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雖然可能有人已經知道,但還是想說一下
關於那個最近很鬼的公投提案,看到有人認為墮胎=殺人我覺得很意外,因為在法律上來說,胎兒不是人

1. 首先,人的定義是始於出生終於死亡,那出生是什麼?關於出生的定義,目前是以胎兒脫離母體後能獨立呼吸為判斷標準。所以胎兒不等於人(而在法律上,人以外的就是),因此墮胎不是殺人,請不要概念混淆。
2. 刑法的墮胎罪的立法目的,學說上有三:
「保護胎兒、保護母體、保護胎兒及母體」
目前實務上法官多採第三說,即保護胎兒及母體說。因此本罪不是只有保護胎兒的生命權利,也蘊含保護孕婦之目的。

#請不要互罵
#我居然下班後還在做法學研究

警告:前半段討論還算正常,soup加入後開始有神秘發言

10.03.19更新
latest #1575
jay5674
6 years ago
他們沒在管法律定義,他們眼中只有教義
corn6888
6 years ago
然後扯到嬰靈跟報應的……
kitty4582
6 years ago
看了覺得很噁心
立即下載
cow6364
6 years ago
不管啦,上帝託夢說是殺人就是殺人
ಠ_ಠ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3. 在符合優生保健法第9條的情況下,不會成立墮胎罪;當然優生保健法第9條6款確實是阻卻違法事由(因此有人主張墮胎行為只是不處罰,而不等於不犯法)。

4. 再來就像噗首說的,有甲說就有乙說,確實也有法官認為墮胎罪保護的法益是胎兒而不是孕婦身體健康,可參考90年台上468

5. 但目前也有法官認為,懷孕婦女在知道胎兒有異常疾病時,有權利選擇墮胎92 年台上 1057
該判決自92年作成後,大約被引用20次,而前一則判決大約是6次。如果大家要用數字來比誰比較正確的話,提供一下給各位參考,雖然不正確,因為法官本來就有自己的立場。

以上是簡單從法律層面來論述這件事情
coke419
6 years ago
所以過程出意外一屍兩命該算誰的
magpie329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萌萌:「你有考慮過被墮掉的胎兒感受嗎?沒有!」
那你們有考慮過出生後飽受罕見疾病折磨小孩的感受嗎?
magpie329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coke419: 不管啦,反正都要生下來,子宮沒了,再換另一個子宮就好
ಠ_ಠ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apple1424: 「遺腹子有繼承權」這個算是例外規定,不過前提是要順利出生喔!

最後想到一個(還好我有預留足夠的樓讓我改XDDD)
至於有關墮胎罪要除罪化這點,以前喊過了,因為刑法第288三項,本來就有免罰的規定(因疾病或其他防止生命上危險之必要,而犯前二項之罪者,免除其刑。)所以這件事就一直不了了之...
jaguar8072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4RH7vTFfVknKScrtytGCXL.jpg
幫補民法總則
snail9030
6 years ago
呃.....我也覺得那個公投案很鬼,但心理層面上我也會認為墮胎是殺人的一種....
只是父母有權管還沒有思考能力的小孩所以理當可以決定殺不殺這樣
deer5950
6 years ago
要討論法律之前要先有知道台灣一堆法盲搞不懂什麼叫做法律定義
corn6888
6 years ago
snail9030: 等等那連小孩都還算不上吧?!(根本沒腦袋啊,思考個X)
king6964
6 years ago
乾脆先叫所有男性結紮 結婚了才可以不結紮🙄️🙄️🙄️🙄️🙄️🙄️🙄️🙄️🙄️🙄️🙄️
snail9030
6 years ago
corn6888: 也對齁哈哈哈哈
就是....怎麼說呢,我是偏向開始有胎兒就是已經有了靈魂和意識的想法XDD
不知道算不算嬰靈的一種(?
但法律上我也是支持有墮胎自主權的
star921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說真的
生出來有問題
或是根本沒辦法養
那不如不要生或是墮掉
deer5950
6 years ago
聖經病其實是要製造家庭不幸好讓他們的信仰有介入空間吧
他們根本不在乎自主權人權什麼的
最好把活著的權力全交給教會
corn6888
6 years ago
想到某國有些地方是完全不能墮胎,照這趨勢(扶額)
shark5601
6 years ago
那請萌萌們千萬不要打手槍哦
你們剝奪了精子出生的權利
python6882
6 years ago
想問提案人,有沒有更進一步的配套措施?
不然生出來先天性缺陷、家無能力負擔要怎麼辦?
非自願性懷孕的女性有該如何是好?
milk6151
6 years ago
有些墮胎留言比嬰靈還可怕呢
lychee5229
6 years ago
提案人對女性很不友善,針對女性
男人就沒有墮胎=殺人,除非是害孕婦導致
bbq9157
6 years ago
python6882: 最後肯定是叫政府處理。提案人的宗教組織只為了他們的聖經,哪會管生下來後的人生
python6882
6 years ago
bbq9157: 就真的很不負責......一種射後不理,我爽就好的觀念!!
fly1401
6 years ago
shark5601: 這讓我想到有些教會的確不準人打手槍自慰哈哈哈
bbq9157
6 years ago
六個子宮的悲劇:撕裂愛爾蘭的「墮胎修憲公投」 | 轉角國際 udn Global 這個就是某宗教(國教)不准墮胎而產生的問題,女人的子宮真的是被聖經宗教壓迫著
whale2546
6 years ago
然查侵權行為之被害客體應為權利或利益,所謂權利係指現行法律體系所肯認之權利,利益則指規範社會生活之公序良俗及保護個人法益之法令所包括之一切法益。自由權之保障係指自己之身體及精神上自由活動不受他人之干涉而言,且自由權包括身體之自由、居住遷徙之自由……及其他如精神活動、行動之自由等而言。
whale2546
6 years ago
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有關墮胎罪之規定,所保護之客體係母體內成長之胎兒,故墮胎罪所保護之法益乃在於胎兒之生命,使其在母體內得以自然成長,直至成熟時而出生為人。胎兒係生命體,為一種具有人格之重要法益,懷胎婦女本人對於是否讓胎兒留存其體內而生存之問題,涉及生命價值、人性尊嚴,並無所謂「自我決定權」,至於優生保健法第九條規定賦予部分得行人工流產之事由,係刑法墮胎罪之阻却違法事由,故如符合該規定要件之人工流產行為,即可阻却違法,非可據此而謂憲法賦予婦女「墮胎自由權」或「生育決定權」,是以甲○○主張丙○○、丁○○侵害其「墮胎自由權」及「生育決定權」,尚屬無據。
alpaca6840
6 years ago
whale2546: 抱歉我法盲 所以什麼情況下墮胎犯法 能不能用白話文講解一下⋯⋯
whale2546
6 years ago
alpaca6840: 除非符合優生保健法要件不然都犯法
當然也是可能有其他的阻卻違法事由,但簡單來講就這樣
miso486
6 years ago
女人的子宮不屬於女人自己,應該由全民定義。
時而屬於宗教用以貫徹教義,時而屬於男性用以傳宗接待,時而屬於政府因不可墮胎,時而屬於胎兒因為他有出生的權力?
salad1284
6 years ago
贊成通過這個法,但只有基督徒該遵守,就跟馬來西亞一樣,回教徒不能吃豬肉,其它教徒可以。。。
alpaca6840
6 years ago
whale2546: 那優生保健法要件大概是⋯⋯?
crab9533
6 years ago
salad1284: 但是基督徒也分很多教派啊....
cock2853
6 years ago
crab9533: alpaca6840: 所以說這種事情應該回歸到特定教派的道德規範上,而不是該落入法律阿.....
whale2546
6 years ago
alpaca6840: 可以看優生保健法第9條
corn6888
6 years ago
同意,讓某些信奉該宗教的去揹鍋,這不歸老子的事,馬德(讓他們自己去決定要不要奉行教義,反正宗教又沒有強制性)

但不尊重女性或者說是身體自主權的宗教……
sake6603
6 years ago
我個人認為,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限度,所以墮胎等不等於殺人這件事我是覺得還是看人各自心中的那把尺,確實法律層面上來看不能算是。

其他的我還蠻認同你說的~
crab9533
6 years ago
cock2853: 對啊我其實不是教徒ㄏㄏ
cock2853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crab9533: 我也不是,所以這類因為教義衍生的規範落入法律,每次都讓我覺得我的宗教自由受到侵害
cock2853
6 years ago
為什麼要我遵守我不信仰的宗教的教義
whale2546
6 years ago
kiwi981: 這就是最高判決。
king6964
6 years ago
如果小孩有先天缺陷 八週看的出來嗎⋯⋯
salad128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crab9533: 那就限定支持這個公投的基督教派,如果這個公投通過,就請他們都來登記,全民一起監督他們
camel409
6 years ago
那些人眼裡只有教義,聖別人的母,慷別人的慨不過學界都有聖經民法教授活得好好的了出事還有學生護航說他人很好只是言論有爭議了ㄏㄏ
whale2546
6 years ago
這樣說吧,綜合來看最高是不承認女性有墮胎自由權或生育決定權,
但於特定情況下(不健康胎兒)可以選擇除去。

那要據此說法律最高法院真的肯認女性有「人工流產自主權」並不恰當。
onion2078
6 years ago
shark5601: 是的,萌萌們的教義是禁止手淫的喔XD
lemon3757
6 years ago
king6964: 到20幾週才發現問題的也不在少數唷,8週就只是一球,羊水穿刺那些都不能做,連初唐也沒辦法⋯⋯
生下來有問題的話,小孩、父母、親人、社會都受罪⋯⋯
好想叫這些人實踐大愛,祼捐全部財產去助養身心障兒童
crepe2163
6 years ago
自己連自己的教派衝突都管不好,請不要管到全人類身上
否則跟法利賽人一樣
借神之名管人只會被打臉
mouse7978
6 years ago
可不可以發起公投定義那個宗教團體是敵基督,然後找The Penitent One清理掉他們?
whale2546
6 years ago
胎兒係生命體,為一種具有人格之重要法益,懷胎婦女本人對於是否讓胎兒留存其體內而生存之問題,涉及生命價值、人性尊嚴,並無所謂「自我決定權」

這句也是可以多看幾次
lemon3757
6 years ago
更別提因姦成孕/夫妻意外懷孕而經濟能力不足以教養⋯⋯根本在製造社會悲劇,別以為這些是少數例子,其實挺多的⋯⋯
我認同大家有宗教自由,你可以自己信教而去遵循教會規則,但不能強制全部人跟你一樣,甚至將異己做法定罪,這很嘔心 又不是ISIS⋯⋯非我教徒都得死/不信我教不遵守我們教條就有罪!?
corn6888
6 years ago
越來越覺得,是想透過增加社會不幸,去鞏固宗教力量了
goose468
6 years ago
台灣又不是宗教國家,到底憑什麼用自己的教義規範別人
tako1864
6 years ago
越有人過的慘才越好招收信徒啊
crab9533
6 years ago
這倒是真的,社會整體過得越慘,越有可能信宗教
otter9556
6 years ago
我是覺得不用討論這個時期的胎兒在法律上定位,反而模糊焦點
yam8868
6 years ago
推個kiwi981,謝謝你認真查資料
whale2546
6 years ago
我沒有否認你說的這段啊……這是一個並存態……
whale2546
6 years ago
應該是在特定要件下承認女性有人工流產自主決定權,才對。
此案限制到了限於不正常嬰兒。
fig9432
6 years ago
萌萌沒在管定義的啦,他們只管自己雞雞爽而已
crab9533
6 years ago
兩位,要爭論這個,請去自己開一個噗好嗎....你們爭論這個,這裡是法院逆?
alpaca6840
6 years ago
kiwi981: whale2546: 謝謝你們 我再努力理解一下
whale2546
6 years ago
而且也沒有推翻啊
原判決就此部分理由說明雖欠 詳盡,惟不影響本件判決之結果。兩造上訴論旨,就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職權 行使,分別指摘原判決其敗訴部分不當,求予廢棄,均非有理由。
fig9432
6 years ago
crab9533: 我是覺得看起來很有趣啊,也有切題
whale2546
6 years ago
crab9533: 我以為噗首就是在說法律見解?如果只是想無腦說對啦法律上明明不是這樣也可以直說。
whale2546
6 years ago
要說不切題應該是我要開始抱怨居然說到一半就開始說人嘲諷說你這樣會被笑吧,我應不應該下跪對這位專業大法官道歉我真是太過法盲?
whale2546
6 years ago
說了我沒有否認他承認了部分的人工流產決定權。
但你自己看你引的部分,他依舊有要件限制。
whale2546
6 years ago
那句還真的不是嗆你,不要拉椅子坐。
我說的是大家可以多看幾次法院的態度是這樣。
whale2546
6 years ago
順便就如你所願承認我是法盲囉。為什麼老有人覺得只要自己先否定對方的人格、把自己擺上更高更強的位置自己就贏了…?
我自認前面都沒有意欲先去質疑誰的程度呢。
crab9533
6 years ago
前面都還好,但後面我看起來已經不太像法律見解,比較像是堅持己見,已經不像討論了。所以才會這樣說。但還是感謝兩位。因為我其實不懂法律。而且一直爭論,我其實看不懂到底正反方在爭論哪個部份,只覺得就是一直針對文字的某個部份爭論,到底贊成什麼反對什麼,其實看不太懂在爭什麼。 如果只是想無腦說對啦法律上明明不是這樣也可以直說。<-不好意思,因為我真的是不懂法律的廢物,生而無腦我很抱歉XD
whale2546
6 years ago
難道要畫圖才能懂…如果說人流決定權是一個大圈,不正常胎兒的人流決定權是裡面的小圈,法院承認了小圈,但沒有承認(或如你所願的說,沒有表態)外面的大圈。

這樣不能算是承認女性有人流決定權。
koala9917
6 years ago
唉....很多人情感認知上,受孕成功就算是生命了,所以很多長輩都堅持年紀要看虛歲,因為他們認為出生就已經是一歲了
cock3687
6 years ago
雖然覺得墮胎也算是殺生 但女性生育決定權的權利絕不能被剝奪
yam88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download 不是針對文字的爭論,而是引用法院裁定的方式和正當性,雖然kiwi有點激動,但我可以理解。
whale2546: 你有翻過優生保健法嗎?
第九條: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
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mule7321
6 years ago
看到畫圈的比喻就懂了@@就是一個大的包含的權利有沒有被完整的承認?如果沒被完整承認而是可以有要件限制,那宗教團體就只是「再」加上其他要件而已……就是可以鑽漏洞?
覺得鯨魚的說法不難懂啊……kiwi後來這樣酸人有點那個吧……
yam88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所以其實阻卻違法事由的認定很寬
想要看看法定代理人和配偶是否有權共同決定是否人工流產,可以看 這篇 ,雖然這只是研究分析,但背後的脈絡以及法理依據,講得滿清楚的。
goose468
6 years ago
我只想說,兩位是法官嗎XDDDDDD不是的話爭論也沒用
crab9533
6 years ago
mule7321: 但上面蕃薯藤 yam大大給的法條,鯨魚這邊又不太對了。而且其實我從上面看下來,鯨魚才是一開始講話不好聽的,但這是我個人觀感而已。
yam8868
6 years ago
不是法官也可以討論,我們要瞭解法律及判決,背後的依據及法理基礎是什麼。
如果到時候要來公投,在座每一位的票都很重要,而且我更推薦在投票的時候稍微研究一下法條跟國內外的判例。
在選擇代議士時也是一樣的,參與法律的規定是我們的權利及義務。

不好意思,我有點嚴肅,但我想表達就算不是法官,也很重要。
mule7321
6 years ago
crab9533: 我是覺得一直酸人就是不專業有點XDDD好像一直想用這個來讓人閉嘴,明明網路誰也不認識誰呢……
banana8646
6 years ago
補充說明一下地瓜8868的法條
規定歸規定,過去裁判上對優保法§9第一項第六款的認定超爆幹嚴格的欸
心理健康的部分必須要有醫師診斷證明,家庭生活喔,就看你已婚未婚啊,已婚的話要看配偶的意見,配偶不同意的情形基本上沒有主張依本款阻卻違法成功的(聳肩)
yam8868
6 years ago
banana8646: 而且未成年的話要法定代理人同意,結婚了要配偶同意喔
crab9533
6 years ago
banana8646: 或許是出於如果不從嚴認定,會有問題的想法? 但我覺得要看配偶意見這點本身就已經是基本會讓法條很難執行惹身為男性,但覺得很多就是男性不同意
camel409
6 years ago
不專業的法律人給奇異果跟地瓜一個推大學不是本科,研究所讀法律過得很痛苦的前文學院學生
goose468
6 years ago
yam8868: 如果是讓大家了解法律條文的當然很重要,但兩位的爭論在我看來並沒有太大意義
當然引用錯的判決是需要指證,指正完也就可以打住了,不是嗎?
pasta7805
6 years ago
不好意思,我想確認下:
墮胎罪真的是為了保護婦女嗎?那為什麼懷孕婦女也在刑罰對象範圍?
https://images.plurk.com/RbXE6lcuHfp30BdvO93vz.png
crab9533
6 years ago
所以努力方向或許該是墮胎除罪化?
pasta7805
6 years ago
在我認知中,墮胎罪之上建立優生法的墮胎合法大絕例外,是當時立法之時空背景造成的疊床架屋荒唐現象,墮胎罪本身的立法目的並非保護懷孕婦女哪。
goose468
6 years ago
kiwi981: 不要誤會,不是說你的科普沒有太大意義啊啊,我是說後來的爭論
pomelo4013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第一時間看到有人嚷嚷罔顧胎兒人權的時候我也是馬上想到民法第六條 XDDDD
雖然說感情上不能忽略這條小生命,但法理上確實胎兒沒有人權哦。

真是受夠某些人無限上綱,整天人權人權
怎麼不先問問胎兒想不想被生出來,這才罔顧胎意吧
yam8868
6 years ago
我突然想到,推動八周法案的人宣稱,那些非自願懷孕、遺傳疾病,還是可以依照優生保健法流產嗎 :-o
但是我突然想到,推動八周法案的人宣稱,那些非自願懷孕、遺傳疾病,還是可以依照優生保健法流產嗎 :-o
但是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就規定了
『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但屬於醫療行為者,不在此限。
妊娠十二週以內者,應於有施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診所施行;逾十二週者,應於有施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住院施行。』
呃所以他們的意思是要把那個24周改成8周嗎,所以現在8周以後,除了醫療行為,優生保健法9條的那些阻卻違法事由,也不適用了嗎?????
banana8646
6 years ago
pasta7805 :
早期的見解確實是在保護「婦女健康」的法益(大家不知道還記不記得國中公民講過,刑法的正當性來自它所要保護的法益),後來大概是發現對法益要保護的對象施以處罰很矛盾,後來的見解就幫墮胎罪創立了「保護胎兒的生命權」這個新的法益,在判決中與保障婦女身體健康並列這樣
yam8868
6 years ago

所以下面這些人,只要超過八週了,就不能引產了嗎????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
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corn6888
6 years ago
kiwi981: 謝謝你對於捍衛正當資訊給出貢獻,現今網路發達,所以想知道的很多知識都可以搜尋,但也因此增加了錯誤資訊的流通,也使得有些人鍵盤俠上癮,查個兩下就認為找到資料了,但殊不知可能是過時或舊的資料。於討論上理應被糾正,但拉不下臉於是開始各種炸裂。
yam8868
6 years ago
所以那些公投推動的人在睜眼說瞎話阿,他們宣稱有遺傳疾病的孩子還是可以引產,並沒有啊(很遲鈍)
goose4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kiwi981: 謝謝你的科普,我知道更正資訊很重要,沒有指責你的意思,只是覺得後來的爭論容易模糊原本的美意
pita9258
6 years ago
Sherry Chih-Hsuan Chou
這是他們的聲明
camel409
6 years ago
kiwi981: 覺得重要+1 法律是活的,瞭解實務判決的變化是很重要的事情
pita9258
6 years ago
這件事情最主要的就是剝奪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妄想用國家機器來強迫女性服從而已
yam8868
6 years ago
pita9258: 他們的聲明就是在自打臉阿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噁,規定24周的就是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而它聲明中提到的,就是24周內可以做的事情啊
pita9258
6 years ago
他們說得很好聽,但就是想偷渡,這條如果真的加上去,依照台灣目前的狀況,你要墮胎需要一堆手續了,如果八周條款下去,那幾乎等於懷孕確認就一定要生........
yam8868
6 years ago
我的意思是,他們的聲明有邏輯上的謬誤。
如果8周法案通過,就表示優生保健法的24周門檻要修成8周。
這樣不管優生保健法長怎樣,都不適用於8周以上的胚胎
也就是說,他們的聲明本質上無法成立。
yam8868
6 years ago
我的理解應該是對的吧,剛剛才認真去翻細則,有高手發現bug麻煩提出,謝謝大家。
pita9258
6 years ago
簡單來說,他們就是想先屏除所有除了會造成優生學或是孕婦問題以外的狀況,全部都不准墮胎,這點在美國就玩過了
pita9258
6 years ago
Re: [新聞] 公投提案「人工流產需於妊娠8週內施行」

這邊有人簡單的提出問題的癥結點
yam8868
6 years ago
pita9258: 我想一想要怎麼說明...
如果優生保健法改成8周,那連遺傳疾病都不能墮胎了耶,只要媽媽沒有生命危險,寶寶還有心跳,就不能因以醫療行為為由而引產喔。
banana8646
6 years ago
該努力方向確實是把墮胎除罪,留著這種刑罰規定在那邊,說只要有符合阻卻違法的話法律就有保障婦女有生育自主權都是要嘛是太樂觀,要嘛就是把話講太滿
當行使權利有附條件的時候,重點是在於那些附加條件的內容對「實現該權利的可能性」有多大限制,爭執到底有沒有那項權利存在的意義其實不大
pita9258
6 years ago
他們的聲明並沒有矛盾,但這聲明刻意沒提到麻煩點,就是我上面貼地裡面提到,有關其他的部分不准墮胎,比如被強暴<==
sake5064
6 years ago
就看到東西先嚷嚷再說囉
yam8868
6 years ago
我去查了醫療行為的定義:
「醫療行為是指凡以治療、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或保健目的所為診察及治療,或基於診察、診斷結果而以治療為目的所為之處分,或用藥等行為或一部之總稱。」
這樣的定義,有包括發現小孩有唐氏症所以要墮胎嗎
ham5299
6 years ago
先把重點放在殲滅背後靠著金權玩弄民主的基督邪教教派,他們才是主要惡黨
ham5299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世俗民主自由每退讓給基督邪教派一步,就越難收復自由,最後就是祭神拜祖都被他們操弄成違法行為
yam88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我真的想搞清楚我小孩有智能不足+肢體缺損的話,超過8周拿掉算不算醫療行為。
ham5299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不打不抗卻能不任他們侵蝕個人自由,也是不可能的,他們就是要扭曲整部法律變聖經為止
yam8868
6 years ago
我知道他們很極端,但現在要做的其實是盡力影響態度中立的公民,我想剛剛那個問題,應該是大家都很關心的。
ಠ_ಠ
6 years ago
whale2546: 感謝提供實務見解
噗主是依五六年前的刑分印象寫,畢竟法院見解完全有機會隨著時間而改變。
像以前寵物死亡不可能會判精神慰撫金給飼主,但前陣子有個法官肯定寵物之於主人的重要性,所以有準這個請求(雖然金額不高)
rabbit6912
6 years ago
想說一句,不管什麼宗教都是有豬隊友的,希望大家可以只罵特定人士。聖經的解讀都在於人,然而不是人人都有常識。
噢我只是想說我不想被牽拖也不希望上帝被牽拖。
whisky9822
6 years ago
又來了
「not all christian」大絕開起來喔
camel409
6 years ago
現實是,大部分人連天主教基督教都不會分辨,更不要說區分長老會、路德會、道明會、靈糧堂、靈恩堂有什麼不一樣了(順帶一提只有道明會是舊教,其他都是新教)
誠心希望基督徒如果不願意被牽拖,請直接巴自己沒有常識跟邏輯的教友,外人真的不知道你們有什麼不一樣
queen331
6 years ago
ham5299: 不,先等公投的風頭過去了再來對他們秋後算帳比較好
現在如果讓那些傢伙的表象變得更可憐的話,之後要殲滅反而會更難
yam8868
6 years ago
ㄜ我發現不是大大標錯人,是我眼殘XDDDD
ಠ_ಠ
6 years ago
kiwi981跟whale2546兩位請不要吵架,判決不是拿來吵架的,目的是說服對方,相信兩位法律人也同意吧?(應該是法律系的學生吧,畢竟有誰會去查判決來筆戰wwwww)
yam8868
6 years ago
鯨魚好像不是,順帶一提我也不是,我大學主修心理學研究所念犯罪學。
我只是對法律有一點點興趣而已(沒有人問)
ಠ_ಠ
6 years ago
那個...噗主回到家再用電腦修改一下噗文,會加上奇異果跟鯨魚提供的判決喔
ಠ_ಠ
6 years ago
yam8868: 認真希望大家都能懂一點法律
恐龍法官
一起讀判決
mango7755
6 years ago
法律是保護懂的人……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以為法律就會保護誰是天大的誤會哦
法律是人定的,人會有時代性的偏好,待修的惡法多的是……但修法權在立委手上,而不是人民。人民只能施壓而已,通不通過依然看立委協商……
所以千萬不要因為顏色對了,就投前科累累的政客
tako1864
6 years ago
mango7755: 你被噗浪的LAG坑了
mango7755
6 years ago
tako1864: 快重整一下wwwww
ham5299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我要指名的就是靈糧堂這種把巫醫當基督教的異端,他們還會說台灣人祭祖就是拜邪靈的,根本不尊重宗教自由

