樣下班假日陪小孩玩就好
包準至少半數台男這胎生完就不敢想下一胎了
prince441
3 years ago
jelly4938: onion2824: 我也想過這個問題,但實務上的解決方案我沒有想到所以說的是有點理想化的東西XDD
coke5959
3 years ago
人家冒著生命危險以及各種身心巨變的問題幫你免費懷胎十月生可能未來得幫你推輪椅的後代出來不錯了啦,小孩還得跟你姓勒
本來生小孩就只有女生會受罪,嚴格來說本來就不能逼人家生,要不要墮男人是有差喔,這胎還沒準備好女生墮了只要他身體養好以後還是有可能願意跟你生,只負責出洨的人在那邊靠北不把女生當人看還是一輩子打手槍啦幹
newt4028
3 years ago
aries7270: 多年前看過法律規定而已,不是專家
一般說懷胎三個月(假定為12週)能確認胎動
那24會希望在18週內做成決定並施行(若能提高成功率而言)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墮胎危險了生小孩不危險?這樣關心女性的生命安全我建議你們別生,真的,不生最安全,最好也不要上床,少了得性病的風險。
onion2824
3 years ago
ಠ_ಠ: 對....沒錯
男方裝死,死不承認

所以我後來就改成,不管怎樣反正一定有一方權利受限
,那就以女方為主就好
prince441
3 years ago
bat3301: jelly4938: bread4233: 所以我有強調必須讓離婚程序走得很快速,現行的離婚法規是做不到的我同意QQ
fox1322
3 years ago
丈夫很尊重妻子想法的話就用不到這條法了啊是在??XDDD
pony923
3 years ago
aries7270: 然後你繼續無視強制性交的可能性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現在不就在討論女生的決定權嗎?不用男生同意女生馬上決定墮不就最安全了?
onion2824
3 years ago
prince441: 是的,我當時也是很理想化,覺得男方都不知道,那這個婚姻到底算什麼?
bat3301
3 years ago
不然改成記一封存證信函到男方戶籍地後就可以墮胎好了,沒看到信他的事。
mars4245
3 years ago
大家可以不用太在意newt4028,這個人根本不會組織自己要講的話。打破砂鍋問到底他就沒用了。
aries7270
3 years ago
pony923: ...你484回錯人了?
bat3301
3 years ago
aries7270: 確實,我也覺得法律改成女生自己去找醫生就好了,就像看牙齒一樣。
curry1148
3 years ago
欸⋯我覺得這議題還是擺在女性身體自主權上吧⋯為啥看到一堆如果男方怎樣怎樣。我也是看過很多家庭小孩都是男方照顧,跟爸爸感情比較好的。
比起假設一堆男方會有多爛的事情,分析懷孕會對女生造成的重大影響以及危險性,對這個連署比較好點吧。
是說這也是個人看法,這噗好兇喔拜託不要砲我
prince441
3 years ago
onion2824: 我是有想到寄存證信函之類的方法,就是有「告知事實」,但不需「得知事實」,但實務上怎麼做就可能需要專業人士了
pony923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aries7270: 沒有,因為我看到這句。「
newt4028: 墮胎危險了生小孩不危險?這樣關心女性的生命安全我建議你們別生,真的,不生最安全,最好也不要上床,少了得性病的風險。」這個敘述確實沒有關於強制性交的部份。不是女性要不要就可以解決,不過我確實沒注意到是在回覆某個沒邏輯的人的發言。
重點還是女性身體的自主權,婚姻不代表是把女性的身體賣給男方
aries7270
3 years ago
curry1148: 男方對小孩好不代表對妻子好啊現在討論的是孩子未出生的情況的說
newt4028
3 years ago
aries7270: 因為你不能假設男方很老實的也同意你選了墮胎啊
pony923
3 years ago
我以為婚姻的意義在於雙方要互相照顧共渡一生,而不是經由這一紙合約就可以取得對方身體的支配權。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所以你看沒人反駁你的123白癡流程你又對沒做避孕有意見了。

是不是合意性交不是重點
是不是想懷也不是重點
有沒有做避孕更不是重點

重點只有現在已經懷上了,誰有最終決定權?而現在的法規看似平等,實際上賦予了男性強迫人生下來的權利
onion2824
3 years ago
curry1148: 也是可以從這面切入啦
但一般會用到這條,基本上都是建立在男方不好,或者是男女方意見不同的情況
如果感情好就不會用到這條了啊
aries7270
3 years ago
pony923: ...因為是回覆newt關於墮胎危險性的發言啊
onion2824
3 years ago
curry1148: 而且法律的問題不在,不給女性墮胎
而是在需要男方同意這點上面
lynx2099
3 years ago
適用第六項才需要配偶同意
newt4028
3 years ago
aries7270: 我只能先無視各種醫療問題與人道瑕疵來贊成墮胎安全性
pony923
3 years ago
aries7270: 嗯,抱歉,沒注意到。某些無腦發言大概被我下意識過濾掉了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我們現在就是討論排除男生的同意權啊?所以你還在迷路?
說的是不管你同不同意女生也有權單獨決定要不要孩子
ant9520
3 years ago
aries7270: 婚姻真的太浪費女性的時間了,明明都能活得很好
aries7270
3 years ago
pony923: 沒關係我就 欸? 了一下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lynx2099: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所以呢?男性就可以對女性是不是會影響自己的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有決定權?
aries7270
3 years ago
ant9520: 雖然我同意,不過我也不能排除有在幸福婚姻裡活得很好的女性啦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感謝你重於注意到了,這條法令讓女性身體自主權遭到配偶侵害,具有莫大人道瑕疵,讓我們一起對其進行修正。
newt4028
3 years ago
有處理特殊狀況的條款做排除,我沒意見了
搞掉男方的制止權,讓孕婦決定自己的命運吧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ant9520: 找到能信任的神隊友應該是可以幸福吧(?
廢廢如我只敢寄望法律保障
kitty673
3 years ago
本來就只有孕婦跟婦產科醫生可以決定孕婦的命運啊newt怎麼會有自己能參一咖的錯覺……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的無視醫療問題就是 生孩子/產前抑鬱等所有墮胎以外的症狀都比墮胎安全,人道定義就是男生有權主宰女性子宮
排一下用詞也擋不住雄性至大主義的悪臭
newt4028
3 years ago
kitty673: 如果這樣叫做保護且尊重孕婦選擇的話,只能等問題出現再來看怎麼修正了
jelly4938
3 years ago
pony4787: 因為討論過程有沒有避孕不太重要,還是你覺得有沒有避孕可以拿來做為檢討雙方的一個點?是真的純粹不懂為什麼有無避孕得納入考量
onion2824
3 years ago
pony4787: 合不合意無關、強不強姦無關、避不避孕無關
重點只在最後有沒有懷孕?
想不想生?
tiger523
3 years ago
那懷孕之後,男方可以單方面決定墮胎嗎?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這麼多問題已經出現多少孕婦心理狀態很差你就看不到?
tiger523
3 years ago
就是男方不要,女方堅持要生,這種情況怎麼解決?
egg443
3 years ago
tiger523: 不行,墮胎對女方很傷身,哪有單方面決定能不能傷害對方的?
kitty673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的“ 這樣 ”指的是什麼?
pony923
3 years ago
tiger523: 為什麼要可以?那一樣是單方面去決定別人的身體該怎樣
aries7270
3 years ago
tiger523: 我是覺得可以的。不過執行上有困難建議簽定協議離婚男方不對孩子負責。
egg443
3 years ago
tiger523: 那就離婚,讓女方自己養
newt4028
3 years ago
aries7270: 所以責任不該孕婦一人擔,我前面提過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ony4787: 合不合意又不影響懷孕的事實。另外法律解釋有舉輕明重和舉重明輕兩種。既然合意後懷孕都能墮胎,那不合意後懷孕當然更能墮胎了,所以討論合意後懷孕是比較有效率的立法方式。
tiger523
3 years ago
那男方基本上對於生育與否被切割啦,就只在要不要出精子而已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反正就是有人受不了決定權不在有ㄐㄐ的人手上啦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說說看你怎樣幫孕婦分擔身體健康問題?
parrot1250
3 years ago
女方不想墮,可能有得成為單親媽的覺悟。
但母體在女方身上,男方是無權決定的。
tiger523
3 years ago
不是喔,如果女方要生,但是男方完全無意願生育,那就是只有離婚一途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你法院或醫生以後是A.I.也可能沒ㄐㄐ,不要這麼在意器官
tiger523
3 years ago
現在可不是只有女的不想生,男的很想生
pony923
3 years ago
hotdog1134: 男人可以懷孕的話就可以讓男人決定是否墮胎。
saturn3476
3 years ago
tiger523: 不不不 男方要是想生去找想生的人生啊 為甚麼要讓不想生的女生生
newt4028
3 years ago
aries7270: 沒轍啊,要法院或爛人男友擔責任?沒可能啊
tiger523
3 years ago
對於不想生育的男性,沒有需要懷孕的需求,最好怎樣都不會中
onion2824
3 years ago
tiger523: 嗯......很可惜但是沒錯

而現行法律下,是女方對於生育與否被切割,而且還要負責懷孕生小孩

我覺得兩方取其輕之下,我選女方權利啦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那你這樣她自行決定墮胎啊
newt4028
3 years ago
但你要孕婦背100%責任,是在當下不合理的點
parrot1250
3 years ago
tiger 但懷孕主體既然是在母親身上,只有身體主人能決定。
tiger523
3 years ago
所以只能離婚了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當法院和醫院裡沒女性嗎?另外現行法規是同意權在有ㄐㄐ的醫生和法官手裡逆?
tiger523
3 years ago
維持婚姻就只能共同承辦養育責任
onion2824
3 years ago
tiger523: 但一般在離婚前,就要決定墮胎了
時間緊迫
aries7270
3 years ago
tiger523: 所以建議離婚簽協議不負責像捐精一樣的概念,雖然男生不一定想捐但當初他也有份決定上床的
tiger523
3 years ago
onion2824: 不,我的意思是女方堅持要生,男方不想生
tiger523
3 years ago
aries7270: 性行為跟生育是分開的事情阿
newt4028
3 years ago
你要當好人你來背,然後好人律師和醫生就越來越少了
因為不是每一次墮胎都能無事生還
lynx2099
3 years ago
ಠ_ಠ: 你現在才知道第六項寫什麼?
onion2824
3 years ago
tiger523: 哦對抱歉
是的沒錯
如果男不想生但想繼續婚姻,那就只能吞下去
jelly4938
3 years ago
現在也把醫療問扯進來還預設人家會告死醫生是吧 請另外開戰場
bat3301
3 years ago
tiger523: 那男方起訴離婚阿,懷孕的又不是他,他拖得起,墮胎拖不起阿。
tiger523
3 years ago
bat3301: 所以只能離婚了
jelly4938
3 years ago
說責任不該由孕婦一個人承擔結果又說要法院或爛人男友承擔責任沒轍是哪招?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你想怎樣了?男生法院不能擔,又不讓女生自己擔你想讓誰下決定?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有人出門買個飯也不一定無事生還。你算了吧。
newt4028
3 years ago
沒轍啊,只能給孕婦選啊
但不合理之處我還是要強調啊,各位共犯
jelly4938
3 years ago
內心劇場實在是非常之龐大,字裡行間都是一堆預設
parrot1250
3 years ago
tiger523 是的,假設理念不同,不適合做夫妻共組家庭
男女方立場對調,理念還是不合啊
aries7270
3 years ago
tiger523: 性行為沒小心避孕就會導致生育啊,當初太爽不小心現時就要後悔了啊
bat9181
3 years ago
這噗出現後覆議增加了200多個也是很不錯了,跟那些來鬧的鬼打牆 不如簽完後多多丟連捷去其他平台增加曝光率
bat3301
3 years ago
tiger523: 男方不想要小孩女方想要基本上已經對人生有重大分歧了吧?離一離去找志同道合的對象不好嗎?
tiger523
3 years ago
bat3301: 人生總有意外,你人生每一步都100%精準?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現在不就孕婦想要自己選了嗎?共犯?你省省吧你利用現行法規強迫女生生孩子讓對方承接不了壓力跳樓你才是整個社會壓抑下的共犯
apple8518
3 years ago
這樣的附議速度算快還是慢啊@@ 還需要四千多個感覺好遙遠......
tiger523
3 years ago
而且要是女方不願意墮胎也不簽字離婚怎辦?離婚也是要協議,不是單方面決定好嗎
horse2260
3 years ago
我同事的例子是女方不想要 男方要
所以後來女方留停也沒有帶小孩 男方一邊工作一邊顧小孩
aries7270
3 years ago
bison6161: 這個例子很普遍,真的。我親戚本來只想生一個,生完了被說一個孩子很寂寞,又被勸迫多生一個,之後被公婆說兩個女兒沒有兒子又生了第三個。
prince4036
3 years ago
一直在吵男人不想生的到底是怎樣,生或不生會害男人死掉嗎
不想生的請遠離異性手淫一輩子最安全了謝謝。
bat9181
3 years ago
apple8518: 我去簽的時候110個而已,才3個小時左右應該算不錯了吧,我也已經丟到其他平台試圖增加曝光率了,越多人丟,成功率越高吧
tiger523
3 years ago
prince4036: 不想生就不能跟異性交往,你的思想真先進呢
saturn3476
3 years ago
tiger523: 男方這麼不想要小孩 一開始結婚 怎麼不去切輸精管
做完之後家保險套雙重避孕的效果基本都有99%以上...
aries7270
3 years ago
pony4787: 當初不知道啊,而且結婚了才改變意見看別人家有孩子自己也想要的人超級多的
tiger523
3 years ago
saturn3476: 要閹割才會100無意外喔
onion2824
3 years ago
tiger523: 現行法之下
女想要,男不要> 生!
女不要,男想要> 生!
女不要,男不要> 不生!

問題在第二種,女方不要的時候,被迫負責懷孕生小孩(之後才會來到離不離婚的環節,孩子出生已成事實)
而男單方不要的情形,生孩子不用他付出,若以後還要這婚姻就吞下去,若不要了就離婚,男方沒有損失
tiger523
3 years ago
輸精管結札也是有可能有意外的
prince4036
3 years ago
tiger523: 我真為你媽感到可憐 生你不如生塊叉燒
saturn3476
3 years ago
aries7270: 那不適合的人早點離一離不是很好嗎(rofl) 女方這麼想要 不生也很可能會吵領養
falcon2070
3 years ago
檢討"不能溝通那你們幹嘛結婚"真的不必了,你們是沒出過社會換過工作嗎?開始新工作才發現屎缺的事每天都在發生好嗎
tiger523
3 years ago
prince4036: 還好啦不想生育就是叉燒?
egg443
3 years ago
其實我真的不是很懂耶,女方懷孕需要額外負擔失去工作、疾病、死亡的風險,男方需要負擔任何風險嗎?那讓風險高的一方決定該怎麼使用自己的身體很合理吧?
parrot1250
3 years ago
tiger523 假如真的經不起懷孕,男方願意閹割也是可行的,他自己的身體啊
puff2121
3 years ago
已經看不懂這噗的重點在哪裡了
tiger523
3 years ago
這換到女生身上也可以啊,你不想生?你連叉燒都不如
kitty673
3 years ago
一直扯男方不想要女方想要怎麼辦的……就算法條不修這個狀況目前還是無解啊

如果有男生擔心遇到一個超想要自己小孩的女生該怎麼辦,提不要打炮還是有點太理想了,但為自己權益發聲一下應該還是可以的吧?去連署提案修法而不是阻止別人修法吧???
prince4036
3 years ago
老天這串到底還要有多少人跳針 義務教育不保障智商達水平也不保障閱讀理解程度欸真的是
bat3301
3 years ago
tiger523: 要不要小孩男方結婚前就該和女方討論了吧?另外女性不願意簽字就起訴啊,現在問題是墮胎時間不能拖,但男方離婚訴訟有神麼時間壓力嗎?
saturn3476
3 years ago
falcon2070: 拿工作和伴侶相提並論 也是很神奇(rofl) 而且做到一半發現是屎缺也可以換工作啊 你行你去找適合你的不就好了
tiger523
3 years ago
不不不,你這樣講別人是叉燒跟閱讀障礙無關喔
almond5780
3 years ago
小孩如果不是先生的 那就不需要丈夫同意
onion2824
3 years ago
tiger523: 我可以理解男方不生的情況
但其實這個情況和我們想修掉的部分沒有關係
aries7270
3 years ago
saturn3476: 結了要離婚不是容易的事,尤其是有人單方面不同意的情況下。同意結婚也不代表同意一定要為對方承擔生育義務,尤其是婚前同意不生婚後反口的人很多的。
omelet9367
3 years ago
「假如通過了,也可能會出現心懷不軌的妻子以這權益對丈夫進行控制和勒索」
……這到底是在供三小
你知道墮胎或生產對女生身體多傷嗎?要對男人圖謀不軌的話,還有那麼多不傷身的好方法(?),哪個女人沒事拿自己身體健康開玩笑…
天真的人們可以先去挑一個鉅細靡遺描述懷孕的書或紀錄片看完,再來發言嗎?怎麼一堆講得好像懷孕跟去全聯買一盒雞蛋一樣輕易???
就算有男人不幸遇到這樣一個瘋女人,那當然要大力支持她墮胎,然後離婚斷絕往來,找下一個好女人展開新生活啊!難不成你還要把那個小孩生下來,然後接下來一輩子為了這個小孩的照顧、管教、學業、就業、成家問題,跟那個瘋女人不得不繼續往來互動,關係愈發剪不斷理還亂嗎?
bat9181
3 years ago
要男性真正去替女性著想不可能啦,他們只會想到自己有沒有爽到,有沒有後代可以去延續自己的爛基因而已啦
egg443
3 years ago
不管是男方想要小孩女方不想要硬是去墮胎、還是男方不想要小孩女方硬生下來,這兩種情況男方有任何損失嗎?除了心情以外?
aries7270
3 years ago
叉燒很好我喜歡叉燒你們別這樣說它
parrot1250
3 years ago
tiger523 謝謝你的提醒,女生是人不是孵蛋器
工作的薪水要買幾塊叉燒就有幾塊叉燒
女性有權決定自己要不要墮胎,而不需不把自己當人看的第三方意見
newt4028
3 years ago
omelet9367: 就極端值完全忽略,沒差啦
falcon2070
3 years ago
已經有人講了,有時候離婚不是一人想離就離得成的。

我只是想表達,檢討別人"那你們幹麼結婚"這件事有多沒意義
saturn3476
3 years ago
aries7270: 所以是被迫扶養小孩比較好還是離婚比較好 自己衡量一下做決定阿 都成年了之前眼瞎自己事後收攤有甚麼問題嗎
udon3489
3 years ago
這是否會更容易造成男方認為生養子女是女方單方面的責任?
puma98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認識有一對不想要小孩,但是婆家親戚都給很大的生孩子壓力(娶來就是要孵蛋不然要幹嘛的想法),至少老公爭氣沒有因此被父母壓力給說服。
saturn3476
3 years ago
falcon2070: 以台灣法律 是可以的辦到單人離婚的 我家裡有先例 只是看想離的一方努不努力奏成離婚了
aries7270
3 years ago
saturn3476: 呃...收攤不能選墮胎+離婚?我選這個有問題嗎?
almond5780
3 years ago
贊成啊 墮胎跟離婚都單方面主張即可。
bat3301
3 years ago
udon3489: 有可能,不過現在也差不多啦,要是懷孕初期就發現去墮胎對女方和媽媽都好啊
bat9181
3 years ago
我都把自己遇到的狀況給說出來了,男性想從養育責任脫身是多麼簡單,還是一堆男人想說我不想生女的卻生下來我還得養多不公平?
onion2824
3 years ago
pony4787: 我不確定你是針對我的哪段話

如果是「生孩子不用男方付出」
裡面的生孩子指的是:懷孕、生產
aries7270
3 years ago
saturn3476: 現在討論是懷了想離婚但肚子會大趕不及的問題
newt4028
3 years ago
所以生塊叉燒要變成結塊叉燒了
saturn3476
3 years ago
aries7270: 有 女方想不想墮胎是女方的事 男方要訴請離婚是男方的事
saturn3476
3 years ago
訴請離婚並不等於有權力控制別人身體要不要生小孩
aries7270
3 years ago
saturn3476: 這和我的立場沒有衝突啊?
ಠ_ಠ
3 years ago
lynx2099: 我不是現在才知道,我是不懂你提第六項意義何在?難道男性就有權為他決定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懷孕女方心神耗弱是常態還是極端值?
aries7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8點到了開電視囉
bun4542
3 years ago
newt的毅力有夠滾動
onion2824
3 years ago
newt4028: 一般來說是常態
coke5959
3 years ago
是不是有男人忘了放棄扶養權這個東西啊,不想要就簽下去啊,離婚也簽下去啊你們又沒差,屌還在身體也不會被影響,就是找志同道合的一起就好,離婚要跟前妻老死不相往來也沒差,因為該簽的都簽了
雖然可能還是得付撫養費,女生硬要就是有自己當單親媽的風險而已
每次這種事情看一下就覺得女人還是別結婚的好,一下可能婆家問題一下又是失去子宮決定權,機歪一點可能連去工作都被靠北
ant9520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好疑惑,男性到底為何覺得自己能『代替』女性負責懷孕?男的沒子宮啊,男的也不能生孩子啊,丈夫也不能生孩子啊?生孩子的唯一主體就是女性啊?
newt4028
3 years ago
所以結塊叉燒,你各位啊
saturn3476
3 years ago
aries7270: 那女生想生為甚麼要讓女方墮胎呢? 女方生小孩和離婚也不衝突阿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心神耗弱不耗弱又如何?反正沒有到失去行為能力的程度,你還要繼續這個清新論點?

移除女性的行為能力就只能男性可以做最後決定了這樣wwwwww?
egg443
3 years ago
pony4787: 我也覺得,而且男方也沒有要趕墮胎時間的壓力,慢慢跑離婚流程都行啊
ಠ_ಠ
3 years ago
saturn3476: 其實衝突,離婚可以強制生父認領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我只在意這是不是常態,因為能確實影響到女方死活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懷孕養小孩是真的滿累沒錯,但也不會累到變傻子失去意思表示能力啦。
jelly4938
3 years ago
懷孕不耗弱不知道該算在醫學奇蹟還是物種進化奇蹟
aries7270
3 years ago
saturn3476: 大概我表達的不好吧,我的意思是男生不要的話女生也不該生。但是要生也沒辦法肚子在女生身上,健康問題也得女生負責,所以我沒有要讓女生墮啊,不就建議男的離婚簽協議了啊?
newt4028
3 years ago
然後回到上一動,你們把懷孕女方的決定權分給了誰?
kitty673
3 years ago
如果從同意改成知悉還是無法顧及全面的話,不知道改成“ 需先知悉配偶,如配偶搞失蹤之類的則孕婦有知悉意圖(如通知書)即可”可不可行
grape719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就算耗弱也不會到失去行為能力好嗎
saturn9235
3 years ago
雙手雙腳贊成~~
onion2824
3 years ago
newt4028: 現行是分給男方
但我們想改成女方全自決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現況:
孕期限制下離婚或告強暴都來不及有結果
男性想要女性生下來就能拖到她生下來

其他條件都沒有意義,不要再鬼打牆了

現在法律就是賦予男性單方面決定要生的能力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法條給了醫生和男方啊,現在就是要把男方改掉懂嗎?
bat3301
3 years ago
onion2824: 準確一點,還有醫生啦
aries7270
3 years ago
onion2824: 然後newt會說這個責任太大女生一人擔不了,又鬼打牆了ww
onion2824
3 years ago
bat3301: 唉.....到底關醫生屁事我真的不懂
newt4028
3 years ago
我知道男方很糟糕自動歸零啊,但醫生也蠻無辜的就是了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onion2824: 人工流產理由前五項要出於醫生的專業判斷()
然而部分男性自以為可以和醫生平起平坐管到女性子宮
onion2824
3 years ago
bat3301: 我知道啦wwww但因為離題了先不討論
parrot1250
3 years ago
怎麼可能擔不了,沒失智、能上班,對事情都還有判斷能力的。
aries7270
3 years ago
onion2824: 欸...懷孕過了24週身體沒問題醫生幫墮就是謀殺,但過了24週才手術其實也對女生很危險的
saturn3476
3 years ago
ಠ_ಠ: 說道重點 首先離婚本來就要協議 如果是這種局面最好就是要雙方談妥扶養問題 既然男方也是促成懷孕的對象 男方應該想辦法自己和女方協議到自己可以接受 不是來噗浪上未雨綢繆 反對女性自主墮胎權
jelly4938
3 years ago
醫生:哦哦老天怎麼突然有人關心我無不無辜了?
ibis1763
3 years ago
應該改為兩方有其中一方不要孩子 就不生 在雙方共同確定的情形下才生
onion2824
3 years ago
aries7270: 我明白我明白,只是順便想到女性結扎的問題,所以有點義憤填膺,抱歉離題啦~~~
grape7197
3 years ago
夫妻好好坐下來討論當然是基本的,但是女性的身體要怎麼決定當然還是自己做主,只是因為尊重丈夫,所以願意討論並知會。
onion2824
3 years ago
grape7197: 是的,雙方討論就是現行法的理想主義
但慘一點的情況無法保障女方
newt4028
3 years ago
jelly4938: 附帶一提立法的沒有責任呢
jelly4938
3 years ago
我有疑問問噗內夥伴
提案跟立法是相同的嗎
grape719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onion2824:

我的想法是:

女方可以自己決定是否墮胎(毋需其他人同意簽章),只是出於尊重願意跟丈夫討論(正常情況下)。

有點像我要看醫生動手術,做決定的一樣是我,但是通常會跟家人說、討論的概念。

我並不同意現行法
mars4245
3 years ago
jelly4938: 不一樣
bat3301
3 years ago
grape7197: 那是理想情況,現實是只要任何通知確認都是男性可以拖過女性墮胎期限的手段
snail2947
3 years ago
大家不要理newt4028了
onion2824
3 years ago
grape7197: 我知道哦~只是順著你的說法發表意見而已
看得出來你是希望女方有自主權的
newt4028
3 years ago
snail2947: 歡迎無視他人生死
cocoa7677
3 years ago
ibis1763: 關於只要有一方反對就不能生,所以如果遇到一個智障老公不愛戴套又不想生小孩,女方就合法的該一直去墮胎?
onion2824
3 years ago
pony4787: 這種方法問題在於,女方被決定墮胎,傷在女方,而且還是非自願傷害
grape719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bat3301: 我好像用詞不夠精確。

會說出於尊重,也是在女方願意主動告知的情況下,並不是義務上一定要通知丈夫。如果真的不想說或不適合說就不說。
dragon4144
3 years ago
男「我想要孩子,請妳付出健康/事業來養孩子吧」
女「哇等等這是我的健康/事業啊,請讓我自己決定!」
男「不行喔,只要我想要妳就等著生產之苦吧」

女「我想要孩子,請你賣掉一顆腎來當營養費吧」
男「哇等等這顆腎是我的啊,請讓我自己決定!」
女「不行喔,只要我不墮你就等著賣腎吧」

如果是這樣就平等了(但是後一種情況並不存在)
jelly4938
3 years ago
mars4245: 謝謝<3
grape7197
3 years ago
onion2824: 喔!了解了!
taurus5613
3 years ago
有點問題,男方不戴套為什麼女方不吃避孕藥?
onion2824
3 years ago
啊......怎麼又來這個問題?
duck96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問問題的要不要先爬文
jelly4938
3 years ago
taurus5613: 你可以用搜尋爬一下pony4784的問題跟回答他問題的留言,他幫你都問好了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我的理解是可以,所以我前面也說了,反過來要讓男方有拋棄親權義務的法令,但這是配套
saturn3476
3 years ago
aries7270: 了解 是我誤會了 離婚協議和官司過程說起來困難是困難 但目前法律結構來說 以及剛才說的假設 並不是做不到維護男方任何權益 況且不管修不修法 如果事情已經發生了 也都只能去協議 去談出一個雙方比較能接受的局面了...
onion2824
3 years ago
pony4787: 生小孩傷,是女方決定自己的傷和想要孩子的選擇
跟被男方決定女方傷不一樣吧......
saturn3476
3 years ago
taurus5613: 避孕藥也不是每個女生都能吃的 需要醫生評估 有些體質不適合的女生副作用比較嚴重 可能會引發腦中風
ಠ_ಠ
3 years ago
好了我真的累了,懶人包在噗頭,都給我去看噗頭
onion2824
3 years ago
pony4787: 可以理解從孩子單親的立場來說,若父母任一方不想要就不生,對孩子來說會比較好

但因為男方單方面決定墮胎或生,傷害的是別人的身體
而女方單方面墮胎或生,傷害的是自己身體
而女單方面生,代表女方是想要孩子的
所以我選女生啦
onion2824
3 years ago
taurus5613: 還是回你一下好了
因為吃不吃避孕藥跟這條法律無關

現在的情況就是已經懷孕了,和懷孕前避不避孕、吃不吃藥、合不合意、強不強姦無關
問題只在於,有沒有懷孕?然後想不想生?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ony4787: 子女是可以提拒絕親權訴訟的,也許未來可以在男方知道妻子不願墮胎後,男方向法院提出類似終止他與孩子親權的訴訟,就和離婚訴訟一起提這樣。
taurus5613
3 years ago
onion2824: 我不懂的是,既然都不想懷孕了,那為什麼不吃避孕藥呢?
mars4245
3 years ago
taurus5613: 因為避孕藥也不是隨便吃啊。為何不問戴保險套不要做愛就好。
ಠ_ಠ
3 years ago
taurus5613: 麻煩你看噗頭,然後沒有任何避孕方式是 100% 可靠的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taurus5613: 男人怎麼不在結婚前把輸精管打結,婚和妻子商量好要生小孩後再打開?
dragon4144
3 years ago
看到前面有人說不想生那幹嘛不離婚/幹嘛結婚…
那跟左邊鄰居一樣婚內強姦合法好不好,因為「不給幹那幹嘛不離婚/幹嘛結婚」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ony4787: 我是說男方可以提他對小孩的親權終止之訴啊??你誤會了吧?
prince4036
3 years ago
每當討論女性人權議題總有人會森77跳出來問那男人呢?為什麼不照顧男人的感情?
把討論的焦點拉到男人身上繼續傷害女性就覺得問題解決了,真謝謝喔
很想被照顧被在乎就回家找自己不當人看的敷蛋器去
onion2824
3 years ago
pony4787: 我希望是可以的
若雙方離婚原因是孩子,而離婚後強制男方認領,感覺怪怪的

但這和這個修法提案有什麼關係?
mars4245
3 years ago
台灣真的到處都是邏輯滑坡欸,一堆滾動,以後先吵基本邏輯好了。
jelly4938
3 years ago
taurus5613: 那純粹想請問,為什麼你在乎(女方)有沒有做到避孕?可以自己問自己一下兩種情況:她有吃,或者她沒吃,這兩種情況後你還會產生什麼問題?這問題是不是噗內有解答了?
taurus5613
3 years ago
mars4245: ಠ_ಠ: 因為女方無法控制男方要不要戴套,但可以自行控制要不要吃避孕藥
bat3301
3 years ago
改好了這樣比較清楚了
ಠ_ಠ
3 years ago
onion2824: 其實沒有關係,因為那本來就是現況,也不是這個提案想解決的問題,為了顧慮平等做配套當然可以,但應該沒人規定法不能一次只改善一個部分
newt4028
3 years ago
婚姻關係在雙方爭權之下變成這樣,弄成想生才會勉強結婚阿
onion2824
3 years ago
pony4787: 因為只要走到強制認領的地步,就代表生父對孩子無情感
這條純粹只是保障孩子的繼承權什麼的而已
goji1106
3 years ago
女權自助餐
bat3301
3 years ago
taurus5613: 懷孕前的情況和本提案無關
懷孕前的情況和本提案無關
懷孕前的情況和本提案無關
egg443
3 years ago
taurus5613: 其實這噗在討論的跟避不避孕無關,不過如果你很在意的話,就當作是女生吃了避孕藥還是懷孕的情況吧
mars4245
3 years ago
taurus5613: 那女方也可以控制要不要跟這男人結婚啊,所以女方如果吃避孕藥出問題也活該?
onion2824
3 years ago
ಠ_ಠ: 是的,強制認領的情況跟這次提案根本無關
taurus5613
3 years ago
大部分的人應該都知道沒有100%的避孕方法,既然知道了還選擇做愛,不應該承受懷孕的可能嗎?
bat3301
3 years ago
prince4036: 他們其中不知道有幾個有資格行使這條法律給他們的同意權呢(
onion2824
3 years ago
taurus5613: 對,不應該
sake4635
3 years ago
懷孕已經可能是一種錯誤,為什麼要讓出生的孩子擔負一輩子的被錯誤?
dragon4144
3 years ago
哇出現了 合意性交=合意懷孕
這莫不是心跳法案的某湯吧
jelly4938
3 years ago
因為男方不能控制而要求女性控制自己,這是檢討受害者邏輯喔
最同樣相似的問句是
「你穿多一點就不會被強暴,你可以選擇而為什麼不穿多一點呢?」
(會離提所以不要討論這話題)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taurus5613: 大部分的人都知道臺灣馬路危險,既然知道了還選擇出門,不應該自己承受死亡風險嗎?(會離體請不要討論)
ಠ_ಠ
3 years ago
taurus5613: 墮胎也是懷孕的結果之一啊,你對懷孕有什麼誤會?
onion2824
3 years ago
taurus5613: 而且能不能墮胎的問題請左轉,墮胎與否的議題
跟這次誰能決定墮胎無關!
egg443
3 years ago
推噗主的「墮胎也是懷孕的結果之一」
mars4245
3 years ago
taurus5613: 再說做愛會懷孕跟這裡有啥關係?
onion2824
3 years ago
我到底要對多少人的討論蓋上無關印章?
taurus5613
3 years ago
bat3301: 死亡風險www
ಠ_ಠ
3 years ago
請問懷孕後有可能有什麼結果呢?
A. 生產
B. 流產
C. 墮胎
D. 以上皆是

這題答錯的麻煩左轉找健教老師補課
taurus5613
3 years ago
換成未婚懷孕的例子,大部分人的第一反應都是為什麼不戴套、不吃避孕藥,到今天的議題就不適用了是吧
onion2824
3 years ago
taurus5613: 對
ಠ_ಠ
3 years ago
taurus5613: 你到底是wwww
未婚懷孕成年人不需要誰來同意,這個問題本來就不存在啊
mars4245
3 years ago
taurus5613: 我的第一反應又不是這些,可以不要偷竊我的意見嗎?
goat5280
3 years ago
本案重點:誰該有最終決定權
ape1140
3 years ago
法律沒有強制已婚男性離婚後一定會扶養
但能夠強制已婚女性不能墮胎。
覺得很廢,至少國外是男方薪資入帳之後強制轉帳給扶養的一方。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taurus5613: 拜託再看一次噗頭,現在問題在
有個人被現行法律賦予了權力可以強迫婚內孕婦只選 A. 生產
onion2824
3 years ago
taurus5613: 今天討論的是「婚內懷孕」,女方不想生的情況下,為什麼要男方同意?
goat5280
3 years ago
taurus5613: 不適用啊、未婚的話決定權當然就不在丈夫的手上了
taurus5613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onion2824: 有夠雙標的www
好啦,那我就不說話讓你們繼續討論
jelly4938
3 years ago
我也不會這樣想,只想知道為什麼你第一反應會想這樣問別人避孕上的責任做沒做好,不管做沒做好,你打算接下來要對對方說啥?
mars4245
3 years ago
真他X笑死。
反對到最後都是女方活該就對啦
ape1140
3 years ago
但是未婚女性不能自己人工受孕喔
台灣真是難懂
ಠ_ಠ
3 years ago
ape1140: 因為當初法律本意保障的應該是宗族姓氏的延續,而不是真的生育率wwww
jelly4938
3 years ago
ಠ_ಠ: 真假(現在才知道)這本意好臭...............
dragon4144
3 years ago
某類人「你不想懷孕幹嘛給人幹」
還是某類人「你為什麼不給我幹」
ape1140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這種程度的子宮自主權,
好像要男的帶才能出門 跟古代一樣
原來我還沒爭取到我子宮的自由
alien7411
3 years ago
那我有個問題(舉手
ಠ_ಠ
3 years ago
jelly4938: 我自己的理解啦,自古以來的傳統嘛,法制化當然也會不小心寫進去,不久之前女性還是沒有遺產繼承權的不是嗎wwww
alien7411
3 years ago
如果媽媽在懷孕的時候發現小孩會危害到身體,但是爸爸不同意墮胎的話,媽媽一樣自己決定要墮胎嗎?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taurus5613: 哪裡雙標,不如你指出來給我們看看?
alien7411
3 years ago
更正是一樣不能自己決定墮胎嗎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alien7411: 法條規定的六個人工流產理由只有第六項配偶有同意權,其他都是醫生專業判斷。意思就是醫生說可以就不用除了孕婦以外的人同意。
ಠ_ಠ
3 years ago
alien7411: 危害身體如果是醫療診斷的話,優生法前幾款已經規範可以直接墮胎了
jelly4938
3 years ago
喔喔抱歉誤會惹XDDDDDDDDDDD
mars4245
3 years ago
bat3301: 他一定指不出來
alien7411
3 years ago
ಠ_ಠ: 那麼萬一是孕吐嚴重到影響生活或是因為激素分泌導致情緒不穩到想自殺的那種呢?
那種媽媽可以自己決定嗎?
alien7411
3 years ago
因為我身邊很多女生都是平時很健康,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懷孕的時候各種高風險的事情接二連三發生……
turtle6728
3 years ago
自己的身體決定權應該是自己的啊
何況是懷孕這種明顯對女方造成這麼大風險的事情
ಠ_ಠ
3 years ago
alien7411: 優生保健法第九條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
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
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 產,應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此限。
alien7411
3 years ago
ಠ_ಠ: 喔喔,感謝噗主。
gnu4327
3 years ago
好幾年前在噗浪首頁看到一篇噗文,講到一則案例是:某位男醫師很想要小孩,但是他老婆認為身體是她自己的,不想生就是不想生,所以發現懷孕後就自己跑去墮胎了。那個男醫師這才發現原來妻子根本不想要小孩,但是他又沒辦法離婚找別的女人生。
我回想起那個男醫師的狀況,便沒辦法支持噗首那則連署了。
就算要支持,也希望能附帶「未經雙方同意自行墮胎,可以構成離婚條件」、「婚後夫妻雙方若對是否生養子女沒有共識,可以構成離婚條件」之類的配套才行。
ಠ_ಠ
3 years ago
alien7411: 我不知道什麼程度的不適才能獲得第三款的醫生診斷
ape1140
3 years ago
或許高齡的女性生產風險比較大,但這身體精神方面應該都是醫生判定的
而且通常影響這麼大的時候恐怕也不能流產了...
honey6929
3 years ago
懷孕就是身體激素、臟器全都位移,一個人的身體要負擔兩個人的消耗,說真的就是傷母體R,發生高風險的事不意外
jelly4938
3 years ago
alien7411: 因為懷孕就是高風險沒錯啊XDDD
alien7411
3 years ago
jelly4938: 就是看到自己的堂表姐們懷孕都半死不活的,才膽戰心驚 (app-die)
ape1140
3 years ago
gnu4327:他可以離婚ㄅ!?
記得之前噗上就因為不想要小孩和平離婚了啊
ಠ_ಠ
3 years ago
gnu4327: 又來一個說故事的,我只好再問一輪

那位女性何德何能可以找到一位醫生願意為他違法?
如果是違法密醫,你要不要花30秒想一下人要被逼到什麼程度才敢這樣拿自己的命開玩笑?
alien7411
3 years ago
但是流產如果是在精神狀況下不穩的話,也是不好,如果可以把配偶限定變成家人也可以簽署就好了。
ape1140
3 years ago
想到我媽當年跟我說墮胎是違法的
但她自己墮五次 不然我現在不就一堆手足.....
jelly4938
3 years ago
alien7411: 家人仍然有一定程度風險,上面的長輩想要小孩但夫妻不想要的情況超級多
dragon4144
3 years ago
alien7411: 那這樣應該是醫生來決定她有沒有精神狀況不能自理吧
ಠ_ಠ
3 years ago
alien7411: 那傳統家庭的女性一樣會被家人逼死,懷孕並不會讓人失去行為能力啊
alien7411
3 years ago
因為我想到如果懷孕時因為激素分泌導致情緒不穩,跑去墮胎的情況。我知道這個假設很白癡
bat3301
3 years ago
gnu4327: 他不是在台灣吧?不然妻子就不是用第六款人工流產的。一個醫生不知道前四款的嚴重性四不四該吊銷執照啊?
再不然就是找密醫,丈夫逼到妻子要去找密醫確實該離婚了啊。
ape1140
3 years ago
都是找秘醫喔 後來才去結紮了
但女性結紮身體裡裝的東西多年後還要取出,上次陪她去拿出來
dragon4144
3 years ago
alien7411: 如果她覺得繼續懷著這個孩子的話她會發瘋,那也是她的一種判斷吧
jelly4938
3 years ago
alien7411: 我附議你的刪除線XD(ry 不過我要是你就會去問堂表姊們這問題,她們會不會這樣子,畢竟你身邊就有活生生的當事人可以問
只是這問題有點失禮就是ㄌ...
mars4245
3 years ago
情緒不穩當然可能自己想墮胎,不過這跟要誰同意是兩碼子事。
沒人知道別人家裡怎樣。
alien7411
3 years ago
jelly4938: 不太會去問,畢竟有個因為身體因素不得不拿掉小孩……
bat3301
3 years ago
alien7411: 情緒不穩到需要墮胎那確實該讓他墮啊,第三款仔細看一下。
alien7411
3 years ago
bat3301: 喔喔,對,還以為要嚴重到像是憂鬱症那類的
onion2824
3 years ago
gnu4327: 我理解改了之後,男方權利會受限的情況
但不改女方權利受損,改了男方權利受損

兩相比較之下,女方傷害較大
所以我選擇修改
goat5280
3 years ago
兩權相害取其輕
hippo9760
3 years ago
卡一下
onion2824
3 years ago
goat5280: 是的,所有議題的解法都不會完全美好
我們只能依照自己的價值觀,選擇傷害較小的那個
onion2824
3 years ago
gnu4327: 另外,我認真的想了一下這個案例
發現你要支持的應該是離婚的條件
跟這次修法提案沒有關係
jujube2843
3 years ago
順便提一下,依照目前的法規,不只墮胎。結紮也需要配偶同意才能結紮,這個我也覺得超不合理的。
bat3301
3 years ago
jujube2843: 應該一起改掉,男生我覺得不能自己進行結紮手術也很不合理。
gnu4327
3 years ago
我記得那篇男醫師的故事,噗主是台灣人,說對方是她親戚(還是親戚認識的人?忘了)。那篇幾年前有推到噗浪首頁上,因為刷新我的觀點所以有印象。
不過不管那篇噗是不是故事、或是敘事中隱瞞了多少實情,男方想要小孩、女方婚後才表示不想生的狀況還是有可能存在吧?

onion2824: 你的分析很有道理,但是我認為這個修法要有離婚條件這個配套,才比較能說服我支持。
kitty5941
3 years ago
反過來想如果女性想要決定自己要不要生,那男性應該會得出妳懷孕要不要生干我屁事只會更開心吧
longan7350
3 years ago
支持,孕期跟墮胎都是影響母體,射個精就有一半決定權,搞得懷孕好像是可以女性懷前面五個月,男性懷後面五個月
kitty5941
3 years ago
所以與其去爭取立這個法,乾脆鼓吹不婚不生不是更簡單嗎?
bat3301
3 years ago
gnu4327: 現在法律上如果夫妻間因為要不要小孩沒共識訴請離婚的話很難通過嗎??
bat3301
3 years ago
kitty5941: 不是喔,孩子生下來男方要養啊,如果男方不養小孩又不讓女方墮胎是在??
jujube2843
3 years ago
bat3301: 對,真的不懂。結了婚對自己的身體處置權都沒了。另外結紮也不僅是男性的問題。剛剛有一噗就講到他的女性親人需要做子宮卵巢相關的手術,醫生要求一定要配偶簽名才能手術拿掉,就是因為這個法規。
ಠ_ಠ
3 years ago
longan7350: 不是只有一半決定權,想生的話他一個人就可以拖到必須生
weasel2600
3 years ago
請問那如果是女方外遇的情況下呢?是不是就變成能夠女方自己去偷偷墮胎之類的⋯⋯感覺噗主都是在假設男方比較負面的時候
ಠ_ಠ
3 years ago
weasel2600: 又來這個抓姦論調了嗎?前面有人貼過大神的噗了
https://images.plurk.com/66WFRANzDoCI6UfO2fbcMA.png
ಠ_ಠ
3 years ago
weasel2600: 而且外遇你根本不想養吧?逼迫人生下來幹嘛???
grape719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taurus5613:

是啊,當然應該承擔有可能中標的風險,但是懷孕不代表一定要生產。

這噗討論的是不想生想墮胎卻一定要丈夫同意的規定,對女性身體自主權的侵害。
pony860
3 years ago
我不太懂女方外遇與已婚女方墮胎需要配偶同意的關係在於?
longan7350
3 years ago
因為大部分案件都是負面的男方吧,看看每天新聞好嗎?
salad938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weasel2600: 那是外遇啊,老公要告也是告妨害家庭或訴請離婚跟墮不墮沒關係吧
墮掉不正好嗎不然要被外遇的男方養?
jelly4938
3 years ago
weasel2600: 那原本就不能生的男人呢XD
ibis1763
3 years ago
所有決定權在女方情況下 女方同意 男方不同意 是否未來有離婚拒絕撫養權益
pepper8224
3 years ago
一般來說,正常關係下妻子要墮胎都會跟丈夫討論,假如雙方沒取得共識妻子就去墮胎,代表兩人早就該離婚了,那麼孩子也確實不該生
pig5191
3 years ago
現在就都會出現女方同意男方不同意的狀況了啊,跟修不修這條法無關
mars4245
3 years ago
weasel2600: 女方外遇就她自己可以墮胎啊,不然咧?
留著給老公養?
longan7350
3 years ago
pepper8224: 同意
pig5191
3 years ago
這噗主要在討論「女方不想生,男方不同意墮胎」的狀況,其他狀況不要再迷路了,修不修這條法都一樣
whisky9793
3 years ago
我也不知道談論女方同意男方不同意的狀況幹嘛,這條法案修正前修正後不都跟這個狀況無關嗎
weasel2600
3 years ago
mars4245: 可以自己偷偷墮胎然後當作沒事發生啊 因為上面大部分都是男方負面的例子 才會想說有點太偏了
salad9384
3 years ago
啊所以是覺得外遇沒懷孕就沒差不會被發現嗎XDDDD哇那這樣徵信社幹什麼吃的
ಠ_ಠ
3 years ago
weasel2600: 你看我的圖了嗎??拿全國已婚女性的身體權換你一個抓姦你真的好意思叫???
salad938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而且女方要墮也是傷自己的身體,為了偷吃弄成這樣也是很拼欸
raisin6633
3 years ago
現在是全天下已婚女性都會外遇懷孕?
用少數例子當作主流在討論這件事會不會太好笑了?
mars4245
3 years ago
weasel2600: 那是因為上面幾個滾動一直問為什麼不讓男生決定啊,當然會舉男方負面的例子。
mars4245
3 years ago
weasel2600: 偷偷墮就偷偷墮啊,不然你知道怎麼處理嗎?
cashew8349
3 years ago
我的觀念是,小孩要在雙方都想生才能生。
女方不想生代表不滿足「雙方都想生」的條件,所以可以行使墮胎權。
cashew8349
3 years ago
今天討論女性會不會故意墮胎我覺得滿奇怪的,那不就代表他不想生嗎?
我想不出任何一個合理的「女性不想生但男性有權利要求有小孩」的原因。
hippo9760
3 years ago
再卡一下,留言太快,都不知道看到哪了
honey6929
3 years ago
你老婆外遇所以全台灣女人都不能自主墮胎?什麼鬼才邏輯
bat3301
3 years ago
cashew8349: 「女性不想生但男性有權利要求有小孩」。唯一想到的是代孕,但那樣不可能是夫妻關係啦。
udon3489
3 years ago
cashew8349: 那男方可以單方面要求女方墮胎嗎
ಠ_ಠ
3 years ago
udon3489: 看噗頭,現在本來就不可以,與本次主題無關
sushi4918
3 years ago
有一方不同意...就覺得這小孩生下來環境可能會不太好
誰都希望是在充滿愛環境下成長的嘛

如果小孩聽到家長吵架說出什麼「還不是你堅持要生下來」這類型的話...覺得嗯...不要啦
udon3489
3 years ago
ಠ_ಠ: 跟他說的雙方都想要小孩有關啊
wolf2004
3 years ago
一般來說我記得現在因為生不生孩子這件事離婚的蠻多的喔、裁判離婚也可以、因為民法規定共同生活意願為最高原則、基本上判離的機會比較大(至於贍養費看法官良心囉)
dragon1811
3 years ago
我真是驚了,侵害配偶權、妨害家庭或訴請離婚是附帶用途???法律讀這麼久的我真的看不懂何謂附帶用途一詞
而且訴請離婚的法定離婚事由也不是只有外遇這件事
Anyway,但外遇跟有沒有墮胎自主決定權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提外遇的人邏輯還好嗎?
是覺得他不墮胎就不會外遇嗎?有心想往外的照樣外給你看啊,孩子就給你養囉
因為他就不想生你還不讓他墮,如果他鐵了心就想離開這環境,外遇只是他其中一個想逃離的手段而已
怎麼會覺得外遇跟墮胎有絕對關係,我超級看不懂
可以不要為了反"大部分男性負面案例"而亂提神仙邏輯好嗎...
udon3489
3 years ago
ಠ_ಠ: 跟你噗首說的「現代男性單方面決定要生」也有關。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udon3489: 那請男性自己推一個提案「男方在配偶懷孕期間提出反對和離婚後,可向法院要求終止對小孩的親權,同時可拒絕履行扶養義務。」這個提案我舉雙手贊成啦。
wolf2004
3 years ago
bat3301: 真的 民法光強制認領我一定幹到不行(雖然我性別女)
ಠ_ಠ
3 years ago
udon3489: 喔,關在哪?你是想說兩邊都可以強制走到底很公平嗎?
wolf2004
3 years ago
我個人的想法啦 道不同不相為謀、女人想墮是身體自主權的問題
男人想要孩子只是去訴請離婚(而且已經有管道和判例了)
至於下個要討論的應該是強制認領之訴了 男人們。
fig2069
3 years ago
看不到噗首的連結是刪噗了還是我被黑單了🤣🤣
rice5288
3 years ago
若男方是在女方懷孕期間才提出反對……嗯……我覺得也有點……
lion3025
3 years ago
搞不懂前面拿怕老婆外遇的例子在想什麼, 意思是老婆跟別人外遇懷孕的話, 老公也想要留著嗎?
parrot1250
3 years ago
lion3025 他想利用制度捉姦
老公:我明明沒跟老婆做愛,為什麼她去墮胎
老公:妳紅杏出牆
lion3025
3 years ago
反對提案的, 先搞清楚懷孕帶來的身心健康影響好嗎?
懷孕可不像是是穿脫衣服那麼簡單, 一般女性有誰會拿自己的身心健康開玩笑?
只會喊自己的權利, 請問有盡到該盡的義務嗎?
pig5191
3 years ago
因為抓姦很難,一定要拍到%%那瞬間不然都可以說是蓋棉被純聊天。
有些人怕老婆外遇偷偷墮胎的點在於「這樣通姦的鐵證(小孩)就沒有了耶!!!」
啊小孩生下來就給老婆和姦夫養,他們造的孽,他們自己受。
----
但這種案例多不多不曉得,畢竟這只是有些人覺得怎麼都講男方負面的,來舉個女方負面的例子而已
wolf2004
3 years ago
其實外遇可以訴請離婚跟賠償⋯而且不墮是把生命當犯罪證據還是⋯?
男性想維護自身利益的話可以從強制認領著手(如果我法學知識沒錯的話)、攻擊或是反對女性自主權這件事基本上跟人權對著幹
保護不了自己還顯得這個性別智商低下、先去看親屬篇吧
親屬篇要修來保護自己的法條很多喔
lion3025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只會在那邊跳腳喊男方權益的, 請先說說看男方本身在法律上, 在妻子懷孕期間有什麼應盡的親權義務, 值得他這樣跳腳爭取的?
現行法律都沒有辦法完全保障懷孕婦女的工作權/確保丈夫會將薪水交給懷孕妻子的
連基本義務未必都做到還好意思說要權利
guava9159
3 years ago
這邊有個實際案例,表哥老婆懷孕在告知老公前自行前往婦產科墮胎成功,這個規定真的有實際用處嗎?還是只是名義上的規定啊
parrot1250
3 years ago
女性不能有墮胎自主權,因為他有捉姦需求呢?
真不知道那些老婆,是如何對不需要墮胎的老公捉姦呢!
wolf2004
3 years ago
刑法通姦已經廢除了、民法判通姦的range很廣的、沒有刑法這麼困難啦XD
wolf2004
3 years ago
現在抓姦有鹹濕通訊就能抓精神賠償了都、與其在這邊嘴女性、還不如快去認幾個厲害的律師當靠山比較有用
parrot1250
3 years ago
guava9159 會是因為醫生認定健康因素的墮胎嗎?
jelly493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抓姦就很明顯有人只知道『老婆墮胎=我抓姦證據』
那有沒有想過本來就不需要墮胎的人你老婆怎抓?
有人在乎丈夫是不是被戴綠帽那老婆被戴綠帽是可以的嗎?
如果要說男方偷吃那就用對應的法律處理啊
那老婆也用同一個對應法律處理就好啦
干墮胎什麼事,甚至跟本話題無關
guava915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arrot1250: 不是喔,就懷孕發現之後他也沒說就自己去拿掉了,回來才說(大概才一個月的樣子
感覺可能是外遇吧,後來離婚了

這是自行處理成功的例子啦,所以讓人很懷疑這個法律的實際執行能力
queen9891
3 years ago
不願意(不能)生小孩也應該放進去離婚條件。
wolf200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queen9891: 已經是了 孩子。可以訴請判決的那種。
lion3025
3 years ago
要是今天法律規定女方一經醫生確認懷孕, 男方的錢就會強制匯到妻子戶頭, 那還值得拿出來辯, 雖然很討厭不過跟錢有關的話, 大家都還可以理解
順帶問一下
現在的社會風氣, 有讓80%以上男性會自主負擔妻子懷孕期間的大部分費用嗎?
這才是讓女性最不想生孩子的主要原因之一
不會自主體貼, 未必會自主承擔家用, 還可能逼迫妻子面對身心受創/受到生命威脅
我真的不懂, 為什麼有些人會有臉說要維護男方的權益?
在現代社會男性未必會自主負擔家用的時候?
wolf2004
3 years ago
但我希望這裡的女性 得知男方想要孩子而你不想 造成夫妻共同生活意願不能時、也放過自己的另一半好嗎
因為共同生活意願是身體自主權之一、女性們也別把因為想要小孩而去訴請離婚這件事當成對自己的羞辱、因為那也是你另一半的身體自主權。
dragon1811
3 years ago
parrot1250: 可能當徵信社都是廢物吧呵呵嗝而且可能都是法盲
aries7270
3 years ago
所以未出生的孩子最大的責任就是被你們用來捉姦用這到底是人性的悲哀還是人性的悲哀...
ಠ_ಠ
3 years ago
guava9159:
中華民國刑法§288-全國法規資料庫
中華民國刑法§289-全國法規資料庫

我是不覺得有哪個理智的醫生會願意這樣做啦
aries7270
3 years ago
wolf2004: 呃...所以為什麼是羞辱?這種女性離婚就是被嫌棄被羞辱的封建思想才要被嫌棄吧。
lion3025
3 years ago
對不起我想我算是離題了
只是看到有些人一直在講極端的案例, 言行中又把懷孕/墮胎看得很輕鬆, 忍不住要先說清楚前提
懷孕的人是要承擔死亡風險的
在考慮權益之前, 請先考慮生命問題, 謝謝
既然口口聲聲說是自己的配偶, 請把對方當人看, 拜託
ಠ_ಠ
3 years ago
wolf2004: 什麼羞辱?你在說什麼?
婚當然是要離的,問題在孕期內打離婚官司緩不濟急
lion3025
3 years ago
要是一個人連自己妻子的命都不重視, 未來對孩子會多重視呢?
我很懷疑
guava915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ಠ_ಠ: 可是真的醫生幫他拿掉了欸,我不知道現在墮胎要不要簽同意書?(可能有偽造簽名的部分?

一定不用丈夫本人跟身分證(因為我表哥沒到現場也不知道他前妻當時懷孕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lion3025: 就不知道這些人到底是鍵盤老公想不到那麼深還是真的不把人當人看,但我個人覺得他們把女人當子宮看的風險頗高ㄏㄏ
jujube2843
3 years ago
guava9159: 如果你表哥前妻沒有其他優生保健法列出的健康問題,那個醫生是有被起訴的風險的。願意冒這種風險的醫生我覺得是不多啦,你可以去估狗看看那些被告的案例,這個法規真的不是空氣。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ಠ_ಠ: 我想wolf是說男性想要小孩自己不要時要勇於離婚,不要因為社會上會抨擊這種女人「不識大體」、「不會生蛋的OO」就死拖著老公不離婚。
ಠ_ಠ
3 years ago
bat3301: 喔喔,抱歉誤會wolf2004了
aries7270
3 years ago
ಠ_ಠ: 說真的上世紀絕對父權的年代還能說是花錢買子宮,現在的男權是不想花錢想要免費子宮
guava9159
3 years ago
jujube2843: 他是去正規的健保婦產科診所欸,真的不是什麼小診所,他還拿過兩次
我個人比較期待真的拿過小孩的或婦產科醫生出來說明一下現在墮胎前的流程跟審核機制大概是怎樣才比較貼合實際情況吧
mars4245
3 years ago
aries7270: 絕對父權也很多免費子宮其實(茶
aries7270
3 years ago
mars4245: (茶)但現代男權覺得子宮還要懂賺錢才是好子宮
bat3301
3 years ago
guava9159: 可能用前幾款的條件人工流產的吧。
jelly4938
3 years ago
只想問那個拿掉的是離婚拿還是婚內拿...?
cheese681
3 years ago
母體生孩子生到半途死了,母體懷孩子懷到骨質疏鬆毀了一輩子,對男方也沒影響。應該規定男方為這些事付出什麼保障吧。
jujube2843
3 years ago
guava9159: 所以我說那個醫生就是冒著被告的風險在做人工流產啊,就算是當下審核不清楚,他事後也可能被告啊
guava9159
3 years ago
jelly4938: 婚內
mars4245
3 years ago
aries7270: 物盡其用
lion3025
3 years ago
我覺得現行法律下, 男方保有懷孕結果的代價太低了
要讓男方覺得女方懷孕他要付出的代價很高, 男方才會知道審慎考慮
coke5959
3 years ago
還有某些低能長輩會要求女人要年輕趁子宮新鮮的時候生,老了子宮就沒用了,而且這種想法的還男女不拘,除了月經以外一直意圖增加想讓人拿掉子宮的人一直存在ㄋ
guava9159
3 years ago
jujube2843: 審核不清楚基本就有漏洞,女方根本可以因為自己不想生拿掉了啊(回歸原主題
jelly4938
3 years ago
所以是這件事之後就離婚了?還是拿的時候就在打離婚官司?(純好奇XD
lion3025
3 years ago
比如妻子一懷孕, 丈夫就要立刻強制薪水1/2給妻子之類的
這樣我相信丈夫們肯定會仔細思考這個議案了XD
ಠ_ಠ
3 years ago
guava9159: 這什麼哪門子回歸主題?犯法可以墮胎所以法就不用修了嗎wwwwwwww
jujube2843
3 years ago
guava9159: 但會被告,要賠錢被判刑,所以大部分的醫生不會做,大部分的女性也找不到那種醫生,你表哥的個案不代表這個法律是擺設。
mars4245
3 years ago
jelly4938: 你是要問提案講的還是別人的回應?
bee1770
3 years ago
上面有提到女生不想生就墮胎,一般觀感上會覺得不太好,但仔細想想,一個連媽媽都不愛的小孩出生能夠多幸福呢?
jujube2843
3 years ago
而且女性對自己的身體做決定,要冒著被判刑的風險我覺得不合理
guava9159
3 years ago
jelly4938: 他拿掉之後就把家裡所有現金拿走搬離家裡了(沒吵架)然後說要離婚,僵持了一陣子,後來沒打官司的樣子
jelly4938
3 years ago
mars4245: 抱歉 是guava9159的個案
lion3025
3 years ago
女方會冒著生命危險, 不願意很正常啊
男方完全沒有身/心/財產上的立即影響, 也沒有法律強制力, 為什麼男方就可以害妻子去面對生命危險呢?
jelly4938
3 years ago
guava9159: 喔喔 因為你提到前妻 所以我以為離婚了
guava9159
3 years ago
沒有說法律合理喔,你們不要看到黑影就開槍啊www
guava9159
3 years ago
jelly4938: 現在離婚了w
guava9159
3 years ago
我是很質疑這個規定的規範能力而已
jujube2843
3 years ago
guava9159: 你表哥的個案不代表全部,事實是這個法案有規範能力,大部分的醫生怕被告不會去做。
dragon1811
3 years ago
guava9159: 如果你這麼質疑這法規的效力,老實說,你或是你表哥可以親自去告那位醫生就能知道這法律是不是擺設了啊:)
dragon1811
3 years ago
法律不是擺在那兒當你達成構成要件時他就自動"登楞"的通知司法機關說你犯法囉!的啊,所以有旅人才說醫生是"冒著被告"的風險呀,檢察官也是要他知有犯罪情事時才能開始追查啊
dragon1811
3 years ago
我覺得有點可愛,沒人去告他也沒人去鬧大說這間診所醫生違法,全世界知道這位醫生犯法的人都不向外通知的話,請問要怎麼自動起訴這位醫生??請問要怎麼發生他的規範能力???
告訴人不去告發、他不去自首、知情人都不去起訴他,然後一直在這講質疑這條的規範效力
我告訴你連檢察官都滿臉問號 ,他又不是神能天天都能知情全台所有市民是否隨時在犯罪我該開始偵查
這條法規看著他自己的效力,滿臉寫著大寫的委屈
wolf2004
3 years ago
我單純也看到不少女性怨懟男人只要小孩而離婚生氣 看過那種你寧可要小孩也不要我的那種場景而陰影
我支持女性自主權、但自主權背後的反面就是負擔該有的成本
就像我上面提到的強制認領、我想男性們也應該朝這個方向自保才是
當然這部分只是我的美好假設
wolf200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女性獲得平等的同時給男性的是平等 是公平、而不是報復性剝削、即使他們爽了很久也一樣。
我知道我的想法很逆風
但我只是提出自己的論點、男性醜陋叫囂的同時、也有女性在歇斯底里、兩方都沒有各位想的這麼體面
lion3025
3 years ago
談權利權益之前, 請先想清楚
女性一懷孕要面對的是解雇/身心健康受影響的風險
更別提生產時的生命危險
請別自顧自的把男方的權益跟女方的生命畫上等號, 重量不一樣啊
lion3025
3 years ago
男方面對的只是沒辦法確保十個月後就有一個後代
女方面對的是失去工作/失去健康/有生命危險
lion3025
3 years ago
請問有哪一個疾病/報應是針對丈夫, 只要妻子一懷孕, 丈夫就立刻失去工作/立刻生病的嗎?
viper5300
3 years ago
我覺得,以身體自主權來說,身為妊娠的一方應該有權利決定自己到底要不要「出借」身體來負擔另一個新生命,我先不講很極端的妊娠毒血症或免疫排斥等危險性好了,孕期期間所有的辛苦、不適、風險等等,既然要身為女性的我承擔,那在我自認自己還沒有承擔這些的心理準備之前,我無法接受負擔一個新生命,但我的身體卻要另一半同意我才能作主?這什麼道理?如果是體貼明理的丈夫,那可能還好,那萬一剛好所遇非人呢?我連自主決定自己的身體要怎麼是使用的權利都沒有嗎?那我寧可去絕育。
wolf200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沒說我不支持 可以去翻我的論點、我也只是教導男性如何自保 省得那邊用我就反對這件事來增加阻力
法案通過需要減少敵人不是嗎
確切的說 我的說服說是給男性聽的、因為人對可能威脅到自己的權利事物都會害怕、即使那權利並不正當
而就上面的討論來看、不少男性都確切提及了令人啼笑皆非的觀點、所以可以見其阻力和反彈
但通過該法案也的確有其他真的會影響公平的問題、那不是妄想而已、我只是想讓所有人認清事實
oreo12
3 years ago
有些人對於女性不想要自己身體存放男性的精液覺得焦慮恐懼
ferret2196
3 years ago
想像一下, 如果他人可以替你決定死後你的器官必須要捐贈出去, 這樣合理嗎?
每個人都應該有身體的自主權, 決定如何使用自己的身體, 並為自己負責
在男女問題之前, 先談好人權的問題
lion3025
3 years ago
我覺得, 男方想要保有法律上的權益, 那來談談法律上的義務吧
現在法律上有規定男方在妻子懷孕以後, 必須做到多少嗎?
有沒有規定沒做到的話就會被罰款/起訴呢?
沒有盡到義務的話, 何來權益之說呢?
lion3025
3 years ago
現在的法律都能修到
父母沒有盡到撫養孩子的義務的話, 是沒有權利要求孩子扶養晚年的自己吧
我覺得夫妻也應該比照這種精神
lion3025
3 years ago
既然很強調自己身為配偶的權利, 那請問, 義務呢?
既然沒有明確的義務, 那也不應該有相對應的權利
prawn937
3 years ago
絕對推爆
lion3025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至於對懷孕沒有共識的, 無論交往中還是結婚後, 我都支持他們趕快談分手/離婚
放過彼此
dragon1811
3 years ago
lion3025: 其實夫妻也是互負扶養義務,在扶養章節裡有規定,且民法第1118-1條有規定受扶養權利者跟負扶養義務者之間的平衡,只是不知道有沒有符你所想的精神 (小聲
剛忘記艾特了所以刪掉重發XD
dragon1811
3 years ago
不過確實沒有規定到女方懷孕後,男方必須做到什麼來擔保女方懷孕後的任何風險

但其實身體是自己的,就算外人再怎麼擔保再怎麼完成所有要件、付出巨額財產,都無法消除對自己身體造成且不可逆回復的傷害啊
身體是自己的,要不要墮胎居然還要看男方臉色而決定想想就覺得很痛苦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選錯什麼說清楚啊,現行法規就是這樣所以要改啊你邏輯還好嗎?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沒建設性的話就不用說了
癌症治療20年研發都沒成果就不研究嗎?
刷存在感就免了吧。
duck969
3 years ago
樓上也太廢了吧wwwwwww 什麼屁都沒生出來你乾脆說你只是進來想跟大家說聲加油晚安算了XDDDDD
mars4245
3 years ago
fig7059: 搞屁啊?上面都討論一遍了想釣魚用點心好嗎
noodle4692
3 years ago
推berry6290
在夫妻溝通沒有失能的狀況下,即使法案通過不想要孩子的女生原本就會跟男生商量與告知。

