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lerlin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轉]蒐集一下河道噗&針對「八週內人工流產(墮胎)」公投一案,想跟大家來討論之前案例中有效跟無效說服的言論或方法~

啊,蓄意無視噗首議題、或是一擊脫離的辱罵跟亂入洗板,帳號會被放在噗首,然後會刪除不當留言喔,感謝

※隨時F5喔
#來討論吧 #墮胎 #人工流產 #兒童福利 #社會福利
latest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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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rkeryou: 我覺得很簡單,就是如果你的信仰是不墮胎不殺生,那是你的事情,請不要去要求「沒有信仰的人要遵循你的教義」。
沒有子宮的人是要說什麼引產啦幹
顆顆(゜д゜)<呸西咪斯托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剛剛插樓了 重發在下面)

今天剛跟我爸討論的,背景:60歲出頭,佛教徒,已退休

先貼一個比較和緩的新聞 沒加評論
🍎品果媽咪專欄🍎台灣居然要推「心跳法案」公投? 懷孕8週就禁止引流?==>佛教不殺生
我說懷疑才8週大不到2公分的胚胎是否能算人 ==>沒回答
此提案是只管生不管養 不負責任 ==>生命可貴
不健康的胎兒出生導致健保、社福支出提升 ==>不會啦
照顧不健康的小孩一輩子、拖垮全家 ==> 佛教說是各人的因緣

覺得頭痛...
如果通過了這樣的法案,超過 8 週無法引產的情況下生下了:
1. 有先天疾病甚至肢體殘缺的寶寶
2. 經濟狀況根本不足以扶養寶寶
3. 非自願懷孕
那這些寶寶的未來誰要負責,這些社會資源誰要提供,這些寶寶們如果生下來被原生家庭虐待甚至沒有被善待,誰要拯救這些寶寶?
說不殺生不墮胎,那這些寶寶的未來你要出錢出力協助嗎?站著說話不腰疼,沒有子宮就給我惦惦啦(捏爆橘子)
distresslife: 是的 而且他的回答有個盲點是「生命可貴」,母親的生命可不可貴?
不過我猜他看到生命,只會想到是不是性命危急的那個生命,而不是life那個生命,而他大概不懂life
kellerlin
4 years ago
kerkeryou: 啊,謝謝分享,我差不多貼到這邊沒關係
我也在想你爸的回答
1.可以用法律上出生呼吸才算來建議,但是要確定你爸爸是不是受精那一刻算起,各個流派的定義好像不太一樣
2.生命可貴,但是不照顧又禁止墮胎反而提升兒童虐待,讓嬰兒出生被虐死難道比墮胎在醫院還要可貴嗎,這是更大的錯誤啊
3.致健保、社福支出提升:社福科系出身與研究的人跟你說,
4.害人「照顧不健康的小孩一輩子、拖垮全家」不是他們的因緣,是通過法案的人造的孽,才害他們要照顧不健康的孩子啊......

回答不是很好,有讀佛學的可以幫忙討稐看看嗎...
kellerlin: 我也不是很讀佛學的人,但是他們很講究自業自擔的情況的話會這樣說:
1. 這是原生家庭的業障,是上輩子做了壞事要承擔的後果(ㄍ
2. 要好好照顧寶寶才不會累積業障RRR
天真。
kellerlin
4 years ago
distresslife: 我覺得有一些徵節點,類似「不要殺生是普世價值」,而不管對方是不是信徒,我們要說服的就是就算沒有子宮或生殖器官,也支持比較好的24週原案