我絕對支持理性的基督徒,一同反對靈糧堂的惡行,基督徒是被貼附基督教的異端給染臭,可以一起清理掉這種異端邪說
brandy1596
6 years ago
分享一下我個人的想法。
我是意外懷孕的,當時還是學生,去婦產科照超音波的時候已經懷孕25天,家裡長輩是有忠誠民間信仰的,所以跟男友決定墮胎的時候並沒有告知他們,我們一致將我子宮裡的東西稱作胚胎。
也確實對我而言它是有機會發展成小孩的存在,但才懷孕25天的情況它不過是比細胞再多一些。
我覺得懷孕剛長瘤有點像,只不過小孩生出來還要花大把時間跟錢把他養到可以作為獨立自主不造成社會麻煩的人。
所以說基於各式考量,這個跟我生命有絕對牽扯的存在,使用我的子宮,吸食我的營養,消耗我的精力,我到底為什麼不能選擇不要,何況有些人還是被迫懷孕。
gnu2855
6 years ago
這個嘛 想知道各位的想法
我個人是覺得除非是被性侵或檢查出小孩是畸形兒 不然我也反墮胎 其他的狀況我會覺得不想生就做好避孕
lamb8263
6 years ago
沒有百分百的避孕方法...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gnu2855:
如果你這段話是針對成年人說的話我是沒什麼太大的意見XD
不過如果別人有那個不得不的需求,我覺得也沒資格管就是。
kudu1672
6 years ago
gnu2855: 我個人是覺得啦,別人懷孕因為各種原因要墮胎關你屁事。
kudu1672
6 years ago
反對別人墮胎,就把養小孩的錢拿出來啊,要不然沒能力養的人生完把嬰兒丟廁所丟草堆比較好嗎?
camel409
6 years ago
gnu2855: 不知道您對今年年初17歲小媽媽跟表姊一起把2歲的小女嬰活活打死的新聞看法如何?一個沒有生存能力的幼兒無時無刻都活在暴力威脅之下,被一群大人打著玩、打著出氣,渾身傷痕累累、痛不欲生,就算很痛而大哭也只會被打得更兇,最後在百般虐打之下,終於不支倒地再也沒有醒過來,結束這一生。請問比起還是胎兒的時候就被流掉,這樣的人生比較好嗎?
alpaca6840
6 years ago
gnu2855: 您真的以為做了避孕就100%不會懷孕嗎
corn6888
6 years ago
gnu2855: 我不懂不出半毛錢,講的養嬰兒好似吃飯一樣簡單的腦袋是怎麼長的,人體排卵只有大概準確的日期,尚沒有完全安全的避孕措施……講的好像避孕用說的就會自己完成的你,健教是公民老師教的嗎
camel409
6 years ago
會這麼輕易用「除了被性侵跟小孩畸形以外的墮胎我都反對」當理由,真的是生活過得很不錯呢,大概也沒有看過身心障礙兒童的家庭有多辛苦吧
lamb8263
6 years ago
而且有些還是老婆不想生,但迫於各種壓力脅迫,不得不懷孕的情況
papaya2012
6 years ago
gnu2855: 首先,沒有絕對成功的避孕方法。另外,光出養小孩的錢還不夠喔,除非你能代替女方承受所有身體不適及精神上的影響,並代替她在最壞情況下失去生命,否則我不認為有任何人能決定他人要不要冒生命危險懷孕
jujube8749
6 years ago
老實說吧
你憑什麼反對別人要墮胎啊?
goose468
6 years ago
gnu2855: 您自己反墮胎,請約束好自己就可以啦~別人的事別人自己會決定~還是你很喜歡你做任何事,父母都用他們的喜好來約束你呢?
gnu2855
6 years ago
就是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才來問看法的 我會那麼說是因為我當時沒想到有甚麼其他合理狀況
那除了「即使做了避孕還是懷孕」、「養不起」這樣的原因之外 還有甚麼樣的墮胎理由嗎
jujube8749
6 years ago
gnu2855: 計畫外懷孕(根本沒有做爸媽的打算)、母體不適合懷孕之類的 原因百百種列不完的 無論如何只要母體不想生、無法生
都不能用任何理由阻止他墮胎
因為肚子子宮是他的 不是其他任何人的
jujube8749
6 years ago
除了本人 不該有其他任何人可以幫孕婦決定他的子宮要怎麼用
bat479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就憑子宮長在孕婦身上,我不認為孕婦本人以外的任何人有資格決定是否墮胎
pamelo7252
6 years ago
應該問,有甚麼除了宗教靈魂說以外的不可墮胎理由嗎?
說難聽點,我覺得嬰兒出生以前就只是女子體內的一塊肉而以
witch8425
6 years ago
有分教派又怎麼樣?事實就是老鼠屎從鍋裡滿出來了,還沒過一年大家就忘了他們去年公投怎麼搞的?
jujube8749
6 years ago
雖然有點歪噗但好奇一下有沒有 「比起墮掉不如生下來對產婦身體比較好」的案例?
ham5299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witch8425: 所以現在最該做的是要跟其他一般選民宣傳,那個公投就是基督教中狂熱到失去理性的教派發起的,他們會侮辱媽祖是邪靈,他們會想禁止大家祭祖,告訴大家信耶穌發大財這種偏差的觀念

要是給他的家人或小孩接觸到必然萬劫不復
ಠ_ಠ
6 years ago
但是我覺得,一個原本打算要墮胎的女性,可能在孩子出生之後,也沒辦法給孩子她全部的愛吧,多首會有點芥蒂?
mouse797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所以才說要不要發起公投把那個教派定義成邪教或者敵基督啊。就算最後投輸或者沒得投,只要聲量有一定大小應該就能嚇阻他們繼續拿公投當禁臠了吧。
jujube8749
6 years ago
garlic4007: 感謝解惑 剛腦抽突然想到會不會有這種特殊案例XD
salmon1131
6 years ago
雖然自己是基督徒,不過我也認同溝通時,直接將這群歸類為邪教或敵基督比較好
其實聖經裡面根本沒有說禁止終止懷孕,說穿了這些人是打著基督的名義在全面復辟父權保守價值,還有下一步的話大概就要禁止節育了
camel409
6 years ago
懷孕本身對產婦的生理跟心理造成的傷害不一定比墮胎少
brandy1596
6 years ago
gnu2855: 換個方式問,有什麼絕對不能墮胎的理由嗎?
prawn8499
6 years ago
說難聽一點 今天小孩出生長大環境搞不好變殺人犯背三條人命 母體評估後拿掉胚胎 就算真的有什麼靈魂也是清清白白回去再來 為什麼要強迫其中一個性別背腫瘤不准治療w 宗教狂魔自己是良性瘤長大變成的想增加同胞嗎w
prawn8499
6 years ago
brandy1596: 因為九個月的胎兒墮失敗會變成人類? 哈哈哈.
brandy1596
6 years ago
prawn8499: 不成功便成仁lol
prawn8499
6 years ago
更難聽一點 考慮到懷孕對母體的影響 胎兒全是惡性瘤吧ㄏㄏ
brandy1596
6 years ago
早點發現懷孕早點拿掉就是最好的情況,懷孕週越數長越不建議拿掉不是因為胚胎逐漸趨向人而是對母體的危險性越高。
ham5299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目的是希望切割他們的支持群

他們現在能跟宮廟與傳統家庭搭上線,只是他們沒講自己曾經侮辱過台灣傳統信仰價值而已

如果讓宮廟佛寺知道這些人侮辱他們拜的都是邪靈,態度沒大沒小,大概就不會還手牽手支持了

我也相信這只是少數失去理智的教派所為,所以只主張集中火力打擊像靈糧堂這種問題源
ham5299
6 years ago
salmon1131: 感謝您的認同,希望這種害群之馬能早日排除掉
virgo1383
6 years ago
我也是傾向胎兒有靈魂那種,但是我覺得這種事情是女性決定的,男人不該有對女性身體的投票權。
prawn8499
6 years ago
順帶 未熟児 - Wikipedia
裡面說日本最小月齡出生存活是25週
不過當然不是吃白飯就會自己活下來
還有一個冷知識是過去養早產兒基本上是按摩促進呼吸為主的循環跟包布全天帶在大人身邊保溫
這個情況七個月大出生的嬰兒比八個月大的容易活下來
因為肺張素(讓肺臟發育的東東)濃度在八個月大會下降
所以看週數判定存活率其實不太準ㄎㄎ
prawn8499
6 years ago
當然現在謎題解開了 缺肺張素那我們就人工補囉 所以八個月大的胎兒早產還是能救的
corn6888
6 years ago
garlic4007: 首先懷孕期間會擠壓臟器,造成孕婦胸悶、噁心、頻尿,越發後期,腳會逐漸水腫,骨盆腔也會變形,同時生長幼兒的養分全由母親提供,包含鈣質,這對於女性無異於雪上加霜,另外是代謝功能的改變,有機率讓女性外貌發生變化(起斑、胸部下垂/外擴)。

接著說說女性生產後,理論上要有專人在旁協助,孕婦要修養至少1年去調養身體,但我看到的都是一個月甚至更短又重回職場,請問身體有休息到?

再者,女性生產後,常常也需要哺乳、面臨小孩夜啼的時候,一切種種不方便,而導致產前產後的憂鬱症(常長度因人而異)這是心理上的,請問生了比墮掉好?(自己家生三個,直到我翻過我媽年輕時的照片……我明白了那就是她讓我到這世界,先用自己身體支付的代價,有比較好?
brandy1596
6 years ago
如果要扯到不能墮胎是因為胚胎有靈魂的話,動物也有靈魂,人類對待生物不要說是自己的同族了,對待其他種族也是想殺就殺,難道是因為人類的靈魂就比較高貴不能侵犯嗎。
corn6888
6 years ago
garlic4007: 看到你說得論點,我很是認同,於是也分享自己看到的。

生孩子真的是一種很讓人敬佩的事,但這不是義務,更不該被強制。
lion7401
6 years ago
我不覺得胎兒是不是生命的切點在這裡有這麼重要。而是,當胎兒需要靠而且只能靠母體存活時,保留與否只能視母親的意願。
bull5989
6 years ago
prawn8499: 我想應該就是這樣沒錯。宗教最不嫌多的就是信徒,再讓他們蒙受苦難以增加依存性,人多總是好辦事。
jujube8749
6 years ago
啊好像有人誤會了 我詢問的出發點是以醫學方面的 所以才會說「案例」
earth1976
6 years ago
若人們要求一個人為了另一個人損己利人的付出合理嗎?不。那為什麼女性就要為了肚子裡的胚胎無條件的付出還不能選擇。因為墮胎是"殺生"?那假如人捐出他的肝能救活一個人,而他選擇不捐,這個人應該被指責嗎?更何況胚胎出生前能否被稱之為人都還有著爭議。
pear2267
6 years ago
講難聽一點,我一直覺得嬰靈作祟說就只是傳統社會用來約束人甚至說是恐嚇人不要墮胎的說法。
pear2267
6 years ago
然後再來看有沒有在民俗學領域研究的人要出來反駁一下錯誤的部分順便打我臉。
prawn8499
6 years ago
pear2267: 傳統社會X 詐騙O
想一下就知道 古代故事沒那麼多惋惜嬰兒還是罵墮胎 最多是講不要殺嬰
蓋大活人自己生活已經不易 還綁手束腳根本找自己麻煩
miso486
6 years ago
如果墮胎犯法,那提供精子的必須同罪,那見鬼的胎兒有一半是他的,男方幸運的身裡特徵讓他不用懷孕,現在是因為不是他懷的連法律都不追究了嗎?
dragon4443
6 years ago
miso486: 胎兒有一半是男方的,希望大家不要再吵說為什麼墮胎要經過伴侶同意
knight4417
6 years ago
kiwi981: 意思是上面噗主整理的4.5.其實是同案,然後5是較新的版本,應該把4拿掉這樣嗎
turtle9336
6 years ago
dragon4443: 這應該僅限於夫妻,或是情侶狀態而男方會支付該出的撫養費用的情況下才適用。男方不打算養的話就該讓女方能全然自主要不要懷孕才對。
walnut4882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dragon4443: 反了吧,既然胎兒有一半屬於男方所以墮胎需要男方同意,那這些莫名其妙的提案就不該只針對女性,應該等量去追究男方責任
sesame3827
6 years ago
為什麼這串會有一些人偷渡仇男言論啊...
dragon4443
6 years ago
turtle9336: 當然是結婚後才適用
dragon4443
6 years ago
walnut4882: 沒結婚男方就沒責任啦,女方可以自己決定
sesame3827
6 years ago
明明就是一些特定的邪教團體搞出來的鬼法案,然後噗內某些人卻偷渡一些仇恨男性的言論,而且這個法案說不定身為女性的人去提的
rum6535
6 years ago
出埃及記
11:4 摩西說、耶和華這樣說、約到半夜我必出去巡行埃及遍地、
11:5 凡在埃及地、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磨子後的婢女所有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都必死。
11:6 埃及遍地必有大哀號、從前沒有這樣的、後來也必沒有。
11:7 至於以色列中、無論是人是牲畜、連狗也不敢向他們搖舌、好叫你們知道耶和華是將埃及人和以色列人分別出來。
rabbit6257
6 years ago
墮胎不應該要男性同意吧…直接承受風險的幾乎是女性,卻讓男性有權決定女性是否面對風險? 如果是出出意見還可以,做為要件就不太合理吧
python8460
6 years ago
lion7401: 胎兒就算到體外了也不能獨自存活啊⋯⋯
dragon4443
6 years ago
rabbit6257: 沒結婚就不會有人管你啊?
rabbit6257
6 years ago
胎兒生命切點在法律面是必須被定義的,若沒有一個統一實務見解會造成混亂的,如果把胎兒視為生命,醫生會變成在犯殺人罪,孕婦跌倒流產可能會變過失致死…其他諸如繼承權種種的也會產生各種爭議
corn6888
6 years ago
dragon4443: 蝦餃,沒結婚男方沒責任??結了婚也不對等好嗎?3分鐘打進去那2c.c.也敢躺分喔……不論何時女方都該有權做主吧?
rabbit6257
6 years ago
即使是結婚男性也沒有權利干涉女性的決定,還有你指的到底是父親還是配偶有權利?這兩者有差喔
rabbit6257
6 years ago
應該說能建議能討論但是不能要類似於否決權的現象存在
rabbit6257
6 years ago
而且分明是不墮胎對雙方的影響才更為巨大,為何是墮胎需要額外要件,而不是不墮胎需要額外要件
pear2267
6 years ago
miso當初想講的是墮胎罪將孕婦列為處罰對象這件事吧
跟墮胎時將另一半(目前主要是指男方)的意願列入要件是兩件事吧 為什麼下面全扯在一起了XD
rabbit6257
6 years ago
在上述情況(不墮胎的決定)主張配偶(不一定是親生父親)有參與決定的權利才較為合理,因為子女的存在會對雙方關係產生巨大有影響(尤其是結婚後經濟上的影響)
rabbit6257
6 years ago
墮胎罪喔,我比較傾向除罪化啦 把罰男方加進去感覺只是把事情搞得更混亂,而且變相疊高女性墮胎自主的門檻(男性可能會因為涉及自身刑責強迫女性不準墮胎)
rabbit6257
6 years ago
我覺得墮胎罪本身就很鳥,就是個把傳統觀念入法,後來發現沒辦法圓起來的狀況
pear2267
6 years ago
prawn8499: 仔細想想也是 在古早以前小孩子夭折其實是很容易的一件事 嬰靈這種概念廣泛流傳可能也是近代的事情 (thinking)
corn6888
6 years ago
pear2267: 我覺得很北七,因為靈的網羅是吧?(那要不要先算算自己吃了、用了多少靈?什麼都不追究,只看人的靈,歧視喔?!)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感謝 dragon4443 完美為我們示範為什麼有些女性覺得還是不婚比較好呢 :-)

484沒聽過在危急狀況仍然不同意讓媽媽人流或改變生產方式、選擇以孩子為重的標準鬼故事啊 :-D

推曾經看過的一句話「要男人負責,比起結婚,直接走法律還比較快」 :-))

有結婚還是不負責任的射後不理爸超多的好嗎 (LOL)
pear2267
6 years ago
rabbit6257: 上面也有人說最早立法時是有要保護婦女健康的法益 但後來才又在另立保護新生兒生命的法益
但是懲罰要保護的對象(婦女)這點我就覺得……很鳥。判決中保障未來的新生兒生命跟婦女健康的法益還並列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dragon4443:
ಠ_ಠ - 看到河道上關於墮胎問題的討論,想起一個關於生孩子的鬼故事。......直接幫你拉個連結,請看看已婚女性沒有身體自主權的可悲吧。
tako1864
6 years ago
蠢蛋進化論-片頭覺得這個議題最後的結果,就是這部電影了
weasel834
6 years ago
抱歉啊,我只覺得你的神明不是我的神明;懷胎十月是女性在懷,老男人要指指點點懷孕之前,先去做手術把雞雞割掉、放入子宮,還要確保月經每個月都準時那天來,再來講保障胎兒齁
goose468
6 years ago
我覺得嬰靈是存在的,但不需要把他想的這麼可怕,請記得好好送他一程就好了
而且不只墮胎,流產也是會有嬰靈的存在啊,不是每個都是要復仇的好嗎⋯
yam8868
6 years ago
如果墮胎要男方同意,那男方不讓女生墮胎的條件就要加上簽一張本票,以支付未來小孩扶養的一半責任:-)
toro8442
6 years ago
聽過一位靈媒駱玟的意見,嬰靈是人創造出來的。我認為不要去特別恐懼它而影響自身,對嬰靈跟人都比較好。
turtle1971
6 years ago
…祈禱各位女性不會遇到像dragon4443這種人
papaya2012
6 years ago
我還是堅持,假如男方能幫忙承受懷孕風險(包括死亡),才有資格談同不同意,否則憑什麼?即使付錢對身體的影響又不會消失
beetle4157
6 years ago
嬰靈是相關生者的恐懼與愧疚感製造出來「我必須為它負責」的自我心理負擔。你有聽過哪個嬰靈盤據在某個地點變成不管誰來都騷擾的惡靈嗎?
beetle4157
6 years ago
誰又知道胎兒生下來活著會比較好?說不定他這次會在還沒生出來之前就死亡也是在清洗它自己前世的業障。他要趕著繼續去輪迴把罪孽還清,還復仇個屁
bat4794
6 years ago
pear2267: 嚴格來說臺灣傳統的宗教是沒有嬰靈的概念,大致上開始有這種觀念也是受到日本殖民時候的影響
yam8868
6 years ago
咦咦說到這個,討論墮胎需要男方同意這個議題,是仇男言論嗎
不然上面所說的仇男言論是什麼
soup1738
6 years ago
1.胎兒不是人 但是是生命 所以具有生命權
生命權的概念本來就不只涵蓋人,不然就不會有動物保護法。
況且出生的定義,法律規定,如果將來是「非死產」,關於其利益的保護(繼承權),視為既已出生。

2.台灣的法律從來沒有墮胎需要男性同意這件事
墮胎法第六條是「家庭因素」 男性擁有的只是「對家庭因素是否不適合育兒」這件事情發表意見的權利 男性從來沒有對墮胎這件事的否決權
例如會對母體造成生命危險或重傷害 或其他屬於墮胎法1~5條的情況 男性是什麼都不能說的
soup1738
6 years ago
再順便 現在同性婚姻合法了 跟你共組家庭的如果是女性 她同樣具有對家庭因素發表意見的權利
magpie329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knight4417: 因為在法律上判決是分大小的
最高法院的判決比高等法院跟地方法院的大,最高法院可以廢棄下級法院的判決,也可以把案件發回去,叫原本的法院重審。

所以kiwi跟whale兩位拿出來的判決社會事實同一(也就是他們在吵的都是同一件事情)
那因為90年被最高院發回高院重審,重審的結果,當事人又不服,所以再一次提起上訴,再次上訴的判決就是92年的那個。
所不是說90年那個判決從此沒有參考價值,而是因為90年那個判決不是最終的結果,92年那個才是終審判決。
大guy4這樣
knight4417
6 years ago
magpie3296: 喔喔了解,感謝!
magpie329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胎兒也是生命沒錯,可是殘酷的事實是,生命權也是有排序的,就像可能在寵物跟小孩同時掉進水裡(假設都不會游泳),大部分的人都會先救小孩吧?
那麼至少我認為,就孕婦與胎兒的生命權而言,我選孕婦;
這完全是價值判斷無關乎對錯。
所以...噗主可能不是要否認胎兒也是一個生命,只是單純從目前我國法律體系來說這件事情吧?
soup1738
6 years ago
magpie3296: 所以墮胎法不會處罰會對母體造成嚴重傷害的情況,這種情況也不可被他人否決啊
magpie3296
6 years ago
knight4417: 被90年發回去重審的判決書在這裡,可以參考90 年重上更字第 48 號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shadowytrue - 我來教你:你不用「勸」你老婆生第二胎,你只要耍賴死不跟他離婚、也不要簽人工...優生保健法第 9 條:「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所以你看一下第六款的條目名稱是什麼?法條是不會跟你寫得太難懂的,看第六款的名稱就可以知道這裡的應得同意指的是什麼吧
rat2766
6 years ago
soup1738: 嗯對所以我想問如果配偶不同意呢?
bat4794
6 years ago
rat2766: 如果配偶不同意,我看應該沒醫院敢實行吧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bat4794: 所以我對 soup1738 前面所說的「台灣的法律從來沒有墮胎需要男性同意這件事」抱持著疑問。
moose144
6 years ago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如果配偶不同意,代表他不同意「這個家庭不適合扶養小孩」這件事情
再加上沒有其他符合墮胎法1~5的事由
得証 沒有合理理由侵犯這個胎兒的生存權
所以當然不能墮胎啊
pear2267
6 years ago
而且我一直想法條那樣寫不就代表「即便影響當事人心理健康(也在第六款),只要配偶不同意就不能實施」的意思不是嗎?
rat2766
6 years ago
soup1738: 所以,一位已婚孕婦能否墮胎,還是需要配偶同意方能實行,不是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pear2267: 差別在於第六條不需醫師證明 如果有醫師證明影響心理健康 孕婦可自主張第三條 配偶無權反對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不是 是「能否以影響家庭生活為由進行墮胎」這件事情需要配偶同意
camel409
6 years ago
但實務上醫生不見得會願意冒著被男方提告的風險以影響女方健康為理由進行墮胎(菸)大部分醫院為了自保沒有丈夫簽名就不會動手術
rat2766
6 years ago
soup1738: 那請問「影響家庭生活」的定義是什麼?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因為沒有定義 所以由家庭成員來自定義
如果你覺得跟這個人對家庭生活的定義不一樣 那請一開始就不要跟他共組家庭
lamb8263
6 years ago
難道不是因為「我想要小孩不管不管」這理由嗎
lamb8263
6 years ago
不少人都婚前一套婚後一套、懷孕前一套懷孕後一套、生前一套生後一套
是不是簽個但書算了
tako1864
6 years ago
soup1738: 前面我都只是旁觀
就這句「請一開始就不要跟他共組家庭」
你知道有多少人婚後走樣甚至是交往久了走樣嗎?
rat2766
6 years ago
soup1738: OK,難道您不知道人心會改變嗎?一開始定義一樣,結了婚之後突然就改變主意了,這該怎麼辦?是不是乾脆要人乾脆一輩子都不婚算了?然後還要被嘴拉低台灣生育率。
您不覺得這樣的思考有點像是在檢討被害人嗎?
lamb8263
6 years ago
遇到恐怖情人跟配偶的,有多少能預知對方會這麼噁呀
tako1864
6 years ago
要怎麼去確認這個人一輩子都一樣?
誰能保證別人甚至自己一輩子都一樣想法的?
soup1738
6 years ago
camel409: 這就不是法律的問題 而是醫生的問題

況且撇開第5條不說 第1 2 3 4條 醫生沒什麼道理拒絕吧 更別說第3條
cobra7442
6 years ago
哇開大絕了
「那妳一開始就不要XXX」
soup1864的一生還真順利,沒碰過人變心是吧
soup1738
6 years ago
tako1864: 這時候就怪自己看走眼 不要怪別人 沒有人強迫你跟這個人結婚吧?
tako1864
6 years ago
soup1738: 呵呵
soup1738
6 years ago
cobra7442: 碰過啊 所以呢 那你離婚啊 離婚不就沒問題了
rat2766
6 years ago
很棒,各位,我們可以不用再跟 soup1738 爭論了。
讓我們祝福對方這輩子一路順遂。
whisky9822
6 years ago
soup是在詭辯什麼啦
soup1738
6 years ago
whisky9822: 不要正論講不過就硬說別人詭辯好嗎 很難看
tako1864
6 years ago
所以身為女性,男方擺爛我要怪自己、被迫懷孕意外懷孕被逼生孩子也只能怪自己。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說得好像離婚很容易一樣,soup1738是不是沒看過呂秋遠律師關於家庭糾紛的文章?
tako1864
6 years ago
你乾脆直接說[身為女性請乖乖聽從他人安排人生]不就得了?
soup1738
6 years ago
tako1864: 請問要怎麼被迫懷孕 別忘記我國夫妻之間也是有強姦罪的
lamb8263
6 years ago
看走眼 怎不說那些噁人很會騙
soup1738
6 years ago
tako1864: 滑坡太嚴重囉
whisky9822
6 years ago
別人婚姻不幸福就嘲諷別人一開始就不要結婚
等等就會連「不爽有子宮去投胎下輩子當男人啊」都能說出口
反正千錯萬錯都是孕婦錯
tako1864
6 years ago
soup1738: 強姦罪,所以呢?
現在他們就是要說八週以上沒有物理問題就得生啊?
有管你孩子怎麼來的嗎?生理期不規律的人知道的時候都多大了?
soup1738
6 years ago
whisky9822: 你滑坡滑成這樣說別人詭辯wwww
cobra7442
6 years ago
祝福soup家人一生幸福,不要因為別人的愚昧陪上子宮
whisky9822
6 years ago
覺得我滑坡嗎?那你先看看自己留的言再來叫
soup1738
6 years ago
tako1864: 首先,我並不同意八週這件事