會延宕多年就是因為有一群嘲諷心態的既得利益者,大家一起加油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感覺就是想說我最聰明、妳們都蠢
dragon1811
3 years ago
fig7059: 哪裡來就趕快滾回哪裡囉,睡前看到法盲出來耍缺真是笑,廢到不行,等你能平安活過後20年再說吧希望不會在社會新聞看到你 (rofl)
希望明天不會看到無知法盲出來髒眼睛囉 (p-rock)
mars4245
3 years ago
parrot1250: 廢到爆。早就講過了
goji1106
3 years ago
女權自助餐
puma4304
3 years ago
puff7018: 況且若是只是這胎不想生呢?若是結紮之後還想生的話就必須解開,但此舉會大大增加女性宮外受孕的機率(非相關專業,若有錯誤歡迎指教)
snail294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喔出現ㄌ 上次那個絲襪事件會喊的話
parrot1250
3 years ago
goji1106 自己要吃的菜要自己夾啊
難不成你會幫女性爭取權益?
你是要菜送進你嘴巴的小嬰兒嗎?
ferret2196
3 years ago
goji1106: 雖然知道你是釣魚仔
男人要在那邊爭墮胎同意權才是男權自助餐啦!!!
mars4245
3 years ago
沙豬總愛說別人女權(茶),反正他們根本分不清
longan7350
3 years ago
ferret2196: 我覺得是巨嬰霸王餐
shark507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欸豆,我覺得更正確的修法方向,應該是先廢除刑法289條
然後將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修成這樣
懷孕婦女未經專業醫療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
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
cock1711
3 years ago
我覺得有些推文有點偏了 我們應該討論的不是男方怎麼可以不用負責懷孕(生理機制沒辦法)
而是怎麼保護女孩子
baboon829
3 years ago
之前是有聽過丈夫把保險套戳破被發現
ಠ_ಠ
3 years ago
shark5072: 嗯……我不太確定需要廢除刑法289的理由是?那條罰的不是協助違法墮胎?
但優生保健法涵蓋了醫療手段可行的墮胎了,只是被加上了配偶同意權,拿掉這個為什麼會需要修改289?
hotdog1134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MwYO1xVu2gAFQHrn0uEYl.png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大概是因為違法墮胎包含孕婦囑託、同意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所以優生保健法廢掉配偶同意後,就只需要孕婦同意就好,但這跟刑法289違背
shark507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ಠ_ಠ: 個人觀點是墮胎為什麼要特別立一個刑法來規範,又要用優生保健法當阻卻違法事由。真的很多此一舉,不如直接廢除,然後規範孕婦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去實施墮胎手術不是更好嗎??醫療行為本身就有阻卻違法事由了,也就是說,違法墮胎要懲罰的應該是要求的病患不是醫生。
berry5593
3 years ago
是,目前是預設墮胎違法但有例外。積極墮胎權只要整條289拿掉就好。
ಠ_ಠ
3 years ago
hotdog1134: 不是,但優生保健法就有列出了可以合法墮胎的情境了,為什麼照他走會違反289?
ಠ_ಠ
3 years ago
shark5072: 是很怪,動刑法會變得更難改動嗎?
ಠ_ಠ
3 years ago
berry5593: 289拔掉,優生保健法的配偶同意沒拿掉有用嗎?
shark507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對了刑法288也要修一下

原法條:
懷胎婦女服藥或以他法墮胎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
罰金。
懷胎婦女聽從他人墮胎者,亦同。
因疾病或其他防止生命上危險之必要,而犯前二項之罪者,免除其刑。

個人希望之修正:

懷胎婦女無法定之情事,服藥或以他法墮胎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
罰金。

(要求把優生保健法的內容修進刑法裡步子太大了)
hotdog1134
3 years ago
ಠ_ಠ: 因為刑法289的構成要件就是醫生按照孕婦意見來墮胎=未經配偶,只由產婦單方面同意
lion3025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發現一個盲點, 法律跟社會預設的心理都是
懷孕了就要生下來
不走這個方法的要另外規範
但我覺得考量到墮胎/懷孕整體的狀況
應該是墮胎整體風險跟醫療金額比較小
所以男性們其實應該支持這一點, 這樣要付的錢也比較少呀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所以優生保健法修了之後,刑289也要廢或修
ಠ_ಠ
3 years ago
hotdog1134: 啊?可是在優保法範圍內就是無罪吧?不然整條現在都跟289牴觸啊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對呀,所以5072才說要廢
berry5593
3 years ago
一起拿掉?反正目的是讓孕婦(安全的週數)想墮就墮,這些規定都不用寫了。噗主是想一步一步來?
celery9882
3 years ago
如果真的立法規定女性擁有完全對胎兒的主導權,那同樣的也移除了男性必須對這胎兒付出責任的義務吧。也就是萬一離婚,男性不需要負擔小孩的贍養費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celery9882: 呃沒有這種事吧,親權義務(?)不是你想丟就能丟的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那這樣男方也別日後哭要孩子不養他
為什麼總要把身體自主權跟其他不相干的做比對呀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身體自主權
身體自主權
身體自主權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celery9882
3 years ago
法律是沒有只在覺得對自己有利的時候才要用它解讀,對自己不利的時候就可以無視的。提出這個意見的人有想過這種意見抽掉了父親對子女的義務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夏蟲不可語冰
shark5072
3 years ago
celery9882: 墮胎談的是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和胎兒生存權。抱歉生下來就會變成自然人,家長對自然人孩子的扶養義務想廢除麻煩另外提案
celery988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ಠ_ಠ: 沒有你要父親負責時就宣稱這是親權,不要時就說男性不能管這胎兒生存權的
ಠ_ಠ
3 years ago
berry5593: 這其實好像也不是我決定的,我只是轉貼連署,但我個人立場的話,如果拿掉289會增加難度拖長時間那不如把目標只對準優保法。

而且289拿掉不會導致無牌密醫墮胎合法嗎?
shark5072
3 years ago
celery9882: 法律沒有規定父親在孩子生下來之前的義務啊???你是在說本國的法律嗎?
shark5072
3 years ago
celery9882: 家長親權只限於自然人的未成年子女,胎兒又不是自然人。
berry5593
3 years ago
芹菜是指男方不同意女方硬生然後離婚嗎?但我傾向男方好好保護自己(的DNA),例如結紮。
celery988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shark5072: 你的法律觀念很差

法律講親權時沒有說胎兒出生前不算數的
shark5072
3 years ago
ಠ_ಠ: 無牌密醫實施墮胎手術,就沒有醫療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了。那麼密醫的行為就和有人花錢把自己打成重傷害一個性質了。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celery9882: 你知道這其實就是現況嗎?女方要生男方就什麼都不能做。
當然女方堅持不墮胎男方要連帶可以不負義務的提倡可以做,但其實廢除配偶同意權並不影響這件事,這完全是另一個議題。
celery9882
3 years ago
你不能宣稱男方不能管小孩生不生都不關他的事,蛋生下來後他必須負責的
ಠ_ಠ
3 years ago
celery9882: 呃我的理解是自然人才受法律保障啦,胎兒要怎麼被保障?
wolf2004
3 years ago
celery9882: 我想胎兒是否屬於自然人是另一個討論範疇、您可以選擇另開偷偷說、而不是在這裡展露您的求偶焦慮
根據我國法條 應該是24週、不爽去跟立委說 謝謝。
celery9882
3 years ago
只想說法律要改成讓女方可以自由決定要不要小孩,卻沒想過生了小孩的女方,就不能要求男方對小孩負責了
wolf2004
3 years ago
celery9882: 我有提到啊、您可以體面的說出民法強制認領、這是很好的專有名詞,沒記錯在民法一千六十幾那邊
ಠ_ಠ
3 years ago
shark5072: 但這樣醫療法之類的不用改嗎?把墮胎列入只有醫療執照可執行的範圍?不然密醫很危險吧……
celery9882
3 years ago
ಠ_ಠ: 你根本搞不清楚狀
重點不在胎兒出生前這幾個月,而是這條法律會明定「女性對自己的胎兒有絕對的責任,男方則沒有」,所以女方可以自由決定要不要留下胎兒

同時的胎兒出生後的養育權也就會完全是女方的責任
ಠ_ಠ
3 years ago
celery9882: 不哪裡明定了……婚生推定還是在啊……
shark5072
3 years ago
celery9882:
你的法律觀念才有問題
民法:
第6條: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第7條: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第1084條2項: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墮胎的胎兒有非死產的可能嗎請問??
celery9882
3 years ago
shark5072: ಠ_ಠ: 你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重點根本不在你一直強調的胎兒出生前這幾個月,而是這條法律會明定「女性對自己的胎兒有絕對的責任,男方則沒有」,所以女方可以自由決定要不要留下胎兒

同時的胎兒出生後的養育權也就會完全是女方的責任

沒有你爽時就說胎兒要不要是你的權力,生下來時就說責任是雙方的道理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墮胎的就不是自然人
要生下來還活著的才算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奇怪了身體自主權干責任屁事
hotdog1134
3 years ago
ಠ_ಠ: 本來醫療行為就是要有照才能行使,所以密醫本來就不在規範內,自然做什都是違法,毋須另外列出
shark507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celery9882: 你自己想提案修改民法親屬篇,確切來說是1084條2項,可以。但我們這裡討論的是刑法和優生保健法。
wolf200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ಠ_ಠ: 我覺得就是婚生推定在 才會讓人不舒服吧
連我也覺得強制認領要修

所有人都給我去讀法條喔
第 1067 條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這條啦 各位 這最直觀會影響繼承問題啦 幫幫忙看一下
ಠ_ಠ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我現在理解是289禁止協助墮胎,優保法把他變成醫療行為所以無罪
那289拿掉不會等於優保法外的任何手段都可以協助墮胎=密醫嗎?
ಠ_ಠ
3 years ago
wolf2004: 是啊,婚生推定存在所以導致女性一意生下的孩子男方也有責任義務,即使離婚也可以強制認領,這是個問題,但這是個既有的問題,並不是移除配偶同意權導致的吧

有人要做這個連署歡迎,我也可以幫你放噗頭,但這串不是關於這件事
shark5072
3 years ago
celery9882: 法律上胎兒就不等於自然人,這是有明文規定的,為什麼你硬要擴張解釋啊?
bacon7659
3 years ago
這個連署的概念是「女性對自己的身體有決定權」,
不是「女性對胎兒有責任」,講成對胎兒有責任決定權的話一開始的概念就錯了。
而celery9882如果是想講「女方不講自己偷偷生下來然後跟男方要求責任義務」,這個跟這次聯署一點關係也沒有、也不會因為連署更好或更糟,因為即使不更動現在也有發生好嗎?想撇清男方的養育責任您應該是自己另開連署,不要偷換概念。
hotdog1134
3 years ago
ಠ_ಠ: 其實我不太懂你的憂慮在那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本來醫療行為就是只有合格的醫生才能使用,法條裡的醫生跟醫療行為都是指有照醫療人員,我不懂為什麼要一直提密醫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hotdog1134: 就是我不確定289拿掉會不會變成密醫執行墮胎合法,或者其實本來所有墮胎行為都有要求醫療執照這樣,算了不是重點我自己糾結就好XD
shark5072
3 years ago
ಠ_ಠ: 廢除289後墮胎還是醫療行為,那就是只有國家認證的醫生可以進行,也才有阻卻違法事由,密醫作什麼都不是醫療行為,他不管作什麼都是傷害罪。(墮胎我想可以算到重傷害了)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而且就是因為有289,才會有孕婦去找密醫,因為密醫不受限制,你不說我不說,每人有證據,但執照醫生可不一樣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shark5072: 哦哦哦這樣我懂了,墮胎本來就定義在醫療行為內,謝謝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廢289才能讓醫生無後顧之憂幫產婦引產
ಠ_ಠ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懂了懂了,謝謝QQ
mouse3973
3 years ago
唉,如果要結婚,果然還是直接存錢去割掉子宮比較一勞永逸
反正所有避孕方法的機率都不是0,我才不要賭自己會不會是那個天殺的倒霉鬼
celery9882
3 years ago
不生:這是我自己的身體
生:男方必須負責
這不就自助餐
shark5072
3 years ago
mouse3973: 上面好像有看到,臺灣醫生大多不敢幫未婚者作結紮手術,我想你這個大部分醫生也不敢做……
ಠ_ಠ
3 years ago
mouse3973: 等等割子宮很傷身吧,前面有人說過,不要比較好,而且可能也沒有醫生敢無緣無故做,避孕藥也很安全啊
pepper442
3 years ago
修法的話勢必要多條修吧?不然在法條上不就會解釋有問題嗎
我看下來celery給我的感覺是這樣
就不能你只這樣修,其他法還是維持現狀,在法律實施上會產生其他問題吧
wolf2004
3 years ago
ಠ_ಠ: 嗯、謝謝 我也說了 我主要想說服的是男性
顯然你們都無法了解另一個性別焦慮的地方、自然會得到更多阻力
你作為噗主、我希望你能了解雙方都需求並了解現有法條的不足、包含修法後的的雙方權益,才能夠有理有據的說服別人
而不是悶頭就拿自主權說嘴、自主權固然重要、但另一個性別才不在意女性自不自主、而只是想把責任歸責清楚、但文筆口氣不好甚至很糟糕
化解爭議、了解雙方需求、說服更多人推動這個法案,做出相應的改變,應該是所有人所期
謝謝、晚安。
wolf200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s celery9882: 的口氣真的很低能 給他法條口氣還這麼糟,虧我說了一堆場面話打圓場,幹。
shark507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epper442: 確實有多條法律會需要更動和修正,但他說的一副像是父親對已出生子女的親權因為母親有完全的墮胎自主權而消失的情況,我怎麼想都是不會發生的。
hotdog1134
3 years ago
ಠ_ಠ: 說到割子宮,因為女性醫療相較於男性,是不被重視的區塊,所以到現在依然沒有準確說法跟數據能證明割除子宮對人體會有什麼影響,應該說眾說紛紜
而避孕藥也是,因為女性身體變數太多,所以目前避孕藥也無法做到「沒副作用」,可能A可以得B不行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celery9882: 生了男方必須負責並不是這裡的訴求吧,而是現況

我自己的理解是法規需要配套,是因為修法後會導致其他後果,要把那個洞補起來。

但現在這個洞是本來就在,又不是拿掉配偶權挖出來的

要不要一起修,怎麼修可以討論,但一進來就是你們沒有幫忙補我的洞有問題的口氣我是不懂你希望得到什麼回應啦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但切卵巢是一定會有影響,因為卵巢是主要分泌女性荷爾蒙的地方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wolf2004: 不我覺得你表達的被迫扶養焦慮跟前面其他的男性焦慮自己保有子嗣的權利消失又不太一樣,然後親權的部分,我整串應該至少說過三次,現在應該五次了,也要給男性有選擇權比較好,但這其實真的是另一個議題啊
shark5072
3 years ago
話說回來,這法條修完以後,不想有孩子的男生也可以自己去結紮了。結紮加帶套女方還懷孕真的可以讓徵信社查一下了。
ಠ_ಠ
3 years ago
hotdog1134: 子宮我之前看到的是臟器會移位,因為本來在那裡支撐的子宮不見了之類的,有各種不適,好像是某個做了子宮移除手術的人的術後感,但想不起來細節了
juice8428
3 years ago
shark5072: 看起來不像啊, 感覺上是你會錯意
juice8428
3 years ago
看起來celery說的一直都是法律配套問題, 是你和噗主一直歪掉
chick3166
3 years ago
總覺得一部分一直出來無理取鬧的男性想法根本就是
「你的子宮是我的私有物啊怎麼可以不歸我管!那顆受精卵裡可是有我珍貴的精子!孵蛋器乖乖閉嘴負責孵蛋就好了,吵什麼吵!」
juice8428
3 years ago
我也覺得說”法律有配套問題我知道, 但是發生問題再說啦”的想法很天真, 好像就自爽...
juice8428
3 years ago
而且第一個跳出來反對這種修法的絕對不是男人, 而是婆婆媽媽說XD
ಠ_ಠ
3 years ago
juice8428: 我不確定是不是我對配套的意義有誤會,是的話可以更正我。

但我的理解配套應該是補新挖出來的洞吧,celery說的一直都是另一個本來就存在的洞啊
pepper442
3 years ago
我看起來也會對這點產生疑慮耶,既然這樣生不生都不能讓男方參與決定的話,那不管男方要不要,這在責任歸屬上不就有很大問題嗎
就「爭取身體自主權」跟「男女雙方對新生兒責任歸屬」在我這邊的想法是應該一起討論的
juice8428
3 years ago
ಠ_ಠ: 那你應該是真的會錯意了XD
juice8428
3 years ago
pepper442: 對, 看來意思就是這個. 並不是原來的問題XD
shark5072
3 years ago
juice8428:
可以問一下他提出了那方面需要配套的問題嗎??
celery9882:重點根本不在你一直強調的胎兒出生前這幾個月,而是這條法律會明定「女性對自己的胎兒有絕對的責任,男方則沒有」,所以女方可以自由決定要不要留下胎兒
同時的胎兒出生後的養育權也就會完全是女方的責任

關於這個觀點我已經和他明說胎兒和已出生子女在民法上地位完全不同的事情了,我真的不知道他擔心的點在那裡。
ಠ_ಠ
3 years ago
juice8428: 不過即使誤會,我也沒有試圖阻止這個配套出現或說不能有這個配套啊XD

我甚至主動提了多次這個配套(?),還提出了男性即使離婚也會被強制認領的問題吧

真的要睡了…晚安
juice8428
3 years ago
shark5072: 請再看看pepper寫的, 你一直在糾結別人沒講的地方
viper4407
3 years ago
這噗怎麼這麼多妖魔鬼怪
女性應該要有墮胎自主權,畢竟婚姻裡,懷孕真的對身體造成嚴重影響的只有女性。
如果要來爭,請研發男性子宮,謝謝。
celery9882
3 years ago
可是我已經有子宮了
hotdog1134
3 years ago
ಠ_ಠ: 這個是一定的,就像一個人割掉一顆腎一樣,但復健後臟器都習慣了就差不多
我這邊看到的主要還是心理
如同切除乳房,有不少女性會懷疑自己身為女人的價值(這也是滿哀傷的,因為長久下來的觀念,女人就是要有身材能生產,例如人們會恥笑平胸跟不孕的女性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整理一下
1. 男女有共識的情況沒問題
2. 男要女不要須以女性意願為主墮胎
3. 女要男不要,仍需尊重女性身體權生下來,但男女雙方都不能試圖生父認領

這樣?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而且子宮也就一個拳頭大...
ಠ_ಠ
3 years ago
但我還是想說配套應該是提案過了以後立法的人要想吧
shark5072
3 years ago
juice8428: 你是指
pepper大既然這樣生不生都不能讓男方參與決定的話,那不管男方要不要,這在責任歸屬上不就有很大問題嗎?就「爭取身體自主權」跟「男女雙方對新生兒責任歸屬」在我這邊的想法是應該一起討論的

個人看法如下,如果讓人覺得有點冷酷我先說聲抱歉:
胎兒在出生前非自然人,它的一切權利都出自於非死產的前提(民法第7條)。如果女方於妊娠早期即拒絕妊娠,胎兒不可能有非死產的後果,因此在妊娠時期,女方應該擁有是否要繼續妊娠的完全決定權。
然而男方對懷胎的配偶體內的胎兒有了父親的情感,和社會大眾對其身份的轉換認定,因此是否要對其親權的需求予以滿足?就本人觀點而言,此時胎兒未為自然人,即使男方在感情上已經認為該胎兒為自己子女,法律不應為了男方個人情感需求而去剝奪女方的身體自主權。
duck96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來了來了,道理講不贏人就開始指責別人是自助餐,這屆巨嬰不行啊太快放棄了吧 戰鬥力真低
shark5072
3 years ago
另外個人支持男性拒絕擁有子女,女方扔堅持妊娠的情況下,男方可拒絕對該子女負擔保護扶養等義務的法條修改。
litchi3326
3 years ago
shark5072: 那要是那男的每次都堅持無套呢?
parrot1250
3 years ago
同意女性如果堅持要生,真的做好單親媽的覺悟Orz
(希望2方在做愛前,就把這件事談好Orz)
bunny4920
3 years ago
這串太長懶得爬 比較想問的是事前均同意但懷孕途中女生反悔想拿掉呢?
pepper442
3 years ago
要講的應該是已經建立在女性身體自主權確立的情況下。相應的責任歸屬。
就我看到想表達的意思應該是對女性身體自主權是沒有問題,但不能只討論關於男女方,而是連有小孩後續的情況也要一併納入當下討論的議題裡面
shark5072
3 years ago
litchi3326: 我假設夫妻兩都很喜歡無套,建議不想要小孩的女方吃避孕藥,求先生去結紮。
要是女方想讓先生戴套先生不戴那看兩方能不能接受無性婚姻還是離婚放過彼此。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中途反悔我也認為是ok的
只是可能墮胎風險比較高,這需要孕婦跟醫生衡量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不想要小孩卻還要無套,只能助父親節母親節快樂
shark5072
3 years ago
pepper442: 墮胎就不會有小孩了啊!小孩生下來的情況父母對子女的責任義務還是50/50,女性的完全決定權就在妊娠前期而已呀!
shark507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如果你是想討論女方懷孕瞞著男方偷生的,男方能不能不認領這個子女的情況,這個我覺得確實很值得討論,但不是拿來反對女性墮胎自主的理由。
pepper442
3 years ago
所以如果男性不要的話,責任義務還是50/50嗎?
既然男性已經被從「胎兒存否」的決定中被拔除了,那這樣不就不太對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身體自主權跟親權是兩件事,我不懂為什麼有人就是要把自主權跟決定權掛鉤
pepper442
3 years ago
因為只看你講的,小孩生下來責任就是50/50,就沒有講到如果男性不要的時候,在女性有身體自主權的情況下的不公平吧?
我想有問題是這邊,而不是男方認不認領。
bunny4920
3 years ago
先說說我的看法
墮胎罪在台灣還是有的
只是優生保健法讓墮胎在有限度的情況下合法(不是想墮就墮 雖然很寬鬆)
得配偶同意就是要上一條鎖來保障腹中生命的權利
也如噗首所說 懷孕可能是出於婦女非自願性同意而要保護婦女是必得解開這條鎖 讓女性能自己決定
但應該提高墮胎審查的必要性 為避免事前同意事後反悔的情況
這很不尊重腹內生命發展的權利 民法上雖然胎兒為物沒錯
但胎兒真的只是"媽媽的東西嗎?"我不認為可以單純僅憑媽媽意願而想墮就墮 應該提出更嚴格的證據來判斷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那就推修法,把要求生父收養的條文拔掉呀
celery9882
3 years ago
男性沒有決定權
女性要墮胎:男女都無責任義務
女性不要墮胎:男性要有責任義務

這樣想真的很天真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我認為先生存於世的人要優先保障,因為胎兒不是人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就法律上來看,沒生出來就不是自然人,自然沒有生命權剝奪的問題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而且要怎麼斷定胎兒是否「已經是生命」?心跳嗎?
胎兒六週就有心跳了哦
jujube2843
3 years ago
依照現行的法律,男方拖到胎兒太大不能墮胎,然後女性生下來。女性沒有辦法決定是否生小孩,但女性還是有扶養小孩的法律責任啊。已經是這樣了啊
pepper442
3 years ago
討論胎兒生命權這件事我覺得才應該是另一件事情
因為這是關於生命的定義理解
shark5072
3 years ago
pepper442: 等等女性瞞著男性偷生小孩和女性想要墮胎自主權到底有什麼關係??墮胎不就沒小孩了嗎?
我個人很同意女性瞞著男性偷生小孩,或是男性不同意女性堅持要生的情況下男性可以拒絕認領或是負擔扶養義務。
litchi3326
3 years ago
hotdog1134: 這個可能另外開串比較好
juice8428
3 years ago
另外個人支持男性拒絕擁有子女,女方扔堅持妊娠的情況下,男方可拒絕對該子女負擔保護扶養等義務的法條修改。

要這樣配套的話就別想得到支持了, 這種修法太可怕了
hotdog1134
3 years ago
litchi3326: 所以我認為還是以身體自主權為焦點就好
但有人就是想大雜燴
hotdog1134
3 years ago
why會可怕,很公平(。)呀
juice8428
3 years ago
覺得很單純的認定不支持方都是什麼男性焦慮的就是很不健康的討論方式, 上面那種配套法可以問問各個處在婚姻關係中的女性, 看有多少會跳腳的
litchi3326
3 years ago
hotdog1134: 這是生命and母體自主權誰比較重要的議題了
shark507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juice8428: 我不覺得哪裡可怕。女性懷孕想生不想生自己可以決定,但配偶想不想要小孩也該讓他決定吧?
但這個提案重點在女性的身體自主權,所以我就不多談了,只想告訴廣大如果感覺自己吃虧的人可以提案的方向。
snail2947
3 years ago
其他ㄉ還是開新串比較好ㄅ(?)
pepper442
3 years ago
shark5072: 我說這已經是建立在「女性有自主權」的情況下。
因為女方決定要生,在男方沒有參與權的情況下,生下來的小孩責任歸屬問題。
不能只說生不生決定權在女方,而男方卻還要承擔生下來之後的義務責任。
mantis3867
3 years ago
印象中能夠墮胎的時間是非常非常前期的事情,若妻子根本不想生,卻因為丈夫不同意而不得不生,在懷孕的十個月裡妻子不論生理或心理的改變,都是妻子要承受的,還不論生下來之後的扶養等等。
pepper442
3 years ago
就如果雙方同意有小孩,責任應該是照舊。
任一方不要小孩,責任另訂
大概是這樣
juice8428
3 years ago
hotdog1134: 不能只單挑對你覺得有利的來談吧XD 有意見方講的就是會有配套上的問題啊. 哪能說”配套先不討論吧”就帶過去
shark5072
3 years ago
juice8428: 現在婚姻中有那麼多即使配偶不想要小孩也堅持要小孩的女性嗎???
juice8428
3 years ago
pepper442: 他就說他支持要讓男方免除扶養責任, 所以才說可怕啊
litchi3326
3 years ago
不過這樣討論下來 普遍認知是男方沒有半點關於懷孕的意見發言權嗎?
pepper442
3 years ago
可怕嗎?但意外懷孕的情況,男性希望不要,但沒有餐與權不是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litchi3326: 就法律而言不是嬰兒就沒有生命權,何來生命權跟自主權的競合,結案
dragon4144
3 years ago
讓男性可以在某個時間段選擇拋棄撫養義務和親權之類的好處,也許是可以避免像是克里斯沃茲案(Netflix 鄰家好爸爸)的發生?(猜想
juice8428
3 years ago
shark5072: 多不多我不知道, 我朋友中有3對, 有1對的小孩都成年了
hotdog1134
3 years ago
juice8428: 你是不是愛特錯人(
mantis3867
3 years ago
只有太太單方面想要小孩的情況,是太太已經做好準備獨自扶養還是都保持著50/50撫養權的心態生小孩的啊?現在真的還有那麼多人想生小孩喔
chick3166
3 years ago
litchi3326: 因為痛苦跟死亡風險都不是男方在承受啊
為什麼可以決定對方是否要冒著各種身體、精神(懷孕內分泌影響)損傷,以及死亡風險懷孕
litchi3326
3 years ago
juice8428: 不過我認為若女方堅持生的話 可能在極短的可以墮胎期前 要做好跟男方充份溝通 若男方真不願意 就只能做好自己撫養的心理準備了
litchi3326
3 years ago
不過現在法律只要生父很確定是誰 就算男方不願意輔養 女生是能靠法律強迫男生一起共同承擔
juice8428
3 years ago
litchi3326: 這叫做離婚, 但男方還是有義務的
shark507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juice8428: 啊女方堅持要小孩男方不想要,那女方這不就是硬拉人當她養小孩的分母嗎?為什麼女方在懷孕前不和丈夫取得共識再生啊?我覺得這樣的女性她的做法很糟糕耶!
hotdog1134
3 years ago
現狀就是有更多女性是被綁架(比喻)意願而生孩子,受到的傷害比男性多,這也是這次連署的重點
bunny4920
3 years ago
想生就生不想生就不要打砲
人家強暴就告他離婚
litchi3326
3 years ago
shark5072: 不過能墮胎的時間真的很短 但可能得花很多時間才能取得共識 好像也難
egg443
3 years ago
litchi3326: 懷孕跟墮胎是兩回事吧,男性在懷孕上當然是可以有發言權,夫妻倆討論不攏的話,最極端就不要行房嘛,沒有精子女性不可能自體受孕;但墮胎就是另一回事了,墮胎不墮胎傷的都是女性的身體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是說有不少法條現在已不合時宜,是該修掉,例如生父強制收養
真要爭取權利的話,不是「齁我不自由你也別想自由」,而是看到別人自由後自己也去爭取才是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所以拿親權來限制女性身體自主權根本是牽拖
shark5072
3 years ago
litchi3326: 男方是不會戴套嗎?法條修正後還可以去結紮了,雙重保險。(剛剛看男性避孕藥在印度還在研發階段)
mantis3867
3 years ago
litchi3326: 丈夫也可以連署爭取自己的權益。在本次議題中是提出了該延伸配套的問題點,但或許不是該由本次連署必需提出的內容之一。
litchi3326
3 years ago
shark5072: 這樣前面討論那麼久男的不願有小孩 女生卻堅持生的狀況就不用討論惹
litchi3326
3 years ago
事實上戴套也不是百分之百避孕吧
litchi3326
3 years ago
雖然懷孕狀況很多種不一定是意外懷孕啦
shark5072
3 years ago
litchi3326: 那男生更該支持修法了,修完你們可以去結紮了,非常保險。
shark5072
3 years ago
litchi3326: 啊我上面就提出配套法案就是納入男方可拒絕認領和免除扶養了。這些算是個人層面的手段吧,確實和法律無關。
litchi3326
3 years ago
shark5072: 太偏激了吧 男生也可能是那階段不希望有小孩吧
shark5072
3 years ago
litchi3326: 呃我哪裡偏激,因為我發言滿多不知道你指哪個,你可以說一下嗎抱歉。
litchi3326
3 years ago
shark5072: https://images.plurk.com/3NcvyWy1ZYhLtd5E8wDuyL.png 啊啊 這一句
shark5072
3 years ago
litchi3326: 喔喔,我同意男性身體自主權,要不要結紮應以個人意志為最高原則。只是想告訴天下不想要小孩的男性這個修法通過後對他們的好處在哪裡。
litchi3326
3 years ago
了解
shark5072
3 years ago
畢竟修改認領的相關法規肯定也一堆女性哀哀叫的
melon5928
3 years ago
單純好奇,父母可以拒絕對孩子的親權嗎?
parrot1250
3 years ago
shark5072 真的是對男性有好處,不會有曖昧對象以此逼婚
女性,如果男人要無套,自己真的要斟酌啊
bunny4920
3 years ago
melon5928: no 有撫養義務權
誰生的誰就要負責
hotdog1134
3 years ago
melon5928: 目前不行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但同時,雙親年老無法自主時也有向孩子請求撫養的權利,除非孩子能提出遭棄養的事實,不然還是得負擔費用
melon5928
3 years ago
也就是說少數情況下,父不希望有小孩,但確認是生父後就必定有撫養義務?

完全無法脫勾阿.......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就我所知這超難的,除非你能把從小到大的金流或其他證據都保存好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因為現行法律目的在「維護家庭」,然而這是幾十年前的立法了,當然不符合現代社會的趨勢
通姦罪也不是為了保障配偶權利,而是要避免財產跟傳宗接代的問題
melon5928
3 years ago
雖然我認為女性在懷孕這件事情的自主權有其必要,可是就目前撫養義務的部份真的無法先修改其中一個再討論配套法案補另一個洞
bat3301
3 years ago
melon5928: 如果按照上面幾位大大的討論,父親放棄扶養義務後那孩子對父親的撫養義務應該也沒了吧?畢竟這可是父親未扶養小孩的官方證明呢(笑)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但以權利優先順序來說,女性的生命跟身體>男方的財產,所以還是要優先(參照憲法啦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補充憲法保障的順位
生命>身體>財產
hotdog1134
3 years ago
bat3301: 目前現行法沒有,如果未來有那真的很便利
melon5928
3 years ago
只是覺得必須考慮所有情況xD,如果是這個(父不養,母透過任何方式成功受孕想生養)狀態的話就很尷尬了
melon5928
3 years ago
真的是牽一髮動全身阿
mantis3867
3 years ago
melon5928: 連署並不代表政府就只修改這部分而已,但提案者當然是提出本身最想關切的部分,而政府是需評估與考慮各方意見。
mantis3867
3 years ago
在「生」的部分 更多想考慮的是母體(媽媽)的狀態,對身體或精神的影響。而在「養」更多還是該考慮小孩的狀態,不管是爸爸不要我還是媽媽不要我,這種認知對小孩的影響都是巨大的,或者單一方扶養者無法給予小孩應有的生活,對小孩來說也是造成影響的,而不只是我不想要這個小孩所以我不應該負責小孩的養育。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我覺得討論的困難點在於區分法律上自然人、一般人的生命認同跟責任、自主權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所以在這過程中才會有拿香蕉來比太陽花的狀況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胎兒也是人,該有生命權→法律上未出生都不算自然人,所以沒有生命權
孩子生下來我不要→胎兒變成嬰兒,理所當然有生命權保障,在能自立前親屬必須負撫養責任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而就目前來看,政府很難完全取代家庭功能,所以恩
雖然我也希望孩子能離開不適合的家庭,但是以目前社會接受度跟社服資源、親情連結(不一定是好的)來看,這是非常難說斷的
melon5928
3 years ago
那麼生和養兩方面其實男性都應該是被動的嗎,那男性的狀態應該從何處保障
hotdog1134
3 years ago
sun4393: 上面有人討論過了
加入男性不要孩子而逼女性墮胎,一樣是侵犯了身體自主權,不行
hotdog1134
3 years ago
現在討論的不是決定權,而是身、體、自、主、權
身體的法益是僅次生命法益的權利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我們的法律不可能允許一個人去侵犯另一人的身體自主權
mantis3867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情感方面與社會觀念的確是另一個很難的議題。

melon5928: 男性並沒有生育的功能。若非常想養小孩可以找一位願意生育小孩的妻子或者領養小孩,當然這都不是很簡單的改變方法。 不想養小孩,無性生活、避孕、結紮都是避免的方式,不做出會產生受精卵的行為,就不用養。
mantis3867
3 years ago
sun4393: 男方應該避免讓女方受孕,而不是決定該不該墮胎吧。
loquat352
3 years ago
看了一下,隨便提個設想,可不可以在懷孕期間想墮,丈夫不同意的情況下,妻子可以簽署什麼類似“確定離婚且墮胎”的聲明表決心,在簽下以後會有當下已離婚的作用,當然日後還要跑程序打官司,但先簽有會有短暫效力之類的?就只是隨便想想啦
ginger9050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思考了一下,我覺得對於某一方不想要孩子
不管是女方不想生或男方不想養
需要的應該是快速的法律救濟措施

簡化來說
A送件離婚申請 - 法院收件 -期限內通知到B - 通知後給予抗告時間 - 抗告時間後發出墮胎許可 - 離婚官司

說來就是存證信函的概念
「我跟你說了,要就好好跟我談,不談我就自己處理」

因為前面半段完全不需要審判
只有資料確認與通知
我猜測作業時間加抗告時間會需要十天吧
因為時間急迫性,可以用法律限制公家機關作業時間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大家早安,睡了一晚,我現在覺得強迫生跟強迫扶養還是不等價的

強迫生像前面熱狗說的是剝奪對身體的權利,對女性來說就是對身體、生命、職涯等等有巨大風險,但強迫扶養影響的是財產

把爭取女性不被強迫生這個議題的平等轉到男性不能被強迫扶養,這個等式怎麼看都很怪也很粗暴

而輕易讓男方可以拋棄親權的話,另一個角度來說就是棄意外懷孕又沒有資源去墮胎的女性於不顧了,除非把條件限制的很嚴格,先證明男性有非常積極避孕之類的?(但感覺不太可行

只因為女性不墮胎就讓男性可以拋棄親權的話,那根本對不積極避孕的男性大開綠燈,何況墮胎還會有傷身及失去生育能力等等可能性,很難一概導向女性一定可以也願意墮胎

另一件事是孩子一旦出生在法律上就也是需要被保障的自然人,在法律上可以直接事前剝奪他被另一個人扶養的權利嗎?
ಠ_ಠ
3 years ago
然後這裡不歡迎 pro-life 的討論喔,前提已經是要墮胎了,很想主張胎兒生命權的請左轉自行開串
crab9100
3 years ago
現實點 一看就知道不可能過 政府都在煩惱生育率不足了 好不容易有人懷上怎麼可能讓人輕易墮掉
ಠ_ಠ
3 years ago
crab9100: 現在本來就是符合優生法六款都可以墮,修改決定權在男性還女性手上,並不會放寬可墮胎的標準
bat3301
3 years ago
crab9100: 你這說法,感覺很像隔壁我們不友善的鄰居會出現的思路......
ಠ_ಠ
3 years ago
bat3301: 你說要過海峽的那個隔壁嗎?真的有像
guava5529
3 years ago
這類議題的出現總是可以知道有多少人的健康教育課被拿去做別的事情
coke973
3 years ago
因為內文太具體呈現婚後墮胎會面臨的困難,所以把這噗加進之前整理的勸世串了:-(
謝謝噗主宣傳連署!
ಠ_ಠ - #婚姻勸世 #交往勸世 蒐集了一些婚姻&交往勸世串方便自己翻
ಠ_ಠ
3 years ago
coke973: 也感謝整理勸世串!
newt5581
3 years ago
上面有人提到男性可以用女性不願意懷孕或墮胎來作為離婚事由,在現行的民法是可能的,因為不履行婚姻義務的訴請離婚是有效的,不行房、長久分居都可以訴請,這部分不用修法喔。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5581: 但現在討論的是扶養義務,離婚不會免除對小孩的義務,還是你在回更前面的東西XD
cashew3304
3 years ago
覺得生育是女生在負責 那是女生的自己身體 女生應該有決定權 權力應最大
newt5581
3 years ago
ಠ_ಠ: 前面的
cashew3304
3 years ago
別談小孩 你還在前幾週 才剛是一個沒腦的細胞時 你怎麼知道你想被生在這家庭 何況是生出來 還不知道會不會生在窮人家或爛人家 還不知道那國家是否很爛 是否戰亂沒人權 不是自己想要的
我提倡要早點發現懷孕 藥墮要趁早 自己身體健康要自己負責 不要被男方逼
jelly493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生育率不足出自什麼問題跟女性自主墮胎沒關係
你隔壁殺女嬰都殺出一本殺嬰大全了還不是在擔憂生育率
kitty673
3 years ago
fig7059: 不好意思我是認真不懂欸,為什麼不能把「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有配偶者,應得配偶之同意」把應配偶同意那句刪掉就好,甚至把應修成得就好,一定得動到刑法呢?
mars4245
3 years ago
kitty673: 這個人不是想來認真討論的,問他沒啥用。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沒建設性的話就不用說了
爭取不到就不用跟老闆要求加薪嗎?
刷存在感就免了吧。
jelly4938
3 years ago
好奴啊這味道
mars4245
3 years ago
洗版面的來囉,大伙悠著點
prince4036
3 years ago
好好笑,說小孩生下來,父母責任是50/50的人是在說笑話嗎?
現在小孩生下來通常是父母責任1/99吧,喪偶式家庭這個諷刺詞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吧
kitty673
3 years ago
剛剛往上滑發現刑法的討論跑出來ㄌ,但……只修289,解決的只是醫生的困擾吧,如果是已婚孕婦的話實際還是會碰到優生保健法啊……?然後288還是有存在的必要,跟優生保健法也沒牴觸?
prince4036
3 years ago
這裡討論的就只有女性自己決定子宮如何使用
但就是有人要跳出來反對女性是人,我就想知道男人是人、醫生是人、娘家婆家鄰居是人,怎麼就女性不是人了,女性如果不是人,生下來的東西怎麼可能是人,上面好幾位不知道都是披著人皮的什麼
guava2135
3 years ago
有聽過丈夫不想要小孩,妻子故意剪套讓自己懷孕的........,假使有一方不想要有小孩就不該生.......
prince4036
3 years ago
然後我好像看不到洗版 黑單到底影不影響偷偷說阿...
kitty673
3 years ago
啊而且如果289是這樣規定的話,未婚成年孕婦是怎麼墮胎的?
prince4036
3 years ago
guava2135: 所以說丈夫結紮了嗎?不去結紮然後說自己不要小孩你敢信...?
ಠ_ಠ
3 years ago
kitty673: 優生保健法沒有限制已婚才能用,只有限制已婚要配偶同意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所以女性當然有權爭取墮胎的完整自主權,就憑子宮是長在女性身上。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我最煩你這種,我最懂你們都很蠢,但自己什麼解法都不提的人
這裡本來就有各式各樣的人,不可能人人都是法學專業,你真的覺得方向有問題就明說,只會嘲諷不如不要說話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哪裡有人說要把第九條拔掉?只有第六款的配偶同意要拿掉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等你男性身上也有子宮能懷孕,再來說別人沒什麼能力爭取權益。
sesame5602
3 years ago
沒進入婚姻我開心去墮胎自己決定就好,多了一個婚姻還要讓渡身體自主權,結個屁婚啊,一堆案例都是家暴的丈夫憑著這點來要脅妻子...
kitty673
3 years ago
ಠ_ಠ: 對啊所以跟289有什麼關係?即使289改了,已婚婦女在要墮胎的時候還是會被優生保健法擋到,我是在問fig這個

而且沒人說要把第9條拔掉,是第9條第6款但書
bee8600
3 years ago
奇怪,射個精而已是有多偉大到可以管到女人的子宮,何況精子還比卵子廉價太多了wwww
fox6606
3 years ago
傻眼欸搞不清楚狀況又不願意了解的人在這邊刷什麼存在感啊
goat2228
3 years ago
我也覺得一旦有一方絲毫不要孩子,那不生下來對孩子比較好⋯不過以孩子作為要脅的也是大有人在,我曾有朋友懷孕時先生不順她意就拿未出世的孩子勒索先生的,心懷不軌的的人到底該怎麼房 (捨不得這些被當籌碼的無辜生命們)
goat2228
3 years ago
*防
mars4245
3 years ago
fig7059: 只會嘴砲就不用講話了,連個問題都不會回。愛講的自己去本帳講。
mars4245
3 years ago
笑死,網路流氓就是流氓
goat2228
3 years ago
mars4245: 看下來覺得fig7059就很像是會心懷不軌拿小孩當工具跟籌碼的那種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你就只是個在別人要解決痛苦,跑來說你不準沒痛苦的人渣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你也沒提什麼屁意見,只有哈哈笑而已比其他問男性權益的人更不如
mars4245
3 years ago
嘛,根本甚麼都不懂啊,只會搞別人而已
prince4036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fig7059: 不是喔,你是在大家想解決痛苦的時候燒自己九族內所有女性的兇手,我們已經知道你人生所有問題的原因是什麼了,請節哀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你就是在大家討論如何解決痛苦時,
跑出來說:大家看我、我比你們的痛苦更重要、不要解決問題了
沒要討論就不要出來刷存在感
你的意見一點建設性都沒有
mars4245
3 years ago
parrot1250: 對有些人來說,只有看起來中立才叫中立。當然有很多種狀況。他根本看不懂實際怎麼了,也不想懂,所以會一直嘴砲。
jelly4938
3 years ago
那所謂容得下不同意見是指怎樣的狀況?
該講的講了該答的答了也還是會有人覺得大家針對他把他打成豬頭
到底要怎伺候啊
jelly4938
3 years ago
有意見>提出來>有人反駁>討論狀況>達到共識或沒有
這噗都有了,如果沒達到共識等同容不下異見
嗯嗯嗯這等號跨的還真長
ಠ_ಠ
3 years ago
mars4245
3 years ago
看吧,根本懶得看。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這噗本來就提倡女性墮胎自主權,沒辦法說服對方就說自己是異教徒被燒?
不就是提的理論沒辦法說服別人嗎?
ಠ_ಠ
3 years ago
然後上面其實各種發言都有,討論當然也有,是你只要選擇性看激烈的部分,然後你的發言本身就不是討論的口氣,自然也很難獲得討論的待遇
mars4245
3 years ago
笑死,來海巡說別人都在海巡。果然是流氓
jelly4938
3 years ago
我不覺得叫做圍毆,而且,為什麼會被圍毆?XDDD
而且這噗最原始的初衷就是推廣連署這個提案,難道還有反對的會去連署啊?是下面有人開始提出疑義後出現討論發展
但是主旨依然是以贊成這個提案為中心難道有問題嗎?
硬要坳成贊成以外根本沒有其他選項,這噗裡面配套多了去了到底是只看到什麼東西
mars4245
3 years ago
jelly4938: 這叫做自我感覺良好,他覺得別人怎樣別人就是怎樣(茶)。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不如你提出你認為哪一段是中立討論、哪一噗又被海巡。
還是其實現實上,女性就是有墮胎自主權的需求。
jelly4938
3 years ago
同樣的問題同樣的焦慮已經都拼命的在回答了,湯匙餵嘴邊不肯開口又嫌人家不餵或給的不好吃,奇觀
身體是自己的這種人權相關事情,居然有人跳出來說我認為這應該要有其他選擇
其他選擇不外乎就是要有你自己的身體可能不是你自己的選擇
goji6460
3 years ago
當女性執意要生男方不要但生下男方還要負擔扶養費(自助餐(火藥桶來了~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讓我想到,有一篇噗是要求女性不要再分享自己被性搔擾的經驗
jelly4938
3 years ago
這火藥桶上面來過好多次了
parrot1250
3 years ago
像goji6460這樣至少還有討論主題啊
fig7059 只是要求別人照顧他的情緒
aries7270
3 years ago
jelly辛苦了快要到2000了還在戰鬥
cobra3785
3 years ago
路過補充關於如果不想生就結紮啊的法律論點給各位參考一下

已婚男女經配偶同意者,得依其自願,施行結紮手術。但經診斷或證明有
下列情事之一,得逕依其自願行之: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本人或其配偶懷孕或分娩,有危及母體健康之虞者。
未婚男女有前項但書所定情事之一者,施行結紮手術,得依其自願行之;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施行結紮手術,應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
第一項所定應得配偶同意,其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所定結紮手術情事之認定,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提經優生保健諮詢委員會研擬後,訂定標準公告之。

結論:想絕育沒有那麼簡單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goji6460 不算被噴吧,這噗爭取的是女性自主權,所以提出法律上親職認定條件是怎樣
不會因為女性墮胎自主權而改變,需要開二案來討論
這樣也算被噴?
yam602
3 years ago
婚姻內若有強暴/偷拔套,我一律建議離婚 ,別說是小孩,這麼重要的事情雙方沒有先討論,基本上這個婚姻也沒意義,因為根本沒有互相尊重
jelly4938
3 years ago
如果只是想來告訴大家哈囉你們推行的方向看起來就不會過這個不算是一種可以選的選項吧?
這個選項選下去就是>不要過這法案?
那不就衝突嗎,這噗希望過,然後你覺得不會過,衝突起來後就說不接受人家異見?我的理解有錯嗎
prince4036
3 years ago
講的像男方都會超負責超努力養小孩的一樣,平行世界?
yam602
3 years ago
jelly4938: 民主政治就是這樣,不是你想幹嘛就幹嘛,也不是你大叫就有用(當然在某些民主尚未成熟的國家非常有用)
yam602
3 years ago
我是覺得討論這種事還是回歸利益基本面而非情緒會比較好
parrot1250
3 years ago
我只對開嘲諷的人開嘲諷
yam602
3 years ago
我是覺得,一旦有需要用到這條法律(前提是法律有過),其實要強制諮商或是準備離婚,不論任何原因,會出現單方面決定墮胎就墮胎,代表家庭失能。
而再這樣的環境內,我想不要生下小孩對小孩是有益的
zebra3791
3 years ago
fig7059: 嗨 釣魚仔
mars4245
3 years ago
parrot1250: 說要看戲的人蓋樓到現在就很明顯了,你繼續問他也講不出東西來。反正他也只敢亂而已。
zebra3791
3 years ago
我是覺得有些事,你這樣亂也沒意義啦
zebra3791
3 years ago
大家可以無視他
pig5191
3 years ago
媽媽堅持生但父親不要的漏洞現在就會存在了跟本案無關。
媽媽不想生但父親/婆家堅持要,媽媽只能生而且還要看夫家良心會不會養育權50/50 =>這跟本案比較有關係
yam602
3 years ago
fig7059: 習慣了,看上面就知道很多人敘述事情是帶著情緒,如果一腳踩進去的話跟拿石頭丟蜂窩是差不多的
yam602
3 years ago
不好意思,我對會破壞蜂窩的人只有敬而遠之這個態度
yam602
3 years ago
所以請不要拖我去好嗎
yam602
3 years ago
pig5191: 法律應當將各種狀況考慮進去,不論前者後者,對因此生下的兒童都是災難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既然你知道這是蜂窩,還扔石頭,你不就是一個純粹來亂的。
想被噴?抖M嗎?自己的焦慮最重要、女性人權不重要?不就只是自私。
rabbit3502
3 years ago
如果兔子是指我的話 我有在關注 我只是覺得這篇攻擊性有點強 不大能好好討論 所以不說話
zebra3225
3 years ago
媽媽跑去墮胎導致給爸爸帶來重大打擊跳樓的消息很少,但是媽媽不想生卻無法墮胎被強迫生下來導致自己跳樓或是帶著小孩跳樓的新聞印象裡倒是不少。
mars4245
3 years ago
parrot1250: 沒,其實這樣的人才是對岸的噴子。反正他也只會挑撥情緒,竄改別人的意見而已。
yam602
3 years ago
其實墮胎限度也是有考慮在手術上胎兒是否感到疼痛(腦部發育狀況)以及母體的健康。

所以在考慮這種事的時候不能只看單方利益,而是要考慮不能抗議的第三者,也就是兒童生下來以後是否會因為家庭失能而受難

或是這條法律會帶來的社會影響/衝擊有多大,包括對社會福利的影響等等
mars4245
3 years ago
連怎麼處理不同意見都不會,到現在都在指責。所以說一點幫助都沒有。
yam602
3 years ago
若是想說服他人,這樣也比較容易說服,而不是執著於男女權力之爭
chick3166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1VCv6ERMQNLxCSMvWqe8Fy.jpg
看到隔壁這種發言覺得
candy1468
3 years ago
小孩子可以自己流掉,那另一半可否以此為有效離婚理由?
duck969
3 years ago
既得利益者嘴臉本來就是長那副德性,不然大家以為「我把你們當人看」這種爛話是怎麼從執政者嘴裡冒出來的
yam602
3 years ago
candy1468: 贊成,這麼重要的事情沒有事先討論,代表失能,那麼為此打解除婚姻訴訟也是合理的
只是財產怎麼分可能有的吵
duck969
3 years ago
爬文看到怎麼有人想拉戰友被拒絕啊好尷尬XDDD
先練練自己的邏輯跟敘述主張的方式再來參加筆戰,看起來至少不會像現在的跳樑小丑樣一樣好笑(rofl)(rofl)(rofl)
yam602
3 years ago
當然暫時失能不代表永遠失能,依照我看的例子,很多是小孩長大後婚姻才慢慢健全。不過這種通常是奉子成婚或是年輕結婚比較容易出現的情況
ಠ_ಠ
3 years ago
你們說的東西前面明明都討論過了
zebra379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ಠ_ಠ: 噗主可以刪掉一下某些人的發言了 就是來亂噗的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那你是不是也不要只看自己想看的,去爬文看看兔子留了什麼問題沒回答就消失了?
zebra3791
3 years ago
ಠ_ಠ: 很純粹的現在就是要挑起別人情緒,再說自己很理智,真心不用跟這種人多費唇舌,甚至看大家森七七,他就覺得很爽了
mars4245
3 years ago
開始搶別人的意見了,超沒用。
mars4245
3 years ago
ಠ_ಠ: 不,他覺得自己什麼都看到了w 反正別人講什麼都不是意見w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問題是現在看起來沒有討論應該要討論的東西,像是如果強制墮/生下胎兒,那麼另一方是否有權為此提起離婚訴訟,或是因此衍生的財產分配問題
yam602
3 years ago
因為這項權力會對現存婚姻架構造成衝擊,所以應當要列入討論跟配套措施,不然會對女性的危害更大
ಠ_ಠ
3 years ago
zebra3791: 對……我差不多要放置了,刪留言就算了吧,討論都是邪教了,留言刪了豈不是要再被扣一個一言堂的帽子XD

留言就放著勸世ㄅ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說服不了對方,就說別人一言堂,捅蜂窩說自己真英雄。
aries7270
3 years ago
(歪/題外)民主政制不代表不能從現有的不公中爭取權益喔,而且集合了大多民眾的意願可以要求政府作出改變,所以說人多大聲還真的有用。
不過在這裡說不過人就扯上民主也是很扯的啦,逆風說不過人就突然代表全國出來說民主都站我這邊啦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最後一次,配套是立法的人要處理,提案重點是核心概念
但要討論配套也有人討論了,你不爬文要在這裡秀下限隨便你
情緒性發言當然有,因為現在就是迫害了女性的身體自主權,你們沒有權力要求被迫害的人要先溫良恭儉讓照顧你們的情緒

溫良恭儉讓當然可以是個爭取同伴的倡議手段,但不是為了照顧你們的情緒存在的
deer6516
3 years ago
也難怪我會被生下來 如果能早個22年通過我就不用出生了 因為我本就不是母親期望的孩子 才會被丟下
zebra3791
3 years ago
ಠ_ಠ: 沒 你要刪才能讓真的想看的人,覺得需要這法的人才會有支持感,放著鬧就只是讓那些人更覺得[原來只要對方死皮賴臉的,我們最後也只能默默承受] 這心理層面玩全不一樣
chick3166
3 years ago
笑死 fig7059小寶貝是不是愉悅犯啊
生活中找不到女生說話只能靠這樣滿足自己><
辛苦了辛苦了抱抱你ㄛ><
aries7270
3 years ago
deer6516: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沒說你要說服誰,你都說你是在桶蜂窩了
salt8700
3 years ago
yam602: 想請問衝擊的點跟可能對女性造成更大危害的可能是?
mars4245
3 years ago
zebra3791: 難,他會繼續洗。
zebra3791
3 years ago
ಠ_ಠ: 沒刪 他那些挑起情緒的字眼,會讓其他可能才第一次點近來看的,就被整個帶歪,那就完全達成來亂噗的意義
lion7467
3 years ago
fig7059: 早安啊,晚上睡得好嗎?頭殼睡一睡有變正常嗎?慈姑觀音靈顯四方保佑你整套生殖器官健康,感恩惜福~
kitty5941
3 years ago
配套要立法的的人處理,所以2018敗成那副德性,讓執政者清楚知道支持這些進步議題只是給自己找麻煩
alpaca2507
3 years ago
原來不顧對方反對搶奪他人的卵子來私造一顆受精卵然後放在對方子宮裡讓對方承受一切風險叫做雙方共同創造—>在街頭搶錢買禮物給自己叫做這是你跟陌生人共同的心意送自己的禮:)

不同意就是不同意好嗎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如果你沒注意到的話,這裡幾百個人都是自己進來的,我不可能控制所有人都不要有情緒性發言,我也不可能要求他們控制情緒 只為了照顧你們的情緒

你要只抓著情緒性發言說話,無視任何討論是你的自由,但這一串討論絕對不是只有情緒性發言。
zebra3791
3 years ago
mars4245: 但還是要做啊,跟噗首討論的議題一樣啊~ 總是會遇到有人阻止在鬧,但都不去處理就等於放棄話語權
parrot1250
3 years ago
fig7059 對啊、你就是個來亂的
讓我火氣上升、攻擊性更強
然後你很開心,這是你要的?
zebra3791
3 years ago
parrot1250: 對 他要的 就是要挑起情緒,然後覺得自己最理性
mars4245
3 years ago
zebra3791: 刪了之後說:看吧我就說一言堂。
不刪:洗樓。
這就是網路流氓
zebra3791
3 years ago
以各種無賴的發言弄髒弄臭別人的噗,就是他要做的
aries7270
3 years ago
以及yam所說的孩子令婚姻健全,實際上只是利用孩子捆綁女性用孩子迫使她放棄其他社會身份(=工作)婚姻中委屈求存,不幸福的婚姻不會因為孩子而幸福,孩子不是感情的黏合劑。這個想法只是男性提醒精子後風流快活下的一廂情願。
zebra3791
3 years ago
mars4245: 沒差啊 現在沒刪不就說是一言堂了
parrot1250
3 years ago
想辦法拉回來吧,不喜歡看到討厭的人得逞
zebra3791
3 years ago
噗主真的該刪了.............
deer6516
3 years ago
撇除法律女方想墮胎還是能只是背負殺人罪大概就是扯這裡吧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呃,噗主,我生理女,請不要預設我的性別為男好嗎
zebra3791
3 years ago
parrot1250: 拉不回來喔 因為他會繼續挑釁其他人 繼續引罵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我沒有說你性別男,我只說了被壓迫的人性別女……
whisky5948
3 years ago
如果女方真的不想要小孩,方法多的是....
zebra3791
3 years ago
parrot1250: 他現在越引戰被罵,越覺得自己是烈士
parrot1250
3 years ago
zebra3791 Orz所以我要無視他了XD
yam602
3 years ago
aries7270: 其實上面提的是磨合期的問題,閃婚與奉子成婚的磨合期幾乎在婚後,不過在現代社會有了小孩後不易離婚是常見的,當然也有不管就是要離婚的例子存在,只是身邊多少的問題而已。
zebra379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whisky5948: 但大家都希望是合法並嚴正名順的,而不是要自己偷偷來吧
deer6516
3 years ago
孩子要不要出生還得得到父母的同意,那有問過孩子想出生?
ಠ_ಠ
3 years ago
whisky5948: 不爬文噗頭有懶人包,謝謝 https://images.plurk.com/4Fn4EwwH1x5svYOMiAjXza.png
zebra3791
3 years ago
parrot1250: 辛苦了,但不理他的叫嘯的確是最佳解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因為噗主用「你們」所以我想我是不是又被劃入噁男名單內
aries7270
3 years ago
whisky5948: 現在討論是不想要孩子但因為各種原因(避孕失敗之類)而懷上的情況
lion7467
3 years ago
大家不要生氣~
fig7059這種人我們請慈姑觀音保佑他整套生殖器官健康平安~
相信這種人他的雞雞或子宮一定十分健康,慈姑觀音收走後一定會很滿意的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你們 = 等於認為在噗頭的前提下還可以維持現況就好的人們,不限性別,謝謝
ಠ_ಠ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4Fn4EwwH1x5svYOMiAjXza.png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我不認為維持現狀等於好事,只是對待會衝擊現有架構的法律需要配套措施。
我有看過丈夫死不簽字離婚就是為了要折磨對方,女性壓力大到拔頭髮的例子
zebra3791
3 years ago
lion7467: 我是相信人做好做壞總是會有報應的,他可能無病無痛,但也可能不知為什麼就是生活會很不順遂~
aries7270
3 years ago
yam602: 有了小孩不易離婚,所以就要讓不幸的女性被迫生孩子減低離婚率?
我重申沒有離婚不代表幸福,孩子也不會讓不幸消失。
磨合期沒結束就磨合完了再生小孩啊。
而且現在討論的是婚後懷上不想要的情況。
lion7467
3 years ago
deer6516: 那你在胚胎期有跟你媽說過嗎?
yam602
3 years ago
aries7270: 這個是現況而非反對理由,請先搞清楚這點
aries7270
3 years ago
yam602: 不滿現況怎麼辦就不是反對理由了?
yam602
3 years ago
aries7270: 奉子成婚基本上是打算生下來,不然墮掉就好幹嘛結婚
zebra3791
3 years ago
大家不用理他 大家都知道真的活的很現充的人根本不用做這種挑釁別人還洋洋得意的事~
yam602
3 years ago
aries7270: 我想您可能沒有看懂我在說什麼
yam602
3 years ago
還有建議您,太激動對身體不好
zebra3791
3 years ago
只有內心空虛,才要幹這種莫名事,要激起大家跟他對話,他才會有成就感
也別跟他理性對話,他沒要討論 他只事要弄髒弄亂別人的地方
要別人跟他一樣的爛,他才會覺得自己沒輸給別人
aries7270
3 years ago
yam602: 呃?所以你是明白的啊?奉子成婚本來也不在想改變現在要求配偶簽字墮胎的情況下吧?我還真沒懂為什麼你這樣堅持奉子成婚就是了...
parrot1250
3 years ago
zebra3791
yam602
3 years ago
aries7270: 唉……所以我上面說的並不是要女性結婚來降低生育率,而是婚姻磨合期的問題
koala4442
3 years ago
中國本來是有婦女只要在法庭上強烈表示離婚的意願就要當場判離,現在改推冷靜期。

如果台灣可以推動離婚權利掌握在妻子手上的話,也不太需要更改婚內墮胎的規則了吧。
yam602
3 years ago
抱歉說錯,上面說的不是「要女性生子來降低離婚率」而是婚姻因為各種原因導致磨合期不足導致之後衝突
wizard5676
3 years ago
不知道為什麼附議不了...是有地區限制嗎(我是香港人
yam602
3 years ago
wizard5676: 對,這個只有台灣境內可以復議
yam602
3 years ago
附議
yam602
3 years ago
中國就算了吧,每當人口普查就會有女性因此死亡被殺害的魔幻國度
mousse3300
3 years ago
支持改變現狀
wizard5676
3 years ago
中國傳統文化就是不把女人當人嘛
ferret2196
3 years ago
yam602: 覺得你一直在跳針,女性的身體自主權跟婚內關係磨合是兩件事
yam602
3 years ago
改變現狀要有配套措施,例如術後可以提離婚,或是男女方均需負擔女方在設施產後照顧(我想很多女性應該也不會想自己墮了還回婆家養身體),或是女性先回娘家養身體,由代理人或是律師來處理是否離婚等事宜
yam602
3 years ago
ferret2196: 關於磨合期我才說三次,而且一次是提出其他兩次是對aries誤會/理解方向不對而提出異議,如果這樣要叫跳針,嗯,那麼祝好運去跟立法人要求他們要配套措施
rum9124
3 years ago
yam602: 你對法律有什麼誤解ww
你這寫法跟強制規定初二回娘家不能過夜有什麼兩樣
cookie6634
3 years ago
rabbit3502: 笑死,現行的法律對女性而言就有足夠的配套措施 沒有吧?那改成女生可以自己決定需要什麼配套措施 頂多事先告知吧

我身邊的例子就是孩子生了,爸爸跑了,還好媽媽一開始只是怕經濟負擔不起才不生,之後有娘家幫著照顧,大家都疼才沒什麼社會問題的好嗎?
yam602
3 years ago
rum9124: 其實主要是針對術後離婚協議的部分,其他的如果用「得書面委託代理人處理」就不會有強制力,而是給與依據
aries7270
3 years ago
yam602: 所以你認為 因為有某些婚姻因為男女考慮不周可能缺乏磨合期,然後在磨合期間女性有機會(在你認為欠缺考慮和衝動) 的情況下想墮胎,而你相信這樣會導致家庭失能然後離婚,但是你相信這種婚姻以後就會好,所以為了得到以後可能有機會變得健全的婚姻,所以現在不能墮胎,因為女性決定墮胎會導致離婚,而離婚會失去之後可能健全的婚姻嗎?
ferret2196
3 years ago
yam602: 喔是我少看一部分回覆了,現在理解了
zebra3791
3 years ago
yam602: 那妳要不要嘗試自己在開一噗或是去提案給大家附議? 因為我覺得你講的有道理,但放在這好像討論的太離題
yam602
3 years ago
aries7270: 不,而是墮胎後沒有參與討論的一方或是女性可以因此提起離婚訴訟,請不要腦補
yam602
3 years ago
zebra3791: 如果推廣者沒有要理會配套措施的意思,那麼討論沒有意義。
在同志議題上我已經經歷過一次這樣的虧,不想浪費時間幫一個自始至終都沒有想納入配套措施的法案想那麼多東西
yam602
3 years ago
離題一下打預防針,我雖然不爽同志,但是我還是有投贊成票,請不要把我劃入恐同區塊。
aries7270
3 years ago
yam602:
"改變現狀要有配套措施,例如術後可以提離婚,或是男女方均需負擔女方在設施產後照顧(我想很多女性應該也不會想自己墮了還回婆家養身體),或是女性先回娘家養身體,由代理人或是律師來處理是否離婚等事宜"

遺漏了沒看到上面有這個方向的回覆,因為只看到關於孩子長大家庭就會健全之類的回應,是我誤會了
rum9124
3 years ago
在證明改變會比較好前,大部分的人都傾向不改變喔
yam602
3 years ago
aries7270: 建議您喝杯水,對身體好,誤會有接觸就好了
lynx2099
3 years ago
你以為沒過失法官就會判離喔
zebra3791
3 years ago
yam602: 那我覺得,就算了,因為我覺得你可以去在推廣一個你想推廣的
出發點和本來立意就不一樣,你覺得這樣不健全但要搞好才可以做
但這邊單純覺得連立起來的可能性都沒,所以討論這些也很....
這邊在意的是能否先推起來,你的點是要很完善再推
zebra3791
3 years ago
這樣的討論是不會有共識的
lynx2099
3 years ago
婚姻中可以提離婚訴訟的要件要不要去看一下?
yam602
3 years ago
lynx2099: 所以要更動離婚標準,失能婚姻沒有必須用法律維持的必要,除非兩人有意願或是其他顧慮
lynx2099
3 years ago
yam602: 你以為失能就失能啊?對方有過失嗎?
zebra3791
3 years ago
yam602: 所以你要推一個修改離婚標準的嗎?
lynx2099
3 years ago
yam602: 你是不是父母沒送你接受教育?
yam602
3 years ago
lynx2099: 不能互相尊重的婚姻基本上等於失能,我是覺得這麼重要的事情不能好好討論,要強制來,基本上困在婚姻內對雙方都沒有好處
lynx2099
3 years ago
法規不是在噗浪上妄想當夢女就會改的喔
yam602
3 years ago
看來是遇到神經病了
lynx2099
3 years ago
yam602: 你是不是不識字沒辦法google一下民法的離婚要件
zebra379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yam602: 問題你說不能互相尊重等於失能,但是如何舉證這是失能? 像是上面fig7059還是要一直跳針引起情緒,其他人都也理性告知過,也還是咬著不放

那婚姻理的不尊重和失能判定標準是要怎樣標準化或量化?
yam602
3 years ago
我對於夾雜人身攻擊的發言只有當作該人是神經放電異常來處理,故我之後會無視lynx2099的發言
lynx2099
3 years ago
連離婚要件都不知道就想改民法,笑死人了www
lynx2099
3 years ago
fig7059: 離婚算配套措施?離婚要件去查一下,父母應該有送你念書吧?
zebra3791
3 years ago
lynx2099: 你tag錯人 你tag這個沒意義 只是來亂的喔
yam602
3 years ago
zebra3791: 男方比較好舉證,不過女方可能有操作困難的問題,但是如果是未合意性交而懷孕就比較能提。
至於其他的依照現行法律應該是沒辦法
lynx2099
3 years ago
zebra3791: 我很懷疑是不是反串,那個女人不讀一點民法,都是男的或是父權豬來亂的吧
lynx2099
3 years ago
yam602: 你去查要件再來討論你妄想的民法
yam602
3 years ago
lynx2099: 需要我貼月經來證明己身嗎
lynx2099
3 years ago
yam602: 女人也可以是父權豬跟父權的走狗
yam602
3 years ago
lynx2099:如果你對待稍微不同看法的態度是這樣,那麼你與極權共產黨也什麼不同
lynx2099
3 years ago
民法都不讀在哪裡亂喊,肯定是男的或父權豬才會覺得這樣改很合理啊,因為根本不會這樣改啊
lynx2099
3 years ago
就是知道不會這樣改也知道不合理,根本不會過才在哪裡鬧討論串
yam602
3 years ago
有啦,差別是你沒有權力所以只能在網路上攻擊看法稍微跟你不同的人
lynx2099
3 years ago
笑死,父權就父權,不用裝得很貼心啦
zebra3791
3 years ago
yam602: 你講半天,到底是要怎麼實際進行,你說沒配套,但你也沒說出能幹嗎? 我看起來就是你也是再倡導很空泛的東西,所以你到底不要不要自己也去提一個離婚法規的修法還是自己再拉一個噗,去把你所有的衷心思想都講清楚,讓其他人去跟你討論,如果你自己覺得這邊不合理,但自己也不想去拉出來討論或去提案,那也代表你說這些也只是來哼哼 ,自己實際上不想真的去做點什麼
yam602
3 years ago
zebra3791: 兩條配套措施
1.「可以因此提起離婚訴訟/請願」
2.「女方得委託代理人在術後復原期處理相關法律事宜」
zebra3791
3 years ago
lynx2099: 我懂你的心情,但真的沒必要那麼火大,因為人都是有盲點的,如果從小就已經習慣某種思維,長大也沒意識到,其實.....他不會覺得自己就是那種人 也不用對他們嘲諷什麼的,因為沒意義,因為他們不覺得自己有這問題,所以就.....
zebra3791
3 years ago
yam602: 那妳要去提案或再創一個討論噗嗎? 因為很顯然這跟噗首講的不符合
yam602
3 years ago
問題是我待的地方不是父系,而是母系,你們是不是忘記台灣島上有不同繼承制度存在?
yam602
3 years ago
zebra3791: 那就算了,我來提是看到有洞需要補全,如果當事者及其族群不願接受,我沒有必要為一個基本上不會影響自己的法律花心力。
畢竟我是要娶男性進來,上述問題不太會困擾我。
zebra3791
3 years ago
yam602: 你對自己的理念有信心的話,麻煩你去自己拉一串討論
現在也不是討論繼承制度,父系,父權,母系, 現在這些都不是在噗首討論的點
ಠ_ಠ
3 years ago
lynx2099: 拜託請不要人身攻擊QQ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yam602: 我沒記錯的話台灣只有一部民法。
zebra379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yam602: 我沒有必要為一個基本上不會影響自己的法律花心力。 <-如果你沒真的要花思的話,真的就不用在一直在這倡導提案人該怎樣
你不願花心思也不要花心思,那麻煩請轉頭視而不見,而是覺得自己有責任揪錯,但問你要不要自己去做點什麼,才又馬上推托說這其實不干我的事,我幹嘛那麼累

嘴上說別人哪裡有錯都很簡單,所以我覺得你不實際去做點什麼,麻煩,轉頭不要看,不會有人怪妳
yam602
3 years ago
zebra3791: 請先看清楚前提,斷章取義不好
zebra379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yam602: 沒關係 其他和你討論過的也都看到你說什麼了
我看的很清楚你這一句 [如果當事者及其族群不願接受,我沒有必要為一個基本上不會影響自己的法律花心力。畢竟我是要娶男性進來,上述問題不太會困擾我。] 就夠了
eagle2296
3 years ago
真閒
lynx2099
3 years ago
zebra3791: 就父權人士來鬧,宣揚錯誤觀念啊
zebra379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lynx2099:不會啦 至少她說出來她真的就是來說說而已
大家快去吃飯並快樂的翻閱民法吧
父不父權我不大清楚,但只是覺得沒有共識,只想進來自己講自己的,這樣的討論太沒意義也很冗長
crab9100
3 years ago
反正這法律不可能會過的 在過個30年或許有可能吧ww 說這是對岸想法也很好笑 全世界都在煩惱生育不足問題 遑論台灣這種儒家傳統深植的地方 這種政策就不可能會過 哪個政黨也沒人會公開支持 等多零星幾個政治人物而已
yam602
3 years ago
zebra3791: 你有列出來就好,不要跟同志一樣要人幫忙推廣,人家有要提改善還被斷章取義說反同
zebra3791
3 years ago
crab9100: 但就還是要抱有希望~ 說不定一個機緣巧合,就可以過了
yam602
3 years ago
crab9100: 如果聲勢夠大及有政黨願意賭看看還是有機會
zebra3791
3 years ago
yam602: 這邊也沒人說你反同,甚至我也沒說妳的想法不對,我只覺得妳覺得妳的理念正確,妳可自己再創一個去討論去宣導,有火花的話,一定會像這串引起很多人的討論 但妳不要也說不用這麼花思去做,那我就只能說 Good Talk
yam602
3 years ago
zebra3791: 先打預防針總比等人直接人身攻擊&罵人父權走狗再來說會比較有效率。
yam602
3 years ago
zebra3791: 搞運動推提案要適合的人格特質,我並不適合,故依照現有提案提出配套措施,在紙本上寫的立法院也是如此運作,不過實際上就(ry
zebra3791
3 years ago
Good Talk
toast7054
3 years ago
不太贊同,可以理解現況問題,但覺得更好的解決方案應該是開啟一條輔助(?)的法案,針對非自願懷孕的已婚女子,可以擁有自我墮胎權利,被婚內強暴、未經同意拔套(或其一方蓄意懷孕)、與非婚姻對象懷孕等,看是要透過什麼方式證明/簽下同意書(精神狀況與離婚程序等等)
正常婚姻中的懷孕應該雙方都知情,且有責任與義務了解這個生命的出現與消失。
zebra3791
3 years ago
toast7054: 上面好像都有討論過了
zebra3791
3 years ago
歡迎爬文~
pony860
3 years ago
墮胎有時效性,但是要舉證婚內強暴或是有積極避孕這些的沒這麼容易,等確認完有沒有這回事時孩子都不知道幾歲了
yam602
3 years ago
pony860: 所以術後處理(先墮再說)會是一個好解法
zebra3791
3 years ago
bison6161: 請問是從哪裡開始有生遇不足? 開始吃噗漏噗了嗎?
yam602
3 years ago
bison6161: 我想如果要擴散討論,另外開討論噗比較實在,這個噗內的態度其實挺明顯的,不完全支持=父權走狗
zebra3791
3 years ago
yam602: 所以妳沒看到其他人叫她不要人身攻擊嗎? 妳覺得其他人有一起說妳是嗎?
cake4992
3 years ago
其實我單純看執行上的困難度,也就是比照離婚爭取扶養權收集證據:
比如不遵行承諾甚至婚內強暴--口頭承諾無婚前協議書、家暴沒去驗傷領驗傷單等
比如證明沒有扶養意願與能力,養育環境不足或養育觀念差距
--除非有第一胎的遭遇作為事證

然後必須在確認懷孕到墮胎傷害最小的時間點前完成判決。
或是調解會就可以拖十個月了,直接變成另外一場告訴了

這不是丟給法律可以解決的問題,控制變因在前面,請未婚人士在婚前/性交前多想幾遍這樣
yam602
3 years ago
bison6161: 看到有人開新串,我看要不要到那邊去討論?
sugar8519
3 years ago
支持,女性墮胎不需要丈夫同意(溝通就是夫妻雙方的問題了)

不過,其他方面要想清楚啊!
假設父親不想要孩子,但母親想要呢?離婚?可是孩子當初兩人都有份。
畢竟,世界的奇怪的事太多了......
crab9100
3 years ago
你們說的都對阿 但無法說服鄉下人生孩子>所有事的價值觀 同婚殷鑑在前 "媳婦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把孩子墮掉"這件事情對大多鄉下地方的長輩是無法接受的 我覺得你們也無法接受我這句話 不過他們票很多>_^ 不是正確的事都會有大多數人支持的 墮胎欸 用這個字眼要爭取認同太困難了
viper5300
3 years ago
生育率我覺得跟支持妻子可以自行決定墮胎應該不是直接關係,以我自己來說好了果我今天很有錢,在我生養小孩這段期間我完全不用擔心中斷收入會造成家庭經濟困難,我也不需要事業家庭兩頭燒的話,生啊,幹嘛不生。
就是不想生了導致生活品質下降,然後讓我把氣都出在小孩身上,造成上一代對我造成的心理傷害再次上演在我跟小孩身上而已。
puppy4467
3 years ago
“丈夫外遇生子,為什麼第三者要不要拿掉小孩,不用妻子同意?”
呃這句話的邏輯太奇怪了,應該是要說第三者要不要墮胎為何不用經過男方同意?多了這句感覺整個偏題……
udon3489
3 years ago
權利跟義務是息息相關的,這個方案推行下去之後結果會不會反而造成男性認為射完之後就不甘他的事了?因為要生要墮都是女性自己要做的決定也就是要自己負責,男性無從置喙也不承擔責任。最終受害的反而是身處婚姻之中生養小孩意願比男方高的女性?
koala4442
3 years ago
其實女人超過二十六歲卵巢就開始老化了,所以有時候看到很多超過三四十的人講一堆理由說因為如何如何所以現在才不生。

嗯,我是覺得這種人生育意願本來就很低啦,不用牽拖有的沒的,真的一心求子的設法找男友或者滴精都會生出來(也要花不少錢),講一堆國家對女性生育沒保障然後連單親家庭補助都不曉得,那跟只會抱怨工作難找政府無能的人差不多。
aries7270
3 years ago
udon3489: 應該說是會這樣想的男性結婚,女性真的要小心考慮要不要生小孩。就算在現行情況也有很多不承擔教養責任的男性。
yam602
3 years ago
koala4442: 但是老化其實對生的影響不是太大,對產後復原影響比較多……
aries7270
3 years ago
yam602: 產婦分娩的危險性和死亡率會隨年齡增長而增加,年紀夠大的孕婦產下有身體問題嬰兒的機會也比年輕孕婦高,當然復原影響也很大
goji1106
3 years ago
女權自助餐
yam602
3 years ago
aries7270: 胎兒方面只有高1~2%機率,其實還好,母體就真的需要好好照顧,不然容易掛點
soba4097
3 years ago
其他國家有類似的法律可以參考嗎?(抱歉剛進來,但太長了實在看得頭很暈)
virgo5002
3 years ago
女孩子生產就是傷身,願意給老婆去住月子中心的人有幾個?
一天3000,月子30天,9萬元有那個存款嗎?
小孩出生誰帶?誰教育?這是婚前會規劃的細節嗎?