所以我才會提兒虐案,因為,案例中非預期懷孕的確是家庭配偶跟親子爆炸的主因之一,尤其是「未成年懷孕」(但這塊地雷很多,我沒把握碰)
kuki
4 years ago
我覺得用胎兒可能異常來打雖然非常容易懂,但是也容易引起:那是說不健全的嬰兒都不該活的反彈....
九命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我覺得未來如果變成八週,會變成人工生孕主流,自然受孕是沒錢的人才會走的路,有經濟能力的人一懷孕就直接選擇墮胎。
因為人工生殖起碼還可以多做一點胚胎篩檢,自然受孕根本無法八週內對胚胎狀況作任何評估,寧可錯殺,不願養不起的想法很容易成為本來就很在意養不養得起的台灣新主流不生主張。
顆顆(゜д゜)<呸西咪斯托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kukilee: 異常這邊我想是不是配上經濟條件來說明會比較好,有辦法照顧的人就生沒關係,但是對沒辦法的人,我們要保留一條合法的路給他,總比讓他照顧多少年崩潰之後先殺小孩再自殺這種事情好
kukilee: 關於胎兒異常,現在那個法案推動方已經在打說胎兒異常當然可以引產之類的。
潛台詞是「你的寶寶健康當然得生」= =
kellerlin: 我是走媽媽好寶寶才會好的路線(遮臉)
生產是大事,生下來之後的一切規劃都是需要時間去思考的,非預期懷孕之後沒有充分的時間思考能不能給寶寶合適的環境跟好的條件的話,那麼讓寶寶來受苦受難真的好嗎QQ
kellerlin
4 years ago
我覺得要把大家的議題都分類一下(隨時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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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erlin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一)宗教理由類
佛教的生命可貴、因緣、累積業障、後果說→虐兒不對、不要造孽
→贊成此事,製造新的因果。這些因果也是算在贊成的人身上。不要以為只是蓋個章沒他的事。凡事皆有因果
→面子比婚前性行為重要的非基督徒家長就會吃
→因強姦而受孕的...對同情弱者的純潔長輩使用
(其他宗教待補)
→不要去要求「沒有信仰的人要遵循你的教義」
kellerlin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二)優生保健類
●妊娠八週是甚麼意思?胚胎長約1.3公分的意思
●發現月經晚來、已經懷孕的時間,很通常會在 4-5 週以上才開始發現(以月經不穩定的人而言,有可能會到 10-12 週才發現)
●羊膜穿刺的施行時間點是在 16 週以後
●合法墮胎週數下修到 8 週以下,就會導致懷孕者在合法墮胎的時點之前根本還沒有辦法得到充分的資訊做出決定
●這些人都沒想過...胎兒停止發育
●沒有任何一種避孕方式敢宣稱100%避孕
●很多特殊兒是產檢檢查不到的
有先天疾病甚至肢體殘缺的寶寶→不健全的嬰兒都不該活的反彈→釐清「不健全的嬰兒」的狀況
胎兒異常當然可以引產→養育上不現實→支持比較好的24週原案
反墮胎是拯救胎兒→母親的生命更可貴
kellerlin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三)社會經濟類
管生不管養→不負責任
→經濟狀況根本不足以扶養寶寶
→自然受孕是沒錢的人才會走的路,有經濟能力的人一懷孕就直接選擇墮胎
→非預期懷孕之後沒有充分的時間思考能不能給寶寶合適的環境跟好的條件的話,那麼讓寶寶來受苦受難真的好嗎
→不結婚也不能免除女性被強暴的風險
→很多性侵案件都不是第一時間爆出來/甚至都要到快生了才會發現/那時候吃藥也來不及,只能墮胎呀
→提高生育率並不會提高認養率
台南虐死嬰兒事件
kellerlin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四)福利稅收類
●特殊兒復健課30分鐘的自費是1400左右
→不健康的胎兒出生導致健保、社福支出提升
→被原生家庭虐待甚至沒有被善待,誰要拯救這些寶寶
→去家扶中心...光是現在就有多少小孩在等寄養家庭了/為什麼他們不自己全部收來養
→打從心底不想養的父母生孩子,懲罰到的只有孩子而已。
→團體只出張嘴,實際還是要靠社福跟政府處理,最後終歸是全民買單,看是有誰想要增稅幫他人做愛心做功德
→收集一些出養系統目前的困窘和資源缺稀狀態然後跟他募款,即使沒拉到這票也拿到錢惹
→加註一條:生出畸形兒、蒙古症⋯,由提案方出全額撫養終生
→非自願懷孕
→未成年懷孕
kellerlin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五)哲學與法律
●要不要生還要配偶同意
●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但屬於醫療行為者,不在此限。
●胎兒有異常疾病不等同於醫療行為
●健康但母親無法負擔的懷孕只能用第5項:不想要小孩就先告你(先生)強制性交
●為了結紮還必須先結婚
→過度嚴格的反墮胎法案,到最後都會變成反合法墮胎法案
→人是否以享樂為目的進行性行為再來決定是否准許墮胎根本不可能辦到
才8週大不到2公分的胚胎是否能算人→法律上出生才算
不要殺生是普世價值→不是life那個生命...他大概不懂life