再來,夫妻之間有強姦罪,所以你不想要性交配偶不得強迫,不性交就不會懷孕,強姦懷孕可以墮胎配偶無權反對
tako1864
6 years ago
學別人說滑坡很容易,謝謝你貢獻生育率吼
也謝謝你讓大家知道如果生孩子,自己如果生孩子會在甚麼環境下長大~
whisky9822
6 years ago
cobra7442: 他說不定根本沒子宮
才會站著說話不腰疼
soup1738
6 years ago
whisky9822: 我的留言有什麼問題你指出來 而且不管別人怎樣 不代表你可以合理滑坡
rat2766
6 years ago
soup1738: 要定罪也是要先舉證的,敢問您覺得如何舉證?
rat2766
6 years ago
法律是那樣寫,事實是這樣發生,理論上跟實際上還是有分別的。
tako1864
6 years ago
嗯,我曾經在睡著的時候被另一半無套硬上
你要我舉證甚麼?去告他強姦?
cobra7442
6 years ago
whisky9822:
搞不好他是被離婚的
我們要可憐他
並恭喜離開他的人XD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就拒絕性交 配偶硬上結束就直接報警啊 順便這時候再吃事後藥都還算在避孕 而非墮胎的範疇內 可以自己來沒問題
whisky9822
6 years ago
「不想要性交配偶不得強迫,不性交就不會懷孕」
笑死人www那你怎麼不去問問其他被性侵的受害者怎麼不拒絕加害者,只要拒絕性交就不會被強暴了啊
soup1738
6 years ago
tako1864: 對 去告他強姦
tako1864
6 years ago
我相信有另一半的女性不只我遇過這種男方自以為情趣的強迫行為,只是大家會不會因此鬧離婚而已
soup1738
6 years ago
whisky9822: 你直接無視我下一句說強姦懷孕可以墮胎,然後扯強暴懷孕會不會太硬要?
soup1738
6 years ago
tako1864: 所以呢?你想主張什麼?
因為這樣所以男性對一個家庭是否有能力扶養小孩沒有發言權?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跟一個可以把所有事情最大值理想化的人爭論社會現實,真是太浪費我的時間了。
tako1864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主張的就是生不生是女方的事情,如此而已
基本上社會風氣就是有事情大事化小,你永遠不知道對方和平表面下有多少困難
whisky9822
6 years ago
soup1738: 不用我回前面就一堆人指出你的問題你也是鳥都不鳥,罰你把大家的回覆重看一遍
「而且不管別人怎樣 不代表你可以合理滑坡」→我只是學你滑坡讓你意識到自己的留言有多離譜,看來你還是不懂呵,還繼續辯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我並不覺得所有事情可以最大值理想化啊

但是目前的法條就是沒有你們說的這些問題 你們不想承認這個事實而已嘛
tako1864
6 years ago
所以只要男方堅持家庭沒有問題
女方就是得生,就算家暴或是強姦~
tako1864
6 years ago
你要扯就是這種結論。
lamb8263
6 years ago
tako1864: 我媽也是多年後才離...離婚真的不是說用就用ˊˋ
soup1738
6 years ago
whisky9822: 你小學生嗎 別人正常討論你來亂鬧然後丟一句「我學你的」
rat2766
6 years ago
soup1738: 不承認事實的是你。
你認為所有的事實都可以說怎樣就怎樣做,不承認很多人因為很多時候並不能這麼簡單就做的是你。
tako1864
6 years ago
lamb8263: 我家兄弟姊妹都三十了,我媽還是不敢離婚
恭喜你的母親脫離了
soup1738
6 years ago
tako1864: 家暴或是強姦 被家暴或強姦的那時候就去告啊

要遏止家暴跟配偶強姦請去針對這方面下手 為什麼要扯到優生法來啊
soup1738
6 years ago
如果你們覺得女性離婚難 請去解決這問題
覺得女性受家暴 請去解決這問題

女性離婚難女性受家暴所以男性對家庭因素沒有發言權

這中間沒有任何邏輯存在
lamb8263
6 years ago
tako1864: 我媽脫離的早,但相對的我們那時還小,甚至還被爸爸洗腦去憎恨媽媽
我自己是去看清了,但我弟就不清楚...唉恐怖><
whisky9822
6 years ago
soup1738: 那舉證強暴罪打官司這段時間小孩就先被生下來了呢
你以為舉證很容易?中間跑法院開庭什麼的是一兩天就能解決的事嗎?
這中間難道有辦法對肚裡孩子說「欸你等你爸被定罪再長大,不然我會來不及把你墮掉」嗎?
rat2766說的好,你把事情看得太理想了
cobra7442
6 years ago
解決問題=解決加害者
選我正解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家庭因素。喔。
孕婦:「這小孩的存在讓我身心俱疲/危及生命,希望可以人流。」
配偶:「人流會讓我們夫妻失和,我以影響家庭為由不同意人流。」

家庭因素,喔。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很多人因為很多時候並不能這麼簡單就做,那就想辦法讓他們可以簡單的做

而不是操弄這件事來玩弄其他議題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身心俱疲危及生命是第三款 配偶不得拒絕
你的小劇場不符合現實 掰
tako1864
6 years ago
rat2766: 建議跳過他,他認為大家在玩弄議題了www
soup1738
6 years ago
tako1864: 沒有大家 是你們少數人
rat2766
6 years ago
soup1738: 然而事實上就是有人發生這樣的事情,你就是不承認有人會受到影響
rat2766
6 years ago
tako1864: 真的是,我決定退出戰場了,大家一起ㄅ,我好累喔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事實上有人發生就去解決這件事啊!!!
whisky9822
6 years ago
我們還是無視小學生soup1738好了,祝福他未來一切安好,未來絕對不會遇到不對的人不會被婚內強暴也不會被強迫生子,因為他最會解決問題了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你的邏輯到底在哪裏,你就像是在說冰淇淋賣得好的時候溺水事件也多所以我們要立法禁止賣冰淇淋一樣啊
rat2766
6 years ago
soup1738: 明明我們前面就是在講目前這樣的法律會有這樣的問題,你就認為沒有不是嗎?
rat2766
6 years ago
我才覺得你邏輯在哪裡。
soup1738
6 years ago
cobra7442: 同意 解決問題要解決加害者 而不是拿墮胎法案開刀
whisky9822
6 years ago
rat2766: tako1864:大家辛苦了(拍拍
rat2766
6 years ago
whisky9822: (抱抱
tako1864
6 years ago
lamb8263: 手足有沒有看清真的得看個性.....對於別人的腦子就算是親人也無法強求
只要當事人可以安穩生活都好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ㄜ…
這樣的法案會有這樣的問題的原因是

難以執行 法律的實際效力難以發揮

而非

法案本身不合理

所以我們應該要讓女性更容易在家庭與社會中發聲,讓家暴容忍度降到0,還是去改墮胎法案?

我覺得答案很明顯是前者,但你卻不知道為什麼覺得是後者。

我才想問你是怎樣的邏輯可以讓你得出這種奇葩的結論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就是認為法案本身不合理,我主張女性不論已婚未婚都應該擁有絕對的身體自主權(因為就是有人受到配偶的人流不同意影響而受害)。
我倒不曉得為什麼會突然冒出家暴容忍度之類的議題。
soup1738
6 years ago
所以你們都覺得女性離婚難 女性受家暴 女性在家庭中受到壓迫

這些全都沒問題

把墮胎法案改掉問題就都解決了是吧?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這跟身體自主權完全無關
rat2766
6 years ago
那又是別的議題,我現在只有跟你說人流?
tako186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追加會讓情況加重的新條件是甚麼鬼邏輯
rat2766
6 years ago
人流跟身體自主權無關?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對,你也知道是別的議題,所以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別的議題,不是人流
burger1863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有一句話叫清官難斷家務事,我想很多小學生也聽過,在家庭內發生的衝突,解決的選項不會只有離婚跟不離婚這麼簡單,另外就是家暴議題跟墮胎法案是兩回事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對,無關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大的原意是對的,但用放大絕的方式會造成反彈也很正常的,呼籲各大想結婚的男女性,請寫清楚婚前協議,不想生的人也請寫清楚,不要相信空口白話,有憑有據才是硬道理
soup1738
6 years ago
burger1863: 沒錯,家暴議題跟墮胎法案兩回事。
請永遠不要拿家暴議題當作墮胎法案的題材
goose468
6 years ago
但是配偶同不同意墮胎這件事,我只能說SOUP大想的太理想化了
soup1738
6 years ago
goose468: 雖說如此 因為這樣就去捨棄胎兒生命權實在不是方法
就算是理想 我們也應該去走達成它的這個方向
tako186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有婚姻對象的狀況下,家暴的受害人很有可能就是墮胎修法的被影響人,沒有直接關係但有間接關係。

關於婚前約定可以看看這噗
ಠ_ಠ - 看到河道上關於墮胎問題的討論,想起一個關於生孩子的鬼故事。......
moose144
6 years ago
moose144
6 years ago
我覺得扯太遠ㄌ
soup1738
6 years ago
tako1864: 所以我們改墮胎法案她就不會被家暴嗎
就算改了你覺得被家暴的人有辦法突然很有guts的說我不管老公我去墮胎了嗎?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已婚女性的人流限制(配偶不同意)產生該噗所說的在家庭受到壓迫的情況,想改變這部分的法條就是希望讓女性從這方面的壓迫中解放。
tako1864
6 years ago
soup1738: 不能改變所以加強壓制力道就可以了?
lion7401
6 years ago
所以才要讓孕婦有完整的決定權ㄚ ^^
tako1864
6 years ago
根本不需要出現的法案好嗎?
magpie3296
6 years ago
小孩生出來不可能不影響家庭啊!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不好意思…我其實不太明白你的立場,但我支持女性應有墮胎自主權
rat2766
6 years ago
然後我真的不太明白為何人流跟身體自主權無關。
lion7401
6 years ago
不知道別人是怎樣拉 我就是因為台灣還有配偶同意這款才不打算結婚ㄉ 就算男友很好說他一定會尊重我的意見 但只要那條法律還懸在我頭上 我跟我子宮的自由就不是法律保障ㄉ 是靠我配偶ㄉ品格保障ㄉ 懂?
人權本來就不是靠好運。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這個嘛 我倒好奇為什麼會有關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希望你知道,不管法律如何,事實就是已婚婦女在墮胎時是需要經過配偶同意的,所以「台灣的法律從來沒有墮胎需要男性同意這件事」或許是成立,但在實際生活上「台灣從來沒有墮胎需要男性同意這件事」是不成立的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女性想墮胎配偶不同意不等於壓迫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為什麼人流跟身體自主權無關
prawn8499
6 years ago
soup1738: 以告婚內強暴來申請墮胎還有一個問題是
對方有可能宣稱那只是避孕失敗而不是某次他嘿嘿嘿執行睡姦的結果
另外我還是支持發生這種不同意男方應該去賣腎賣肝 風險互相一下又存錢 不覺得hen棒ㄇ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女性想墮胎配偶不同意不等於壓迫,但通常等於壓迫,麻煩正視事實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就算像那噗一樣都危及身心健康了也不叫壓迫?
lion7401
6 years ago
所以不想要一個生物寄生在自己的身體裡用自己的子宮跟血液提供養分氧氣存活不是人權ㄛ
soup1738
6 years ago
goose468: 因為胎兒有生命權
把墮胎扯上身體自主權就像是在說「養貓養狗會花錢,不能隨意棄養就是侵犯我財產自主權」一樣奇怪
soup1738
6 years ago
lion7401: 不是
magpie3296
6 years ago
幹!被壓迫被影響這件事情,為什麼是其他人說了算啊?
crepe2163
6 years ago
soup1738: 都知道有被家暴的女性可能被威脅不能墮胎,當然是擋此法案=>專注家暴女性=>建立更多女性家內婚姻獨立系統阿。 30年前社會還認為離婚是夏戲下景的事,導致已婚婦女(或被已婚)求助無門,難不成要返回戒嚴時期?
magpie3296
6 years ago
soup1738: 為什麼不是?
prawn8499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爭議的情況反過來比較站得住腳
妻子想留丈夫想墮
請問妻子有權利&權力自己去把小孩生下來嗎
生下來後的各種風險誰負責?
lion7401
6 years ago
可能因為他本人不用擔心被寄生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危及生命就墮胎啊 如果法律允許卻因為家庭壓力不能達成 那你改法律有什麼用啦?
lion7401
6 years ago
好想在這種人身上放幾條寄生蟲,沒有立即生命危險就不准就醫拿掉 因為寄生蟲也有生命權ㄚ
rat2766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到底邏輯哪裡有問題?法律允許配偶不同意還墮個毛線啊。
soup1738
6 years ago
magpie3296: 因為從一開始就沒有被寄生這件事

合意性交完全等於合意懷孕

所以每次的合意性交就好像是去領養一直動物但是不一定領得到一樣

領到了就該負起該有的責任

自己合意懷孕然後說別人寄生?
rat2766
6 years ago
借用 goose468: 說的

希望你知道,不管法律如何,事實就是已婚婦女在墮胎時是需要經過配偶同意的,所以「台灣的法律從來沒有墮胎需要男性同意這件事」或許是成立,但在實際生活上「台灣從來沒有墮胎需要男性同意這件事」是不成立的
lion7401
6 years ago
合意捐血是不是合意捐腎ㄚ 反正有合意就好 合意的內容不重要
magpie3296
6 years ago
soup到底在公鯊小?
危及生命按照優生保健法可以墮胎,但優生保健法也規定影響孕婦生活,但不是身體健康的情況可以墮胎啊,雖然本條有附加但書需要配偶同意
magpie3296
6 years ago
合意性交=合意懷孕????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法律允許配偶不允許為什麼不能墮
如果現實層面不行就讓他變得可以啊

就算你今天修法了 會因為這樣不能墮的還是不能墮啊
lion7401
6 years ago
對了 領養動物是需要寫同意書的,而且你可沒用自己的器官養動物 難道受精卵著床前會自己跳出對話框問子宮主人?
soup1738
6 years ago
magpie3296: 對 合意性交等於合意懷孕
請將這個概念好好記住
rat2766
6 years ago
所以不就是要修法讓它可以墮嗎?(已經不知道這麼好懂的東西到底哪裡還需要解釋)
magpie329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那有人他媽就是想無套但不想生小孩這件事情(可能有吃避孕藥,但避孕失敗)???
soup1738
6 years ago
lion7401: 在你同意性交的時候就已經同意這件事了
lion7401
6 years ago
沒有。
magpie3296
6 years ago
這跟你穿的很暴露,所以同意被路人用噁心的眼神盯著看甚至可以騷擾有甚麼不同啊?
magpie3296
6 years ago
沒有+1
soup1738
6 years ago
magpie3296: 所以你知不知道避孕還是有懷孕風險?
知道了依然合意性交,那就是合意懷孕
papaya2012
6 years ago
沒有+1
別把你的價值觀當真理。
magpie329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們活在21世紀,性交跟生育在技術上已經可以脫鉤了,沒讀書也要有常識喔(乖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合意性交完全等於合意懷孕」,系咧工三小,我性交只是想性交不等於我想懷孕好嗎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我想我們跟 soup1738 對話無法有交集,就是因為其價值觀和我們有非常決定性的不同:
1. 認為人流和身體自主權無關
2.合意性交 = 合意懷孕

這告訴我們全天下女性如果不想懷孕然後惹上一堆法律無法保障的破事,永生永世不要性行為。(放大絕)
crepe2163
6 years ago
SJW打臉合輯 #1 有點無關但我看得很歡樂
fairy8672
6 years ago
同意性交 不等於同意懷孕啊?
就跟有人想幹砲,但不一定想當爸爸一樣啊
tako1864
6 years ago
社畜加班結束了,下班回家~
(不想理會那個堅持懷孕就一定要生的)
prawn8499
6 years ago
soup1738: 來了wwwwwwwwwww同意搭車等於同意車禍不准索賠人wwwwwwwww終於等到一個
你有父母你跟父母同住等於同意被家暴ㄏㄏ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對 就好像在搞大女生肚子後卻不想負起責任的渣男沒資格性交一樣

因合意性交懷孕卻不想對胎兒的生命權負起責任的人就沒資格性交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大如果你是男性異性戀,我希望你在結婚之前一定要告訴你的伴侶,你認為「合意性交完全等於合意懷孕」這一點,超級重要的!
soup1738
6 years ago
fairy8672: 所以你覺得想幹砲不想當爸爸的人有資格幹砲?
prawn8499
6 years ago
soup1738: 怎麼不是同意懷孕風險而且同意墮胎風險ㄏㄏ
mango8022
6 years ago
soup1738: 性交為什麼和懷孕要等於在一起?
難道你以為結婚在一起沒有打算有小孩的夫妻整年都不上床的嗎?
交往在一起的情侶一整年都不上床的嗎?
你有甚麼毛病啊?
magpie329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哇,我們要推行守貞活動,婚後也不准修幹
soup1738
6 years ago
prawn8499: 因為胎兒有生命權
soup1738
6 years ago
magpie3296: 並不是守貞 而是萬一懷孕就要負責 男女都是
lion7401
6 years ago
你路過別人的田丟了一把種籽,不管你是趁地主不注意亂丟還是他同意你亂丟,也不代表他之後有義務要維持種籽發芽長苗繼續存在的狀態好嗎?
如果你覺得地主沒有義務,但覺得女人有義務維持那坨體液的生命存續,
只能說你的腦袋大概也一起射掉了吧。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magpie3296:
\請不想負擔懷孕風險的男男女女永生永世不要再有性行為/
mango8022
6 years ago
soup1738: 胎兒請問是生下來的時候叫胎兒
還是變受精卵的時候叫胎兒?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沒錯
soup1738
6 years ago
mango8022: 這個有明確定義 自己去查不要問我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那我很好奇,如果孕婦生產過程難產,被問胎兒跟孕婦保一,倆者都有生命權,您保誰?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性的存在都是為了成就美好的生命,無法負擔如此重責大任的男男女女請遠離性。/
mango8022
6 years ago
soup1738: 大家的定義又不一樣
我哪知道你的定義是什麼?
lion7401
6 years ago
樹不是生命?ㄎ
magpie329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4Kxgi2MKd35Aj1tn8lOj5x.png

已經備份,就不要給我刪留言 https://images.plurk.com/4MOMrMykTEu0XbALgTx9bo.png
soup1738
6 years ago
goose468: 這情況下保誰應該產婦自己決定 問我幹嘛呢
lion7401
6 years ago
生命權包含不經同意使用別人器官?
mango8022
6 years ago
現在不就在靠腰八週的受精卵到底是誰來作主墮不墮嗎?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產婦自己決定wwwwwwwww是家人好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magpie3296: 我是無所謂啦 但是你不是應該截我回你的那篇嗎
magpie329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產婦命危要怎麼決定,幻想達人欸wwwwww
papaya2012
6 years ago
究竟「胚胎是生命有生命權」這點為什麼會被當永恆不變的真理????生命的定義吵多少年了都沒共識現在突然就有結論了???
burger1863
6 years ago
合意性交 = 合意懷孕???????
你在共三小你知道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lion7401: 什麼不經同意啊
你在合意性交的時候就已經同意了好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burger1863: 人話 我不需要為你聽不懂負責
lion7401
6 years ago
不要跟我說性交合意等於借子宮合意。性交時根本不存在也不能表態的受精卵請問是怎麼取得合意的,ㄏ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太好笑了wwwwwwwwwwww
burger1863
6 years ago
soup1738: 所以你性交都是為了懷孕?你娶老婆你上你老婆也是為了生小孩?
rat2766
6 years ago
burger1863: 沒事沒事,現在那位施主就是在拿自己的價值觀去強迫別人遵守喔ㄏㄏ
soup1738
6 years ago
所以在座有誰不知道性交會懷孕的?
只想爽不想對自己行為負責?
burger1863
6 years ago
rat2766: 我覺得他在為了拉低台灣的不婚率而努力啊天wwwww
pear2267
6 years ago
soup1738: 了解了 看前面別人提到的內容 誤會第六款的危害心理健康也要需要醫生證明 還想說這也太苛刻了吧
goose468
6 years ago
加粗重發,soup1738大如果你是男性異性戀,我希望你在結婚之前一定要告訴你的伴侶,你認為「合意性交完全等於合意懷孕」這一點,超級重要的!
magpie3296
6 years ago
開車上路=有出車禍的風險
我開車=我同意被撞wwwwwwwwwwwwwwwwww
magpie3296
6 years ago
笑死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性行為只能為了生兒育女存在,想單純享受性生活的男男女女如果負擔不起懷孕風險,請永生永世遠離性行為!雙手萬能!/
mango8022
6 years ago
soup1738: 所以才有保險套 避孕藥阿
再晚一點就是墮胎啊
soup1738
6 years ago
不管你性交是為了什麼 要性交 就必須做好對可能產生的生命負責的心理准備
不分男女
magpie3296
6 years ago
soup1738: 知道啊,健康教育有教,但沒有100%的事
mango8022
6 years ago
soup1738: 所以才要墮胎阿
goose4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所以現在是在推廣安全性行為嗎XDDDDDDDDD
mango8022
6 years ago
聽某喔?
soup1738
6 years ago
mango8022: 我上次聽到人把墮胎跟避孕扯在一起是什麼時候……

對了,是一個反對避孕的偏激天主教徒說的
lemon5083
6 years ago
照這邏輯
走出家門=我願意被搶/被撞/被天上掉下來的直升機砸
所以根本沒有所謂意外,因為我自願出事
sesame3827
6 years ago
我現在只看到一小部分的偏激人士圍毆其中一個同樣是不認同這個法案的一位路人,只是因為語意不合『他人』,而這些『他人』就是會他們自己
magpie329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生育是性行為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感恩seafood讚嘆seafood開示
goose468
6 years ago
那我選擇墮胎也是我個人選擇,關你屁事,你是要幫我養喔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goose468:
\保險套開封後三十分鐘就要丟棄囉!望知悉!/
\事前藥+保險套雙重保障護您一生!/
sesame3827
6 years ago
而偏激人士甚至開始加油添醋、無限上綱、鑽牛角尖、各種挑語病,以及放棄思考的說都是They的錯,或者試問一些白癡問題強迫這個路人。
burger1863
6 years ago
soup1738: 所以你娶老婆你上你老婆都是為了叫她生小孩嗎?那當你老婆懷孕還有生完之後你千萬不能碰他喔,喔對了你也不能打手槍,不然就是遺棄罪ㄛ
papaya2012
6 years ago
生命權這種複雜的問題能一句解決我期末就不用寫到吐了好嗎
goose468
6 years ago
rat2766: 但我不能吃事前QQQQQQQQQQQ
burger1863
6 years ago
我認真覺得前面用小學生來形容1738可能是污辱了小學生
lion7401
6 years ago
同意的主體是誰都不知道,可憐
sesame3827
6 years ago
到底夠了沒,要這樣繼續耍白癡之前先看一下噗主的#請不要吵架 啊 XDD
fairy8672
6 years ago
soup1738: 但有人結婚不一定想要小孩啊
所以閣下要插手別人的家庭計畫? 當然不要的確是要好好避孕,但有時就是有意外啊
lemon5083
6 years ago
sesame3827: 有理走遍天下 無理寸步難行
mango8022
6 years ago
對不想要的生命負責就是避孕和墮胎阿?
sesame3827
6 years ago
喔,接下來你們要說的是,是他先來吵的,說吧。
sesame3827
6 years ago
lemon5083: 這句話原封不動還你喔ww
fairy8672
6 years ago
sesame3827: 所以現在就...黑單,然後繼續我們的討論? 是這樣的意思嗎?
goose4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esame3827: 沒有,你猜錯了,我們沒有跟他吵,我們和平討論啊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完全不一樣
首先,走出家門有風險,但發生這些事情要不然就是天災不然就是人禍,不是你的錯
人也不太可能不出門

反倒是你的邏輯比較像是你跑去賭博,然後跟我說賭輸了你不想付錢,因為走出門被車撞不是自己的錯
goose468
6 years ago
上面大家有過激字眼嗎?我是快速滑過,沒看到,有的話才叫吵吧XDDDDDDD
ham5299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只能說你人生過得非常順遂幸福,所以不曾見過或理解外面的世界
rat2766
6 years ago
我也覺得我們很和平討論了,只是一直沒有共識而已,因為價值觀相差太遠了,例如原來人流不等於身體自主權、合意性交=合意懷孕。
sesame3827
6 years ago
goose468: fairy8672: 喔,討論喔wwww居然能把我剛剛說的這種行為稱之為討論wwwwwww哈哈哈哈wwwwwwwwwww
goose468
6 years ago
fairy8672: 偷偷說怎麼黑單
fairy8672
6 years ago
所以保險套破掉跟避孕失敗 不是意外?
fairy8672
6 years ago
goose468: 啊 沒注意到 爆欠
goose468
6 years ago
sesame3827: 不然呢?這件事沒有所謂路人啊,大家的意見都很重要,是有人過激討論了嗎?
burger1863
6 years ago
sesame3827: 你要討論可以啊,一進來就說某部份人士偏激,你才是過來點火的吧wwwww 噗主說不要互罵你何必點火呢?
fairy8672
6 years ago
sesame3827: 可能是因為看過更炎上的
soup1738
6 years ago
舉個你們看得懂的例子好了
「我把我女朋友的肚子搞大,女朋友堅持要生,依法我要付贍養費。但是我當初有戴保險套啊,誰知道這樣會懷孕!法院應該判我免付贍養費!」

反對「合意性交=合意懷孕」的人,就是在幫講這種話的渣男背書
goose468
6 years ago
還是有人辱罵soup1738大?啊,前面有啦,說他小學生,壞壞
ಠ_ಠ
6 years ago
欸...噗主一回來發現發爐了
crepe2163
6 years ago
同意結婚也不等於同意懷孕啦,為什麼一堆人不檢討自己是婚姻裡的豬隊友導致伴侶超不爽,然後要把這份感情投射在其他人都應該自覺不可墮胎啊?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呃……只有我覺得 soup1738 舉的例子哪裡怪怪的嗎@@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會覺得這種論點合理的是國中健康教育不及格,不知道除了不性交沒有完全避孕方法的人
所以才會不知道合意性交=合意懷孕=合意當爸
小孩不是女性無性生殖就能搞出來的
ಠ_ಠ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您舉的例子有點怪怪的,贍養費首先需要結婚然後離婚,跟女朋友分手不用付贍養費
goose4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這個例子,很明顯男方不要孩子是女方要啊,那男方幹嘛要付贍養費扶養費
soup1738
6 years ago
crepe2163: 我認同你的觀點
同意結婚不等於同意性交 不等於同意懷孕
但同意性交等於同意懷孕
soup1738
6 years ago
goose468: 既然你覺得這情況下男方不用付贍養費,那我覺得跟你沒什麼好說的
goose468
6 years ago
ಠ_ಠ: 應該是想說扶養費
fairy8672
6 years ago
我覺得有點概念有點被偷換掉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這個例子對女方保障更大啊,生下來以後還是可以走法院要求男方認領孩子,並負起扶養責任
lion7401
6 years ago
扶養費是出生以後的事情好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goose468: 所以你覺得
男人應該有不論是否避孕,合意性交就要有對可能產生的生命負責的心理准備,但是女生不用?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有戴保險套避孕但還是意外懷孕,不想要小孩可女方堅持要生,我……我覺得那男的還不到渣啊是衰(。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照你這說法那夫妻因性生活不協調(特別是會影響傳宗接代)可訴請離婚的狀況就不存在了
所以你的邏輯根本就是廢話
goose4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說的話你又是從哪裡得出這個疑問啊?我覺得都要有心理準備啊,但不等於「合意性交=合意懷孕」,真的懷孕不想生不想養還有墮胎這個選項啊,雖然我本人也是很抗拒墮胎啦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性生活不協調可以訴請離婚,不能強迫對方跟你性交啊你在講什麼
goose468
6 years ago
但我本人抗拒不等於可以剝奪他人權利
sesame3827
6 years ago
哎,噗主回來不久又開始了
burger1863
6 years ago
若a為b,所以b一定等於a,不是什麼因果都像連連看只要連到了就一定對好嗎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esame3827: 如果噗主說他覺得現在這樣是違反他的規則,ok,我馬上閉嘴。
goose468
6 years ago
sesame3827: 您不要在搧風點火啦~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男人應該有不論是否避孕,合意性交就要有對可能產生的生命負責的心理准備,但是女生不用?"
說的好像男生都很負責任似的,事實上卻是男的射後不理的例子滿地撿
女生根本強迫中獎推不掉
喔!對了!不久前ptt還有個實例是:負責任=叫女生去人流的呢!
sesame3827
6 years ago
goose468: 爐夠旺了不用我搧啊
soup1738
6 years ago
goose468:
很簡單
因為胎兒有生命權需要保障
既然大家都知道性交可能產生一個需要保障的生命,在這情況下你還合意性交,那就是合意懷孕

既然是你自己同意胎兒出現在自己身體裡,就不應該有任何藉口。

墮胎這種侵權行為,不是選項
lion7401
6 years ago
同意需要持續存在喔。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所以有不負責任的男人存在跟墮胎法案之間的關聯性是?