傳宗接代到底船誰的宗、接誰的代?
結婚後的女性是人,不是代孕工具或是奴隸耶

講難聽點,連母親會父親其中一方都不期望他出生,這孩子生下來還能感受到母愛嗎?
一堆家長聽小孩同學是單親或是父母分居就會腦殘,要小孩離對方遠點了
這個歪斜的認知觀念沒有被糾正前,單親小孩就是社會漠視下的原罪
可悲又可嘆,但又有誰去思考這件事啊?
只說生命誠可貴,不該剝奪他的人權什麼的
再講深入一點,會生不會養的大有人在,又有多少人願意跟孩子平等溝通啊?霸權教育正夯,哪一個人沒被長輩壓迫過?
pony4475
3 years ago
首噗的帳號內容不是亂鎖人的那個人嗎
virgo5002
3 years ago
pony4475: 你說了我才發現XDDD
我也是被鎖的名單之一,但我根本不認識他XD
virgo5002
3 years ago
剛才因為看不懂傑圖到底在說什麼,所以也沒細看
taro4551
3 years ago
支持,
憑什麼懷孕跟生產的風險都是女性承受,男方卻有權決定要不要生啊?
yam602
3 years ago
pony4475: 小心被罵仇女www(順道一提我也不認識她而且也被鎖
tofu993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不同意的是不是都是男的啊⋯⋯
我覺得這個法律很合理啊
我就是想結婚但是不想懷孕的
要是我不小心懷孕又不能墮胎我該如何是好(尤其是長輩都想要孫子的狀態)
他們想要不代表我想要啊
hotdog4402
3 years ago
回樓上豆腐,並不是哦,本人生理女,也希望女生獲得更多權利還有自主權
但並不贊同這個法案

對於這個情況的解決方式有其他的解決方案,但不希望走這噗的偏激路線

如果一直用男生都怎樣女生都怎樣只會加劇對立的情況,想要修正這種不平等的情況只會更難哦
bat3301
3 years ago
soba4097: 隔壁不友善鄰居國好像對墮胎就比較寬鬆。我是看到他們有一條新聞「丈夫查出肝癌晚期,妻子離婚打胎」。
pirate6489
3 years ago
(小聲)我覺得是不是可以規定一個時間,如果男方拖過那個時間那就判由女方無條件決定……?
tofu9938
3 years ago
hotdog4402: 那你覺得能怎樣解決
不贊同又不說個解決方案XDDD
hotdog4402
3 years ago
這噗在前半段還有一些有討論的、然後有可能做到的選項出現
但後面大家都開始用情緒解決一切

拜託一下,法律不是你想修就修欸,如果把修法會遇到的障礙視而不見,你們想修的法一輩子都不會通過
想通過這個法的唯一方式就是把所有反對的意見都認真的、理性客觀的去看去討論,不是謾罵也不是人生攻擊
把那些修法上的障礙用有理有據的論點一一破除,這個法案才有可能被施行
pepper442
3 years ago
重點不只是配套措施,而是現在如果照噗主說的,要不要墮胎女方說了算,但責任歸屬上只要女方想生,男方無論如何都還是有撫養責任。
這樣兩方的關係還是不等價啊?意外懷孕不就是一個問題嗎?
我認為撫養跟生育是息息相關的,不應該是單純抽出其中一方而已
權利與義務是一起的,撫養現在看上去是義務吧?
bat3301
3 years ago
hotdog4402: 你怎麼看shark5072的發言?(從上到下好像只有那段在認真討論法律問題
hotdog4402
3 years ago
tofu9938: 像是和夫妻財產一樣,婚前就簽好協定(自由簽署
這樣雙方到時候喬不攏的時候女方如果不想要孩子,可以拿著這份協定自己去拿掉
或者是像上面的薑說的,提出離婚官司的同時就恢復完完整整的身體自主權
tofu9938
3 years ago
hotdog4402: 這邊也沒有什麼情緒化反正已經附議了 持反對意見可直接去平台留言
hotdog4402
3 years ago
bat3301: 不好意思這邊用手機有點找不到,可以幫忙複製過來嗎 太多了有點追不完
dog1784
3 years ago
[心情] 愛老公 愛不了小孩
這個看了很心酸啊
tofu9938
3 years ago
dog1784: 完全懂那位的心境
hotdog4402
3 years ago
tofu9938: 對不起,但我那個情緒發言不是單指你
我要對你說的是部分其實只有不要在這種議題上把性別對立化
其他部分只是順便打的沒有針對><不好意思
tofu9938
3 years ago
hotdog4402: 熱狗是不是沒離過婚 你知道離婚多麻煩嗎(我爸媽就離婚了
hotdog4402
3 years ago
謾罵和人身攻擊上面隨便滑都有,什麼人渣什麼奴...真的要討論議題如果一直在這個層次上的話,根本什麼都不會改變
tofu9938
3 years ago
hotdog4402: 沒關係 我也有點激動了 對不起..
tofu9938
3 years ago
(doh)我就不再發言了 抱歉..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前面有人亂用名詞真的是ww極權、母系跟父權w
hotdog4402
3 years ago
tofu9938: 我知道啊,因為最一開始的支持方論點有:現在女方在打官司的時候要拿掉小孩還是要對方的同意,但官司很久,打完官司小孩都出生了
等因為要不要拿掉小孩再打官司根本來不及<<我針對這點,同意薑說的在提出官司的時候就等於未來沒有共同經營家庭的決定,所以把因為婚姻分隔的身體自主權完整的還給女性
yam602
3 years ago
dog1784: 但是如果不想生當初就該分手啊,答應人家,生了後又反悔……
dragon4144
3 years ago
一提離婚官司就能自主墮聽起來每賣~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這邊插播,母系=/=父權
父權原文是家父長制度,也就是為位階最高的人馬首是瞻,有階級與上下支配關係(我沒說的很好,請自行google
而母系社會的相對詞不是父權,而是父系社會,兩者皆是對家庭組成制度的描述
不過母系社會裡,母舅通常也是權力比較大的一方,所以並非女方獨大
hotdog4402
3 years ago
而且回到最根本的問題,法律根本不可能修法修成會剝奪另一方權利的法律
想要修法的話,支持方必須找到夫妻雙方的權利都不會被影響的方法

畢竟就法律上來說,生小孩本來就不是一個人的事情
hotdog1134
3 years ago
hotdog4402: 法律不是不會剝奪,而是兩權相害取其輕喔
hotdog4402
3 years ago
不論大家覺得自己或自己看到的生活日常是誰負擔小孩的扶養比較多,法律是一個大眾的、普遍的東西
他必須符合所有情況,所以一切還是要回歸到理論來說

畢竟特例太多種,你永遠沒辦法因為特例去修改一個普遍性的法律
hotdog1134
3 years ago
現在就是女方身體生命法益>男方財產
當然優秀保障法益較高的
yam602
3 years ago
生不生社會都是要付出成本,就這點來說墮胎比較省錢,但漢人傳統價值觀不是這樣說
hotdog44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對對,但不會修改成剝奪父親決定要不要墮胎的權利
hotdog1134
3 years ago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hotdog4402:
https://images.plurk.com/7IW7gPiiHpzji9LcNjl8LW.png https://images.plurk.com/4bbHjDmn9NlIidCaXtsu12.png https://images.plurk.com/5ppbvRf3dlI3TroaMnAxex.png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不是不會剝奪好嗎www
koala4442
3 years ago
我是覺得現在的法律對於未婚女性的保障也不錯,生不生小孩不需要男方同意,也不用照顧對方的家人,也沒有限制不能生了孩子再找女的結婚,如果自己能夠經濟獨立,原生家庭有足夠的支援,其實不一定要結婚,慢慢變成母系社會也不是不可能。
hotdog44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所以我贊同的不是不要修法,而是立法保障能婚前立協定(自由選擇)以及在打離婚官司的時候就恢復完整自主權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不然交通法規限制有的沒有的,不就是剝奪用路人們的自由嗎w
gnu3070
3 years ago
女方不想要小孩,男方想要小孩

小孩會得不到母愛,男方需要加倍去疼愛小孩,但有可能嗎?現代獨生子女的家庭很多,但連獨生子女在擁有雙親的愛都可能覺得孤獨的狀況下,男方付出雙倍的愛可以彌補女方不愛孩子的部分嗎?
很多小孩會對於母愛擁有渴望,甚至懷疑母親為什麼不愛自己。
得不到的狀況下,好一點就是小孩也不愛母親然後離開母親;最壞的狀況是小孩會痛恨母親,明明不愛自己卻生下自己。

我覺得只要母親不想生就不要生吧,母愛真的不是內建的,不要讓小孩被生下來還要一輩子痛苦。

如有冒犯,先行道歉。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在保證用路安全之下,必須適當剝奪人民的權利跟自由,這就是法律
bat3301
3 years ago
hotdog4402: 可以吧?大學法律隨邊旁聽一門剛好聽到限制人民權利的幾個條件過
aries7270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概念倒轉了啦法律理論上是人民為了社會及公眾利益而自願犧牲一定程度的權利和自由而作出的規範...並不是剝奪喔...
yam602
3 years ago
gnu3070: 那個貼的是有協議如果不能達成共識就分手,但是女方想結婚所以硬答應下來,然後生了又……小孩很無辜,不喜歡就跟說好的一樣,不要結婚放人,不然到最後爆發,小孩會恨她一輩子
hotdog4402
3 years ago
bat3301: shark的我同意289,288我自己也曾經想過很久是不是該從刑法除罪化(可以改成民事之類的)目前還沒拿準想法,但偏向直接除罪化
然後第三、四個發言我目前還是持保留態度
比較我的觀念裡還是生小孩就是經過雙方的共識,無法達成共識還是要強要的話就是離婚

至於男方不想要小孩而女方想要的這種情況,離婚官司打一打應該可以要可以判父親不用負擔小孩的扶養責任,但小孩未來同樣也不對父親有親子方面的任何義務
但本人對這塊沒有特別研究><如果現行法規不能這樣判的話我支持這部分要修法
yam602
3 years ago
hotdog4402: +1生小孩是兩人的事情,義務與權力如有分隔需要配套措施
hotdog4402
3 years ago
畢竟我覺得大眾都該有個刑法是最後手段的共識 這從某方面來說是政府公權力對於公民進行權利剝奪的處罰,在修法立法上都應該謹慎再謹慎,不是情緒上覺得他該受罰就處罰
家庭方面的事情我覺得除了危害他人生命等重大情事之外都應該放在民法就好.......跟通姦除罪化的理由大致一樣,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再找一下釋文
tako7641
3 years ago
如果是妻子在發現懷孕,同時發現丈夫外遇而想要離婚,可是在還沒離婚前,丈夫就可以用拖字訣讓妻子生下那位小孩,其實也是一個問題…
hotdog1134
3 years ago
aries7270: 為了讓他理解,就用了他的用語了,抱歉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因為對他來說限制、不給與=剝奪(遠
hotdog4402
3 years ago
tako7641: 所以如果用打下去離婚官司,妻子就有權利自己決定肚子的孩子的去留這個方式我覺得最可行!而且能囊括的種類最多
因為現在是要等官司打完才可以恢復權利,我覺得這方面可以修改
hotdog44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討論法律的時候定義要準確
在法律上來說,既然結婚了,夫妻間就有很多權利是共有的
因為他們現在是一個家庭
sun5225
3 years ago
但如果過了24週以後才發現丈夫外遇,她想不生也沒辦法了⋯⋯難道這時候要主張讓小孩生下來棄置不管自然死亡的法案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你說要準確...但你連法益是甚麼都沒搞懂呀
hotdog44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我不是在討論憲法上誰的權利應該優先啊......而是法律上定義家庭為一體,這樣哪有誰的什麼權利誰先誰後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而且當夫妻又不是當連體嬰,身體自主權還是自己的耶
現在連通姦都除罪了哦
aries7270
3 years ago
hotdog4402: 要是男方想要女方不想要,然後期間懷上了(老公/婆婆戳套套換避孕藥之類的情況也不少,都覺得懷上了就不會墮、墮不掉)這樣的情況趕不上先離婚啊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不好意思就是有,身體>財產
hotdog44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除罪是從刑法除罪,民事還是可以告哦
aries7270
3 years ago
有兩只熱狗欸(抓頭
hotdog44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我們有點鬼打牆了,先到這裡吧
hotdog1134
3 years ago
aries7270: 我是最早的熱狗(賣萌
hotdog4402
3 years ago
aries7270: 對有兩隻熱狗
我不太懂為什麼會趕不上先離婚 🤔
你指的離婚是打完官司的徹底離婚,還是像法院表明決心我就是要離婚?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民法會告也不是因為限制一方性自主,而是違反民法的婚姻,但噗首那個不是好嗎
hotdog4402
3 years ago
sun5225: 過24週就要牽扯到現行的優生法了,照理來說不能.......
過24週有點大了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關於 女性可以單方面決定墮胎的話,男性是否也可以拋棄養育義務 這件事

我重新整理了我的想法

這個提案關乎的是女性身體自主權,現在法律上胎兒在生下來之前都還不是受法律保障的自然人,是否墮胎也應該是女性行使身體自主權的決定。

但養育義務是針對已經出生的自然人,而養育孩子本來就是男女皆有的性行為風險之一,應與女性決定如何對待自己的身體無關,也與是否結婚無關。

如果真的認為需要立法配套讓男性可以於女性不願意墮胎的時放棄義務的話,這實質上應該是違背了新生兒作為自然人的利益,個人覺得不太可能推動,也只會增加修改優保法的阻力。
aries7270
3 years ago
hotdog4402: 我是沒離過也沒結過不太清楚不過要是只有一方想要離但另一方不同意的話程序應該會很長很久吧,過了24還是26週就不能墮了啊...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墮胎最適合的期限是24週,也就是六個月左右,但是當婦女發現自己懷孕時通常都一兩個月了,官司跑一跑也要幾個月
而且孩子越大,對婦女來說墮胎風險跟傷害越大
hotdog1134
3 years ago
ಠ_ಠ: 噗主整理的好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是說司法資源很吃緊了,要加快速度法官會先倒
hotdog44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你要討論法源依據啊..
而且通姦除罪也是你自己提的,可以去看一下關於通姦從刑法除罪的釋文,簡單來說就是大法官認為用刑法來限制無助於家庭和睦之類的,所以是沒必要的法律
而且刑法會牽涉到公權力對人民的單方強制的權利剝奪,如果管太多而且沒必要就形同是一種暴力
hotdog4402
3 years ago
aries7270: 所以我剛剛說我贊同薑提出的,官司一決定要打(提出)、向法院表明沒有共同經營家庭的決心之後,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就即刻恢復(同時恢復的包含性自主等等我覺得都可以一起恢復)
因為離婚官司主要處理的是財產分配還有親權分配等等的問題,我認為沒必要再把兩個人的權利義務綁在一起(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包括在裡面
aries7270
3 years ago
ಠ_ಠ: 但是孩子勉強被生在這種關係的家庭裡也不幸福啊...不過在國家角度管的是生存不是生活就是了
hotdog4402
3 years ago
所以一旦提出離婚官司,女性就可以自己去墮胎
我是贊同的
dragon4144
3 years ago
ಠ_ಠ: 我是支持法案的,但是有必要強迫男方養孩子嗎?就,女性的墮胎權利在胎兒還不是自然人之時,但男性的養育義務是在胎兒是自然人之後,這樣定難道不會顯得有點…狡猾嗎…?
hotdog440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aries7270: 對,法律真的不能管到人民的生活幸福與否.......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保障
所以有時候常常會覺得自己其實對於社會的陰影面無能為力;(有點難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胎兒自然人後女方也是有扶養義務的...不是只有男人有
dragon4144
3 years ago
hotdog1134: 但那是她願意的啊,男方不願意…
hotdog1134
3 years ago
hotdog4402: 所以有人提過的刑法288、289跟這次的優生保健法就是呀
aries7270
3 years ago
hotdog4402: 提出就可以這樣也不錯最好途徑還要多一點不然有機會被擋著不讓出門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嬰兒有生存的權利,父母有扶養義務
這邊的權利義務對象不是夫妻,而是親子
ಠ_ಠ
3 years ago
aries7270: 對我知道這樣不幸福,我也不可能做這樣的選擇,但我不可能控制別人不要做XD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我是不希望要透過官司才能墮胎,理由上面說過,對孕婦風險太大
dragon4144
3 years ago
或者不提出官司也行,只需對任意第三方有過不願婚姻之存續的意思表示即可…這樣行嗎?我不懂法律XD|||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本來就是身體自主權的事,就由當事人決定就好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dragon4144: 要說狡猾可能是吧,但這我是真的想不到解套的方式,畢竟新生兒的權益就是卡在那。

而且我覺得把身體自主權跟養育義務分清楚還是必要的。
dragon4144
3 years ago
ಠ_ಠ: 了解了…感覺上有點無解啊
duck969
3 years ago
噗主還在的話有考慮開新的討論串嗎>"<
還是已經有別的串替代了?
hotdog4402
3 years ago
我已經有點看不懂為什麼一些支持原案方還在鬼打牆了......這裡還有事情要忙,先告辭了 (wave_okok)
dragon4144: 順帶一提,無意願共同經營家庭就要離婚哦,不然這樣的權利劃分根本分不清楚
順帶一提兩願離婚是不用打官司的,只有喬不攏才需要上法院用訴訟的方式請求離婚呦
ಠ_ಠ
3 years ago
然後再次引用我自己......

「而輕易讓男方可以拋棄親權的話,另一個角度來說就是棄意外懷孕又沒有資源去墮胎的女性於不顧了,除非把條件限制的很嚴格,先證明男性有非常積極避孕之類的?(但感覺不太可行」

「只因為女性不墮胎就讓男性可以拋棄親權的話,那根本對不積極避孕的男性大開綠燈,何況墮胎還會有傷身及失去生育能力等等可能性,很難一概導向女性一定可以也願意墮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破2000了,要延伸嗎
ಠ_ಠ
3 years ago
我把分流討論的連結放到噗頭了,謝謝大家
hotdog4402
3 years ago
反正我認為的解方是離婚,然後修正關於離婚的規定
至於那些還想繼續經營婚姻的我只能說無解,這種大事吵成這樣還想維持婚姻也是困難,法律只能提供你路徑,而不能給你百分百的保障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這點同意
不過離婚又是一番戰役(看同事
ಠ_ಠ
3 years ago
hotdog4402: 我個人是覺得離婚解有點迂迴,為什麼要先限制身體自主權,又讓離婚才能解套?
當然解套上是有效啦

然後另一個議題可能是,不想要在這個時間點懷孕就真的等同不想要婚姻繼續嗎?
aries7270
3 years ago
ಠ_ಠ: 沒有資源墮胎這個還是比較容易解決的...例如男方放棄親權後社會可以對沒有資源和有需要的女性補助墮胎吧。在社會角度來說也是減少了未來需要補助的支出。不過也有為了出生率不惜一切的國家
hotdog4402
3 years ago
ಠ_ಠ: 那就是夫妻間的討論範疇了,當法律深入民間到這種程度,大眾就該開始小心這個國家發展出極權政權的可能

當你跟丈夫真的喬不攏的時候,我真的不認為你們還可以保持婚姻關係
如果還可以保持婚姻關係,你們應該要可以私下喬
dragon4144
3 years ago
婚再結就可以了,我覺得問題不大~
hotdog4402
3 years ago
如果連私下喬都沒辦法,要訴諸公權力的途徑就是離婚
沒有什麼魚跟熊掌我都要的選項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可是離婚官司打下去,孩子就會生出來了(我爸媽當時加上分居時間,至少弄了快兩年
hotdog4402
3 years ago
我不認為一個連墮胎不顧另一半意願的家庭能維持下去
又不是買遊戲點卡
yam602
3 years ago
為什麼會有人覺得,生小孩這麼大的事談不攏到需要不顧對方同意墮胎/生下的婚姻會有未來可言
hotdog44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所以就說,恢復身體自主權的時間點從官司結束提前到官司打下去的那個瞬間 :-)
可以的話可以回去找找我之前轉述薑的方案或是直接找薑的方案看一下
dragon4144
3 years ago
也許非常相愛,但就只這一件事情談不攏…?雖然我也是很難想像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這婚姻固然有問題,但是把墮胎跟離婚綁一起是本末倒置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不知道,隨便提個可能性而已,應該是蠻低的 (我自己也很難想像
但我還是覺得自主權還回去的問題,要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行使很奇怪
yam602
3 years ago
認真覺得改成向法院提一紙離婚協議書,原因寫生小孩沒有共識,所謂離婚離職最大
hotdog4402
3 years ago
這樣根本不會出現官司打太久小孩已經生下來的問題,你向法院提出的時候你就可以去安排墮胎手術ㄌ
hotdog44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但這件事情可是大事,會影響整個家庭的大事
不管是哪一方,不顧另一半意願就擅自決定這種影響兩人共同命運的事情,都不是一個好的伴侶

從任何角度還說都建議離婚,越早越好不要拖到自己沒辦法才離,這樣對自己傷害太大了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薑那個可行性也不高啦,到時候萬一沒離成,那是不是其中一方要抗議法院
直接給女性完整身體自主權就好了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如果跟前面那種一樣……我只能說這麼重要的事情沒共識就不要結婚,免的之後雙方+小屁孩都要一起痛苦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hotdog4402: 如果是要提出離婚後才有身體自主權那很奇怪,要麼從頭到尾都沒交出去,要麼和身份綁定,如果只是提出離婚後權利和身份解綁,萬一他們沒離成那之後權利在誰手上??
hotdog44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離婚怎麼會沒離成.......又不是打什麼勝訴敗訴的官司
你真的想離怎麼可能離不了,所謂的離婚官司只是在處理財產和親權的問題哦
aries7270
3 years ago
yam602: 因為有不少男性(還有一大部分的婆婆)覺得現在不喜歡沒關係,你生下來了就會喜歡了會感謝當初我讓你生了之類。婚前有共識婚後改變主意去戳套套的人也不少。
clam2907
3 years ago
我建議離婚
cookie6634
3 years ago
一堆男性從以前不就爽爽拋棄養育義務,然後老了再回來禍害長大的小孩嗎?
hotdog4402
3 years ago
aries7270: 強烈建議要立法保障夫妻間可以簽關於小孩的婚前協定
假意答應又怎樣?到時候我自己拿著協議去墮掉
如果覺得婚前協議傷感情的.......我只能祝你幸福,畢竟是你讓自己的權利睡著的
hotdog4402
3 years ago
順帶一提,我自己是堅決不婚的單身主義者
原因就是因為我不想把自己任何一絲權利交給不可信的生物,不想因為一時的感情害了自己

如果在當初結婚的時候就只想講感情不談任何權利,那我只能祝你們幸福
走到這種地步,唯一的解方的確是離婚

不然能怎麼辦?這種不顧你意願的自私鬼留著幹嘛?過年嗎?
aries7270
3 years ago
hotdog4402: 能協定就好了,不過反對的中年人應該超級多...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離婚還是有可能離不成的...不然有些怨偶怎摸能糾纏這麼久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尤其是帶球或已經有孩子的婚姻,法官還是會勸合
離婚真的沒這麼簡單
bat3301
3 years ago
aries7270: 我覺得關於孩子和家庭未來的問題真的該婚前簽一簽。不要在婚後才在該我不要住婆家/生小孩/要和誰姓/過年過節怎麼分配都該討論
hotdog4402
3 years ago
aries7270: 但比起原案,這個通過的可行度高很多很多很多
沒有進步是能一步跨到天上的;(
很遺憾這個社會對女性還是有很多不公平,我們只能一點一點的修正他
hotdog44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法官會勸和,但是他不能判定你們不能離婚
薑的方案也可以修法放寬對於離婚的限制
hotdog4402
3 years ago
不過回到原點
結婚有風險,答應求婚前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kitty5941
3 years ago
建議要立這條法:結婚前雙方要進醫院檢查所有財產拿出來列清冊並交付監察單位核實,結婚必須簽下協議書,協議書內容必須經由雙方律師確認,而後每年定期由法院檢查是否有人違反協議書條款。
這樣應該最有保障吧
hotdog4402
3 years ago
kitty5941: 可能不行,這樣會有個資和隱私的疑慮
而且每年審核......台灣的家庭你審一年都審不完,更不要說每年,這是在浪費司法資源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kitty5941: 要法院工作量增加成這樣要加稅了吧!而且有人很會藏錢啊!
aries7270
3 years ago
kitty5941: 沒有檢查的資源啦
kitty5941
3 years ago
對了,還有每次行房前需要填寫資料登記,並且留下影音記錄,行房時須有第三方公證人檢查保護措施是否周全
hotdog4402
3 years ago
kitty5941: 這是集中營吧
yam602
3 years ago
kitty5941: 這什麼羞恥play
bat3301
3 years ago
kitty5941: yam602: 其實這是古代皇帝的待遇哦wwwww
puppy4467
3 years ago
想到一個天馬行空的做法,在登記結婚時同時提出生育意願註記,若女生當初已經註記不想生育,當婚後因各種因素意外懷上孩子而需要墮胎,就可以以女方意願為主(未註記的還是需有雙方共識
dragon4144
3 years ago
kitty5941: 敬事房檔案
bat3301
3 years ago
bunny5878: 求償依據是什麼??
hotdog1134
3 years ago
puppy4467: 這應該會以違反公序良俗而不給過吧...(生育意願這部分
puppy4467
3 years ago
不過啦,如果真的很怕遇到鬼故事,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結婚(
就算婚前對方表現得十分尊重並達成共識不要孩子,但婚後其中一方可能在親戚等壓力下改變主意而反過來催生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順帶一題,如果婚前協議說違反約定就要離婚,這也是不可以的(理由同上,違反公序良俗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所以請支持多元成家 (歪
ಠ_ಠ
3 years ago
puppy4467: 但人的心意會變啊,婚姻是要延續好幾年甚至幾十年的
dragon4144
3 years ago
(雖然在更前面我好像講過) 是說有個可能性讓我覺得男性可以拋棄尚能墮胎的後代對女性可能是好事。美國有個案件,丈夫克里斯沃茲因為認為撫養第三個孩子會阻礙他和新女友在一起,於是將已經懷孕15週的妻子連同2歲和5歲的女兒通通掐死。如果他當初能選擇拋棄第三個小孩,也許他就不會做出這種事了
puppy4467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我不知道該怎麼描述比較妥當(詞彙不足……),但我想表達的是類似健保卡放棄急救的那種註記方式,當真的遇到了狀況就能知道本人的意願為何
ಠ_ಠ: 如果原本登記不想生,之後想生了還是可以生下來,只是希望能有一種方式能讓已婚女性本人的意願>配偶
yam602
3 years ago
bat3301: 所以說皇帝不是人做的,一整個慘
puppy4467
3 years ago
dragon4144: 掐死了妻兒進監獄也沒辦法和新女友在一起啊
dragon4144
3 years ago
puppy4467: 對啊,所以大家案件過後大家都很困惑
aries7270
3 years ago
puppy4467: 有時候衝動殺人是不會想以後的,單純在那一刻覺得妻子和孩子很礙眼就下手了...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人有些行為無法用常理衡量
eagle2296
3 years ago
不然這樣女了在六歲前女人可以決定小孩的生死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離題啦,孩子生下來就有生命權了
下一位
yam602
3 years ago
eagle2296: 生下來後就不行了,難道母親不同意就要掐死小孩
dragon4144
3 years ago
aries7270: 我記得好像是預謀的,忘記是他自己承認有預謀還是有證據。
另外,克里斯在事後坦承他曾多次給妻子下藥企圖讓她流產,但是沒有成功。就算及時離婚,他也得撫養這孩子。如果可以拋棄第三個,雖然說只是從養三個變成養兩個但是機率應該是會變小…吧。這案例有點極端就是了,只是想到說一下。
ginger9050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只覺得大家在腦內小劇場把法律問題複雜化

根本的問題應該是婚姻內墮胎需要兩造同意吧?
爭執的原因太多了,對法律而言也根本不需要去細訂
真的吵上法院就讓法院去裁定

問題是墮胎的執行有生理上的限制,所以要趕時間
因此只要爭執的程度到要上法院
就讓法院代替其中一方同意執行就好了
申請 知會 馬上就可以執行
根本不需要牽涉事由跟進行判定
duck969
3 years ago
bunny5878: 如果法院法官不願意管這種事,那其實這整噗的討論都會廢掉耶,大家希望修法(or不願意修法)就是要訴諸法律啊0.0
ಠ_ಠ
3 years ago
duck969: 兔子說的應該是動不動上法院裁定沒有那個司法資源
ಠ_ಠ
3 years ago
ginger9050: 問題不是生理上的時間限制,問題是身體自主權不在女性手裡
ಠ_ಠ
3 years ago
結了婚不代表你就對別人的器官怎麼用有指手畫腳的權力
yam602
3 years ago
但問題是婚前說出來不要結婚不就好了,不要別人干涉也不要干涉他人的人生規劃(幾個小孩等等)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現在法律不平等當然最低限度的自我保護就是不要走進去

但為什麼不是不平等的法律要改,而是你不要用就好了?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等到男性能懷孕以後,或許你提的能過,但如果不行,站在管家角度的話……事前不能協議好會有很大困擾。
結婚本來就不是自身的事情,沒有談好就不要結婚,而不是結了後或是打算結然後在那邊喊身體自主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等男性能懷孕以後就能過?
你要不要解釋一下你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我讀起來像是,男性有子宮就可以來討論婚後能不能保留身體自主權,但只有女性的時候不行呢
lion7467
3 years ago
男性提供個精子不用負擔生子的身體傷害,只要表現出非常愛孩子的情感就能讓一堆人覺得老婆想墮胎的男性好可憐

唉,到底誰才是同溫層
lion7467
3 years ago
懷孕生產可是有死亡風險呢,如果女性不想負擔死亡風險不想生小孩
然後丈夫戳破保險套讓女性懷上,又死不肯讓女方墮胎也不離婚,各種精神和道德逼迫

那麼未來出現被迫懷孕的媽媽自殺+生產後殺小孩的情況還會出現哦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以複製更多基因的角度來看,男性沒有子宮,所以他們會很在乎控制權,特別是父系社會。
等到男性有子宮或能體外受孕(培養皿等),那麼就不會有自不自主跟權力分野的關係,自然就不必要吵,因為那個時候是positive gain。
peanut1126
3 years ago
不過不管怎樣我還是覺得不婚不生是最佳解
yam602
3 years ago
lion7467: 我主張的是這種需要申請離婚+墮胎,如果發現時是一個月~兩個月,用登記手法或是申請手法取代配偶出席與身份證,不會來不及
yam602
3 years ago
peanut1126: 對,不婚不生性行為戴套+吃藥避孕是最佳解
lion7467
3 years ago
講真的男性在正常情況下射精沒看到幾個死掉的
但是女性在正常情況下懷孕生子的死亡率絕對比男性射精後死亡的%數高不知道N倍
hotdog1134
3 years ago
lion7467: 然後會有人跳出來說男性心靈受傷
yam602
3 years ago
peanut1126: 自願就去,但不能強迫別人結紮
peanut1126
3 years ago
yam602: 不我最想要的是未婚無子也能自由決定要不要結紮
hotdog1134
3 years ago
為什麼總有人想拿金錢跟婦女生命做衡量
果然女人的命不是人命
peanut1126
3 years ago
yam602: 但重點是現在不能
yam602
3 years ago
peanut1126: 那應該要修結紮方面的法 https://images.plurk.com/14tKWFikmHwX2icLsUiTYD.jpg
lion7467
3 years ago
yam602: 申請離婚哦,萬一男方知道離婚是為了墮胎死都不肯簽離婚呢?反正拖過時限就好,這時候墮了女性更容易死嘛
逼老婆懷孕的男性知道老婆離婚為了要墮胎,還會乖乖簽字的人根本沒幾個
peanut1126
3 years ago
我的立場,婚姻跟買賣一樣是契約,出現爭議就應該要能終止,但小孩出來之後不能退換貨,所以要改成申請離婚的同時就要可以單方面決定墮胎,不管最後有沒有離成。
lion7467
3 years ago
peanut1126: 我覺得這個似乎可以……
peanut1126
3 years ago
yam602: 這個也是要修的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那還不如一開始就給女性決定權就好了
沒離成到時候法官又要被喬
hotdog1134
3 years ago
現狀就是,離婚官司依然會勸和
有球了也會先勸生
醫生法官都怕被問責,那直接把責任給孕婦承擔就沒人有意見了
peanut1126
3 years ago
目前爭議點幾乎都在那些明明生育觀念談不攏又想維持婚姻的人身上啊。
peanut1126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所以才要修法啊......有提出申請代表有爭議
peanut1126
3 years ago
簡單來說就是離婚官司通常要打超過墮胎安全期限的問題所以要修法,前面有講過,其他關於婚姻中身體自主那些我是覺得有點模糊焦點啦。
goat5280
3 years ago
總覺得有一方堅持要或不要兩人又一直無法達到共識的話乾脆離一離算了,去找跟自己理念相同的人結婚啦!不然就自己衡量是婚姻重要還是小孩重要啊
yam602
3 years ago
goat5280: +1
hotdog1134
3 years ago
peanut1126: 那這樣我會覺得該優先保障婦女,婚姻再談
人命比較重要
peanut1126
3 years ago
goat5280: 我也是這麼覺得,畢竟目前就婚姻是個契約來說,簽下去等於你放棄或妥協了某些東西並冒了某些風險去取得其他的權益,如果網購會怕風險為什麼敢結婚生子XD
peanut1126
3 years ago
珍惜生命,遠離婚姻......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eanut1126: 我的重點不是保住婚姻,會提到不需要以離婚為手段,是因為我認為身體自主權無論婚姻狀態都應該在本人手上。

當然照你們說的離婚制是可以解套這個困境,但為什麼婚姻要以控制子宮為前提?為什麼不能就把身體的權力還給女性?

然後離婚涉及的方面還有財產分割、贍養、經濟能力等等,應該遠比這個議題還大,要把離婚變簡單我個人認為會比這個提案還要難。
peanut1126
3 years ago
但我覺得就實際狀況來說,像是身體自主,如果自由決定要不要生育,要不要墮胎,理念不一樣最後必然還是會走到離婚這步,所以才會想從最終結果回來思考。
peanut1126
3 years ago
不過或許我這種完全不考慮走入婚姻被綁架任何東西的人會有沒有考慮到的狀況,這可能就要再討論。
yam602
3 years ago
peanut1126: 就申請離婚的單據可以代替伴侶出席&身份證,所以申請後就先墮胎,之後再打離婚官司
ಠ_ಠ
3 years ago
peanut1126: 但你如果倒回去看,為什麼要有婚姻就要被綁架東西,所以要避免的念頭出現?

不就是因為進入婚姻要先被剝奪些什麼嗎?但我覺得這個婚姻的前提是需要也可以改變的。
yam602
3 years ago
當然如果事後離婚不成,至少小孩墮了,當然我不認為這樣的婚姻會持續多久
yam602
3 years ago
或是可以無條件先墮,但是男方有權力因此提起離婚訴訟
peanut1126
3 years ago
我自己的傾向其實是婚姻綁定生育,沒有要生的通通不要誤入。不過這又牽扯到如果只想要綁定對方(?)的人,所以可能還要一種只規範兩人之間關係的。這也是之前同婚議題我覺得哪邊不對勁的地方。
yam602
3 years ago
沒有什麼比得罪別人一家大小然後又被困在婚姻內對方又不想離婚就天天搞你更慘……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eanut1126: 那問題就是婚姻的目的了,我自己是不覺得一定跟生育掛勾,像現在結婚帶來的益處遠遠不只生小孩啊,稅務或各種補助方面都是跟婚姻綁定的,倒是小孩你結婚不結婚都可以搞出人命的
bull657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eanut1126: 但結婚其實還涉及很多權益,頂客族跟同性戀跟不孕的就不該結婚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其實現在沒有婚育的生育不少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像某柯把生育歸因於婚姻,就是錯誤歸因
yam602
3 years ago
但是如果想生,結婚後才發現伴侶不想,沒共識又不能離婚,不會有社會問題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1Fvco1VsoiVkdTUJw9Ojll.png https://images.plurk.com/CQJ4n54Jw7X68zDpgE0NC.png
yam602
3 years ago
就跟立法院可以提不信任案撤銷行政院長,同樣行政院長可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之類的權力制衡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搬運一下之前討論同婚時有人整理的結婚的權利

1. 婚假 : 享有 8 天婚假, 工資照給

2. 喪假 : 配偶過世, 有 8 天喪假, 工資照給

配偶的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過世, 有 6 天喪假, 工資照給

配偶的祖父母過世, 有 3 天喪假, 工資照給

3. 所得稅報稅 :

特定申報情況下, 夫妻共同申報能更省稅

4. 國宅申購 :

條件之一 與直系親屬設籍與同一戶或有配偶者。

5. 醫療 :

重大手術同意書, 侵入性治療同意書, 雖然關係人依法可代理病人簽署醫療之法律文件,
ಠ_ಠ
3 years ago
6. 器官移植 :

有配偶或三親等血親也在等待器捐, 排序就可以大幅往前, 可優先獲得移植

活體腎臟捐贈者條件, 必須是受移植者五等血親內的親屬 (配偶是一等親)

活體肝臟捐贈者條件, 必須是受移植者五等姻親內的親屬

ps. 配偶不能只是結婚就可捐贈肝或腎, 至少需結婚兩年、

擁有子嗣, 才不會讓器捐淪為交易或買賣

7. 財產 :

配偶可以繼承彼此的財產

8. 贈與稅 :

夫妻之關係為配偶, 並非民法第967條或第969條所規定之血親或姻親, 故夫妻間財產之買賣不須申報贈與稅

9. 外籍配偶居留證 & 工作權 : 在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的居留證上加註「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字樣, 以保障他們在臺的工作權利
ಠ_ಠ
3 years ago
10. 外籍配偶歸化我國國籍 :

如為我國人配偶身分須合法繼續居留3年以上, 一般外籍人士身分須合法繼續居留5年以上或曾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繼續居留10年以上

11. 外籍配偶加入健保 :

外籍配偶在辦理結婚登記、入籍後滿六個月能申請加入健保

12. 經濟弱勢之外籍配偶申請補助 :

符合資格的外籍配偶可申請內政部「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

13. 公司福委會之各項補助 :

結婚補助, 配偶喪葬撫卹, 配偶住院醫療補助
ಠ_ಠ
3 years ago
14. 公司之團保保險 :

公司團險可為員工眷屬加保, 當然, 同性配偶不算是眷屬

15. 勞保. 軍保. 公保. 農保. 漁保等保險的家屬喪葬補助 :

16. 新制勞退金 :

本人過世後, 勞退金戶頭遺屬請領勞退金順位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
ಠ_ಠ
3 years ago
17. 汽機車車體險 :

車主與駕駛人無親屬關係, 車體險雖然也有理賠, 但會跟駕駛人代位求

18. Costco 家庭卡 :

連 Costco 家庭卡都限定親屬和配偶使用

19. 保險受益人 :

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受益人並沒有一定要是法定親屬的規定。不過保險公司擔心道德上的風險,因此審查非常嚴格,通常不會讓親屬以外的民眾成為保險人的受益人。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呃沒有共識現行就可以離婚喔,我沒有反對無共識不能離婚,我反對的是把子宮跟婚姻綁在一起,再用離婚來解套,從一開始就不應該被綁進去啊……
yam602
3 years ago
喪假不能單純算福利吧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利益是我用詞不精確,但就是婚姻制度在現在的社會可以帶給你的東西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那裡面加一條權力制衡,讓想脫身的人可以脫身不是很好嗎?
而且現在離婚,如果死不簽字難道還要偷印章或是鬧到一方有精神病或是重大缺失嗎?
yam602
3 years ago
喪假是伴隨義務,嚴格來說不能算,就跟你單身喪假也不能算福利,因為那是應有的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我不太懂你現在想要什麼?現在雙方同意就可以離婚,有人不同意也可以上法院離婚,但上法院很花時間,沒有不能離婚啊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但如果不是配偶,就不能有喪假可以請耶
要不然同志幹嘛要結婚權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不是,那你的未婚伴侶過世你沒結婚就沒有假可以療傷或幫他處理後事了啊
hotdog1134
3 years ago
社會制度就是給有婚姻的人比較多的好處
yam6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有那位是為了喪假結婚的?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而且連遺產繼承權都沒有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但是這個跟墮胎後對方可以因此申請離婚沒有衝突吧……畢竟連這麼大的事都不願意談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喪假確實是婚姻帶來的好處,這沒問題吧
yam602
3 years ago
我可不想娶男人回來然後他不想生又死不離婚,法律是雙向限制不是單向限制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yam602: 我就說了沒有反對因為這件事離婚,但我不贊成身體自主權可以解決的事得跟離婚綁定處理,本來就不是該被婚姻剝奪的權力
yam6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應該說是權利而非好處或是福利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對沒有人會為了喪假結婚,但你去看已婚跟未婚伴侶就是會有這個喪假的差異啊
rum9124
3 years ago
所以你們期待婚姻是什麼啊…
soba4097
3 years ago
噗主應該沒有想強調喪假是好事這件事啦@@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問題是我不認為有綁定,只是覺得如果因為這個談不攏可以申請,而且離婚訴訟可以撤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我改可以了吧,權利,改了
rum9124
3 years ago
婚姻為什麼可以管別人ㄐㄐ怎麼用
soba4097
3 years ago
話說雖然羅列婚姻帶來的新權利,但實際上真的選擇結婚的人應該大部分都不是因為這些啦
ಠ_ಠ
3 years ago
rum9124: 這是在說婚姻忠誠?現在女性是會被禁止墮胎,男性可沒有人拿貞操帶鎖著他的ㄐㄐ,而且忠誠義務是雙向的
yam602
3 years ago
rum9124:婚姻誠實雙方忠貞也是基石之一,畢竟沒人喜歡小三。
是說如果身體自主,小三死不墮胎要生下來,這樣是算誰的?女性有義務養那個私生子嗎?(男方有義務養的意思跟女方有義務差不多,都是家裡的錢拿出去)
soba4097
3 years ago
台灣對於婚姻這方面的概念現在是新舊交雜的狀態,如果能朝瑞典的方向前進是最好的,但畢竟傳統觀念底下真的頗有難度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多元...成家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我自己是不爽婚姻制度,但不可否認目前法律制度就是給了婚姻很多權利跟好處
另外婚姻綁著的很多東西也是希望能慢慢被破除啦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像同婚跟通姦除罪都是好開端
soba4097
3 years ago
多元成家是最理想啦,但多元成家講起來也是有很多細部問題,跟這個主題沒關係就不多說了XD
yam602
3 years ago
soba4097: 好理想的狀態
hotdog1134
3 years ago
soba4097: 當年跟同婚包捆被打槍,難過
yam602
3 years ago
同居是沒有任何繼承財產問題,跟多元成家差很多吧……
magpie9794
3 years ago
懷孕的是女方的身體,是否要孕育小孩還是女方比較重要
peanut1126
3 years ago
所以我理想上是把婚姻拆成兩種 或者是乾脆廢掉婚姻 但我覺得不太可能(。
lemon4869
3 years ago
其實我是推薦不要結婚
這樣各種自主權都不會分散
即使有小孩也可以保持同居不結婚
soba4097
3 years ago
其實台灣的結婚就我的理解也是有很多的問題(ex.需要義務撫養彼此親屬,但彼此親屬財產繼承時又不屬於繼承範圍)
chick3166
3 years ago
隔壁有人貼了這張圖
https://images.plurk.com/1MCy0HH4pW1M8wQdrSb0ZR.png
然後有人是這樣回應的
https://images.plurk.com/58gawXkwCt7VyFA01jPVQx.jpg
看完之後總覺得微妙
他說的話對應到這次議題中↓
如果老婆想墮胎跟我吵架讓我不爽了
我就故意拖過期限不讓他墮胎
不是因為我的精子很重要 而是我覺得他很雞掰
至於是不是因為他很雞掰我就可以不讓他墮胎
也許不合理吧 但法律規定我有資格掌控他的子宮 所以我這麼做了 突然明白他們說的男性權益是什麼了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這才是他們的真心話ㄚ
hotdog113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因為女人不是人
guava5529
3 years ago
太誠實等等噗浪仇男指數又要上升了
chick3166
3 years ago
雖然一直知道在某些人眼裡女人就是奴隸跟孵蛋器
但每次重新認知到這個事實還是覺得呼吸不過來
然後罵他們是愚民的人真的不對啦 他們真的不笨

在我看來他們是覺得奴隸們怎麼可以要求法律規定不準蓄奴
並且對奴隸的努力感到不屑和震怒的奴隸主們
ಠ_ಠ
3 years ago
guava5529: 太誠實?你認為這種發言叫太誠實?這是另一種自認為雄性智人代表嗎?
soba4097
3 years ago
雖然我自己覺得那張圖跟這個話題有點不太一樣...
我覺得事情還是比較又更複雜一點,根本上來講我會比較希望女性還是擁有比較大的身體自主權
不過也不是單純的女性說OK就OK,應該要有些但書,比方有沒有可以值得信賴的第三人做確認或見證之類的
chick3166
3 years ago
ಠ_ಠ: 其實我覺得他說的沒錯欸
那個就是他們的心裡話 所以是誠實沒錯
我倒希望這些男人不要只在這些地方誠實
在現實也誠實一點
這樣就不會有這麼多女生遇到婚前人模人樣
婚後脫掉人皮化身奴隸主的人
可惜男人們太精太聰明 非常明白自己婚後多半可以成為既得利益者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我很難想像這個第三人要怎麼選,而且這個人要扮演怎樣的角色?需要他同意還是只有見證?只是見證的話醫生也是個人啊
ಠ_ಠ
3 years ago
chick3166: 呃不我覺得並沒有,他們只是講話特別大聲而已
soba4097
3 years ago
應該說如果有這樣的權利,無論是屬於任何一方
都應該還是得要有個可以起作用的緊急按鈕,可以協助判斷
確實男性無法替女性承受懷孕的痛苦,但如何判斷女性拒絕生育是基於特殊理由,而不是單純的因為意外而想結束這一切
我覺得這還是要有個規範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你可以說明是怎樣的意外嗎?怎樣的意外會讓女性意外找上醫生墮胎又意外躺上手術台?
chick3166
3 years ago
ಠ_ಠ: 啊 我這裡的誠實不是褒義的!
是指他們對於不把女人當人 而是當成可以掌控的東西或是奴隸這個慾望很誠實
誠實到令人頭皮發麻
更可怕的是社會也的確給了他們掌握這樣權力的機會
tofu993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動物都讓人類隨便結紮or交配了
然後人類連自己的子宮都不能掌控
妙啊...
soba4097
3 years ago
ಠ_ಠ: 您覺得一夜情算不算意外呢?
ಠ_ಠ
3 years ago
chick3166: 我知道你的誠實不是褒意,但我也不覺得所有男性的誠實都是長這個樣子。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你這是要討論外遇?出軌?
噗頭的圖看了嗎?
https://images.plurk.com/66WFRANzDoCI6UfO2fbcMA.png
chick3166
3 years ago
ಠ_ಠ: 啊 我明白的
世界上還是有很多好男人的 這噗裡也出現過幾位!
我指的是前面截圖裡那位那類人
沒說清楚很抱歉><
soba4097
3 years ago
我沒有要討論外遇跟出軌,約砲跟夜店後的(以下略)都也有可能產生意外(前提:並不是討論撿屍的那類型)
yam602
3 years ago
soba4097: 未婚去沒有伴侶,成年後自己帶身份證簽就可以
已婚就不要跑夜店,給伴侶一點尊重(除非伴侶好那口)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我們現在在討論的還是婚內女性嗎?
婚內女性要怎麼發生你所謂的這些意外又不歸類到性侵或出軌?
子宮跟胎兒不是你抓姦的工具。
soba4097
3 years ago
yam602: OK,抱歉,我可能突然有點亂掉了
但噗主是也沒有必要那麼兇悍,今天是來討論事情的不是嗎
yam602
3 years ago
soba4097: 啊,你要習慣,噗主好像遇到跟他意見不同的就會這樣
yam602
3 years ago
soba4097: 沒事沒事,人都有搞錯的時候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我兇XDDD
第一,你出來說這個顯然沒爬文,沒爬文沒關係,串很長我知道

但我已經把那張圖放在噗頭了

第二,想用子宮跟胎兒當抓姦工具,你有仔細想過你在說什麼嗎?這還不是為了你的下一代

是為了報復心,你要利用一個女性的子宮跟胎兒

你期望我給你什麼好臉色?
soba4097
3 years ago
再回到第三人的問題:
我認為直系親屬可以納入考量範圍,或者可以有專業的心理鑑定
事實上,單憑現在的提案論述我看不到跟肚子裡的生命有關的部分,這樣做會直接變成要不要捨棄那條生命的問題單純由一個人來決定,坦白講這樣也不太恰當
soba4097
3 years ago
ಠ_ಠ: 我是女的。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你如果真的覺得你在討論,你對你的論點這麼有信心,你一開始為什麼要小心翼翼的稱之為「意外」?
你覺得很理直氣壯,有什麼不能直說要用「意外」來代指?
soba4097
3 years ago
我是能利用什麼女性的子宮跟胎兒(苦笑)
&我從來都沒說抓姦工具,我也說了,我誤會了。如果你還要追究,那我也不知道該講什麼,請繼續
soba4097
3 years ago
我指的一夜情就是意外啊...所以我後來不是也說我昏頭轉向搞錯定義?那你還期望我說什麼?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soba4097: 不是結婚後為什麼女方會有意外一夜情?和老公%一夜叫一夜情?出軌的問題噗首有啊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你是女的又如何?並不是女性就不會壓迫女性。
我沒有期望你說什麼,那現在用你的說法一夜情,那一夜情跟女性能不能自主墮胎的問題噗頭的圖已經說明過了。
chick3166
3 years ago
我覺得大家先冷靜一下><
soba可能只是誤會了什麼或是沒表達好><
可以先緩緩讓soba好好闡述><
soba409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bat3301: ಠ_ಠ: 呃,所以我回說不好意思我昏頭,搞錯定義了
所以兩位是希望我跪下來土下座還是?我不太確定這樣咄咄逼人對討論有什麼益處?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soba4097: 接下來,你認為墮胎不能一個人決定是因為她是婚內關係?還是什麼理由?

直系親屬前面也討論過了,並不是直系親屬就可以做出對本人最佳的選擇,一個有行為能力的成年女性為什麼需要直系親屬來為她做決定?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想soba是不知道未婚者墮胎不需要配偶同意(因為沒有)這件事造成誤會?
chick3166
3 years ago
一直看這個議題會火很大沒錯
但soba看起來是有想要好好瞭解!
覺得可以稍微對soba溫柔一點><
(雖然我的某些發言可能沒資格要求別人溫柔QQ)
soba4097
3 years ago
ಠ_ಠ: 不是幫她決定,而是需要協助研議,如果覺得直系親屬不行那也沒關係,也可以尋求專業婚姻諮商,或者心理諮商相關的進行評議
soba4097
3 years ago
bat3301: 我知道,因為我表哥就是讓同一個女生墮胎六次的爛人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我覺得這也是孕婦本人自己要決定的,她需要幫助她去取得幫助,但不是強制要有這個環節。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結婚不用諮商、上床不用諮商、生小孩不用諮商,但墮胎要諮商的理由是什麼?

生小孩跟墮胎同樣的不可逆喔。
soba4097
3 years ago
我的意思是婚內要做出這樣的選擇,除了當事人之外,是需要有人陪伴的,其實一個人去承受這樣也是很痛苦的狀態
進入關係內跟在關係外的想法一定有所不同
那如果今天衝動地去墮胎,然後事後後悔了呢?這個是不可逆的不是嗎?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soba4097: 各人造業各人擔,成年人應該為自己行為負完全責任,如果結婚生小孩墮胎前都要國家規定要去諮商,那乾脆把完全行為能力調高到50歲好了。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我並沒有反對孕婦自己去取得諮商資源,但不應該強制要有這個環節。
soba4097
3 years ago
附帶一提其實你提的每一項都有諮商,只是要不要去做的問題,但為什麼說墮胎這方面會希望要有專業協助
因為除了雙方之外,還有一個狀況是孩子的生命,所以當有了之後,我個人認為是需要有冷靜判斷的協商功能者在(先說抱歉這名詞我亂掰的,就是同等意義的存在)
jujube2843
3 years ago
soba4097: 如果你是擔心這個,那為何婚前墮胎不用諮商呢?你講的這個比較像墮胎冷靜期,之前那個基督教團體提的公投連署就有那個。但我覺得不合理,生小孩也是不可逆的,但生之前都沒人說要諮商、要冷靜。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關於懷孕生產還有墮胎的思考建議你可以去看一下這一串
ಠ_ಠ - 還是幫可能誤闖的路人補個來源好了 新回應 有鑑於炎上的某噗噗主似乎對於墮胎決定的難易度有著奇...
這從來不會是個容易的決定,決定做得果決或做得快並不等於沒有思考。
soba409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jujube2843: 坦白講我自己是認為生之前的諮商也是必要的(而且其實醫院方是提倡做這件事)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我現在認真好奇你幾歲XD
到底是代溝還是你太年輕會支持 pro-life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提倡是一回事,法定必須有是另一回事,提倡我很支持。
soba4097
3 years ago
抱歉,我三十了,應該也不算年輕吧&我並沒有不支持墮胎,只是拿出來討論而且想釐清我的問題
yam602
3 years ago
隨意猜測別人年齡不好吧,而且支持那方也不是年齡問題,也不會「太年輕」所以才支持什麼理念
yam602
3 years ago
前面那句超像在貶低人年輕不懂事
dragon4144
3 years ago
soba4097: 我們在討論的是成年女性,她應該完全有能力自己下決定吧。說擔心她會後悔什麼的,其實就是不相信這位成年女性和身邊的其他成年人一樣有判斷力不是嗎。
jujube2843
3 years ago
soba4097: 了解你的意思了,我覺得諮商很好,但「強制」要有諮商這個程序才能墮胎、生小孩、結婚離婚我不同意。都是成年人了,不需要預設當事人無法自己思考想要怎樣決定自己的人生。而且法律也找不到理由強制當事人去諮商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yam602: 抱歉,因為我自己偏見覺得成年有活躍異性性生活的女性應該三不五時都在擔心懷孕的問題

我錯了我的假設太多,但你的提案非常非常接近所謂的墮胎冷靜期。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沒有跟人類有性交流就不需要擔心懷孕喔啾咪
soba4097
3 years ago
ಠ_ಠ: 抱歉,我是同性戀
soba4097
3 years ago
那我想問,提案內提到的部分是屬於負面的情況,在這些情況底下墮胎我認為都是合理的
但如果今天是合意性交的情況,現在的提案內容並沒有界定這一塊,而是單純的給予這份權利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只有單方面同意,不會有點怪嗎?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你好我是雙
那建議你看看另一噗,墮胎本身其實需要經過非常多思考。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soba4097: 搬運一下我之前的發言

關於 女性可以單方面決定墮胎的話,男性是否也可以拋棄養育義務 這件事

我重新整理了我的想法

這個提案關乎的是女性身體自主權,現在法律上胎兒在生下來之前都還不是受法律保障的自然人,是否墮胎也應該是女性行使身體自主權的決定。

但養育義務是針對已經出生的自然人,而養育孩子本來就是男女皆有的性行為風險之一,應與女性決定如何對待自己的身體無關,也與是否結婚無關。

如果真的認為需要立法配套讓男性可以於女性不願意墮胎的時放棄義務的話,這實質上應該是違背了新生兒作為自然人的利益,個人覺得不太可能推動,也只會增加修改優保法的阻力。
dragon4144
3 years ago
soba4097: 我不懂,這跟合意性交有什麼關係…?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soba4097: 合意性交=\=想要和性交對象生小孩,謝謝。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或者你所謂的單方面是其他面向?
yam602
3 years ago
如果是女性戳保險套這個,就不算合意了吧?
墮胎可以容易墮,但生一定要嚴謹
soba4097
3 years ago
dragon4144: 因為我認真看了好幾次提案,我並沒有看到如果兩造一開始同意生小孩(抱歉,我的合意性交是這個意思,可能不那麼準確),而後如果單純母方後悔而選擇墮胎時的相關配套
dragon4144
3 years ago
soba4097: 你是指,在這種承諾過生孩子的情況下,能逼使她繼續懷胎的配套嗎?
soba4097
3 years ago
當然母方是很辛苦的,但如果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這件事...不曉得該怎麼形容才能準確表達,我認為如果我是男性,也會覺得「為什麼」吧
yam602
3 years ago
soba4097: 這種的只能離婚了吧,事後反悔很那個,當初為什麼要答應……
soba4097
3 years ago
dragon4144: 沒有要逼使,而是說這種狀態下如果只有單方面可以做選擇,這樣也很怪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soba4097: 你的一開始要多一開始?