→對沒辦法的人,我們要保留一條合法的路給他,總比讓他照顧多少年崩潰之後先殺小孩再自殺這種事情好 →母親的生命更可貴
kellerlin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六)宣傳辯論經驗類
→針對不同人用不同說服方式
→不要怕拉低程度去跟他們辯
→在宣傳與辯論上,訴諸「人權」是很難贏過他們的
→對方的金錢跟動員能力可以強到立法強暴你的價值觀
→比起理念更偏向體感
→用產檢等切身經驗去反駁他們的荒謬邏輯是更有用的
提案方最終會將醫療行為排除在八周以外,以此獲得最...
→這個公投有沒有可能是想效仿2018年的那招?/刻意開個容易讓一般人憤怒的議題,然後就會有很大一群根本不關心時事也不瞭解公投提案的人上鉤,認為這是執政黨開的公投,藉此黑掉他們/這招可以同時黑掉執政黨跟洋人宗教,怎麼看都是爽到老共那方
冷處理,重點在立委
kellerlin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七)傳統價值觀類
●先生根本不想要小孩?講明不願承擔育兒責任的時候怎麼辦?
●傳統價值觀就是女人生小孩完就算階段性任務完成,養兒育女要多少替代品有多少
●想幫人養小孩、認為媳婦只是生金孫的工具、女人就該承擔較多風險
●「會覺得胚胎的權益大於等於母親」
●可怕的是這種問題即使選媽媽還有一種潛在的可能因素...「孩子沒了沒關係,有媽媽就還能再有」/以上只是想表達共通點都是小孩>媽媽 即使感情再好
●這種思考邏輯也可能變成,「媽媽死了沒關係,再娶下一個就有了」
●如果在幹之前有想想小孩的可能性,就不會那麼衝動了/「把支持墮胎=全都是愛玩的女性不想負責」
●長輩反對的點,大概就是沒孫子和分家產...還有孫子要健康
●母愛很偉大就算是生到特殊兒還是無怨無悔愛他照顧他的偉大情操
●他們對胎兒的關心到出生的那一秒就結束了
kellerlin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八)提案人的意圖類
●看得出來提案人的目的就是「不讓人工流產發生」,只是現在比較厲害,會包裝在假裝的善意裡「我沒有不給你們人工流產啊」這樣
●大致上的界線就是如果早產下來可以活就不准墮吧,八周的問題應該是你有可能會連妊娠反應都沒有
●他們自己以為上帝的旨意
●反墮胎方只要隨便砸錢拍廣告然後在投票處前發面紙就贏了
●得分小卡很有效
●宗教團體的社區經營是很深入的。/他們平常就是一群熱心公益的人啊,不是反諷。/這個提議的團體還能選上好幾個里長就是證明,這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
●看到護家盟如此有效率的組織甚至用彩虹媽媽進入校園
●護家盟只要公投標題設話術陷阱「反對墮胎保胎兒人權」就能騙到一堆人了
●它主張的是沒有不小心懷孕跟妳可以選擇積極避孕的假設
kellerlin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九)額外反應與感想類
●醫生都這樣說了,這一把是不能跟的、會死人的
●台北跟網路主流反對方那種高傲八七樣子連個鄉下大學一年級生都不如/人家用各種社區服務說服鄰居親戚等免費幫忙印宣傳,甚至還有部份店家自掏腰包自印發放,請問那個只會在咖啡廳宣傳的某個搞笑平台主辦有這種能力嗎?/1124的感覺真的找回來了
●我覺得反方在自掘墳墓/目前看來反方根本沒有打算提出什麼反制之道,就只是把議題朝向女權打...根本沒意識到這完全不是女權或女性主義的問題開始審查立場接近自己的人,指責他們信念不夠先進,以給那些人蓋上反動的標籤
●不是有貼靜儀委員的文章,關女權何事?
●根本不考慮實際胚胎狀況的法案,是打算要害健保破產嗎?
●知道這個法案特別針對男性被剝奪子嗣的恐懼
●大家會對法案進程不表關心。認為:不會修法到這麼嚴重
kellerlin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十)人權與女性主義類
●守住生育自主:生育議題就是現代女性(與 LGBT 社群)自主權的戰場
●生育自主權意思就是「想生的時候不該被強迫阻止生育、不想生的時候不該被強迫生育」
●《優生保健法》包含等待期(猶豫期)、針對合法墮胎事由的種種限制、配偶同意權(還有未成年的法代同意權)
●仍然有合法有效的刑法墮胎罪,如果沒有優生保健法的特別允許,實施墮胎就有刑責
●概括條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的關係,相對有尊重懷孕者本人意志的空間,醫療院所多半願意讓懷孕者在優生保健法目前規定的 24 週孕期內選擇墮胎
●墮胎權
孕婦權利與生育優惠
孕婦歧視與覇凌
kellerlin
4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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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大家的議題都分類(隨時增補),歡迎F5跟繼續討論
kellerlin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飯先,大家可以繼續,之後會一一回覆 )
kellerlin
4 years ago
distresslife:
他們「超過 8 週無法墮胎」,但是又鼓勵「胎兒異常當然可以引產」我覺得這個點可以打,太不切實際了...