你覺得男人這情況下該不該負責?該,還是不該?直接回答啊
pear2267
6 years ago
是說我只是很粗略的看下來其他人跟soup的對話,我覺得前段有點進入平行線。
soup一直覺得至少法律上解決手段很多,然後其它人一直提到實務上沒這麼容易。

後段明顯就是價值觀的衝突了。雖然很謝謝soup雖然解開了我的疑惑,但我完全沒辦法認同你的價值觀。
「進行性行為=有懷孕機會」 然後進而導出「所以只要一進行性行為,就等同要做好可能要對新生生命負責。」
這隱含著,你認為所有的性,就只為了「生育」這一目的服務。
在雙方認為有孩子也可以的情況下,進行任何可能受孕的行為,並對可能降生的生命做好萬全準備。我想對大部分的人來說是種負責任的行為。
只將性的功能限定在生育,而認定因可能受孕進而覺得要做好同等程度的準備。對你來說可能是負責任,但對我來說那跟某宗教的教條是同類型的東西。
rat2766
6 years ago
goose468: 果然我們還是一起來提倡不想要小孩的男男女女永生永世不要性行為最快了,從根本之道解決這個問題(p-wave)
soup1738
6 years ago
lion7401: 所以你去動保所領養動物,那個同意也需要持續存在
哪天你不想養了就丟掉,好棒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最開始回應你已經說過了,我支持墮胎自主權,我本人抗拒墮胎,但我本人抗拒不等於可以剝奪他人權利,同樣的,我希望你保有自己的價值觀同時也請不要強迫別人接受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當然該負責,問題是"男人都很負責"或"大部分的男人會負責"並不是常態
soup1738
6 years ago
pear2267: 你完全誤解了
性的功能不只是生育
但在目前完美避孕方法不存在的前提下,沒有理由不去對自己的行為產生的生命負責
goose468
6 years ago
sesame3827: 那您老休息去吧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所以你覺得應該要增加讓男人負責的強制力,還是犧牲胎兒生命權?
papaya2012
6 years ago
說了這麼久,所以「胚胎是生命有生命權」是什麼時候變成永恆不變的真理的?
lion7401
6 years ago
你養動物是動物寄生在你身上喔。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男人如果想負責,那生育率就不會這麼低了
說來說去為什麼女人不會想生,就是因為這個男人不值得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另外有個疑問,墮胎這種侵權行為是你自己認定的還是法律?
fairy8672
6 years ago
我是覺得 或許男性也能懷孕是最好的一手(放棄
sugar2949
6 years ago
諸位論戰的前提是:『精子卵子雙方所有權人,需要對受精卵、及其後的胚胎、胎兒負責。』

憑甚麼要求負責呀?
soup1738
6 years ago
goose468: 當然是法律啊,不然你以為墮胎法的存在是什麼?
knight4828
6 years ago
「如果認為生育是私人的事務,那麼就請給女性選擇的權利;如果認為生育是公共事務,那麼公共權力就要承擔起責任。如果生育之事既是私人的也是公共的,那麼個人和社會都應該承擔起責任來。」
台灣現狀算哪種,要搞理想國先秤秤自己斤兩吧
soup1738
6 years ago
goose468: 問題在於,侵權行為不是權力
ಠ_ಠ
6 years ago
soup1738
6 years ago
lion7401: 不管在哪啦,負責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這樣的話,那後來的寬容墮胎又是?
burger1863
6 years ago
嚴格說起來同意跟負責是兩回事吧,我同意做愛但不表示我同意懷孕,但我知道做愛的風險是懷孕。
如果萬一真的懷孕了,我能選擇我要懷孕或是墮胎,這才是女性的身體自主權。
在那邊瞎78畫等號的,真的很感謝你一直致力於提升女性的不婚率以及不生率,國家感謝你(wave)
lemon5083
6 years ago
說來說去soup1738就是不覺得男人有責任要負
精子射完就可以射後不理
又或者是soup1738活在一個男人都很負責的世界線,所以女人不想生才被視為不負責任
才會對這個影響生育率的重大因素之一視而不見
goose468
6 years ago
等等,女性為什麼很像工具?要增產報國的時候就設立墮胎法,後來人太多就寬容墮胎,現在少子化又要加強墮胎法????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你在講什麼啊,我一直在說不分男女都要負責,你硬要改成我覺得男人不用負責是怎樣
lion7401
6 years ago
負責?女人不欠胚胎一個子宮。
sesame3827
6 years ago
ಠ_ಠ:
magpie329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沒有完美不出車禍的上路方法前提之下,我沒有理由去告闖紅燈撞到我的87
lion7401
6 years ago
我今天提供這個子宮環境,不代表我明天也要提供。就跟你捐血救人一次不代表這個人每次缺血你都有義務要救啦。
goose468
6 years ago
burger1863: 我覺得你說的對,感謝他們一直致力於提升女性的不婚率以及不生率,國家感謝你
soup1738
6 years ago
burger1863: 既然有權利的存在,尊重他人權利是做人的最基本

胎兒具有生命權

在這個前提下,去剝奪它並不能算是自己的權利

請問各位這世界上有人能合法強迫你懷孕嗎?
沒有?

那這個議題就跟身體自主權無關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哪有這麼說
我明明是說
不知道你是覺得男人不用負責,還是活在男人都很負責的世界線
兩者不知道是哪一種而已啊!
罰你回去重看三遍再來
soup1738
6 years ago
magpie3296: 闖紅燈撞到你的是侵犯你的權利的北七
但是合意性交等於合意懷孕,所以你去搞胎兒你才是侵犯他權益的人
goose468
6 years ago
為什麼不回應我?寬容墮胎不是也侵權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你不是說 說來說去我就是不覺得男人有責任要負嗎
這是你的原話 要不要自己回去看一下
lion7401
6 years ago
等胎兒可以被移出母體以外的環境長大,不需要靠母親的人體器官供養,才有胎兒生命權的討論空間。
burger1863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的問題問得好,看一下本噗噗首^ ^
按照你的邏輯你結婚也是同意性交啦,如果你婚內強姦你老婆,你老婆也不能告你啦因為她結婚表示願意跟你做愛,你老婆不能侵犯你想要做愛的權利,不是嗎wwwwww
papaya2012
6 years ago
「胚胎是生命有生命權」是什麼時候(ry
pear2267
6 years ago
soup1738: 還有賭徒的比喻我覺得不太對,應該是這樣:
抱持著「啊哈哈哈我不想要小孩,但我也不研究安全期,也沒做任何避孕措施,反正不是百發百中,不會這麼倒楣啦!」然後沒進行任何避孕措施進行性行為,之後懷孕。
這種才是去賭然後賭輸啦……
fairy8672
6 years ago
soup1738: 所以你是不同意墮胎? 今天如果有無法養孩子的人意外中標,我想請問你願意幫忙出力帶孩子 還是 願意出錢幫養嗎?
lion7401
6 years ago
你一覺醒來發現你在醫院,身上接了一堆管子到另一個肉塊身上,醫院的人告訴你是你養活這個肉塊,但你要躺在那邊九個月不停輸血養活那個肉塊,他才會長大成獨立生命,所以你有沒有義務躺在那邊輸血養活他?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因為我是活在男人負責任是少數的世界啊!難道你活在跟我不一樣的世界?才覺得男人負責任是常態
真要證明應該拿出你看到的男人都很負責任的幾個例子出來才合理吧!
crepe2163
6 years ago
有股濃濃的大GG教的味道 反正我就是可以管你們女人這樣反正男人都比較慘拉但是合意性交等於合意懷孕喔 姊妹們離這種男人遠點,難保他們在保險套戳洞,畢竟你同意跟我性交了,如果有八周的保障,我就可以當罷了
ham5299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越解釋別人越看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只能說你人生過得真的很順遂,所以沒有人會願意挑出你說話的問題在哪裡
sugar2949
6 years ago
男女雙方都不應該受精卵負責吧?

該負責的是國家
lion7401
6 years ago
你在某個時間點讓某個人生存,你有沒有義務繼續讓他生存下去?說說看嘛
soup1738
6 years ago
burger1863: 我明明說過結婚不等於同意性交,你現在是……?
soup1738
6 years ago
lion7401: 請問一下在你養活這個肉塊之前你是不是有做一件你知道這件事情有機率發生的事情
而且其實不用醫生告訴你 你也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情
而且更勁爆的來了 這個肉塊九個月後會變成人 而且這件事情居然在你國中的時候你就知道了!

對 那你應該負責
lion7401
6 years ago
對了,補上你的前提,同意走進醫院等於同意被抓去捐血捐器官喔,不要說你沒合意
soup1738
6 years ago
lion7401: 走進醫院不可預見會發生你說的情況,但全世界都知道性交就是可能懷孕,而且你國中就學過了

你這就叫做偷換概念
soup1738
6 years ago
ham5299: 不是別人,是你
而且你只是不想看懂
lemon5083
6 years ago
你先解釋一下從頭到尾都神隱的爸爸在哪裡吧!
prawn8499
6 years ago
soup1738: 還沒出生的不算法定人 沒有被侵犯所以墮胎母體要負責的事啦 安安喔
lion7401
6 years ago
好,希望你以後走進醫院小心別被割走一顆腎,我們都知道手無寸鐵走進一個充滿末期病人的建築物是一個容易讓自己被器捐的不智選擇。
soup1738
6 years ago
pear2267: 所以你主張當你掌握一種百賭九十九贏的賭法偏偏你還輸的時候就不用付錢?
papaya2012
6 years ago
可是我不同意胚胎具有生命權。
magpie3296
6 years ago
幹,就說胎兒法律結構上原則沒有權利,例外才有。
看不懂中文字逆?
burger1863
6 years ago
soup1738: 因為你說如果性交可能導致懷孕,所以合意性交等於合意懷孕。
結婚後可能經常合意做愛,所以合意結婚等於合意性交嘛!
你的邏輯就是這樣長的,你覺得狗屁不通嗎?這麼巧我也這麼覺得呢,不要自己偷換概念就說別人偷換概念ㄛ
fairy8672
6 years ago
soup1738: 今天如果有無法養孩子的人意外中標,我想請問你願意幫忙出力帶孩子 還是 願意出錢幫養嗎? 如果你覺得不能墮胎得化
soup1738
6 years ago
lion7401: 我們都知道手無寸鐵走進醫院是個不智選擇?
全世界這樣想的人就只有你一個吧
soup1738
6 years ago
fairy8672: 無法養的人就墮胎啊
soup1738
6 years ago
不然優生法第六條你覺得是拿來幹嘛的?
fairy8672
6 years ago
喔 所以可以墮
fairy8672
6 years ago
沒 我只是越來越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soup1738
6 years ago
magpie3296: 墮胎罪的存在就直接打臉你的說法了……
lion7401
6 years ago
在這種器官需求量大,隱密,隨時還有精良外科醫師待命的地方,我簡直想不到比這裡更容易被割腎的地方了喔。
soup1738
6 years ago
fairy8672: 我在說當一個胎兒存在於一個父母之一願意扶養他長大的家庭中的時候他的生命權不應被剝奪

就是這樣

其他的只是駁斥什麼胎兒寄生說,意外懷孕不需要對胎兒生命權負責的論點而已
prawn8499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這種的上次也有ㄏㄏ 援引一偷偷說告訴你 懷孕生產有致命風險,胚胎還不算人但配偶是法定成人,認為自己不同意妻子墮胎則妻子就必須要繼續懷孕生產歷程 ...所以男性跟女性性交是知道有過失致死之可能 該當全部做為預謀殺人抓起來ㄏㄏ
soup1738
6 years ago
lion7401: 這依然不改變這種風險幾近於零而且根本不是大家都這樣想的事實

你想舉例還是找個好點的吧
lion7401
6 years ago
你可以仔細想想中國啊,你就會知道你之所以不會被割器官或是抓去當血牛不是因為你謹慎自愛又有常識,是因為法律保障你的身體自主權啦。
soup1738
6 years ago
prawn8499: 所以你覺得男性跟女性性交導致過失致死可以直接無罪釋放!!?
fairy8672
6 years ago
但是我覺得每個人的所處環境沒那麼理想 或是有人故意靠強暴人去延續血統的人也有 這時很明確也是一方要養但一方不想生
lion7401
6 years ago
好啦就算風險很低,你同不同意萬一發生了你要負責?
soup1738
6 years ago
天啊你這種想法真的是太可怕了,居然覺得過失致死可以不用負責
prawn8499
6 years ago
懷孕付的風險是母體的命 胎兒變嬰兒父方可以不養 但繼續懷孕就是母體不斷擲生死骰 骰到死面是有辦法翻回去再給男方決定權啦ㄏㄏ
soup1738
6 years ago
lion7401: 萬一發生了,那是侵犯我權力的人該負責

但是胎兒沒有侵犯母體任何權利

謝謝
burger1863
6 years ago
大概就是那種女兒被強暴懷孕就要把女兒嫁給強暴犯的吧,有了家庭環境就不用墮胎了,選擇性剝奪生命權啊不是好棒棒ㄏ
lion7401
6 years ago
如果你覺得不用經過孕婦的同意就可以強迫孕婦捐子宮給小孩,我看你也同意不用經過你的同意就可以割你的腎來用了。
fairy8672
6 years ago
可是女生懷孕期間失去很多
soup1738
6 years ago
胎兒住在母體內,這是在母親性交時就同意的事情,不構成侵犯

就好像領養的寵物住你家吃你家不算侵犯你的財產權一樣
fairy8672
6 years ago
不是說完全沒有啊
walnut4882
6 years ago
>>胎兒沒有侵犯母體任何權利<<
fairy8672
6 years ago
只是傳統都說要女生兒竟犧牲
fairy8672
6 years ago
安靜犧牲
lemon5083
6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bDS7eXf2qhzINy6y2A7ti.jpg
需要截圖存證的奇葩論點
soup1738
6 years ago
fairy8672: 女生懷孕期間失去很多,那請問女生懷孕之前是否可預見會失去這些?
那很抱歉,這些都包含在同意事項裡面。

但同意事項外的情況,例如危急母體生命安全或會造成重傷害或精神傷害的,墮胎很正常
pamelo244
6 years ago
殺夠多就會起座廟來拜 中正廟
prawn8499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的母親是用什麼黑科技養在體外把你生下來 望公告周知
我們目前都是從血裡誕生ㄛ
burger1863
6 years ago
合意性交=合意懷孕本身就是個狗屁不通的奇葩論點了
fairy8672
6 years ago
soup1738: 但是今天就是有懷了不想生的狀況啊
soup1738
6 years ago
就好像領養的寵物狗居然是瘋狂嗜血殺人犬,這時候對他進行人道毀滅就很正常
lemon5083
6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3YyTLmTkMLagB8hReObESV.jpg
原來胎兒之於母體是領養的寵物??
fairy8672
6 years ago
你買東西都會有想退貨的時候不是嗎?
burger1863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的同意自助餐範圍畫很大欸
soup1738
6 years ago
fairy8672: 「不想」不是理由啊
fairy8672
6 years ago
發現爸爸是詐欺犯或犯罪者還要硬生?
rat2766
6 years ago
我真的是越來越不懂 soup1738 一下說 OK可以墮胎,一下說 不,你不能侵害胎兒生命權 ㄉ差別在哪裡ㄌ。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這個例子在於主張生命權不只涵蓋於人,不代表胎兒等於寵物好嗎
walnut4882
6 years ago
只要你還抱持>>合意性交=合意懷孕<<的詭異前提,你所說的那些後續就都是屁話
burger1863
6 years ago
rat2766: 我覺得他根本自助餐吃很大吧XDDDDDD
soup1738
6 years ago
fairy8672: 我主張不可以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墮胎
合理理由:目前允許墮胎的六種情況
rat2766
6 years ago
burger1863: 我感覺自己整個下午的論述看下來,只有一個結論:當女人真的很衰小
soup1738
6 years ago
walnut4882: 只要你還抱著「合意性交等於合意懷孕」是詭異前提的前提,你所說的後續都是屁話
fairy8672
6 years ago
不想的確是理由,爸爸是渣你要生? 被騙當第三者也要生?
papaya2012
6 years ago
不,我不認同胚胎具有生命權,更不認同你所謂的同意事項。
不要把這些意見當成不變的事實。
burger1863
6 years ago
我主張只負責射精的沒有資格對女性要不要墮胎說三道四
prawn8499
6 years ago
soup1738: 寵物目前還是財產吧 生命被維護跟它擁有等同人類生命是兩回事
另外飼主要幹嘛原則上沒什麼禁止的

所以你要分出你的腸道旁空間養胚胎了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fairy8672: 「發現爸爸是詐欺犯或犯罪者」是一個理由,但是「不想」不是啊
walnut4882
6 years ago
你看看這裡有誰肯定合意性交=合意懷孕唄
ham5299
6 years ago
根本沒看過法律相關規定的,就自己幻想八點檔劇情,劇情合不合於現實狀況也無所謂,先幻想一個毒蠍女情境,然後再當成必然常態,威脅大家必須接受你的主張

你的人生真的過得很順遂,師長家人從來不會反對你說任何話
burger1863
6 years ago
rat2766: 真的,希望各位女性噗友遇到的另一半都不是這種可怕邏輯的,不然鬼故事真實發生
rat2766
6 years ago
我主張我的子宮應該是我的子宮,不是胎兒的子宮。
lemon5083
6 years ago
胚胎有沒有生命權我不知道,唯一確定的是女人對身體的自主權還排在一顆不會說話,任何不相干的路人都可以替他主張的胚胎後面
fairy8672
6 years ago
對方式渣男 就是不想生啊
soup1738
6 years ago
prawn8499: 胎兒也沒有等同人類生命啊
很多人會說因為這樣所以可以想殺就殺,所以我為了讓他們理解生命權不止於人類才舉這個例子
lemon5083
6 years ago
這就是我今天下午看到的奇葩觀點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burger1863: 然後都不要性行為最好,最棒的避孕方式(微笑)
ಠ_ಠ
6 years ago
不好意思各位,我先鎖一下
fairy8672
6 years ago
soup1738: 不然你以為女生都隨便去墮? 不是就是男方沒辦法,或雙方都沒辦法,不然就是養不起 身體不適合懷孕 欸,墮胎很傷身耶
soup1738
6 years ago
fairy8672: 對方是渣男是你不想生的原因,但單純不想生不是原因

只要原因合理都可以,但單純不想不是原因

單純不想不是原因

我講三次希望你可以看懂
fairy8672
6 years ago
抱歉 你越講我越看不懂
soup1738
6 years ago
fairy8672: 你覺得這世界上男方有辦法 女生也有辦法 而且身體適合懷孕 但是還是要墮胎的女生少嗎?

非常非常多好嗎
lemon5083
6 years ago
>>你覺得這世界上男方有辦法 女生也有辦法 而且身體適合懷孕 但是還是要墮胎的女生少嗎?
翻譯:你覺得這世界上男方有辦法 女生也有辦法 而且身體適合懷孕 但是還是要墮胎的子宮少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fairy8672: 就好像今天我的存在危及到你生命,例如我們漂流在海上浮板只有一塊,這時候你殺我不犯法

但是你單純想殺個人,或者只是想要我的財產,然後把我殺掉,這就犯法

這樣你懂了嗎
ಠ_ಠ
6 years ago
一起身呼吸...吐氣
walnut4882
6 years ago
這種的生下來soup1738都會養
fairy8672
6 years ago
單純不想當然是原因啊 通常不想生的人之前都會好好避孕 通常在懷,就是意外啊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原來你覺得女生可以直接翻譯成子宮

你的想法真的太可怕了
soup1738
6 years ago
fairy8672: 懷孕不存在意外啊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是照你的邏輯翻譯的,不用謝我
fairy8672
6 years ago
當然存在啊
fairy8672
6 years ago
怎麼不再?
walnut4882
6 years ago
懷孕不存在意外,平行世界?
lion7401
6 years ago
狗的生活或許依賴你,但他的生存不是。胎兒的生存完全只依賴媽媽的供應,這就是為什麼媽媽的同意需要持續有效的存在。懂?
fairy8672
6 years ago
就好像今天我的存在危及到你生命,例如我們漂流在海上浮板只有一塊,這時候你殺我不犯法 <-屁啦 這也是犯法好不好
bat4794
6 years ago
噗主在噗首就說過「法律上胎兒不是生命」,所以合法的墮胎並不會有殺人罪的刑責,這麼簡單的邏輯還看不懂,只能說soup1738吃應該回他自己的宇宙找個認同一樣的人,省得在這裡有礙觀瞻
ಠ_ಠ
6 years ago
靠www為什麼鎖不起來
rat2766
6 years ago
ಠ_ಠ: 噗主有噗幣嗎?
lemon5083
6 years ago
ಠ_ಠ: 因為要重整後才生效
soup1738
6 years ago
不做愛 就不會懷孕 這點現在小學生都知道好嗎

不想懷孕就不要做愛 不然就彼此用玩具也可以

萬一懷孕了,而且你結婚了,而且你的配偶想要這個小孩,那你就乖乖負起責任,這很難嗎?
fairy8672
6 years ago
還是大家一起棄噗
soup1738
6 years ago
為什麼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麼理所當然的事情,在某些人眼中好像什麼困難的要求啊?
burger1863
6 years ago
soup1738: 所以說到你做愛就是為了懷孕,對嗎?你娶老婆你上你老婆也是為了讓她懷孕生小孩,你逃避很久了喔回答一下嘛wwwww
tako1864
6 years ago
我都買好晚餐到家、甚至餵好貓了,你們還在跟他聊啊?
lion7401
6 years ago
墮胎就是為了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且只影響到自己的身體。只有該孕婦在承擔醫療風險跟後果。
soup1738
6 years ago
lion7401: 胎兒的生存完全只依媽媽的供應所以媽媽可以隨意結束他的生命?
這是什麼奇葩邏輯?
ಠ_ಠ
6 years ago
有噗幣,也重整了QQ
fairy8672
6 years ago
soup1738: 如果今天是懷孕之前有共識 我覺得是該生 但今天有不能接受的原因所以不生 例如我工作正在上昇期 我不想犧牲,然後因為避孕意外而懷孕
soup1738
6 years ago
lion7401: 墮胎不是為自己行為負責,生下來才是