婚前的話,人的想法是可以改變的,何況婚姻可以存續幾年到幾十年,我自己都不敢說我完全認同五年前我自己的某些想法。

再說懷孕本來就是對身心都是很劇烈的變化,孕期中途覺得自己無法繼續也是非常可能發生的。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孕期到中途(四~五個月)不能墮胎吧
soba4097
3 years ago
yam602: 這方面的界定也是我的疑惑,沒有提到墮胎的期限問題(記得以前上課是說四個月以後就不建議墮胎)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目前醫療容許最遠好像是是24週,但建議是18週以下。
dragon4144
3 years ago
soba4097: 那假設男方現在選擇要孩子。以你的理想配套,現在該怎麼辦?男方有50%的決定權,但是沒辦法把孩子留一半下來啊。
ಠ_ಠ
3 years ago
不過多久內可以執行這應該是醫療決策了,週數太大有風險醫生也不可能做
yam602
3 years ago
好吧,六個月內可以那就沒話說
soba4097
3 years ago
ಠ_ಠ: 以一般有計畫的夫妻的情況底下而言,通常這部分會做溝通吧
但就像你說的,女性在孕期間身體會產生劇烈的變化跟心理狀態的改變,這部分就變得非常難以控制
yam602
3 years ago
只要不要墮完又後悔然後哭哭哭其實還好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如果你認為這是對伴侶承諾的問題,已經無法完成伴侶期望的情況下,合理的選擇應該是去思考婚姻還要不要存續,而不是女性把孩子生下來。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總比生完後悔來得強…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懷孕就已經撐不住了,養育小孩只會更痛苦。
soba4097
3 years ago
dragon4144: 所以我前面有講如果是我的想法,是需要諮商介入的,是因為這個原因
墮胎的抉擇是很痛苦的,但當然希望是在情緒平穩的狀況下進行決定
soba4097
3 years ago
生完後悔的其實跟墮胎與否無關,也是很多的(那是另一個議題就是了)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那種更恐怖
bear5116
3 years ago
隔壁噗有個法律人說,優生保健法第9條存在的目的,是為了架空刑法288、289,想爭取女性的身體自主權,應該廢除刑法288、289

不好意思不知道上面有沒有人貼過,2000多則回應實在爬不完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要提倡諮商介入協助很好啊,醫療院所或伴侶都可以建議,但強制就是變相的冷靜期了XD
soba4097
3 years ago
ಠ_ಠ: 可是如果這樣講的話,其實就變得其實標題的內容導致的狀況應該確實是會指在特定的負面情況下產生的,而重點應該是要加寬那樣的允許範圍?(外遇、婚內強暴、家暴等等)
因為如果是一般的情況下,就應該會導向噗主所指的離婚了,而應該不會再另外給予一個單方抉擇能否墮胎的權利
libra1950
3 years ago
當女生也太衰小了吧,要是不給墮胎,孩子出生後僞單親豈不是一輩子就毀了?況且有時即便避孕也不一定是百分之百況且有時對象硬要內射抵抗無效怎麼辦?超多直男對女人的意淫就是想把人操到懷孕,這可不是說假的
soba4097
3 years ago
而離婚後就會變成可以自主決定墮胎了,不是嗎?
ಠ_ಠ
3 years ago
bear5116: 上面有討論過XD
不確定你好奇什麼,我的立場是可以達成婚內女性取回身體自主權的話怎麼改都行,但如果會增加立法難度的話先不要。
libra1950
3 years ago
男人真就只要射一發爽完就沒事了?社會上甩手掌櫃這麼多為什麼還那麼多人為男人護航
yam602
3 years ago
libra1950: 意淫跟現實有差,真的做了叫做婚內強暴
libra1950
3 years ago
想要小孩的男人找想要小孩的女人就好,何必強迫不想要小孩的人生下來,就讓女人、子宮的擁有者有不被另一個人牽連的權利是礙到哪些人了?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soba4097: 我自己覺得整件事最奇怪的就是為什麼結婚就要綁定把子宮交出去,所以我期望的也是直接把結婚=交出子宮這個條款拔掉

現況離婚配偶都不同意墮胎的情況不可能兩願離婚,那就得打官司,輕易可以拖過24週緩不濟急。

的確也有其他人提出立法可以快速離婚的解套方式,我同意那可以解套,但對我來說還是沒解決為什麼「結婚=交出子宮」要成立。
dragon4144
3 years ago
soba4097: 你覺得墮胎很痛苦需要諮商,可是她覺得懷胎比較痛苦需要立刻解決也不一定…
再說,你想想…如果有人跟你說「你可能還太年輕太衝動所以才會想跟同性過活,為了避免你後悔,所以你必須先諮商看看再決定要不要跟同性結婚」你也會覺得莫名其妙不是嗎。你知道你是想跟同性在一起的,她知道她是想墮胎的。被這樣認為「你八成不能好好判斷吧」的感覺一點也不公平吧?
libra1950
3 years ago
yam602: 婚內強暴後不給墮胎,爽日子都是男人在過,真不懂為何有人要反對女生自主的權利
yam602
3 years ago
libra1950: 就……婚後反悔的話離婚不是很好嗎?讓伴侶去找願意生的生
libra1950
3 years ago
yam602: 就說墮胎有時間限制了,要是對方不願意不就一輩子被小孩綁死?
yam602
3 years ago
libra1950: 那種的請打官司,婚內強暴仍是強暴,現行是可以墮胎的喔
libra1950
3 years ago
ಠ_ಠ: 同意結婚不等於交出子宮
goji1106
3 years ago
女權自助餐
yam602
3 years ago
libra1950: 那鬆綁那一部分不就好了,可以先墮再打訴訟
dragon4144
3 years ago
goji1106→這是機器人嗎?看到好多次了,都留一樣的話
libra1950
3 years ago
怎麼?女生要求能有不想生時不被男方杯葛的權利就叫女權?男人射射就完事怎麼不說沙豬?
soba4097
3 years ago
dragon4144: 如果要這樣講我就比較能理解一些,我想我可能還是被肚子裡的生命這個概念綁住了吧
libra1950
3 years ago
dragon4144: 原來這是個低能機器人,好,那忽略
ಠ_ಠ
3 years ago
libra1950: 你是想陳述這件事還是?
我一直都在說同意結婚不應該等於交出子宮喔
「結婚=交出子宮」是我在描述優生法第九條第六款的現況
yam602
3 years ago
libra1950: 女性主義/女權,不就是爭取女性權力嗎?
ಠ_ಠ
3 years ago
libra1950: dragon4144: 不確定是機器人還是人,但各大性別串都會進來釣個魚
libra1950
3 years ago
ಠ_ಠ: 我是在同意噗主然後嘴那些想阻止女性要求基本權利的路人
soba4097
3 years ago
yam602: 其實不只有這樣啦,講起來有點複雜而且容易離題
mars4245
3 years ago
yam602: 喔,女權已經被很多人當作是激進派了。也許有些人比較激進啦。不過都被拿來地圖砲
libra1950
3 years ago
很明顯那個最先提女權的是在地圖砲,因為沒事扯什麼自助餐,這就是在釣魚罷了,沙豬釣魚仔
yam602
3 years ago
mars4245: 女權自助餐才是地圖砲,女權不是。
bear5116
3 years ago
ಠ_ಠ:
我先懺悔一下,好幾年前我就發現原來媽媽墮胎有罪,覺得超不合理,但是很確定自己不會結婚生子,所以氣憤了一下我就忘記這件事了,真的很抱歉!!

我沒有很懂法律,但我覺得哪裡有問題就該處理,刑法最後還是要改,不然問題永遠都在,當初訂優生保健法第9條就已經算緩兵之計了吧
soba4097
3 years ago
ಠ_ಠ: 我同意結婚不該等於交出子宮,不過如果單就噗首的提案來看,講得是有點太簡略了,比方上面我講的情況是可以獲得解釋的,但提案裡面舉了外遇或家庭暴力等等例子,那我就會比較偏向是增加特例解釋的範圍,而不是完全同意給予權利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bear5116: 呃為什麼要為了這種事情抱歉啦XDDDD
我是覺得反正都架空好了也沒差,先挑簡單的改,速度快就行
yam602
3 years ago
我是覺得婚前怎麼沒討論好,如果甲方事後反悔,乙方可以解除契約吧?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噗首提案不是我提的...
感覺應該是她看完了呂秋遠的文章就一時義憤直接衝了
下面留言有人在幫忙補論述,我也有把這一噗的討論整理貼過去
jujube2843
3 years ago
談到婚前契約,跟婚前是否合議生小孩就離題了吧。人的身體不能拿來訂契約,跟器官不能拿來契約,說你要買賣一樣,這也是之前代理孕母的爭議點之一。
soba4097
3 years ago
ಠ_ಠ: 我知道不是噗主提的,只是認為這樣的議案確實是會讓人猶豫
(但應該是沒辦法開放提案人進行編輯)
hotdog1134
3 years ago
bear5116: 那分別是兩個不同的人說的吧
rice1100
3 years ago
離婚/家暴/婚內強暴這種當然應該讓女方自己決定,可是完全無條件允許不覺得太超過了嗎?
像我是父母計劃好決定要生的,但是我媽媽在懷孕初期曾因為憂鬱恐慌導有過不好的念頭
如果我媽媽可以單方面決定墮胎我搞不好就被墮掉當牛寺可可他小孩的學長去了==
請不要把所有家庭都當成問題家庭啊各位
ಠ_ಠ
3 years ago
soba4097: 我留言是可以編輯啦,不知道提案人自己行不行
yam602
3 years ago
jujube2843: 是沒錯,但是不願意提供配子(不論男女)又不願離婚,那麼對被而欺騙進入婚姻的一方不是很不公平嗎?
bear5116
3 years ago
hotdog1134:
什麼東西是兩個不同的人說的?
mars4245
3 years ago
yam602: 恩對,抱歉,我修正。
libra1950
3 years ago
rice1100: 為什麼憂鬱恐慌不想生了還必要被推著走?要像是那個日本女星一樣生完養完然後乾乾淨淨的去自殺嗎
jujube2843
3 years ago
yam602: 那你的議題應該是配偶生育計畫不同是否能作為訴請離婚的理由,而不是剝奪妻子的身體自主權。這條法律並沒有提到婚前是否合意生小孩,不管是什麼狀況,女方結婚後懷孕,男方就是得到了很大一部分的女方身體決定權
dragon4144
3 years ago
rice1100: 可是要什麼條件呢…一旦有個條件了,就代表「不在這個條件之下的話,該女性就應該被逼著繼續懷胎」對吧…?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rice1100:你母親最後憂鬱恐慌的問題最後怎麼解決的?是你父親,或是家裡其他家人照顧她才讓她走出懷孕前期的陰影吧?
那如果有女性不像你媽這麼幸運怎麼辦?老公擺爛,其他家人一副『你自己要生的』嘴臉怎麼辦??那難道不該讓這種女性墮胎??
libra1950
3 years ago
對啊,男方也有女性身體的決定權這就扯,又不是封建時代女性是所有物只能濃縮到子宮的用處?
ape4061
3 years ago
為什麼太超過了...那是女性自己的身體啊...
hotdog1134
3 years ago
bear5116: 你上面提到的架空,我還在補留言(腿
libra1950
3 years ago
bat3301: 對啊,那個留言的可能因為生出來的是自己才支持不給墮胎的說法?
ಠ_ಠ
3 years ago
rice1100: 你知道你這個例子反過來說也可以是你媽因為沒有自由最後才生下你,你媽只是運氣好沒有真的瘋嗎?
libra1950
3 years ago
也許瘋了的那些基數早就自殺了
libra1950
3 years ago
真的不要用倖存者偏差來看,很低能
hotdog1134
3 years ago
瘋了的那些就會變得像前幾天的新聞或竹內節子了
yam602
3 years ago
jujube2843: 我的主張就是把可以離婚當作配套措施,還有在女性想生男性不要是是不能生的,因為會有強制撫養的問題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我大學老師還說他從懷孕起一直到生孩子到現在(十年以上)就患上了幽閉恐懼症
就別說有些媽媽因為孕吐,弄到胃酸侵蝕口牙了
libra1950
3 years ago
小孩真的非常魔鬼,以前是女人被綁架久了才非生不可,那些不願意爽日子被改變的男人才會盡力阻止這樣的法案通過
bear5116
3 years ago
hotdog1134:
ಠ_ಠ - 不知道是誰發起的,但我猜發起人一定沒念過法律 優生保健法第9條存在的目的,是為了架空刑法28...我是搬這個噗的
要點進去要先做好心理準備,噗主有點傲慢講話很嗆
yam602
3 years ago
bear5116: 兩邊的噗主都差不多兇啊,只是立場不同而已
libra1950
3 years ago
fig7059: 理所當然的覺得女人該承擔一切的你才噁心,沒有說她不該出生,單純她那個舉例毫無幫助
bat3301
3 years ago
rice1100: 有沒有看過電影喜福會??裡面一個女人面對擺爛的老公,某天她情緒上頭把孩子淹死在澡盆裡。每個女人去墮胎前應該都會求救吧?但就是有擺爛的老公還有就是像你這樣的人覺得撐過去就會好轉,等悲劇發生再來嘴媽媽都不求救的。
libra1950
3 years ago
bat3301: 真就傳統父權社會遺毒了
bear5116
3 years ago
yam602:
這個不是重點啦
不過還是不一樣的,這噗噗主經過提醒之後有比較注意語氣,那一位還是很嗆
jujube2843
3 years ago
yam602: 那也是兩回事喔,他們離婚是因為對生育的期待不同,而不是變成女性要墮胎必須先去走一個離婚的流程,那樣就跟用優生保健法規避刑法,只是變成再加一個離婚去規避優生保健法,問題的根本還是在那裡。此外你可以再看一遍優生保健法。裡面完全沒有提到「婚前是否合意生小孩」,所以你討論這個跟現行的法律其實沒關係。
bat3301
3 years ago
fig7059: 不是批鬥他,只是想點出其他女性未必有向他媽媽一樣的支持系統。
mars4245
3 years ago
bat3301: 提醒一下,fig7059不會跟你認真討論
fig2069
3 years ago
bear5116: 這噗噗主的觀念彷彿刑法跟憲法一樣難修......
連大一都會的法律分類都搞不清楚,只學到法律系的傲慢臉孔卻沒學到內涵,難怪底下被其他法律人電
libra1950
3 years ago
mars4245: fig只想摳字眼釣魚,忽視就好
yam602
3 years ago
jujube2843: 優生保健法第一條:為實施優生保健,提高人口素質,保護母子健康及家庭幸福特制定本法
hotdog1134
3 years ago
bear5116: 喔喔因為在其他噗也看到架空說w(不過立場跟這噗顛倒,他是認為沒必要動刑法
yam602
3 years ago
fig2069: 可是你說的下面的法律人……可以連台灣不是英美法系都不知道……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那噗主這與其說是法律人,不如說是菁英傲慢臭 (rofl) 不過基本上他沒說錯啦,只是讓人很不爽而已
jujube2843
3 years ago
yam602: 呃...對啊。沒有提到「婚前是否合意生小孩」啊,有家庭跟母子的存在,與是否合意生小孩無關啊,我們的法律沒有規定要同意生小孩才能組成家庭喔
ಠ_ಠ
3 years ago
bear5116: 喔那噗我有看到,但我前面也說過我很煩這種只會笑你做法不對的人。

刑法 288 289 的存在提案人可能根本就不清楚,我覺得沒有這幾天的討論很多人包含我也都不清楚,一般民眾基本上不太可能知道這種事www

對是不是專業領域知識跟常識都分不清楚,只顧著展現自己傲慢的所謂「專業人士」我就.....ㄏㄏ
duck96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yam602: 那個提到英美法的看他下面其他敘述,很明顯是想表達別國也有廢除告知配偶要求的前例吧,這好像跟歐陸法系還是英美法沒有關係?而且一直強調法律是會變的,還說大法官一直在瘋狂做釋字,感覺是準備國考的學生 超崩潰的(rofl)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不要提國考 (rofl) (rofl) (rofl) (rofl) (這邊先崩潰一個
yam602
3 years ago
duck969: 國考很討厭沒錯,不過我說的那個是嗆你沒看法官的那位。
臺灣是看成文法不是判例,所以法官這樣說不代表法條有
dragon4144
3 years ago
打個岔…我在想問題是不是長這樣:在醫學上可以墮胎的期限內,是否存在著某種理由或是條件,當這些理由存在或這些條件被滿足時,使該女性在違反自身意願的狀況下繼續懷胎是合理且道德的。
yam602
3 years ago
jujube2843: 好吧,只能說如果你這樣覺得的話直接墮胎除罪不就好了
jujube2843
3 years ago
yam602: 是,我支持墮胎除罪化。但目前看來只能先努力修這個
duck96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yam602: 蛤我以為我們在說的是同一個人,不過因為那噗噗主說話態度太讓我尷尬了,所以沒很仔細分辨那噗裡的每一個人抱歉
hotdog1134
3 years ago
dragon4144: 你對道德的定義?
欸不對呀這根本限制孕婦人身自由,孕婦又沒犯法,沒有哪個法律能強迫人必須生好嗎
ಠ_ಠ
3 years ago
dragon4144: 你是想要這樣的例子還是怎樣......?
我都開了這噗,你問我我一定是說沒有任何情況可以使女性在違反自身意願的狀況下繼續懷胎是合理且道德的XDDDDD
ಠ_ಠ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有啊,優生保健法第九條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這是很嚴重的強制罪吧www
hotdog1134
3 years ago
ಠ_ಠ: 喔真該死
ಠ_ಠ
3 years ago
hotdog1134: 喔還有剛剛提到被架空的刑法288 289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不過法律本身是沒強制要生,但是讓決定權把持在配偶手上,真棒
dragon4144
3 years ago
ಠ_ಠ: hotdog1134: 我就是在想,好吧假設跟某些人說的一樣,男方有權利主張應該要留小孩…然後呢?他有什麼正當理由可以主張?
ಠ_ಠ
3 years ago
說起來我是不懂,288 289都已經架空了,改優保法還要一定改被架空的那個法的邏輯是什麼?
為了把修法難度從 hard 拉到 extreme 嗎?
dragon4144
3 years ago
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會說「噢這個父親說的有道理,她該繼續懷孕」…我從沒看過這種情況
hotdog1134
3 years ago
dragon4144: 沒有呀www雖然他們會該該自己的意見跟財產被侵害,但跟身體性命相比,本來就不重要好嗎ry
ಠ_ಠ
3 years ago
dragon4144: 就是......沒有啊,所以我在這裡過了兩天啊
hotdog1134
3 years ago
ಠ_ಠ: 因為有那兩條在的話,醫生還是不敢動,怕被男方靠腰被告,所以真要讓女性完全有自主權,刑法要修要廢
dragon4144
3 years ago
我也…想不到呢… 打遊戲去
ಠ_ಠ
3 years ago
hotdog1134: 但第六款本來應該已經涵蓋其他非醫生診斷的所有情況了吧?不然怎麼會叫架空?
這樣未婚的人也通通不能墮胎了啊
hotdog1134
3 years ago
ಠ_ಠ: 你是指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這個嗎?
但他還是以是否影響身心健康為由,如果你手腳好好有經濟能力、精神不錯,卻想墮胎...?
這個完全沒有允許「單純不要生小孩」而墮胎的這個理由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我是覺得第六款還是不夠自由,因為會讓人去質疑「這孩子生下來不會影響你太多呀幹嘛要墮」
duck969
3 years ago
目前實務對第六款認定還蠻寬鬆的欸 所以常被反墮胎團體幹譙
apple1584
3 years ago
rice1100: 我剛好可以當你的反面教材
我媽36歲懷我,前面已經有一男一女恰恰好了
所以我媽到醫院當然諮詢過墮胎
好死不死他去慈濟,據我媽說,那個醫生跟她說,我們不能殺生
所以我活了下來
你以為我會感謝那個醫生?我恨不得找他算帳,請他代替我那個在我3歲就死掉的老爸負責我的人生。
我媽是一個完全不適合結婚的任性公主,他總是身體力行告訴我她有多麽後悔結婚生子。
所以,我絕對支持女性有完全的身體自主權。
hotdog1134
3 years ago
hotdog1134
3 years ago
duck969: 我我我再想一下(
自己有點打結
ಠ_ಠ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我知道字面上不夠自由啦,但如果實務上堪用的話,應該沒有必要主動把修法難度拉到Extreme?
如果改刑法不會提高難度就當作我無知ㄅ
rice1100
3 years ago
我媽媽,是在全家人的陪伴下渡過憂鬱經歷懷孕這整個艱辛的過程生下我的,她至今仍然用行動與言語愛著我這個孩子
如果推動法案的人如同上面特定幾位這般偏激地否定他人的出生,我只能說這是無法得到社會多數人認同的
自裁,請(無慈悲)
libra1950
3 years ago
墮胎的責任跟所謂的「罪」基本都在女人身上真的好棒棒喔,男人都不用去思考這麼複雜的問題,只要射精後說不想墮胎就有了不一定要負責任的後代,天下竟然真有這種好事,真好
hotdog1134
3 years ago
chick8218: 如果優生有修,那墮胎罪那幾條之後也勢必要修,我看了一下,剩291是有必要的
中華民國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libra1950
3 years ago
rice1100: 就說不是所有女性都有你媽的資源,那些人就該承擔就該被拖死?
ಠ_ಠ
3 years ago
rice1100: 不是要否定你的出生,是你先把自己的出生跟有這條法掛鉤的。

你想過不是每個女性都有你母親的支援系統嗎?這些女性的人生要怎麼辦呢?
duck969
3 years ago
hotdog1134: OK的~ 大家都要好好想慢慢想
一個議題走在修正法律的路上本來就不是什麼能輕鬆解決的小蛋糕
libra1950
3 years ago
ಠ_ಠ: 對啊,直接偷換概念,米飯你很厲害喔?
apple1584
3 years ago
剛想到應該說對照組,算了隨便
libra1950
3 years ago
真就自私,自己爽了,媽媽的一切付出都是理所當然的憂鬱也是當然的反正我活了就好了其他女性憂鬱跟娘一樣干我屁事,rice是這樣的概念?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有些人就是愛用倖存者偏差來說,就隨他去
libra1950
3 years ago
就是有這種小孩,很多女性腦補了一下才會絕望不想生
apple1584
3 years ago
rice是台男?這想法跟遣詞用字不是我這台女可以參透的
ಠ_ಠ
3 years ago
rice1100: 而且不只是這些女性,就像 apple1584 說的他也是其中被影響而痛苦的人
libra1950
3 years ago
apple1584: 這種毫無同理心的胡亂比喻使用者,合理懷疑是被捧著養大的家中小太子,當初堅持要生下來不會因為測出來是男孩吧(?)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是說我媽是帶球結婚的,聽我爸說他不想要結婚也不要我,是我媽哭求他(當然這信一半就好)
結果怎樣就你知我知
只能好險我媽是個有責任感的人
apple1584
3 years ago
libra1950: 哇你說到重點了~似乎事情的癥結點永遠都在「因為我是女的,他是男的」!
libra1950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拍拍你,好險你媽有責任
duck969
3 years ago
Rice大既然是基於對生命的熱情與愛而反對推動噗首法案的人,就不要叫人自裁啦很矛盾捏XDDDD
學學令堂在艱辛困難的處境中仍能與人正常交流討論R (正能量)
libra1950
3 years ago
duck969: peace and love🌹 不然他真對不起他媽了
libra1950
3 years ago
好了啦,某人不要再跳針了,沒看沒人理你嗎
libra1950
3 years ago
bat3301: rice真的就是倖存者偏差在那邊假裝大慈大悲,結果還叫人自裁,笑死人了
yam602
3 years ago
duck969: 沒事
yam602
3 years ago
我是覺得,對米飯兇然後米飯生氣後再說米飯雙標不好喔
apple1584
3 years ago
rice1100: 你是叫我自裁喔?幸福家庭出生的人就是不一樣,有資格叫不幸福家庭出生的人自殺喔?你媽就是這樣教你的?說說看啊?你敢跟你媽說你前面講了什麼?沒種就不要在那邊耍中二。
libra1950
3 years ago
yam602: 沒惡意但,原因就是一開始他就雙標吧?然後兇?又要開始討論情緒跟態度問題了嗎😂
libra1950
3 years ago
apple1584: 真希望看他在母親面前說:媽,你當初憂鬱實在沒什麼,我現在過得很好,也很感覺到你的愛,請你繼續持續給我下去喔!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fig7059:
男要女不要 尊重女性自主
男不要女要 妳看那男的

最後一次回,男性在自己不想有小孩但配偶不願意墮胎的情況下,有終止親權的權利的話,請自己去開一個提案來連署。個人角度來說,非常支持,以上。
yam602
3 years ago
libra1950: 就跟說對面噗主兇還盲一樣,很明顯後面米飯已經生氣,所以圍著他一直一直不斷提出問題,在別人眼裡跟圍毆有點像喔。
而且誰都會有點雙標,就像這邊認為自己不要男方得全部接受,而女方想要男方不想,男方還是得妥協。不管怎麼看都有點奇怪
wolf200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libra1950: 這句話只要改變文字可以變成
媽、謝謝你當初撐過憂鬱和那些念頭生下我、我不知道自己的存在對你的人生來說是失敗還是拖累、但我希望我可以讓妳能過得更好、而不後悔當時不管是壓力還是罪惡感的堅持。
對啦、米飯的口氣很差、但把自主權跟米飯母親當時那種精神狀況不是一概而論的吧、大家在討論中 都已經失控了
bat3301
3 years ago
yam602: 個人沒有要替拉男性當養小孩分母的女性背書,男方也可以選擇起身抗爭。現在情況就是兩方都有權益受損,女方權益這方先打響號角,男方該做的難道不是一起追求自身權益,而是來干擾女方,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yam602
3 years ago
bat3301: 但是這個問題是修改此法以後會冒出的問題,最省事的方法其實是反對這個法案修改而不是另外爭取。
yam602
3 years ago
對於人類而言,會選擇方便的選項,至於是否道德或有同情心……
當推廣修改法律者不在乎,那麼那些因為修改過後怕受影響的同樣也不會在乎推廣修改者的看法或是人身安全
yam602
3 years ago
說到底是沒有信任,而在求偶焦慮跟父系傳宗接代的壓力下,信任是難有的,特別是潛在損失大的時候。
libra1950
3 years ago
yam602: 反對修改的狀況下就是繼續讓男性擁有女性子宮的一半操控權,怎麼想都不合理吧?
apple1584
3 years ago
bat3301:因為除去問題來源比較簡單啊~
libra1950
3 years ago
那些想傳宗接代的傳統家庭男子,自己去找能適配的、同樣想法的女性就好,好歹讓女人能有選擇權吧?
libra1950
3 years ago
apple1584: 男性真就既得利益者太久了,一看有威脅他們生殖的議題出來全部都會冒出來打壓
wolf2004
3 years ago
bat3301: 沒人想討論這種麻煩的部分 即使這個噗有兩千討論也一樣、大家都停留在某個女性沒有自主權很可憐這件事打轉、而不是討論這個法案要適用多少範圍
孕婦期間性的精神狀況要不要考慮進去、這是暫時的還是產後會持續的、男性會不會被反向狀況給吞噬(男不要女要)、有多少男性還卡在求偶焦慮而沒有深入議題、他們知道自己要爭取什麼嗎?如果沒有共識卻還是有小孩的意外下要不要停止親權、停止親權目前可行嗎、要件是什麼?扶養、監護、探視、奉養、繼承怎麼辦
嘿各位你們可以討論的東西很多喔 真的不下來看一下這塊冰山下面有多深嗎
yam602
3 years ago
wolf2004: 問題是他們覺得「事情沒有那麼複雜,無條件給女性選擇權就對了」
bear5116
3 years ago
覺得兩個議題被混在一起談了
依照現行法規,如果男不要女要,男生還是要妥協啊,因為要「依其(懷孕婦女)自願
修法改成女性可以自己決定要墮胎,針對上述狀況來說,男性的處境根本沒有改變
hotdog1134
3 years ago
bear5116: 同意,男方其實在這次議題中根本沒有損失
yam602
3 years ago
libra1950: 我前面有說至於看起來道不道德,答案為否,但在互信基礎不夠時人類的確都只想自己利益而去忽略其他族群
yam602
3 years ago
bear5116: 修改成「墮胎只要一個人覺得可以就墮,生下來要兩個人同意」不好嗎?
生下來以後可不是像流掉胚胎那樣,而是自然人喔
wolf2004
3 years ago
bear5116: 對啦 我站在立法角度想了個模擬、但我也只是一知半解的門外漢、但我只是很納悶大家不去討論更深入的問題下 能說服得了誰、每個民眾都有自己的個案耶。
才沒有你是例外不用討論、用少數的案子去概括別人的人生、能夠取最大公因數下才是雙贏不是嗎
bat3301
3 years ago
bear5116: 對呀,男不要女要的問題和優生保健法有什麼關係啊??
yam602
3 years ago
一項權力全掌握,或許看起來是好事,但是社會不能走法,會走法律以外的手段,而且求偶焦慮爆錶的男性會造成社會問題
wolf2004
3 years ago
bat3301: 這是沒關係的 只是會影響到而已(
yam602
3 years ago
bat3301: 因為男不要、女要,有財產權跟撫養權的問題,還有就是強制認養
bat3301
3 years ago
懷孕後夫妻雙方有以下四種情況:
1.女要男要
2.女不要男要
3.男不要女要
4.男不要女不要
現在法案討論的是解決2的狀況,3的狀況雖然存在,但是和2有什麼關係啊??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有人就是會混在一起講嘛
wolf200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覺得我跟大家思考的水平面有差 大家在爭取墮胎自主權 但我看來應該是『胚胎去留自主權』、而這個就不是單方女性的問題了 當然這很延伸
我擅自用自己的邏輯去理解這個法案為 女性在男性同意與否 都可以完全主掌胚胎去留的自主權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yam602: 這問題現在就存在喔,而且和想墮胎的女性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這些人就是不想墮胎啊wwww
yam602
3 years ago
依照婚姻的架構來看就有關係,當然你可以述說你認為結婚不代表生小孩,那麼給機會離婚,被困在另一半跟你計畫不同的婚姻也是一種困擾
mantis3867
3 years ago
現行法律下若男生要小孩,女生不要的情形,結果被要求要把小孩生下來,有給女生什麼配套措施或法案嗎?
bear5116
3 years ago
yam602:
我先說我不知道改才能在「男不要女要」的狀況下保障男性,但我覺得修改成這樣不好
不論生下來還是墮胎,女性的健康都會受到傷害,應該讓女性自己決定要承受何者,畢竟沒有人能夠代替她承受後遺症
hotdog1134
3 years ago
mantis3867: 沒有,除非找密醫,但就犯墮胎罪了
wolf200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mantis3867: 沒有窩 比強制認領還慘 完全逃不掉。生母永遠是生母 所以我已經在看停止親權的條件了、但親權的權利義務大概鐵打不動固若金湯吧
yam602
3 years ago
bear5116: 但是女方決定違反伴侶意願生下來,那責任必須自負,成年人了不要自己想要又不願意有責任
bear5116
3 years ago
*我不知道要怎麼改
對不起漏打字
duck96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wolf2004: 正常啦哈哈,噗浪又不是什麼法官論壇,更何況這裡還是偷偷說,有人倒個油在地上還沒點火就能燒起來
感覺狼大的闡述應該會蠻有意思的,不知道有沒有機會聽到你對胚胎去留自主權的見解,如果有開新噗或是在自己河道講也希望可以指個路 好想看
yam602
3 years ago
我是覺得目前看下來,狼是最符合民主體制下公民應該有的發言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民主體制的公民定義不是這樣好嗎
bear5116
3 years ago
yam602:
雖然這樣就又繞回去了,不過不要做愛是超可靠的避孕辦法
wolf200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其實我上面回得不少(ry
但我也是今天爬下來看了米飯、熱狗的人生才有這個詭異的胚胎去留自主權的名詞啦、要感謝每個發表自己個案的路人
fig7059: 我不太懂逆風的定義 但我想被繞回淺層討論就是逆風的話 上面一點有XD
hotdog1134
3 years ago
wolf2004: 可是只論去留權的話,我覺得太過忽略作為母體的孕婦身體權利
畢竟胚胎不是存放在保險櫃裡,而是在一個女性的肚子裡
hotdog113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是說我蠻想嗆我爸不要小孩那當年幹嘛不避孕(x
我媽大概是因為過去被爛男人傷過墮過幾次胎,所以基於自己內心譴責跟怕被遺棄感,所以才不想墮
只能說世人對墮胎過的婦女有太多恐嚇,以至於女性對墮胎也是會忌憚
yam602
3 years ago
bear5116: 是的,但是現代人類似乎無法,我生活中已經聽過太多男性/女性朋友抱怨為什麼男/女朋友不跟他/她上床,是不是不愛……
alien7411
3 years ago
那萬一男的不要女的要的狀況發生的話。像是男生發現女生懷的是女生不是男生,這樣現行法規男生要女生墮胎算合法嗎?又如果變成只要孕婦同意就能墮胎,會不會有男生逼著女生去墮胎再推卸責任的情況發生?(又是一個很白癡的問題
mantis3867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3FfuRxqp9qfYn9Ng3Gdaed.jpg 目前社會上已經有這些問題了,不是因為這個提案才出現
狼提出的這些討論以前都沒人討論過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alien7411: 不會呀,因為墮胎就算男性同意,還是要有孕婦的意見才能墮,不然就是違反刑法290
yam602
3 years ago
alien7411: 我是覺得在這個方面要給男性留一條後路,不然ㄧㄠ把胎兒弄掉的手段真的太多,就算之後男性坐牢,傷害也造成(墮胎手術是危害最小的方式,其他我不多說)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後面逼女生墮胎那個現在就有了(
wolf2004
3 years ago
hotdog1134: 因為雙方的去留點不一樣、我們吧胚胎去留權都為女性主導為前提基礎思考
『去』是身體自主權,這個是最完全不用討論的、反而大家可以開始討論如何大家去打爆立委電話拿民意基礎背書的執行層面
『留』反而才是這個法案通過後要討論的、因為他會變成自然人喔、他就適用整個親屬繼承的權利了喔
yam602
3 years ago
yam602
3 years ago
沒按到
hotdog1134
3 years ago
wolf2004: 但是如果不想留而要去的話,不也是侵害到女性的身體嗎?畢竟不管是墮胎還是生產,對女性都是有傷害的
yam6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如果你要執著於這個的話,請參考醫學材料研究,或許你可以研發出體外子宮,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了
alien7411
3 years ago
yam602: 研究女女生子的門檻會低一點喔 (rofl)
wolf2004
3 years ago
hotdog1134: 這是人身體構造的差異、儘快除罪化下法律當然是訂下最自由的解釋、畢竟這是身體自主權耶、是憲法規定的人權範疇耶、怎麼能用刑法或是優保法規定?這是人的選擇、沒有誰替你決定傷不傷身體
但一旦胚胎出生、他也受法律保障、你先前所做的承諾要還不要都會在民法面前變成強制。
alien7411
3 years ago
hotdog1134: 了解,所以目前的話萬一男方逼著墮胎,只要女方堅持住還是不用墮。
可是這樣子女生感覺還是很弱勢,因為在婚姻中男方對於胎兒的去留的決定權還是比較大的感覺?
duck969
3 years ago
欸我爬起床開電腦看完wolf2004的留言了,講得很好欸大大你怎麼做到如此心平氣和的留在這噗的啊,我一看到fig7059講幹話就想跟他吵真是素質有待加強
順帶一提因為我民法爛到翻天所以無法對強制認領發表什麼看法,覺得你說的蠻有道理的,其中最喜歡這句 https://images.plurk.com/E4nbxJmLhVEDNnyFmIdpr.png
hotdog1134
3 years ago
alien7411: 最主要還是因為子宮在女人肚子裡的問題
hotdog1134
3 years ago
duck969: 你www壞
wolf200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而我選擇放棄胚胎 但也選擇鬆動民法最基本的親權,我可能比上面那些人都來得極端、因為不能框架所有人的情況下、法律終要做出最自由的退讓。這是我的觀念啦、但這也讓固有的家庭觀念崩解、其實母湯
yam602
3 years ago
alien7411:如果研究成功的話也不錯,不過男性可能會暴動
duck96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fig7059: 抱歉啦 但你可以稍微自省一下讓自己講出像wolf一樣有建設性的話ㄇ,不然你看這噗搞不好有100條都是在罵你ㄟ
哭啊 幹話講太多就算今天突然在這串變成法學大師講出至理名言大家也以為你又在反串酸人了
alien7411
3 years ago
yam602: 實際上有在研究,我記得生科某個派系的就是在研究母體與母體之間的育種,就是完全不依靠雄性。
我記得有個缺點就是無法誕生雄性後代跟法規上還有道德上的阻礙。
alien7411
3 years ago
而且現在就連動物實驗也有難度。
duck969
3 years ago
靠杯我快笑死釣魚仔人設是三小你是什麼噗浪偷偷說Vtuber嗎XDDD
但我懂衝到偷偷說裡面放火的快感,我也當過偷稅犯所以真的不忍苛責(
duck969
3 years ago
唉主要是你看這議題那麼麻煩複雜,要顧及一堆男人女人脆弱的心靈,而且大家想到都快禿頭了你真的忍一下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拯救噗友腦細胞一下,多用一點有建設性的意見少摻一些尖酸刻薄,會對這議題比較有幫助啦 雖然也不確定你想不想讓這議題有進展
wolf200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謝謝蠻多人看到這部分的討論的、其實我也歪了很多、胚胎去留自主權的問題留給立法者想也無非不是一個辦法、相信專家會有更完善的修法啦、如果只是想讓法案通過、那大家可以從案件分享先跳到執行層面啦,我想這對多方討論都是一個很好的台階
而我的那些論證單純只是想分享給所有人當辯論時的卷宗備著、畢竟身邊要是有人只做標題黨而反對這件事的話、沒做好辯論功課淪為口水很傷感情嘛
到時候你要叫兄弟姐妹支持連署的時候也是這個嘴臉也不好吧、能夠理解法律構架、點出他們反對但事實無需害怕的地方、才能說服別人這個法案溫柔的本質,謝謝大家、下台一鞠躬。
goat990
3 years ago
結婚就是等於綁子宮 放棄吧
不知道為什麼要支持結婚不綁子宮
還是快支持不結婚生子要強制男性負扶養責任(付錢)但沒有親權吧
wolf200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oat990: 拎祖奶奶還在修改文字、又一個不識相的直接跳口水、何不食屎乎?
goat990
3 years ago
wolf2004: 尷尬,我沒有在回你,我只是直接提出我的看法
wolf2004
3 years ago
嗚嗚嗚你這樣這裡又會變成大型火災現場啦嗚嗚嗚
goat990
3 years ago
請問您是覺得別人應該清場讓您獨秀講話嗎呃我被你這樣罵我很尷尬
goat990
3 years ago
?為什麼 我是聽說德國有這樣子
mantis3867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4y9ukRnL5sE31gL5ea5w1H.jpg 所以女生不想要小孩的情形
1. 被要求生下來,還要履承擔懷孕期間的改變與懷孕後的改變。
(但是男生要求小孩要被生下來,卻沒被強制要求要付出何種改變等等。)
2.墮胎但是犯罪(但應該不多人這麼激進)

男生不想要有小孩的情形
1.仍有小孩因為必須履行親子義務(但媽媽也同時要履行親子義務啊)
2.還有什麼??對不起我真的還沒想到
goat990
3 years ago
所以男生要性交都很注重避孕還生怕女人懷孕,因為生父會直接要強制帳戶扣錢
goat990
3 years ago
不知道耶,呃,如果這是放火我真的很抱歉
duck969
3 years ago
fig7059: 是說你講的沒看到人去噴這種情緒發言暴躁鬼,其實就是噗浪上比較多女人會出來討論這種問題,然後很多女人十之八九都曾經因為性別受到壓迫(不然就是滑PTT滑到一半都還沒推文就被砲台女母豬自助餐真的超靠杯),所以對悲慘的女性身世也比較有同理心,看到一些暴怒到幾近失去理智的地圖砲發言也多半是想「ㄟ幹這好像有點過頭,但她好可憐,這樣再叫他冷靜不准發洩情緒好像很過分QQ」
duck96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討論性別議題真的一定會遇到這種情況,希望噗浪使用者們可以早日從這種負面痛苦的情緒迴圈解脫,畢竟噗浪三不五十就有性別議題可以討論,跟其他社群軟體比起來還是蠻珍貴的
在可以理性討論的噗盡量維持住自己的san值,要吐苦水要抱怨想要讓大家幫你加油的也可以,但拜託也盡量不要罵人或是地圖砲不然這樣當你隊友的也很兩難
goat990
3 years ago
重視女權還想卡在婚姻制度裡面就很難啊,尤其在台灣,看似進步,根本還是很傳統很父權的,婚姻確實就是綁子宮,我相信很多人身邊都斑斑血淚史。
現在又少子化,前陣子衛福部都想推有限度的代理孕母了耶,那可能會重視婚女勝過孩子(出生率)啊!各位別想了吧!
goat990
3 years ago
恨不得多生好嗎,推同婚那時候,都還要藉由醫生站台說服長輩有人工生殖可以有後代......
在台灣法律這塊呃......包括現在防疫的一些法律都問題很多
yam602
3 years ago
alien7411: 無法誕生雄性後代還好,主要是擔心出錯率是否比一般生殖大,如果有大多少
queen3043
3 years ago
wolf2004: 固有家庭觀念崩解未必是壞事。
回想各種人們取回遭剝奪的權利的過程,我覺得也是在崩解當時的社會觀念。
goat990
3 years ago
我們台灣才沒有那麼重視女權人權嘿?法律還是在為少數人利益服務,不結婚政府沒辦法管你,你都結婚了,有法律在是傾向出生率的,還可能改這法律嗎,要改早改了?跟少子化比起來?
不然大家要改支持代理孕母嗎?(我沒有在模糊焦點),都騙到你結婚綁子宮了還會讓你想中止妊娠就中止嗎?不可能,誰會想得罪大多數的男性啊?
我們的法律還是講利益權衡不是絕對人權啦......看看其他法律......
tako4040
3 years ago
意外懷孕,女方不想要小孩男方為了傳宗接代要求生小孩^^
別以為年輕人就不會有這種觀念,對於傳宗接代特別堅持的年輕男性們也不少
憑什麼因為男性單方面的想要小孩就可以把女性當敷蛋機器呢?
所有生育風險皆由女性承擔,男性射一發就沒他們的事
這麼大的風險下自己的身體不能自己做主,怎麼想都不公平吧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母系也是綁子宮,跟是什麼系統誰有權力沒有太多差別,只是要求要留子嗣跟優先繼承的性別不同。
goat990
3 years ago
勞基法有保障孕婦的,對吧,很多都在推行保障孕婦的,那就是要保障你「好好生出來」,台灣沒有在支持女性完全掌控中止妊娠的啦!除非你就不結婚!
台灣只會更重視怎麼讓你平安生下來。
前提是你要生下來。
libra1950
3 years ago
tako4040: 對啊,而且有些男的一開始還會假裝不在意女生不想要小孩而交往結婚,結果後來步步緊逼推進,有些狀況根本女人是半推半就懷孕生了的,真的頗噁心
goat990
3 years ago
我覺得還是推行一些以生下來為前提的保障孕婦的法律吧!比如支持系統之類的,真的我看不要去想以「支持完全掌控中止妊娠」,真的不實際,你要動蛋糕的大塊誰要做啦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進來潑冷水真ㄉ不用了嘿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通姦除罪、家暴法、同婚、性平法也是一路走來的
連從母性也是
當年也少不了冷水嘿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另外還有原住民族找回原名、白色恐怖受難者的資料追查...數不勝數
goat990
3 years ago
完全不想懷孕或是要完全掌握後嗣,就不要結婚,女人的自主不就在這裡嗎......你要進入一個現階段完全為父權奠基的制度,還要在這制度下爭取一個該制度最不可動搖的利益,要保護已經進入該制度的女性,就是為其保證生能好好生。
yam6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原住民找回族名還是不要提了……
pie2579
3 years ago
看了眼睛好痛,打擊女性的發言還真不少
goat990
3 years ago
yam602: 母系綁子宮願聞其詳(?)
如果你指的是親權?
dragon4144
3 years ago
goat990: 有意思… 你的意思是,比方說,換成已婚女性可以在生下孩子之後自行決定拋棄對孩子的義務和親權(也許再加拿一筆營養費/健康補償金),會比已婚女性可以自行墮胎來得容易通過,這樣嗎?還是不能墮胎但是可以選擇成為代理孕母。
libra1950
3 years ago
看了眼睛好痛+1,有些婚前可沒說要孩子(或甚至早就說了不想要小孩),最後在丈夫或是親家要求脅迫下半推半就毫無還手之力,真就活該她們選擇相信別人。然後覺得壓抑還要被認為消化接受是理所當然的呢!女性生來有的是在子宮而不是爽爽就好的陰莖真的好可憐。
pie257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oat990: 法律有規定結婚一定要生?沒生的頂客族是不是都該死?不在預期的懷孕男性堅持不能墮胎所以就得生?看過第二胎不想生老公硬要,小孩生下來因為孕期有問題遲緩,誰負責小孩的人生?
dragon4144
3 years ago
pie2579: 他應該是說,這個制度就是如此而且難以撼動,沒說他認為這是對的吧
pie2579
3 years ago
制度難以撼動不代表不能改革
pie2579
3 years ago
說的好像現制度多好值得他保護一樣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你不想生家族還是會逼你生,只是不同的點是財產全部都你的,孩子也跟你姓
dragon4144
3 years ago
pie2579: 他沒說制度好吧,他說這制度不支持女權和人權…啊不過還是等他自己解釋吧,總之我看起來是這樣…
tako4040
3 years ago
libra1950: 一開始跟你說我不介意你不要孩子
後來各種洗腦想辦法說服你,多少女性被強迫生下他們不要的孩子……
還得強迫女性內建母愛,去愛這個被迫生下的孩子
有夠噁心
goat990
3 years ago
Orz拜託一下,這樣就叫打擊女性,女性現況就是仍然艱鉅,我只是說了出來......不代表就叫打擊或潑冷水,連意見都不能聽嗎......

那,如果變成要女方懷孕才准娶她(我本人不用嫁娶,我是在模擬),這樣有比較好嗎?
現在台灣的婚姻制度本質就是保障傳宗接代,如果有不鳥這個制度的人們要結婚,其男性也會尊重女性,是吧......

通姦除罪也有女性不支持啊......
母姓請問現在通行比例是......嗯?
同婚......登記率?
yam602
3 years ago
然後你是負責找人娶回來,所以沒結婚是你的責任,然後媽媽一天到晚問小孩的事情,問說要不要看看誰家的男性喜不喜歡
goat990
3 years ago
yam602: 我覺得你我的母系定義不太一樣耶,你說的本質還是父系吧,只是繼承人換成女性也可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生活下來其實本質上並沒有變多少,只是對於小孩性別比較不在意而已
pie2579
3 years ago
goat990: 女方懷孕也有人選擇不娶啊,至少墮胎不用男方簽名吧
yam602
3 years ago
pie2579: 未婚生子女是可以強制認親的
tako4040
3 years ago
看來goat990給的建議是一輩子不要結婚,這樣你的子宮就不會是別人的子宮了^^
goat990
3 years ago
pie2579: 那你不就說中重點了,不結婚的女性完全可以自主孩子去留
pie2579
3 years ago
goat990: 所以僅僅結婚就限制女性身體自主,是不是超出合理範圍?
goat990
3 years ago
tako4040: 是
goat990
3 years ago
pie2579: 那麼結婚顯然是很不合理的
peanut1126
3 years ago
優保法拜託先修掉未婚成年人還要什麼遺傳疾病才能結紮那條,問題就減少一半了......
peanut1126
3 years ago
然後結婚前強制健檢,想生的發現對方不能生就不要結。
peanut1126
3 years ago
大家都公開透明不用在那邊騙來騙去
goat990
3 years ago
yam602: 那這個好像也不脫離你必須生小孩,那還是沒有女性身體自主權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家產總要有人接,只要把家族看的重要,那麼個人自主權幾乎是不存在的。
母系社會中的男性也是如此,母系唯一的好處就是,其實孩子是誰的都沒差,因為自己生一定是自己的小孩
duck96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oat990講的東西很殘酷但很實際
因為墮胎議題在大眾心目中就很容易會變成女性權利跟生育率二選一,跟古裝宮廷劇裡面娘娘跟孩子只能保一個一樣,因為政策只要是對女性有利的就很容易被說怎麼她們有我沒有(ex:衛生棉免稅),但提升台灣生育率的政策阻力就相對會比較小。
duck969
3 years ago
如果很難撼動大眾的想法,立法又無從下手,是不是就乾脆做到最極限的方式
對內部呼籲女性,如果沒有想懷孕的念頭,就斷了結婚的心吧,不想懷就不要結,不要被長輩壓力擊倒、男方的甜言蜜語或是對婚禮婚姻生活的憧憬沖昏頭傻傻跑去結婚
duck96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對外要求政府大大大大幅度提升懷孕/育兒婦女福利,你不做就是不重視生育率不在乎台灣的未來,下次就不選你

goat這樣也算是另闢蹊徑的一種方式 酷ㄟ
dragon4144
3 years ago
如果這樣呢,
在婚姻存續時如果女方懷孕並且想墮胎,女方有權請求男方限期做出接受或拒絕墮胎的決定。男方有權拒絕女方墮胎,但一旦男方行使這項權利,女方即可行使另一項權利:拋棄親權並從男方處取得(大概是鉅額的)營養金;換言之,她可以選擇變成男方家庭的代理孕母,孩子後續的養育責任和費用等一切與她無關,男方必須自行負責。並且,此權利直到該子女年滿20歲為止隨時可以行使。

這不能直接阻擋男性綁子宮,只是讓他們很難決定要去綁。
yam602
3 years ago
喔,對了,母系社會照顧小孩是全家族的事情,所以不會讓母親一個人帶小孩沒人幫忙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放棄親權代表不能看小孩、小孩也沒有義務撫養喔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不過這個是目前最可行的方案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對,就是變成代理孕母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其實不錯,不過如果男方沒錢不就拿不到營養金?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沒錢就…不能阻止女方墮胎R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也是,不過這要看鉅額是多少,一兩百萬還是更多
tako4040
3 years ago
dragon4144: 但是成為代理孕母還是強制女性生下小孩啊
yam602
3 years ago
tako4040: 但是可以不用養不用管 ,而且男方沒錢就可以墮胎
tako4040
3 years ago
yam602: 但是我如果就是不想承擔這份懷孕過程的風險呢?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不知道…可能修法的時候立委們要討論一下數字吧
tako4040: 對啊…只是個大眾比較容易接受的權宜方案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所以還是想阻止女人對自己子宮的主宰權嘛
太棒了,我的內臟不是自己的
dragon4144
3 years ago
hotdog1134: 就,從完全無法阻止綁子宮變成也許有機會可以逃走,這樣而已
goat990
3 years ago
我絕對不是反對女性身體自主,我是在說,唉,台灣連女權都沒有(別跟我說女權高漲了拜託),在一個充滿父權味的現行婚姻制度裡面要保障女性的權益,請先想著保障她好好生小孩,不是每個進入婚姻的女性都想離婚。
如果會要走到男方完全硬要她生、而她卻不想生,是不是已經會有失和與離婚的風險呢,那這是另一層面的事。
婚中女和欲離婚女是不同的?應該吧?

一堆女權人在討論父權婚中事,搞不好人家想的,跟你想的都不一樣咧......有限制的代理孕母那個衛福部本來要推(而且還一直不死心想要推)的法案,呃......
duck96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oat990: 基女社團論調也都是誰結婚誰傻瓜XD
就算已婚的也都在勸未婚女自己活得好好地沒必要自找罪受進入婚姻關係當孵蛋機器+女奴,尤其都已經加到女性主義社團了就是看穿了台灣社會對女性的壓迫,結婚跟毒品一樣都不要碰(rofl)(rofl)
yam602
3 years ago
tako4040: 那不要進行性行為,不要跟想跟你性行為的男性結婚或是交往,就不會懷孕了啾咪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一個月十萬計算的話至少是一百萬,加上期間吃住包跟雜費,應該要五十萬,算算至少一百五,好像比人工受孕便宜一點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嗯 仔細想想,數字應該要比真正的代理孕母昂貴,不然只是從騙子宮變成騙便宜子宮。也許三、四百萬?我不是很清楚…
或者如果有後續併發症的話可以再求償?You broke it, you bought it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剛剛找到美國的例子,大約是20萬美金,不過這個包含各種費用,所以實際上拿到的錢差不多也落在一百~一百五十萬
yam602
3 years ago
不過那個是孕母費,營養費不算在那個一百五裡面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不愧是美國…但總之,男方付出的總價必須比真正代孕的總價更高,畢竟最終目的是要加大男方選擇綁子宮的難度
goat990
3 years ago
如果沒有懷孕的心理準備,女性,真的就不要結婚了吧......現在婚姻制度被營造成跟生育、跟「家庭」綁在一起和樂融融啊......
還是多想想怎麼支持婚內女性,讓婚女能安然生小孩,撫嬰上有幫助......
講實際一點,要讓婚女有「絕對」中止妊娠權,一般婚女有「主動」想要嗎?呃......要的人真的還會想結婚嗎?
有了更難結婚,用了差不多就是要離婚了。
如果是頂客族那早就有共識,就是不照著傳統婚姻玩的人,或是男方本來就很尊重女方。婚女要的,應該還是老公和婆家的配合和尊重,要的是在男方的幫助下好好生小孩吧。
這裡,大家在想的,呃......是......要救助失足婚女嗎,那不然,推行以離婚為前提的絕對中止妊娠權,會不會比較可行?
不然,這個「婚內絕對而單方中止妊娠」的法律,算起來,對一般婚女有什麼益處呢......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美國會那麼貴主要是仲介+試管+補償費(捐卵)+每月金額+孕母費

如果去掉仲介跟醫療的話,應該八萬~十萬美金跑不掉(除非我低估美國試管嬰兒的手術價格)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這點我是認同的,因為對想生的人來說,這條法案會造成男性不願意信任她們的願意之一,如果要搞到有懷孕(要試)才能結婚,那麼對女方很虧,因為對方一旦渣,不認帳會有點慘,雖然可以打訴訟但是會很難過
goat990
3 years ago
對婚男當然就更沒有好處了,雖然我本人並不care婚男有什麼好處抱歉
現行婚姻觀念,本質還是要生小孩要建立家庭,不是在潑冷水,這就是大眾想法吧。
我本人極端女權廢婚派啦。但人家沒有在女權,想保障人家權益,照著他們遊戲規則考慮比較好?
goat990
3 years ago
yam602: 這方面我覺得可以好好想想吧,就是更細微更實際的情況Orz請多參考婚女意見,然後跟想離婚的狀況分開一下......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想離婚跟 想結婚的當然不同
solar4394
3 years ago
結婚本身就是尋求保障,不只是女方而男方也是,結婚就是從各求所需變成雙方同意,不然只是要在一起的話有沒有結婚有差嗎?
goat990
3 years ago
yam602: 嗯......
cherry4111
3 years ago
一直有人在說這樣剝奪男方(夫)的權利,這樣的說法似乎是對現況有些誤解。現在的情況是男性有對妻子墮胎的不同意權,而這樣的權利來源是強行將女性(妻)的身體自主權剝奪讓渡給男性(夫),而修法只是終止這樣的不正權利轉移,將身體自主權還給女性。
egg443
3 years ago
說要問一下已結婚女性想不想要這個權力……問問看有多少人被說過「當初沒有生下你就好了」就知道了吧?
egg443
3 years ago
或是想想看婚內強暴、意外懷孕呢?又或著本來想生,但懷孕過程出了狀況,女方無法承受但男方又無法理解的時候?
waffle3738
3 years ago
上面太長了看不完我直接留言好了
一直以來的態度都是母體有無條件墮胎決定權 男人想不想要到底是乾不想要的女人什麼事 子宮是誰的啊笑死
關於生孩子議題意見不合我一律建議離婚 不管哪方想要哪方不想要 不合又討論不出結果拜託離婚好嗎
goat990
3 years ago
女性天然有絕對的生育權,不管是要懷或不懷,要生或不生。這是應該的,是理想中的,但實際上呢?
實際上大部分的婚姻,本質就是奠基在,讓男性去共享女性的生育權,讓男性能夠為夫、為父、成家,他才有意願好好照顧孩子,順便也許可能照顧妻子。
婚姻就是女性身體自主權的讓渡制度。女性天生絕對擁有的,只能分給男性來換取資源,因為現在資源偏向男性。
現在的家長,會想把大部分的錢拿去供兒子買房子娶媳婦生孫子,還是在受教權和繼承權上,平等分給兒子和女兒?
女性願意完全自己獨享生育結果,當單親媽媽,孩子從母姓,不要多個老公牽制身體自主權;還是寧願嫁給一個有錢一點的老公,犧牲身體自主權,孩子從父姓,但老公願意幫忙照顧孩子,自己也受夫家照顧?
star424
3 years ago
婚姻中要孩子從父性但沒在顧小孩的不少(詳見孤味)
女性本來有在賺錢也有照顧孩子的話
不需要因婚姻女性身體自主權就要讓渡出來
一句老話
生的女性自己決定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這邊認為自己不要男方得全部接受,而女方想要男方不想,男方還是得妥協。不管怎麼看都有點奇怪

如果女性可以單方面決定墮胎的話,男性是否也可以拋棄養育義務的議題。
這個提案主要關乎的是女性身體自主權,現在法律上胎兒在生下來之前都還不是受法律保障的自然人,是否墮胎也應該是女性行使身體自主權的決定。

但養育義務是針對已經出生的自然人,而養育孩子本來就是男女皆有的性行為風險之一,應與女性決定如何對待自己的身體無關,也與是否有婚姻關係無關。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這件事討論了非常、非常多次,這是我的回答,前面也有人(包含初期的我自己)做了其他諸如他認為男性同樣可以拋棄養育義務的回答 (但是要被「法學專家」嘲諷是法盲)
你們可以不滿意,但不能就說一句「很奇怪」就說我們維持現狀,這個討論的目的就是改變現狀
而且會對男性很奇怪,現在已經對女性「很奇怪」的現狀就絕對不能改變?何況這個現狀本來就存在,並不是這個提案導致的

再延伸「養育義務是針對已經出生的自然人,而養育孩子本來就是男女皆有的性行為風險之一,應與女性決定如何對待自己的身體無關,也與是否有婚姻關係無關。」這個概念的話。

在避孕不可能百分之百的情況下,男女性行為本來共同要負擔的後果就是懷孕,懷孕會有三個結果出生、流產、墮胎,本來就是無論男女都要承受懷孕的後果,而懷孕期程中身體權利本來是女性的,是現行的法制把他剝奪了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wolf2004:
沒人想討論這種麻煩的部分 即使這個噗有兩千討論也一樣、大家都停留在某個女性沒有自主權很可憐這件事打轉、而不是討論這個法案要適用多少範圍

「女性沒有自主權很可憐這件事」被你說得輕描淡寫,我個人不認為這噗討論的話題你真的全部跟我一樣一行一行都看過

事實上什麼討論都有,當然持反論的人受到所謂的「圍毆」會消失,或者有 fig 這類完全不打算提出有意義言論的嘲諷者存在

你所謂的「討論這個法案要適用多少範圍」,如果現在是要提出一條新的法案,例如代孕,我覺得這樣的討論方向當然是合理的

但現在的主題是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已經被剝奪了,我們要怎麼拿回來,有人被壓迫的現況已經存在了,我們要修正這個問題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哪些人真的提出建設性的言論,而不只是丟出「我覺得有很多疑慮,我不要改變現狀,你們要來解除我的疑慮」(即使是這樣也還是有人陪他們討論)

要「討論這個法案要適用多少範圍」,我覺得在這裡我退一萬步可以接受的提出方式是「不過就這樣修改我覺得還有很多疑慮,例如A跟B,我覺得是不是可以討論一下O作法」(但這真的不是重點)

但有人真的是這樣的嗎?沒有。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wolf2004: 孕婦期間性的精神狀況要不要考慮進去、這是暫時的還是產後會持續的

這有討論,但多數提出這個疑慮的人的說法都趨近於 「孕婦的產前憂鬱會導致做出糟糕的決定」 或者更過分的說法

但我個人認為這基本上是 pro-life 的論點了,一般自然人的精神狀態如何只要沒有被精神鑑定他都還是有自主權的自然人,為什麼到了孕婦身上就要有所改變?

前面也有人提倡可以做諮商,這很好,我覺得婚前婚後生前生後都該諮商,但不能「強制諮商」,因為這就形成變相的墮胎冷靜期,週數越大對身體影響越大,更壓縮了墮胎的自主選擇空間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男性會不會被反向狀況給吞噬(男不要女要)、有多少男性還卡在求偶焦慮而沒有深入議題、他們知道自己要爭取什麼嗎?

這......男性不深入議題我是不知道我還能給什麼幫助,男性卡在求偶焦慮男性不深入議題我們還要先幫他們把權利都爭取好才能進行?

你的語氣好但你的說法基本上都趨近於父權霸王餐,或者有人討論的議題你直接歸類成沒人討論你知道嗎?^_^ (大家都說我兇,這樣是不是比較好?)

如果沒有共識卻還是有小孩的意外下要不要停止親權、停止親權目前可行嗎、要件是什麼?扶養、監護、探視、奉養、繼承怎麼辦

說這麼多其實核心還是男不要女要的情況,前面已經回應過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wolf2004: 「鬆動民法最基本的親權」 並不是你自己的創見,你只是不讀別人說什麼而已,這件事在前百回應內就已經有人提了
然後這同時是很典型的,一樣的話到了男性嘴裡忽然比十位女性都有說服力的例子呢

yam602: 修改成「墮胎只要一個人覺得可以就墮,生下來要兩個人同意」不好嗎?
不好,因為墮胎是另一個同樣只影響女性身體的選項,後遺症同時也包括未來不孕的可能性

wolf2004: 大家在爭取墮胎自主權 但我看來應該是『胚胎去留自主權』、而這個就不是單方女性的問題了 當然這很延伸
換個名字不會讓墮胎權變成不是墮胎權,女性身體是女性身體,胚胎需要依賴女性身體存活的一天都是她身體的一部分
ಠ_ಠ
3 years ago
goat990:
結婚就是等於綁子宮 放棄吧
不知道為什麼要支持結婚不綁子宮
重視女權還想卡在婚姻制度裡面就很難啊
前面同樣討論過,結婚本來就有多種多樣的功能與目的,不以生子為前提的婚姻也是存在,當然現況自保方式就是不要走進制度,但不代表制度內的不合理不可動搖
ಠ_ಠ
3 years ago
goat990:
我覺得還是推行一些以生下來為前提的保障孕婦的法律吧!比如支持系統之類的,真的我看不要去想以「支持完全掌控中止妊娠」,真的不實際,你要動蛋糕的大塊誰要做啦
支持女性婚內墮胎並不代表不要支援系統,這是一體兩面的,想生的要有支援系統,不想生的也要有出路,這並不存在若p則q的關係
所謂的蛋糕大塊是指什麼?生育率?現在的倡議完全沒有能不能墮胎的六款前提,只是移除配偶同意權 (同樣前面說過了)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同樣的邏輯謬誤還出現在 「所以僅僅結婚就限制女性身體自主,是不是超出合理範圍?是」「那麼結婚顯然是很不合理的」

不,修改不合理的法才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法就要修而不是叫人不進入那個制度,整部法律多的是不像結婚這樣還有讓人選擇要不要被適用的自由的,你的說法才是顯然很不合理。

然後 duck969 不婚並不是什麼另闢蹊徑,你看看近年精美的結婚率就知道了,女性會醒,只是女性的聲音不被聽到,倒是男性的求偶焦慮聲音越來越大了

「結婚跟毒品一樣都不要碰」 這大家都知道,但為什麼婚姻就必須是壓迫女性的毒品?制度還存在的前提下,想讓他變得更公平有什麼不對?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oat990: 換言之,她可以選擇變成男方家庭的代理孕母,孩子後續的養育責任和費用等一切與她無關,男方必須自行負責。並且,此權利直到該子女年滿20歲為止隨時可以行使。

你這個說法完全忽略了女性懷孕與生產的風險,好像所謂的營養金可以解決一切,但並沒有這種事。
這也絕對不是最可行的方案。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oat990: 你最後這段對婚姻的詮釋基本上就是再次鞏固了婚姻制度對女性不公

但不公是可以挑戰的,只要制度存在,還有女性會進入的一天,為了支援這些女性,都是要挑戰的

好了先這樣,上班去
yam602
3 years ago
一路看下來,噗主的結論是「有疑慮滾出去沒人要討論那些麻煩的部分,要給我滾去自己提議,因為這是女姓權力所以就是給它過就對ㄌ」
miso1028
3 years ago
yam602: 這題我知道 就跟男生抗議自己要當兵就去衝康女的都公主病對吧
問他們怎麼不自己提案修法嗆大法官就在那邊號 很像哦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噗主辛苦了...要再讚一次整理跟回覆
soba5018
3 years ago
其實我覺得建議不要結婚比較實際啦
fries4573
3 years ago
所以說「結婚」真的不是兒戲,
請各位男女在婚前一定要考慮以及討論清楚,是否真的能承擔起婚後的共同責任,包括生育也是,
婚前懷孕要不要墮胎本來就是女性可以自主決定,但婚後就沒這麼容易了;
即使如上面有人說的非自主性行為,也可以證明小孩就是在那次性行為下的結果,
但即使法律通過,不要說另一半了,2方父母和周遭的閒言閒語那一關(人情之類的)會這麼好過嗎?