「有先天疾病甚至肢體殘缺的寶寶」就如kuki講的「 那是說不健全的嬰兒都不該活的反彈」,不曉得能不能揭露「他們只能養一個月而已」來講?

「非自願懷孕」這邊也有點麻煩,包含未成年懷孕、未婚懷孕、約會強暴懷孕、婚內強暴懷孕、性犯罪類等等等,我也在想他們為什麼堅持勸所有未成年懷孕的都要生下來......

希望能反駁他們認為「未成年不墮胎生下來就會好」
kellerlin
4 years ago
kerkeryou: 「母親的生命可不可貴」
覺得可以推「母親的生命更可貴」,可是又擔心有人認為「先救母親,小孩再生就好了」這種言論很冷血

「他大概不懂life」
長輩不認為人生是自由的,身不由己,所以要怎麼理解LIFE,大概就是,自己的命自己作主?
kellerlin
4 years ago
distresslife:
1.這是原生家庭的業障,是上輩子做了壞事要承擔的後果(ㄍ
2. 要好好照顧寶寶才不會累積業障RRR

照顧不好兒忽兒虐或死掉是更大的造業啊啊啊...
kellerlin
4 years ago
kukilee: 覺得應該要釐清「不健全的嬰兒」的狀況,我們以前健教老師跟旁聽醫科老師是拿類似無腦症、死產這種狀況來講,但是就怕對方又凹可以引產
cheshirecat
4 years ago
提佛學的,我學到的是:贊成此事,製造新的因果。這些因果也是算在贊成的人身上。不要以為只是蓋個章沒他的事。凡事皆有因果。
kellerlin
4 years ago
pleasegivemeabluerose: 這個大概會變成兩種方式
→有錢才能負擔篩檢、產檢、才能八週內墮胎
→沒錢不能負擔篩檢、產檢、不能八週內墮胎,又怕生下小孩養不起→(可能鋌而走險或乾脆不生)
kellerlin
4 years ago
kerkeryou:
經濟條件佳可以照顧小孩:鼓勵生小孩而不是限制八週後不得墮胎
經濟條件不佳:保留一條合法的路(墮胎)給他,總比讓他照顧多少年崩潰之後先殺小孩再自殺這種事情好
kerkeryou: 如果跟他講一些真的很糟糕不適合養小孩的家庭案例呢?比方說父親性侵女兒或是一家都是毒癮者的,小孩生下來真的也是受苦而已
(親戚做過寄養家庭,真的聽過一些很可怕的狀況……
kellerlin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niddhog: 他會說,交給出養/收養機構哦!
社福單位表示:加錢啊!給我生人力跟建築物出來啊!
kellerlin: 公投提案理由書還真的這樣寫呢……(想死
kellerlin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niddhog: 我只想對他們表示,姦汝大聖王哦
有我耶(羞(PTT那個)