墮胎是逃避自己的責任,造成的傷害也是逃避責任產生的,請你不要搞錯這點
soba906
6 years ago
恩... 現實層面講如果知道自己懷的事有病症的小孩, 因為大愛這樣硬生家庭照顧真的很困難 ,除非家裡真的有錢不然那個照顧費可怕。
soup1738
6 years ago
fairy8672: 那就 不要做愛,又或者不要結婚
soup1738
6 years ago
soba906: 有病症的小孩可以合法不需配偶同意墮胎啊
fairy8672
6 years ago
抱歉 大家一起棄噗?
rat2766
6 years ago
\大家,請一起還噗於主吧/
fairy8672
6 years ago
+1
pear2267
6 years ago
soup1738: 好,我知道癥結點在哪裡了。
至少以這裡來說,大多認為把該做的措施都做好,能將懷孕機率壓多低就壓到多低。就像出門在路上能注意安全就多注意,好降低事故發生機率。但如果還是發生懷孕這種機率極低的事情,這屬於無法預測的意外。跟你即使都防衛性駕駛但還是出事故一樣,是不可預期的。
而soup是覺得只要有懷孕的可能,哪怕做好目前能做的全部避孕措施,將機率壓到趨近於零,當事人都是在賭不會懷孕的機率,這種情況無法被稱為不可預期的意外。就好像認為今天下大雨,騎車出門有打滑的風險,那麼即便駕駛人一路上很小心,最終仍然打滑出事故,那也是駕駛自己的責任,因為打滑是可以預期的。
pear2267
6 years ago
大概是這樣吧……就還是價值觀的衝突。然後soup應該還不到要強迫別人接受的程度啦……(除非在我打字的期間他又說了什麼……)至少只要法律可以的範圍,即便有違他個人的價值觀(例如因第六款之情形雙方同意墮胎的那種,我想是違背他上述的價值觀的。)他也可以接受。
於是就變成
大家覺得有一方不要那就不要有
soup覺得有一方要就應該留下來
burger1863
6 years ago
\放棄去吃晚餐吧,跟用GG思考的人溝通是沒有結果的/
ಠ_ಠ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我是沒關係啦XDDD
tako1864
6 years ago
我要把這噗的書籤設定從〔資料〕轉移到〔好笑〕。
ಠ_ಠ
6 years ago
能娛樂大家我也是很榮幸
tako1864
6 years ago
ಠ_ಠ: 噗主辛苦啦!
就看看會不會引爆女性結紮潮吧…
lion7401
6 years ago
啊,不過目前法律規定成年人也不能隨便結紮
soup1738
6 years ago
pear2267: 其實雙方都不要沒有違背我的價值觀
但有一方,不分男女,有人要的話,胎兒生命權就應該得到保障
moose144
6 years ago
那不要的一方怎麼辨?不要的沒有權利不要?
ham5299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沒辦法也沒意願扶養還硬要小孩出世
真的很負責任。負責兩個字中文怎麼寫大概都寫不出來。

#所謂意外懷孕也反對墮胎
#只是想看小孩出世生活在現世地獄
soup1738
6 years ago
lion7401: 其實我覺得結紮需要配偶同意很奇怪
改成結紮需要配偶知情,然後配偶真的很想要親生小孩就離婚找別人我覺得合理多了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有啊,不要的一方可以選擇離婚,然後付贍養費就好
rat2766
6 years ago
所以到底為什麼可以把離婚講得這~麼簡單XDDDDDDD
moose144
6 years ago
如果不要的一方是男的那很爽
但若女的不想生呢
walnut4882
6 years ago
ham5299: 他主張沒辦法養那當初就不該性交
soup1738
6 years ago
ham5299: 講話可以稍微,節制一點嗎?就算有人沒辦法也沒意願還硬要小孩出世,那也不是我
moose144
6 years ago
蛤?性交就等於想傳宗接代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剛剛說過了,覺得離婚很難是個問題的話~~~請去解決這個問題~~~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無關你想不想
就好像騎車不等於想要打滑摔車
moose144
6 years ago
= =離婚不是你提的嗎?
moose144
6 years ago
所以你也知道離婚不是上下嘴唇一碰就能完成的?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是啊,所以呢?如果這社會有很多人在不願意繼續婚姻的前提下在離婚這件事上遇到困難,應該針對去解決啊
moose144
6 years ago
公啥啦
所以安全性行為多重要,大家知道了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因為離婚很難, 所以胎兒並沒有生存權」,這中間的邏輯是……?
moose144
6 years ago
生而不教養,不如當初不要生下來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你覺得不如是你的事
moose144
6 years ago
因為一方不想生,所以去離婚
這邏輯也沒有很好?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價值觀不合所以離婚,這樣哪裡有邏輯問題?
moose144
6 years ago
啊?那你在這噗講的所有事也都是你的覺得及你的事啊
那要不要乾脆不要講話了?
rat2766
6 years ago
所以為了避免後續發生了價值觀不合的事情導致必須離婚,乾脆一開始就不要結婚了,嗯。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法律上面寫的東西只是我覺得?

你覺得生而不養不如不要生,但這個小孩會生下來就是因為有人要養啊

有一方不想養,就剝奪他未來的可能性?
moose144
6 years ago
一方不想要小孩,這小孩生下來長大後知道父母離婚是因為一方不想要他,這樣也很好?
moose144
6 years ago
那你假設小孩生下來有人養是你的事
soup1738
6 years ago
rat2766: 準確來說
「如果你沒有辦法承受後續發生價值觀不合的事情導致必須離婚的可能性,那你乾脆不要結婚」
如果你覺得你可以,那沒問題
papaya2012
6 years ago
你覺得胚胎是生命有生命權也只是你的事。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假設什麼wwww 就是有人希望這個小孩被生下來所以在法律上他才會出生啊
moose144
6 years ago
假設生下來小孩可以身心健康的長大啊
生小孩不是單純只要生下來就完成了耶
ham5299
6 years ago
你的主張就是意外懷孕也不能墮胎,因為你不認為懷孕有所謂計畫外的狀況,我沒有搞錯意思,但是男人聽了都覺得不理解你想表達什麼

你的負責就是明明擔不起來的擔子又要逞強硬要擔
結果搞到還要變成別人的負擔擴散壓力出去,造成別人困擾

喜歡逞強的熱血笨蛋,會比什麼事都擺爛的米蟲,更容易造成團體嚴重損失
soup1738
6 years ago
ham5299: 請你先定義「意外懷孕」
soup1738
6 years ago
papaya2012: 所以你剛剛開始就一直在對胎兒生命權這點提出質疑,卻一直沒有提出質疑的理論依據,被無視到現在還沒發現自己問題在哪嗎?

既然台灣有墮胎罪,證明台灣的法律是保障胎兒生存權的。

想推翻這件事情,抱歉,請你拿出東西來說服大家說「胎兒沒有生存權」

不要想著光靠一句質疑推翻一切
moose144
6 years ago
誒,噗首有說了,墮胎法是為了保護懷孕婦女的身體健康及生命,不是因為胎兒
pear2267
6 years ago
上面有人討論提過墮胎法是為了保障(ry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噗首的這個論點我並不認同,而且在我加入之前就很多人提出反論了
moose144
6 years ago
不懂法律的也都知道,孩子太大墮胎非常危險,危險的是懷孕的人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嗯,那是墮胎法對期限有限制的原因
不是整套法律存在的理由好嗎

不然直接寫未滿那個期限無理由隨便墮不就好
lemon5083
6 years ago
moose144: 反正對soup1738來說也是出張嘴的事情而已,跟他說有困難有危險都沒用啦!他只會叫你去解決而已
moose144
6 years ago
?所以噗首不是法律裡的??還是噗首墮胎法相關說明是噗主意淫的?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什麼危險講出來聽聽看嘛

到現在提出的困難都是已婚女性的家庭地位問題,那去解決這個嘛!

提出的危險又都是法律已經容許的東西

那之外的事情可以再提出來讓我看看,以免我有漏看什麼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整套墮胎法是考量很多因素產生的
包含母體健康安全跟胎兒生命權好嗎
walnut4882
6 years ago
>>提出的困難都是已婚女性的家庭地位問題<<
ham5299
6 years ago
沒有想要懷孕生子的打算,就是計畫外的懷孕,這種簡單的定義希望一生過得順遂的人可以理解

要別人給定義,那你有沒有給自己的定義,你的負責是什麼?
moose144
6 years ago
好奇怪耶0.0一直強調有台灣墮胎罪,有法律規定
然後噗首就是墮胎法的說明,又說自己不認同?
難道soup是自我概念法律系
lemon5083
6 years ago
看吧看吧!果然soup1738只會出張嘴叫人去解決而已
真的體會或了解過現實狀況的人根本不會覺得這是"去解決"就好的
ham5299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真的完全不懂,而是在醫學知識上的無知,前面大家討論這麼多,網路也沒給你封鎖住不能找資料,然後你覺得大家談生小孩只是影響女人生產後家庭地位的問題

你的人生真的過得很順遂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ㄜ…所以我不是針對噗主的論述對你進行說明了嗎,你是哪裡……算了
moose144
6 years ago
所以有包含孕者身體及生命考量啊,這不就對了
任何事都比不過一個真正的生命重要啊0.0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如果不能從現實看世界,那講啥都沒用,因為我們活在不同的世界
soup1738
6 years ago
ham5299: 醫學知識上的無知?問題在於整串沒人提出過醫學方面的東西啊,也根本沒討論醫學方面的東西。

不然你說說看醫學角度的東西讓我看看你的有知可以讓你說出什麼好不好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你如果不能從現實看世界,那講啥都沒用,因為我們活在不同的世界
moose144
6 years ago
好啦,我懂了,soup說的所有論點我都不認同xD
就如soup不認同噗首和讚同噗首一方的所有論點一樣~
moose144
6 years ago
所以就只好一直互相鬼打牆囉~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所以在母體生命不會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應該優先保障胎兒生存權到底有什麼問題
ham5299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有理解過現實世界的醫學知識嗎

要不要承認你是隸屬於哪個教團了 請。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我不認同我有提出不認同的原因啊 又不是單純丟一句不認同
soup1738
6 years ago
ham5299: 我醫學系畢業的 我真的很期待你可以講什麼
moose144
6 years ago
認同的也丟出一堆論點啊
我也沒有說你怎麼樣啊,只是跟你一樣表達我對你論點完全不認同的想法而已啦
ham5299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證書先貼出來給大家確認一下,我不是醫學系的,但我從其他婦產科醫師的解釋中知道孕婦懷孕和生產會有哪些危及生命的風險在

你說你是醫學系的,為什麼卻試圖和我說孕婦只是個孕婦,毫無任何危險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所以整串大家都在彼此丟論述啊

這麼健康的討論你有什麼意見嗎?
lemon5083
6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bDS7eXf2qhzINy6y2A7ti.jpg
更新:
soup1738
ham5299: 我醫學系畢業的 我真的很期待你可以講什麼
這句話竟然是醫學系的人講出來的!?
moose144
6 years ago
什麼意見?我跟你一樣在表達我不認同你的觀點而已啊0.0
moose144
6 years ago
你可以繼續發表你的論點
我也可以繼續表達我不認同.就醬而已
walnut4882
6 years ago
這人要是婦產科那不敢想像被他診療的患者會多慘
ham5299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有的人會說和耶穌祈禱和講方言就能驅逐邪靈,孕婦生命安全無虞,但我是完全不相信這一套
soup1738
6 years ago
ham5299: 醫師跟你說懷孕跟生產會有哪些風險就讓你很有知了嗎?

我什麼時候說過孕婦毫無任何危險了?

今天如果可預見那些風險有高機率將在這位孕婦或者即將臨盆的產婦身上發生,那別說我個人非常支持,這在法律上是允許墮胎的。

但如果沒有,不能依「風險」兩個字就墮胎。
prawn8499
6 years ago
對湯先生來說需要的法案大概是八個月半以後 不要胎兒的母體應該去辦催生 小孩出來給父方養 同時父方要比照殺人未遂給予賠償 母親放棄跟小孩的義務與權利
pear2267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覺得有一方願意養就不能剝奪他的可能性。然而就我的人生經歷,真的不覺得小孩在明顯一方並不打算照顧疼愛自己的情況下能夠完全快樂的成長。至於後來離婚的情況,單親的生活往往必須建立在比其它大多數的雙親家庭還要多的犧牲。對我來說,小孩有更好的出生環境,其的可能性才越不會被環境侷限。
如果沒辦法讓孩子獲得幸福成長及足夠有利其適性發展的環境(以社會平均水準來說)就出世,個人真的不覺得那是負責任的說法。
當然我比較極端,如果無法給自己的孩子度過比自己還要百倍幸福的人生,那我是無論如何都不會讓孩子降生的。
soup1738
6 years ago
prawn8499: 你還好嗎?
lemon5083
6 years ago
然後這個爸爸還會很負責的自己養,而不是丟給別人
但可惜我看到的現實卻是丟給爸媽或老婆,自己像個局外人的居多
真的負起責任自己養的,只看過 一個
prawn8499
6 years ago
至於八個月半以前? 阿就完全是胚胎阿你想幹嘛 移植子宮嗎 有本事造實驗室接胚胎去養成阿 就不要生成小孩後有後遺症才在嚎 ㄎㄎ
soup1738
6 years ago
pear2267: 先不說你的個人意見比較重這件事情
我覺得你地圖炮開到所有用心把小孩養好的單親媽媽、單親爸爸們身上了
要不要再重新想一下這個發言?
prawn8499
6 years ago
soup1738: 哇你醫學院畢業的ㄛ 可是我已經不期待你可以講什麼了ㄝ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那你,請去致力於改變這個社會現況
moose144
6 years ago
就連兩方都說生下來好了
但最後只顧玩手機的家長多的事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會覺得這個砲開到單親爸媽身上的你才有問題吧!
moose144
6 years ago
誒人家明明說是自身經歷耶,幹嘛說人家地圖炮啊
ham5299
6 years ago
法律允許有風險的事情讓人做,也是本人有意願要承擔,然後在準備萬全的情況下個人自負風險

現在怎麼給你講一講變成本人沒意願承擔風險,也應該勇敢跳下去,那是你想要,不是別人想要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所以你說的原因是?

因為雙親家庭都不一定能把小孩養好,所以單親家庭不該存在?

天啊,沒想到到現在這個還如此歧視單親家庭
lemon5083
6 years ago
moose144: 他跟我們活在不同的世界,體諒他啦
moose14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還有單親家庭確實就是會過的比較辛苦(薪水跟就是會有北七笑人家沒爸爸或沒媽媽),soup是不是不知人間疾苦啊?????????????????????????????????????????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我騎車被轎車逼車過,但我不會對全體四輪開地圖炮。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所以你覺得單親家庭會過得比較辛苦所以沒資格有小孩?
walnut4882
6 years ago
居然可以解讀成歧視單親家庭
moose144
6 years ago
啊人家就沒有地圖炮啊
我覺得你要提升一下閱讀理解
推薦讀阿嘉沙的小說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比較訝異的是醫學系的你為什麼會覺得,單親家庭生得出小孩wwww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如果你覺得「真的不覺得小孩在明顯一方並不打算照顧疼愛自己的情況下能夠完全快樂的成長」這句話被用心好好扶養小孩的單親爸媽看到不會傷到他們心的話,那我只能說你真的不懂
moose144
6 years ago
我覺得很好笑xdddddddddd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我更訝異你為什麼會覺得單親家庭的小孩是只靠一個人生的
lemon5083
6 years ago
為什麼那句話可以解讀成那樣wwwwwwwwwwwwwwwwwwwww(rofl)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因此我具有正常邏輯啊,你呢?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覺得我的邏輯跟本舖99%都差不多,你呢?
moose144
6 years ago
比起大人,我更關心小孩的心路歷程:-D
那我也要比喻一下
所以你覺得因為一方不想生所以要離婚變單親的小孩在成長過程得知真相心靈會很健康的成長,那我覺得你真的很天真
walnut4882
6 years ago
由此得證湯1738與此噗所有人身處不同時空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你這種想法就是在歧視單親家庭啊
ham5299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所以前面就說了,你只是很想看到世界燃燒,而且現在還知道閱讀理解力不太好,也把世界構築在一個你自己想像的理想模型裡面,覺得別人應該都要違背個人意願、照著你認為的方式組成家庭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不,你只是跟他們站同一邊,你的水準很明顯比其他人低落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能被你如此稱讚,我覺得我很榮幸,謝謝
moose144
6 years ago
我還覺得你在歧視女性使用自己子官的自主權哩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好,乖乖喔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子官是什麼?
kudu7927
6 years ago
soup1738: 本身是單親的。覺得pear2267他說得還滿有理的,沒有地圖炮唷!!不過有些雙親過得比單親的慘,父母吵吵鬧鬧的。然後不想要小孩就別把他生出來,不但小孩會不快樂,長大還會怪你們為什麼要生下他!
soup1738
6 years ago
kudu7927: 好吧 看在你的份上我收回他的話對單親家庭有傷害這個論點
ham5299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他的想法無異於小孩先生下來、必然會生財的那種
只是換成懷孕了小孩就要生、他必然會幸福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說到底,女性在合意性交的時候就自主的合意要使用自己的子宮來懷孕啦

這之後當然必須尊重胎兒的生命權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請把你的髒手拿開,我並沒有允許你亂摸
moose144
6 years ago
soup1738: 並沒有哦
ham5299
6 years ago
soup1738: 早該收回了,太慢。
moose144
6 years ago
法律可沒有說做愛就要合法懷孕WWW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我用嘴巴講乖乖喔又沒有打「摸」,為什麼你這麼自作多情覺得別人想摸你啊,講得好像自己很乾淨?
moose144
6 years ago
誒不要對罵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法律沒說,但是法律要你墮胎有條件,就是要你負起責任。
這點自己就要去想清楚,而不是去要求把法律改掉。
papaya2012
6 years ago
我質疑的是你為何能把「胎兒是生命」這點當成真理。明明這個議題吵了這麼多年都沒有共識,噗首也提到法律上常有不同解釋,但你一開始就跳過這點,並以此意見當成事實基礎來進行一切討論,進而推論到因為是生命所以有義務要負責任、「可以」或「不可以」做什麼事等等。但因為這只是一個沒有共識的見解,所以你的論述從一開始就不堅實(同理合意性交=合意懷孕這點也只是你的個人意見,但你把它當成事實)
在如此的基礎下,你憑什麼說一堆「應該做」「必須做」「不能做」規範他人?
moose144
6 years ago
到底是信法律還是不信法律
還是只信自己想支持的法律
moose144
6 years ago
papaya2012
6 years ago
另外你還有一個傾向,情感說不過就訴諸法律,法律說不過就訴諸情感,非常厲害
soup1738
6 years ago
papaya2012: ㄜ……
這樣講好了啦

首先,我當然有權利覺得胎兒是生命,並針對這點發表意見

再來,我說「可以」「不行」的依據都是我覺得合理的現有法律

因為這是法律,所以去規範別人的不是我,沒有什麼我憑什麼規範他人這件事

如果法律的規範都不能當一回事,那社會就大亂了

再來,合意性交等於合意懷孕的確是我個人的論述,但我可以發表啊
別人覺得有意見,可以提出反論,而我也可以再反論

但你只有拋出觀點,而沒有「論」,這就是為什麼我前面都沒有回應你的原因

因為沒有東西可以回應啊
soup1738
6 years ago
papaya2012:
請你先指出我在哪裡「講不過」了
kudu7927
6 years ago
soup1738: 想請問強暴等等的非自願性行為怎麼算?如果懷孕會使孕婦的生命產生危險?小孩基因缺陷?所處環境沒有資源讓小孩平安順利長大?還會支持把小孩生下來的人根本惡魔心態。
moose144
6 years ago
頭痛
knight4828
6 years ago
soup1738: 只想問一下,那這次八週後不能墮胎這提案你贊成還反對呢?
walnut4882
6 years ago
因為你堅持的合意性交=合意懷孕根本就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論述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我支持自己想支持的法律
我不想支持的法律我會行使我的公民權通過社會力量去修改它

每個民主國家的國民都該這樣不是嗎?

還是你覺得法律就該只有全信跟全不信?
soup1738
6 years ago
knight4828: 我前面說過了,當然反對啊
哪個腦袋正常的人會去支持那種東西?
moose14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papaya2012: 我覺得湯是個完全看不進別人話的人,你在第一頻道他在第二頻道,更可怕的是湯有一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強大自我意識
soup1738
6 years ago
kudu7927: 強暴懷孕上面講過了
「合法不需配偶同意可墮胎」
當你想反對一個東西的時候請你先去了解它
knight4828
6 years ago
soup1738: 抱歉我偷懶了因為太長了所以直接問(順便也讓其他人重點看一下) 那沒事兒每個人可以有自己的價值觀至少大方向一樣就沒事了。
lemon5083
6 years ago
moose144: 阿就法律自助餐,然後我覺得我覺得我覺得,一下法律ok一下法律我不贊同就無視,論點毫無根據整個就是他說了算
ham5299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法律是因應社會變化可以動態改變的事情,科學定律都可能因為新發現而修正,哪有什麼「現在的法就是最好最強不遵守就一定會大亂」之說

你可以發表兄弟個人獨獲創見,不過就像你說的,被批判回來就不要怪別人都很過分、不讓你半手半步
soup1738
6 years ago
lamb8263: 所以你說的這個案例,目前法律不允許事主只憑一己之言墮胎嗎?

很明顯是允許的

那她不能墮胎的原因是什麼?

家庭壓力

那你改掉法案會對這種案例有幫助嗎?

沒有

如何才能幫助這種案例?

改變這社會中已婚女性的家庭地位

那你在討論法案的串裡面貼這個給我看幹嘛?
prawn8499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的論點相當於 ㄝ你這個腫瘤很有研究價值拉 不准切除 之後滿十個月ㄚ還是有什麼變數我們再拿去植入別人看看 當然有問題也是算你的 誰叫你沒有把腫瘤教好
至於腫瘤成因的部分外來基因ㄛ 阿誰叫你身體適合長腫瘤 不爽去變性阿ㄏㄏ
soup1738
6 years ago
ham5299: 的確法律是可以動態改變的 不是真理

但是這不代表當你覺得一個法律不合理的時候別人不能說合理啊

這是最基本的公民素養好嗎
lemon5083
6 years ago
moose144: 更誇張的是完全無視現實,說他活在理想的環境真的是好聽了
kudu7927
6 years ago
另外覺得很有趣,先不提聖經裡所多瑪與蛾摩拉被殺的在肚子的胎兒或小孩數量。大洪水也無差別全殺了,怎麼基督徒還有臉提議反墮胎?
tako1864
6 years ago
lamb8263: 我們前面提過了,也強調丈夫不同意的話基本上醫生不敢處理。
soup1738
6 years ago
prawn8499: 你的邏輯太奇特 奇特到我不知道你怎麼打出這文的
回去好好思考過再來吧
walnut4882
6 years ago
>>目前法律不允許事主只憑一己之言墮胎嗎?很明顯是允許的<<
平行世界
soup1738
6 years ago
tako1864: 所以醫生不敢處理的這個問題,我們應該要去解決,讓醫生在面對符合1~5款的條件時可以無後顧之憂的時候去處理啊
papaya2012
6 years ago
moose144: 我放棄 去吃飯
soup1738
6 years ago
walnut4882: 你去看一下第三款
如果你看的第三款寫不行的話,那在平行世界的人應該是你
tako1864
6 years ago
大家記得吃晚餐喔,拖太晚吃容易胖的
moose14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lamb8263: 幹這故事好可怕= =但我覺得湯一定覺得不怎麼樣
kudu7927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覺得前提是你是男的吧!
burger1863
6 years ago
\吃飽回來,用GG思考的人還在自助餐啊/
moose144
6 years ago
papaya2012: 去吧去吧XD
soup1738
6 years ago
kudu7927: 抱歉我看不出來你這句話是針對哪句話在回
soup1738
6 years ago
\有一個沒有思考能力的現在吃飽回來又繼續吃自助餐啦/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所以這個案例,目前法律不允許事主只憑一己之言墮胎嗎?

很明顯是允許的

那她不能墮胎的原因是什麼?

家庭壓力

那你改掉法案會對這種案例有幫助嗎?

沒有

如何才能幫助這種案例?

改變這社會中已婚女性的家庭地位

那你在討論法案的串裡面貼這個給我看幹嘛?
burger1863
6 years ago
ಠ_ಠ - 看到河道上關於墮胎問題的討論,想起一個關於生孩子的鬼故事。......這故事真的很可怕,只負責射精沒有子宮不用承擔生產風險的,吃自助餐最大聲了。
magpie329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高空嘴砲欸wwww
誰不想改變女性在家庭的地位?
問題是法律作為最後一道防線,連這個都失守,要女性怎麼安心為自己的權益奮鬥

看來真的要推廣不性交運動ㄌ
ham5299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的著眼點可以理解了
「人不是都活下來了,大家還一直膠著於生產風險幹嘛?我們快來討論女性社會地位問題」
ham5299
6 years ago
我看到的是你很想貶低孕婦個人意願,盡可能降低其自主意願的權利
knight4828
6 years ago
soup1738:
那個案例真的不能憑自己一言墮胎喔
已婚身分需要配偶同意的

世界上必然有衝突到平行的價值觀
一直辯論越講越激烈也只是增加仇恨QQ
jujube2945
6 years ago
其實我不是很懂為甚麼你們能吵成這樣...一直圍剿湯,而且大多數從頭到尾沒搞懂他的重點(。
我覺得湯就只是站在一個認為胎兒是生命,而且如果是生命,就應該盡可能(所以他也有說例外條件他有說他同意可以墮胎)讓他有權利生存的角度而已啊...而如果現實狀況會造成這個生命或者母體的其他困難(例如生下來後的成長環境) 那應該是去努力改變這部分,而不是直接抹煞源頭(不要胎兒)阿...
(ps沒有支持誰,我只是覺得你們的對話在呈現歪斜線(?))
(pps怎麼樣認定生命誕生於何時,比起法律...更多是個人的價值觀...這個分歧不是法律說了算。尤其是現在事實就是牽扯個人到對現有法律的意見上...)
walnut4882
6 years ago
合意性交=合意懷孕,對他來說孕婦的自主權是不存在的
soup1738
6 years ago
ham5299: 我看到的你只是完全無視對方的論述,拼命的想出一種惡劣的思考方式然後說對方就是這樣想的

反正把對方講得好壞自己就贏了是吧?
kudu7927
6 years ago
我一直在想其實要同意這個條款也行,在非自願生孩子的情況下,只要有配套措施!