結婚是2人的事,彼此的包容尊重是必要的,
如果做不到,就不要結婚,也不要抱怨找不到結婚對象,就這麼簡單。
bat3301
3 years ago
仔細想想胚胎去留自主權更應該完全給女性才對呀,墮胎期限內的胚胎離開母體能活?那結婚後的人要去動盲腸手術需要配偶同意嗎?
pita724
3 years ago
目前的婚姻制度跟繼承觀念就是這麼麻煩,男人會需要女性的生育能力,甚至希望能將這份能力據為己有用。如果同摩梭人一樣,由女性繼承家族,小孩屬於女性家族,由舅舅幫忙養育家族內的孩子,而孩子們無論是否知道自己的親生父親是誰都沒關係,甚至彼此同母異父也沒關係。男性也可以射後不理,不用擔心自己不要女方要是否會影響自己的財富分配,因為男人的養育責任是負責自己家族內姊妹的小孩,而姊妹自己願意生幾個就是他們的事。
bat3301
3 years ago
yam602: 有些疑慮根本和本提案無關,也有人提出解決方案了,但很多人就是一句「動搖民法」、「鍵盤法官」後就開始跳針噗主很兇女性同溫層了,提出疑慮的人要不要先自己提出解決方案?
dragon414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呃那個,轉職代孕是我提出的點子,只是靈感是從goat990的發言得到的而已。基本上這個點子並不是認為營養金可以解決一切,而是以價制量
暫時先用男方的角度想想:想要女方留下孩子,首先你得準備一筆比找代孕(=真的出來賣的子宮)還貴的鉅款。女方隨時可以行使第二項權利,所以這筆鉅款在孩子20歲之前都無法動用,然而你還得養孩子。如果你想確保孩子有媽,那麼你最好在這20年間把女方像佛祖一樣供著,否則女方隨時可以拿走鉅款一擊脫離,孩子你還是得養。除非男方凱到流油不然幾乎不會選這個選項。
當然我們會說,那幹嘛還要讓男性有這種權利,如果我們的最終目的是希望他盡量不要使用?這和把同性婚姻移到另一個地方然後超連結回去一樣,是為了保護某些人的人民情感;冀望在不久的將來人們會說「啊那幹嘛不改成(噗首)就好?」那事情就成了。
kitty5941
3 years ago
解決方案很簡單啊,去找立委然後問他們要不要幫推,就知道這件事到底有沒有什麼問題了
melon5928
3 years ago
那結婚登記時簽署孕期自主保證書有解嗎?通通都先說好這樣
kitty5941
3 years ago
認真講,其實法律並沒有規定婚姻義務有生小孩這件事。就算簽了什麼合約也是打民事官司,國家沒有介入的理由
melon5928
3 years ago
想說可以拿這個給醫院,順利進行手術
goat990
3 years ago
蛋糕大塊就是那塊想要子宮給父姓傳宗接代的蛋糕,就是那塊想著開放已婚可請代理孕母卻不考慮開放單身女性人工生殖的蛋糕,就是那塊男性能藉由婚姻享有生育權並為夫為父的蛋糕。
大家真的都知道、或都覺得婚姻是毒品,卻還走進去嗎?應該是不知道,或是明明知道還要去賭,然後賭到輸。
修個法讓女性以為真的有個尚方寶劍,可以在婚姻中想不生就不生,更恐怖,更容易讓人走進婚姻,進了婚姻一樣非完全自主生育,這時只能催眠自己是自願的了。
鼓勵大家吸毒或賭博因為減害了,反正吸毒賭博一定會存在?
婚姻裡面,真正讓女性不得不生,是情感綁架,是經濟因素,是社會性別不平等。
要挑戰婚姻制度的不公,修法了,就挑戰成功了嗎,挑戰的到底是什麼。從母姓的比例有多嗎,登記同婚的數量有多嗎,繼承權有真正傾向兒女公平,而不是給兒子買房娶媳婦嗎。
kitty5941
3 years ago
醫院還是一樣會要求配偶到現場簽署同意書
goat990
3 years ago
在父權之下,婚姻就是在平生育權,生育權不該平,所以婚姻永遠不公。
女性要婚內單方面絕對中止妊娠的權利,到底是能提高整體女性地位,還是提高部分婚女拿子宮換資源的價碼?原生家庭之內會不會更將資源傾斜給兒子,因為他更難娶媳婦生孫子了,娶媳婦她也可以想不生就不生耶,真糟,為了讓媳婦能乖乖生小孩,我們來想想辦法吧!
會想什麼辦法咧,我真想看看。
然後女兒更慘,導致整體女性地位反而變低,大家想著女性反正能嫁出去就好,賣小孩更高價,給夫家養一生不愁。
但真的會比較高價嗎?不知道。
我們會因此改成支持母系傳承嗎?不會。
goat990
3 years ago
這個法最有利的,是想結婚為父權添磚加瓦又想吃女權好處而且有一定能力協商的婚女,不是整體女性,也不是真正在婚內受苦的女性,婚內受苦的女性用這法,拿來懷了又墮懷了又墮?她自己要墮,醫院會不會怕她老公或夫家家屬來鬧?
能生育自主的最後還是只有不婚女和部分婚女而已,卻會讓大部分女性在心理上更加傾向於,婚姻真的可以自主身體了呢。
雖然是好意,但結果幫火坑偽裝成不是火坑反而害人跳火坑還是不要了吧。
女性懷孕生產本來就有風險,所以最好就是不要進入一個很有風險讓你無法說不生就不生的制度,或是進入之前充分瞭解會面臨到什麼。
後悔生孩子的,都是在後悔什麼呢,後悔孩子活不好嗎?後悔自己犧牲太多,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待遇吧......
不離婚是因為孩子嗎,還是因為自己。
所以,以離婚為前提的絕對中止妊娠權呢,這能討論了嗎,還是不能討論?
goat990
3 years ago
fries4573: 是,婚內的事情非常麻煩,就不是你想自主就能自主的。家暴可以驗傷,婚內強暴我想知道真正去告的有多少??應該都是差不多要鬧到離婚才會告吧!
cow7788
3 years ago
goat990: 先修改能改的,你說的事情是社會要慢慢進步的部份,事情都是一步一步做,而不是一次到位。

在平權這條路上可能要修正的有ABCDE等事項,現在討論的法律上女性身體自主是A,你說的傳統性別觀念是B,不是說B還沒好就不能先修A,修法一直以來都是道德的最低最低基礎。
yam602
3 years ago
miso1028: 別提大法官,上次同志把大法官釋憲罵的臭頭,結果選輸還要哭哭世界不公,啊不就還好有釋憲所以最後才有同婚。
還有,一般民眾在一般情況下不能聲請大法官釋憲
goat990
3 years ago
pita724: 我有瞭解過摩梭人的母系。女性要擁有完全絕對的生育自主權,不賦予供精者為夫為父的權力,相應的就是完全不能要求供精者提供幫助(而是轉為母家提供資源)。沒有什麼射精要負責的概念,生父觀念也不重。
真正傾向平權注重人權,對於繼承與冠姓相對公平,只要生父就得付錢,管你是不是有跟孩子母親結婚,能不能讓孩子跟你姓,讓它叫你一聲爸。
goat990
3 years ago
dragon4144: 我可以理解你的靈感,因為現行婚姻在女性弱勢的情形下,形同無償代孕。雖然我本人強烈反對任何形式的代孕就是了。
yam602
3 years ago
fig7059: 我吐槽你幾句,其實不會,女性主義內部鬥的很嚴重,不要被當異教徒燒死就好,最初還有人一開口就罵我不識字、父權走狗。
jelly7797
3 years ago
整串太長,選了只看噗主的發言
我好喜歡噗主喔……
很理性的好好把話講清楚
沒有因為出現奇怪的人就被帶走

噗主你棒!!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oat990:
女性要婚內單方面絕對中止妊娠的權利,到底是能提高整體女性地位,還是提高部分婚女拿子宮換資源的價碼?原生家庭之內會不會更將資源傾斜給兒子,因為他更難娶媳婦生孫子了,娶媳婦她也可以想不生就不生耶,真糟,為了讓媳婦能乖乖生小孩,我們來想想辦法吧!
我覺得反而顛倒耶,因為男性再也不是保證家族姓氏傳下去的保證,那比起把資源給男性讓他去賭起不取得到願意生小孩的妻子,不如把資源給女姓讓他生小孩從自己姓氏比較保險,保證是這家人的基因和血脈喔~~
goat990
3 years ago
bat3301: 完全不會,子宮一直長在女人身上,請問為什麼不是母傳女
bat3301
3 years ago
goat990: 因為以前沒有墮胎和避孕啊,女生一懷孕所有生產活動都要停擺,漸漸地就沒有話語權了。以前母系社會是母傳女沒錯啊
goat990
3 years ago
bat3301: 那母系是怎麼轉成父權的
chick3726
3 years ago
講那麼多 不結婚不就好了 結婚能獲得更高的社會權益 但也得承擔社會責任和風險
bat3301
3 years ago
goat990: 這是人類學的範疇了,我不是很清楚。不過我依自己的想法來推論,就是人口漸漸多到村子和村子間要開始搶資源,然後男性的戰力越來越重要,男性可以一年到頭都在打仗,女性懷孕生產後不行,漸漸就轉變成父系社會了。
cow778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oat990: 你說的論點就像是
「我要來做蛋糕,先打蛋(法律女性身體自主)吧。」
「你麵粉(要打破的傳統父權觀念)沒拿出來,打蛋也做不好蛋糕。」
「我之後再拿麵粉,現在要先打蛋。」
「麵粉沒拿什麼都沒用,我們現在來討論麵粉的重要性吧。(接著開始說麵粉的事)」

不是,麵粉跟打蛋一樣重要,哪件事要先做都可以……
cow778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oat990: 前面你說這法案不能適用於所有婚內女性,這也是教育與環境造成的相對弱勢,但這並不阻礙這個法律推行。
你在上面說了這法律會讓人產生自己有自主權的錯覺,讓女性更容易走入婚姻,這也是因果邏輯有誤的部份,當你是一個知識充足、經濟自主的女性,這法律只會給你帶來好處;當你不是的時候,這法律給你一個最底限的保障,即使走入了錯誤的婚姻,法律依然可以保護你。

你敘述的狀況是「一個沒有知識、容易被情感綁架、不會尋求幫助的女性」,他要改善的部份是經濟跟教育,不是拔掉這個法案。
chick3726
3 years ago
如果硬是要拿許多許多的腦補和生理狀態來說明「結婚關係後 生理女往往都是弱勢」 那有想過為什麼他還會結婚嗎? 愛到卡慘死? 也太不尊重婚姻了吧?
goat990
3 years ago
bat3301: 如果大家都會想說母傳女保證基因,那現在就母系了啊。慕男的父權社會就是要讓男性為夫為父啊,所以只好調高子宮價碼,那妳猜在已經男女不平等的狀況下,女性是會妥協跳進去還是不跳。
cow778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這個議題真的沒那麼多問題,就一句「我的子宮就是我的子宮」應該就解決了才對,不知道為啥要扯到婚姻弱勢。

男生要一個小孩,可以去領養或是一堆合法方式,自然而然的希望女性幫他生一個,還要求自己有一半的子宮決定權(只因為婚姻關係),就是一個父權與傳統思考了。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oat990: 因為父系社會發展下來已經形成女兒的異姓子孫不是自己子孫的愚昧觀念,為了姓氏甚至基因問題都可以讓步(比方說自己明明有女兒卻把資源都給兄弟的兒子),當然形成現在法律偏向男性啊,那把墮胎權還給女性,大家自己評估男性子孫是不是還這麼好產生後代,不是更好嗎?
yam602
3 years ago
bat3301: 母系轉成父系其實跟殖民還有漢化有很大關聯,可以參考平埔族他們怎麼被漢人洗成父系的。
原住民族到現在都還有母系社會,跟懷孕不能做事沒有關係。
還有,誰說懷孕不能下田的?傳統社會中,只要你還能下床就要去工作
goat990
3 years ago
cow7788: 不好意思,你的比喻中,蛋糕是什麼?
bat3301
3 years ago
yam602: 我不單是指台灣的情況,而是全人類範圍的母系變父系的原因猜測。
yam602
3 years ago
bat3301: 請參考母神信仰如何被父神信仰民族殖民&屠殺的歷史,目前考據不多但建議你可以從母神信仰開始
cow7788
3 years ago
goat990: 蛋糕是一個理想世界
bat3301
3 years ago
yam602: 感謝您提供的知識來源
goat990
3 years ago
cow7788: 你的蛋糕(理想世界)是由蛋(女性自主)和麵粉(父權)構成的嗎......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我確定我的理想世界不是耶......
那我希望,不要藉由打蛋來增進父權蛋糕的製成,合理嗎?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cow7788: 麵粉不是父權吧?應該是父權觀念的消失?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雖然我不喜歡婚姻制度,甚至把家庭觀念破除更是我希望的
但一口一句噴婚姻有多邪惡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要打破觀念並不等於婚姻是個爛東西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也不是踏入婚姻或生孩子的女性都是蠢蛋
不管走哪條路,都是女性能選擇的
我們是要把障礙移除讓環境更好,而不是要大家都唾棄這些選擇
bat3301
3 years ago
不過我的配方是這樣拉
麵粉:性別平等社會觀念
蛋:女性自主權
牛奶:男性自主權
糖:尊重
cow778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oat990: 合理,但男性也有決定權的這條法律依然要修掉,因為這是不准打蛋的意思。

如果平權不需要法律規範,所有事情的決定都是基於正確認知的話,其實這世界根本不需要法律,而這個議題會扯得更深更遠,我想這不是這個噗該出現的話題。
cow7788
3 years ago
bat3301: 對,更正確是傳統觀念的消失
mint5670
3 years ago
通姦都除罪化了,請給女性更完善的自主權,有時候只是意外懷孕,硬逼女性生下來對她的人生整體規劃都有很大的影響,難道要逼結婚女性不想生就只能去裝避孕環嗎
bat3301
3 years ago
mint5670: 現行法規女性想自己裝避孕器都不行喔
peanut1126
3 years ago
真的 結紮一直不修法 是要逼大家去嘗試各種奇怪的偏方嗎
cow778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bat3301: 哪條法律?我查了1個小時沒找到,連優生法施行細則都沒有給但書說不能裝避孕器。
goat990
3 years ago
造出的蛋糕並不是理想世界,而是父權蛋糕,這樣子的打蛋,也不可能存在真正的女性身體自主,反而是放棄身體自主,才是打蛋。男性有決定權是他要分大部分的蛋糕才對。
參與一個權力讓渡的制度,再想方設法去搶回一點半點權力,也許很值得努力吧。
在婚姻裡面提倡女性身體自主嗎,提倡女性身體自主很棒,但在婚姻裡面?呃也是很棒啦,不敢說不棒。
高知識學歷,經濟水平不錯的婚女,她本來打著主意不生小孩或只生一個,最後卻生了再生,她蠢嗎?(我可不覺得)她是因為老公死不簽字中止妊娠而迫不得已生小孩嗎?
goat990
3 years ago
為什麼要把男人想這麼壞啊,婚姻很神聖,奠基在互相信任之上。愛情的結晶怎麼能單方面說墮就墮,為什麼不需要經過配偶同意呢?婚約就是共同分享生活,攜手共度人生,難道孩子不是兩人生命共同的延續嗎?(反話)
不支持也不阻止打蛋,但是有什麼後果盡量幫忙,而不是去掃除打蛋的障礙讓蛋一直一直打下去然後蛋糕一直一直變大。
讓蛋生雞雞生蛋,或是蛋不生雞雞不生蛋都好,不要做蛋糕。
不過我同意,放棄身體自主權是自由意志,不該被阻止,我被說服了。
我也同意大家還是癡愛蛋糕,好啦,請盡情打蛋再去做蛋糕分蛋糕吧,沒人能阻止誰打蛋,那只能說搶蛋糕加油。
libra1950
3 years ago
山羊這一通屁話到底是想?講道理?潑冷水?看似一堆很高深的提問結果更像攪渾水喔,這麼厲害倒是講一個更全面的解決方案?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蛋糕這道甜點本身不是毒,是裡面混了不新鮮的食材
我們應該要找新食材來製作,而不是要大家通通不准吃蛋糕
goat990
3 years ago
不厲害 不攪水 支持審慎評估是否結婚 瞭解風險 支持以離婚為前提的絕對單方中止妊娠亦即女性身體自主權 認為婚姻本身就是讓渡女性身體自主權 沒有全面性解決方案 另定伴侶法或許可試試吧 婚姻牽扯太多親屬與繼承跟生育也綁太深了
hotdog1134
3 years ago
然後還罵吃蛋糕的有事
不就認為自己好厲害好清高最聰明
奇怪了就有人想吃呀,但我們要讓人類吃得更健康不是嘛
cow7788
3 years ago
山羊整串的實質內涵都在幫父權背書,這也是一種觀念啦……(抹臉)但這主題跟本不是在說婚姻怎樣該不該結吧,不要再扯麵粉的事了。
理性討論不要反諷不要罵人
goat990
3 years ago
不支持吃蛋糕,不等於罵吃蛋糕有事。
事實上不吃蛋糕的,才是被罵最兇最狠的。
而且我雖然不支持吃蛋糕,但我也偏向在別的層面保障吃蛋糕人的利益。
找新食材願聞其詳?
你看起來比我清高聰明又嘲諷,因為我看到的是婚姻造成很多女性的痛苦,也許你看到的是她們很幸福。或許你可以說我悲觀吧,ok的。
你可以想像成我寧願要台灣建國,而不要一直搞中華民國(?),然後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要跟中國掛鉤這樣子。
goat990
3 years ago
cow7788: 我不支持父權耶,我是廢婚派女權,或支持摩梭人母系。不過我同意不用再扯麵粉的事了,婚人的事婚人解決,加油。
donkey1876
3 years ago
山羊好有一股結婚女性不用爭取原本該有的權利的感覺
cow7788
3 years ago
但山羊你自己看你前面的一連串發言,基本上都是在說父權架構,以及父權架構下小孩是一種手段的狀況。
這條法律跟這些事完全無關,你卻用這些事來阻止這條法律,其實這邏輯就是變相的在為父權背書哦!
egg443
3 years ago
不過回到平台上的提案,我覺得提案人的標題跟內容都寫得不是很好(頭痛)如果不是先看了噗浪的討論,我可能會看不懂他想提案的是什麼事情
cow7788
3 years ago
老婆外遇生子,要拿掉小孩需要丈夫同意;丈夫外遇生子,為什麼小三要不要拿掉小孩,不用妻子同意?如果丈夫不戴保險套就不給做,多少男人會遵守?男人只提供精子,但是後面的金子,還有懷孕的痛苦、子宮收縮、破水的風險、生下孩子以後的一切,男人真的能夠一起分攤?結婚就要失去身體自主權?要不要把夫妻間強制性交罪也廢除?乾脆把妻子當作生育與性交的女奴?

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的但書一定要修正,這是一種剝奪女性身體自主權的法令。如果未婚墮胎可以引用第六款的規定,不應該在結婚後,就要配偶同意才能引用第六款。

我最大的遺憾,就是你的遺憾與我有關。女人的身體自主權,不該因為結婚前後而有差異,說真的,婚姻沒有了愛,沒這麼了不起,家庭價值不是靠犧牲女人的身體自主權來維繫的
--引用
dragon4144
3 years ago
goat990: 我想我的問題是…比方說我們都知道雇傭制度實質上就是讓勞工出賣自己的勞力給別人賺剝削,所以一般情況下我們認同自己當老闆比被雇傭要來得好,但這也沒妨礙我們不斷地要求更多勞工的權利、試圖讓勞工和資方更加對等。也許你說的對,我們真的只是試圖在一個從一開始就不公平的遊戲裡力挽狂瀾,但這難道不是能爭一點是一點的事情嗎?
goat990
3 years ago
donkey1876: 結婚差不多就等於自願放棄女性應有的天生的絕對生育權,因為結婚需要男方幫助育兒,而這就是一種讓渡。爭取,就繼續加油吧,打倒這隻父權怪獸,加油
cow778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結婚差不多就等於自願放棄女性應有的天生的絕對生育權"
沒有這回事,結婚是幹麻的前面應該很多人解釋……不過你說得也不是沒有根據,但那些根據也都是父權結構的狀況,也就是你還是用父權的錯誤在攻擊這法案該不該出現T.T
goat990
3 years ago
cow7788: 因為我認為婚姻是父權的奠基,但,而任何去支持女性投入婚姻實際上都是為父權背書,但是當然既然投入進去了那還是要幫忙一下的,這也無奈。
在我觀感裡,你才是那個變相為父權背書的人,我確實是在講父權架構,因為它確實就是有很多很麻煩的地方。然後我一直說以離婚為前提的單方絕對中止妊娠權我很支持就是了。
那我們還要離題嗎......加油,我支持你
cow7788
3 years ago
goat990: ……下結論前要講理由阿 T.T 說我才是背書,我也是想知道你丟回我這句話的根據。

領養小孩不好嗎,自己生不是傳宗接代唯一選項。小孩出生前都只是個母體的附屬品而已,母體本來就有權力決定要不要投入這項成本。
bat3301
3 years ago
goat大的意思就是婚姻本身就充滿父權架構了,最好的方法是廢除婚姻制度這樣嗎?
bear5116
3 years ago
goat990:
一直看不太懂goat想說的東西,可以再解釋一次嗎
goat990
3 years ago
那篇文章喔......婚姻和愛情綁定太深,加上了太多浪漫意義。是現代社會的恐怖之處,也是女性戴了濾鏡不能事先看清卻失足陷入的原因。愛情很可憐。確實婚姻就是沒什麼了不起,卻還要用婚姻拖累愛情。婚姻其實是法律,法律的話,它要保護誰,它是在講利益,那我看到的是婚姻中父權夫權不可動搖的利益。我很悲觀啊,但大家加油吧。
cow778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說起來,有人知道懷孕過得女性比沒懷孕過的女性平均壽命少了11年嗎? 超可怕的啦
python9486
3 years ago
所有感情的問題:分手
所有婚姻內的問題:離婚
goat990給人感覺他支持的是這樣,不是想要解決體制內的問題,而是乾脆解決體制本身這樣(?
goat990
3 years ago
bear5116: 我一直是廢婚派,婚姻愛情兩回事,但cow大說這裡不需要討論這個。也是吧。那或許不需要再說這個了Orz
libra1950
3 years ago
cow7788: 而且還會老超快
steak3212
3 years ago
山羊很奇怪ㄟ,既然你是廢婚派那這個議題就不關你的事啊?你都想把這個制度廢掉了,那這個制度內部如何又與你何干
garlic1371
3 years ago
現在扶養權是強制繼承的。
除非將扶養權強制從夫妻其中一方剃除。
libra1950
3 years ago
所以說山羊就是來攪渾水裝清高的啊,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法還想拉所有人一起下水不婚,有些人就是想有個伴但不想生而已,被她扯到乾脆直接放棄治療就很瞎
goat990
3 years ago
dragon4144: 那,呃,為什麼女性擁有生育能力,應該是自己當老闆,卻要苦哈哈去給人家打工。
我前面說過,開放單身女性人工生殖,你覺得現在社會或政府會開放嗎。如果不開放,為什麼。代孕也是,為什麼推行都在推說,要開放給婚姻者呢。
婚姻是在保障沒子宮的男性能藉由獲得女性的生育成果而為夫為父,默認要有個男人才能好好組成家庭。(雖然現在同婚通過了,那又是另一個問題扯太遠了)
它設計是這樣的,也深深嵌合了傳宗接代、親屬繼承等,跟社會習俗脫不了勾的關係。
婚姻的觀念一直在變,似乎有與時俱進,但只要還存在,就還會有男性理應配個妻子比較好的潛意識存在。
爭一點是一點,嗯,爭吧。
garlic1371
3 years ago
也就是說,夫妻關係不用終止,
但民法上要修法,讓拒絕孩子出生的一方不再具監護與扶養的義務。同時該婚生姻親子女也不具備繼承該拒絕人的的權利。

牽一法而動全身
goat990
3 years ago
python9486: 我算是:體制無法改變,就算了吧,最好踏進體制的人要嘛少、要嘛好好想過要不要進去賭。
goat990
3 years ago
cow7788: 領養小孩很不錯,台灣為何不盛行,心有傳宗接代的人,他比較想要有血緣的還是無血緣的,比較想要男的還是女的
goat990
3 years ago
steak3212: 因為講到女性自主權,不由得關心了一下
tako4040
3 years ago
山羊給人的感覺就是反正我不婚,這個法過不過都跟我沒關係
輕描淡寫的加油讓人覺得他超事不關己
不過也是啦,不婚當然不在乎
bear5116
3 years ago
goat990:
「修個法讓女性以為真的有個尚方寶劍,可以在婚姻中想不生就不生,更恐怖,更容易讓人走進婚姻,」
---->
「進了婚姻一樣非完全自主生育,這時只能催眠自己是自願的了。」
這邊是怎麼推論過去的,還是不太明白
hotdog1134
3 years ago
cow7788: 我還知道結婚的男人比單身的長壽(哀傷
yogurt575
3 years ago
心懷不軌的妻子以這權益對丈夫進行控制和勒索
想想就怕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我也是廢婚派,但問題是我支持廢婚跟認為婚姻就是爛制度沒關係,而是因為婚姻制度不夠彈性
goat990
3 years ago
libra1950: 如果只是想要個伴而不想生,那最好不要結婚。
祝福朋友們婚姻幸福,法案順利通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但希望選擇婚姻的我不會去阻止也不會鄙夷
而是會希望他們在婚姻中也能掌握自己的自由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奇怪了到底是多認為結婚多罪大惡極??婚姻本身不是問題好嗎
egg443
3 years ago
goat990: 可是不結婚的話兩人在法律上等同陌生人,很多需要親屬關係的文件不會承認啊
goat990
3 years ago
tako4040: 這法對於結婚的人,是不是很重要,我覺得可以調查一下大眾婚內人士的想法
goat990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我已婚的朋友,對即將選擇進入婚姻的朋友,那才鄙夷咧......我都是雖然預見可能很辛苦,卻滿懷祝福,還常常充當已婚人士的苦水桶垃圾袋。
我只希望在網路上能有一點點警醒到人罷了......
bear5116
3 years ago
喔我好像明白了,在男不要女要的狀況下,當女性沒有足夠的能力自己撫養孩子,而男性又可以不負撫養責任的時候,就會變成變相逼迫女性不要生下來
是這個意思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goat990: 所以呢,被鄙夷也要懟回去嗎
那是因為單身歧視、對單身未婚女性的歧視,而不是因為婚姻不好,我們應該做的是斷絕這類不平等跟刻板印象
cow7788
3 years ago
我身邊結婚的都幸福爆,族群抽樣的問題 (p-blush) 不要這樣概括婚姻都是垃圾。

廢婚派的論點算是想走真正的平等,不把單身族群排擠在一些社會福利之外,但現在的平權路其實跟廢婚點沒有衝突哦!
libra1950
3 years ago
覺得山羊警醒他人不要隨意步入婚姻可以,但是不該阻止人們想為改變制度做努力,說真的你不婚那改不改干你屁事?
hotdog1134
3 years ago
cow7788: 沒錯,沒衝突 大家都是路上夥伴
goat990
3 years ago
bear5116: 婚姻裡面被軟性逼生的一堆人......婚內女性不是那麼容易得到足夠支持......很溫和也是一種逼生,你說她是完全自願嗎?一進去這個制度就是家人了,你心理上是要一輩子的,你會不會就生下去了,不巧的是,我不管是真的朋友還是聽說的,她們就生了
egg443
3 years ago
yogurt575: 墮胎對女性也很傷,如果太太會以此要脅丈夫,應該要先想想這婚姻出了什麼問題吧
goat990
3 years ago
hotdog1134: 不,你誤會了,我是說已婚人士對新婚人士的鄙夷耶
mango4737
3 years ago
好奇這串有沒有婚內並且正在跟配偶爭執是否生育的人士(或者有認識的)...只想知道這個修法對他們來說有沒有幫助...
goat990
3 years ago
mango4737: 同好奇呢
libra1950
3 years ago
我只認識懷了後無法拒絕最後還是生了的學姊,感覺她生完整個人就萎了
libra1950
3 years ago
最好還是讓懷孕的人本身能有決定權吧?談不攏自己去墮完離婚,總比一輩子突然被綁死強,又不是一定要用到這法,但是好歹是個保障
goat990
3 years ago
我完全支持以離婚為前提的絕對單方面中止妊娠啦......
hotdog1134
3 years ago
mango4737: 同事有,但不算是很激烈的那種,但太太方本來就是容易積壓情緒的人...
他們是女要男不要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他們是婚前丈夫有承諾說可以生一個,但婚後各種理由說現在不適合,但女方也快35了,所以很急
bear5116
3 years ago
goat990:
我了解了,就是說
這項提案可能會讓女性以為自己受到保障而進入婚姻,但進入婚姻後才發現,如果自己沒有抱著即使撕破臉也要堅持到底的覺悟的話,最後還是只能變成孵蛋器
cow7788
3 years ago
我前同事,她懷孕了被婆家要求辭掉工作(月薪12w),丈夫要他去家對面的國小當打工的清潔員,同事不想辭職鬧到最後不想生小孩,但沒有辦法墮胎。

去年她吵不過婆家,還是離職了,小孩生下來了,現在在打離婚官司。
berry9948
3 years ago
樓上的鬼故事嚇壞我了... 叫人放棄月薪12W去國小當清潔員..............
libra1950
3 years ago
cow7788: 太慘了.....真的被毀了
goat990
3 years ago
bear5116: 是......是的......婚姻裡面,軟性的人際關係的事情,超乎想像......
那不是男朋友說分就分,那是每天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枕邊人,那是兩家人彼此認識,人際關係混在一起的人,那是你花大錢舉辦婚禮跟這個社會跟周遭親友宣告,各方面綁定在一起的人,那是你心中覺得可以一起走一生的人。
我說實在的,並不是很多女人可以經得起盧小小,冷暴力,或是很溫柔地情感勒索
kiwi440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覺得可以改成雙方都有否決權,夫妻中任一方不願意生就應該墮胎。如果太太想生但丈夫不同意生,可以離婚獨自扶養,而丈夫可以用妊娠期簽署的文件來證明自己不想養育這個小孩,申請免除扶養義務

而如果太太不想生但丈夫想生,太太可以逕行墮胎(至於會不會因此離婚那是另一回事)。如果太太跟丈夫協議生下來由丈夫獨自撫育,就同樣用妊娠期間簽署的文件為證,太太得申請免除扶養義務
libra1950
3 years ago
goat990: 真的很討厭這種制度跟環境,不過不知道能不能先結紮再結婚,談好了就談好,丈夫婚前不樂意代表他賊心不死
berry9948
3 years ago
「我說實在的,並不是很多女人可以經得起盧小小,冷暴力,或是很溫柔地情感勒索」→完全同意,我認識一個女生,她和她老公月收相加不到50K,居然還要生小孩,我問她為什麼,她說老公很想要小孩而且不生的話鄰居問起來她不知道怎麼解釋。前面一個理由也就算了,後面是怎樣...?
melon592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怎麼聽起來就像是入職場前以為自己一定可以果斷地怎樣怎樣,入職場後還是因為各種軟壓力折腰...?聽了就好可怕又好真實
kitty5941
3 years ago
一勞永逸的解決方式:放棄人際關係,可以永遠做自己
goat990
3 years ago
啊我不是否定女性身體自主權Orz我只是覺得實際上進入婚姻要自主生育,很難,你不可能繞過配偶的。要修法就......加油吧......也許是好結果,也許我想太多
ant9520
3 years ago
kitty5941: 憑什麼女性就要放棄人際關係在這個社會生存?憑什麼給男人讓步?
bear5116
3 years ago
goat990:
所以支持給予女性以離婚為前提的中止妊娠權,幫助已婚女性,又能勸未婚女性在結婚前三思
cow7788
3 years ago
ant9520: 反社會化(可能部份等於放棄人際)就是做自己的第一部:成為一個機掰人!
用憑什麼這辭去質疑有點壞哦>//<
melon5928
3 years ago
先驅的概念?以後會越來越好的這樣!
pie2579
3 years ago
cow7788: 覺得這故事實在很神奇……月薪十二萬已經有獨立思考的能力,生下來也有辦法自己養,有必要搞到辭職?離婚就好了吧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oat990: bear5116: 軟弱會被影響的人有沒有法律都會被影響,那法律更應該支持願意硬起來的女性不是嗎?說到底這就是一個本來就不該限制的身體自主權。
法律規定人具有人身自由權,即使現在還一堆女性說的一副放假被綁起來載回婆家的樣子,但是硬起來的人就是可以不回去(比如我媽),沒人可以強迫。現在法律就是連硬起來的人都不保障,那硬起來的女性怎麼可能增加?
libra1950
3 years ago
bat3301: 對啊!而且憑甚麼結婚前女性可以決定要不要墮胎,一結婚這個權利就沒了,結婚到底是什麼黑洞?簽字時明明沒有讓渡身體權益才對吧?明明問題很明顯,還不給努力的人去改就很瞎
goat990
3 years ago
bat3301: 嗯 你說得對 去改吧 改了感覺會比較好
shake4371
3 years ago
懷孕週數8週內,
須告知男方進行討論,
通知後一週內,若無共識或男方不予理會,
則回歸給受孕者來決定吧…
若超過8週以上
則以醫生評估墮胎風險和受孕者的意願為主吧

都已經撐過兩個月了
如果媽媽不想要
一開始就應該表達不要了
會拖到這麼久肯定也是內心掙扎很久
男方如果不知道另一伴有這樣的念頭 或者有試圖和女方溝通協調 還是無法改變彼此的想法 我覺得可能這對家庭環境下 應該也不太適合生養下一代
cookie663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shake4371: 第一次懷孕的女性知道搞不好都三個月了耶
rum9124
3 years ago
24週?24週孩子都快生出來了...
goji1106
3 years ago
女權自助餐
egg443
3 years ago
goji1106: 你到底要跳針幾次啦
yam602
3 years ago
bison6161: 24週大約六個月,生出來早產吧
yam602
3 years ago
是說月經沒來六個月,還不會去看醫生?身體是自己的不是別人的,三個月沒來就要趕快去看醫生,拖六個月如果是腫瘤都轉移了
banana6545
3 years ago
yam602: 有的人月經不穩定,或許久一次,就難以察覺
yam602
3 years ago
banana6545: 對不起,這個不是理由,放任自己身體異常,不去治療不留心眼是自己的責任
yam602
3 years ago
三個月還尚可理解,六個月太扯
tako4040
3 years ago
有的人真的生理期半年來一次的
yam602
3 years ago
tako4040: 請去看病,不正常的經期有可能是身體異變的前兆,需要去看病。
連自己身體都可以這樣放任不去檢查不去弄清楚(如果是醫生誤診那是醫生的錯),那沒有人會在乎,因為連自己都可以把身體異狀放著爛
ant9520
3 years ago
植入式避孕大概就是半年來一次,而且任何避孕方式都會有失敗的風險
almond9959
3 years ago
kiwi4402: 現行制度就算未婚也可以打認領官司要求生父負責
而且墮胎也是傷女生身體,憑什麼?
almond9959
3 years ago
為什麼女生的身體自主權一定要被不用承擔風險的另一方決定???
yam602
3 years ago
ant9520: 如果是植入式避孕器(除非是皮下植入),需要擔心的不是懷孕,是外孕或是母體危險,這種的醫生會直接建議動手術
yam602
3 years ago
還有植入避孕器需要定期回診,不要不把身體當一回事。
parrot1250
3 years ago
其實男性不用那麼焦慮,你跟妻子的溝通正常,你們還沒懷孩子前就會討論要生幾胎、什麼時後生、房子要多大、教育費要存多少。
法律向來都是最低限度保障,把身體子宮的自主權還給女性也是最低限度,為什麼最低限度的保護自己會是在別人手上?你的妻子可不是沒有腦子。
kiwi4402
3 years ago
almond9959: 如果真的那麼介意墮胎傷身,女生自己怎麼不結紮?不堅持不做愛?老實說未婚要求男性認領這件事我覺得也該檢討。生跟養都是兩個人的事,憑什麼因為子宮長在女性身上,女性就有絕對的決定權了?
(我知道現在還沒有,但這個議題不就是希望把墮胎權還給女生嗎)

想要絕對的權利就應該承擔絕對的義務。如果男性對「是否墮胎」完全沒有投票權,那至少應該把「是否養育」的決定權還給男方,婚前說好不生結果婚後女方反悔難道就不可能嗎?

我也沒有只把養育權還給男方,我上面的敘述裡也說明了我認為女生同樣可以拿回拒絕養育的權利。生跟養可以是兩件事

如果僅僅因為男生選擇了打砲不結紮,就必須理所當然的接受女性對是否生育的所有決定(無論事前如何商議),那憑什麼女生一樣選擇打砲不結紮,卻不需要承擔跟男性一樣的「對方反悔」的風險呢?
kiwi440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etaRtdusPIIY4CxHOd19d.jpg
https://images.plurk.com/4MGuTH6R4tcfbYpU37QTnW.jpg

附上我前面的發言跟almond標記我的留言,以免有人爬不到我之前的留言而誤會我的意思
kiwi440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現在的制度我覺得是偏向於保障未出生的孩子,所以無論是否結婚,父母雙方都對孩子有扶養義務。但是在未婚情況下女生可以選擇自行墮胎,而結婚後女性必須得到丈夫同意才能墮胎

但「必須取得另一半允許才能墮胎」這件事,對夫妻雙方來說都是約束。丈夫不要而妻子想留的情況下,丈夫同樣不能強迫妻子墮胎啊

我知道會有人回我「如果丈夫不想要就不應該射精」或「如果丈夫不想要就應該結紮」,可是做愛這件事不是兩個人決定的嗎,為什麼在爭取墮胎權的時候,同樣的理由不能適用於妻子?不想生就不要做,不想生就去結紮?
kiwi440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先把未婚的狀況放旁邊,我們只討論已婚者的話,基因是兩個人的、做愛是兩個人的、生出來之後的扶養責任也是兩個人的,憑什麼由其中一個人單方面的決定要不要生?
cashew3304
3 years ago
如果有一方不想生不想養 就想養的負責養阿
cashew3304
3 years ago
如果不想養就早點藥墮 發現前或馬上就要討論並絕定
parrot1250
3 years ago
我這邊也是支持男性可以放棄親權的,女生假如發現男性不想要養,但自己又想要孩子,真的做為單親媽的覺悟要有。
(不想要孩子的另一半,子就算孩子生下來能做好父母的角色嗎?不如自己養吧。)
parrot1250
3 years ago
也可以杜絕小三為了入門,生下私生子。
deer9859
3 years ago
我還真的有聽過女生同事講說怎麼半最近月經半年沒來了
後來鼓起勇氣去看醫生
不是懷孕
是壓力過大月經都積在子宮內部
那種月經沒來害怕不敢去看醫生的真的很多
parrot1250
3 years ago
我妹也是一年沒來了,憂鬱症讓她出現這個病。
但她說月經來很麻煩,不打算讓它恢復正常。
bear5116
3 years ago
有空來做個總整理好了
不然大家每隔幾百樓就開始繞圈圈,沒辦法討論更多東西
tako4040
3 years ago
kiwi4402: 基因是兩個人的,做愛是兩個人的,出生後的責任是兩個人的
但是懷胎的痛苦身體不適,以及後遺症是兩個人的嗎?
憑什麼不能單方面決定?
而且未生子的女性,醫生根本不願意幫忙結紮
tako4040
3 years ago
yam602: 那個人看過醫生,醫生說他的週期就是半年沒必要處理
eagle1482
3 years ago
現在的問題是懷孕十個月苦的是女生啊
雙方都想生&雙方都不想生不會有問題
男不想生 女想生 那就離婚嘛 本來對家庭組成沒共識 結什麼婚 小孩當然給媽媽養 若不算任一方過失 只是意見不合 也不會有贍養費的問題
男想生 女不想生 這點就是想修法的根源了 明明女性不想生 沒道理仍要負擔懷胎十月的辛苦與風險 更別提若是被性侵或家暴
cookie6634
3 years ago
rum9124: 打錯
yam602
3 years ago
tako4040: 那是醫生的錯,是哪家婦科?我想避雷
tako4040
3 years ago
yam602: 哪家這我就不清楚了
yam602
3 years ago
tako4040: 只能說如果遇到這種的,只有換家看+定期檢查。
olive8497
3 years ago
1. 這邊從小季經(40天到90天不等),西醫婦產科(從新北看到桃園)都說超音波看到的很乾淨,不用處理;甚至有醫生說很好啊,省衛生棉費用
2. 西醫不願意幫沒生過的女性結紮+1
3. 順帶一提,中醫(新北、臺北)倒是每個都皺眉頭,說身體其他症狀都和月經失調有關係,因為本身血量不足,新陳代謝、營養吸收補充都很差,先把血氣調養起來,身體才有本錢...
4. 最近這次搬家到外縣市後失調(60天),住家附近的新掛號中醫把脈後擔心有孕,請我去西醫診斷,西醫一聽說我有吃中藥調養的打算,開始罵我亂吃,會把子宮吃壞,說經期晚就晚就讓他晚,有什麼關係,想要吃催經藥就說,可以立刻開給我 (遠目)
yam602
3 years ago
olive8497: 歧視中藥的西醫很多,自己多看多參考,記得定期檢查子宮
guava5529
3 years ago
tako4040: 因為這跟法律最牽扯不上關係,而且反正跟男生無關,所以很理所當然的被略過了(笑)
oreo4085
3 years ago
奇怪的中醫西醫都有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轉個
這方面中國比我們還清醒
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流产,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
中國案例。上述原因一就是《婚姻法解释三》背后的部分法理。通俗易懂的说就是如果两种权利发生冲突,男性的生育权应当让步。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女性生育子女要历经受孕、怀孕、生产近十个月的时间,与其生命健康和人生自由息息相关,而男方生育子女仅发生性行为即可,女性的投入显然更多,因此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的权利。
hotdog1134
3 years ago
不過離婚冷靜期真是爛透了
至少墮胎部分還可以參考
jujube2843
3 years ago
不只中國,韓國去年也墮胎除罪化了
aries4548
3 years ago
我多囊就是經期不穩,中西醫都看了
西醫就是開排卵藥跟黃體素,中醫是叫我先減肥,現在減掉原本的1/3體重左右,但是還是不穩,有沒有懷孕真的很難用月經判斷
kitty5941
3 years ago
中國超清醒的,要一胎化就叫孕婦流掉,要計畫生育就叫全部女人都懷上二胎
lord2432
3 years ago
拿中國法律來護航會不會太好笑??
bat3301
3 years ago
抱歉我也是不太認同中國法律解釋,等他們需要韭菜大概又會說親權還胎兒生存權至高無上之類的XD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這不叫護航,拿比較進步的解釋來佐證也叫好笑?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對啦中國很討厭,但人家比較好的地方是不能參考是不是
oreo4085
3 years ago
hotdog1134: 中國還立法可以投票啊,有可以參考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所以呢?台灣為何不能用
yam602
3 years ago
aries4548: 月經很難調,我是反反覆覆調很久才比較規律,如果說月經造成難判斷,發現懷孕時三四個月還說的過去,但六個月才發現實在太扯
hotdog1134
3 years ago
yam602: 我有遇過半年才來一次生理期的...
turkey4626
3 years ago
女方懷孕:
狀況1.男方想要小孩,女方不想要小孩,因為意外造成避孕失敗,雙方都有責任,可是小孩長在女方身上,她不想生下來那就不要生,如果小孩有比女方重要,凌駕於婚姻之上,那就換個人結婚啊?
狀況2.女方想要小孩,男方不想要小孩,但避孕失敗了,雙方都有責任去造成避孕失敗,但小孩是長在女方身上,如果小孩出現造成婚姻不美滿,那就也請離婚啊
turkey4626
3 years ago
但事實上,世界上也有很多沒有婚姻關係的兩人有共同撫育自己的小孩,都是出自自願性
turkey4626
3 years ago
只是台灣很多人覺得 結婚後生小孩是責任之一
才沒有勒 你結婚是跟你老婆老公在一起 才不是跟小孩在一起
virgo5303
3 years ago
支持!也支持男性結紮權不需要配偶同意!
peanut1126
3 years ago
奇異果喔...都沒在看前面回應的。就說目前連要結紮不管男女已婚未婚大部分都還是不能自由決定,如果通過能自由決定我絕對第一個去好不好。
老實說我一個不婚不生主義者,婚內權益這塊根本不關我的事,但如果有機會連優保一起修就有關,所以才會在這裡討論啊。
cow7788
3 years ago
中國這方面的法律居然比台灣進步……(大哭
cow7788
3 years ago
上面中國的法律解釋
「妻子享有的生育权是基于人身权中的一种生命健康权,丈夫所享有的生育权是身份权中的一种配偶权。」

生命健康權>配偶權

「女性生育子女要历经受孕、怀孕、生产近十个月的时间,与其生命健康和人生自由息息相关,而男方生育子女仅发生性行为即可,女性的投入显然更多,因此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的权利。」
udon9111
3 years ago
tako4040: kiwi4402說的兩個人那段,是指養育權的部分
墮胎權的部分,他也贊成女性可以單方面決定
cookie6634
3 years ago
yam602: 我打錯了啦
cow7788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樓上有人貼個比較好的判例都會被戰國家www
啊中國他就真的判了不是嗎?笑死
@liuchienyi - 嗯...會拿中國法令來討論的是智障... 黨要你生你敢不生就... 中國萬物...
今天殺人犯說要孝敬父母福利社會我們也要恥笑他,因為他就是壞,不可能有好的一面,觀念正確 (p-cool)
現在政治正確比任何道理都重要,知道了嗎wwww
lord2432
3 years ago
有的人就算懷孕還是會來月經(其實是陰道出血) 所以等發現是六個月的例子也不算少的
hotdog1134
3 years ago
cow7788: 中國其實有些法律做得不錯但執行面就是一回事了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很哀桑的是,法律無法貫徹或被遵守,那那條就等於空氣
缺乏正當性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是說剛才問了法律系畢業的同事,如果修優生法的話,刑288、289是否有修或廢的必要,他認為既然優生通過只要女方的單獨意見即可墮胎,那刑289、288就會顯得多餘沒必要,且會相牴觸,優生的第六款解釋判定也相當曖昧,如果刑罰不修,只修優生法的話,依然達不到想要的效果,所以他認為有修改的必要(ps.他不是很支持墮胎,但他還是認真跟我解釋了,感謝
banana6545
3 years ago
中國那些寫好看,實際上還是黨說了算
cow7788
3 years ago
原來台灣還沒有墮胎除罪化 (p-doh) 都多少國家實行了
loquat3145
3 years ago
哎呦!有人拿中國立法出來耶!法有比黨大嗎?中國法不過是裝飾壁紙吧?啥時有用了~XD
duck96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其實把中國(精美但無用的)法律拿出來講偶爾也有奇效啦,像之前深藍長輩一直抱怨政府把通姦罪廢除是在鼓勵大家外遇,就回他"可是連中國都廢除通姦法了耶"從此沒聽過他再碎嘴了,方便又快速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沒有比較沒有傷害ww
對藍皮紅骨很有用
hotdog1134
3 years ago
這裡有提到之前沒談過的部分
優生保健法只規定24週內墮胎,超過24週以上的除非有醫療適應症(對身體有損害),不然不能合法墮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對應廢刑289、288的意見
libra3270
3 years ago
應該附帶離婚,因為男方拒絕墮胎,沒有辦法同理感受配偶需求,顯見已無維持婚姻之必要
shake4371
3 years ago
我自己本身就屬於不固定經期
4X~100天
也曾經去看過西醫婦科
吃了半年以上的調整藥
最後醫生也是說如果我自己沒有超過90天以上
這樣都還算可接受範圍
所以我覺得在懷孕初期
以民間習俗三個月
胚胎還不健全的狀態下
前8週跟另一伴通知
是一種義務(對方有知的權利) 但後續的決定權 我則是覺得還是該由懷孕者自己作主 所以超過8週才加上醫生的健康考量為輔
falcon9669
3 years ago
殺人犯說要孝敬父母那是對的,但中國...對中國就是爛欠恥笑
kitty5941
3 years ago
孝敬父母是對的,但一個打罵威脅傷害自己父母的殺人犯說要孝敬父母,旁人只會覺得你工三小
libra3270
3 years ago
中國的法律都是訂得好看,他們的勞動法條也是寫得烏托邦一樣,還不是一堆維權維不起來的狀況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法律欠缺正當性就是體制跟人的問題了
是說24週以上的墮胎問題沒有人要討論嗎
yam6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24週以上墮胎,除非你要掛了或是胎兒重大殘疾否則醫生根本不敢冒險
yam602
3 years ago
抱怨24週以內墮胎傷身,卻想要檢討24週以後不給墮胎不會有點……奇怪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yam602: 傷身是一回事,生下來就是幾十年的問題了,有人可能超過那個週數,卻因為其他非疾病適應症問題,導致無法承受嬰兒的到來,這也有可能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應該說我個人立場是支持孕婦能自主墮胎,無論幾個月,當然有極高風險的情境下醫生也必須告知,孕婦也要理解並同意
抱怨風險高是因為樓上有許多提議無疑會延遲墮胎的時間,對於迫切想墮胎的孕婦不利
但與此同時,24週外的孕婦權利也該保障
yam6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我是覺得開放醫生也不願意賭,因為母體有事他要負責。
而且健保已經不堪負荷+對身體影響太大,殘疾機會太高。
不想生不能回到最根本的不要打砲或是吃避孕藥+戴套避孕嗎
tako4040
3 years ago
yam602: 沒有百分百的避孕方式,除了不打砲
但是男女都有可能有慾望吧
yam602
3 years ago
tako4040: 電動&手動玩具是你的好朋友
而且晚期墮胎的風險比生下來還大。
yam602
3 years ago
corn1647: 我生理女,但是被困在人生規劃不同的婚姻內,又毫無信任可言不就是互相折磨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yam602: 但這樣有需求的就會找密醫了...(或是生下來變另種苦難
yam6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當初會設定年限就是有考慮過密醫的問題才會說要墮胎必須24週以內,而且晚期墮胎跟死了差不多,如果真的是為了保護女性健康,不會贊成這種事情
yam602
3 years ago
而且現在明明在有特殊狀況下(危機母體、畸形、腫瘤)可以墮,不是24週以上完全不行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考慮到密醫問題?怎說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我希望在非緊急狀況,也就是孕婦有需求,都能夠在知道風險並衡量過後行使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我有但書,是醫生必須告知風險,孕婦衡量後自己做決定
yam6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台灣的法律是參考美國的墮胎罪,而當初每美國願意從完全禁止改成有條件允許就是考慮到社會福利不足應付(棄嬰),以及婦女挺而走險尋求密醫。
而24週,就是當劃下的界線,因為當時的技術認定,六個月以後胎兒足以感受到痛楚且晚期墮胎死亡率、殘疾率很高,所以才限制住。
yam6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那嬰兒的生命權呢?之前說強迫不想要孩子的另一半(主要是男性)的理由是嬰兒權力。
現在怎麼不想想24週以後的胎兒,只要沒有殘疾,就算早產也是足以在醫學幫助下存活,成長的非常健康喔
yam602
3 years ago
我個人是覺得不要生下來以免雙向折磨,但是除了強暴、精神疾病、殘疾以外會拖到24週真的不是說一句你身體你做主就可以的事。
yam602
3 years ago
如果因為主張自由,人想做任何事就做,那麼就不需要自殺防治,也不需要去制止颱風天衝浪的人。
egg443
3 years ago
講到墮胎週數就離題了吧,這個提案的重點在不需配偶同意,想討論週數的要不要自己開一串?
yam602
3 years ago
egg443: hotdog1134說要討論24週後墮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egg443: 因為我覺得修掉後也需要廢刑法(外加現在優生發還是有週數限制,所以並不是完全自由),才想說一起談
hotdog1134
3 years ago
yam602: 以法律來看,沒有生下來活著的都不是自然人
所以24週後流產的孩子,只要不去搶救讓其存活,對我而言都不算,不能主張自然人才有的生命權
而會想流產就自然不會去做讓胎兒延命的動作,為死產,不具自然人權利
parrot1250
3 years ago
超過24週,就更有機率被軟磨硬泡要生下來吧。
24週前:24週後還可以決定,晚一點再決定。
24週後:24週墮胎很危險,你就生下來吧。
egg443
3 years ago
hotdog1134: 可是這串已經很長了ˊ口ˋ這也是個會討論到天際的議題,這樣對想看原本議題討論的人來說很麻煩,還是你開個新串拉連結過來如何?
parrot1250
3 years ago
對母體很傷,醫生也會有殺嬰的心理負擔啊!
yam6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不好意思民法第 7 條

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hotdog1134
3 years ago
egg443: 那就先打住XD"
dragon4144
3 years ago
parrot1250: 有道理,太可怕了…
goji1106
3 years ago
女權自助餐
ant9520
3 years ago
男權霸王餐
bat3301
3 years ago
雖然和討論無關...但枸杞是不是機器人啊??
parrot1250
3 years ago
goji1106 正在等人把飯送進他嘴裡
parrot1250
3 years ago
bat3301 感覺好像
hotdog1134
3 years ago
bat3301: 是,它上面也來釣國瑜(?
ant9520
3 years ago
jujube2843
3 years ago
yam602: 那條的意思是嬰兒出生後,他的權利能夠回溯到胎兒時期吧,通常用在遺產繼承上。實際上還是必須要出生,才能算作有權利能力。「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還是要出生才算。
ಠ_ಠ
3 years ago
egg443: 抱歉我平日比較忙可能週末才有空整理,不嫌棄的話可以先點噗主回應,我個人覺得大部分的問題都已經輪迴好幾輪我都回答過了

但你也覺得我很兇我堅持己見什麼都沒回答到的話我也沒辦法了,我就爛
yam602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sTLRyOxqOFbFsNiyOR5Jl.jpg
yam602
3 years ago
仔細看,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如何取得,一是出生,二是胎兒非死產者,視為出生
yam602
3 years ago
troll8667: 真的,這種言論跟小狗不是人所以虐待他沒有關係的論點有87%像
jujube2843
3 years ago
yam602: 但他沒出生前,無法知道他會死產還是出生啊。最多只能保留他的權利,例如遺產繼承權之類的。要出生了才能確定他不會死產啊。所以不能把胎兒當成自然人吧,不然意外流產不就變成殺人了。
yam602
3 years ago
jujube2843: 請問現在的醫療水準是?你以為現代還停留在流產是惡靈作祟、小人作蠱的年代嗎
jujube2843
3 years ago
yam602: 呃...這跟惡靈作祟有什麼關係?我只是在講胎兒「不等於」自然人啊
yam602
3 years ago
告訴你一個立法哲學,為什麼要有權利?為什麼法律必須保護權利?
因為作為生物,有受苦的能力。
這就是為什麼就算動物不是人,你不可以虐待牠,這也是為什麼,已經腦部發育齊全的胎兒,已經不是肉塊而是個體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困惑這連結
yam602
3 years ago
jujube2843: 你回去看你自己說了什麼?「在還沒出生以前,無法知道會死產還是出生」敢問閣下居住的是名叫台灣的小島?
jujube2843
3 years ago
troll8667: ok,那我理解了,謝謝你的解釋。
jujube2843
3 years ago
yam602: 懷孕有可能流產,也可能出生。在台灣也是啊
jujube2843
3 years ago
不過以目前討論的議題來說,如果是基於胎兒的生命權跟女性的身體自主權,那墮胎的決定權應該婚前婚後無差異,所以婚後進一步限縮墮胎應該不是基於胎兒生命權的考量吧。
yam602
3 years ago
順道一提,會有24週後「允許墮胎的特例」就是從「胎兒」與「母親」的權利做出權衡與妥協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婚後限縮應該是基於維護立法時的家庭價值跟傳宗接代的問題
lamb2947
3 years ago
胎兒和胚胎不一樣吧
yam602
3 years ago
對了,我剛剛去查,現在科學已證實,三個月(八週)大的胚胎就足以感受疼痛。
但我不會認為24週的期限需要更動,因為24週另一個訂立理由是過了24週,墮胎極容易對母體重大傷殘甚至死亡。
yam602
3 years ago
lamb2947:胎兒期的定義:「妊娠十週後的有機體」
jujube2843
3 years ago
痛覺那個我剛剛也查過,不過我查到有的說是八週、有的說是二十週,還有一個說二十八週,還有說尚無定論的。不知道有沒有醫學背景的旅人知道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複製錯,等我一下
hotdog1134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3hKyqAl2W6LYbIMUflNPnE.png https://images.plurk.com/qogsT9HsbK62XuMyk6aus.png
hotdog1134
3 years ago
目前台灣採消滅說,但基本上應用於遺產繼承,生命權未明訂
目前判例為胎兒未出生都視為母體一部分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所以故意讓沒意願的孕婦流產,不是刑271殺人罪,而是278重傷害
hotdog1134
3 years ago
目前該說應用於遺產繼承,但胎兒死亡不是算殺人罪,算是對母體重傷害←←←重點
dragon4144
3 years ago
為什麼突然開始吵這個心跳法案已經吵過的問題?
請參考一下小提琴家論證
yam6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你以為墮胎罪是做什麼用的,就是胎兒權力的保護之一
shrimp1483
3 years ago
troll8667: 有子宮也不是生理女願意選擇的嗎?去看看菲律賓吧,隔壁國家。
yam602
3 years ago
順道一提,打傷孕婦使人流產,是可以判291
rabbit3502
3 years ago
shrimp1483: 現在說的不是懷孕 是懷孕24週後墮胎
udon3489
3 years ago
dragon4144: 這篇文章是在討論阿拉巴馬州這個最極端的案例,而且文章的最後一句是:「這個論證適用於所有在非自願情形下懷孕的孕婦,包括遭到性侵、或是節育失敗而懷孕的婦女。」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不是吵心跳法案,而是有人主張即使24週後,也應該由婦女自由選擇墮胎
yam602
3 years ago
沒有特殊情況不要隨便濫用醫療資源,除非你要放棄急救,或是參考民俗墮胎術。
dragon414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udon3489: yam602: troll8667: 我認為這篇文章指出的是,即使胚胎是個人,也不代表婦女有責任犧牲自己的身體讓他活下去。自願的情況,只要把問題改成 如果你一開始答應救小提琴家,但後來發現自己撐不住,你有沒有權利反悔就好。重點是擺在,一個人是否僅因為某人只能靠他存活,他就有義務使之存活。
我當然也贊成如果能立刻生下來讓胎兒存活的話就應該這麼做,但是我不覺得應該把「殺人」之類的詞用到想終止24週以上妊娠的婦女身上。限制24週應該是因為我們已經有了更好的做法而非婦女沒有權利這麼做,起碼我是這麼認為的。
parrot1250
3 years ago
而且母體的過度犧牲,對孩子也不是健康的:
父母:你看,都是因為生下你,吧啦吧啦⋯⋯
pea9293
3 years ago
第 291 條
未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未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因而致婦女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parrot1250
3 years ago
不過反向也是可成立,為了保住胎兒、讓母體死亡,是不是算胎兒殺母?
pea9293
3 years ago
如果廢掉這條,以後打孕婦的人渣只能判罪刑較經的重傷害
yam602
3 years ago
parrot1250: 你要判因此死亡或存活的胎兒殺人罪,再丟去監獄關我是無所謂啦,反正顧的不是我
shrimp1483
3 years ago
rabbit3502: 沒有子宮能懷孕進而發展出墮胎問題嗎?反覆提及殺人,我看的才反胃。這邊不是針對你。在國家社會有健全照顧兒童的福利跟法律下,再討論胎兒的權利吧。不好意思我左膠。
yam602
3 years ago
shrimp1483: 左膠誤國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troll8667: 回到噗首要修改的法律,顯然不是母親和胎兒間權力的妥協與權衡,是一個胎兒基因提供者可以決定胎兒的去留,這不是很弔詭嗎?
dragon4144
3 years ago
troll8667: 先不說這個婦女算不算「認識」這個胎兒,你可以把提琴家換成別的你認識的人,而這個論證依然會成立。可以參考「姊姊的守護者」。
至於你的第二個疑惑我不是很理解…命題裡面明確指出只要你離開、拔掉管子,小提琴家就會死亡,就如同婦女斷開自己與胎兒之間的聯繫會讓胎兒死亡一樣。
yam602
3 years ago
bat3301: 就是婦女跟胎兒權利有衝突,所以才有24週限制,有條件許可的墮胎
bat3301
3 years ago
troll8667: 而且你要說婦女與胎兒生命權沒有衝突,不論懷孕時間是哪點都不成立吧?流產和生產致死風險為0了嗎?
taro2899
3 years ago
google法學家去死吧,少在這裡大放厥詞了,覺得噁心無所謂,去問問哪個法學者同意你的見解比較實際。
dragon4144
3 years ago
what the… 好吧
yam602
3 years ago
是說各位注重女性權力的,咳嗯,因此視24週胎兒為腫瘤寄生蟲肉塊的女性主義者們,有人在乎廢掉291之後,任何人都可以強制打你到流產,然後只判比較輕的罪行嗎?
bat3301
3 years ago
我覺得討論胚胎生存權和母體自主權非常離題,這個提案又不是剝奪母體自主權給胚胎生存,是給懷孕者的配偶,懷孕者的配偶在這兩個權利裡好像比較無關的樣子齁?
yam602
3 years ago
taro2899: 我上面說的是我法學老師告訴我的,所謂立法哲學,不好意思,我法緒老師給我的最後一堂課,就是法律與權利的意義,舉的例子,就是墮胎
taro2899
3 years ago
「利」啦幹,從頭到尾連哪個用字都不知道的人乾脆把頭放進馬桶裡沖走比較快。
bat3301
3 years ago
yam602: 那優生保健法扯配偶進來做甚麼?配偶和胚胎生存權有甚麼關係呀?
yam602
3 years ago
bat3301: 不然女性是會自體受精繁殖嗎?如果那天混了,當然想墮就墮想生就生,想丟掉街角垃圾桶就丟
bat3301
3 years ago
yam602: 如果今天提案內容是,廢除「除非有醫療上之需求,否則24週後的胎兒都不允許人工流產」。那才是孕婦自主和胎兒生存權的爭議好嗎?還是說你們要修改墮胎週數限制也勉強有關,現在是懷孕者和配偶間的問題。
yam602
3 years ago
會了,真的是,遇到在乎權力、權利不分,卻對足以感受痛覺的24週胎兒視為街角垃圾。
不知道社會會怎麼更恐怖
yam602
3 years ago
bat3301: 會談到週數是因為前面有人主張開放24週無條件墮胎喔
yam602
3 years ago
至於懷孕者跟配偶的問題,只要在裡面加入「配偶可以因為你自行墮胎而向法院請求離婚」、「24週以後沒有醫療、強暴,赤貧等理由,不得施行墮胎手術」
我認為是沒有問題的。
bat3301
3 years ago
yam602: 那你們該爭議的是限制墮胎週數啊?這條法案是期待配偶當胎兒生命權守門人嗎?不如推動遺棄懷孕配偶入刑法比較有效。
yam602
3 years ago
想要權力,也要讓對方選擇要不要跟你走下去的自由,不然只有單方面的自由……乾脆叫特權算了
bat3301
3 years ago
yam602: 其他人我不清楚,但我一直同意懷孕者配偶和懷孕者有分歧時可以離婚,甚至可以拒絕親權的扶養責任就是。
dragon4144
3 years ago
「配偶可以因為你自行墮胎而向法院請求離婚」>贊成
yam602
3 years ago
bat3301: 直接修改遺棄罪不就好了,但是你想墮就墮,想生就生,對方還得全部包容接受。
講難聽點,對方除了驗DNA以外還真的無法確認跟胎兒是否有親緣關係
yam602
3 years ago
bat3301: 很高興我們有共識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能不能廢掉291之後將把婦女弄到流產算成對該婦女的重傷害,這樣就沒有罪比較輕的問題了
我不是法律專業,只是想想
bat3301
3 years ago
dragon4144: 沒有291打婦女打到流產一定重傷害了啊,不管胎兒是生命還是婦女的器官,犯人總是把它打死/壞了啊wwww
bat3301
3 years ago
至於重傷害罪刑比較輕那是量刑標準的問題了吧?我記得重傷害罪量刑range蠻大??
dragon4144
3 years ago
bat3301: 是嗎@@ 因為yam問說「(前略)有人在乎廢掉291之後,任何人都可以強制打你到流產,然後只判比較輕的罪行嗎?」所以我以為…@@
dragon4144
3 years ago
bat3301: 咦原來重傷害就是比較輕的了@@
oreo8065
3 years ago
yam就是在為婚姻=沒有婚內強暴=為傳宗接代服務背書啊,看看這些人的嘴臉wwwwwwww
puma6573
3 years ago
yam602: 那為什麼未婚女性就可以墮胎呀?
parrot1250
3 years ago
但還是很奇怪啊?
2個人共同生的孩子,
母親不要,父親可以決定要墮不墮(目前法律)
父親不要,母親不可決定要墮不墮(希望的法律)
甚至子宮還是在母親身上的。

只有最後決定權轉換⋯給母親本體,卻被視為罪大惡極??
parrot1250
3 years ago
我邏輯轉不過來⋯
bat3301
3 years ago
dragon4144:
刑法第 278 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 291 條
未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未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因而致婦女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我怎麼看都是重傷害罰比較重耶??
yam602
3 years ago
puma6573: 因為你沒結婚,沒有那層保障(法律福利)自然可以擁有想幹嘛就幹嘛的自由
dragon4144
3 years ago
bat3301: …啊咧
那我也…不懂yam的意思了@@
puma6573
3 years ago
yam602: 墮胎怎麼會跟法律福利相關呀?墮胎不是身體權利的問題嗎?既然結婚前可以,沒道理結婚後就不行了呀!
yam602
3 years ago
bat3301: 看錯,是傷害罪不是重傷害
yam602
3 years ago
幹我以為打孕婦最少重傷害,原來還可以傷害罪了事的喔
udon3489
3 years ago
parrot1250: 男方不能強迫女方墮胎ㄅ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那那那,廢掉291之後只要把打孕婦改成重傷害,問題就解決了~
yam602
3 years ago
puma6573: 如果你要堅持,那我問「伴侶是否能因為你自行墮胎請求法院離婚?」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你要賭嗎?而且291就可以的為什麼要改?如果硬是要改我是覺得直接故意殺人罪更恰當
parrot1250
3 years ago
udon3489 是指希望的法律,可是很多人質疑為什麼孕母可以ㄧ個人決定要墮不墮。
抱歉,沒有說得很好
yam602
3 years ago
畢竟「強迫婦女墮胎」通常不是什麼溫和的手段,多是用暴力,如果硬要改掉291,我是希望以殺人罪論,因為打孕婦,孕婦死亡率很高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但是他沒把孕婦給殺死,可以判他殺人嗎?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喔喔
parrot1250
3 years ago
父親不要,母親要⋯母親不墮被質疑的部分⋯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預謀殺人本身就有罪,打孕婦可以預見孕婦死亡,而孕婦受傷死亡率高,足以視其殺人,而且過24週算兩條人命,一罪一罰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yam602: dragon4144:
刑法第 10 條第四項:
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二、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三、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五、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我是不知道沒有291後要怎麼樣的法官才會頭鐵到把違反孕婦意志的將一個(可能多個)胎兒打出子宮的行為判定為非重傷害啦……
yam602
3 years ago
bat3301: 打掉胎兒如果子宮還是可以生育,是幸運,但也代表如果沒有291,依照現行就只能照傷害罪判喔
yam602
3 years ago
bat3301: 以前就有了,之前苗栗有人因為孕婦辭職,結果揍孕婦,還騎在人肚子上打頭,小孩流掉,一審法官只判傷害罪六個月得易科罰金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天啊
bat3301
3 years ago
yam602: 以前是大概民國幾年??我覺得家暴法和性別平等工作法出臺前後可以算分水嶺……
puma6573
3 years ago
yam602: 想離婚不是也是個人權利之一ㄇ
tako4040
3 years ago
那勉強生下這個不被愛的孩子有比較好嗎
被生下來的人生有比較好嗎
yam602
3 years ago
puma6573: 但是現在沒過失不能想離婚就離婚欸,要不要把「人生規劃不同,溝通未果」當作請求離婚要件呢?
yam602
3 years ago
bat3301: 民國一百年
celery2297
3 years ago
bat3301: 2011年的新聞,關鍵字 騎肚揍西施,二審有改判決
yam602
3 years ago
tako4040: 不想生幹嘛拖到24週後(強暴/監禁現行就可以墮喔)
yam602
3 years ago
二審改判291墮胎罪
celery229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yam602: 不想生關別人屁事,孕婦想哪時候墮胎是她的權利,現行法律就是對女性有所限制
parrot1250
3 years ago
哪時候墮胎還是在24週內較好
,有這個限制,正常人都會意識到做墮胎決定必須在24週內做。
像戴口罩的規定、從國外回來要禁閉14天。
都是為保障國人生命安全。
yam602
3 years ago
celery2297: 如果那麼在乎身體自主,那麼自殺呢?為什麼要限制人們不能自殺呢?
dragon414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覺得這個問題就像戴安全帽那樣…其實我們應該有權利騎車的時候不戴安全帽的嘛,但是騎車應該要戴的所以這麼規定
yam602
3 years ago
然後我現在才看到自殺罪是處罰導致他人自殺的人
看來不需要擔心SJW在台灣逼死人後沒法可管了
puma6573
3 years ago
yam602: 我個人是本來就不大贊同個人情感關係離婚這件事還要經由國家決定,因為這是個人感情呀,當然權益保障和協調的部分的確可以透過政府協調,但感情離婚一方沒心了還要透過政府決定能不能離實在奇怪,不過這也跟墮胎沒有關係呀,想要離婚本來就可以很多原因,但墮胎議題是跟個人身體議題相關,跟離婚的因果關係沒有很直接緊要關係吧!而且今天不是墮胎議題導致想離婚不管離不離得成,很多人也因為很多原因想離婚,法官不判離呀!
celery229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yam602:
hotdog1134
3 years ago
celery2297: (拍拍
yam602
3 years ago
puma6573: 請求離婚的意思是伴侶不答應簽字合意離婚,而其中一方受不了另一方,只要是家暴(精神虐待也算)、強暴,未盡義務等都是可以讓法官給你開一條路逃離那場婚姻。
python9486
3 years ago
看不懂身體自主上yam602將自殺和墮胎比較的點?
而且法律沒限制人要不要自殺吧?
puma6573
3 years ago
yam602: 這點我知道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記得只有加工
https://images.plurk.com/7Cm9fS1bESFRie3qCcCpff.png
taro4381
3 years ago
我是覺得拉 這種事情真的比較複雜不只單純權力還有道德問題參雜其中,如果不能有比較明確的雛型出來很難被接受也很正常拉,覺得提出個方向政府跟立委就能幫你改的配套盡善盡美的希望實在挺可笑的拉,我是建議提出這點的人可以多想想實際能泛用一點的配套在提出,這種複雜的議題只給一條路怎麼說服人...
yam602
3 years ago
python9486: 自己的身體自己做主,不過社會不希望人自殺,理由跟不希望無條件墮胎時差不多的
yam602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我知道,前面有說,噗浪可能有吃噗,現在很多回噗都要刷新才看的到
raisin6633
3 years ago
不管怎麼看這些討論都在只是建立不尊重女性身上而已
討論到配偶、胎兒、婚姻關係⋯等,主體訴求卻是一直在第二順位,已婚之後決定墮個胎要看人臉色也真是有夠委屈的
yam602
3 years ago
就……你願意給對方因此跟你離婚的選項以後,別人也比較不會防你如防賊