目前看到新的文宣與提案團體的回應,表示會排除優生保健法的1~5項,即胎兒重大缺陷(只是何謂重大並沒有定義)、母體危險、性侵、亂倫等原因,只針對第六項對母親會影響身心或家庭者
著墨在產檢與性侵的大家可能要多想一點策略了
kellerlin
4 years ago
jeansr017: 哇謝謝,你寫的好棒所以引過來了
「產檢與性侵」被弱化之後,那就是把重點轉到「對母親會影響身心或家庭者」
我上一個噗的開頭就在講這個:孕婦自殺與兒虐(不過我下面都在歐北共,沒有完全發揮這個議題)
@kellerlin - [黑]看到,很想對長輩講:「上次亂投害死不夠,現在是希望增加一屍兩命跟兒虐數嗎...
kellerlin
4 years ago
剛剛才看到這個
林靜儀 醫師.立法委員
好喔,哪個立委議員鄰里長支持八週,大家就要用力抵制喔
起步衝刺🍬映晴
4 years ago
cheshirecat: 這個說法感覺對佛教徒好有說服力...!好厲害...
Parfait✪帕霏
4 years ago
由於他們說1~5項可以照舊引產,其中1~4項是需醫療判斷,所以健康但母親無法負擔的懷孕只能用第5項:也就是我不想要小孩就先告你強制性交(8週很趕要先告,我驗孕時都9週了),這樣驗出有了才能直接拿掉。
Parfait✪帕霏
4 years ago
也不要想說我先結紮以免避孕失敗無法引產/被告強暴,往下看優生保健第3章第10條
Parfait✪帕霏
4 years ago
簡單整理就是:
已婚者:有1~3項疾病者,可自行決定結紮;沒病者需配偶同意書才能結紮。
未婚成年者:需有1~3項疾病才能自願結紮。
未婚未成年者:需1~3項疾病+監護人同意書才能結紮。