女方發現懷孕>男方先割掉一邊睪丸。
女方生產時>男方無打麻閹割。
小孩順利活過三歲>男方割除最後一顆睪丸。

這樣感覺是比較合理的等價交換,繁殖目的也達到了,沒啥遺憾了。
moose144
6 years ago
kudu7927: 幹這也太獵奇了
burger1863
6 years ago
「因為胚胎有生命權啊,孕婦不過是個子宮而已算什麼?」
以1738前面的邏輯是這樣解釋的。
soup1738
6 years ago
jujube2945: 因為他們覺得自己的立場不可被動搖
旁人看一看就知道我的論點完全不像他們再翻譯過的這樣

但他們不把我講得那麼壞的話,就好像他們必須承認我是對的

我可以理解他們這麼抗拒的因素
ham5299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記得前面好像有個人說自己發覺應該收回什麼話的
要不要我幫忙回頭找一下
tako1864
6 years ago
jujube2945: 他有被圍剿的事實,但是他的論點是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願意養、女方就必須得生。
而身為女性我不能接受這樣
moose144
6 years ago
jujube2945: 我到是覺得大家都能搞懂他的重點,但前提是反對他論點都是讚同噗首論點的人
而且大家才沒有圍剿湯,只是在互相討論
soup1738
6 years ago
burger1863: 請問一下我什麼時候說過孕婦只是個子宮算什麼啊

我也非常支持目前法律允許的墮胎原因,也極度反對目前的八週公投

這樣都可以被你解釋成這樣我也是覺得很傻眼
walnut4882
6 years ago
jujube2945: 但
1.法律上,胎兒不算生命
2.他認為父母不想養育不算例外,因為不存在意外懷孕這種事,合意性交=合意懷孕
3.現實狀況中,在成功改變環境前,減少被生下來受苦的源頭,難道不是最有效的方法?
soup1738
6 years ago
tako1864: 你不能接受,那可以講出一個合理的原因嗎?

順便,還要再加一個前提,「不符合其他五款的條件之下」
moose14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不要把大家想的這麼壞,好像這樣大家就必須承認湯的論點是對的一樣
我想大家都能理解湯的論點,我們只是不認同而已
就跟湯不認同跟他不同觀點的想法一樣哦
knight4828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是不贊同你的價值觀的
但是你也無法改變現在法律上就是24週可以人流
你也不贊同要改8週
對我來說沒差 其實我根本不在意你的個人想法
不過也希望反你的人不用浪費時間越講越偏這樣
明明開噗主的想法蠻不錯的
一個好噗歪成謾罵噗QQ
burger1863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合意性交=合意懷孕不就你說的嗎?答應性交就是答應懷孕,啊在你眼裡女性跟子宮有什麼區別?
tako1864
6 years ago
身為女性我覺得避孕失敗非計畫生育就已經足夠了。
walnut4882
6 years ago
炎上的源頭→→→合意性交=合意懷孕
moose144
6 years ago
knight4828: 沒有漫罵吧0.0
knight4828
6 years ago
burger1863: 沒關係,不要當他老婆就好了XD
moose144
6 years ago
至少我進來聊天後是沒看到有互罵啦
soup1738
6 years ago
walnut4882:
1. 法律上胎兒只是沒有人權,沒有不算生命。雖然也沒有明寫是生命,但有墮胎法這個具有保障胎兒生命權要素的法案存在。
2. 如果這世界上存在意外性交這種事,那就有意外懷孕的存在
3.你這樣叫做因噎廢食喔
tako186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walnut4882: 是啊,這邊開始的對話我認為是圍剿了
knight4828
6 years ago
moose144: 那修正...火氣很大失焦這樣
pear2267
6 years ago
soup1738: 先不說別人,因為你的個人主張也不輕,所以我才用個人意見發言,作為彼此價值觀的交流。
然後你所謂的地圖炮,是我自己經歷早期被其中一方冷落、表現得好才被拿來當炫耀工具,以及後來雙親離異後被母親辛苦扶養,才得到的經驗談。
用心養好是一回事,但你無法否認的是不論是家長還是孩子都犧牲了很多。
在發出上面跟現在的留言之前,我也多次思考過要如何表意才不致引起他人產生這種誤會。刪改過很多次內文就怕顯得太過冗長,也把自己的一部分經歷刪掉了。
不管怎樣我並沒有要否定單親家長的用心,甚至是否定單親家庭。但是那真的很辛苦,就我個人而言,並不希望有其他人經歷一樣的事情。
這部分就言盡於此。
prawn8499
6 years ago
kudu7927: 睪丸是外生殖器 而且這樣只有第一胎能玩 個人還是贊成捐肝籌款 肝會再生需要剖腹需求量也不小 幫尚未誕生子女存功德ㄋㄝ
burger1863
6 years ago
knight4828: 我也這麼覺得。
1738,為了家庭和諧,你交女朋友時一定要告訴她你的「合意性交=合意懷孕」這個主張。
prawn8499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就直接問這位阿湯哥吧 你覺得墮胎最晚週數是哪邊 七個月嗎
moose144
6 years ago
圍剿的意思是什麼?啊就是不認同所以交流一下啊?
一群人不認同一個人的論點叫圍剿嗎?
而且若要說語氣的話,湯的語氣也沒有很溫良恭儉
kudu7927
6 years ago
soup1738: 全部。一開始看事情的角度跟出發點就不一樣。因為有危險的事情都跟自己無關。如果有珍愛的女性家屬的話,也會多加的思考這個法案通過題傷害有多大。至少周遭已經看到好幾個有女兒的爸爸爆氣了。
soup1738
6 years ago
pear2267:
在這邊所有人講的都是個人主張
問題在於依據

就好像我上面說過的,我騎車被汽車逼車,這不構成我在討論「台灣是否要廢除汽車」這個議題時可以拿出來講的理由

意見都是個人的

但依據不能是個人的
soup1738
6 years ago
kudu7927: ㄜ…
所以你說的「這個法案」是哪個法案
拜託別跟我說是我早就明確表態反對的那個
walnut4882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要不要仔細想一下不存在意外懷孕這句話是誰先說的
這個孩子在當下環境無法健全成長,所以我決定不要生下他,這叫因噎廢食,好ㄛ
prawn8499
6 years ago
不考慮胎兒(胚胎)有問題與母體有危險這種排他狀態 完全是法定夫妻情況妻子不願生下小孩與繼續懷孕過程 你覺得七個月不准中止?八個月不准中止?哪邊;
moose144
6 years ago
湯要道歉一下吧,一直說梨子是地圖炮
已經提醒你梨子是在說他個人經驗了你還是一直嗆他是地圖炮
soup1738
6 years ago
walnut4882: 不存在意外懷孕是我說的啊,所以呢?
不存在的東西就是不存在啊

至於孩子是否可以健全成長,如果有明確的依據可以說「這個孩子絕對不可能可以健全成長」,或者「這個孩子有90%的機率無法健全成長」的話,那或許可以拿出來講

「我個人覺得這個孩子以後可能沒辦法健全成長喔」,真的不是什麼好理由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請問一下我哪裡一直說了,我早就收回了不是嗎
kudu7927
6 years ago
prawn8499: 可是也不會有第二胎了啊?而且女方本來就是不想生的,要不是切除子宮卵巢對女性身體太傷,其實也可以順便拿一拿,連月經問題都可以解決。
lion7401
6 years ago
如果養寵物這種對生活和身體影響較小都需要書面同意了,但是養育胚胎可以直接跟性交包裹。
真的很棒。
moose144
6 years ago
說真的,我讚同噗首的論點
那個湯能不能另開噗去討論了
我也覺得下面的討論越扯越遠,很可惜噗主的論點QQ
soup1738
6 years ago
所以你覺得,不認同噗首的人就不該在這噗裡面講話是吧?

那如果你看到有人發噗支持八週以上不可墮胎,你也覺得反對這個法案的人不該去裡面參加討論,而是應該另外開一串嗎
walnut4882
6 years ago
也是啦,對於合意性交=合意懷孕的人當然不肯面對這個世界存在意外懷孕這個事實,然後負責養育父母不情願生下來的小孩的也不是你
soup1738
6 years ago
lion7401:
ㄜ…首先,不管有沒有書面,都不能隨便棄養寵物好嗎

第二點,在不是強姦的前提下,胎兒的存在不就是你曾經進行合意性交的證據嗎?
goose468
6 years ago
為什麼湯還在wwwwwwww太厲害了吧wwwwwwwwww
ham5299
6 years ago
就是因為「合意性交=合意懷孕」
他只是為了證明這個兄弟個人獨獲創見

不覺得女人有自主權卻說要幫女人爭取社會地位
別人才會覺得是支離破滅
你要身為倡議者就要堅定自己的原則,不要心猿意馬
knight4828
6 years ago
這世界上多的是不同想法的人
常看到有人網上求助生了三胎但意外懷第四胎---該不該生
只有能力要二胎也只想預定生兩胎但第2胎卻是雙胞胎---該不該生
身體殘缺無法負擔--該不該生(事實上也看過選擇生的人,但它們應該不是用8週做選擇吧)
非自願懷孕--該不該生
諸如此類各種該不該生的場合
其實要做出人流決定當事人通常是非常掙扎的,現行教育來說大多數的人下這決定都是需要一番強大的掙扎而且事後的罪惡感和壓力很大
希望大眾能柔軟一點看待大多數掙扎著的人少說幾句自己的價值觀...
moose144
6 years ago
你要這樣講也可以呀~
而且我很心疼你一直被我們圍剿
雖然我一直以為我們是在交流啦,但即然讓你有這種感受,就不適合在這噗裡繼續討論你的觀點了不是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ham5299: 請問我又哪裡不覺得女性有自主權了
你的解讀方式真的很奇葩耶
corn6888
6 years ago
給不起孩子一個正常的環境、心態沒有建立好前,那都只是複製過往的不幸罷了,照顧孩子,除了身體的健康,要考慮的還有心裡層面的建設,不然養隻寵物就好啦!
sesame3827
6 years ago
被圍剿還要被人要求道歉,soup1738真可憐。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我從來沒說過圍剿這個詞啊,你是接收到哪裡的電波覺得我有這種感受了嗎
salad3227
6 years ago
那個,之前好奇一件事,但網路上查不太清楚
就是如果懷雙胞胎
打算減胎
好像不會被法律上的墮胎相關法規限制?
ham5299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覺得女性要性交了就是接受自己想懷孕」的尊重我有看到
moose144
6 years ago
懷雙胞胎可以減胎哦!???
soup1738
6 years ago
salad3227: 醫生覺得對母體負擔過重的情況下適用第三款
sesame3827
6 years ago
soup1738: 湯,你的情況是被圍剿啊,只是他們認為是在跟你討論
然後他們把其他人講的話也當作是你在講了w
magpie3296
6 years ago
湯:我沒有不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但是不管怎麼樣,都不可以墮胎
soup1738
6 years ago
ham5299:
我什麼時候說過女性性交就是想要懷孕啊XDDD

全世界每個人都知道性交有可能會懷孕

如果明明知道這樣卻不想在這個孩子不會危及自己生命及損害精神健康,且會有人扶養的情況下起碼生下他對他的生命負責

很抱歉,這真的不叫做自主權
goose468
6 years ago
我覺得湯的論點某部分來說沒說錯,站在法律層面來看的話啦,但這跟噗首無關吧,既然湯也認同八周墮胎不OK,其他的真的不需要在這噗討論
soup1738
6 years ago
goose468: 用意是明天禮拜天 我想不光是我,在座的各位一直爭論的用意大概也是這樣

明明沒有交集卻一直說下去
walnut4882
6 years ago
這個孩子不會危及自己生命及損害精神健康
的標準是湯說了算啊
moose144
6 years ago
好吧,我也覺得真的該適可而止了
再見各位,要繼續跟湯交流的要小心會被貫上圍剿的名義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我讚同他的觀點不代表我認同他每個用詞啊(扶額
二分法少用啦
soup1738
6 years ago
moose144: 放心,我倒覺得是我一個人圍剿你們全部
knight4828
6 years ago
goose468: 被針對後的本能反擊反應吧...人性
soup1738
6 years ago
walnut4882: 不,是婦產科醫生說了算
我是內科的
tako1864
6 years ago
八點囉,大家吃晚餐沒?還沒吃的快去吃飯喔~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其實我必須說,不好意思,你的用字遣詞有時候我看不太懂你想表達什麼,雖然我語文理解能力很差是事實,但也覺得你可以嘗試用不同詞彙,來告訴大家你的立場還有你的論點QQ
比如一開始先表態自己的立場,讓大家知道我們在這個議題是同一方,至於墮胎的道德問題就是個人價值觀了XDDDDDDDD
walnut4882
6 years ago
這位內科醫生越俎代庖得很起勁啊
ham5299
6 years ago
>>全世界每個人都知道性交有可能會懷孕
缺乏前提與論證的結論=無效論述
prawn8499
6 years ago
soup1738: 人口販子好高興 當然啦生下來一定有人扶養 反正沒養一樣死而已 拿擴音器對著胎兒大喊你怎麼不快出生你看你是條生命阿
soup1738
6 years ago
ham5299: 好吧,我更正,全世界每個受過性教育的人

不過在討論台灣法律的前提下,我覺得實在沒必要特別提性教育普及率

就連七年級的我都在小學跟國中上過性教育課程了,現在台灣到底誰不知道性交會懷孕?
turtle9336
6 years ago
我覺得湯忽略的一點是,決大部分墮胎的女性都是真的不得以才會選擇墮胎的,也往往會在接下去的人生中受其所苦,他將女性做出墮胎選擇的考量看得太輕,因此才會激起眾怒。
walnut4882
6 years ago
goose468: 其實所有的戰點都出在"合意性交=合意懷孕"上啊,即使湯說他對這個心跳法案站反對立場
soup1738
6 years ago
goose468: 這的確是一個問題,是我不好
有時候別人幫我重舉例的確好懂一點

但我是盡力打得讓大家看得懂,我沒辦法預先知道別人看到以後會不會懂
soup1738
6 years ago
turtle9336: 我不認為是絕大部分,非常多患者是「不想影響身材」「不想被小孩綁住」「想要女生」「感覺懷孕好像很辛苦」

雖然我真的沒看過相關的統計數據,但這種的其實也非常多
goose468
6 years ago
walnut4882: 我知道,我一開始也被激怒XDDDDDDD但以理性層面這句話來說,某程度他沒說錯啦,雖然我也很生氣
soup1738
6 years ago
walnut4882: 不然你就論述合意性交不等於合意懷孕的理由,而且是我沒辦法反駁的就好

其他都別說了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也沒辦法預先知道啊~所以溝通技巧很重要囉~
soup1738
6 years ago
goose468: 只是引述原話而已,可以不要針對這點吐槽嗎
corn6888
6 years ago
soup1738: 可就算以上幾點,她們不生也合理啊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會抱怨的人表示她真的設身處地想過,因為那是當事人要自己去經歷的。你會舉出來不就是覺得事不關己不把這當回事嗎?
walnut4882
6 years ago
恭喜湯大獲全勝,因為無人能論證合意性交不等於合意懷孕這個真理(applause)
goose4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刪了wwwww但在你論述自己的觀點時,不知道你有體會到大家想告知你的意思嗎?
『非常多患者是「不想影響身材」「不想被小孩綁住」「想要女生」「感覺懷孕好像很辛苦」』,這些在你看來不是理由,但是法律也無法辯駁這就是屬於女性的權利,因為在我看來這都符合「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除非第六點是需要醫生證明啦XDDDD
camel605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照你的邏輯合意性交=合意懷孕
想必應該也是同意合意性交=合意得性病?
soup1738
6 years ago
garlic4007: 心理健康有醫師證明,第三款就適用了
「家庭」生活,那跟你共組家庭的那個人理所當然有發言權。
bbq9157
6 years ago
想問一下,雖然這個狀況是很少有,前面也有人提到。
如果妻子是想留、丈夫不想,這狀況又該怎麼辦?(畢竟也是有女人拿孩子要男人負責的情形的發生)
soup1738
6 years ago
bbq9157: 這種時候,男的就乖乖負起責任吧。
除非他是被女方綁在床上硬上的,不然看不出來他哪一點值得同情。
whisky9822
6 years ago
幫後來加入的人整理一下soup的母湯邏輯:
一個人同意結婚但不代表同意性交,所以其配偶不能強迫性交;
但是一個人同意婚內性交就表示同意懷上配偶的孩子,所以其配偶可以剝奪其墮胎權益
大概是醬
whisky9822
6 years ago
結論:soup自己吃自助餐就算了,還堅持自己的觀念才是正道
soup1738
6 years ago
好了 我打字打到拇指也酸了

我就拋個最後論點棄噗就好了

會隨懷孕、生小孩產生的所有正常現象,大家在做那件事之前,應該說在國中的時候就很清楚了。

既然如此,在合意性交的前提下,看不出來有任何理由透過侵害生命權的手段去推脫這個結果。

大家都是成年了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很合理。

順便,今天跟大家討論的過程我覺得還算在友善的範圍內。

少數的情緒性發言我也覺得還可以接受,反正我也有反酸。

大家都充分體現了一個民主國家的言論自由。

彼此說過的話雖然當下對方可能不認同,但在某個程度上都會留在對方心裡。

我相信很多人之後在某些情況或許腦袋中會突然冒出「合意性交=合意懷孕」這句話,如果這能阻止什麼的話那我很開心。

就這樣,大家晚安。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但你前面又說「台灣的法律從來沒有墮胎需要男性同意這件事」,所以到底有還沒有啊
goose468
6 years ago
我是真的不懂,一下共組家庭的有話語權,一下又說「台灣的法律從來沒有墮胎需要男性同意這件事」
soup1738
6 years ago
whisky9822: 剛發就看到的,實在很母湯講一下吼

首先不要隨便代表我

再來就是我看不出來沒有合理理由的墮胎哪裡算是權益了,何來剝奪之說

剝奪胎兒的生命權益很棒?

我再補充一次,不要隨便代表他人。
walnut4882
6 years ago
放心,我會不時提醒親友有個內科醫生認為合意性交=合意懷孕,要多注意以免身心受創(applause)
bbq9157
6 years ago
soup1738: 如果就是被女人硬上,女人事後以我懷孕了綁男人呢?
soup1738
6 years ago
goose468: ㄜ…我都來不及關app

簡單來說,男性的選項是
「我的家庭不適合扶養小孩(Y/N)」
而不是
「我的妻子可不可以墮胎(Y/N)」

雖然大多數人可能覺得結果還不都一樣,但,邏輯上是完全不同的。我打完要秒關App了,自己稍微體會一下。

想不懂的話,或許可以找別人討論看看。
whisky9822
6 years ago
「全世界每個人都知道性交有可能會懷孕」→所以就算有避孕但還是懷孕了,只要爸爸不同意墮胎媽媽就得把孩子生下來
那以你的邏輯,全世界每個人都知道結婚就有可能會性交啊,那為什麼這時就變成配偶不得強迫另一半性交了?

請問你的標準在哪裡?
cashew6192
6 years ago
soup1738: 人類不就是少數會以性交作為享樂手段的動物之一嗎?你大概會說選擇墮胎、不承擔風險後果叫不負責,但在我看來除非所有當事人都同意胎兒出生,否則少個小孩少個家庭/社會/環境負擔不錯欸
walnut4882
6 years ago
對湯來說,女性是「我的家庭不適合扶養小孩(Y/N)」這個選項的,因為合意性交=合意懷孕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關吧關吧~但我又想吐槽了XDDDDDDDD邏輯不重要結果才重要啊,結論就是女性墮胎需要男性同意不是嗎?
prawn8499
6 years ago
soup1738: 母體反對 不想要腫瘤生長 請問有什麼理由叫做不合理 望公告週知
camel605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再來就是我看不出來沒有合理理由的墮胎哪裡算是權益了,何來剝奪之說
剝奪胎兒的生命權益很棒?」
你根本否定女性身體在自主權啊
女性身體自主權包含了女性「要」或「不要」懷孕,女性選擇了「不要」懷孕,那就有自主權決定人工流產
要求有「合理理由」就是在限制女性身體自主權
tako1864
6 years ago
prawn8499: 他主張胚胎的生命權...
magpie3296
6 years ago
坐等破千
tako1864
6 years ago
對方想要關APP了,大家把焦點從上面轉開吧?
burger1863
6 years ago
簡單來說,男性的選項是
「我的家庭不適合扶養小孩(Y/N)」
而不是
「我的妻子可不可以墮胎(Y/N)」
>>>>>那妻子的意願在哪裡啊wwwww
啊我知道了!合意結婚=合意性交=合意懷孕,恆等式萬用是吧wwwwww
magpie3296
6 years ago
來來來大家冷靜喔
讓湯關掉app
whisky9822
6 years ago
soup1738:不要逃啊, 覺得我在代表你發言,那你說說我整理的部分哪裡有錯?
你覺得人家墮胎的理由不合理,但人家覺得合理啊?

你才不要隨便代表人,誰說過剝奪胎兒的生命權益很棒了?
不準人家代表你的發言自己卻可以預設別人的立場,怎麼可以雙標呢
goose468
6 years ago
湯的邏輯看似很正常,但細思都很微妙呢XDDDDDDD只能說理性腦的人跟我果然不一樣XDDDDDDDDDDDDD
goose468
6 years ago
whisky9822: 我看到他說不要代表他的時候我就笑了,他也代表女性覺得女性某些理由不合理啊,不合理的話還能成功墮胎嗎?
cocoa8986
6 years ago
似是而非的邏輯試圖拖正常人下水然後用豐富的經驗打敗他
cheese309
6 years ago
好吧照湯說的既然其中一方反對那就不要墮
負責地生下來
然後把小孩虐死 或是讓這個小孩一生被父/母憎恨
真的有人覺得這樣比較好嗎
whisky9822
6 years ago
burger1863: 他覺得合意結婚可以拒絕性交,但合意性交就不可以拒絕懷孕
邏輯怪怪ㄉ
whisky9822
6 years ago
goose468: 真的,我只是把他說過的話重覆而已他就說我在代表他??
被這樣講覺得我的智商被侮辱了>:(
lemon5083
6 years ago
湯就這樣跑了,我還沒等到他回答我,
到底是覺得男性不用負責任
還是他活在男性都很負責任的世界,
才從頭到尾只提女性合意性交=同意懷孕,而不提男性性交=負責當爸
還說我不肯用現實看世界,我才想問他你又看到啥現實了
tako1864
6 years ago
我是覺得前面的對話紀錄也很奇葩... ...
後面看能不能回到正題討論吧,討論對策之類的。
juice2020
6 years ago
whisky9822: 我看不出來哪裏怪耶 你要怎麼拒絕懷孕 用100%避孕的方法嗎 如果你有那種方法首先就不會懷孕啊
ಠ_ಠ
6 years ago
好了好了,大家不要80湯湯
ಠ_ಠ
6 years ago
prawn8499
6 years ago
juice2020: 其實有啦 就男性結扎摘睪丸 所有體內精原細胞清乾淨過一個月差不多了
soup1738
6 years ago
prawn8499: 那樣根本不能性交了吧XDDDD
tako1864
6 years ago
.................
soup1738
6 years ago
沒錯我又回來了
吃飯剛好不小心又打開看一下
tako1864
6 years ago
ಠ_ಠ: 噗主我們一起棄噗吧。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去給我專心吃飯!
prawn8499
6 years ago
反正男性精子另外育出比女性結紮還有外孕跟內分泌問題風險容易又安全 全民大閹割時代來臨
對了阿湯哥你內科的嘛 這樣會不會生意變多

不會的話干你什麼事 結婚了?ㄏ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拜託不要試圖誤導只看最新留言的人

男性性交=負責當爸
這件事我不但說了 還說了非常多次

不知道妳是在沒說什麼的
soup1738
6 years ago
whisky9822: 你整理的部分哪裡有錯我不是直接講了嗎 你的邏輯真的非常微妙
光是看你說結婚就有可能性交就覺得很棒了
soup1738
6 years ago
goose468:
我就好好再說一次吧

首先 依法有6種狀況允許墮胎 「男性對妻子墮胎有否決權」這個說法就像是在說其他五款他們也有否決權一樣,其實並沒有。

至於第六款,說的是影響家庭生活。

在保障胎兒生命權的前提下,共組家庭的那個人的意見需要被參考是理所當然的,但這並不是「把是否可以墮胎的決定權交給男性」

如果是那樣的話恐怕女生說想留男生叫她墮她就得墮了,還好台灣並不是這種可怕的世界。

再來就是,希望大家不要忘記,假設未來科技進步男人可以懷孕,男人是否要墮胎也是需要配偶同意的。

不說未來,現在同婚合法,同婚女生墮胎還需要妻子同意喔(應該啦,我不知道實行上是不是這樣)

說到底,這從一開始就不是一個男女的問題

而是胎兒生存權與女性身體權之前平衡的問題。

從男女對立這個角度去思考,從一開始就錯了。
prawn8499
6 years ago
soup1738: 切睾丸後性交問題 http://www.shutien.org.t... 有醫生說可以
goose4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說的對,但是太多實例是女生想墮男生想留,最終因男方不同意所以無法墮胎,這是台灣的現況,一樣也是可怕的世界啊,為什麼只有女生說想留男生叫她墮她就得墮了才是可怕的世界?
你可以主張男性有對家庭的話語權,但女性也有對家庭的話語權啊,且懷孕過程對女性造成的傷害更大呀
lamb8263
6 years ago
tako1864: (lag回
所以啦,某湯就是在跳針(聳肩
貼案例給她也只會譴責當事人為什麼不堅強點的類型吧
goose4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我今天知道性交會懷孕,我承擔風險,那懷孕了,我不想生養所以選擇墮胎,在現在的台灣是被允許的,你一再強調墮胎法的存在,所以墮胎是犯法的,但實例是你所舉的你認為不合理的理由最終都可以成功墮胎,且不犯法,那就不是不合理
walnut8316
6 years ago
家庭生活這個問題我的理解是這樣,不大確定是不是這個意思

如果因為家庭生活這一塊男方不同意而導致女方無法墮胎,就算法律上沒有這一條讓女方可以自行決定,女方也還是要承受家庭內部的壓力。所以以這樣的觀點來看,問題根本在家庭內部的溝通,而不是法律如何訂定
soup1738
6 years ago
goose468: 我強調墮胎法的存在是在打臉「法律不承認胎兒生命權」這種說法
而妳說,不合理的理由都可以成功墮胎,所以不是不合理。
這個邏輯也是全錯的
因為說出口的理由雖然不合理,但達成了夫妻雙方都不要這個小孩的情況時,「夫妻雙方都不要這個小孩」的合理理由就隨之產生了
因此合理的是「夫妻雙方都不要這個小孩」,但起源的動機依然不合理。
soup1738
6 years ago
walnut8316: 沒錯,就是這樣。
soup1738
6 years ago
goose468: (接上文)
因此,我列舉的那些理由在「丈夫不同意」的前提下無法單獨生效,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它,就是不合理。
goose4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被你說服了wwwwwww
所以問題又回到原點,也是最難說服支持方與反對方的,也就是你說的胎兒生存權跟女性身體權平衡的問題wwwwwwwww
但我還是支持配偶可以提意見,墮胎與否的自主權應在女性身上,因為我是女性
soup1738
6 years ago
抱歉剛剛漏看你說女生想墮男生想留很可怕這件事
老實說 這一點都不可怕
在我看來 這就只是單純讓一個不想負責任的人負起責任而已
男要女不要 女要男不要 這兩個狀況都是一樣

居然要逼我負起我不想負的責任,好可怕!