還有生死自負或放棄急救,自己要絕對的權力就承受相應的風險。

而且這樣也不會造成想要生小孩的婦女因為想生所以被欺負,或是強迫用子宮當身價的狀況更嚴重
omelet9367
3 years ago
其實不是很懂為什麼有些旅人一定要我們這些小老百姓想好配套措施,才能提修法?民眾提個初步的idea,讓各立委、幕僚、政黨智庫等專業人士再去進一步研究不行嗎?如果我們這麼厲害,一介草民也能洋洋灑灑寫出完整法案,那我們就自己出來選立委了啊XDDD
udon3489
3 years ago
omelet9367: 因為不想讓你這種想法的人代表民意啊
salmon6401
3 years ago
因為現在你覺得有問題的法律是人家專業人士定好的啊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半個世紀前跟幾十年前的專業人士(說好的法律與時具進呢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東西老舊了要馬就修要馬換新,法律也一樣
omelet9367
3 years ago
udon3489: 不知道你到底在回什麼?部分民眾提意見哪裡試圖代表全體民意了嗎?你們也可以發出反對的風向,讓立委拔草測到啊?但不是叫支持的民眾全部擬好,立委諸公只要負責蓋章通過就好吧?沒有一次做到100分就不能做,那這樣什麼都不能做了吧?
yam602
3 years ago
問題是你什麼都不確定只大喊人權給過……比較沒有利益糾葛的同婚就算了,這個你直接喊?祝好運看看有沒有政黨願意給你釋憲
yam602
3 years ago
omelet9367: 沒有要你一次一百,但連40分都沒有的粗糙度,要人不質疑真的難,別人講了又在哪裡嫌東嫌西
omelet9367
3 years ago
salmon6401:您口中 專業人士定好的法律也曾經有「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意見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之」這種條文喔^^
salmon6401
3 years ago
然後現在你又要那些專業人士幫你訂細節:-)
salmon6401
3 years ago
雖然依目前的粗糙程度,風向,連選舉期間拿出來當口號喊都有困難
omelet9367
3 years ago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會穿越時空回到過去找訂出「墮胎需要丈夫同意」的那同一批專業人士來訂細節嗎?wwwwwwwwww
kitty5941
3 years ago
我想要一百萬買到台北信義區房子,但我不是專業所以你各位要幫我想辦法
eel7275
3 years ago
立委可是有領薪水的,的確是應該你各位給我想辦法
goji1106
3 years ago
女權自助餐
kitty5941
3 years ago
領薪水辦事也不代表你的事情比其他人的事情更重要更優先啊,前面就已經講過拿去問立委看他們支不支持就知道
dragon4144
3 years ago
但是連配套都提好的話,可能出錯的地方就變多了吧?
只提主幹A:主幹A有可能出錯
提主幹A和配套BCD:主幹A和配套B配套C配套D都有可能出錯
或者這樣也有包裹太多東西導致支持率低的問題,可能我支持主幹A和配套B但是不支持配套C和配套D,這樣反而少了我這票。
hotdog1134
3 years ago
dragon4144: 之前的同婚就是這樣,因為還有綁多元成家
結果就有團體造謠這草案是淫亂多P
chili6586
3 years ago
看到不少反對的,很好奇,如果法案改成,可以讓妻子決定要不要強制給丈夫做結紮絕育,又如何?
chili6586
3 years ago
或者全部男性強制結紮, 如果不想結紮,需要配偶同意
fig6085
3 years ago
他們會說這是不尊重人權,反觀女性要墮胎就抗議該該叫
同樣是身體自主,兩樣情
chili6586
3 years ago
fig6085: 可是結紮了會大機會減低懷孕率,那就很高機率不用走到墮胎這個選擇了啊
python9486
3 years ago
chili6586: 忽然想到好久之前也是在噗浪的噗(議題是單身女性人工受孕)
裡面有男方有權控管女方子宮贊同者提出的:你的子宮失去自主權、但我的睪丸也同樣是失去自主權(沒結紮情況),因為女性想要結婚讓男性施捨高級精子給她,跳過結婚就是只能拿到低端精子,所以結婚=你的子宮失去自主權明明很公平,這種很詭異的婚內等價交換觀念
不過對方言詞很好笑,當成笑話看就好
guava5529
3 years ago
python9486: 睪丸的自主權是啥www
loquat4107
3 years ago
孩子是雙方的 當然要兩者同意
apple2647
3 years ago
女生天生有子宮所以是女生的權利啊
puma6573
3 years ago
那既然覺得女生器官也是歸屬男生的話,不如推動女生如果懷孕生產過程中死亡或憂鬱或得到痛苦,男生要同等陪葬或遭受同樣痛苦,才是真正的夫妻一體,踏入婚姻的真諦!
mouse2809
3 years ago
python9486: 男人只出精子+15秒,女人出卵子之外還要懷胎十月承受風險,之後還可能面臨喪偶式育兒。哪裡公平
taurus2210
3 years ago
講一點有用的不要在那邊幹話連篇好嗎wwwwwww
berry9948
3 years ago
loquat4107: 子宮只長在女方身上,當然只要女方同意就行。
lion7467
3 years ago
troll8667: 生出來的孩子不被生母所愛,被生母壓榨價值再虐待至死也是殺人哦,既然懷的時候沒辦法流掉,那生出來後壓榨利用價值再殺到就好囉,最近某媽媽的社會新聞不就是這樣嗎
puma6573
3 years ago
lion7467: 對啊,搞不好很多時候是女性在婚後懷孕時就想墮胎了,因為這個法而不得不生,然後辛苦的養育,衍生出很多後續後果
chili6586
3 years ago
python9486: 乾脆幫他真的失去自主權 而且也可以解爸爸不想生但媽媽想生的問題
fig6085
3 years ago
chili6586: 我喜歡這個提議
tako4040
3 years ago
loquat4107: 如果可以把子宮移植到男性體內由男性懷孕,再來說雙方同意啊
prince7796
3 years ago
tako4040: 不能只有懷孕而已啦照顧養育也要預設男性負責
有什麼地方沒做好就是壞爸爸
puppy4467
3 years ago
假設真的修法改成已婚女性可自行決定是否墮胎,實務上醫生真的敢動這個手術嗎?避免事後引來糾紛,還是得請先生簽同意,確定雙方有共識比較保險吧
lion7467
3 years ago
前面戰流掉成型胎兒、24周墮胎真的蠻好笑
噗首倡議的不就是想要預防提供精子的男性硬拖時間讓胚胎成型、24周後造成母體無法墮胎的情況嗎
hotdog1134
3 years ago
puppy4467: 所以才會提議要廢刑法墮胎罪
lion7467
3 years ago
如果堅持胚胎有生命權跟生存權……
那優生保健法都可以廢掉了
畸形和有殘缺、有重大疾病的胚胎都不應該被流掉,要生下來哦
prince7796
3 years ago
真的是深綠護家盟無誤
puppy4467
3 years ago
hotdog1134 即使動刀醫生沒有犯法,但還是有可能會有不理性家屬去鬧(當然醫院也能報警趕走家屬),所以確認是否已知會配偶並取得共識是最省麻煩的
雖然我認同女生是承擔風險和痛苦的那一方,所以應該以妻子意願為重,但丈夫同樣該被知會,例如手術前一週之類要以書面告知男方,確定男方知曉此事,且兩人有充裕時間進行溝通
taro6082
3 years ago
我在想這個法是不是拿來增加女人外遇被抓的機率大增,外遇不小心懷孕了還要讓老公知道才能流產⋯⋯
yam602
3 years ago
lion7467: 胎兒是指10週以後的胚胎,而上面的都主張24以後胎兒有生命權。
newt4028
3 years ago
男性器官也是有罹癌風險,萬一怎樣人不在了,婆家妳要擔嗎?
steak3212
3 years ago
taro6082: 外遇本來就不應該,被抓也是活該吧喂 講得好像抓外遇跟白色恐怖時期抓政治犯一樣
newt4028
3 years ago
而且還有個狀況是一夫多妻,或一婦多夫,以及其它同性別組合
fig6085
3 years ago
女性連拿起來要吃都沒辦法,就說這是自助餐真棒,男人目前沒有被限制還可以掌控女性的身體這就是事實
yam602
3 years ago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
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
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
產,應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此限 。
yam602
3 years ago
只有第六條需要伴侶同意喔
yam602
3 years ago
taro6082: 外遇活該啊,沒有離婚+被網路公審已經偷笑了
zebra3225
3 years ago
如果老公真的不簽那就是走極端,想辦法把胎兒搞到畸形可以用第四條流產啊。那樣有比較好嗎?
prince7796
3 years ago
第六條很重要
就不想要小孩啊
bat3301
3 years ago
zebra3225: 這樣感覺會有女性為了方便墮胎變相浪費醫療資源耶?像是常常都去看醫生拿事後藥不吃,然後不小心懷上後和醫生說我有吃還是懷上了怕畸形
yam602
3 years ago
zebra3225: 你以為把胎兒弄成畸形很容易嗎
celery2297
3 years ago
怎不說是男的連套子錢都花不起(有這麼窮?)害女人需要墮胎,檢討女性真的很順喔
celery2297
3 years ago
這麼會腦補應該去寫個文搞不好未來還可以拿國外奇幻小說獎項成為台灣之光
peanut6017
3 years ago
yam602
3 years ago
celery2297: 就為什麼要弄到懷孕才來喊要無條件墮胎呢?不戴套不給上,要上就全程套套+避孕藥
celery2297
3 years ago
婚內強姦怎麼辦(沒有證據還很難告)
yam602
3 years ago
如果被強暴,請驗傷+報警,依照前面法條不僅可以墮胎(如果可以請吃事後藥),還可以請求跟婚內強暴的人渣離婚,不是很好嗎
yam602
3 years ago
celery2297: 重點是要有證據啊,不然你老公被同事告強暴,法官如果沒看到證據就直接判罪,他丟了工作、坐牢,最後發現是無辜的,那這段時間你怎麼辦?
hotdog6730
3 years ago
沒有證據的時候還要告,然後程序一拖再拖就拖過可墮胎的時間囉 yam602:
celery229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人很可能會因為其他可變動因素,無法在當下第一時間這樣做,最後因不能墮胎而造成一生的痛苦,但這時候霸王餐又要責怪女性
「誰叫你自己不去OOOO」
於是又有新的悲劇家庭誕生,而出一張嘴諷刺的人還是活得很好
yam602
3 years ago
hotdog6730: 你可以拿報案三聯單去跟醫生說
mouse2809
3 years ago
yam602: 你跑完法院小孩也生了,不用墮了
yam602
3 years ago
mouse2809: 你有看上面我說的嗎,證據(驗傷單)、報案三連單。
mouse2809
3 years ago
yam602: 偷拔套的證據哪裡找?
moon89
3 years ago
ㄟ不是,搞到要硬上或偷拔套的程度這算什麼婚姻...
yam602
3 years ago
mouse2809: 你這麼擔心的話,麻煩做愛前先簽個「不拔套聲明」、「墮胎同意書」簽約過程全程錄音,然後再簽字印章好了
yam602
3 years ago
moon89: 幹為什麼不離婚……這種男人有什麼好跟……
clam9316
3 years ago
壞人臉上不會寫著他是壞人啊,就算一開始很好也有可能變
dragon4144
3 years ago
也不一定是偷拔套或強姦吧
懷上前「月子中心嗎?沒問題~」「會好好照顧你的」
懷上後「喔我媽會來顧啦」「蛤懷孕而已連這個都不能做喔」
之類的也有可能吧
libra3270
3 years ago
24週以上是為孕母風險著想,那不是因為歧視特別剝奪權利
24週以內我認為還是應以雙方同意為原則,意見分歧才以女方意見為主
libra3270
3 years ago
我覺得也不用強調婚內,婚內選擇墮胎就已經代表無維持婚姻的必要,應該連帶與離婚一同處理,但以孕母的安全風險為最優先處理
libra3270
3 years ago
dragon4144: 一張嘴喊照顧的,現實中我有遇過,同事都會聽不下去但無能為力
mouse2809
3 years ago
yam602: 跟法律抵觸的契約無效哦,墮胎同意書就算先簽了,之後其中任意一方反悔,那個同意書也只是一張廢紙,跟離婚協議書一樣
離婚當然要離呀!但是離婚又不是想離馬上離,還得看對方臉色呢,對方不想離還要打官司,老公還好,老婆可有24週的時間壓力呢
libra3270
3 years ago
602也是把實務想得太理性、太美好了,感情如果可以弄成財報一樣分析,當然可以公事公辦,哪時候買進就買進
libra3270
3 years ago
有的人浪漫和負責只到承擔義務與責任前,柴米油鹽醬醋茶和小孩加進來就變個樣,這沒有哪一種分析報告能夠事前分析的
puma6573
3 years ago
有時也有一種狀況是或許雙方協議好可以要小孩,女方也懷孕了,但女方懷孕過程出了狀況,例如得到嚴重憂鬱症,真的沒有那個心情準備懷孕這個過程,無法適應孕期各種不同嚴重程度的不適,甚至後面的出力賣命生產、被推開胎盤、餵奶、賭命狀態,我覺得這都應該列入懷孕當事者可以自行決定墮胎的狀況,所以現在很不合理的是,一方既然沒辦法保護懷孕當事者的身心狀況,卻又有權決定當事人的身體,很恐怖
puma6573
3 years ago
這也不用偷拔套或是什麼,或是例如懷孕過程中當事者家中發生變故或是賭錢賭輸了等等,真的難以應付懷孕生產狀況,只有當事者的身體和心理狀況才能知道啊,因為這件事情沒有人幫當事者分擔
yam602
3 years ago
puma6573: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
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
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
產,應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此限 。
omelet9367
3 years ago
不知道為什麼yam602 的留言沒跑出來 我現在才看到
同婚哪裡沒有利益糾葛,很多萌萌覺得破壞婚姻與家庭的價值QQ
我不知道誰有資格當上帝來打分數欸,我自己看完討論串覺得很多人的疑問支持者網友都有提出不錯的解方,我也可以主觀地自己來打個90分啊wwwww
kitty5941拿回自己本該擁有的對自己器官的主控權竟然等同信義區買房?女人的命這麼賤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也不是活該,是妳如果在婚姻中,只能儘早離婚,目前的法律實務面沒有更佳的積極建議
yam602
3 years ago
第三項謝謝
puma6573
3 years ago
yam602: 他要醫學上的理由啊,我上面也有舉出撇除憂鬱症狀的其他原因,例如家中出了變故,情緒上難以分擔
puma6573
3 years ago
或是人生規劃有什麼巨變
yam602
3 years ago
omelet9367: 同婚的那個叫做觀感問題跟宗教不爽,而且牽扯到小孩也是不給收養
yam602
3 years ago
puma6573: 憂鬱症,就是醫學上的理由
puma6573
3 years ago
而且第六項因為孕婦身心狀況那個,也還是要丈夫同意耶
yam602
3 years ago
puma6573: 家庭出了變故,有大到無法負擔,你另一半硬要你生,那我也是建議離婚
puma6573
3 years ago
yam602: 就算撇除憂鬱症,其他家中變故或是人生發生巨變,一時的崩潰或是狀況,也會導致啊,或是假設變成丈夫嚴重憂鬱症呢
puma6573
3 years ago
yam602: 離婚也沒救啊,打離婚官司是拿自己身體在賭,對方是沒事啊,打完可能身體都損耗完了,目的也沒達到
yam602
3 years ago
puma6573: 只有第六項要同意,而且第六項是沒有確診憂鬱症的情況,基本上是只要心情不爽就可以,所以需要伴侶同意
yam602
3 years ago
puma6573: 我建議會擔心這種事的一律結紮
omelet9367
3 years ago
那現在也只是某些人觀感問題與(宗教般的)父權觀念不爽而已呀?該孕婦以外的其他人損失了什麼利益?墮胎是刮到他們體內的肉了嗎?
puma6573
3 years ago
yam602: 很多情況都會變成第六項啊,包含家中出了變故、丈夫出了身體狀況、生涯規劃巨變等,結紮也不能解決事情啊,像上面講的例子就是原本有懷孕計畫的啊,但人生其他意外受影響也不能預期啊
newt4028
3 years ago
只好把老公給...
dragon4144
3 years ago
newt4028:
libra3270
3 years ago
602提的觀點一直是不用擔心,或者為什麼事前不能預測,這也是過於理想化
prince7796
3 years ago
退一萬步想 再怎麼不願意站在女方的角度來看的話
小孩的立場難道媽媽不情願地被迫生下來的孩子會很幸福嗎
alien3016
3 years ago
prince7796: 真的,我媽跟我說 你的生日是我受苦受難的日子,你憑什麼要慶祝? 以後,我再也不過生日了
父母不是我選的,我也不想被你們生啊
hotdog1134
3 years ago
newt4028: 亞妹
prince7796
3 years ago
alien3016: (cozy)
ant9520
3 years ago
alien3016: 又不是你讓她受苦受難,明明就是她選擇提供精子的人讓她受苦受難啊,孩子何辜,還遷怒
newt4028
3 years ago
dragon4144: hotdog1134: 有效 迅速 免修法 不需要邏輯,懇請惠賜一票
crab2977
3 years ago
每次這種話題,一定會看到說女性自主權凌駕到胎兒生命權之類的話。
就覺得很好奇,到底說這種話的人,有沒有注意到身為母體的女性,是一個大活人呢....
raisin6633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crab2977: 同感
講白點就是不尊重女性還死不承認
hotdog1134
3 years ago
crab2977: 他們會說胎兒也是人
但在出生前就真的只是寄生在子宮內的細胞
hotdog1134
3 years ago
而且說真的,這麼愛救生命,就自己去弄
現在就是狀態無法支撐才會選擇墮胎,但你逼他們生下來後誰養?造孽呀
kitty5941
3 years ago
百日无孩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證明共產黨真是有先見之明,為了女性自主幫忙處理掉大量的細胞肉塊
kitty5941
3 years ago
農村生養不起,怎麼可以強迫窮苦的農民多養小孩?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唉來了
raisin6633
3 years ago
來了、來了又來一個無法分辨強制跟自主選擇的差別
newt4028
3 years ago
等中國出現一女屠全村的新聞
walnut756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這時候又要來戰了是不是?把這種傷痛當推崇,這麼愛中國這麼推崇共產黨的智障過去歷史,台灣海峽沒加蓋,剪掉你的台灣護照不要用健保,去當中國人啊,沒人阻止你糾咪
oyster1360
3 years ago
非期待中生下的孩子,對孩子而言才是殘忍,母體自主意願最優先。
prince7796
3 years ago
在胚胎還沒有跟這世界產生連結跟感情的時候送他上路
跟生下來很可能不被愛不幸福
兩個哪個比較嚴重應該不難選吧
libra3270
3 years ago
看來反對者除了認為從受精卵起即生命外,應該也包含反對為了生男而墮胎的那一派
yam602
3 years ago
libra3270: 你是不是搞錯
yam602
3 years ago
受精即生命的主張是完全禁止墮胎
yam602
3 years ago
我是反對放寬24週以後墮胎限制(當然醫療理由一直都可以),噗主主張什麼自己去問噗主
lion7467
3 years ago
yam602: 那你可以開另一討論噗分流啊
egg443
3 years ago
支持百日無孩的人是有什麼心理疾病嗎,強制流產很可怕耶,流產對女性超傷的好嗎,更別說生下來是活的直接掐死這根本是殺人耶
chick8218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x4gtgbC9Al8ozbWG806F7.png 達標 (Русский)
mouse2809
3 years ago
chick8218: 今天早上看才兩千多而已,好快…
hotdog1134
3 years ago
灑花
camel3895
3 years ago
能不能去法院申請公證除了自己以外其他人都無權干涉要墮不墮呀 ((亂用
cobra3824
3 years ago
說全程戴套就好是沒有看過婚姻版上有套子故意戳洞,後來被抓到才承認的例子喔?
而且避孕藥也不是每個人體質都適合吃欸
yam602
3 years ago
cobra3824: 我想避孕套戳洞男女都幹過,不要以為只有男性會做。
還有避孕藥很多種,這種不能吃可以吃別的,如果真的不能,不要做愛是你的好夥伴。
guava5529
3 years ago
去跟那些求偶焦慮的份子說啊
yam602
3 years ago
guava5529: 你也不會跟有求偶焦慮的上床啊
cobra3824
3 years ago
yam602: 我的確相信是兩個性別都有人做廢話有的戳洞的是婆婆當然是兩個性別都有 ,但我可不覺得懷孕對兩個性別的影響是一樣的,至少在生理層面就不是同一條起跑線了。
避孕藥的問題就算了,從不能吃直接跳到不要做,我們的價值觀大概沒有交集就不跟您討論了
dragon4144
3 years ago
經常有不想懷上就不要做愛的說法,可是不做愛很難維持婚姻吧 不管是要求100%避孕成功率或是要求在婚姻中都不做愛感覺都不切實際…
guava5529
3 years ago
yam602: 強暴犯可不會這麼想
yam602
3 years ago
guava5529: 現行懷孕24週內,是因為強制性交(包括誘姦)而懷孕,只要能證明就可墮胎
mink6645
3 years ago
還有拿精子比卵子的
一個有生之年分分鐘製造,一發兩億起跳的
一個出生就決定數量,一個月只排一次附帶大失血
是能比嗎
yam602
3 years ago
多了解法條,不要什麼都不看在那邊
guava5529
3 years ago
我討厭的是像你這種把什麼事情都說得很簡單又覺得女人應該自己想辦法的態度
你才少在那邊
yam602
3 years ago
guava5529: 對於跟自身權益相關法律不去了解,只會放任錯誤觀念(以為強暴不能墮)誤導自身,不是自己的責任什麼才是?
又不是未成年小妹妹沒學到
guava5529
3 years ago
不想○○啊就不要○○啊(兩手一攤)
如果事情可以這麼簡單哪還會有一堆社會問題
yam602
3 years ago
我就是女人 ,我月經還是要穿尿布的等級 ,身體狀況自己要注意,容易出毛病就定期檢查。
guava5529
3 years ago
真羨慕你的世界那麼簡單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我在新聞裡看到的情況通常是…女性原生家庭功能就不彰,沒能好好受教育,導致貧窮。因為沒怎麼受教育所以不懂法律又容易受男人欺騙,生下一兩個孩子之後又更窮,就算之後懂事了想要離開但是又窮又要養孩子所以也離不開男人…
yam602
3 years ago
是我自己努力才讓事情變得簡單
dragon4144
3 years ago
然後她的這幾個孩子就又受不到好的教育,之後無限循環…
guava5529
3 years ago
這種「啊不想○○就○○」的思維,我才想懷疑你有沒有出過社會咧
ox1629
3 years ago
強暴不是只有外人,伴侶也會有強暴的問題,如何證明夫妻之間發生強暴事實沒那麼好認證,等你證明老公強暴你之後孩子都不能墮了,不要想得那麼簡單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作為在偏鄉出生,家庭男性多數早死的人表示
不要學某些男性,覺得自己萬無一失,也不要輕信他人,照顧自己從了解自身開始。
原生家庭功能不佳先天不足很可惜也很辛苦,但男性的話聽聽就好,有很多有大部分時間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yam602
3 years ago
ox1629: 驗傷單,強暴後不要洗澡,隔天請假就可以,如果伴侶由此惡習,平日證據(日記)要準備好,記得不要放家裡。
還有避孕藥吃一下,不會比墮胎傷身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但是就是沒有人這樣教過她們吧…在原生家庭受父母又打又罵又虐待,出現了一個男的好像可以帶自己提早離開原生家庭,通常就…會跟著走。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就 ,那個需要的是社福機構,你開放完全墮胎權,他們也不能墮啊(沒錢怎麼墮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總比再生一個省錢… 而且再生一個的話就又有起碼十幾年走不了了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問題是錢凑不出來時如何墮?墮胎不能賒張也不能分期付款吧
說到這個,社會比較需要的是針對如此案例有隱密的協助機構 ,不過政府可能無法,私人就錢的問題跟觀感問題。
還有性教育 ,針對女性身體的性教育很重要,因為多半是無知引起的災難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我記得看過有醫院可以簽本票什麼的~
對啊但是無知實在是沒辦法,貧窮就是會…很無知() 因為穿著破爛的衣服和書包在學校被排擠所以就不去學校啦、要幫忙家裡賺錢所以念不了書啦…很多情況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你反覆輪迴提出的選項實際上都需要不少前提才能執行,即使退一萬步有人可以執行,這也不會移除制度中的不平等。

請問你究竟為什麼要如此反對移除制度中的不平等?

修改了女性很明確可以得回身體自主權,但男性具體會失去什麼權益?
lion7467
3 years ago
大概是因為,他覺得自己不可能可能會遇上丈夫/男友強暴他懷孕又不想要的情況,或是覺得自己預防得很好,制度上的不平等不會影響到他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同意權與知情權是男性對子嗣唯一表達意見的窗口。
而且現行法律是會強制男性認養小孩,所以知情、同意權是他們的權益
yam602
3 years ago
如果是墮胎,我只能支持「只有雙方同意才能生小孩,一方不同意就不能生」
而不是由女方完全控制,女性也是人,不能預設全部都是女性受害
而且基本溝通是必要的,一個婚姻若是無基本溝通,需要到瞞著伴侶墮胎,那麼乾脆離一離。
omelet474
3 years ago
哇 好簡單喔 快去從政
libra3270
3 years ago
可以綁售通過法案啊,你想要的願望一次完成
libra3270
3 years ago
「女性可以提出合理理由,單獨決定墮胎與離婚」
yam602
3 years ago
合理理由要明定定義,而且24週後除了醫學理由外不能墮胎
libra3270
3 years ago
離婚與墮胎一次都能走上法律途徑解決,這樣事情就更簡單了
ox162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原來是24週小夥伴,要把24週拉進來講請去別串吧
libra3270
3 years ago
我也是希望事情能夠更簡單簡化,而不是訴訟可以讓已經無法維持的婚姻變成泥沼戰
libra3270
3 years ago
現行訴請離婚除了條列十款之外,第二項也說明十款以外的「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也能訴請離婚
libra3270
3 years ago
所謂重大事由則參考最高法院79年度台上字第1040號判決:「對於家庭生活之美滿幸福,有妨礙之情形,即得認其與此之所謂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相當。」
libra3270
3 years ago
只要是客觀事實上也能判斷無法維持家庭生活的美滿幸福,訴請離婚也是可以成案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還在唯一表達意見的窗口?
說過很多次了,這條只有無法溝通或沒有共識的時候會用到,前面的溝通甚至性行為之前都男性是對子嗣表達意見的機會。

改了不代表不會溝通,跟同婚過了不會有人改叫爸爸直系男性尊親屬一樣。
libra3270
3 years ago
用訴訟拖住孕婦到生產,再用小孩綁住婚姻與訴訟,我覺得這種婚姻比較病態
ಠ_ಠ
3 years ago
這條法律本來就不影響「要不要溝通」這件事,在關係健全的婚姻內這樣的重大決定本來就是會溝通的。
問題在於溝通後無法取得共識的情況,尤其是女性在婚姻中為較弱勢的一方意見無法表達的極端情況,例如婚內強暴、男性惡意杜絕所有避孕手段等等,這個時候誰可以握有生下來的最終決定權?
何況現行法令在孕期中實際負擔了風險、影響身心健康、承受後遺症甚至可能死亡的女性並沒有選擇不要的權利,卻是沒有風險的男性實務上透過拖延可以單方面決定生產的。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抱歉我沒說清楚是對於子嗣去留的唯一窗口,特別是前面提到意外懷孕的狀況
yam602
3 years ago
婚內強暴現行可以墮胎,除非你過24週
yam602
3 years ago
還有避孕藥是可以自己吃的,男性能杜絕的只有保險套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在墮胎前可以溝通
在墮胎前可以溝通
在墮胎前可以溝通

都意外懷孕了還要握著無視女性意願,逼她生下來是什麼目的什麼心態?

真的想留著孩子去溝通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婚內強暴有舉證跟起訴問題這也說過很多次了,可以不要一直重複你自己嗎?
你要提男性主動避孕,那就是男性不要小孩的情況

跟這個連署有什麼關係?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因為那個提議連自己要改什麼都不知道,所以才會一直重複,你明明知道搶行性交導致懷孕可以墮胎,但還不是一直拿那個當例子跟理由?
newt4028
3 years ago
如果女方一人即可決定,可溝通但也可能無效
類似「道歉就有用的話,那要警察幹嘛」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yam602: 什麼叫做當做理由?實務上就是會有舉證跟起訴困難。
你所謂需要拿這個權利當作唯一的窗口的情況才叫找理由。
不知道要改什麼?什麼法第幾條第幾款都寫清楚了,叫做不知道要改什麼🤔

newt4028: 所以你要繼續無視現在實際負擔身體成本的人可能溝通無效的情況?
溝通無效女性直接墮胎男性損失什麼?

好哦再見,感謝催票🙂
libra3270
3 years ago
就是原則是雙方溝通 (感情未生變)
但分歧時女方為主 (感情早已分裂)
libra3270
3 years ago
已經感情分裂的情況下,我不太懂還是覺得堅持要生下小孩的人是在想什麼?
ಠ_ಠ
3 years ago
libra3270: 幾千樓至今沒人要正面回答這個問題啊😉
libra3270
3 years ago
「我如果是媽媽會給他愛和希望,我認識他也會給他勇氣與未來,原生家庭一定不會影響到小孩身心健康的」

如果是這樣想的話,也就只是相信我之術了
yam602
3 years ago
libra3270: 24週內可以,要改24週內只要一方不願意生就不生我無所謂,但是要有配套措施,要改24週以後不行。
newt4028
3 years ago
libra3270: 阻止因墮胎而亡?
不是,妳已經先預設男方應無條件拋棄權利 + 女方吃虧,那當然就不用談了,全部決策都在女方,男方就是個擺設

但婚姻中沒有好人男方壞人女方的狀況?認真的?
rum9124
3 years ago
男人會怎樣又不在這提案的考慮範圍啊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還在因墮胎死亡,墮胎風險比生產低,你缺乏常識我前面也貼過資料了。
ಠ_ಠ
3 years ago
rum9124: 所以男人到底會怎樣?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24週有人開噗麻煩左轉
dragon4144
3 years ago
我想重貼一次我之前問過的問題:在醫學上可以墮胎的期限內,是否存在著某種理由或是條件,當這些理由存在或這些條件被滿足時,使該女性在違反自身意願的狀況下繼續懷胎是合理且道德的?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會說「噢這個父親說的有道理,她該繼續懷孕,縱使她不願意」?
我覺得只有當這個問題被回答的時候,關於男方的決定權才會有一個比較具體的答案…
ಠ_ಠ
3 years ago
rum9124: 被強迫生女人要付出自己的身體面對生產後遺症乃至死亡風險,這從一開始連署就正方明明白白說了幾百次。
而男人究竟在女人墮胎後會怎樣?
(同時請不要忽略女人墮胎也傷身這件事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我覺得只要有一方不願意生就不生邏輯上聽起來很合理,但是我好奇實務上該如何做到…我是說,難道我們要把那個孕婦抓起來、五花大綁到醫院、四肢用拘束帶綁到病床上、抓正她的頭給她灌麻醉氣體…感覺整個過程聽起來超有人道疑慮的。
ಠ_ಠ
3 years ago
dragon4144: 並不合理喔,墮胎的身體成本也是女性一個人要付出的。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沒,不顧意願想生就離婚 (只有女方有這個選項可以選)
dragon4144
3 years ago
ಠ_ಠ: 是啦,我是指對孩子的親權、撫養責任之類的。在生下來父親一定要撫養的狀況下。
yam602
3 years ago
我是不懂前面靠北媽媽不想要小孩對小孩很差是合理的是男性造成的悲劇,然後後面又在那邊說女性如果想生,男性要全盤接受不能反對,因為女性要懷孕身體會變差
ಠ_ಠ
3 years ago
dragon4144: 我就是想說因為男性會有養育責任去要求女性墮胎是不合理的

養育是雙方共同進行的,並不是只有男性需要養育。
要不要發生性行為、要不要避孕、避孕會不會失敗都是婚姻內雙方共同決定,懷孕了自然也是雙方必須共同承擔後果。

養育責任來自性行為導致的受孕,而非女性不選擇墮胎,墮胎只是懷孕後果中其中一種恰巧不會衍生養育責任的選項而已。
jujube2843
3 years ago
一直在糾結具體的法案應該長怎樣的話,可以估狗「生育保健法 草案」,不過當年進了立法院後就無聲無息了,不知道躺在立法院幾年了
ಠ_ಠ
3 years ago
jujube2843: 這其實前面也有人貼過了沒記錯的話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因為性行為製造受精卵是雙方共同的行為,最終需要養育本來就是風險之一。

因為一方不想負責任就要求另一方去傷害自己的身體墮胎,這本身就不合邏輯。
dragon4144
3 years ago
喔等等我曉得了,所以噗主的意思是這樣的嗎?

男→在性行為/避孕的當下就已經認可了可能隨之而來的養育責任。
女→在性行為/避孕的當下就已經認可了可能隨之而來的養育責任。額外附加技能:墮胎,以損及自身為代價,避免養育責任。
ಠ_ಠ
3 years ago
dragon4144: 是的,可能養小孩本來就是打炮風險之一,因為沒有100%的避孕方式,想規避養小孩的責任就要求配偶傷身墮胎並不合理,小孩也不是只有男性要養。

何況實際主要育兒責任都還是在女性身上居多。
ಠ_ಠ
3 years ago
養育責任起於性行為受孕,而不是女性不墮胎。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但是…如果我們認同一個女性無論如何沒有一個情況是應該被逼生的,那麼在婚姻內或婚姻外應該皆是如此,必須離婚的理由又是什麼呢?感覺上只是徒然增加女性抉擇的困難度。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我主張小孩其中一方不同意就不能生,但是女方若是想生也不能強迫另一半養,如果對方不同意就離婚,小孩生下後跟自己姓,與
至於與父的親緣關係,如果他想看小孩就得每個月給錢,有撫養(付錢)事實才能認這個孩子。
yam602
3 years ago
而24週後除了現行法律上寫的醫療理由外不能墮胎,如果要要修法增加特例,但不能給與全部權力
ಠ_ಠ
3 years ago
dragon4144: 他不會正面回答問題的,只會重複他的主張XD
I tried
dragon4144
3 years ago
yam602: 我明白女方想生的情況下的主張了。我不明白的是,女方若不想生,必須與離婚包裹決定的理由…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這就是正面回應,你如果有看就會知道我的意思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因為你不能強迫對方撫養他不要的小孩,那麼只有離婚一途,除非婚內財產不是共有。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dragon4144: yam602:
民法第 1052 條二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離婚要件就寫出來了,如果未來這條修正案通過後,有女姓無視配偶反對意見去墮胎,我覺得這個情況簡直是這項離婚要件的教科書拉。
yam602
3 years ago
dragon4144: 主要是斷絕親緣的部分,之後如果男方反悔,那麼他必須補齊之前小孩的撫養費+給與未來的撫養費並規劃教育基金。
但如果沒有,你自己執意生下來,自己負責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養育責任來自打炮,不在別人要不要傷害自己身體,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謝謝
libra3270
3 years ago
newt4028: 請問這樣的婚姻又有何維持的必要? 因為男方無過失就必須忍受女方維持婚姻,也沒道理吧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合意打砲女性沒有同意?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小孩生了女生不用養?
yam602
3 years ago
你答應讓別人上你,自己要負一部分責任,不是說一句男性爽到就可以免責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你可以不要生啊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對啊,所以兩個人都要養有什麼問題?
goat990
3 years ago
yam602是在說男性沒辦法決定我不要養,但女性可以?
yam602
3 years ago
除非拖到24週後,那種不管想不想養,想不想生都必須負責,因為是不作為導致的後果
libra3270
3 years ago
會無法兩人皆同意墮胎,前提必然是感情有分裂,所以才會說女方可決定墮胎的情況,就會連同離婚綁著一起進行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墮胎沒有成本嗎?就因為男性不想負擔養育成本,要叫別人去傷害自己的身體?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是在說女性想不想生可以自己決定,但伴侶不要時不能強迫對方一定得養
goat990
3 years ago
ಠ_ಠ然後噗主說的是男性既然打炮就承認有小孩就要養?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墮胎成本可以啊,兩個人付手術錢,男方要給與後續營養費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所以男性是沒有執行性行為嗎?受精卵會自己跑進女性子宮?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啊女性沒有同意性行為嗎?說到好像男性單方面強暴一樣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身體的傷害不見得是錢可以可以挽回的,最常被拿來恐嚇墮胎的說詞不就是會是去生育能力?你用什麼錢可以彌補這件事?
bat3301
3 years ago
yam602: 男不要女要到底干墮胎權什麼事?這事民法親屬篇的問題吧\?
taurus2210
3 years ago
yam602: 請不要再用你的文字視覺強暴大家了。
goat990
3 years ago
喔 yam602是在說 ಠ_ಠ為什麼要對於女性同意性行為這部分認為是免責的
ಠ_ಠ則是在說女性不管是懷還是墮還是養負擔都比較大這樣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那你為什麼要給他幹,為什麼不雙重避孕?避孕失敗的機率比小孩流產的機率小太多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對啊雙方都同意了性行為,懷孕生小孩也是雙方共同的後果,責任來自雙方同意性行為的時間點,而不是女性要不要墮胎,女性願意墮胎只是男性幸運有人願意為了這件事傷害自己啊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但不要生沒有事前討論嗎?討論過不要生了,避孕失敗也不會突然說要生啊
ಠ_ಠ
3 years ago
goat990: 不我在說雙方都同意性行為導致授精懷孕的時間點就產生了養育責任,而不是女性要不要傷害自己。
goat990
3 years ago
然後現在變成說是否我們都預設性行為=有可能懷孕=傾向生下來=雙方都有責任要養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為什麼這種事不事先討論……而且不要小孩就避孕是常識吧
libra3270
3 years ago
回到更前面討論過的,配偶在孕前孕後兩個樣的情況不罕見,以前你沒有聽過,也只是都隱忍下來,在婚姻中抱怨而已
goat990
3 years ago
ಠ_ಠ: 其實有的人可能更傾向不要任意懷孕(我知道大家會說避孕不容易之類的
ಠ_ಠ
3 years ago
yam602: 照你這種說法女性墮胎才是讓男性逃避性行為的責任,女性生下來又不是女性不用負責養育。
goat990
3 years ago
就我旁觀的感覺是你們兩位在這一點上歧異
bat3301
3 years ago
yam602: 如果男方避孕了那他就是不想要啊,那避孕失敗後按照道理想他一定很願意讓女方墮胎ㄅ,那這個法案不是剛好讓他方便?
yam602
3 years ago
ಠ_ಠ: 並不是好嗎。
ಠ_ಠ
3 years ago
goat990: 現在前提就是已經懷孕了,無論有多積極避孕都懷孕了。

而且為什麼大家都說得好像男性通常是積極避孕的人,也太背離現實了XD
yam602
3 years ago
libra3270: 那種情況請參考我前面說的,蒐證離婚墮胎
libra3270
3 years ago
也許是有的人家庭幸福,不知人間百態有多複雜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yam602: 性行為兩個人決定要做,小孩也是兩個人要養
墮胎只有女性一個人負擔懷孕後果傷身。

哪句話是錯的?
goat990
3 years ago
ಠ_ಠ: 因為兩派的說法是這樣子的,有一派會認為現行法律已經足夠在不小心懷孕的狀況下墮胎了(應該是
libra3270
3 years ago
對的 所以我想女性先自主墮胎完再完成後續離婚程序,也就一切說得通
libra3270
3 years ago
讓離婚要件也一次滿足,無須再尋找其他客觀事實
yam602
3 years ago
男方想要&女方想要→生
男方不想&女方想要→不生,男女雙方負擔墮胎費,男性要給與營養費跟補貼照顧費
if女性執意→女性可離婚後生,男方預設沒有親權,但想探視必須給錢。
男方想要&女方不想→不生,但男方可因此提離婚,營養費跟一半墮胎費也是要給
kiwi440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如果打砲前雙方都同意萬一有了孩子要生下來:
男性同意負擔養育責任
女性同意負擔養育責任,跟生小孩所附帶的可能傷身風險

如果打砲前雙方都同意萬一有了孩子要墮胎:
男性同意負擔女性需要的協助(例如墮胎跟後續補身體的費用)
女性同意負擔墮胎可能造成的傷身風險

不同意噗主回覆的「對啊雙方都同意了性行為,懷孕生小孩也是雙方共同的後果,責任來自雙方同意性行為的時間點,而不是女性要不要墮胎,女性願意墮胎只是男性幸運有人願意為了這件事傷害自己啊」。打砲這件事一旦導致懷孕,對女性來說就是必然有傷身風險,所以這個傷身的風險不是始於她是否有墮胎自主權與是否決定墮胎,而是始於她同意打砲

而男性跟伴侶協議好墮胎也不是「幸運有人願意為此傷害自己」,而是任何人本來就應該選擇跟自己在是否生育上有共識的伴侶吧
kiwi440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而女性如果覺得不管怎麼算,自己要負擔的風險都太大了的話,可以選擇找願意結紮、願意無性婚姻的伴侶。這不是自己可以事前不做決定,等打完砲遇到問題了再隨意反悔的吧
goat990
3 years ago
嗯......一個面對已婚者的法案不必完全摒除男性立場啦,也是怪怪的
kitty5941
3 years ago
這樣好了,乾脆換個作法。改成訴請離婚只要女方單方面簽字就可以達成。反正離婚之後是單身要不要生完全都可以自主,也不需要擔心身份被婚姻綁住失去自主權
yam602
3 years ago
kitty5941: 直接把逼生小孩/不願意生納入離婚要件會比較妥當
goat990
3 years ago
沒有惡意&其實經過一連串討論,我還是已經參加連署了,理由是如果這是已婚婦女想要的,那就先讓它被看見吧。
我只是覺得討論中,明明結婚的是兩個人,有孩子也是要養的,現行婚姻也在法律上就已經跟生育和養育都綁定過深,不可能繞過男性吧。一個法案通過,適用的是所有人而不是少數人,還是應該要把男性和實際情況包括進去?
kiwi440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kitty5941: 如果要把婚姻變成女性的片面最惠性條款,何不乾脆一開始就不要結婚?同居或交往就夠了,子宮長在女性身上想生孩子就生,不是很好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就生下來就要養,只是如果女性要行駛所謂「身體自主」也就是單方面決定生,那麼要自行負責。
而對於生小孩,我是傾向女性有絕對否決權,但不能有執意生但是強迫對方養的權力
goat990
3 years ago
如果讓事情(?)更多,那這個法案會通過嗎,所以才要多方面考慮,不只是針對一種女生完全被逼生的狀況?如果要針對這個狀況,應有一個專門照顧這樣弱勢婦女的設計,也許能更顯示它的價值......?
yam602
3 years ago
至於在那邊拖拖拖的,兩邊都老老實實負起責任養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是的,要考慮更多,而不是登高一呼這是基本人權給它過就對
mouse2809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vDY2E4oWyYDd9UprU0stl.jpg 幫忙截了yam的圖,清楚又好懂
mouse2809
3 years ago
第三點如果女方執意要生,離婚後小孩歸她,前夫不必負擔任何費用,如果前夫要看小孩才要給錢,是這樣嗎?
yam602
3 years ago
mouse2809: 對,前夫要行駛探視權就必須負責給養育費
goat990
3 years ago
我沒有結婚,我想問一下,結婚有什麼福利嗎?
yam602
3 years ago
然後行駛探視權後男方可向政府登記認領,承認彼此親權關係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結婚主要是財產跟根重症時的醫療行為需要家屬簽名
goat990
3 years ago
結婚,國家有給更多的福利嗎?有法律保障在繼承方面的權利嗎?
kiwi4402
3 years ago
goat990: 有一些稅務上「可能」可以比較優惠的算法,但稱不上福利。結婚目前來說應該主要是一個讓婚姻雙方可以互相照顧的方便條款,互為代理人、監護人、財產繼承跟義務扶養之類的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有生育補助,跟收入未滿100萬免稅
dragon4144
3 years ago
喔我懂了,那如果是yam的那張圖裡面的,再加上如果if線的女性可以有特殊方法很快速的離婚,那我覺得貌似可以接受~
cola3911
3 years ago
fig7059: 啊靠!你不是那個缺乏溫暖所以要人燒你的品格缺者嗎?你當我沒回你好了,我不想浪費燃料
taro8144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好好笑
這條法律明明就是男性以我想怎樣我就要怎樣的情況下促成的法案,現在想導正法案又變成女性的原罪啦?我看你根本連一個字都沒在看吧
goat990
3 years ago
kiwi4402: 感謝你~
結婚能享有很多東西,但同時也要負起責任,所以成年人才能決定自己要不要結婚。
既然婚姻相關法律,就是許多女男雙方互相牽涉的事情,也會規定關於繼承養育種種事宜,大可不必認為某些限制是很恐怖的,但是「需要修改」,對吧。那就不能也不可能完全繞過男性,要基於現實大眾的基礎,即婚姻就是女男合作?
mouse2809
3 years ago
fig7059: 子宮長在女生身上啊……如果今天子宮長男生身上,就會尊重男生的意願
不過也不是想墮就可以隨意墮,是有條件的
puma6573
3 years ago
因為男生不想要孩子而可以動用女生身體使其墮胎,也是控制他人身體不符合人權的事情啊,男生應該做的是跟很多女生一直在做的事情一樣,積極和抱著謹慎的心情避孕,女生墮胎要面臨的痛苦和心理問題跟生出要面臨的是不一樣的,這個過程只有女生在承擔,是女生的身體當然女生決定,就像你不小心讓人誤食了你的一顆鑽石,你也沒資格要求對方需開腸剖肚取出我的鑽石,雖然這舉例很爛,所有權等跟懷孕墮胎案例都不一樣,但請大家好好尊重他人的身體可以嗎
puma6573
3 years ago
fig7059: 先不論你那個家庭分工經濟和照護的部分,我覺得你的計算有誤,男生出精子女生也出卵子外還出時間身體命和後遺症
puma6573
3 years ago
fig7059: 男生目前就是身體構造不會懷孕,這樣也不會損害男性權益,遇到也剛好想生產的女性還能有小孩,這部分的身體成本又低,但這又跟家庭分工有什麼關係?有的父親是出錢有的是照護勞力,有的母親則是經濟。
mouse280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fig7059: 呃……爸爸不想付就離婚吧,爸爸不想生不想養,媽媽堅持想養,那就離婚,讓媽媽自己養。
以現在的情況多數是爸爸只負責賺錢,教育都媽媽負責,有的爸爸賺不夠,媽媽也要工作,但教育的責任還是媽媽扛。
然後學費都是我媽叫我拿繳費單出來她幫我繳
puppy4467
3 years ago
我本來是支持的,但支持方的言論越看越奇怪

明明支持方很多人都知道會有單方面出爛招的可能性(例如保險套戳洞),但後面卻說“因為一方不想負責任就要求另一方去傷害自己的身體墮胎,這本身就不合邏輯”
可是若是男生從來都不想要,女生卻因為想生而戳洞懷孕呢?這種情況下男生可以完全不認孩子、不提供任何經濟協助嗎?
若還是堅持男生就是出了精子爽過了就是要給錢,那……我覺得某些人的認知就是女人無條件大於男人
puppy4467
3 years ago
這串論戰越看越亂,所以滿期待政府會不會給出比較清楚的回答了
kiwi4402
3 years ago
puma6573: 不能因為身體構造不會懷孕,就無視男生對「是否要生育小孩」這件事的發言權吧。至少在後續二十年的養育責任是一樣的

這麼說好了,如果女生打完砲才發現伴侶中途拔套內射,然後伴侶還很輕鬆的說「有了就生下來吧」之類的幹話,女性會不會驚慌?會不會覺得信任被背叛?

易地而處,男生面對「原本說好不生小孩的伴侶,在意外懷孕後突然說要生下來」時的心情,是一模一樣的
mouse2809
3 years ago
fig7059: 好奇如果把離婚改成只要一方想離就能直接離,這個問題可以解決嗎?
爸爸不想養→離
媽媽不想生→離
這樣
kiwi440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mouse2809: 目前的法律沒有「不想付就離婚」這個選項,即使離婚,父親對小孩還是有扶養義務

也不要把父親的責任簡化成「只負責賺錢」了,我們現在不是在呼籲大家重視家庭主婦情感勞動的付出嗎?那也不能就因此簡化經濟勞動的付出吧
mouse2809
3 years ago
fig7059: 啊那我不贊成噗主這點,爸爸不想生媽媽硬要生的話,媽媽就應該自己養,前提是媽媽自己偷拔套。
如果是爸爸不想生又不戴套的話,只能說渣男去吃屎。
kiwi440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mouse2809: 「前提是媽媽自己偷拔套」這件事本身不合理,即使保險套戴好戴滿也有可能意外懷孕,而且舉證媽媽偷拔套或保險套戳洞這件事本身舉證困難

如果爸爸跟媽媽事前協議好不想生但也不戴套,使用事前避孕藥或避孕環之類的方式避孕,又為什麼要被指責渣男呢?如果爸爸沒有中途拔套的話,夫妻雙方要怎麼事先約定避孕方式,這應該是兩個人共同的決定吧
puma6573
3 years ago
puppy4467: 你說的狀況女性也會遇到,男生對女生出賤招,但對男生和女生的差別只在,不管是生下還是墮胎也只會單方面傷害女生的身體,而男生在知道女性會單方面懷孕生產這個過程,而他身體不用懷胎讓胚胎長大並賭命生產,這是女性身體單方面要承擔的,就應該知道了,要馬像樓上說的,離婚,用錢養育孩子或怎樣,或是也可以參考好像瑞典不知道哪裡有方案,印象中好像生父也可以有思考期,幾個月可以不養之類的,但這些都不影響今天討論的提案
puma6573
3 years ago
因為這個法案不管有沒有通過,現況就是沒有人可以逼孕婦墮胎,所以不衝突的
mouse2809
3 years ago
kiwi4402: 嗯……這個我也沒有想到應對方法。
如果fig說的爸爸不想生,可以離婚並放棄親權成立的話,上面說的舉證是不是就可以不用了?
kiwi4402
3 years ago
mouse2809: 我個人支持夫妻雙方任一方都可以放棄親權,而在一方要親權一方不要的情況下,是否墮胎由女性全權決定。
(雙方都要就生,雙方都不要就墮,這兩個狀況不會有爭議)

至於要不要離婚由雙方自行協調,但我支持「對是否生育沒有共識」成為申請離婚的原因之一。
bat3301
3 years ago
我也認同在兩方意見不一致的時候反對的一方能有拒絕保護扶養義務的可能。
另外如果這個法案通過的話,可以推知結紮的規定也會放鬆,男方可以自行先去結紮,一勞永逸
kiwi4402
3 years ago
bat3301: 如果對結紮的規定會改變,那我想單身結紮這件事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會有需求的
bat3301
3 years ago
fig7059: 不表態是指進噗發一些和本修正案無關的言論但自以為有關的,還是跳針一堆早就有人提過的問題??
kiwi440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bat3301: 我覺得這要看你怎麼定義「和本修正案無關但自以為有關」跟「跳針早有人提過的問題」吧。每個人想法不同,別人會提出來就是他覺得有關,你覺得無關你可以提出來討論為什麼你覺得無關

而這則噗也上千樓了,噗浪會吃噗也不是新聞,之前有人提過的東西現在又有人再提當然也很正常吧。很多人提表示這個問題很多人在乎不是嗎?
puma6573
3 years ago
fig7059: 男方想生但女方不想本來就沒有太大的懸念,因為懷孕生產過程完全是使用女方的身體啊,也就是現在在談的法案,這是必須推動的,而也跟男方不想生女方想生所討論的內容不一樣且不衝突,那是可以另外開討論方案的,例如看看其他國家處理方式或怎樣,當然控制他人身體這點仍是不能讓步,因為現在討論的這個法案就算通過了,本來就沒有權利叫女性墮胎,這法案沒過也一樣
puppy4467
3 years ago
認同bat提出的:在兩方意見不一致的時候反對的一方能有拒絕保護扶養義務的可能
同樣是不想生養,沒道理女方堅持生的情況下,男生就一定要養(就算只是給撫養費,對男生來說同樣是意料之外且不情願的大筆開銷啊…
bat3301
3 years ago
而且老實說雖然我贊同對親權的修正,可是嚴格說起來,在男不要女要的情況和本修法可說幾乎無關(唯一比較密切的關係就是未來男性可以先結紮預防這種事),而且也是現行存在的問題。墮胎和這些拉分母的女性真的無關,她們怎麼會放過自己的利用工具呢?
puma6573
3 years ago
但要想想叫人墮胎跟逼人生下不就也等於都在想使用他人的身體嗎?後者就算會有多一個孩子本也就雙方該面對的,而不是單方的責任,因為墮胎也不是女性分內的責任啊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另外以妳舉的例子來說 這樣會變成渣男不戴套 > 懷孕 >渣男離婚跑路 因為不需要舉證 妳假設的情境就無法避免 但舉證本身實務上不大可行」

這個其實我很早就說過了喔,配套我想了,但沒有可行的啊,還要被人罵法盲喔 😊

最後再說一次,這是個既有狀況,並不是受這個法條影響才存在的,強制一定要有對這個情況的應對配套才能修法並不合理,我也不覺得我有義務配合你們想。
(雖然我前面也浪費不少時間討論過這個)

現況就是女性受侵害的嚴重性比較大,我這裡當然還是以連署的修法意旨為主。

想討論這個配套或想另外開連署都可以貼過來我放噗頭幫你宣傳,你們可以過去慢慢聊。

退一萬步我覺得男性可以放棄親權的情況可能是,雙方都說好積極避孕但女性做出保險套戳洞之類的事,但這同樣實務難以舉證,你們討論可以加油。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如果各位身邊真的有遇過挾胎自重的女人傷害的男人,你可以去問問他們是不是願意拿法律上的墮胎同意權換來這種結果wwww
crane6835
3 years ago
那也不用無視好好講的吧wwww
說真的這個問題很複雜,大家都提出想法不是正常的討論過程嗎?如果有人可以提供完美的方案就好了,但現行就是困難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你有什麼誤會,這個連署訴求很明確,沒有人要誰來幫忙想配套啊,開自己的串去吧
puppy4467
3 years ago
puma6573:我知道我所提出的疑問不是這法案主要想解決的,但我覺得支持方的言論到後來越來越偏向“女生承受的傷害最多所以女生最大,所以我要犧牲自己生小孩男生也該養!”,這讓我覺得很奇怪高喊女性人權的同時怎麼又不把男生不願養的想法當一回事……
如果男生相對地有生養猶豫期我覺得也是可以的
kiwi4402
3 years ago
bat3301: 現況是男不要女要跟女不要男要的結果一樣,就是生下來。至少對於「被強迫養子」這件事來說是公平的

如果想要修法讓女性拿回墮胎自主權,那至少要提出另一個配套讓男性不會因此被威脅,否則爭取不到在意這個問題的人的支持啊
ಠ_ಠ
3 years ago
因為看起來現在特別糾結這件事的人的說法我讀起來比較像是「因為有誣告性侵這件事存在所以我們不要推動積極同意」

當然這是我的個人想法啦,你們很想配合這樣的討論我沒意見。
ಠ_ಠ
3 years ago
慢聊~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fig7059: 問題就是顯得你們很歡啊,修正案的通過與否和這個問題關係幾乎沒有。
「本月將舉行公司聚餐,大家認為應該去什麼餐廳?」
「耶!聚餐,公司福利好好喔喔喔喔喔!!」
某些員工:「公司聚餐不應該作為員工福利的一環。」
「這個是不是員工福利先不討論,問題是要訂那間餐廳啊?人數也要確認一下……」
某些員工:「員工福利明細難道不重要嗎???你們都不在乎員工的想法!這樣誰要管你們聚餐問題??」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再退一萬步如果今天孩子生下來只有男性要扶養照顧我覺得一直糾結這個合理,因為男性就是很慘啊~
但現實是嗎?職業婦女蠟燭兩頭燒的喪偶式育兒俱樂部人都要滿出來了喔。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你這句話前提要是法案完善會導致性侵誣告上升
但這個配偶同意權取消會造成讓保險套破洞惡意懷孕的女性變多或生產機率提高嗎?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這個提案甚至是反過來會降低雙方有人不情願狀況的出生率啊XD
kiwi440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bat3301: 不不不,這個法案是
「本月將舉行公司聚餐,不過限女員工參加,大家認為應該去什麼餐廳?」
「耶!聚餐,公司福利好好喔喔喔喔喔!!」
某些員工:「等一下,限女員工參加的聚餐算什麼員工福利。」
「這個是不是員工福利先不討論,問題是要訂那間餐廳啊?人數也要確認一下……」
某些員工:「男性員工福利難道不重要嗎???你們都不在乎員工的想法!這樣誰要管你們聚餐問題??」
「你們很歡耶!」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fig7059: 我都三千多樓了才叫人開新噗我覺得我已經等夠久了,會請你們開新噗是因為這循環很多次了,而且跟連署不那麼相關
然後我也搜尋了我的發言,唯一一次閉嘴是叫我自己閉嘴喔😘
taurus2210
3 years ago
fig7059: 連署沒過連修法的機會都沒有,完善配套本來就是後面才要做的事,這噗在集結連署力道,你在那邊勸說配套不完善,這就是擺明扯後腿了啊,就是叫你閉嘴啦。
taurus2210
3 years ago
連署沒過沒機會修法,聽不懂人話是不是。
taurus2210
3 years ago
fig7059: 嘻三小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fig7059: 再次搜尋了我自己,我只有請24週左轉(因為有人開好噗了)
還有請 pro-life 左轉,因為這裡是以墮胎為前提

或者你所謂的閉嘴都是無法回答我問題的人,那應該也不是我的問題喔,他們論點這麼有力可以多堅持一下啊。

像到現在還是沒人要回答我配偶不同意的情況女性還是墮胎了,男性的權益損失是什麼呢。
crane6835
3 years ago
總是需要一個契機呀,連署過代表很多人在意這個議題,為什麼不能過呢?
反而某旅人的態度比較不好,今天就看到不少發言很酸
rabbit3502
3 years ago
別說了,當初關注這個連署噗,贊同這個提案,但希望能討論出更好更完善的idea,提出同意權這個概念的時候被罵到死,被說仇女、被指責不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直接不想說話,後來轉了一圈,還不是討論同意權...放棄了
rabbit3502
3 years ago
打錯 知情權 抱歉
crane6835
3 years ago
同意權....
rabbit3502
3 years ago
crane6835: 抱歉 今天看太多同意權 打錯了 是知情權
crane6835
3 years ago
看到改了知情權
crane6835
3 years ago
有不准知情權嗎? 怕太多樓漏追到
ಠ_ಠ
3 years ago
rabbit3502: 哎呀兔子回來了,你準備好「極端情況」的答案了嗎?
ಠ_ಠ
3 years ago
crane6835: 應該是沒有反對知情,但我不贊成要出具「知情證明」,因為那是變相同意權。
要知情可以做事後。
crane6835
3 years ago
可是諮商不出結果呢? 還有超過可墮胎實現的話呢?
crane6835
3 years ago
如果提供出知情證明,那要什麼樣的證明才算知情證明? 這可能需要進一步討論或提供說明?
rabbit3502
3 years ago
ಠ_ಠ: 噗主您好,我的立場是支持女性有墮胎的自主權,但同時希望男方有知道這件事情的知情權,並在法定的期限內有要求諮商的機會,要是超過法定期限則回歸女性決定墮胎的自主權,當初知情證明並非我提的,另外我指的是不能單靠單一的極端情況預設立場去立定法律,而是要盡可能考慮可預知的情況
crane6835
3 years ago
感覺還都有很多討論的空間,但現在就好激情四射(亂育成語
rabbit3502
3 years ago
即使這樣仍然有漏洞與風險存在沒錯,但我覺得是否比連署內沒有配套措施的法案好些呢?或著說有個方向?
rabbit3502
3 years ago
crane6835: 現在已經單純關注而不發表意見了,當初被戰的蠻慘的 ..
rabbit3502
3 years ago
先繼續忙工作了,旅人們隨意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rabbit3502: 諮商前面也討論過了
諮商是女性可以主動使用的資源,但規定期限就會變成強制冷靜期,孕期每過一天才墮胎對母體都是傷害。
性行為結婚生產都不需要強制諮商,只有墮胎需要的合理性我看不出來。
知情權應該從頭到尾都沒有人反對。
然後你還是沒說女性不想生,但配偶不同意又不適合墮胎的極端情況具體是什麼呢。
python9486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Lwf0a6XrN6kQf0k0SenUd.jpg

用關鍵字找知情權,但看到應該都是贊同男方要知情,不知道兔子又重提還覺得自己被戰在哪邊?
crane6835
3 years ago
知情權如果不好好處理,的確會變相成為同意權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兔子的發言這麼多你可以只找到這句也是很沒有偏見啦😊
puma6573
3 years ago
今天換做男生可以懷孕,女生不能懷孕,而女生和男生做愛,男生懷孕了,如果男生要生,女生當然也要負責那個生出來的孩子,因為這也是他造成的結果,女生也不能要求男生為她傷身墮胎,可以做的就是做愛前女生好好保護自己好好避孕,這點男生更會做,因為只要做愛中了,不管結果怎樣他都會有事,就像現在性別翻轉的現在,女生絕對比男生更注重避孕,因為女生只要一做愛中了身體就會有事
newt4028
3 years ago
要每件事都講合理性,結婚前沒想清楚沒任何防範,只好選擇大刀一揮,這樣很合理?
puma6573
3 years ago
所以要做的應該是男生也不能輕忽避孕,即使不管發生什麼結果傷的都不是自己的身體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要貼可以貼完整嗎?他的每個論點我都有回覆呢。
puma6573
3 years ago
因為女生這段不管墮胎或是懷胎的過程,男生都不能待受苦,所以男生不能決定,因為不是他的身體
crane6835
3 years ago
應該要納入最好與最壞的狀況去思考,走到墮胎不一定是隨便的想法
crane6835
3 years ago
fig7059: 那或許就像您說的,需要兔子提出一些想法?
crane6835
3 years ago
乍看下知情證明的確很像同意權,這有點恐怖,可能加多點說明或想法會比較不令人擔心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因為那時候兔子的發言已經反覆輪迴走向沒有完整配套不能繼續討論了啊,我那句是有點情緒化,但三千樓你就抓著這個講了一天又一天我也是ㄏㄏ啦。
事實也是配套是立法工作之一。
kiwi4402
3 years ago
ಠ_ಠ: 「配偶不同意的情況下女性還是墮胎了,男性的權益損失是什麼」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做個情境假設。如果今天一對夫妻結婚,事先說好要生孩子,然後某一天懷孕了,妻子非常高興,心想她過去期待的「養育小孩」的畫面都將成真。這時候先生告訴她:「抱歉,我不想生了。」

妳覺得這種情況下去墮胎的妻子,受到的傷害只有肉體上,而完全沒有感情上的嗎?如果你認為妻子感情上也會受到打擊,為什麼同樣的場景放到丈夫身上不能想像了?

男性當然也會受到傷害,懷著想當父親的心情,胎兒對他來說絕對不僅僅是一發精子而已。女性墮胎他當然會被影響,就如同被強迫墮胎的女生受到的傷害絕對不只身體上的一樣
(當然我並沒有要因此否定女性應該有墮胎自主權的意思,後續留言下收)
kiwi440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為什麼我認為在這件事上,放棄親權必須跟墮胎權並行的原因是:我認為台灣目前並不是讓男性的權利凌駕女性,才不允許已婚女性自主墮胎;我認為台灣目前的做法,其實是盡可能的保障胎兒。因為目前的制度對不想生孩子的女性、跟不想生孩子的男性來說,是一樣的

男性並沒有比女性多了什麼權利,女性想生但男性不要的情況下男生同樣不能強迫妻子墮胎。會覺得男生還是賺了孵蛋機的人,應該是受到父姓觀念影響吧(但真的說要全部均分姓氏抽籤,其實很多女生也不願意)

與其說是法律綁架女生成為夫家的孵蛋機,不如說法律其實希望所有夫妻成為胎兒的育幼所(除非夫妻雙方都不願意)

放棄親權這件事對已婚男性來說,就跟墮胎自主對已婚女性來說一樣重要,且兩者息息相關。只討論墮胎自主卻不討論親權,等於只鬆綁女生卻不鬆綁男生
puppy4467
3 years ago
kiwi提的情景題我猜會有人說男生只是情感受傷但女生是身體受傷,兩者的嚴重程度不能相提並論
goat990
3 years ago
既然法案是真正大家將來對這個社會的共識,大家的想法也就應該往男女都是人類(?)的方向邁進XDD 如果變成:男都把女當子宮啦!女都把男當工具人啦!也不好......
隨著討論我有慢慢看見曙光,覺得男女都有心要往前走,所以還是先支持連署了,如果藉由這個討論串能更進一步增進交流瞭解就更棒了
kitty5941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2dVrdMJ2fk66JXE6tUcUX.png
配套是立委該去想的干我們屁事
goat990
3 years ago
我們可以做更多,這是很好的機會
goat990
3 years ago
不要怕討論,open mind 交流吧,我自己前後的態度就有轉變了
kiwi440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kitty5941: 我覺得首先參與討論的人、特別是法案的支持者,必須先表現出對配套的一些期待。不然民主制度是很懶的,如果立委在這個社會上主要聽到的聲音都是「子宮是女生的當然女生決定,男生從打砲開始就等於默認要養小孩」跟「男生只付出一滴精子有什麼損失嗎」的話,立委為什麼要吃力不討好的多做不能得到更多選票的事?
goat990
3 years ago
反正連署已經過了不是嗎?第一步已經達成了呀。可以做更多,聊更多,公民不就是這樣,平台的用意不就是這樣
goat990
3 years ago
我想相信,我能看到一個更好的政策,而它是有用的,是大家一起期望的@@而不取暖而已
kiwi4402
3 years ago
如果我們期待配套,就必須大聲喊出來,才能期待代議人看到民意。也才有可能期待它成真。

那為什麼要在墮胎自主權的議題下討論?因為這有可能是這個法案的配套、因為這是相關議題容易找到關心這個議題的人,也比較容易遇到支持者。單一一個人的音量是很薄弱的,任何事都要靠討論才能有熱度,才會被看見
ಠ_ಠ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UQ2vl5iQoyrRhfmKcOhCE.png

要截我的話真的麻煩截完整,配套有討論,但現在一直重複的都是這樣的輪迴:
OOO要怎麼辦
XXX試試看
不行你這樣不夠完整

我真的不是靠立法吃飯的......
puma6573
3 years ago
如果配套很重要現在就已經在爭取了啦,這裡現在是談女性身體自主權,男生想開一案去談女生懷孕又不能使其墮胎,想看有沒有辦法放棄自己當爸爸的權利,用其他方式彌補等,這應該開另外去談,因為這個法案即便沒過,男生也沒有辦法逼女生墮胎,這個法案過及不過,只是差在男生可以逼女生生出孩子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我斷章取義wwwww
「沒人想討論這種麻煩的部分 即使這個噗有兩千討論也一樣、大家都停留在某個女性沒有自主權很可憐這件事打轉、而不是討論這個法案要適用多少範圍」
整整三千樓,他就是一句話「大家都停留在某個女性沒有自主權很可憐這件事打轉」

我覺得我已經很客氣了❤️
kiwi4402
3 years ago
puma6573: 你沒有聽過不患寡而患不均嗎?這個法案沒過,至少男女雙方都可以逼迫對方生孩子;這個法案過了,就只剩下女生可以逼迫男生生養孩子了欸XDD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因為他說的全都在「大家都停留在某個女性沒有自主權很可憐這件事打轉」的三千樓裡討論過了
puma6573
3 years ago
kiwi4402: 少一個壓迫沒有什麼不好,更何況我們談的這些都是凌駕在單方面女性身體上談,女生本沒墮胎之義務,男生應好好避孕,跟女生一樣好好做,你很在乎的那個放棄親權可以去提案連署,跟這個沒有關係,因為本來就這樣,遑論女生什麼透過傷害身體逼迫男生生養孩子,的確有這個案例,但不管有沒有過這個法案都會發生,而且不管怎樣女生都是付出代價的那一方,能受精也不是女方單方面做到的,只能說女生衰小,單方面承擔醞釀產出過程的勞動和損傷,不然男生也不會有孩子
goat990
3 years ago
放棄親權如果能跟這個同時提出我反而覺得法案是比較容易過的
ಠ_ಠ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Lm2VDL0M9tnMFufyM8AMd.png
goat990
3 years ago
連署下面的正反意見給我這樣的感覺
ಠ_ಠ
3 years ago
goat990: 我不是學法的但我覺得並不會喔,放棄親權你等於侵害了新生兒的權益,讓他可以因為大人的理由少一個未來的監護人,怎麼看都不太可能現階段推得動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他想討論的都他提了,我也都回覆了,全部都是討論過的東西,我是不知道你到底要跳針幾次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fig7059: 還是我還得幫他討論他沒想到的部分?不好意思我沒有超能力喔
kiwi4402
3 years ago
puma6573: 對想生孩子的人來說,她們想的就只是生孩子,而不是「透過傷害身體逼迫男生生養孩子」耶。受精固然不是女生單方面做的,但難道就可以是男生單方面做的嗎?

「只能說女生衰小,單方面承擔醞釀產出過程的勞動跟損傷」用這個觀點來看的話,女生只要打砲就有懷孕的可能(避孕就有可能失敗),懷孕就等於必然的傷身(墮胎或生產)

這樣看待子宮的話,到底為什麼會答應跟男生打砲啊。如果怎麼算都覺得自己虧的話,為什麼一開始不找願意結紮或願意無性婚姻的伴侶?
kiwi4402
3 years ago
ಠ_ಠ: 「我不是學法的但我覺得並不會喔,放棄親權你等於侵害了新生兒的權益,讓他可以因為大人的理由少一個未來的監護人,怎麼看都不太可能現階段推得動」這段,強迫不想監護的監護人來承擔監護,真的對新生兒有益嗎?