意思是為了結紮還必須先結婚就是了。
Parfait✪帕霏
4 years ago
很多人都聚焦在產檢時程,但8週常常都還沒驗孕咧!假設月經很準28天你人很謹慎,遲一天就驗孕,那是第4週。遲一週才驗孕,那第5週。更不用說很多人週期不穩、或是6、7週才來一次。
這樣根本是逼人只要有性行為,不管生理週期如何總之六七週就要驗一下,推動者是家裡在賣驗孕棒吧?
Parfait_: 突然想到實務上走強制性交而引產的,是需要等定讞嗎?我本來想說這樣八週怎麼可能來得及,但想想24周好像也來不及...
Parfait✪帕霏
4 years ago
以台灣的司法感覺41週也來不及啊……||| 可能要看立法之前的判決?
關魚(aboutfish) 覺得
4 years ago
噗主整理得好認真好齊全,來拍拍手 
kellerlin
4 years ago
cheshirecat: 對對對,謝謝你的說法,我補充上去
kellerlin
4 years ago
Parfait_: 謝謝提醒,我補充上去
kellerlin
4 years ago
aboutfish: 不會,也謝謝您的文章
kellerlin
4 years ago
「那個第九條1-5改成八週還可以用其實是錯的,因為它原本適用的範圍是24週前。24週後的醫療行為不在此限是指處理不拿掉媽媽會爆炸的醫療行為。可以平安生下來的唐氏症、遺傳問題或畸形,在現行法規都是24週前要決定。
所以如果提案方的意思是可以繼續用但八週前要決定意思是說實務上根本無法察覺(也就是很多人正在打的)
如果意思是要把那五條提高成都算醫療行為,而又不去規範「八週以上不限,那幾週以上限?」時,意思是要接受隱形遺傳缺陷或小畸形的極晚期墮胎嗎?」
kellerlin
4 years ago
千羽宗次郎ㄉㄉ那個噗下面的人講話還滿恐怖的,感覺上好像是想要提供意見,但是滿口垃圾、吃屎、女權、進步、DDP、智障、智障女左、覺青、自慰、死得更慘、回家洗洗睡......看了比看偷偷說還累
他河道受眾幾乎都那樣嘛...
平時談性別議題就阿內了
kellerlin
4 years ago
hibariameya: 可能是因為這樣所以我不常看他的噗吧(失憶)
kellerlin
4 years ago
「好好笑喔,關於這個公投議題都不發表一下意見,不出面以男人的身分支持女性自己決定自己墮胎的權利,就只有在受到地圖砲波及的時候才跳出來喊自己衰小。
想想看,今天你只是在網路上被說了幾句,就這麼難受,今天可是有人要用公投來決定女人的未來呢。到底誰比較衰小?
如果你不想結紮,不想被仇,那你可以以男性的身分來反對一下這個公投議題。
還是其實你不反對,那你就不是被波及,而是我們仇的對象沒錯
kellerlin
4 years ago
轉別人截偷偷說的圖
https://images.plurk.com/5QggVTnGx1ujRMwFKREYDF.png
佛學的部分 我個人覺得強調因果太容易反駁了 因為墮胎=殺人 無論提出禁止/限制墮胎會遇到什麼困難 只要回到「所以這要用殺人來解決問題嗎」 就又會卡死了 所以我會轉去強調:法律禁止/限制墮胎是沒用的 懷孕和生產後的問題沒解決的話 大家只會用其他方式解決小孩 不如把時間金錢花在慈善事業和教育上比較有效
Parfait✪帕霏
4 years ago
佛道教我覺得可以用「早死早超生」的概念說明。也許這一世投胎到一個不健康的胚胎/不想要小孩的家庭是他的業障,但也不是說一定要活下來受罪,早點輪完這一世或許可以重新投胎到更好的環境
佛教講求因果論,墮胎=殺人,前面提到的案例像殺子後自殺、虐待小孩那些的,因果固然是原生父母要承擔,但因為你剝奪了對方可以走的另外一條路,所以那些因果還是會迴向到贊成剝奪那條路的人
whitepeachtea: 我會擔心萬一對方照這個邏輯想下去 反駁「支持墮胎也要負擔殺人的業」怎麼辦 所以轉個角度強調禁止墮胎無用可能好一點
kellerlin
4 years ago
kerkeryou: distresslife: cheshirecat: whitepeachtea: Parfait_: turnsongyy:

佛教/佛學的部分,如果總合跟整理大家或其他人的講法

1.墮胎=殺人
▲這點很難動搖,只能勸說反墮胎效果不好,不如花時間金錢在慈善與教育事業
▲早死早超生,早輪完這一世或許可以重新投胎到更好的環境

2.禁墮胎可能增加孩子生出來受苦或死亡(延長受苦時間與程度)
▲生下來受苦是更大的錯誤(我的觀點)
▲偷偷說有人主張應墮胎卻生下來不一定受虐受苦(意思是有機率變好)

3.支持反墮胎是要負責任的
▲贊成此事,製造新的因果。這些因果也是算在贊成的人身上。不要以為只是蓋個章沒他的事。
▲通過法案的人造的孽(我的觀點)
kellerlin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雖然依照比較嚴格的戒律或修行是戒除性慾跟性行為……別說反墮胎,而是從行為上不鼓勵也不主張愛愛……

可是這對世俗化的現代社會不太實際,不如提倡正確避孕知識、安全性行為、科學的(而非宗教的)性教育

有資訊不難,難在推廣…
https://young.h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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