說真的,想要透過剝奪他人生命來逃避責任的想法,跟實際發生的現象比較可怕
goose468
6 years ago
soup1738: 這點你漏了一個狀況,女方不適合孕育,但男方堅持要留,這種情況也很可怕啊
camel409
6 years ago
不好意思現在法律上並不認為合意性交=同意生育喔,所以作成判決裡面才會有生育決定權跟墮胎自由權,雖然我知道也有醫學系看不起法律系的現象,但是醫學系大大可以學會看判決喔^^
goose468
6 years ago
camel409: 法律系大大出來說話了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這種狀況最普遍的是不管那個想留的是誰,最後都是女方在負責任男方在閒的狀況為大宗才恐怖
所以不只是強迫不想負責的負責任,而是從頭到尾都沒人想負責任卻還是只想逼一方負責任滿足自己
lemon5083
6 years ago
事實上就有過案例是男方全家逼不想生的女方生
但最後最為小孩考慮現實的卻是女方,男方只想玩小孩出張嘴養小孩,最後還想推掉責任
並不能保證 想要小孩的一方=一定會負責任 這才是現實
camel605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所以你認為為了要捍衛胎兒生命權,還是必須要生
生了再遇到不負責任的父母比較不可怕?
問題點在於,你是胎兒嗎?你怎麼知道胎兒覺得可不可怕,幹嘛要代胎兒發言
tako1864
6 years ago
goose468: 我截圖好了 https://images.plurk.com/6LxDeBdiD8aTuSTupXFI7g.png
lamb8263
6 years ago
真的很多孩子出生前說多好聽,婚後只負責玩小孩的
lemon5083
6 years ago
不想要小孩≠不想負責任,也有認真考慮過真的不適合的
相反的想要小孩,覺得沒問題,事後才發現自己太天真的太多了
bean6086
6 years ago
soup1738: 認為1. 男要女不要。2. 女要男不要。兩種狀況一樣也太簡化了吧? 是在練習交換率腻。 違背當事人意願要當事人付出代價本來就是壓迫。
ibis7356
6 years ago
Soup大辛苦了
burger1863
6 years ago
camel409: 推法律系大大
turtle9336
6 years ago
女不想生男想->生小孩的是女方
男不想生女想->生小孩的是女方

所以問題在男性懷孕技術發展太慢了啦,選我正解 (rock)
soup1738
6 years ago
camel409: 法律上不認為這點大家都知道,要是法律裡面有這樣寫就不用講這麼久了吧?
上面我就說了這是我的個人觀點,同時我也提出了我這麼想的理由。

事實上,就邏輯上而言合意性交就是合意懷孕,請不要用法律裡面沒寫來偷換概念,謝謝。
soup1738
6 years ago
bean6086: 想必你也覺得繳稅跟勞健保是壓迫吧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所以我就跟你講,把這個當成男女問題,從一開始就錯了。
soup1738
6 years ago
不管你的性別 國籍 或其他任何身分 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非常重要 而且基本

找任何理由推託,都是藉口
walnut4882
6 years ago
合意性交從來就不等於合意懷孕
ibis7356
6 years ago
問題是就是有風險懷孕啊...
burger1863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turtle9336: 男性懷孕技術真的有其必要性,不然有人一直沒有子宮卻只會大聲靠北,「你的理由不是理由,都是藉口,我說的才是邏輯」像這樣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誰跟你說這是男女問題了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 邏輯上而言合意性交就是合意懷孕
從頭到尾就只有你一個人這麼覺得
lemon5083
6 years ago
不管人該不該負責,事實上就是真的很多人說話不算話也不負責
把不存在的理想當作現實來支持你的論點,就是空話
就跟你說把困難的事情變簡單一樣,會說出這種話的不是天才就是白癡
天才是因為他真的可以把困難的事做得好像很簡單
白癡是因為事不關己所以出張嘴反正又不用負責
taurus3285
6 years ago
soup1738是本子看太多了嗎
ಠ_ಠ
6 years ago
居然1000啦!!!!
tako1864
6 years ago
ಠ_ಠ: 照理來說一千要恭喜,但我實在恭喜不起來....
camel6054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找一條法條來跟我說合意性交=合意懷孕,法條沒有寫你偷換什麼概念?
soup1738
6 years ago
camel6054: 法律上沒有這件事情在你出現之前我自己也有說過
請問我偷換什麼概念?
soup1738
6 years ago
ಠ_ಠ: 跟我說謝謝(ㄟ
ಠ_ಠ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讓大家要看認真非吵架的資料很不方便內
這串我用手機已經開不太起來了XDD不過可能是i6s太舊
soup1738
6 years ago
ಠ_ಠ: 討厭啦,居然把正常的討論解讀為吵架
camel605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說了一個法律根本沒有的東西,指責反駁你的人偷換概念?
邏輯還好嗎

「soup1738: 所以你認為為了要捍衛胎兒生命權,還是必須要生
生了再遇到不負責任的父母比較不可怕?
問題點在於,你是胎兒嗎?你怎麼知道胎兒覺得可不可怕,幹嘛要代胎兒發言

「camel409: 法律上不認為這點大家都知道,要是法律裡面有這樣寫就不用講這麼久了吧?
上面我就說了這是我的個人觀點,同時我也提出了我這麼想的理由。
事實上,就邏輯上而言合意性交就是合意懷孕,請不要用法律裡面沒寫來偷換概念,謝謝。」

麻煩請你詳細告知偷換概念的部分
tako1864
6 years ago
根本平行世界哪有討論到
knight4828
6 years ago
那個⋯合意性交只是有機率會懷孕而已(因為沒有百分之百的避孕法)
可以不要無視還不想懷孕所以採用積極避孕者的意志嗎---這不就是不想懷孕的意思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camel6054: 「法律根本沒有的東西就不能說」這就是你偷換概念的部分
soup1738
6 years ago
knight4828: 「不想」不是不負責的理由啊
bean6086
6 years ago
soup1738: 這不當類比也太誇張,你舉的例子都是台灣法律所規範的公民義務,那試問人有生產的義務ㄇ?
knight4828
6 years ago
soup1738:
負責不是只有生下來這個方法
選沒生下來也不是沒有付出代價只有爽喔
oreo648
6 years ago
soup1738: 按照你的邏輯,同意性交=同意(承擔)懷孕(的風險)。可是大家都知道,懷孕中實際承受各種身體風險的是女方。這就造成了,同樣想要性愛,但女方想要性愛時會承受比男方更大的風險,而這是不公平的。我想知道你認為該如何處理這樣的不公平?
soup1738
6 years ago
oreo648: 說得直白一點,這不是男女問題,覺得這樣不公平,你可以去問問上帝能不能改版來個人類2.0
soup1738
6 years ago
knight4828: 負責是要對這個生命負責,請問一下生下來以外的方法是什麼?
soup1738
6 years ago
bean6086: 人沒有生產的義務,但當一個人用自由意識決定要結婚,用自由意識決定要合意性交時,對上述行為負責,很不合理?
knight4828
6 years ago
可理解湯是站在希望
每個人能夠想清楚再去性交懷孕、都很負責的社會價值
不過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現實狀況才會不生下來
還是你要說那就不應該性交就不會懷孕?
knight4828
6 years ago
如果今天ㄧ對夫妻協議不生時呢?
(有人結紮還是懷孕的喔
kudu7927
6 years ago
soup1738: 老話一句,就是你是男的可以置身事外,才會鬼打牆,在偷梁換柱替換邏輯。

那我們來用“會不會得癌症”這件事來替換思考吧!
lemon5083
6 years ago
knight4828: 他就是拿一套不符合現實的理想(廢話)在大聲而已啦!
還說啥上帝改版人類2.0咧!
他的論點之中符合現實或達成率有過半是有多少w
soup1738
6 years ago
kudu7927: 所以就是因為你不是胎兒所以你可以置身事外支持剝奪胎兒生存權?
knight4828
6 years ago
soup1738: 對你來說什麼才是對生命足夠負責呢?只是賦予生命的程度
還是足夠成長的物質
還是給予足夠充沛心靈的教養
還是讓孩子能幸福的感受
soup1738
6 years ago
knight4828: 協議不生 但懷孕了卻有一方想生 那他或她違反了協議
至於違反了協議之後要怎麼處理就問問那個法律系的吧
總不可能女生想生下來男方可以拿著協議逼她墮胎吧
kudu7927
6 years ago
有一種負責是不把小孩生下來,小孩是理解的。
camel605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法律根本沒有的東西」是在你指稱我偷換概念後我回你的話
我現在問的是一開始你指稱我偷換概念的那段話
還是根本沒有什麼合理理由,你覺得是就是?
soup1738
6 years ago
knight4828: 全都是 所以覺得自己哪個做不到 就不要結婚 或者 婚後不要性交

對自己負責,簡單無比
oreo648
6 years ago
說得直白一點,這不是男女問題,覺得這樣不公平,你可以去問問上帝能不能改版來個人類2.0
這為什麼不是男女問題呢?如果同意性交等於同意懷孕,那麼在整個性交/懷孕這件事上男方確實佔了大便宜,這為什麼會跟男女無關呢?
soup1738
6 years ago
camel6054: 你一開始拿法律裡面根本沒有的這件事來指責我就是在偷換概念啊

我自己都說了法律裡面沒有

那你拿這件事來指責我,試圖製造一個「法律裡面沒有所以你說的是錯的」這種偏差概念

這不是偷換概念是什麼?
knight4828
6 years ago
lemon5083: 我其實是尊重他個人想法的 即使不以為然(需要在意他的想法是否影響自身的其實是他可能的太太或小孩)
但我多嘴只是因為憂心生命可貴但孩子也不能亂生QQ
bean6086
6 years ago
soup1738: 那你也覺得 積極避孕的合意性交==合意懷孕 這樣邏輯上很合理嗎? 連邏輯上都不合理的東西不應該拿來用在現實狀況上
tako1864
6 years ago
soup1738:
題外一下,有人托我問你是不是教徒
lemon5083
6 years ago
把小孩生下來,從來就不是對小孩負責的唯一解
你如果不懂那就是你自己的問題
扯到不要結婚不要性交都是多餘的
burger1863
6 years ago
單就懷孕的過程中,男性就付出了射精那瞬間,女性負擔懷胎十月的辛苦+生產風險,然後基於合意性交=合意懷孕,男女雙方都要負責,所以墮胎不是女方說了算......什麼?你說不公平?那要去問問上帝。
....這就沒有子宮的人站著說話不腰疼嘛ㄏㄏ
lemon5083
6 years ago
knight4828: 生命可貴但孩子也不能亂生+1
出生是起點不是終點,往後的幾十年人生才是要考慮的
soup1738
6 years ago
oreo648: 大象需要為自己比牛強壯這件事情負什麼責任嗎?
不需要吧

你覺得這件事情上男人佔便宜女人吃虧 但這不是男人造成的
knight4828
6 years ago
soup1738: 看來你是道德非常嚴苛那種
你這麼高標 想必會對你老婆的性福負責和婚前充分說明 並且說到做到 祝福你
但高道德可以用來要求自己
對別人還是少說一些會比較好。
soup1738
6 years ago
knight4828: 低道德標準不少對別人說就比較沒問題?
soup1738
6 years ago
tako1864: 完全不是 我從來就只站在合理角度去思考事情
kudu7927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也不能置身事外的說胎兒它會想出生。
多少人寧可父母沒把他們生出來你知道嗎?冷暴力對小孩的影響多大嗎?浪費了多少社會成本嗎?

你如果有空去做做社會類的志工吧…言盡。
walnut4882
6 years ago
認為把小孩生下來是負責的唯一解叫做站在合理角度去思考事情
soup1738
6 years ago
burger1863: 對嘛 所以墮胎的時候
媽媽就身體受傷 胎兒就死掉
這就不是胎兒的人站著說話不腰疼嘛
soup1738
6 years ago
kudu7927: 所以父母應該要負責啊 你說的這些都是父母不負責的例子
burger1863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為什麼老是要幫胎兒代言啊wwwww你已經長大了不是胚胎了好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burger1863: 你護家盟?支持同婚就是同性戀?
soup1738
6 years ago
walnut4882: 生下來是負責的第一步,不是唯一解。

況且要是真的父母都不要我也是支持墮胎的好嗎
knight4828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想說的是 對人過度嚴苛不見得會讓事情變好,
至少你回了這麼久也沒說服幾個人啊。
反而拉黑不少,也太辛苦了吧。
另外你以外的論證點出發點不見得是來自低道德。
walnut4882
6 years ago
父母不想生下小孩的理由還得符合大大您的標準呢
oreo648
6 years ago
soup1738: 大象需要為自己比牛強壯這件事情負什麼責任嗎?不需要吧 你覺得這件事情上男人佔便宜女人吃虧 但這不是男人造成的
既然你也同意男女雙方在性交/懷孕時承擔的風險不均等,那麼你為什麼認為要不要留胎兒的話語權雙方要均等呢?
burger1863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的思考邏輯比較像護家盟啦,上面自己才說不要代替胎兒發言,結果自己在代替胎兒發言wwww
tako1864
6 years ago
lemon5083: 嚴格來說他是站在理性角度,但完全沒考慮過[人]
比起醫師比較適合寫AI的那種感覺吧?
lemon5083
6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csWj3ixvr2YQnz3rl1kQf.jpg
有沒有人能跟我解釋一下這裡湯的邏輯wwww
lemon5083
6 years ago
說個笑話:湯1738從來就只站在合理角度去思考事情
camel6054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原文是按照你的邏輯論述的,你認為胎兒生命權的重要性大於遇到不負責人的父母
所以我反問你是胎兒嗎?你怎麼知道遇到不負責任的父母比較不可怕
這在你口中就變成偷換概念了,你邏輯還好嗎
bean6086
6 years ago
soup1738: 那依您的邏輯到底為啥父母都不要嬰兒的生命權就可以被剝奪,父要母不要就不行? 為什麼是由配偶來決定當事人要不要"負責"?
bean6086
6 years ago
tako1864: (離題)AI領域的研究生表示我們也是很認真在想辦法解決模型裡的族群偏誤QQ 湯那不是邏輯,是過度簡化
burger1863
6 years ago
lemon5083: 我是覺得他的邏輯很會轉彎(?????),一下子說胎兒有生命權要站在胎兒的立場想,一下子又說不要代替胎兒發言,然後....意圖使別人混亂前自己就混亂了嗎
knight4828
6 years ago
會不會有可能是因為
堅持身體有自主權有部分言論讓一些人覺得不忍呢。
生命是很嚴肅的
墮胎有理、有權、有理由
但因為是生命似乎也不好說得太絕決,也會起反效果。
這段好難寫⋯⋯
希望有人看得懂QQ
turtle9336
6 years ago
knight4828: 將胎兒比喻做腫瘤真的頗不好的
tako1864
6 years ago
bean6086: 好...對不起QQ
我想說他沒有考慮過人性這種巨大BUG.....
camel605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湯的鬼打牆懶人包:

1.女性身體自主權
>>胎兒生命權偉大
2.遇到不負責任的父母很可怕
>>胎兒生命權最大
3.有人拿自己的親生經歷證明不負責任的父母很可怕
>>你不要地圖炮
4.請湯不要代替胎兒發言
>>你不要偷換概念
5.總是會有不負責任的父母 >>所以才要生小孩叫他們負責

完全看不懂湯的邏輯
camel605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knight4828: 首先你要定義生命,才有後續的討論
bagel1386
6 years ago
湯1738完美示範了某些男人總是覺得自己至高無上,女人要性交懷孕了自己就要負責,男人要她生就得生,覺得很多女人拒絕生的理由都不是理由,以胚胎生命權之名行把女性當生育機器的事實
burger1863
6 years ago
生命的確是很嚴肅的,但在希望每位孕婦決定要不要墮胎之前必須嚴肅慎重的前提是,不會有旁人以此要求孕婦不管基於何種理由都必須生下來不得墮胎,不管墮不墮胎,自己的身體有絕對的自主權,不存在被迫的問題。
yogurt7592
6 years ago
【頂客族】沒有孩子,晚年將孤老終生?周潤發、梁朝偉...第一批「頂客族」現在後悔了嗎 - 今周刊男人們學習像發哥、丹哥....對生活周遭的人傾聽一點,思考溫柔一點是像要殺頭是不是,這很困難嗎(男
lime7250
6 years ago
這串看下來覺得女人還是不要結婚吧
至少不會被合意懷孕,要不要生自己說了算
不是仇男,只是在盡全力保護自己不成為繁衍焦慮的犧牲品
ibis7356
6 years ago
從現在起投資生科 看能不能研發100%避孕 增進全人類福祉
bagel1386
6 years ago
投資人工子宮比較能增進人類福祉,男人這麼想繁殖就讓他們自己去玩去,還有希望單身女性就能夠結紮
bean6086
6 years ago
ibis7356: 要投資也應該是100%避孕0%副作用 看誰會投資這種不可能的項目
knight4828
6 years ago
camel6054: 誰能定義呢,但怎樣也肯定不是我對說了算吧。
我只能說,如果今天是我面臨自己或另一半需要人流的窘境,我必定是難以逃避害怕敬畏愧疚難過猶豫憐憫自責的心路歷程,成為一道難以形容的傷口。
即使我知道現今我被賦有法律上自主權、有科學醫學的理由、有家人的同溫、也沒辦法坦然義正說因為如此這般所以我可以我應該我不容侵犯。反之對主張生命就是生命那派也亦然。
sheep1548
6 years ago
誰禁止墮胎就是跟我墮特過意不去
lime7250
6 years ago
《星际奶爸》袖侧_【原创小说|言情小说】_晋江文...
推大家去看一篇對岸的文,看免費部分就好,該未來世界男女性成熟後做手術停止精蟲/卵子,想生小孩要排隊媒合育兒夥伴,人工取精卵受孕放入人造子宮後植入人體(男女皆可,避免小孩自閉憂鬱),小孩一定年紀後兩人會散伙,由當初說好當監護人的其中一人養大,小孩成年後脫離監護人成為獨立個體。
只是該文1.新社會有點矯枉過正2.有類天眼和個人評分的存在似乎偷婊對岸政策3.沒有遺產繼承規定人死後財產充公偷婊割韭菜
沒MC不用生孩子感覺超棒der,只是擔心作者被請去喝茶www
prawn8499
6 years ago
turtle9336: 沒錯!怎麼可以說胎兒是腫瘤呢!腫瘤不會變成殺人犯趴趴走!不會要你教它讀書寫字!不會挑食吐奶讓你揹殺人罪!腫瘤好乖的!不要罵腫瘤
pita3101
6 years ago
那個提案人根本就是鬼
gemini7371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不全然同意,不過好像可以稍微理解soup1738的論點

就算男女都要負責,因為子宮長在女方身上,女方負的責任還是比較多
所以看起來,由於沒有成功率100%的避孕方式,如果要進行性行為又不想要遇到「女方不想留但男方想留」的狀況,有兩種選擇:1. 想辦法修改法律 2. 不要結婚(就短期而言自然是不要結婚比較快...)
moon6554
6 years ago
跳著追終於追完了
我想湯的論點大致如下
因為「小孩有生命權」和「合意性交=合意懷孕」,所以
1.懷孕了但男女雙方都不要小孩→支持墮胎
2.懷孕了但男方不要,女方要小孩→支持生小孩,男方付扶養費
3.懷孕了但女方不要,男方要小孩→支持生小孩,男方付扶養費

但是在3.這個情境的時候,可能要賭上生命代價的是女方,就算男方付錢。
這噗裡面其他人的論點比較接近「胎兒有沒有生命權是個爭議,但媽媽有生命權是肯定的」
moon6554
6 years ago
我也滿好奇在湯的論點中,決定1.和2.3.的差異是什麼呢?
crepe2163
6 years ago
拿著胚胎的令箭,要女人聽男人的話,不可以對自己的子宮有想法 就是湯的邏輯吧