而且如果你要這麼說,墮胎權不也是直接侵害新生兒的權益,讓他因為大人的原因失去出生的機會嗎XD
(再強調一下我支持墮胎喔,只是代換一下關鍵字而已)
goat990
3 years ago
ಠ_ಠ: fig7059: 好的謝謝解答關於親權方面的知識
kiwi4402
3 years ago
fig7059: 雖然我也覺得在立法難度上會提升,不過我覺得一起討論是好的。畢竟墮胎在某個意義上也是牽扯到孩子的權益,或許有一天會被接受也不一定
puma6573
3 years ago
kiwi4402: 前者是在談你說讓女生用懷孕逼男子的部分,避孕本來就有可能失敗,也因為每個人成本條件不同能使用的避孕方式也不一樣,就算有打算要懷孕的女生,懷孕過程發生什麼不可知意外,也應該讓其有墮胎權,因為只有他的身體要承擔這個過程,只有他自己知道能不能撐和負擔損耗和生命風險,即使退五萬步不談不做愛就不懷孕的女生,有計畫懷孕的女生也會可能用到。
kiwi4402
3 years ago
puma6573: 我從來就沒有否定過女生要有墮胎自主權喔,我只是主張不應該讓男性成為新制度下唯一會被迫生養的性別。生子的過程固然辛苦,但二十年的養育也不是可以一笑置之的東西,任何人都不應該被制度強迫去做這些事
ಠ_ಠ
3 years ago
kiwi4402: 新生兒跟沒有活產的胎兒權益法定上不一樣的,你這只是抬槓吧
puma6573
3 years ago
懷孕一兩個月,孩子是和老公一起協議來的,結果老公突然被檢驗癌症只剩六個月可以活,婚前檢查都沒事,或是突然發現未可知的債務或重要家人發生什麼事,很多原因都有可能改變原本的計畫,假設那個剩六個月生命的老公突然自私不準女方墮胎,什麼要留下他的血脈,懷孕的女生自己評估後續他這樣下去可能會憂鬱症去自殺,即使他現在很健康,不符合優生法那條重癒症,這都有可能讓其預見而去做出選擇。
puma6573
3 years ago
kiwi4402: 你可以去推動,但跟這法案沒有關係
kiwi4402
3 years ago
ಠ_ಠ: 「沒有活產」的結果難道不是墮胎這個人為選擇造成的嗎?你如果真的有關心過女性爭取墮胎權的過程,應該就不可能不知道我為什麼會拿出來講吧
kiwi4402
3 years ago
puma6573: 為什麼無關呢?當我們在討論婚姻制度下被迫生子的女性時,不會跟著看到另外一群沉默的受害人嗎?兩者明明就息息相關,同一個制度下被類似的處境壓迫的人,我不懂為什麼這麼多人覺得不能討論耶
ಠ_ಠ
3 years ago
kiwi4402: 我是真的不知道你為什麼要拿出來講,因為現在就已經確定新生兒跟胎兒權益不一樣了,也沒人主張過新生兒權益可以忽略,這個爭點從來不存在吧。

關於拋棄侵權的問題,新生兒的權益跟監護人打應該就是新生兒為大,有人想挑戰很好,但我不想也不會去挑戰這件事。
puma6573
3 years ago
fig7059: 這大概跟24週討論比較有關吧,這噗不是討論這個
hotdog1134
3 years ago
前陣子單親媽媽的案件,裡面有一些統計跟資料
Log into Facebook | Facebook覺得有點關聯所以貼過來
ಠ_ಠ
3 years ago
kiwi4402: 要舉例的話就是,雖然平常在做男性受害者議題的都是婦權團體。
但只要討論到性侵議題就會有人特別想反覆提起男性受害者喔。

我沒有說不能討論,但一次兩次三次討論這件事到現在,差不多了吧?
puma6573
3 years ago
不是不能討論,而是因為你有那種必須推動A才能推B的資格的感覺
puma6573
3 years ago
甚至用A去擋B,但明明不該衝突,且墮胎權關乎到立即性女性族群的身心健康,不明白有什麼好懸念的
ಠ_ಠ
3 years ago
puma6573: 然後同時對答案也都不滿意喔XD
拋棄親權就是法盲之類的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我覺得啦討論是:我提出想法,大家來看看適不適合,有什麼可以延伸。
但哪些人是真的提出想法,哪些人只是 demand for an answer?
kiwi4402
3 years ago
ಠ_ಠ: 新生兒跟胎兒權益不同也是在長久爭取下才有的結果,即使是現在,這個觀念也沒有被所有人接受。台版心跳法案也是不久前才發生的事吧,「爭點從來不存在」,平行時空?

純粹用你已經接受的觀念來套在你自己說的話上,希望能讓你感受到荒謬。不過既然你說新生兒跟監護人就是新生兒為大,那好吧,我不跟你爭論你的觀念
kiwi4402
3 years ago
puma6573: 與其說必須推動A才能推動B,不如說我希望關心這個議題的人在關心A之餘關心B吧
ಠ_ಠ
3 years ago
kiwi4402: 我的意思是墮胎之前一直都在胎兒生命權上是不是大於身體自主權有爭議。
但新生兒作為自然人的權利並沒有這樣的爭議,也相對更不可動搖。
ಠ_ಠ
3 years ago
fig7059: 我才想問你是不是覺得一直拍手大笑就贏了。
兔子想討論的你覺得哪裡說清楚了?哪裡還可以延伸?
狼提出的東西都是討論過的內容,不要再跳針了。
kiwi4402
3 years ago
ಠ_ಠ: 妳可以理解為,新生兒做為自然人的權益其實還是有(會出生表示世界上至少有一個人願意監護),只是新生兒的權益是否可以大於生父生母的財產自主

就像即使我窮困潦倒即將餓死,我也沒有權利要求你用你的財產養育我,因為你不是跟我互負扶養義務的人。但扶養義務原本就是有依遠近親疏而有不同規範的(例如扶養人本身自顧不暇時可以免除扶養義務,但被扶養人是直系血親尊親屬時就只能減輕而不能免除)

所以議題討論的可能是,如果新生兒的出生非由生父生母雙方共同決定,那另一方是否同樣有義務執行親權
(不過如果你還是不認同,那我也沒有要強迫你認同的意思)
puff6743
3 years ago
yam602: 看到你說「只有雙方同意才能生小孩,一方不同意就不能生」,我覺得疑惑,你當懷孕是到市場買大蔥想不買就不買喔? 而且雙方同意這種事,是什麼概念? 中共的准生證的概念嗎? 現在就是男方拖過24周,女生就不能自行墮胎,有損女性權益,事情你都說得那麼輕巧,你倒是去離婚法庭看看那些判決判出來後實行執行的情況和比率阿
yam602
3 years ago
puff6743: 因為只有一邊掌握生育的權力,對另一半本來就不公平。
你們在那邊渣男渣男的,有想過被女性坑過的男性或同性怎麼想的嗎?
yam602
3 years ago
還有,你可以尊重別人的隱私嗎?動不動叫人去查別人打離婚官司後過的如何,還要做平均圖表給你
請問您是何德何能有那個臉去這樣使喚別人的
lord5673
3 years ago
yam602: 牽拖
peanut1126
3 years ago
已經不想冒出來了 偏激如我 覺得生理女性唯有把生育功能從身上拿掉才能完全成為由自己掌控的人
所以有沒有人要一起推結紮修法這塊?
peanut1126
3 years ago
shark6977: 這是理想狀態啊XD
shark6977
3 years ago
看討論到後來會忍不住有一種錯覺
是不是只要一方不同意全都可以墮掉
家庭失能這種狀況下還要談生孩子被生出來的小孩有夠倒楣
yam602
3 years ago
shark6977: 是的,這種家庭根本父是渣母也是渣,沒人考慮過小孩,兩個都不想討論,只想著怎麼生米煮成熟飯(懷上/墮胎)
一個射後不理(?),另一個把胚胎&胎兒當作寄生蟲。
出生在這種家庭,小孩被送到孤兒院或是乾脆墮掉比較幸福
shark6977
3 years ago
peanut1126: 男女都已經可以自行決定結紮吧?要修的是哪邊?
yam602
3 years ago
shark6977: 不行喔,結紮要配偶同意,因為結紮後基本上很難恢復
puma6573
3 years ago
所以女生就活該因為有子宮懷孕了就聽命他人墮胎這樣任人使用自己的身體嗎?男生想放棄親權法案等跟這個法案就不衝突,一直恐慌這個法案過了就好像現狀變了真的很奇怪,不管這個法案有沒有過,在這一塊都是沒有改變的,要改變就應該另外開一個討論和連署,那裡會有那裡的辯論和思考。
shark6977
3 years ago
yam602:
那只好婚前做
婚後達到生小孩共識再去解開了
peanut1126
3 years ago
shark6977: 不行吧?連未婚都要有遺傳疾病那些因素才會過,已婚還要配偶同意,何況現在問醫生通常都會被打槍,實質上根本很難成功啊
yam602
3 years ago
shark6977: 單身不確定是否可行,雖然我覺得想要小孩的會自動避開,找個不想生的對象也好
shark6977
3 years ago
peanut1126: 我剛剛看未婚不用 只是醫院要確實溝通好
peanut1126
3 years ago
shark6977: 那麻煩告訴我願意的醫院我立刻去......這真的是困擾N年的無解之謎
peanut1126
3 years ago
通常會過的還都是男性,女性真的沒聽說
peanut1126
3 years ago
yam602: 真的,自知不考慮小孩想把根源斬掉怎麼也這麼難......
puff6743
3 years ago
yam602: 那你又有臉要大家去幫「被女性坑過的男性或同性怎麼想的嗎?」想了喔? 我覺得此人邏輯異常雙標可能怪怪的
snake738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心得] 未婚男性結紮
看這篇感覺未婚理論上可以自行決定結紮,但醫院怕遇到奧客所以不一定願意接的樣子
peanut1126
3 years ago
snake7381: 有看到成功案例都是男的...一個婦產科一個泌尿科狀況也不能相通
goat990
3 years ago
皮下植入那個避孕法呢?
snake7381
3 years ago
peanut1126: 感覺女生要成功未婚結紮醫院幾乎不會答應的樣子,唉⋯⋯
shark6977
3 years ago
要很堅決
醫生很怕事後又反悔上門
goat990
3 years ago
XDDDD 打炮前請男方拿出結紮證明不然不要打炮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皮下植入避孕其實挺兩光的,如果會怕保險套失靈,那麼建議不要走皮下植入
peanut1126
3 years ago
goat990: 所以才打算自己結啊,這樣去哪都不用擔心
goat990
3 years ago
yam602: 喔...... 這樣子!
yam602
3 years ago
puff6743: 我是指出你們雙標的地方,說是要爭取平權,卻沒有想過可能有女性濫用系統,就跟metoo,還有美國的無條件信任自稱被強暴婦女,結果真的有女性誣告,男性被逼死之後女性只需要刪推特帳號就逃過審視了呢
yam602
3 years ago
我就看不起那種對別人訴諸高道德,對自己寬鬆到爆炸的人,不管是支持什麼理念
goat990
3 years ago
peanut1126: 這種單身可結紮應該要跟單身人工生殖一樣都開放,不開讓人感覺很歧視(?
peanut6017
3 years ago
(p-rock)
yam602
3 years ago
那種我就丟個模糊大綱,你們要想辦法幫我弄好全部,我會在一邊監督,遲疑跟不過就是司法不公,民主失能,社會都針對我們
yam602
3 years ago
fig7059: 觀望,不確定那東西是否穩定度跟避孕藥相近,如果有再考慮,沒有就定時吃避孕藥+保險套比較安全保險
goat990
3 years ago
其實應該都有方法就是切結書這種東西,都在推說病人自主法了是不是,可以放棄急救那種@@沒道理生命都可以自主了生殖還不行,除非就是少子化,讓政府「哎呀我就是不想」(?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主要還是社會觀感問題,通常是老人會唉唉叫,哎呀我兒子不顧老人家的意願去結紮了,政府怎麼可以這樣
goat990
3 years ago
就是存在一種我希望孩子多喔但是垂死病人少的社會考量
egg443
3 years ago
但婚前協議什麼的執行上真的有強制力嗎?(其實疑惑很久)或是如果還是要跑法院,那不一樣還是緩不濟急?
goat990
3 years ago
yam602: 欸這個老人家的意見只能靠年輕人自己蓋過去了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這種社會只有定期來個大逃殺才能達成
egg443
3 years ago
啊我誤會了原來切結書是指結紮XD
goat990
3 years ago
egg443: 嘿是的
yam602
3 years ago
goat990: 耳根軟的還是會屈服,就算女性拿到掌控所有墮胎權,那種被勸幾句就會回心轉意的就算了吧,該該叫很會而已
puff6743
3 years ago
(原來是個仇女的⋯想說什麼又覺得算了⋯⋯
yam602
3 years ago
仇雙標不是仇女,因為某些藍甲背刺一流也很噁心
libra3270
3 years ago
kiwi4402: 是針對感情已分裂、已經要離婚墮胎一條龍處理的狀況,從現行關於離婚的法條修改補充即可,也不用到另立專法這麼麻煩

女方可自己決定墮胎→墮胎與否的分歧,構成無法維持婚姻重大理由→客觀事實判斷過失程度與產權清算
hotdog1134
3 years ago
egg443: 有看約定什麼,例如約定「不生孩子/反悔要生就離婚」這是無效的,因為以離婚為約定違反公序良俗我超想喊why
libra3270
3 years ago
我覺得台灣有很多人誤會契約的效力,以為簽下去就跟玩FGO定主從關係一樣
egg443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hotdog1134: 離婚也違反公序良俗 那果然對不想生的女性來說婚前協議沒什麼用嗎
shark6977
3 years ago
雖然很像幹話
但真心覺得若不想生孩子不結婚挺好的
不是單純指婚宴之類的事
而是婚姻關係本身帶來的影響超麻煩
goat990
3 years ago
我支持還是該讓女性拿回這個權力,但是在婚姻存續下,女要男不要的情況,並不能裝作沒看到。這不妥的,確實應該要有討論和解決之道。
至於她自行決定墮胎,是否會讓男方造成「損失」,就要希望社會風氣和大家的觀念去轉變成:應該是男方要讓她能夠安心生養,男方本就應該處於輔助的位置。

這就是正確的事,讓女性自己願意生就是正確的事,我們應該要一起做正確的事,那就做。
以此為主軸去修正其他方面。
男性請不要覺得很可怕,這才是在生育上該有的正確位置,女主男輔,女性是被壓抑,才會很不願意生育,小時候的小女生辦家家玩娃娃,難道不想當媽媽?相應地,男性如果可能有「過多」的損害或疑慮,我們也應該要避免。
goat990
3 years ago
大家會下意識覺得男性只是無法控制女方生育就稱作大損失,是因為長久觀念下女方就是為夫家為男方生孩子,可其實2020年了,我們應該轉成觀念是,她願意付出更多,去生下流有你血脈的孩子,你本就應該要尊重這個能力並對妻兒好。
男性們自己要成長為,我不是娶天真孵蛋器回家,我是跟一個能自主決定生育的成熟女性一同共商未來。
如果將來的男女婚姻,可以往這個方向邁進,那將會是我所樂見的。
這是我轉變成支持連署的理由,是我確實在各方討論中有看到,現在已婚欲婚的年輕人,渴望的婚姻風貌已經與傳統完全不一樣,那我們應該去推動這件事,要為年輕人著想。法律可以倒過來,影響社會風氣,輿論和整個思考模式,這是好事。
goat990
3 years ago
我看到的是雙贏的曙光,我有看到已婚欲婚女性要確立生育自主的意念,我也有看到一些已婚欲婚男性,確實是支持女性身體自主,只是擔心一些反過來極端的情形,而這都是可以去改進的。
沒有絕對公平的雙贏,但雙贏還是比較好。
如果有前進的機會,不要再回頭了,不要因為極端的思考導致又再倒退......
goat990
3 years ago
跟法律比較無關不好意思了)
yam602
3 years ago
在雙方不信任的情況下,更加撕裂仇視比較有可能
mouse1974
3 years ago
這樣子的男人還不如一個穆斯林丈夫
https://images.plurk.com/6lZ60B8SrXrmdksiu4S1LF.jpg https://images.plurk.com/20edAMmJ346jF2yWQK6xP4.jpg
puppy4467
3 years ago
雖然早早簽了連署,但我同樣希望不要忽視女要男不要的情況下男方被迫養育孩子的可能案例。任何法條都有可能被惡意使用,但我們該盡量減少可能發生的漏洞,接住多一點人才是,而不是一直嚷嚷「這裡是討論女生,男生怎樣不關我們的事情」,這種態度連生理女的我都看不下去……
畢竟現在在討論的法案不是只關乎女生,而是關乎婚姻狀態中的男女雙方,完全不管男生的處境、想法或感受不太公平
shark6977
3 years ago
puppy4467: 我和你想法一樣。
yam602
3 years ago
mouse1974: 那你怎麼不去當穆斯林的老婆
yam602
3 years ago
puppy4467: 贊成,這種大喊平權結果只顧自己的根本雙標
omelet9367
3 years ago
puppy4467: 其實我大致上贊同你,女要男不要的情況也該著手處理,如果另開一個連署與討論串,我相信大家也都很樂意幫忙聲援
但讓人覺得很心累又洩氣的是,為什麼常常是在討論女性或同志問題時跑進來說男性也有XX問題,也該一併處理,有部分人還語帶威脅地說若妳們不幫忙抗議男性問題,那我們也不會幫忙支持妳們的議題囉~
墮胎問題除外的其他性別議題也常常這樣,屢試不爽
男性作為社會上相對優勢的族群,擁有較大的話語權,在各領域擁有更多大人物,若他們發現有問題,會沒有力量自行發起討論與修法嗎,為什麼老是來搭弱勢族群的便車?
為什麼經常是女性被要求也要關心其他族群處境,好像媽祖一樣要照拂眾生,但男性不關心其他族群就可以?
ಠ_ಠ
3 years ago
omelet9367: 謝謝
snake738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也同意omelet9367的觀點,認為女生要生男生不要的問題也該被重視,但是這跟已婚婦女的墮胎權已婚婦女墮胎不需要丈夫同意真的不衝突也不是直接相關,另外拉一噗討論不是更好嗎?
yam602
3 years ago
snake7381: 是衝突的,因為上面很明顯就說男性不得插嘴但是就是得養
yam602
3 years ago
會來下面說想法跟問就是為了問清楚,不想再幫到不知感恩的左膠
egg443
3 years ago
可是女要男不要跟這個提案一點關係也沒有啊?不會因為這個法案過了而出現女要男不要的問題,而是本來就會有這個問題,那應該要另尋解決之道才對吧?
snake7381
3 years ago
yam602: 抱歉,上面回覆沒講清楚,我的意思是女生要男生不要小孩的問題是跟已婚女子墮胎需不需要丈夫同意的問題無關,所以另外開噗討論這個問題比較好
然後你說的這問題跟要不要修這條法無關啊,現在就會出現這樣的狀況了
chick8218
3 years ago
不知感恩的左膠(LOL)(LOL)(LOL)(LOL)(LOL)
女性身體自主權要感恩誰
egg443
3 years ago
感恩勇於爭取權利的人?
hotdog1134
3 years ago
感恩ㄐㄐ吧
yam602
3 years ago
很簡單啊,左膠認為別人幫忙推動都是應該,因此花費的心力都是活該,之後還嫌幫忙不夠好,不夠完美,都是幫忙的偷懶。
yam602
3 years ago
snake7381: 但修改後這個問題會更嚴重
egg443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yam602: 那你應該去找那位左膠抱怨而不是騎劫別人的討論吧?
chick8218
3 years ago
hotdog1134: 我父權ㄐㄐ大神教你敢嘴!
yam602
3 years ago
egg443: 我要確認膠的濃度才決定要不要勸人投(萬一要公投),現在看下來濃度非常高,所以我還是改勸退比較好
cherry3577
3 years ago
現狀就是會出現女要男不要,拿來反對法案真的很迷惑,真的想關注這個議題,也是要像有人想解決女不要男要的情況,另外出力想辦法解決,不然這個法案過不過問題都在阿
不然跟別人講A地人權問題卻嗆他怎麼不管B地一樣
yam602
3 years ago
cherry3577: 但是這個提案的人是要廢墮胎法跟優生保健,連要廢的法條長怎樣都不知道
然後別人提出的疑慮(胎兒與母體生存權利衝突)通通不想管因為嬰兒是寄生蟲。
前面就說過會有女性濫用這種法,就跟濫用me too誣告的女性一樣。
rum9124
3 years ago
弄成男女對立就是先輸一半
newt4028
3 years ago
談戀愛結婚生小孩離婚,甚至是外遇買春重婚包養,都不是一個人的事
omelet9367
3 years ago
ಠ_ಠ: 噗主我才要謝謝你發這噗擴散連署消息,你辛苦了,有些針對你的攻擊言論不要太往心裡去,覺得快負荷不了的時候,關掉噗浪,出去吃點好吃的東西或看個電影吧
snake7381
3 years ago
yam602: 為什麼啊?這法案主要影響到的是女生不想生男生想生的情況吧,想不通為什麼法案通過後會讓反過來情形的問題更嚴重
而且提案不是只有要修法嗎?看不出來哪裡有廢法條了
yam602
3 years ago
snake7381: 如果有女性濫用這個法條,生了男性不想要的孩子,硬要生又回去說:「你是孩子的爸爸,你要負責」然後法律是強制認領,你不能拒絕。
cherry3577
3 years ago
yam602: 不是,現在還沒改就已經可以做到了ㄅ
egg443
3 years ago
yam602: 現在就會發生你說的情況了啊,所以才說跟法條一點關係也沒有啊……
raisin6633
3 years ago
yam602: 你要不要順便把當初不養不負責的男性老了又吿孩子不照顧自己也一起討論進去?
prince7796
3 years ago
女要男不要的部分,重視這個的人也可以提議啊沒人說不行的
yam602
3 years ago
raisin6633: 來啊,放棄親權的等同放棄告遺棄罪的權利,並不得騷擾沒有撫養事實的孩子
yam602
3 years ago
cherry3577: 改了後濫用法律變得更容易
egg443
3 years ago
就,這個提案過不過改不改都不影響女要男不要的狀況啊,不然私生子怎麼來的咧
prince7796
3 years ago
怎麼感覺聽起來會想到之前有人說同婚過的話以後誰跟哪個姻親可以離婚之後再結婚啊同婚沒過也可以好嗎
egg443
3 years ago
prince7796: 離婚再結婚到底有什麼問題好好笑wwwwwwwww
raisin6633
3 years ago
yam602: 哈哈哈哈哈欸還真的要討論耶
明明跟這個議題無關,你是不是怕自己開個話題沒人跟你討論才在這邊一直講別的事情啊?
puppy4467
3 years ago
omelet9367: 我之所以會把男方拉進來討論是因為在婚姻關係中,不可能只管A而不管B,且經過這一整串的討論,我看到雙方都會有被迫生養的狀況,如果能透過這個法案一起被討論並得到解決,我認為是最理想的。如若不行也希望後續能慢慢推向對男女都有利的方向,減少被迫生養而引發的悲歌(只是我個人不婚不生主義,所以也不會積極去推動法案或提議連署
yam602
3 years ago
raisin6633: 這個影響層面本來就很大,管家事的法條本來就很多。
沒有事先考慮過亂改,又一副社會欠女性的樣子,到時候如果要公投又在那邊洗版情緒勒索
puppy4467
3 years ago
很前面也提過我支持取消配偶同意權,但還是認為需要保障男方的知情權,畢竟孩子是兩人一起製造出來的,這麼做是保障最低限度的尊重,而且也應該要規定一個方式證明男方知道(無論同意與否),例如對話紀錄、書面通知等等的,免得動完手術之後男生又改口說他根本不曉得這件事,然後家屬鬧上醫院等等麻煩。不然就是要保護動刀醫生,避免醫生捲入別人家的麻煩家事(
raisin6633
3 years ago
yam602: 好、好,都用到一副社會欠女性的樣子的字眼了,我知道了,你就繼續講
egg443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uppy4467: 雖然情理上我可以明白希望讓另一方知情,但這樣不會又回到一開始的問題嗎?比方說男方搞失蹤拖到24周,女方還是不得已得生下來?
又,我其實有點懷疑家庭內配偶的知情權是應該用法律規範的東西嗎……?而且我查了一下知情權這個詞,感覺通常是用在公眾利益上?
yam602
3 years ago
raisin6633: 你的態度跟嘴臉就是這樣啊,還怕別人說喔
parrot1250
3 years ago
puppy4467 不是啊,丈夫同意妻子墮胎,醫生就敢動手術。
妻子自行決定墮胎,醫生就不敢動手術。
聽起來結婚後妻子就成了無行為能力人,需要監護人同意。
puppy4467
3 years ago
egg443: 我的想法是,在取消配偶同意權之後,女生已經取得百分之百的墮胎決定權,只要女生有傳簡訊、Line等方式告知男生,就算男生裝死不看不點開,但至少事後能夠證明已經盡了告知義務(但對相關法律不是很了解,所以沒辦法提出更全面更完整的做法
parrot1250
3 years ago
要墮胎要丈夫同意很奇怪啊?
很像說:丈夫,我要把你的東西從我肚子拿出來,你同意嗎?
妻子好像不是ㄧ個人,而是某種物品、丈夫的財產,所以才要丈夫同意。
puppy4467
3 years ago
parrot1250: 因為孩子是雙方共同製造的,丈夫同意代表丈夫知道。妻子自行決定,但丈夫若堅持說不支持,然後要告死醫生或帶人去醫院鬧呢?這也是很有可能發生的吧……
puppy4467
3 years ago
堅持說不知情*(打太快
parrot1250
3 years ago
溝通良好的婚姻,應該本來就會溝通吧。
法律只是底線。

不會政府說22k,公司就給所有的人22k啊。
raisin6633
3 years ago
yam602: 還真的不怕被說耶,整個看下來你也不差啊,彼此而已啦
parrot1250
3 years ago
應該立法保護醫生,而不是怕鬧事犧牲女性權益吧?
puppy4467
3 years ago
而且你誤會了,我也是支持這個提議的人,只是希望能更廣泛更全面的討論未來有可能發生的糾紛
parrot1250
3 years ago
因此事鬧醫生者,罰款X萬元
parrot1250
3 years ago
我是覺得不應該因為夫妻不溝通,就強制要律法通知丈夫啦⋯
parrot1250
3 years ago
不溝通不是夫妻本身的問題嗎?
yam602
3 years ago
raisin6633: 總比死不承認還裝大愛的左膠好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uppy4467: 這個修改不代表就不會有家庭溝通,跟同婚過了不會大家都只跟同性結婚一樣。

這只是返還了無法溝通或溝通內沒有共識的情況下的最終決定權給女性。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功能良好的家庭不可能不知情,真的有需要法律介入通知的必要性嗎?現行法律也沒有介入婚姻通知其他事情吧。

借個其他噗主的話,老婆懷孕又墮胎先生自己都可以沒發現,那這婚姻的問題已經不是墮不墮胎了。

我並不反對通知或所謂的知情權,但如果要做到事前舉證有通知會成為變相的同意權。
ಠ_ಠ
3 years ago
omelet9367: 謝謝,剛剛有去放鬆一下了,開了這噗以來每天都覺得血壓很高orz
puff6743
3 years ago
我覺得就是個正確女性在婚姻裡保佑身體自主權和決定孩子生養否的問題,還會一堆人跳出來說「婚姻不能只看女不顧男」
拜~託~現狀就是對男性有利到女性根本沒有資格參與自己身體孕育生命否,還在那邊嗷嗷叫男人被雙標
好脆弱的男性心理和表現耶...
完全加強了不應該只有男性可決定胎兒孕育否的訴求
goji1106
3 years ago
女權自助餐
bat3301
3 years ago
為什麼到現在還有人在男不要女要的問題上滾動?那些想挾胎自重的女性會去墮胎?自己想想以下發言蠢不?
「要是你不和我一起付貸款養這台車我就要把這台車砸爛丟掉!」
「呃,我並沒有想要買或用那台車啊......當初不是說不要買嗎......?」
peanut1126
3 years ago
bat3301: 而且車可以賣掉小孩不行 這才是可怕的地方
prince7796
3 years ago
我還是覺得既然生小孩是兩個人的事那孕婦因為丈夫反對墮胎只能生下來的情況下不幸因為生產喪命那丈夫應該要陪葬
prince7796
3 years ago
後遺症之類的應該也要想辦法複製到男方身上
prince7796
3 years ago
※先聲明這是針對女方不想生男生硬要她生下來的情況
prince7796
3 years ago
不過在台灣這只能是空想而已呢真是太可惜啦
shark6977
3 years ago
現行法律雙方同意下
那就是男女意見都要參照其實不無不公?
做不到這點的是人
tako4040
3 years ago
shark6977: 重點是子宮長在女方身上為什麼要男方同意?
shark6977
3 years ago
tako4040:
講成雙方商量會不會比較好?
商量生的共識或商量出不生的共識,
會准生不准堕是個人的問題。
子宮真的是無法公平的先天身體條件,男人想要長也沒辦法。
有關身體自主權,非常在意被限制的無論男女,婚姻可能可以說處處限制,千萬不要輕易走入婚姻制度。
ಠ_ಠ
3 years ago
shark6977:
重大決定需要溝通
「要不要溝通」這件事實際上並不受配偶同意權影響,仍可良好溝通的婚姻不會因為有或沒有同意權就不進行溝通,問題在於無法溝通或溝通後無法取得共識的情況。

不要結婚
當然在修法前這是女性最低限度可以自保的選擇之一。
但法律並沒有規定結婚有生育義務,結婚依然是現行唯一讓兩個有共同生活目的的人建立法律關係、不再是法律上陌生人的制度,結婚以後雙方可以互為醫療代理人、獲得遺產繼承權、以及其他各種稅務上制度上的優惠等等。
對需要這些法律關係的人來說,結婚並不是可有可無的選項。

摘自噗頭整理,順便溫馨提醒噗頭有懶人包
shark697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ಠ_ಠ:
就...提倡一下慎思結婚於重視自主獨立情侶之必要性,
現在大家就在主張自主權,但進入婚姻真的會感受很深。
噗主說的是婚姻制度的優點,也是有缺點。
egg443
3 years ago
shark6977: 你都說是缺點了,那現在把缺點改掉不是很好嗎?
shark6977
3 years ago
egg443:
我說的缺點不只顯現在生育方面的。
不管這法案過不過,「非常想要自主權的人」請依然慎重評估是否有必要結下這個契約由自由的情侶改成婚姻互有權益與責任的關係。

看完此案很多觀點十分強調「我的自主權」,深感就算法案過了,婚姻生活一樣有很多其他時候還是會感到不夠自主自由。
因為婚姻是以兩個人為前提的。
yam602
3 years ago
shark6977: 房子買了要放誰名下,家裡誰管錢之類的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ಠ_ಠ - 男人不要小孩女人想生討論集中串! 歡迎幫補,發在一起對這討論有興趣的就可以一次看完 #墮胎權
男不要女要的討論串有四串了喔,但不是很踴躍呢
在意男性權益的朋友們加油啊,起來嗨
bat3301
3 years ago
shark6977: 那就要看伴侶利益是不是能抵過不自由了,而且很多不自由是沒有法律強迫的,比如結婚後過年過節回哪裡,明明婚姻沒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還是一堆人哀哀叫,這種法律是不管的。
shark697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呼籲呼籲婚姻契約看仔細
評估再三要不要簽

yam602:
每家狀況不同,你這還是人少情況
很多光是房子要買離娘家還婆家近還是都不要
頭期出多少房貸怎樣分家用怎麼付
過年連假135你家246我家第7天上哪?
更不用說裡頭還夾雜感情要素
能討論的可多了,當真每個都能自主嗎?
ಠ_ಠ
3 years ago
shark6977: 嗯?cue 我幹嘛,婚姻契約是在講法律還是婚前?

法律就是看仔細了發現有條款不能接受所以才要連署喔

婚前的話懶人包有整理了,不可能會有大於法律的效力喔
shark6977
3 years ago
ಠ_ಠ: 改了喔失禮失禮
ಠ_ಠ
3 years ago
shark6977: 還有為什麼你的自主看起來比較像是瘋狂到極點的AA啊……

自主不等於要什麼都分得這麼清楚啊,共同生活當然很多東西要一起思考溝通,現在討論的也只是沒有共識後的最終決定權,不代表思考跟溝通過程不存在或不能有。
shark6977
3 years ago
bat3301:
之前問人擔心意外懷孕沒有辦法自主那為何不考慮單身,對方回覆想要婚姻中的其他權益像是節稅之類
只能說魔鬼藏在細節裡啊~
salmon6401
3 years ago
[新聞] 「終止清境綿羊秀」通過附議 馮世寬:荒
[新聞] 「終止清境綿羊秀」通過附議 馮世寬:荒
salmon6401
3 years ago
不是要酸 要修這種影響範圍大到暴的法,沒真的討論出大多數人能接受的方案下場大概是這樣
ಠ_ಠ
3 years ago
salmon6401: 請問影響很大在……?
排除本來就存在的問題,除了女性不想生卻被迫生的情況會消失以外,有什麼影響呢?
shark697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ಠ_ಠ:
呃...現在不是分的很清楚嗎?
我的子宮
他的精子
懷孕10個月的成本
身體的風險
胚胎出生前住我身體算我的
小孩生出來算兩個人的
女生犧牲多男生貢獻少
所以要不要生告知OK共同決定NG 決定權一方全拿
其他事情上也會有這種要一條條攤開來的情況的喔那還是法條無法歸類變化的複雜度 所以要慎思!可以接受再簽下去,雖然可以離婚但離婚成本比情侶分手要高多了! 如果會在意自主度,真的要多方評估自己的接受度到哪。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shark6977: 但這是溝通無效或沒有共識的情況了啊。
婚姻功能不良好的情況就是得算清楚算明白,乃至最終離婚這都是必要的過程。

而你現在在用這個例子反推回去婚姻什麼事情都要算的清楚明白,但功能良好的婚姻互信關係還在沒有必要這樣做。
shark6977
3 years ago
ಠ_ಠ:
這真的不好說明,
總之
若有考慮結婚不管要不要生請想清楚自己能容忍的限界在哪。
不可以千萬別妥協跳進去!很麻煩的
ಠ_ಠ
3 years ago
shark6977: 好的,謝謝
yam602
3 years ago
shark6977: 討論的事情很多,不過連這種小事都喬不攏的話也不需要結婚了
peanut1126
3 years ago
婚姻就跟志願役簽下去是差不多的意思
hen4717
3 years ago
因為上面提及了結紮所以來回一下自己經驗。在決定結紮的時候大概跟打怪一樣,醫師一個換一個,最後好不容易找到一個醫生非常非常勉強答應做手術,但還是硬生生讓我回去考慮兩個月。
跟男性結紮不同,女生如果結紮後反悔,還是有高風險不孕,故沒什麼醫師想為沒生過小孩卻想結紮的女生負責。
絕育/結紮手術在現行醫療場所中,女性沒生過小孩的話,是很難做成的(就算我已經把伴侶叫進診間被醫生問話了也一樣)會被推三阻四
我在北部及中部幾間醫院及較大的診所都有掛門診詢問,經驗是如此
hen4717
3 years ago
而且連我的父母、伴侶的父母都有被醫生問有沒有想清楚。
是我的身體,還要得到我以外的眾人同意,我自己的意見被很多醫生認為是「輕浮、沒為未來/伴侶打算」
光是結紮就如此,就不用再說到婚姻伴侶中面臨墮胎時問題會有更多,而通常母體以外的人出張嘴就能輕易駁回母體本身的決定
shark6977
3 years ago
yam602: 然實務上意外不少會基於各種理由抱持僥倖簽下去,甚至不乏籌備婚宴時已經吵翻天親家要變冤家最後還是結婚。
最後ptt上去發文問怎麼離婚(好一點沒小孩,最糟是邊吵還能邊生一串的案例。)
正很多事是小事但還能喬不攏,婚姻大小事都要喬,真的不推薦期待自主的人簽下去,要簽就要有所覺悟將不是一個人要怎樣就怎樣下決定了,準備好接受了嗎?
shark697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hen4717: 辛苦了。後來成功了嗎?如果不便回答請跳過。

在面對和現在多數人方向不同時會迎面而來逆向意見也是可預期的,畢竟是非必要手術醫生謹慎也沒不好,他也無法判斷眼前這素昧平生的患者是一時衝動或深思熟慮,問得多也算是盡力避免問題產生。以個人思想說教那種就噴回去旁人的嘴是旁人的嘴他們也只能動嘴
我覺得也許能比對安樂死,同樣是要終結自身
傅達仁一心求安樂死,揭密瑞士「申請到執行」全過程 - 康健雜誌多數過程也是層層評估才執行不是無條件執行的。
加拿大好像比較寬鬆。
比起其他的
我更希望台灣能有機會推動安樂死。
puma6573
3 years ago
很多人是第一次懷孕,身體和心理遇到的狀況加上外界可能出現意外導致的影響,不是一條契約簽下去說必須堅持就得堅持,這又是跟人體器官和身體健康還有一輩子狀況息息相關的,又不能自主自己的身體,又沒有過這種人生經驗,甚至即使有過,每一次狀況又都不一樣,去實際問問身邊很多生產過的女性,為什麼不少有產後憂鬱或創傷,因為這往往是他們離死亡經驗最近的一次,從出生到現在,所以不是簡單的紙上談兵就可以的,要馬就應該放手讓其自己主掌自己的身體權利,而且也本該這樣,發生什麼事情也比較不會遺憾。
yam602
3 years ago
shark6977: 我很討厭冤家型的伴侶,自己能處理不麻煩別人還好,一天到晚打到親人家哭說她丈夫怎樣怎樣,他為什麼不為自己改變。
當初就勸多少次有疑慮不要結婚,現在好了房子買了車子買了有了小孩,最後還是靠我家談判離婚
離婚時又衝動的說什麼不要小孩什麼都不要,離婚後一個月反悔,結果男方一狀告上法院請求撫養費,因為女方一天到晚吵著要看小孩。
yam602
3 years ago
shark6977: 只能說現在很多人,只有年紀增長,裡面完全沒有成長
yam602
3 years ago
shark6977: 我到不會堅持什麼絕對自主,誰比較擅長什麼就管什麼,分工分好、可以討論就好,只要邏輯有通,其他是順不順眼的問題。
shark6977
3 years ago
puma6573: 產後憂鬱是產後荷爾蒙變化相關發生機率,而非生產生產前後遭遇死亡經驗。過程與育兒順利的人也有可能得。
懷孕生產過程不簡單,養育更是長期抗戰。
shark6977
3 years ago
yam602: 人不完美...難免。
yam602
3 years ago
shark6977: 是沒錯,不過那種的很降SAN值,特別是好不容易幫她談離婚,她之後很快又有新男友,然後又輪迴一遍
human133
3 years ago
我是贊同女方應該擁有一票否決權,原因就跟前面大家講的一樣,但女方懷孕跟墮胎必須告知男方

看了下不支持的說法,大多是男方不要但女方硬要生的情況,假設可能可以藉小孩控制丈夫或夫家之類的

有想到一個配套措施是,女方在懷孕的某個期間內知會男方她懷孕了,男女雙方都要填生育意願書
女方不願意可以直接墮胎,如果男方不願意簽或是故意不簽,只要有相關佐證像是簡訊或line通知之類的資訊,不管男方有沒有看到在法律上視同已通知,可以規定通知的幾日後女方就可以直接去墮胎
但在男不願意但女願意的情況下,雙方需去諮商,其實也不一定要諮商但就是要有個官方認證雙方的意願是這樣,這部分可以在調整
在女方堅持生了後,男方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且不用經過女方同意(但要提供相關證據),且離婚後女方不得要求男方給付贍養費跟孩子的扶養費
human133
3 years ago
(字太多分兩段)
原本還在想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保障這種情況下的男方,但我想了想,都走到女方不顧男方意願硬要生小孩了,不如離婚對男方也比較好。因為實務面上,如果他們還在婚姻內,男方還是對這個他不想要的小孩有照顧義務,那不如還是離婚好了
這樣的作法應該都有保障到男女雙方的意願吧?

其實我覺得女方也可以在她不願意生但男方要生的情況下,有權利可以訴請離婚,就跟男不願意生但女願意的離婚權利一樣。當然可能還是要有一些程序,像是諮商之類的
覺得生育意向不同也該被當作判決離婚原由的考量之一,但因為我對婚姻法不太了解,所以就不多做討論而且也失焦
ಠ_ಠ
3 years ago
human133: 好奇這個方案有想過雙方避孕責任的問題嗎?
這樣基本上就是男性不需要在意避孕,流程跑完就能擺脫養育義務或者坐等女性墮胎吧。
順帶一提生父認領並沒有限定婚內。
goji1106
3 years ago
女權自助餐
newt4028
3 years ago
墮胎以前叫做小產,是有原因的
激化願意協調讓步的女性轉為自己獨自一人擔全部決策權,能得到什麼?
核彈發射鈕扔給一個人決定,真的叫做進步?
eel7275
3 years ago
newt4028: 墮胎以前叫小產!?不對喔
human133
3 years ago
ಠ_ಠ: 這是個好問題耶!
我在設想的時候是想到不管什麼避孕方式都還是可能中標,但避孕責任這點我也認同就是不想生的應該自己要注意
加入這點考量的話,我覺得調整避孕的法規可能比較有效,就是婚內雙方可單方自主決定是否去做避孕,不用對方同意,但我覺得對方還是要有知情權
至於避孕責任歸屬與生育意願和後續承擔養育責任的部分,這個我要再思考一下才能回答

但我中心思想就是法律上要盡量公平,女方不可以用生育權操控男方,但男方也不可以用不同意墮胎的權力去強迫女方生小孩,雙方都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且也必須為自己的意願善盡義務,但具體要怎麼操作覺得還是得多思考,大概是這樣的想法
puma6573
3 years ago
shark6977: 憂鬱有你說的那種,也有我上述就有寫的產後創傷所造成
newt4028
3 years ago
eel7275: "因此在台灣常會說的『坐小月子』,就是指流產小產引產後的調養時間"
Google第一頁的答案幾乎都這樣回答
eel7275
3 years ago
newt4028: 這句話並沒有說流產,小產,和引產是同義詞的意思
pepper875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小產是指自然流產,引產才是人工流產(俗稱墮胎)
坐小月子:包含自然和人工流產後的恢復期都叫做坐小月子
human133
3 years ago
ಠ_ಠ: 我設想了一下"男性不需要在意避孕,流程跑完就能擺脫養育義務或者坐等女性墮胎"的可能
因為我前面的設想是在男不想生女想生的形況下給予男訴請離婚權,你點到了一個盲點就是我沒想到避孕義務,我沒想到不想生的人還不去避孕
想了一下這樣可能會演變成,如果男性不想生但因為他有生育意願書當擋箭牌,變成反正女生想生就生,反正生下來跟他沒關係,不想生就墮胎傷的也是女生的身體,這樣的話我覺得男生必須要有自主避孕的證據(但實務上好像有點困難,他可能沒辦法證明他每次都有戴保險套,但因此要強制規定男方一定要去做結紮手術好像也有點超過),所以我想可能法律上不強制規定男方一定要結紮,但是如果事情發生了,他提不出避孕證據的話,他對小孩子也有一部分的扶養責任,但比例多少我覺得要再討論
ಠ_ಠ
3 years ago
human133: 謝謝,我也是想過,但就是覺得很難有個實務上合理的做法XD

像保險套包裝很顯然沒用,不能證明使用時間,也無法證明過程有正確使用,最後很容易變成雙方各執一詞。 (其實跟婚內強暴類似

而且舉證責任應該要在男性還是女性身上?無論是哪一方其實都是壓倒性不利,因為太難舉證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eel7275: pepper8752: 感謝說明
但這樣也只是佐證了墮胎具有更嚴重的可能性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不那並沒有證明人工流產相對其他選項更嚴重,只說明了無論是哪種都是對女性身體的傷害需要休養。
human133
3 years ago
ಠ_ಠ: 真的,我想的頭好大,想到最後覺得戶政事務所可不可以在有人要結婚的時候先讓他們填生育意願書,意願不一樣就不行結婚......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所以在那麼多不得不發生前去努力,就能避免人工流產了啊
妳們提的狀況過於特殊,卻要求執行具有傷害的選項,
這不是在謀福利啊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回答過你不只一次了,墮胎的危險性比懷孕低,然後自己的身體要負擔什麼風險,什麼風險大應該要讓女性有最終決定權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human133: 生育意願書聽起來可能可以,但我覺得可能還得每年renew,婚姻時間太長了人很難永遠保有一樣的想法。 然後就被罵擾民
像25歲生了一個35歲不見得願意生第二次XD
ಠ_ಠ
3 years ago
human133: 不我錯了,意願寫不生,男性不積極避孕,女性又無法墮胎的話還是有一樣的問題 (墮胎後可能失去生育能力之類的)
human133
3 years ago
ಠ_ಠ: 我也覺得要renew畢竟大家想法會改變XD後面那個"意願寫不生,男生不積極避孕"那幾句有點看不懂意思
ಠ_ಠ
3 years ago
human133: 就是……簽了不生,男性一樣可以不積極避孕也不會衍生任何責任,但女性不斷墮胎還是傷身之類的orZ
ಠ_ಠ
3 years ago
或者簽了不生又沒避孕會直接構成離婚要件 (感覺好像不可能這麼容易
human133
3 years ago
ಠ_ಠ: 我的設想是他要舉證他有積極避孕才可以繳少/免除扶養義務。在這個男不想生但不避孕的情況下,會有點疑惑女性是想生還是不想生?
目前是想可能有以下情形:
1.女想生且生了就會回到男方有舉證避孕義務
2.女生不想生但因不可歸咎於其本身之因素無法墮胎,那就表示雙方都不想生雙方都有避孕義務,這個就看誰沒盡避孕責任,誰的責任比較大,如果是男生未盡責任造成女方失去生育能力覺得應該要有點懲罰,但要怎麼規定感覺有點困難@@
human133
3 years ago
但第二點的前提是他們有要離婚,如果沒有離婚孩子又生下來就會回到一般常態雙方都有扶養義務

雙方都不想生又都未盡避孕義務,女方又懷孕得一直墮胎,這種情況下我覺得兩個人都有點問題...,但如果是只有一方未盡避孕義務那就是那一方要付比較大的責任
human133
3 years ago
"簽了不生又沒避孕會直接構成離婚要件"覺得也許可以從這點去構思配套措施,就像未盡夫妻義務都是離婚要件了,生育意願和避孕義務之間的責任歸屬當作離婚要件邏輯上也算通順吧(?) 比例多寡比較公平就是專業人員要去思考的問題了
我大概是這樣想的>"<
kiwi4402
3 years ago
我覺得避孕是雙方都可以做的事,本來責任就不只在男性身上,證據應該只要購買保險套的相關證明就夠了。如果男性沒有在性交時使用或不正確使用,那女性就不應該同意上床不是嗎?🤔
kiwi4402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當然如果中途拔套或婚內強暴,女性可以反提告性侵來反駁男方提出的避孕證明。不過這就看雙方能拿出多少證據了,因為提告婚內性侵跟男性要舉證自己有每次性交都積極避孕一樣困難
ಠ_ಠ
3 years ago
human133: 大致同意,但還是不太確定實務可行性多高
kiwi4402: 對一樣回到舉證困難……
🤔
bat3301
3 years ago
peanut1126: 志願役簽下去起碼真的吃喝穿住不愁還有錢拿,婚姻簽下去有時勞累度不輸還要生活自理,有的倒霉還被當分母。
eel7275
3 years ago
志願役因公殉職他會給你家人錢,婚姻因公殉職你的錢都要歸他
shark697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用合資開公司當例子比較好,2人老闆。
自願役是個人簽。
婚制出發點希望各有所長的兩人有共識共同目的經營公司創造更好生活,以對方也許某天會背叛為前提去設計權限,本末倒置。
ಠ_ಠ
3 years ago
shark6977: 照你的說法以女性會不溝通自己去墮胎為前提讓男性握有同意權也是本末倒置啊
newt4028
3 years ago
溝通也沒用啊女方決定關掉公司就關掉的,立場對調一下就能理解這是什麼意思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理解什麼?所以男性失去在女性非自願情況強迫她生下來的權利究竟損失了什麼?

不要逃避問題。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失去的事物是無形的就不算失去?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失去什麼?男性的情感傷害?女性就沒有了嗎?還是在傷害自己的身體之上喔。
你荒不荒謬啊?要人考慮男性的情感,然後女性在你眼裡就是沒血沒淚的怪物?
shark697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結果都是個人的問題
AB各有擅長缺一不可,卻各感到自己值得分比較多權利,不適合合夥啊
shark6977
3 years ago
我都還沒提到感情。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失去制止女方做出決定的權力,妳沒辦法保證每一次女性決定墮胎都是正確無誤的決定
倘若這是正確無誤,女方因此而死亡時,請問提案人打算怎麼賠償男方「損失」?
udon3546
3 years ago
newt4028: 女方死亡,男方「損失」什麼?
lychee4635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的想法很妙耶,你覺得妻子是丈夫的所有物嗎?否則怎麼會覺得當女方因為「自己決定的」手術死亡時,會造成男方的損失。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男方損失什麼?還有當初立法的要不要賠償被迫生下孩子的女方的損失?
udon3546
3 years ago
newt4028: 什麼是「正確無誤」的決定?另如果因為男方制止女方墮胎,導致女方在懷孕過程中死亡,那麼男方也應該負起責任、承擔刑責?
newt4028
3 years ago
lychee4635: 請把立場對調,就能體會了吧
newt4028
3 years ago
bat3301: 男方要承受配偶死亡,倡議者毫無責任,那隨便喊喊都能死人,沒關係?
newt4028
3 years ago
udon3546: 正確無誤=墮胎有死亡風險,交由女方一人獨斷於情於理都是不對的
shark697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回我的,和我之前寫的其實牛頭不對馬嘴。
對於你回我的,我想到以前我媽都不准我去校外教學,因為很怕我會遇到各種意外死掉所以不準的那個心態。老師有為我勸過,我媽開大絕:出意外你賠我?老師也只好對我說聲辛苦了。
我成年後工作也常飛來飛去,但其實我恐機。
lychee4635
3 years ago
newt4028: 懷孕一樣有死亡風險!你以為懷孕就是挺個大肚子,換幾件寬鬆的衣服,過十個月就一切搞定了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shark6977: 意外屬不可預知,但手術能不能成功的比例有統計數字
newt4028
3 years ago
lychee4635: 所以懷孕也該好好討論,不是單一方決定
newt4028
3 years ago
一開始兩方就能談好處置方式,墮胎就只剩下一些意外狀況才必須執行
生育有風險,很在意的就請規避任何懷孕的可能
lychee4635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以為那麼多被迫生產的女人曾經有過「好好討論」的機會嗎?
在現行法律制度下,女人的子宮卻不是由女人自行做主,當她們被丈夫強暴、強迫生下她們並不想要的小孩時,你是就站在幫兇的那一方。
shark6977
3 years ago
newt4028: 遇上都是0和1啦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的正確無誤本身就充滿了荒謬,女性不想生的情況下懷孕本來就是走哪條路都是傷害,哪裡來的正確無誤?對男性來說的正確無誤嗎?
第四次告訴你,墮胎是懷孕過程中風險最低的後果。
shark6977
3 years ago
我覺得被迫的女性確實是需要幫助的 ,
怎麼幫助這部分女性很值得討論。
把墮胎自主權提出來當「被迫女性」解套法提案之一我不反對,但是不是唯一解法,還有沒有其他都可以一併探討。

但是拿因為生小孩有機會死的恐懼來講有點⋯滑坡?
也有生而為人就是吃虧的說法,不想感受身為人類的痛楚,要找誰賠呢。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正確無誤是來自您追求的女性有100%決定權,不是我說的
風險最低也是需要擔風險時的不得已,而不是把每個人都往讓一個人去做決定的方向推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墮胎風險低於走完孕期生產,所以你主張生下來才是往高風險走。

你自己的邏輯都可以被自己打破好嗎?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除了雙方都有的無形的情感傷害,男性究竟失去強迫女性生產的權利以後會損失什麼?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墮胎比生育風險低請向法院提出專業報告,這邊就隨意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風險低不是不會發生,那墮胎失敗時,請問誰來賠償破碎的家庭?
還是因為是個很糟糕的男人,所以就隨便了?
ಠ_ಠ
3 years ago
所以生下來就不會破碎了,這邏輯也是很精美。
newt4028
3 years ago
萬一墮胎失敗不是死亡、是植物人,後續的醫療請問誰負責出錢?
newt4028
3 years ago
妳的提案無異於叫面臨困境的孕婦做艱難的生死抉擇,妳有沒有想過這很殘忍?
newt4028
3 years ago
然後一直規避事前的各種保護措施,妳不自保別人是要怎麼幫?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自己的生死由別人做選擇怎麼就不殘忍了?你有真的把孕婦當做有行為能力有意識的成人看待嗎?

你現在還在跳保護措施,現在就是懷上了不管是避孕失敗還是強迫都懷上了你有完沒完?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這就是另一半積極的存在必要,所以妳會在相關法律看到除非伴侶無法表達意願這類文字
newt4028
3 years ago
人生中會有很多時刻,您的生死掌握在伴侶手中,請慎選伴侶
lychee4635
3 years ago
newt4028: 啊就選擇失敗了,不想辦法補救一下行嗎?你這副勝利者嘴臉真的很難看耶
newt4028
3 years ago
lychee4635: 我還是同意在極端狀態下只好墮胎的,這邊沒有人勝利
lychee4635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有啊,你一直高高在上的說要做正確的選擇,要選對配偶,要跟配偶溝通,一副自己是人生勝利者的高傲嘴臉,真的很刺眼
newt4028
3 years ago
lychee4635: 正確的選擇是呼應議題訴求的「孕婦該有100%的決定權」
附帶一提,這樣出事時,可能能成為老公迴避法律責任的關鍵點
chili6586
3 years ago
看到合資的例子,如果用這個例子應該是,一個對A而言高風險低回報的投資項目,卻要A負責差不多9成的投資,而且有可能要賠,B的付出只有1成,也不用賠,但卻掌握這個項目要不要過。所以現在想保障A有在不告知B的情況下,否決項目。如果B因為不知情而生氣,雙方可面臨拆夥。
udon3546
3 years ago
newt4028: 有沒有生命危險...應該是醫師判斷怎麼會是老公判斷......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法案修正後老公要在墮胎中負擔什麼?什麼風險都沒了好嗎?墮胎孕婦要的,手術醫生做的,干他屁事??
goat990
3 years ago
經由討論確實很可以彰顯現行婚姻觀念是多麼落後......
newt4028
3 years ago
udon3546: 沒錯,墮胎和生產的成功率請去問醫生,這邊講的是有個萬一怎麼辦
newt4028
3 years ago
bat3301: 正因為老公就這樣沒責任到底不是辦法,法律才會這樣寫吧
goat990
3 years ago
看了一下,可能很多人內心深處,婚姻制度其實是奴隸制度,而結婚證是賣身契,但賣身與否,是一開始能夠自由選擇的,所以卡著這個「自由(?)」而無視「奴隸制度」,邏輯不同,自然無法取得共識。
現在就是,主人在奴隸制度裡面說要公平,我不能接受好好一個奴隸既不聽話又可能死掉我就賠大了,你不能對我不公平無視我當主人的權利,這樣子的。
shark6977
3 years ago
chili6586: 呃⋯這種投資心態⋯
deer6516
3 years ago
你們要硬為何不早點硬
不喜歡的通通墮一墮這樣我也不用出生
我也恨母親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她只會一輩子憎恨她
deer6516
3 years ago
生下孩子用死逃避的沒用的人
goat990
3 years ago
A說你憑什麼當主人決定奴隸身體乃至生死。B說是你自己要簽賣身契的,簽之前本來就要考慮。
A如果去回應B的「為什麼不好好考慮」就沒完沒了。
B如果卡在,沒有意識到自己正在支持奴隸制度,或雖然有意識到、卻因為既得利益而無法放棄支持的思維,那也會沒完沒了。
milk6886
3 years ago
如果變成結婚就得把自己身體的決定權、生死的決定權交付給別人,那最後最終的結果跟最保險的作法就是不要結婚啊,不要把自己的人生決定權交付出去。
但這才不是合理的作法,為什麼要把不合理的遊戲規則改正成比較合理的作法還要被責備說「請慎選伴侶」?
既然女性在「選擇伴侶」的決定上可以被認定是「正確決定」,那為什麼她對於自己要不要墮胎卻會被擔心不是「正確決定」?
整串看下來總覺得議題一直被拉偏到其他的地方?不就是討論讓女性真正擁有身體自主權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婚姻是信賴合約關係,不是誰來當僕人讓出權利,就能解決問題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掙到了權力,老公只要說他勸過不要墮了,那後面真的就沒有他的事了,不管孩子到後面有沒有活成、孕婦是否還是健康,沒有人能負責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不是讓出權利可以解決問題那你一直堅持要捏著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到底想幹嘛?可以不要一直來講幹話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妳提出來的有問題我好意提醒這是在幫老公脫罪,妳要說是幹話?
去跟法院說吧,法條會這樣寫很有可能就是發生過真實案例了才會長這樣,妳幫不到人還害人啊
chili6586
3 years ago
shark6977: 萬一賠了,B也負不了責啊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這個法案那裡有什麼脫罪??難道現在女方墮胎男方不讓,結果女方因為生小孩過世還是留下病根男方有什麼罪嗎??
puppy4467
3 years ago
newt4028 呃簽任何手術同意書不就表示知道會有風險了嗎?不管怎麼都沒有要叫人出來負責啊(除非醫療疏失
newt4028
3 years ago
bat3301: 女方100%的決定權,老公事前也好好的協調了但沒辦法挽回決定,那就是妳們女權一直想要的,爭取到權益了
同時,老公也完全沒責任了,剩下都是孕婦的獨斷獨行
有個意外,孕婦死了留下孩子,還是孕婦變植物人孩子還在肚子中
請問誰要來擔責任?
newt4028
3 years ago
怎麼可以假設墮胎一定會成功
milk6886
3 years ago
身體自主權不就是自己決定後果自己負責嗎?
沒有人要把責任推給另一半啊?那為什麼會有「幫老公脫罪」的議題產生?
按照你的論點,既然孕婦沒有自主權,但孕婦在生產過程中、或者是懷孕過程中有什麼極端意外產生,目前另一半需要付出什麼責任?或者有什麼法律上的罪責嗎?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1.能墮胎的週數,母體往生,胎兒根本不可能存活
2.墮胎手術我是不知道風險有和骨折、盲腸、心臟、腎臟等開腔手術比起來誰比較大,有問題按這些手術發生問題來解決不行嗎?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那為什麼可以假設懷孕過程至生產一定會成功?
newt4028
3 years ago
bat3301: 的確剩下是醫生要不要積極救的問題,這是衍生的醫療問題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因為懷孕老公不是把責任都扔給老婆,讓老婆一個人100%自己決定
newt4028
3 years ago
老公只要繼續不希望老婆去墮,妳出事後是要拿什麼去要求他要負後續責任?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抱歉我很疑惑所以真的懇請釋疑
請問在懷孕到生產的過程中,發生什麼事情另一半會需要付出什麼後續責任?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最常見的,兩個只能擇一時,保母親還是保小孩優先;如果有個意外是超過事前交待醫生的,還是要由老公或直系血親做出抉擇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真心請教一下老婆繼續懷孕不去墮胎,然後懷孕中途出了狀況老公要有什麼責任問題??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是從民國幾年跳躍時空來的?還是你以為醫生們都是像電視劇演得那樣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bat3301: 如果你是醫生請直接說明,謝謝
milk6886
3 years ago
所以,如果保媽媽所以小孩死掉,另一半所要付的後續法律責任是?
反之,如果保小孩,媽媽死亡,相關的法律責任是?
(分隔線一下)
另外,您說的部分是指在本人無意識無法做出自主決定時,家屬代為執行的決定權。在醫療上,病患本人的自主決定權是大於家屬的決定權的。
這跟「責任」這件事情應該不是同件事情。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反正你也無法確定噗浪上各位的身份,建議你搜索婦產科,然後打電話去咨詢這問題。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別人的說法就要拿醫生舉證,你說墮胎風險大就不用,很雙標很可以,我前面貼過美國CDC的統計你當他塑膠?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不管保那一邊,男方都要面對代為決定的後果,如果孕婦本人無法表明意願時
chick3166
3 years ago
雖然不是保大保小選擇題 但我突然想到這個
妻生7小時「子宮軟掉」噴3千CC血 夫拒開刀:繼續生│TVBS新聞網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那孕婦本人意願你把他當什麼?憑什麼你就代為決定?你可以代替孕婦死在產台上還是代替他被剖腹還是可以代替他承受後遺症?幹話王喔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美國CDC能不能直接套用在台灣人,跟前面說的一樣,去問醫生,那邊才有答案
不要沒事就只會害人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後果是另一半會因為生命的逝去而必須付上相關的法律罪責?
newt4028
3 years ago
孕婦的意願很重要,那老公的意願就該死
這麼雙標要不要對調一下位置體會看看啊?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這不是幹話什麼才是幹話?男生可以懷孕嗎?你ABO世界線來的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bat3301: 你是怎麼理解的?我那一段能讓你誤會成男生能懷孕了?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這麼雙標要不要對調一下位置體會看看啊?
啊男方就無法懷孕是要怎麼對調位置?
newt4028
3 years ago
bat3301: 那也不是說您啊
心態上的模擬到底也只是模擬,但您至少要能將心比心吧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對調?男性生產是可能會死還是可能會挨刀?身體風險對調我都不敢講話啦,不像你還好意思喊這麼大聲。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繼續轉移焦點吧,妳的提案有明顯瑕疵
就這樣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我轉移焦點,你就這樣安慰自己好了,記得給你未來伴侶看看你的發言,溝通嘛,最好雙方認同才結婚喔。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我就是將心比心才希望我老公不要有任何道德負擔啊?要是我可以決定老公要不要動盲腸手術,當然他需要做,我一定同意。但要是他因為盲腸手術不幸往生我肯定很自責,那我就不希望他也因為同意我墮胎手術死掉自責啊。
newt4028
3 years ago
假女權大旗,實則替爛人老公開脫
果然夠中國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老婆懷孕而死老公到底有什麼責任你想出來了沒??
newt4028
3 years ago
bat3301: 正常老公不會逼老婆懷孕非生不可,最糟就是喪偶要單親扶養小孩吧
說到底不正常的老公要多不合理,我是沒辦法理解他們到底要怎麼負責就是了
puma6573
3 years ago
chick3166: 如果這條法律還在,不能讓身體器官讓當事人自主,那麼女生結婚後等於賣命賣身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抱歉我其實有點不能理解您這句,不過意思就是說如果妻子懷孕生產的過程中出了意外,另一半最糟的結果就是成為單親扶養小孩,並沒有什麼法律上的罪責要負擔嘛?我可以這樣理解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如果您是法律專業人士,請直接說明,謝謝
newt4028
3 years ago
在法律面的部份,老婆因為生產怎麼了,老婆和小孩都是老公要養要照顧吧?
milk6886
3 years ago
沒有啊我不是,我只是想知道您所謂有「嚴重的瑕疵」在哪個部分,並且試圖要理解而已
所以您是法律專業人士?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那照你的說法,有配偶的人,他全部的醫療行為都應該要配偶同意呀,畢竟出問題都是配偶在照顧。
python9486
3 years ago
懷孕就強迫一定要生下來、沒男孩還強迫一定要生到有男孩、母子均危時棄大保小、孕婦死了沒關係,家裡皇位重要,老婆可以再娶……
我以為這是即使不發生在周邊,大家看新聞也有聽過的鬼故事
最可怕的是這樣形同不把孕婦當人看、由男方全權處置孕婦,丈夫還完全不用負責任
想到蕩生哥把人家女兒害到變植物人,還不肯負責和照顧,心心念念要因不履行婚姻義務要離婚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也不是法律專家

嚴重的瑕疵:
依噗主的訴求,婚姻關係中,老婆懷孕了想墮胎,和老公充分溝通後,老公希望留,但老婆有100%的決定權選擇了墮胎

至此,老公能不能主張是老婆的決定所以他盡力了沒他的事,這是一個法律問題

接下來,老婆在墮胎中遇到不測,萬一有死亡或變成植物人等等意外風險時,要由誰來決定?誰來負責後續醫療費用與對應的責任?

這時候叫老公來決定,真的ok嗎?

這樣的瑕疵
newt4028
3 years ago
原始提案並沒有考慮到墮胎可能會失敗,只考慮會成功的部份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要講幾次墮胎風險比生產低,你又是什麼醫療專家?哪家醫院什麼科你可以來否認美國CDC的統計?

你連生產要負什麼責任都說不出來,就一句喪偶育兒,在這裡說墮胎風險真的是很荒謬。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因為不是比例問題,是妳選墮胎是有風險的,妳最少要準備個但書看誰來決定有個萬一要怎麼做,或是已經有相關的法律可以讓醫生直接決定
生產不是妳希望的問我那麼多,我也只能扔出不符合妳希望的回答,到底是?
生產有風險、墮胎也有,剩下去問專家怎麼辦是一個方法
兩個方法都可能遇上要讓爛人老公決定孕婦的命運,我應該沒說錯

爛人老公要不要跟妳繼續拖我是不會知道,但妳選了100%讓孕婦自負責任,看來只會讓爛人老公更有利啊,也是請找專家詢問
udon3546
3 years ago
newt4028: 女方在墮胎過程中不幸身亡,就和在其他重大手術當中身亡一樣的處理方式啊⋯⋯???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風險風險風險,所以你到底是什麼專家可以否定美國CDC?

你這麼在意風險,啊墮胎風險就是比生產低你是有什麼問題?

孕婦一定要合你的意配合你生,走風險高的路給你負責?憑什麼?墮胎死了是自己選的,生產死了是你選的你能為她負什麼屁責?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墮胎生產跟其他醫療決定有什麼不同一定只能給配偶簽字?
newt4028
3 years ago
udon3546: 精神異常、陷入昏迷、進入緊急狀態等等這些需要知會家屬的狀況,運氣不好可能還有已經接近墮胎時限的胎兒要考慮
能都當重大手術身亡嗎?好吧,那就這樣吧
udon3546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其他重大手術遇到這些情況也要知會家屬不是嗎???
udon3546
3 years ago
ಠ_ಠ: 噗主這句話很精簡扼要地統整了我的問題 🙏
newt4028
3 years ago
udon3546: 前面有人說以當事人決定優先於家屬意見,加上您說的那就是只能讓孕婦死亡了
bat3301
3 years ago
蠑螈4028認為墮胎手術的存活率和大逃殺一樣是不是??
newt4028
3 years ago
bat3301: 墮胎也好生產也好,出問題的風險都不是零
那只能叫孕婦講清楚出狀況的時候要不要救她,錢誰出
不然什麼都沒交代就被拔管,也太慘
udon3546
3 years ago
newt4028: 其他重大手術也是以當事人決定為主?如果照你這麼說,其他重大手術也是不理智的、應該都要改成:如果家屬不同意就不可以進行???
udon3546
3 years ago
newt4028: 本來就是應該這樣啊⋯⋯不然呢???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我去年剛好有開需要全身麻醉的重大手術,推進手術室前醫生堅持要我用我的非慣用手在手術和麻醉同意書上簽名(我的家屬都在),所以國家和立法機關是在放任我死掉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udon3546: 因為是婚姻,要看老公能爛到哪一步,漏洞能不能用要問律師和醫生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抱歉,由於上述所謂的『當事人決定優先於家屬意見的』是我說,所以我想我應該要來澄清一下。
我的原文是 另外,您說的部分是指在本人無意識無法做出自主決定時,家屬代為執行的決定權。在醫療上,病患本人的自主決定權是大於家屬的決定權的。
也就是說
1. 除非病人自己目前狀況危急無法做出決定,且沒有在事前做好相關決定,則能夠由家屬代為決定
2. 本人的自主權優先於家屬的決定權。因此在手術之前本人已簽署手術同意書的話,即便家屬拒絕動手術,醫院也是遵循本人的意願而非家屬意願。
並不是要放任孕婦死亡而不救的意思。
bat3301
3 years ago
(對了我剛好選擇手術自費,手術費醫生估計說大概要付六萬哦)
newt4028
3 years ago
bat3301: 能自己決定,順利完成恢復健康,當然是最好的
milk6886
3 years ago
另外補充以上內容來自醫療法第63條:
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
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
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
第一項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附上來源:醫療法§63-全國法規資料庫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那就是手術同意書的部份,然後緊急狀況就沒辦法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剩下是老公的事了
udon3546
3 years ago
newt4028: 這和婚姻有什麼關係呢?所以老公身上如果長了一顆大腫瘤,老公想開刀、老婆不同意開刀,依照你的想法,老公就不應該動刀?因為是婚姻???
milk6886
3 years ago
阿大概是我說明不夠清楚,我畫記一下重點:
1. 手術同意書的內容包含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
2. 能夠簽具同意書的人有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為什麼墮胎或是生產前會有什麼緊急情況讓孕婦不能為有效意思之表達?她表達了醫生就按照病患意見做就好啦!干老公什麼事?
newt4028
3 years ago
bat3301: 預立醫囑?那就是本人記得&有辦理
反過來説就是來不及或沒有做的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所以反對墮胎的老公還是有登場機會?(這麼剛好的話)
newt4028
3 years ago
udon3546: 我會選擇相信我的伴侶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如果妻子打算墮胎並且在墮胎手術前居然沒有先簽署手術同意書,而且醫生還動手術了,又發生了嚴重到讓病患無法有自主意識的狀況,且也沒有其他親屬或關係人陪同這個手術狀況下...對,或許反對墮胎的老公還是有登場機會
tomato1509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問個不禮貌的,有點好奇 newt4028桑有沒有子宮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另外,相信自己的伴侶和自己能夠握有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兩者並不衝突阿
newt4028
3 years ago
tomato1509: 基於性別平權拒答
tomato1509
3 years ago
?問你有沒有子宮哪裡違反性別平權
udon3546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說,閣下是一旦結婚就把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完全交給另一半的意思嗎?
python9486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 手術都可能有危險性與後遺症 和 婚姻內孕婦不能自主決定手術以免失敗還要他人負責 的關聯性在哪?
為什麼針對孕婦你就有了雙重標準呢?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希望這個狀態能避免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放心醫生會幫你記得好好的。一般墮胎前孕婦又不是昏迷還是失去意思表示能力吧?
newt4028
3 years ago
udon3546: 如果我爛到我另一半想弄我,我也得認了
tomato1509
3 years ago
不管要相信另一半還是怎樣的,前提還是得你要有子宮⋯⋯你想墮胎但你另一半不肯⋯⋯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那我想應該只要立法規定『在墮胎手術前若孕婦沒有簽署手術同意書,則醫生不得執行墮胎手術』就行吧?
這個目前剛好就是法律有規定的範圍不是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tomato1509: 你可以強調我拒答就好(微笑)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我們現在簽署結婚,就是要同意把生命權完整交付給另外一半?
bat3301
3 years ago
milk6886: 這法律有啦在上面啊!大部分醫生是連你半身不遂都會把同意書塞到你還能動的另一邊手上的哦
tomato1509
3 years ago
看下來的討論前提不就是這樣嗎,其他都是虛的⋯⋯連討論前提都拒答,扯一堆無關緊要的東西是在幹啥呢⋯⋯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手術前夕如果遇上不可抗力(天災、交通等),也是一個問題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那是我個人的選擇啊,又不用都跟我一樣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1. 手術前夕遇上不可抗力的因素會造成的問題是...?
2. 謝謝您,看來我們不需要因為您個人的選擇而立法要求所有人都必須要遵照同樣的選擇走,所以我們還是可以立法讓大家掌握自己的身體自主權而不是讓配有擁有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吧
newt4028
3 years ago
bat3301: 這樣就還是回到原狀,反對墮胎的爛人老公又有機會登場啦~
milk6886
3 years ago
另一邊的手,不是另一半的手拉XD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1. 造成醫生沒辦法收到有效的預立醫囑、或足以代表孕婦本人意志的文件
2.我也希望各位都能順利達成目標,但該挑的問題我還是得挑出來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如果造成醫生沒辦法收到有效的預立醫囑,那就無法動手術,沒錯
這跟目前要修訂的部分沒有衝突阿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前面有說到老公登場的特殊狀況的部份,萬一他想報復就完蛋了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那幫我動手術的醫生是勇者呢!我簽完名醫生確認完名字後馬上就被推進手術室了,他根本沒去問家屬,然後我後來看自己的簽名根本只是用筆撇幾撇,根本看不出是一個名字
udon3546
3 years ago
同意milk6886。這樣看下來,newt4028是「一旦結婚,命就不再是自己的、而是伴侶的」🤔 但是我想結婚、也希望婚後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身體自主權。所以我還是參加連署吧。
newt4028
3 years ago
udon3546: 我會把想得到的都交代律師和醫生,剩下的讓家人處理,我現在是這樣做的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等等,所以您目前的情境是?
想墮胎的妻子在前往醫院墮胎的路上遭遇了天災或者是交通狀況,受到了嚴重的傷因此失去意識無法簽署手術同意書?
此時被送到醫院,醫院通知她的另一半前往醫院,請他簽署手術同意書時,她的另一半因為想報復她,所以拒絕簽署
是一個這樣的假設情境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我的命是我家庭的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加上前面的前情提要:老婆想墮胎老公不想,已理性溝通,場景是墮胎現場或生產現場
milk6886
3 years ago
因為我自己考量到在這個情境之下,孕婦可能受到的傷害是超過墮胎手術的內容的,目前醫生要考量的可能是如何挽救一條性命,而不是優先保住未滿24周的胚胎
這時候另一半需要簽署的手術同意書應該不是執行墮胎手術的手術同意書
這是我的想法拉,所以怕我在情境假設上有不周詳的地方,所以想要確定一下您說的特殊情況大概是哪種狀況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恩恩,所以在這樣的前情提要下,老婆是具有清醒的意識的嗎?不管她前面有沒有遭遇到交通或者天災的狀況,當她抵達醫院並且躺在手術台之前,她有清醒的意識嗎?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對醫生來說病患的隨便撇撇比他全家庭的意見重要多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兩個分枝都可能發生,請做出預判,感謝
puppy4467
3 years ago
但milk6886提的情境要先急救了吧,而不是還在爭論墮不墮胎的問題……
python9486
3 years ago
milk6886: 先不提這狀況是多麼小又離奇的機率
這樣的特殊狀況幾乎和墮胎沒關係了,正常人在天災人禍下會以保命為主、墮胎的事挪後吧
newt4028
3 years ago
bat3301: 如果醫生沒認錯人的話,這點我同意
newt4028
3 years ago
python9486: 還有一般生產場景(因為各種因素拖到沒辦法墮胎
python9486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要不要先整理話語,再好好說你到底要討論的是什麼狀況?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那那那,這種可能下的
分支一:孕婦本人還具備清楚的意識,能夠簽署手術同意書
代表孕婦本人並沒有受到天災或者交通影響手術,那此時醫生就可以根據孕婦本人的意願執行手術
分支二:孕婦受到嚴重的傷害,因此不具備清楚的意識,無法簽署手術同意書,必須通知家屬到場 此時醫生應該是評估如何保住傷患的生命狀況,所以家屬要簽署的手術同意書應該不適墮胎手術的了
所以以上兩個條件都已經考慮了,是否有我還沒有考慮周詳的部分?再麻煩您提出,我可以盡力解釋我的想法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您提及的『還有一般生產場景(因為各種因素拖到沒辦法墮胎』部分,
這種根據我淺薄的知識,孕婦在生產前是必須邀簽署陰道分娩告知同意書的,內容包含了生產過程中可能會有的危險以及併發症,還有醫生會做的對應處置
這時候應該就和墮胎手術無關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老婆100%的決定權,決定了墮胎,被爛人反對墮胎的老公各種奸計得逞,拖到只能一般生產
產前立了醫囑,全劇終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阿,這個不就是目前我們想要修法改變的狀況嗎?
就是為了讓孕婦能夠拿回屬於自己的身體自主權。
milk6886
3 years ago
阿另外,我想您應該不是要說『醫囑』,因為醫囑是指醫生根據病情和治療的需要對病人在飲食、用藥、化驗等方面的指示。
所以您是要說孕婦在產前立下『遺囑』嗎?
python9486
3 years ago
newt4028: 現在就是要將決定權還給孕婦,好避免爛人老公的狀況呀
newt4028
3 years ago
milk6886: 預立醫療意向?
而且交待了昏迷要不要救,諸如此類
恩恩,老公的戲份沒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剩下就看男性們能不能接受啦~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喔喔,遇立醫療意向,應該就是指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的這個部分吧
所以這樣討論下來,您說有瑕疵的部分應該就沒有問題了吧?太好了
我對這個提案的理解上並不是要打擊正常婚姻家庭或者是剝奪父親的權益之類的議題,而是讓女性在懷孕這件事情上面能夠拿回屬於自己的身體自主權
我能理解對於部分男性同胞們來說可能會有點失望,覺得自己想要孕育下一代的理想無法實現,但是每個人在基於對自己的身心狀況理解下,預期的未來規劃不同,也是時刻在改變的,或許在兩人理性溝通過後發現雙方對於未來的期待不同,那各自追尋有共識的伴侶並祝福對方應該是比要求尚未準備好的伴侶生產來的更好
其他可能會隨之出現的可能情況以及相對應的配套措施,我想我們就可以移步至相關討論的偷偷說討論了
ಠ_ಠ
3 years ago
milk6886: 謝謝你的耐心整理
newt4028
3 years ago
應該就不會結婚了吧,可喜可賀
milk6886
3 years ago
謝謝您在這個議題上提出來可能有的瑕疵或者沒有人想到的地方,在大家思辨的過程中,即便雙方有時有共識有時沒有,在閱讀了將近3000則留言之後的我學習到了很多也整理了很多次自己的想法,所以才來留言
另外也謝謝原Po在這個議題上做出的整理,兩篇文章惠我良多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恩,若是能夠在婚前雙方就此事討論,並且發現對於養育下一代沒有共識,那不結婚繼續相伴、或者尋找其他有共識的結婚對象,對雙方來說應該都是更好的選擇
peanut6017
3 years ago
加油
newt4028
3 years ago
剩下是婚前契約與法律的效力問題,以及如何幫助在婚姻中的女性做出選擇
milk6886
3 years ago
newt4028: 阿這部分我認同需要討論婚前契約與法律效益等等配套措施的部分,但我記得這部分有其他的河道在討論?
另外幫助在婚姻中的女性做選擇這部分,我想我們可以給予懷孕的女性支持,不論是心理上或者是生理上的,相關配討措施也很值得討論
但我們應該不需要幫助他們做出選擇,我們需要努力的應該是建立更加完善的社會安全網、更友善平等的社會價值觀,並且在她們做出選擇之前給予陪伴與支援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婚姻是信賴合約關係,不是誰來當僕人讓出權利,就能解決問題」嗯對啊你也同意,所以快把權利還給女性,中止這個主奴制度。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我同意不等同每一個人都要同意喔
newt4028
3 years ago
也有被老婆欺壓的老公喔,呵呵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同意就好啦 謝謝。你連署了沒?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門檻過了,但我的疑慮沒有消除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連署了沒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重要嗎?不是已經達標了?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喔......支持奴隸制度的有兩種,沒意識到的,和有意識到卻不想放棄奴役別人、自己當主人的權利,你是有意識到的類型耶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只分兩種嗎?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連署了沒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我不想講。不行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連署的才是好人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不連署就是女性之敵嗎?
bean4943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你連署了沒?
puma6573
3 years ago
現在法律什麼都沒修,老公制止老婆墮胎,然後老婆生產下來發生嚴重後遺症,老公本來就也不用面對什麼刑責吧...
newt4028
3 years ago
bean4943: 我還有疑慮啊
human133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的疑慮是什麼呢?
lychee4635
3 years ago
human133: 他的疑慮就是覺得老公的權益受損了
lychee4635
3 years ago
說真的,墮胎非常傷身體,多墮個兩次,可能連未來的懷孕率都會下降甚至無法生育。
到底要多自大才會認為女性選擇墮胎並未經過仔細考慮?
你以為這是玩遊戲,這局輸了下局一樣滿血重來嗎??
clam9316
3 years ago
lychee4635: 他只是站在男性的角度思考吧。站在男性的角度,留下後代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與之相比女性的自主權本來就不那麼重要。女權觀念在人類漫長的歷史中也是近代才開始被注意到的,事實上就是女人是近幾年才開始慢慢被視作和男人一樣是人類
lion7467
3 years ago
鬼故事完美打臉「婚姻是信賴關係」
證明拿回身體自主權有多重要
prince7796
3 years ago
個案啦個案啦不管啦
parrot1250
3 years ago
lion7467 信賴關係前,可能還要有關於懷孕跟人工流產的健康教育要做,總覺得有些?人很沒概念,會下錯誤的指導棋呢。
egg443
3 years ago
我真的不太懂耶,如果法案過了妻子選擇墮胎然後發生意外,自己選的當然是自己的責任啊,這有什麼問題嗎?本來就不關老公的事啊
反正就算是現在法案不改的情況下,老公堅持要生然後害死太太,老公也沒有責任,那有什麼差別嗎?我要死寧可死在自己的決定下,也不要別人來決定我該怎麼死
egg443
3 years ago
再說法律會給老公墮胎否定權根本跟什麼老公該怎麼為老婆負責一點關係也沒有,想太美了啦
human133
3 years ago
其實我不太懂這個法案通過對男性權益有什麼受損耶@@
我是覺得墮胎這件事就是女方在使用自己的身體,她當然有權利決定她要怎麼使用,就算結婚了,也不是所有自身的財產都是對方的或共有的
human133
3 years ago
墮胎就是手術的一種,誰都沒有辦法去規定或強迫當事人一定要動手術或是不動,至於決策最後的風險也是當事人自己要承受的
當然考量到維持夫妻關係,夫是要有知情權比較合理,但夫的意見不應該成為一票否決權
其實把這件事投射到其他手術上就可以發現夫有一票否決權很誇張,假設A今天要動手術(不管是必須要做或可以不必做,如開刀治病或做醫美),在A意識清楚的狀態下,A自己可以做決定,為什麼A的伴侶可以在意見不同的情況下單方面阻止A? 就因為他們是婚姻關係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在這提案中,我在意的有兩點:孕婦能以怎樣的健康活著,婚姻制度是什麼

看完前面幾位留言,現在我只覺得我太天真了,人類惡是各種性別都可能發生的,生死交給別人決定是蠻童話故事的

所以法規如果只是片面保護一方利益、或是出生率降低、離婚率增加,妳們是完全不在乎的,讓別人去煩惱吧
prince7796
3 years ago
我這不只一個結過婚也當媽的朋友在轉這個連署啦(呵欠
newt4028
3 years ago
我是贊成孕婦能決定的,但為何這樣100%會讓原有的信賴關係改變,我還沒想通
newt4028
3 years ago
妳得到了自由,也摧毀了制度的一角,這是妳們要的?
puma6573
3 years ago
直播寫稿:女人可以墮掉男人的受精卵嗎? 推薦個好文喔,思路整理得很清楚,常見重大疑慮有一些在裡面都可以得到解答
fly602
3 years ago
珍惜生命 遠離__
prince7796
3 years ago
如果這個制度本身就嚴重對某一邊占便宜那確實該摧毀啊
newt4028
3 years ago
孕婦如果經濟無法承擔,成為植物人後的醫療費用誰出,也還是一個問題
除非妳要每一個上手術台的沒錢孕婦都同意殺了她們
newt4028
3 years ago
這樣也不算什麼積極的保障女性權益
python9486
3 years ago
newt4028: 原來在你心中只有墮胎會變成植物人嗎?
如果不是,希望你自己清楚這根本就是可以分開討論的兩碼事,手術風險根本不和墮胎綁定。
不懂你幹嘛一直對其他非墮胎的一般手術也會碰到的事鬼打牆。
prince7796
3 years ago
我有種看到八卦版鄉民講女生不結婚老了沒人照顧孤獨死的既視感
newt4028
3 years ago
python9486: 醫生不是神
newt4028
3 years ago
生產和墮胎都可能造成孕婦變成植物人或其他非健康、沒辦法表達意志的狀態,這和醫生的技術,交付了怎樣的文件無關,單純的機率問題罷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怎麼去保護孕婦的人權?當植物人不是一個選項嗎?孕婦要怎樣才能活著呢?
python9486
3 years ago
newt4028: 覺得如果你要討論的是意外成為植物人的後續照養和存活問題,你可以自己另開一噗。
這已經有些離題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python9486: 目前都還是在談孕婦100%決定權會造成什麼後果,沒有離題
python9486
3 years ago
newt4028: 如果你覺得孕婦100%決定權=醫生不是神=植物人的話,那你繼續:)
newt4028
3 years ago
python9486: 看來是沒有人在意制度殺人了
python9486
3 years ago
newt4028: 如果因突發意外造成植物人,個人生死大權本來就握在家屬手上
現行法制早就是這樣,怎麼牽拖墮胎問題才在唉制度殺人呢(LOL)
本來就是不同議題了啊,你還要繼續雙標下去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python9486: 因為那群家屬可能包括了當初也反對墮胎的人,法律不做出對應規定嗎?
好我雙標我自己去煩惱吧
這跟把那些受害孕婦推向死亡有何差別
mantis9354
3 years ago
newt4028:
不知你有沒有點開噗首的討論回應爭議整理


若能好好閱讀理解這個連署的用意後再來煩惱好嗎?
python9486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你認為孕婦不該100%決定權,那你的意見是什麼?
將孕婦的身體權利給大家分嗎?
出意外的話,墮胎的配比孕婦七夫家三,生產的配比就夫家七孕婦三。
你更嚮往這種更不把人當人看的方式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python9486: 不是比例多少能解決的,孕婦需要墮胎沒錯
我現在沒有更好的建議,只能說這個100%於情於理都有問題,而且如果牽涉到後續的法律、比例可能會成為攻防重點吧(猜測)
所以我不是反對,但把決定權傾給任一方,我不是很能接受
newt4028
3 years ago
mantis9354: 少列了如果拖過能墮胎的期限只能選擇生下來,胎兒存活的狀況
newt4028
3 years ago
現在在我看來,這個連署只是滿滿的惡意
婚姻中能遇到的如果有多少,是什麼在維繫婚姻
其中一方要求行使權力時,造成的不可回復多傷人
進步如果是讓原本互信的雙方打個你死我活,我是很好奇這是什麼奇妙的婚姻制度,童話故事嗎?
human133
3 years ago
newt4028: 唔......
孕婦的健康當然是她自己要負責啊,所以才要能讓她有自主權,其他人都只是分享意見而已,因為最終的後果沒有其他人能陪她承擔

如果只因為女生她不要小孩選擇墮胎,就可以對雙方關係造成不可恢復的打擊,那表示他們的問題早就存在了,並不是因為女方有自主墮胎的權利造成的

婚姻制度是為了在法律上保障雙方的利益而已,這條提議通過並不會讓原本互信的雙方打得半死啊,而原本有問題的家庭也不會因為沒有這一條提議就平安喜樂,要怎麼經營雙方關係是他們自己的課題
human133
3 years ago
其實我滿困惑你為什麼會覺得一個成年人的身體自主權應該受到其他人的決策干涉呢?
如果你覺得不妥,你可以不要行使這個權利,但對想墮胎的女生,我們也不能去說妳老公說要你生所以你必須生
至於決策權比例的問題,基本上就是個羅生門,實務上要怎麼規定本人跟其他人的意願佔最終決策的%是多少? 身體的主人自己本身沒有完全的權利,這也太怪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human133: 如果在懷孕過程中生病了,導致判斷力受影響或因為壓力太大選擇了她不能承受的
這規定的改變不只影響沒結婚的、夫妻關係失和的
也會影響到一般人
newt4028
3 years ago
施行自主權只有在能充分表達時具有意義
human133
3 years ago
newt4028: 那是另一個議題喔,如果是這種形況下可以列但書,或是專家學者們可以再做討論,但此案例並不影響心智正常的女生的身體自主權
human133
3 years ago
心智不健康的狀態,本來就在法規上有受到一些限制(不單指墮胎),但本條提議是通用狀態,不應以特例為由合理化女性無全權身體自主權的權利
newt4028
3 years ago
是的,我們在談論的過程中也都還沒談到其他法律的設計與理念
當然也可以直接說那是另一個議題,但現實中這些是互有關聯且牽涉廣泛的,我們只是就一部份面向進行討論

希望配套措施與例外處理能讓多一點人滿意
kitty5941
3 years ago
newt4028: 我覺得川普翻盤當選的機率都還比你說服這些人會多想一點的機率高很多,建議不要再多浪費時間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human133: 心智正常的人,也是會有遇到意外的時候
kitty5941
3 years ago
反正真有狀況出了事,這些人只要再回頭指責政府為什麼放任女性獨自作主就好
newt4028
3 years ago
kitty5941: 正因我希望每一位有需要的女性都能得到足夠的權益,而不是要她負責背黑鍋
crab2977
3 years ago
從這段「在法律面的部份,老婆因為生產怎麼了,老婆和小孩都是老公要養要照顧吧?」發言看起來,感覺上是那種因為我養你,所以你的身體我有權決定的人。

姑且不論養不養有沒有決定權,實際上就算是父母養小孩,也不能控制小孩的身體權。

現實上,即使是生下了小孩,老公不聞不問當個死人的人應該不在少數吧wwwww

另外,真心誠意的想說,撫養小孩這件事情,絕對不是只有養而已,不被媽媽所愛的孩子,本身就是悲劇。
newt4028
3 years ago
crab2977: 我只是用我的方式去詮釋扶養這件事,請問我有理解錯誤的地方嗎?
crab2977
3 years ago
即使要養要照顧,也不代表有權力決定他人身體自主權,不要把這兩者搞混了。

如果你想了解撫養和身體自主權這件事情,跳脫墮胎議題,推薦去看看姊姊的守護者。

如果認為扶養就有權,那麼對於扶養這個詞有太奇怪的定義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crab2977: 你是從哪一段文字看到或覺得我認為扶養就能有對方的身體自主權呢?
還有父母不都是法定監護人?您出生後都是由您自己一人做出選擇嗎?
crab297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以為我回的第一段,已經標明了從哪段看起來有這樣的感覺了wwwww

有監護人但不代表監護人可以決定我的身體使用權,不要滑坡好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crab2977: 這大概就是為何監護人是得達到18歲
回到您引用的,如果生產過程遇到問題,導致老婆植物人、胎兒存活
那法律上規定負責扶養她們的,不是老公、會是誰?
human133
3 years ago
newt4028: 心智不健康的人自主權到底有多少,這部分涉及太多層面了,不單單只有墮胎決策權乙事
goat990
3 years ago
看到有人為了不太可能發生的虛無的痛苦,而沈溺在其中演悲劇主角,卻完全無視現有的已經發生的多數的悲劇,就覺得好好笑喔
newt4028
3 years ago
human133: 還能分成懷孕前或懷孕中造成孕婦本人判斷失常的各種狀況,分枝可以有很多很多種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我也希望這世上苦人能少一點,省得被您嘲笑
human133
3 years ago
kitty5941: 你多慮了,老公拖時間硬讓不想生的女性生小孩,之後不幸發生狀況,大家也會指責政府的
這種輿論因素不應干涉到女性擁有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喔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喔你也知道我在笑你,你承認你是沈溺在虛無痛苦的悲劇主角了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月有陰晴圓缺
goat990
3 years ago
算了吧夫的意願需要尊重是沒錯,但是卡著不讓夫手指痛所以寧願妻手斷掉這種事真的算了吧
newt4028
3 years ago
human133: 指責能挽回/避免多少不必要的傷害,我不是那麼樂觀看這部份
shark6977
3 years ago
human133: 拖時間的明明是老公,被指責的卻是政府嗎
crab2977
3 years ago
newt4028: 同就引用的那段來說,請問就算扶養了小孩、也照顧了植物人的妻子,請問扶養就能解決成為植物人的困局嗎?

更不用提生產中死亡、懷孕中重症,你以為扶養就可以解決問題?

讓對方自己決定自己要不要承擔風險不好嗎wwwwww
shark6977
3 years ago
反正過門檻了,靜待政府回應
newt4028
3 years ago
crab2977: 不能,但至少有人出來付錢,醫療不是免費從天上掉下來的
承擔風險也是婚姻的一個面向
在討厭爛人老公的同時,好人老公也同樣受到法律影響
human133
3 years ago
shark6977: 這段是回應kitty舉例如果以後孕婦可以自主決定墮胎,結果發生不幸,大家會指責政府的部分
我的意思是,依現況若男方拖時間不讓女方墮胎結果發生不幸,這時候大家也是會罵政府的
shark6977
3 years ago
human133: 原來如此!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好人老公並不會受這個法條影響,這前面討論好多次了。好人老公不管遇到哪種老婆跟這個法條都沒有關係,因為好人老公根本不會強迫妻子生育還不讓她墮胎
crab2977
3 years ago
goat990: 真是突破盲點
newt4028
3 years ago
crab2977: 理想的狀態下、又不用承擔後果,看起來當然很美好
但遭遇困境又需要墮胎的女性,真的是好的方式、只能有這條路嗎?
prince7796
3 years ago
所以只因為有人會付錢
自己不可以全權決定XDDDDDDDDD
newt4028
3 years ago
prince7796: 錢很重要,特別是遭逢意外時
puma6573
3 years ago
就,很在乎付錢啊,以為付錢最大XD
prince7796
3 years ago
"反正出事我付錢就好啦"
shark6977
3 years ago
朱家安那篇文列了許多法條修正後的可能優點固然美好,但可能缺點卻一個也沒寫。這麼完美。
newt4028
3 years ago
puma6573: 沒付錢只是康別人之慨,做好多付健保費或稅金處理這類問題的準備了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prince7796: 正因這不是多健康的想法呢
prince7796
3 years ago
我才不相信老婆真的很不想生還硬要她生下來的男方真的有那意外會全權負起責任啦
newt4028
3 years ago
只有老公可能是壞人,卻不提老婆也有可能是壞人時的問題
newt4028
3 years ago
prince7796: 還是有很愛孩子的男性
puma6573
3 years ago
付錢最好大到可以管人家的身體啦,現在法律男生有權制止老婆墮胎,老婆發生什麼後遺症自行承擔,老公也沒有付錢賠償或有依歸照顧啊
goat990
3 years ago
老婆是壞人所以不給她墮胎www多壞啦,壞人跟她離婚好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puma6573: 那就是法律要不要做出規範、或是婚前協議怎麼羅列的部份
prince7796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還是推個今天早上看到的說法我很喜歡
一邊想放棄所有權
一邊主張所有權
那就拿出來還給他啊wwwwwwwwwwww

人家不想幫你保管麻煩自己拿回去找地方收好
crab2977
3 years ago
對這種認為錢就能解決,真心只能笑笑。

去問問一個被家暴的孩子,他要錢還是要一個正常的心智、沒有遭受折磨的記憶、無法追回的時間和失去的機會。

扭曲的父母只會造就更多扭曲的孩子,然後成長成扭曲的父母。

另外法律不做出規範,那麼一樣是回歸母親想打掉就打掉啊,又不是父親的身體,也不是對父親做的醫療決定wwwwwww
newt4028
3 years ago
“好人老公並不會受這個法條影響,這前面討論好多次了。好人老公不管遇到哪種老婆跟這個法條都沒有關係,因為好人老公根本不會強迫妻子生育還不讓她墮胎”
生了第一胎懷第二胎時的夫妻,很有可能在老婆不想生第二胎時,遇上類似的場景
goat990
3 years ago
都多大的人了,還要國家幫忙你綁架子宮保證你有後嗣嗎,男女都靠自己啦,已婚女性願意爭取這個自主權利就加油,希望真正自主,每個人都長大
newt4028
3 years ago
crab2977: 醫療問題需要錢,我只是談到這部份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老婆不想生,嗯,就不生啊
crab2977
3 years ago
丈夫想生二胎但是妻子不想生,所以就強迫對方生
這樣算好人老公真是wwwww
prince7796
3 years ago
好老公新定議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不是後嗣而已的問題,你到底覺得婚姻是什麼、以及衍生問題該怎麼辦
shark697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一方還不想生時就別生(24週前)我覺得各方面來說特別是兒福角度,也好。務必積極避孕呀還有正確避孕。
不論男女一方不想生卻避孕失敗就可以去墮胎來發想增修法也可以解決受迫男女的問題,甚至避免不被一方愛狀況出生的倒霉小孩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啊你是結婚了沒啊@@你問你老婆和女兒想法了沒有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crab2977: prince7796: 是啊老婆100%選擇了墮,老公阻止不了,然後這個家就沒有女主人了,老公運氣不好,這樣?
goat990
3 years ago
我一想到,如果我女兒有一天被他老公阻止墮胎我卻一點辦法都沒有,我就心痛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結婚才能回答才能假設?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生小孩也可能沒有女主人啊,所以不要跟老婆上床不要讓她生就是真的愛她
python9486
3 years ago
newt4028根本原形畢露,一堆荒謬的假設也只是證明被害妄想有夠嚴重
想要聽話子宮,但不想幫不聽話的子宮付錢
goat990
3 years ago
你是這意思嗎?
crab2977
3 years ago
如果你的婚姻需要靠一個一方根本不想要的小孩才能維繫,那麼你確實該好好思考婚姻對你來說意義到底是什麼、婚姻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shark6977
3 years ago
goat990: 我會去教訓女婿帶女兒回家哈哈哈哈哈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醫療決定那麼多,路邊一台車都有可能讓人變成植物人,現在因為女性決定墮胎會變成植物人你就會不想負責?

所以你到底是哪裡來的醫療大神可以否認美國CDC的統計覺得墮胎比生產風險高?

墮胎會植物人生產也會啊,生產你要負責墮胎你就不要負責了?負責自助餐?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生產或墮胎都有風險,兩人不一起承擔,只奪走選擇權卻將義務拋下,明顯不合理
goat990
3 years ago
shark6977: 但是法律這樣規定,女兒還是不能墮胎捏
newt4028
3 years ago
python9486: 沒有子宮就要接受您的威脅,是多傲慢啊
prince7796
3 years ago
一起承擔是指女方有個萬一就隨她一起去了嗎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那你應該把這件事擴張解釋到所有夫妻間的醫療決定啊,開刀全都是自己選才能開,只有墮胎這麼奇葩要配偶簽字好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昨天也許我還會覺得這樣也無妨吧,現在我會認為有風險,想一想再說
shark697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oat990: 我只是說我不會只心痛,欺負我女兒皮在癢。結婚爸爸一樣給靠。
好多娘家也很傳統,兒女都被欺負了還不挺,我才不要當那種爸媽。
python9486
3 years ago
newt4028: 如果你覺得有子宮但不想生,但因為有婚姻就要被你把控著逼生,那你是有多噁心才會做出這種事呢?
puma6573
3 years ago
newt4028: 我覺得現在法律狀況,老公可以選擇生不生,卻將生產義務丟給老婆,比較不合理
crab2977
3 years ago
選w擇w權w

有人需要你的心臟才能活下去,對方說你不把心臟給他,就是奪走他的選擇權,快給他吧
newt4028
3 years ago
python9486: 有子宮就能當恐怖分子威脅已經結了婚的老公,我也是開了眼界
newt4028
3 years ago
crab2977: 哇我人沒好成這樣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還沒結婚嘛,那你對懷孕生產了解多少?欸不是肚子膨大就叫懷孕耶,沒有子宮的人能承擔的有限囉,然後不是女性奪走選擇權喔,是被奪走且不當佔據很久的自主權,希望能夠返還。就說過夫應該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權要尊重了,你一定要把搶來的決定權抱死死也是可以理解了,只是都2020年了,文明人這樣很不好看
python9486
3 years ago
newt4028: 把配偶當成恐怖份子,我也是開了眼界
感謝你今天帶給我的笑話
newt4028
3 years ago
python9486: 請尊重原著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有子宮就是恐怖分子wwwwwww
crab2977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哇,你人沒好到那樣,那妻子也可以不要把子宮給一個完全需要依賴她的人住啊
python9486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是不是家裡有皇位繼承啊?
一直在妄想配偶覬覦你的錢,還會威脅你、當恐怖份子
這樣的話你根本不該和有子宮的人結婚呀
prince7796
3 years ago
這麼想要麻煩自己拿回去找地方塞好啊
goat990
3 years ago
shark6977: 給靠也有限,能做的就是我們這一代把這件事改好改掉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您假設太多錯誤,我想一想怎麼說喔請等等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連署了沒啦XD
camel6806
3 years ago
推不該和有子宮的人結婚wwwwww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我不想回答這個問題,不用問了
prince7796
3 years ago
沒子宮的就該跟沒子宮的在一起(X
newt4028
3 years ago
老公尊重但無法阻止老婆做決定,所以老公就是活該承擔活著的人該負擔的一切,嗯
ಠ_ಠ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7sGC16gII9F1tY7J5oCw6q.png
備份一下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直接說「我就是不准我老婆墮胎啦」然後不要連署,也沒人攔你啊XD 你一直想用道理說服人,但是明明前面很多心平氣和跟你討論的都解答了,啊這XD
human133
3 years ago
newt4028: 女方是風險的直接承受人喔,男方也只是在婚姻關係中有照顧義務而已,但他還可以離婚,而女方受到的傷害卻是無法彌補的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我只覺得第二胎遇到這種事夠慘了
goat990
3 years ago
可以啦,不支持可以啦,真的,很多人都有一些沒辦法在利益上讓步的地方,正常啦
puma6573
3 years ago
你說的狀況,例如怕男生要照顧或付錢,這不是女生墮不墮胎而已可能面臨到的,沒修法的現有法律也一樣啊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都已經一個孩子了要超感謝老婆了,第二胎不生是在慘什麼
newt4028
3 years ago
human133: 人如果植物人或失能了,離不離婚的意義不大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您只會要人簽連署不是嗎?
goat990
3 years ago
哇現在有女性願意結婚還願意生,你們還養得起,就要偷笑了吧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兄弟,我上面說不連署完全OK的真的
prince7796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沒辦法在利益上讓步這點的確呢
如果有個地方原本可以跟幼女性交但突然說之後要立法禁止
政府一定被幹爆的
newt4028
3 years ago
prince7796: 這已經歪到另一個世界去了,回來啊~
還是該說別回來?
prince7796
3 years ago
然後會開始有人細數禁止之後會有哪些天馬行空的壞處這樣
human133
3 years ago
newt4028: 怎麼會意義不大@@ 如果是男方一意孤行讓女方不墮胎造成女方植物人或失能,他還有退路可以離婚(雖然個人覺得是男方意見造成的結果他應該要負責),但女方狀態能變好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果然只挑對女性有利的講呢
prince7796
3 years ago
舉例啊
同樣是某些族群的利益要被收回去不是?
而且現在這個世界確實有這個問題啊只是不在台灣
prince7796
3 years ago
human133: 這根本是高機率會發生的事情
human133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說你擔心女性權益,擔心女方自己全權決定會造成不好的結果,那只要加上專業人員(醫師跟心理師或其他專業)評估生下來比墮胎對女性更好,那就可以考量生下來,配套措施可以搭配送養之類的方案
newt4028
3 years ago
human133: 人失能了就只能等待奇蹟了
生產和墮胎都有風險,離婚無法改變配偶失能選醫療照護的事實
shark6977
3 years ago
goat990: 當然
我上頭有思考另一個方向的修法,不過感覺大多數都忙newt4028 QQ
human133
3 years ago
newt4028: 對啊所以當事人自己決定不是很合理嗎? 為什麼要冒著風險讓其他人(非專業人員)決定呢?
newt4028
3 years ago
生產或墮胎評估的時候只能說風險高或低,沒有完全規避風險的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嗯對,女人是承擔風險最大的所以應該做決策者
human133
3 years ago
newt4028: 嗯...我覺得我說得很清楚了,但你似乎無法理解
風險本來就有,除了專業人員的建議,當事人本來就要自己承擔決策的風險,夫或是其他人無權干涉
puma6573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才應該由當事人決定啊
puma6573
3 years ago
你現在也明白身體成本會由女生承擔了,不管結果怎麼樣吼
prince7796
3 years ago
啊是有要一起承擔健康跟生命的風險了沒啊
human133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自己也清楚,當事人的風險是要自己全權承受的,卻一直堅持夫要有決策權,為什麼呢?
python9486
3 years ago
前面都說「醫生不是神」
反而覺得只有丈夫一方掌握子宮控制權,好避免恐怖份子威脅他的人,到底還能說些什麼呢
newt4028
3 years ago
python9486: 攻擊、惡意曲解別人會讓你好過一點的話,嗯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newt4028: 怎麼看都是你的恐怖分子發言比較惡意吧?
所以你身上究竟有什麼好處女性值得做恐怖分子也要威脅你?
python9486
3 years ago
newt4028: 這些都是你親口說的喔
原來是攻擊和惡意曲解呀,難怪~
goat990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1hqku4F6kmPAswtG818tI9.jpg
prince7796
3 years ago
只有你覺得他在曲解wwwwwwwww
newt4028
3 years ago
human133: 前面有談過需要家屬做決定的部份,我記得結論是尋找配套措施或例外處理,但不等同這種狀況不會發生
python9486
3 years ago
第一次看賞自己巴掌那麼勤快的人
newt4028
3 years ago
啊,原來我這麼不受歡迎呢
newt4028
3 years ago
因為我提出了妳們的缺失嗎?
mantis9354
3 years ago
超精采,不停跳針、打臉自己跟為反對而反對,真的有仔細研讀過自己打出來的文字嗎???
newt4028
3 years ago
還是女權就是神,不會犯錯、絕不犯法呢?
puma6573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也看看大家跟你接力抬槓這麼久,有些對話還可能化解你一些心中的心結,但問題是你一直講不出有邏輯的重點啊
prince7796
3 years ago
我還是覺得女方不要男方要 就拿出來請男方自己找地方塞好
goat990
3 years ago
不是提出缺失的問題,我還蠻喜歡看到反方意見耶。然後這是女權嗎,我覺得這是人權www
human133
3 years ago
newt4028: 因為太長並沒有全串閱讀,但請不要轉移重點。配套措施也是必須在專業人員的判斷下實行(就跟其他手術的規定一樣),非異常情況下當然由女性自己決定
這個提案如果真的通過實施,本來就不會影響到關係良好互信的夫妻,也能保障女性自己身體的權利,為何會認為這樣會傷害夫妻關係呢?
那表示夫本來就有問題不是嗎? 為什麼不願意尊重女性的權益呢? 如果生下來比墮胎好,只要提案裡面有規定在專業人員建議下不應墮胎,就可以化解這個問題
newt4028
3 years ago
我只覺得妳們嘲笑一個指出問題點的,很符合妳們訴求的社會公義
puma6573
3 years ago
我們也一直被你扣帽子都還繼續跟你抬槓啊(目前為止
python9486
3 years ago
還蠻喜歡有人點出議題缺失和配套方案的
但一直原地打轉、各種離題和避重就輕就算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python9486: 繼續抹黑提出問題的人吧
python9486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才是瘋狂歧視發言還抹黑人呢 (LOL)
human133
3 years ago
newt4028: 唔...但是你對於大家的論點,都沒有提出邏輯清楚且公平合理的說法呢,只看到你一直說在乎女性權益,但實質上是在乎夫的子宮決定權,擔心女性自己作主後男性要承擔後果,你覺得不在乎女性意見的人會陪女性一起承擔嗎?
crab2977
3 years ago
提出問題沒問題,但是自己提出的觀點被提出問題,也值得回頭看看自己說了什麼
newt4028
3 years ago
human133: 會影響到的,不論是第一胎或第二胎的婚姻關係
的確有需要補充之處,先這樣吧
human133
3 years ago
而如果會陪女性一起承擔的人,又怎麼會強迫女性去做她不想要的事?
human133
3 years ago
newt4028: 那你可能要提出更邏輯清楚的說明,且不論是第一胎或第二胎,都不影響女性自主權喔
newt4028
3 years ago
crab2977: 我贊成女性有自主權,但不是把決定扔給懷孕的她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human133: 扣除身心問題的理想狀態下,的確,身為丈夫也只能同意了、無論贊不贊成這選擇
human133
3 years ago
newt4028: 沒有丟給她,而是她本來就應該有權利自己決策,你這樣的說法是倒因為果了喔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這樣不叫贊成女性自主權,你這樣叫做我贊成男性應該掌控女性但可以參考女性的意見。
human133
3 years ago
newt4028: 夫本來就該同意啊,決定生或不生的道理就跟上床一樣,女性本來就可以自己決定啊,跟夫的意願沒有任何關係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反過來吧,我接受配偶能有意見但要尊重對方選擇
newt4028
3 years ago
human133: 只能努力堵上每個可能造成意外發生的人為錯誤的可能了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那你在糾結什麼?妻子能接受丈夫希望生下來的意見也很尊重丈夫,但她決定要墮胎,對啊不就是這樣?
lychee4635
3 years ago
newt4028就是純粹來抬槓的吧,難道他是噗主請來 的?
newt4028
3 years ago
lychee4635: 有個可能造成不測,所有我是太閒沒錯
ಠ_ಠ
3 years ago
lychee4635: 別,不要污衊我,我的血壓已經很高了
shark6977
3 years ago
不過女性能自行決定這會讓另一種人會輕忽避孕和墮胎責任。
朱家安那篇應該要補充一下漏洞面⋯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也許當初選擇了生產而不是墮胎就沒事了,算喃喃自語吧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嗯那我們一起往更好的方向改進吧!來,一起連署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什麼時候要拍醫師證上來啦
美國CDC說墮胎風險比懷孕低,你想否定就否定,快讓大家感受一下你的醫學專業啊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我沒有否定,只說研究內容不能直接照搬結果套用
我強調的點是生產和墮胎都有失敗的機率
而且這議題目前只有討論老公是好人或壞人的面相,沒有第三種
後面還需要討論的是運用這狀況的改變中的好女性和壞女性
就這樣,我休息一下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正因為有這麼多疑點,所以我先等政府回覆
連署就算能改變大眾論點,也別忘記落實才是解決問題的依歸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疑點大家根本都都幫你解決了,你過不去的,只是不願意放下既得利益而已。
不連署也沒關係啦XDDD 承認放不下比較快樂。
puma6573
3 years ago
newt4028: 運用這狀況去傷害他人的女性,基本上都是要先損己一千傷人一百,所以我想動機在這方面,做所謂(你邏輯裡的)「壞女人」要比做「壞男人」難得多,而也就像你講的有所謂「好壞女性」和「好壞男性」,例如你想像中的壞女性,也有現況就拿保險套戳洞堅持不簽墮胎同意的壞男性,或是突發狀況發生必須終止懷孕卻堅持要妻子繼續懷孕生產動作的壞男性,法律無法保證大家要壞或好,這已經是個人意志行為了,而且也不限於性別都有可能發生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你開心就好
goat990
3 years ago
newt4028: 我也是卡很久想不明白,但想不明白就回歸一切:它是正確的事,你不可以主宰另一個有意志能負責的成年人的身體,因為你也不會想這樣被主宰。
代行或授權,參考意見和和決策權,是完全不一樣的。
就算有很多可能狀況,但至少可以先表態,就是這樣而已。
我很開心啊XD但並沒有奠基在你不開心之上,共勉共勉
newt4028
3 years ago
puma6573: 因為目前我所見的部份,沒有就法律面進行探討,我也只是個普通人而已,所以只能提出可能而沒辦法去驗證,先說聲抱歉了
newt4028
3 years ago
goat990: 你問一百遍我應該還是回一句你開心就好了呢,但這樣一點都不健康,所以我會說
還沒有,因為要看後續變化
chick3166
3 years ago
大家脾氣好好 newt根本無法溝通還跟他談這麼久
crab2977
3 years ago
如果無法驗證的部分,至少要記得法律是為了保障人的權利而存在。

非關乎任何所有可能的狀況,因為沒有哪件事情是必然的。

就像立法禁止貪汙,但是也無法禁止任何人不貪污。

而法律要做的是基於保障人能享有自身的權利,同時禁止他人侵犯/和侵犯他人。如果有違反這樣原則存在的法律,那就應該被廢除或修改。
mousse1088
3 years ago
研究內容不能照搬結果套用XDDDDD
各個學者聽到都要腦溢血了
生產墮胎都有失敗的機率就墮胎死的機率低很多啊為什麼會在這個點跳針
lychee4635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對於男性來說,老婆去墮胎會讓他損失什麼?最直觀的結果就是沒有後代。
如果老婆因墮胎導致未來無法生育,老公完全可以離婚再找下一個。
如果老婆因墮胎死亡,老公也是再婚就沒事了。
如果老婆因墮胎變成植物人,老公一樣可以訴請離婚,然後再找下一個。
所以男人到底真正損失了什麼啊?再找一個伴侶要花費的時間與金錢嗎?!
pomelo4206
3 years ago
妻生7小時「子宮軟掉」噴3千CC血 夫拒開刀:繼續生│TVBS新聞網想不到居然有人可以跳針兩個禮拜,反正就看看這個再來想為什麼女人想拿回自己子宮的自主權吧
pomelo4206
3 years ago
反正有跳針的無子宮仔跟這種垃圾丈夫存在(還有隔壁被甩就到處散播女方裸照的),不想拿自己的命去賭的就會自己評估要不要跟直男交往交配
newt4028
3 years ago
在偷偷說散發惡意真的是很方便呢
puma6573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KxFzgj6thidX2q0pTpMs5.png 衛生福利部回應行程時間出來了
prince7796
3 years ago
上面講的惡意製造者都是男性欸
ಠ_ಠ
3 years ago
prince7796: 他字典上的惡意解釋可能是「奪走我的既得利益又不好好理解我的破碎邏輯」吧
yam602
3 years ago
pomelo4206: 隔壁被甩就散播女方裸照是……?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大概包括了「只講一部份的事實」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你在說你自己嗎?數字擺在眼前可以說不能直接套用,你知道不能套用也要有不能套用的理由跟研究嗎?醫學專家證明要拿出來了沒啊?
mousse1088
3 years ago
yam602: 搜 彈珠 應該就找得到 是個偷偷說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這和那個一直問有沒有連署的一樣
都已經清楚明白說明妳拿那一國資料出來都沒辦法讓醫生變成神了呦
yam602
3 years ago
mousse1088: 天,有夠垃圾
prince7796
3 years ago
那就把另一部分沒講出來的事實講出來啊
prince7796
3 years ago
唉呀
如果我裝睡的時候有人硬要把我搖醒的話的確會超級不爽
這個我懂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所以那個報告我隱藏了哪個部分對你有利的事實你可以引述出來啊XD?
newt4028
3 years ago
ಠ_ಠ: 如果連妳也要來這招,我消音就是了
ಠ_ಠ
3 years ago
newt4028: 不太懂你在說哪招,說提出部分事實的是你吧?那你完全可以還原完整事實沒人阻止你打字呀
但如果你要消音我感謝你
egg443
3 years ago
說起來如果newt4028假設的狀況成真,提案通過後有太太墮胎失敗變成植物人(先不說這機率低到不行),丈夫就不管太太了的話,很顯然這丈夫根本不愛她或是他們的婚姻有問題吧?不過就算丈夫不管,太太也還有她自己的家人啊,所以問題到底在……?
說起來現行法律也沒有規定因為丈夫有一部分決定權就得為生產出事的太太負什麼責,那女性的處境,不管提案過不過,有變嗎?
egg443
3 years ago
想想覺得 newt4028假設的所有狀況都可以把「墮胎」換成「懷孕生產」,而現在法案沒改的情況下,男方就讓太太去死什麼也沒幹的例子一大堆,所以還是讓提案過了對女性比較好(聳肩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egg443: 不用換成懷孕生產啊,還有子宮胎兒保大保小變因太多了,換成任何本人簽同意書的全麻手術都可以的XD (所以才荒謬
egg443
3 years ago
ಠ_ಠ: 我想說懷孕生產跟墮胎比較有關連(?)會不會比較容易突破他的盲點XD
bat3301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rince7796: 突然想到我的手術經驗www醫生和我說醫院現在針對我的疾病現在他們有兩種治療方式,一種是健保給付的醫療方法,恢復期預估一兩年,期間會身體不便且要持續復建,費用幾千;一種是自費的醫療方法,恢復期預估二到五個月,期間注意不要激烈運動並一個月回診一次,費用六萬。醫生講解完,我秒鎖自費方案。
不是不信任配偶或監護人,但是這種生死關頭我很難放心把最終決策權交給第二人啊,即使我躺在床上的那幾天他們很盡心盡力的照顧。
總歸一句,你怎麼能確定其本人以外的人行使決策權,結果和方法會對本人最有利??
ಠ_ಠ
3 years ago
egg443: 不我覺得他的盲點已經不是突不突破的問題,而是本人不願意接受被突破的結果了XD
ಠ_ಠ
3 years ago
bat3301: 我想這幾千樓的問題就在於,有的人追求的不是 對本人最有利 ,而是 對我最有利
bat3301
3 years ago
newt4028: 那你對好老公的定義可能有誤,我親戚剛好有一對這樣的夫妻,老公毫無芥蒂的讓老婆動人工流產,還順便夫妻一起結紮,說幸好是小月份不會太傷身體。
lychee4635
3 years ago
egg443: 我覺得聊了這麼幾天,別說突破盲點,盲腸都已經突破了吧?不過他反正咬死認定男性會受到損失,我也沒什麼好說的,可能是他覺得男性情感受到嚴重打擊吧(老婆不願意為我生孩子QAQ)
bat3301
3 years ago
ಠ_ಠ: 不說其他的方面,看過很多男人說無痛分娩針是在浪費錢
egg443
3 years ago
lychee4635: 硬要說的話,男性失去阻止女方墮胎的權力大概可以算是損失?但這個損失並沒有大到可以跟女性的生命放在同一個天平上
話說我一直覺得很怪的是很多反對方討論時給我的感覺像是墮胎就絕後了一樣,明明可以夫妻好好取得共識後再懷下一胎呀……
human133
3 years ago
真的不理解newt在糾結什麼,如果他真的如他所說的那麼在意女性權益就坦然支持就好,自己身體本來就該自己做主,特殊情況如本人意識不清或心智不健康的情況就是跟其他手術的規定一樣就好了,本來墮胎的本質就是一個手術,手術都有風險,風險考量由專業人員判斷建議最終本人決定,其他人都不容置喙

而且感情好的夫妻根本不會因為要不要生小孩的意見不同就造成夫妻失和好嘛😂
拿這個提案去說會傷害婚姻價值跟夫妻關係,其實背後只是在焦慮"我的老婆竟然可以自己決定不生小孩"這件事而已吧
goji1106
3 years ago
女權自助餐
mousse1088
3 years ago
台男自助餐
human133
3 years ago
goji1106: 人權不分男女,每個人本來就該擁有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喔😉
clam9316
3 years ago
mousse1088:
幫您更正:台男霸王餐
omelet9367
3 years ago
不用理他啦 在一堆噗底下沒頭沒腦就只留下那五個字來亂的怪人
eagle5690
3 years ago
女性的子宮自己決定支持連署,明明不想生為什麼要被罔顧自己的意願?在法條還沒被修正且男女朋友在婚後要不要小孩沒共識的話拜託不要結婚,悲劇一大堆。
fly602
3 years ago
建議某樓憑自己生一個 不過不要拜託女人幫你生ㄛ 你大概不會管那女人能不能活著會不會痛 只在乎生育率大概也不會養
chick3166
3 years ago
grape5249: 已覆議
但剩4天還要4958個覆議我覺得有點ry
chick3166
3 years ago
葡萄要不要另外發一噗求轉 能見度會比較高的感覺
ಠ_ಠ
3 years ago
grape5249: 覆議ed,幫你放噗首
human133
3 years ago
pony4787: 這是完全不同面向的議題
你把"因為我無法擁有我伴侶的身體自主權,所以我要離婚",把這個拿來當作離婚條件之一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prince7796
3 years ago
這婚前要協調好啊
雖然我這邊看過婚前協調好不生婚後男方反悔又說要生的案例
不過這種渣也是離一離好
fly602
3 years ago
滑坡笑死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不反對,但不需要是這個連署要求修法的標的之一,歡迎開連署貼過來,我一樣連署了幫你放噗首喔😉
ಠ_ಠ
3 years ago
不過現在民法 1052 長相是這樣
民法§1052-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我是不太確定放不放得進去啦
whisky7047
3 years ago
puma6573: 『瑞典不知道哪裡有方案,印象中好像生父也可以有思考期』
【情報】搞大肚子又如何?瑞典擬給男性「墮胎權」可放棄孩子 @場外休憩區 哈啦板 - 巴哈姆特這個4年前的新聞嗎?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我自己是覺得「我的配偶不想生小孩」跟其他款的重大性有點落差啦,不是長度問題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什麼?這現在也不是離婚要件之一啊?
ಠ_ಠ
3 years ago
而且離婚了還是有生父認領啊?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離婚跟不想養是兩回事喔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不想養可以搜尋 human133 有討論

或這裏 (但離開這裡就沒人要探討超級重要的配套了呢~
ಠ_ಠ - 男人不要小孩女人想生討論集中串! 歡迎幫補,發在一起對這討論有興趣的就可以一次看完 #墮胎權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我不是很懂你現在訴求是什麼欸?強制認領後你在法律定義上就是有小孩喔,除非他未來有父親來收養。
離婚了一樣可以做認領,不會讓生下來的小孩變不見喔。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那你所謂家庭有小孩的定義是什麼?住在一起?還是有人身分證父親寫著你?
lychee4635
3 years ago
pony4787: 以男性來說,真的不想生小孩的話,結紮很方便,輸精管綁一下就搞定,未來後悔鬆綁也很簡單,比女性結紮手術安全又便利,你可以參考一下。
ಠ_ಠ
3 years ago
lychee4635: 我記得這也討論過,實務上無後或太年輕想結紮會被醫生拒絕XD
lychee4635
3 years ago
pony4787: 所以你是希望小孩出生後直接送孤兒院或被出養嗎?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不是XD

你所謂家庭有小孩的定義是什麼?住在一起?還是有人身分證父親寫著你?

現況是離婚只是不用住在一起,認領了法律身份跟扶養義務全都會在啊

(反過來女性想自己養也有被男性認回去的風險
ಠ_ಠ
3 years ago
單純為了不想住在一起離婚我覺得這應該是兩願或者調解的範疇,跟1052的範圍感覺不太一樣XD

如果是想擺脫與孩子的關係跟扶養義務離婚也沒用。

但對啊我不反對,只是覺得邏輯略微妙而已,連署加油喔
peanut1126
3 years ago
當然也會是條件之一啊 前面不是都講了XD 就說只要雙方意見不合就要可以離 不管是想留還是不留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呃……所以你想像中離婚解決了認養還是親生的哪個部分?
強制認領後小孩還是會跟你有法律關係,包含互相的扶養義務跟繼承權喔。
apple2647
3 years ago
可以直接提新連署同時寫舊連署的訴求啊
ಠ_ಠ
3 years ago
pony4787: 好,懂XD
雖然如果只是這樣的話應該現在就可以喬離婚,但你真的想擴大那個要件的話也是可以努力,加油
human133
3 years ago
pony4787:
因為不知道你前提是女方已經有全權的身體自主權,但若以此為前提,針對「我根本不想要小孩對方(硬是要/不同意導致我得)生下來,這完全打亂我的人生」
這個我前面有跟噗主討論過相關配套措施(噗主也告訴你了),你可以搜尋一下,但簡單說就是雙方結婚時填生育意願書(固定時間要更新),填完後必須對自己的意願做出積極行為(如不想要小孩就要避孕),之後如果有懷孕,就看誰造成的,如果男方填不想要也確實都有做避孕,可以當作訴請離婚的要素之一(但要提證據)
但這只是很粗略的概念,更多細節像生育意願、避孕義務與後續養育責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還需要再做討論
human133
3 years ago
pony4787: 不客氣~
覺得你困惑的點比較像是"婚後伴侶做了足以影響我人生的重大決策,我想要離婚",發生這種事確實會讓當事人非常困擾
依民法第 1052 條最後面有一個"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你的問題點應該是這個重大事由是否可以包含當雙方對生育小孩意見不同時
我自己的想法是,如果當初說好不要小孩,結果一方反悔的話可以離婚
附法條給你~
民法§1052-全國法規資料庫
human133
3 years ago
pony4787: 你可以用ctrl+f,然後在框框裡打關鍵字搜尋。這串真的太長,大家的想法也都很有深度,消化起來需要花點時間,辛苦你了
human133
3 years ago
pony4787: 你的擔心也不一定是多餘的啦,我覺得可以離只是我的主觀看法,但法官認定的重大事由有沒有包含生育觀念不同,這個我就不清楚了>"<
egg443
3 years ago
有點lag不過我一直想說,前面拿「本人意識不清或心智不健康」的狀況當反對墮胎自主權理由的人,是瞧不起醫生專業判斷嗎……如果顯見會危害病患,醫生可以拒絕手術的
peanut1126
3 years ago
老實說不管結婚或生子都相當於在法律上留下把柄給人,不管別人會不會去利用,算是獲得新權益必須付出的代價。
當然人都希望權益多一點代價少一點,所以目前能改則改,不能改則慎之,只能這樣了。
prince7796
3 years ago
只有我覺得心智不健康更不適合懷孕生子甚至養育嗎
prince7796
3 years ago
一直提那些總覺得把孕婦無行為能力化耶
goji1106
3 years ago
女權自助餐
moon4516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樓上霸王餐又來了
bat3301
3 years ago
是在測試什麼bot嗎……?
omelet9367
3 years ago
葡萄大可能沒看到訊息,所以我先發了
ಠ_ಠ - #求擴 這是提議結紮應能自己作主,不應受法規限制、需配偶同意......等等的連署 期限只剩...再麻煩大家幫忙轉噗與附議了,謝謝!
alien2697
3 years ago
這好自助餐ㄛ
就算我平常蠻偏女權的,但這個真的無法打從心底認同欸
puma6573
3 years ago
「校園裡裝設保險套販賣機時,護家盟覺得每個學生都會立刻開始瘋狂做愛(但就算這樣也沒什麼不對),如果學校有同志教育,所有人就會突然想要變成同性戀(還是一樣,這也沒什麼不好)。如今似乎也有人認為,好像只要一旦已婚女人中止懷孕時不用伴侶同意,每個女人就會開始瘋狂墮胎。」
puma6573
3 years ago
「這其實和很多其他的反墮胎運動策略一樣,例如強制思考期和諮商等,它們都試圖把女人幼體化,彷彿女人並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需要什麼,更沒有任何能力可以為自己的身體做出選擇,所以所有中止懷孕的決定都是倉促、任性、自私和不適任的。有些論者會認為,這是因為女人不被視為一個人而只是工具,所以不能為自己做決定,但凱特曼恩的說法則會是,這其實比較涉及誰有權力主張所有權和控制權,也就是女人被認定沒有資格為自己的福祉做出主張和爭取(因為女人只能付出)。不過這就要牽涉到理論了,下次有機會再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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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ma6573
3 years ago
看到這篇文就想到上面一直有心結的大大,希望這篇可以讓一些人稍微理解。
kitty5941
3 years ago
「比方說,在婚姻裡受暴的女性,她可能不願意在暴力關係裡養育子女、可能向伴侶提出中止懷孕的想法會讓她遭受更多暴力,或者這個懷孕本身就是暴力虐待的結果。或是有些女人可能在關係裡有著難言之隱,這種各種的考量讓她們無法坦誠這個懷孕事實。或者某些女性已經在親密和家庭關係裡承擔太多責任和壓力,她們知道自己再也承擔不了太多,但放眼望去也沒有人可以幫助她們分擔,等等等等。讓婚姻關係裡的女人,在想要中止懷孕時,不需要徵求伴侶同意,可能這些女人唯一的出口。」

需要擺脫不理想的關係獲得自由的話,那應該是讓離婚變簡單吧?向伴侶提出中止懷孕的想法會遭受更多暴力,所以自己跑去拿掉就不會?
ಠ_ಠ
3 years ago
kitty5941: 懶人包下

但就個人觀點而言討論不要進入婚姻或如何離開婚姻其實都失焦了,制度中的不平等應該要改變,而不是要求弱勢的一方不要進入或離開。

且婚姻並沒有生育義務,而終止懷孕與否始終是女性身體自主權,不應被婚姻關係所剝奪。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不要結婚

當然在修法前這是女性最低限度可以自保的選擇之一。

但法律並沒有規定結婚有生育義務,結婚依然是現行唯一讓兩個有共同生活目的的人建立法律關係、不再是法律上陌生人的制度,結婚以後雙方可以互為醫療代理人、獲得遺產繼承權、以及其他各種稅務上制度上的優惠等等。

對需要這些法律關係的人來說,結婚並不是可有可無的選項。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離婚
當配偶都不願意尊重女性意願同意墮胎時,不太可能會願意配合兩願離婚,無法兩願離婚就需要進入司法程序,多數案件大約費時約莫一年到一年半的時間不等,輕易就會超過安全可墮胎的期間。

#預先簽署離婚登記書
戶籍法第 34 條
離婚登記,以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但經法院裁判離婚確定、調解或和解
離婚成立或其他離婚已生效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即使有離婚登記書也必須由雙方共同到場登記,無法單由一方申請。
ಠ_ಠ
3 years ago
#無法達成共識的婚姻應預先離婚
婚姻本身可以持續幾年到幾十年,人很難在這過程中沒有改變,且婚姻關係的惡化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逐漸惡化的,直到需要墮胎的時間點女性都很難預知自己會需要為了這件事離婚。
即使已經著手進行離婚,在冗長的離婚流程中也都還是有懷孕最終失去選擇權的風險。
grape5249
3 years ago
omelet9367: 感謝幫忙轉發 :-)
olive531
3 years ago
為什麼一直提女權啊,這不是人權嗎...
chick3166
3 years ago
olive531: 因為在有些人的想法裡 女人不算人吧……
apple8518
3 years ago
還沒過啦,希望明年能平安的三讀通過
magpie2740
3 years ago
希望可以過!!
lion7467
3 years ago
深深感覺未來女性跟男性談戀愛,除了要查對方是不是母豬教,還要試探對方對於女性的子宮自主權、墮胎權的看法呢

要是知發現是某n開頭的這類人,我絕對會閃遠遠的,怕爆
honey259
3 years ago
等修法囉
ferret2698
3 years ago
就我所知國健署已經討論很多年了,但是一直都沒有成功送出來,現在看起來是說3月會送預告,但到底這次會不會送成功&修法會不會過都還不知道,真的很希望能成功修法QQ
lychee4635
3 years ago
我看了幾則相關新聞底下的留言,還沒見過不嘲諷以後老婆外遇被人搞大肚子可以偷偷打掉保住「女孩兒的小秘密」的。(以老婆選擇墮胎就是外遇的想法真讓人搖頭)
chick3166
3 years ago
puma6573: 抱抱你
還好有發現QQ!!
mouse2809
3 years ago
lychee4635: 男人外遇,小三才不會打掉,會找上門來要錢
ಠ_ಠ
3 years ago
kitty5941: 你……對迴避的定義是什麼?

還是你的字典裡面迴避的定義這麼新奇,主動認知制度內的缺陷並提出修法調整叫做迴避?
ಠ_ಠ
3 years ago
我覺得拒絕認知婚姻的缺陷,爽爽的當著既得利益者,一邊說婚姻就是屎你就是得整盤一起吃下去才比較像迴避呢^_^
kitty5941
3 years ago
婚姻本來就跟人生一樣有好有壞,而且也沒有完美的制度可以解決一切夫妻煎可能產生的問題。不過很確定的是只有自我過度自私到極點的人,才會把婚姻經營成一整盤屎,還要幻想別人都跟自己一樣慘
alpaca6571
3 years ago
真的,但就算再屎我也不要國家法律的髒手伸進我的婚姻^^
alpaca6571
3 years ago
請大家認知修法的敵人並不是男性,而是國家,男性基本上會是你婚姻中的同伴、巨嬰、敵人、拖油瓶等各種角色,但國家在這個惡法中只會是敵人^^
ಠ_ಠ
3 years ago
kitty5941: 對啊,只有自私的人把婚姻經營得像一坨屎,連老婆都不願意為你把孩子生下來,還想握著強迫對方生的權利自我安慰自己的婚姻不是屎。
alien2697
3 years ago
我想知道,女生會不會用這個威脅男生?
例如一些不合理的事
alpaca6571
3 years ago
只能繼續監督到這個惡法消失為止,至於婚姻內發生什麼問題,請自己解決,不要當一個國家幫你管子宮的大小孩(除非有家暴還是什麼更可怕的事情啦但那又是另一回事惹)
puma6573
3 years ago
alien2697: 你現在擔心有點後知後覺,因為不管有沒有修這個法都不會改變這個情況,而且擔心女生拿自己子宮威脅男生,女生被男生威脅要逼生而且不能自主,後者感覺比較毛
ಠ_ಠ
3 years ago
alien2697: 例如什麼說清楚啊,不要擠牙膏又欲言又止的嘛
覺得自己的話很有道理就勇敢說出來給大家看看啊
alien2697
3 years ago
ಠ_ಠ: 請問是在嗆什麼??^^
我就是還沒想到才這樣問呀
例如房地產、錢、家務分配……
alien2697
3 years ago
puma6573: 這樣說蠻有道理的
lychee4635
3 years ago
alien2697: 如果老婆想用要不要生小孩一事威脅丈夫,其實只要離婚換個伴侶就解決了。(假設老婆已懷孕卻依此威脅並成功墮胎,我想法官也會考慮到丈夫是受害者判給離婚吧?)
但另一方面,在現行法律下,一旦老婆懷孕,除了少數特殊情況,否則丈夫擁有墮胎否決權,一邊是要不要生,一邊則是能不能墮,惡劣度差很多吧?
alpaca6571
3 years ago
alien2697: 我想知道,「會不會被威脅」跟「所以國家要立法管制」這之間的差異你有沒有先想過呢,基本上,要能入刑法的事情,必須要能嚴重危害的人的各樣自由才會被考量喔
alpaca6571
3 years ago
今天要修這個法不代表大家的婚姻就會一帆風順,但今天不修,就是國家伸手介入一個女人的身體自主權,這其實是更加嚴重的事情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alien2697: 喔,所以你是指女性會說「不給我錢、房子、或不做家事我就去傷害自己的身體墮胎喔!」嗎?

退一萬步真的有女性願意這樣子自殘好了,這種老婆不離婚放著過年嗎?
alien2697
3 years ago
lychee4635: 這個就蠻能說服我的,這樣說起來蠻有失公平的,但男性會不會失去知情權?
alien2697
3 years ago
alpaca6571: 這個其實沒有,因為看到這個標題,我就忽略了這個問題
ಠ_ಠ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alien2697: 你知道噗頭有懶人包ㄇ 懶人包上

接下來是配偶的知情權,配偶人知情權如果要落實到實務上,最後強制醫療院所先取得配偶知情的證據才能執行的話,依舊只有配偶同意的狀況才有可能取得相關證明,形成變相的配偶同意權,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情況下還是應以女性的身體自主權為優先。
這裡個人認為可以討論的另一個可能性是由政府在執行後通知配偶,但怎樣才是有效的通知方式可能需要更完善的設計。
alpaca6571
3 years ago
可以由醫院發出簡訊
『您好,本院剛剛為您太太施行了人工引產,若您已經得知,請忽略此訊息,若您現在才得知,請檢討自己出什麼問題(單押)』
ಠ_ಠ
3 years ago
alpaca6571: 不過我自己對這種事後通知也還有點猶豫,如果是受暴婦女的話這種簡訊會變成催命符啊 (怕
alpaca6571
3 years ago
我覺得這種事情還是放在一個「可以做」但不是「應該做」的範圍裡面啦,基本上對生育這種事情國家管這麼多就是令人討厭,男人玻璃心可以看身心科或是……我不知道,聽說他們不是很在意情緒,我是說,聽說男人比較理性不是嗎(笑
puma6573
3 years ago
ಠ_ಠ: 我也覺得,我覺得知情權不用法律強制規定,如果感情好的話自然而然先生早就知道吧
goji1106
3 years ago
女權自助餐
alpaca6571
3 years ago
樓上好常見XDDDDD 可憐吶
ಠ_ಠ
3 years ago
alpaca6571: 這我自己的理解是,不是男人比較理性而是男人的決定無論如何都是理性的啦,就跟洪蘭的男女腦一樣 (但這有點跑題了

puma6573: 喔我想到了,有人會很在意老婆出軌自己偷偷墮胎自己不知道ㄅ
但反過來男性外面鬧出人命,不管是生了還是墮了老婆也都不會知道,我覺得這點女性比較沒保障呢
prince7796
3 years ago
puma6573
3 years ago
就,要法律擺在那邊規範女性,女性才情願告知先生自己身體狀況的情感關係,想想也是挺毛的,感覺要不先生本身對女性身體裡的那個胚胎有著異常執著,或是威脅過女性,而如果先生因此受傷,覺得太太例如可能因為身體不適不願懷孕下去而墮胎,傷害到他的情感,也可以像上述訴求離婚等,而且先生如果有關心懷孕的太太,有陪著和幫著照護懷孕的太太,這不用告知也會知道對方身體狀況吧
puma6573
3 years ago
ಠ_ಠ: 對啊,而且我覺得拿女性身體的健康跟外遇比擬,他們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人話嗎?更遑論男性外遇跟女性外遇的成本差這麼多,社會觀感也差這麼多,實際案例一堆時間過去又是一條好漢,真操觀的原因男性和女性的檢討受害者情節和風向,還有狠度也差很多。
jelly1337
3 years ago
太好了!
fish580
3 years ago
想到之前在一篇小說裡看到一句台詞
「他們只想要女人當個女,卻不把女人當成人。」
拿來形容某些嘴臉的人真是再貼切不過了
salmon6401
3 years ago
法律的髒手不要管婚姻...那結婚證書就無效惹
pie2579
3 years ago
salmon6401: 法律的髒手是指惡法吧
ant9520
3 years ago
cow7788: 好耶
mousse1088
3 years ago
讚讚
apple8518
3 years ago
太好了
libra1950
3 years ago
好耶
egg443
3 years ago
讚啦
honey259
3 years ago
感動
finch6586
3 years ago
感動
human133
3 years ago
太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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