畢竟粗體這件事是行之有年,只要有對象有長輩都會被問喔
jujube8476
6 years ago
一群沒有子宮的在管別人的子宮⋯
pear2267
6 years ago
camel6054: 其實我一開始也只有做簡單的價值觀交流,並未對自身經歷多加描述,然後對方才誤會我開地圖炮。
真的有簡略提到自身經歷也是在後面澄清我沒有地圖炮意思的那則留言。
所以3.有點簡化過頭了,順序上也把後面的東西挪到前因去了。對方這塊的思考邏輯還沒有這麼跳躍XD
還有冷落我的那位還是有負最基本的責任啦……最基本的那種。而「只要有一方願意養」這句能代表的情況很多,剛好我的經歷會讓我在看到的第一時間反應:「這樣後續會產生不小的問題」。雖然當初只是想交流價值觀才只講自己的部分,但這樣其實也無意中部分代全體了。
然後moose說的道歉其實是不太需要……我前面也有誤會對方的主張,後來繼續回覆對方時,也沒有針對前面的誤會特別道歉。
這部分就真的只是單純語句理解落差產生的誤會。
還有謝謝幫我澄清的人。
crane4349
6 years ago
真有趣
berry2163
6 years ago
胎死腹中丟掉的嬰胎在法律叫醫療廢棄物,嬰兒出生後遺棄嬰兒害其死亡才叫棄屍。
melon448
6 years ago
這個醫學系我好像在圖輯隊的報導底下看過他,完全熱衷於表現高傲理性又知識豐富的人格(笑),什麼東西都要照公式真理,人性的不確定性完全不在他腦袋裡
總之:為什麼偷偷說黑單無效啦!!!
pig8228
6 years ago
不太知道噗主的背景,但是作為法律人似乎有必要和噗主澄清:墮胎罪的保護法益確實是胎兒的生命法益,而不是孕婦的身體權,而且這一點是沒有爭論的(我從上課、教科書都沒有聽過墮胎罪是保護婦女身體權的這種說法),但是,不代表不需要考慮孕婦的身體自主權,而在優生保護法下,其實墮胎罪在實際上也趨近於無罪化了,因此噗主的立論方向並沒有問題,我有疑慮的是噗主:未出生的胎兒都是物的論點,都不值得保護,這是蠻大的誤會。
prawn8499
6 years ago
pig8228: 會不會是婦女身體權已經整併在例如憲法裡的人權了阿 畢竟孕婦顯然是已出生之法定人類云云
pig8228
6 years ago
prawn8499: 抱歉,我不太理解你的意思,能否再說的更多一些呢?
squid6702
6 years ago
看完真是覺得生為擁有子宮的女性真是感到悲觀,原來這是大眾的子宮呢(?),有子宮負責生育就要間接承受這麼大的責任的話,負責出精子的男性是到哪裡去了?會是在路上撿到精子植入是不是?!,誰來研發個人工子宮給男性裝!!我賺錢養家出個體力就好
還有沒有打算好未來孩童出生環境和經濟能力許可的,也不要硬生,不管不顧高達87%完全是社會負教材
prawn8499
6 years ago
pig8228: 不太熟法律大概比喻一下@@
例如流浪狗阿雞阿寵物豬有生命不能隨便虐殺 可是從飼主到被咬或是宰雞來吃或是吃別人家的雞蛋的人 那條不會特別說明他們的人權吧?還是說會? 前面已經在憲法講過的人之權利義務在後面的法條會談嗎?
peanut205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雖然我不同意湯的觀點,但其實我覺得湯的邏輯很縝密啊……反而很多反駁湯的舉例確實都舉的不好😂😂😂
soup1738: 不過在下列狀況我認為應該是這樣的,雙方都不想撫養胎兒>可以墮胎
通常男女雙方在男方不想要胎兒女方想要的時候非常容易解決>女方生育並進行撫養,此時男方不需要負擔其他事項。
但當男方想要女方不想要的時候,卻依舊必須在十個月之內付出生理上的損失,而因為女方不想要生育所以勢必會對女方造成心理健康上的影響,那麼此時女方應有權力選擇墮胎,因為懷孕確實必定會影響母體健康
lemon5083
6 years ago
peanut205: 湯的問題在邏輯看似可行但太過理想化又完全不將現實中的各種可能納入考慮
對女性的各種反對意見極力打壓又弱化,明顯認為(女性提出的)反對都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卻完全不對現實中處處可見的婚後婆家反悔或男性甩手不理卻不像女性會受到傳統壓迫的問題提出表示,只是理想化的認為人一定會守信
lemon5083
6 years ago
又明確地將負責和生下小孩畫上等號
只強調胚胎(?)的生命權,卻對出生後撫養的辛苦視而不見
>女方生育並進行撫養,此時男方不需要負擔其他事項。
>當男方想要女方不想要的時候
容易解決個鬼!
這兩種情況最後扶養都掉到女方頭上的機率高的嚇人,更別提就算真有男方扶養女方不管,女方早就被嘴到死了!可性別互換有幾個男方真的不管小孩會被壓力所苦的?
多的是想要小孩結果只是丟給別人養的男方(當然女方、或小夫妻雙方都是的也非常多),甚麼母體健康適合懷孕、有可以扶養的環境或條件
真的說要小孩又能把後者的經濟能力準備妥當的有多少?多的是出張嘴說想要,然後扶養懷胎各種責任最後都丟給別人的
這才是現實
lemon5083
6 years ago
湯的理論只想要強迫那些不想負責任地負起責任,卻沒想過出張嘴說想要的那方到底真的是負起責任還是只是外包或丟包給別人
偽單親的家庭那麼多可不是沒理由的
而這些偽單親的家庭,實際照顧者是男方還是女方,照顧者是當初說想要小孩的比例有多少,要不要算一算?
lemon5083
6 years ago
ಠ_ಠ - 看到河道上關於墮胎問題的討論,想起一個關於生孩子的鬼故事。......覺得湯的邏輯可行的要不要看看這篇
再回頭看湯的邏輯到底可不可行?
peanut205
6 years ago
lemon5083: 你是不是看錯ㄌ……
我說容易解決的是相反狀況,並且開頭就說我不同意他的觀點但他的確是邏輯縝密
peanut205
6 years ago
邏輯完整跟可行性不能相提並論這個前提我需要先備註的話的確是我的錯
lemon5083
6 years ago
peanut205: 不!一點也不容易解決
夫妻雙方只有一方要小孩卻還讓小孩出生本身就是問題
lemon5083
6 years ago
湯的邏輯還有個隨便的點在
只要有一方要小孩,就要讓小孩出生的詭異邏輯
真要慎重負責,當夫妻意見相左就應該先討論,提出彼此考量討論後再決定,而不是直接進入結果
畢竟不要小孩≠不負責,想要小孩的也不一定就比較負責
所以這跟誰要無關
只是不管誰要,都只有女方得先付出十個月而已
lemon5083
6 years ago
更別提湯的邏輯還建立在
同意性交=同意懷孕、極度低估懷孕對女方的影響等等各種詭異的醫學根據上
要小孩=負責,女方不要小孩的理由都不是理由
這種明顯就是對男女有偏見的前提上
lemon5083
6 years ago
湯的邏輯之所以"看似可行"是因為他只針對女方,對很多可能的問題(特別是男方)和現實存在的壓力、必經的過程、未來扶養的難度都避重就輕的簡單化和理想化
說白了就是只會出張嘴
goose4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湯的存在感好強,哈哈哈哈哈
我自己覺得湯的邏輯看似縝密,但並不符合實情,他忽略了實質公平這件事
所以很多人反駁不了他,但卻會覺得他的邏輯很詭異
prawn8499
6 years ago
peanut205: 人死不能復生 沒解決這個要一方違背意願繼續懷孕天天擲生死骰 邏輯真是縝密喔噗
goose468
6 years ago
在他建立的邏輯裡面,完全忽略了懷孕是會對女性身體產生影響,這個大前提
所以他看似公平的舉例,在現實中對女性的影響是會更大的
但問他如何解決,他只會說「那就不要性交、不要結婚,是你自己選的、是你自己看走眼」這種更降低我願意結婚生子意願的話wwwwwww
lemon5083
6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csWj3ixvr2YQnz3rl1kQf.jpg
https://images.plurk.com/3YyTLmTkMLagB8hReObESV.jpg
https://images.plurk.com/4Kxgi2MKd35Aj1tn8lOj5x.png
https://images.plurk.com/4MOMrMykTEu0XbALgTx9bo.png
https://images.plurk.com/5bDS7eXf2qhzINy6y2A7ti.jpg
你不可不知的奇葩湯理論
給大家複習一下
tako1864
6 years ago
要冷靜溝通喔OAO"
lemon5083
6 years ago
看完我都要懷疑子宮是不是可以熱插拔,根本不在女性的身體裡
而且湯還自稱是醫學系出身的內科
還有婚後不要小孩可以不要性交,因為同意性交=同意懷孕
有問題就去離婚,至於走離婚程序很麻煩,胎兒等不起怎麼辦?湯只會叫你自己想辦法
問到先天男女差異怎麼辦?他只會跟你說去找上帝創造人類2.0
soup1738 我從來就只站在合理角度去思考事情
oreo648
6 years ago
湯:為了我所認為的大義與負責,就請不幸擁有子宮的妳壯烈犧牲吧
我感覺差不多就是這樣
pear2267
6 years ago
還有跟你說要改善婦女的地位。
婦女地位如果不改善那麼改法律也沒用。
雖然上述本身是正論,但用在這種地方反駁其實有點問題。畢竟今天這兩者是可以同時並行的,不是做了一個另一個就不可以動。
更沒辦法否定問題存在的事實,不論是法律上還是現實上。
然後雖然同樣是醫科,隔科如隔山喔……我也是有遇過認為精神疾病都是庸人自擾的醫護人員。
mango8022
6 years ago
感謝lemon5083 的精闢分析
他那種講得自己很有道理似的荒謬言論看到現在還是很可笑
lemon5083
6 years ago
pear2267: 問題在這方面就算不是醫科,只要國中健康教育有認真上都會知道,只是他自稱醫科還要跟人嘴醫學根據才更顯得好笑而已
tomato8233
6 years ago
lemon5083: 檸檬5083總結的強而有力
magpie329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既然湯說不同意懷孕的唯一實踐方法是不要性交
那該怎麼解釋民法婚姻章節裡面,如果夫或妻一方沒有跟對方上床是離婚事由之一啊wwwww
不就直接成為進入婚姻=同意性交=同意懷孕嗎wwww
(因為不跟配偶性交,配偶可以訴請離婚喔,所以履行婚姻義務的一環是跟配偶做愛,同意做愛又等於同意懷孕,窩低媽啊wwwwww根本鼓勵女性不要結婚嘛)
tomato8233
6 years ago
magpie3296: 我覺得可能會有人出來說不會生確實是七出
magpie3296
6 years ago
覺得湯邏輯縝密縝密的人,可能需要修一下理則學wwwww
prawn8499
6 years ago
湯內桑可能覺得外科醫師阿你就不要切開病人肚子就不會醫療糾紛拉!!
是不會轉業喔 接病人不准轉診拉
可悲的是職業可以轉業 病人是法定人類
胎兒使用的子宮綁定母體性別 胚胎不算人類
這種差異似乎很難讓他認同的樣子 ㄏ
pear2267
6 years ago
應該說這部分的邏輯自洽且能符合他提到的這些價值觀主張。如果說倚靠邏輯而推論出的主張是地上建物的結構的話,那麼他會讓人感到有些荒謬的理論基礎就比較像是下面的地基,不單純是邏輯,那已經是價值觀落差的問題了。
大部分在討論串的情況是,容易在邏輯上有明顯的漏洞。風向錯光邏輯就被挑死,風向對同風向的人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挑邏輯或客氣一點指出。
長期在各種討論串待下來,他算是比較少見的類型,他的主張算是很一致。一對多回文雖然會誤解對方語意,但沒看到他認錯人把A的話拿去反駁回嗆B。
ibis7356
6 years ago
痾 看了這麼久 所以上面的各位就是擁護女性婚後可以不考慮男方意願進行墮胎就是了?雖然聽起來很理想,但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我想湯只是站在現今的法條下與各位討論可不可行而已 順便宣揚自己對滿八週未生胎兒也有生命權的觀點
lemon5083
6 years ago
tomato8233: magpie3296: 查過了,不履行性行為不一定能訴請離婚成功,但影響到無後就一定可以
但問題是有很多夫妻是婚前協議不生,婚後才反悔的
(不過我印象中婚前協議法律上無效?)
那問題就來了,湯的邏輯中人是不會反悔的,所以又跟他說的視人不清相悖
tako1864
6 years ago
ibis7356: 我覺得夫妻應該要討論,但不能變成法律強制。
pear2267
6 years ago
lemon5083: 很遺憾的是我這個年紀的人大多沒在認真上或學校借課借光光,如果他已經是實習醫生以上的職位的話,回溯一下年代大概也…… (app-bleed)
lemon5083
6 years ago
pear2267: 就算沒有,我覺得肚子裡有個東西(就算是死的),也不可能對人體完全沒影響。更別提懷孕的胎兒不但是活的還會長大又會吸收營養,醫生對孕婦開藥都還要特別小心
可以說的好像完全像兩個不相干的個體,別說他的學歷,我都要懷疑他的智商了
難道他生活周遭都沒遇過孕婦嗎?
bagel1386
6 years ago
ibis7356: 現在說的是他人不能強制女性一定要把孩子生下來這件事情,請把女性當成一個獨立個體,可以坐下來好好談,而不是立一個法強制剝奪女性拒絕生育的權利
walnut4882
6 years ago
湯在圓他自己的邏輯上很縝密沒錯啊
問題是合意性交=合意懷孕、胎兒不會侵害到母體權益這兩個立論點就已經歪到平行世界去了好ㄇ
lemon5083
6 years ago
ibis7356: 有句話是這麼說:女生是知曉懷孕的那一刻起就開始學著當媽媽,男方是小孩出生的那一刻才開始學著當爸爸
很多媽媽都是等小孩夠大了才能從育兒中畢業
所以女方對要不要生下來考慮的一定是非常切身的問題,未來懷孕的幾個月,生小孩後的產後護理,要不要留職停薪或辭職照顧小孩,會不會影響職涯規劃,小孩的教養
能夠想到這些而不是只會出張嘴要小孩的男方,或其它說小孩會帶財來的長輩有多少?
所以根本不是像湯說的一樣,女方只會說好像很辛苦、身材會走樣之類不是問題的問題
lemon5083
6 years ago
如果這些都真的可以讓女方無後顧之憂,台灣的生育率就不會這麼低了
pear2267
6 years ago
lemon5083: 我覺得說不定可能真的沒有遇過,雖然隨著從業時間增長,待在內科應該會遇到,但還是難說。
還有雖然他是內科,但是醫生也是人,有時候知道的深不見得知道的廣。
就像我也以為精神心理的基礎理論應該是醫護人員都會知道,如同常識一般的東西。但我還是曾親口聽到醫護人員對精神疾病的認知停留在精神疾病等同智障的階段,讓我有夠shock的。
lemon5083
6 years ago
pear2267: !?!?!?這麼說還真的有可能!他反駁我叫他面對現實的時候就是叫我去面對現實,所以他可能真的活在跟我們不同一個現實,這樣就合理了!!
bagel1386
6 years ago
同意檸檬 社會上對育兒的重擔還是壓在女性身上,想得夠遠就會知道這是綁定大半輩子的事情,如果男性願意好好談同理和體諒評估現實一起養育,而不是擺個臭架子認為女性就該為他的種買單,那老娘寧可不和男人做愛
papaya2012
6 years ago
ibis7356: 懷孕時承受風險的是女性,生理上子宮是在女性身上,雙方良好關係有討論很好,但基於懷孕這件事本身的不公平,雙方要承受的風險也不對等,我認為女方應有最終決定權。而且雙方能就墮胎討論是很理想的情況,這至少需要一定程度的和睦關係,但現實裡多的是不理想的情況,也有男方拖著不離婚又不簽字的時候。強迫女方生下她不想要的孩子,只會造成又一個悲劇。
法律不能強制讓人幸福快樂,但我希望法律能在不幸時提供足夠的保障,令女方不至於走投無路。因此是的,我主張女性對如何使用自己的子宮有絕對決定權。
magpie3296
6 years ago
夫妻的意見都應該參考,但不能變成強制+1
goose468
6 years ago
ibis7356: 我認為需要考慮配偶的意見,但最終決定權應在女性身上
pear2267
6 years ago
剛剛才發現自己有打錯詞…… (p-surprised)
crepe2163
6 years ago
總之就是男的沒子宮一定要女的生,而且為了滿足男性的想主導一切需求和自尊,一定要男的同意才能不生
就是不生?欸欸你跟我性交的時候不就知道可能會懷孕,不准你自己決定不生喔!好呀給你個寬容的期限,八週好了
---

以上就是突然通靈出來的可能提案「邏輯」
但是對於這種巨嬰式的思考模式
本人拒不受理
lark4306
6 years ago
感覺看來看去最大的癥節點好像在"胎兒有沒有生命權",從生命的定義來看胎兒並不是生命吧?在生下來能夠脫離母體之前都算是細胞組織不是嗎?
lemon5083
6 years ago
所以說湯的理論最大的問題就出在這啊!自以為可以替一個不會說話甚至可能連心跳都還沒有的胚胎發言,就把這個胚胎的生命權放在制高點
(不說胎兒說胚胎是因為,湯的理論是同意性交=同意懷孕,所以不需要等到有心跳,而是確定著床就算)
然後就可以替這個胚胎主張生命權,殊不知一堆不受期待出生的人根本不想被生下來,但湯就是覺得自己的捍衛是合理的
又對其他可能的質疑ex:性病直接視而不見
說真的我們又不能直接請胚胎回答,那自以為是胚胎代言人的湯當然球員兼裁判,甚麼都他說了算啊!
畢竟胚胎自己又不會跳出來說:我才不想被生出來
lemon5083
6 years ago
更別提湯的同意性交=同意懷孕理論,等於直接替所有人發言
在湯的邏輯裡,不只不會說話的胚胎想法他說了算
連有腦子有嘴巴會性交的人的想法都是他說了算呢!
prawn8499
6 years ago
lark4306: 如果是"脫離母體能存活"當分界 就會進入"一定週數後離開子宮能存活要不要給活"討論 如果不堅持胎兒要在母體內待到足月再生呢? 上面我也問了是不是覺得八月半中元節嗎就可以進入催生給爸爸或其他主張權利者養 不過可能湯內科大大很忙沒回答
lark4306
6 years ago
就是把他自己都價值觀套用在全世界吧w說真的法律不限定這麼窄不就是為了可以在合最大限度符合各種價值觀的人嗎?我反而覺得應該要是放寬而不是縮小,在這個限度裡自己覺得怎麼樣自己去遵守就好了啊qwq真的是管很寬欸qwq
prawn8499
6 years ago
是說如果照古代辦法 連出生了都有不舉子(殺嬰) 嬰靈?生命權? 沒有配套就是這樣了
camel409
6 years ago
台南虐死嬰/胖表姊虛擬「李芸熙」誆女童卡陰!男傻愛施虐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我是覺得湯大概覺得把小孩生下來之後凌虐致死也是一種負責的作法ㄅ,不過從兒童人權的角度來看完全不是這回事就是了。簡單來說湯是對胎兒生命權的關心到出生那一秒就結束了ㄉ那種人ㄋ,不在乎家長有沒有能力養也不在乎有沒有心養,前者可能全家跳河(或虐兒出氣),後者製造學校老師的困擾,現實是有小孩眼鏡壞了一個月,因為覺得麻煩而拖著不想帶小孩去配眼睛的家長存在的ㄛ
lemon5083
6 years ago
camel409: 他會覺得那是你自己要去負責www
別忘了在湯的理論之中,所有的問題都該被簡單的解決,他一直都只負責出張嘴,對實行的難度完全視而不見也從未列入考慮因為不干他的事
lemon5083
6 years ago
一旦沒有難度,問題從來就不是問題
這比把提出問題的人解決還更簡單呢!
pear2267
6 years ago
沒有能力養的例子以soup的觀點是覺得沒有能力就去改善而不是逃避。
我覺得我突然需要那張找工作圖。
pear2267
6 years ago
說真的一個人改善經濟狀況,或者說進行社會階層的向上流動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
有孩子的情況更是如此。
prawn8499
6 years ago
pear2267: 這個嗎(誤 https://images.plurk.com/6GuRKIdX3NRFpW6AvK66.jpg
還是這個www https://images.plurk.com/7HrFu4sWzugNVcNgdSGA3L.jpg
salt4917
6 years ago
看到一半氣到快要中風
我看到湯開口閉口都是「負責」兩個字,真的那麼容易嗎??
就算法律規定要負責好了,世界上其中一方要擺爛的父母多的是(用盡辦法,脫產都有)
這樣情況下的小孩會健康嗎???有夠痛苦好嗎

除了有子宮的人才有資格談論關於子宮的事情,真的沒有辦法生的人不要生,請不要再製造悲劇了

這個世界就是這麼現實,活在理想是不可能的,對不起戳破某些人的泡泡
prawn4983
6 years ago
就一個看不出來是什麼的鬼東西,想墮就墮是會怎樣?生下來你養嗎,你不養管個屁喔,天天在那裡「喔~這是生命」,生命有屁了不起啦,台灣每年有三千多個少女未成年懷孕,真的沒有很了不起啦,胎兒連吱一聲都做不到,憑什麼為了這麼一個東西剝奪一個完整獨立的女性的自主權?
pear2267
6 years ago
prawn8499: 對是第二張,感謝。
然後第一張也太哀傷了 (app-cry)
pear2267
6 years ago
然後大概是這樣吧……剛好今天不用上班也沒處去,只是記憶力有限可能有誤或漏掉東西。
所以法律上來說…… (Plurk Paste)
knight4828
6 years ago
prawn4983: 湯的說法讓人不舒服,但你這種說法也讓人很不舒服。
請問這種東西是什麼東西⋯⋯⋯⋯?
ferret2460
6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WCmFc4kTBWjM0qW78RHVP.jpg 比較讓我想到這張
pig8228
6 years ago
lark4306: 以刑法的角度而言,胎兒的生命是一個動態過程,也許2周4周內比較接近你所說的細胞組織,但在24周後,有獨立生存可能後,胎兒的狀態不會再只是你所說的細胞組織,這也是為什麼會有墮胎罪的原因,無論將來除罪化與否,我認為不分情形而將胎兒比擬為如皮屑、經血一般的細胞組織還是讓人不安的,而且我發現這和我身為女性、女性主義者的立場也不相衝突,不需要在說明孕婦的意願、身體自主權的同時,全盤否定胎兒的生命性。
knight4828
6 years ago
pig8228: 推。謝謝你條理的說明,說出我的感受。我對兩邊的一些過度論點都感到同樣不安⋯
pig8228
6 years ago
pear2267: 唉,解除條件說是民法的概念(規定在第7條),是用來處理胎兒作為繼承人等等的問題;在刑法的概念上,墮胎罪就是要保護胎兒的生命法益,只是保護程度和已出生的嬰兒(人)有所不同。
ಠ_ಠ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pig8228您好,謝謝您留言指教,今天剛好放颱風假,有時間就來討論一下您可能誤會我誤會什麼一事吧。
關於刑法第288條墮胎罪保護之法益究係為何,本人以為應該先論述胎兒在法律上的定性是什麼?僅單純從我國立法體系上論之,以下分述:

1. 我國法律原則上採二元論,這點毫無疑問,例如民法中不動產以外的為動產人以外的為物。因此不符合人之定義,即介於於出生到死亡此區間以外之任何生命形式,都不是法律上之自然人,相信您可以同意這點吧?
ಠ_ಠ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2. 但法律上有原則通常就有例外,例如船舶雖然不符合不動產的定義,但其特性與吾人所明白之動產亦相差甚遠,因此船舶由於其價格較高與交易比尋常動產要來的更謹慎等特性,而有了準不動產一說。
所以要將胎兒視為準人類(法律上還沒有這個名詞),以較嚴格的法規範保護其生命權,是可以朝此方向努力,並且相信大多數人都會接受。
但本人於此想強調的是「目前法律體系上胎兒不屬於自然人」,而非否定胎兒之生命權應由法律保障。
此外,雖今判例制度已廢除,但20年上字第1092號判例要旨稱:「過失致人死之罪,係以生存之人為被害客體,故未經產生之胎兒,固不在其列」,可知我國實務見解不將胎兒視為自然人(惟不表示否認應保護胎兒),供您參考。
ಠ_ಠ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3. 關於您所提到,沒有任何一本教科書稱刑法288條墮胎罪所保護之法亦為婦女身體健康一說,經本人稍早簡易查詢(公開免費之資料),學說上目前本罪保護之法益有三說,「保護胎兒說」、「保護母體說」及「保護胎兒與母體說」。(不知道您刑分是使用哪本教科書,應該是有提到才對?順帶一提,我用黃仲夫的<<簡明刑法分則>>)現行實務上係採折衷說,即保護胎兒與母體說(但某學說極有可能會隨時間更迭而從多數說變為少數說)
另外查詢該主題之期刊論文後,亦發現有不少文章皆稱,墮胎罪並非最開始就保護胎兒生命法益以及墮胎罪並非自立法時即納入規範
I. <<墮胎罪之研究>>陳世杰 您可以參考本文第三章正文及其註釋
https://images.plurk.com/5Ur4reNbRAn9Wf9y4i29Vc.png
ಠ_ಠ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II. <<西法東罰,罪及婦女—墮胎入罪及其對戰後臺灣婦女的影響>>吳燕秋
https://images.plurk.com/cBJMnXy3ReZerq58oTIaK.png

4. 因此您所提出「墮胎罪的保護法益確實是胎兒的生命法益,而不是孕婦的身體權,而且這一點是沒有爭論的」之言論,顯然是您完全誤解目前實務上現況的表現。

最後特此聲明,本人目前從事法律相關工作,並且畢業於我國大學法律系。
以及我支持胎兒生命權應受到一定程度之保障,但我更支持孕婦身體自主權應優先於前述權利。
以上,謝謝您。
lord9984
6 years ago
本文2點真的很重要 然後我看了別國/州例子 大概最低最低也要12週,8週根本來不及。但是我們台灣到底為什麼要倒退幾十年投這種白癡沒人權的公投...
rat276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發現本來按消音的噗又跳了出來,結果已經累積破千了(遠望)
幫大家複習一下,湯還說過覺得「人流議題跟身體自主權」無關哦,我的子宮真的不是長在我身體裡的子宮捏。
lemon5083
6 years ago
嚴刑峻法不一定能打造和平安穩的社會,這是歷史一再告訴我們的現實
可是湯的理論就是一廂情願的把他的想法強加在實質要為胎兒負責的人身上,卻無視現實。湯的理論跟那些為了功德反而害死更多生命的放生團體到底差在哪我完全看不出來
法律的修正必須是朝"真正能保障到想要保障的權利"演變,而不是只是為了滿足某些人的道德綁架反而把人逼往更極端的角落
那個八周的公投說真的到底是會如他們所願真的讓生育率上升,
還是把人逼向極端用危險的方式墮掉小孩,
還是造就不開心的家庭養歪這些未來的下一代禍害更多人
說真的我覺得後兩者機率大得多太多,當然我想湯是不會管這些他也活不到那時候管不到這些也不干他的事啦
lemon5083
6 years ago
rat2766: 而且湯之所以會自曝醫學內科背景就是為了幫他的奇葩言論『胎兒沒有侵犯母體權利』背書,打算和大家戰醫學根據喔!
tako1864
6 years ago
rat2766: 好久不見 (?
lemon5083
6 years ago
不過說真的如果連我這個提供子宮提供母體的人都不能決定胎兒的去留或發表意見不被尊重,那到底誰還比我有資格發表意見?是那個只出一條精蟲的男性還是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路人?到底以為自己是誰啊!這樣身為母體的媽媽還算被當作獨立的人來尊重嗎?擁有子宮的媽媽一直都是人,不是只是提供居所的無機物
講極端點,媽媽一直都有能力能夠做到單獨決定胎兒去留,只是要不要做的問題而已,但這種願意接受討論的寬容卻從未被某些人尊重,還一再被打壓
lemon5083
6 years ago
湯還主張民主社會修改不支持的法律的正當性,卻沒想過這只是單純的多數暴力而已。雖然有人權不能投票的前提,但這個人權卻無法被承認才是可悲的點
magpie329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話說回來,「同意」這件事情是建立在人類自由意志可以決定的事情之上欸;
比如說我同意把我的書借一本給A(因此我把書借出去沒有任何不可能)

但同意懷孕?懷孕真的不是同意就懷得上好嗎XDD
如果是這樣,專治不孕症的診所都要倒光光惹
還有諸多因素,不是單純我想就可以的
lemon5083
6 years ago
magpie3296: 因為有一種同意叫做湯式同意,soup1738說你同意就同意
magpie3296
6 years ago
「我支持胎兒生命權應受到一定程度之保障,但我更支持孕婦身體自主權應優先於前述權利」+1
pig8228
6 years ago
ಠ_ಠ: 噗主您好,既然同樣是法律人,我們應該能更容易由法律觀點討論這個問題:
1. 胎兒當然不是自然人,但是這是民法上的觀點(你所舉例的船舶也是),在刑法的討論中不具有重要性,否則一直到出生、獨立呼吸後才是墮胎罪的保護客體嗎?那生母殺嬰罪、殺人罪和墮胎罪的區別又是什麼?因此,現行法其實已經是已較嚴格的規範在保護胎兒的生命法益了,而非如你所說的:可以朝此方向努力。
(至於你所舉的判例,胎兒當然非致人於死罪的客體,正如胎兒也非傷害罪的客體,刑法並不處罰傷害胎兒的行為,而這正是基於「胎兒」和「人」本質上的不同,而刻意做出的區別待遇)
pig8228
6 years ago
2. 我所使用的教科書是盧映潔、林山田的刑法分則,算是刑法分則教科書中最「通說」的選擇,僅節錄部分內文如下:「本罪的保護客體乃是母體內成長中的胎兒,故墮胎罪所要保護的法益乃在於胎兒的生命,雖然墮胎行為往往也會引致懷胎婦女重傷或死亡的結果,但本罪的保護客體主要是在於胎兒,而非懷胎婦女的生命與身體健康。」(p.498)也許是多數刑法學者對墮胎罪不太有興趣吧,我確實從課堂、教科書、參考書都沒看過你所列的三說(參考書也補充:早期雖然有爭議,但現今學說已沒有爭議),可能推測是比較早期的學說,又或者並非刑法學者的說法,至於你所說的實務兼採也再麻煩您提供相關判例或最高法院見解
pig8228
6 years ago
3. 你所提供的資料確實幫助我更了解墮胎罪的法制史,非常感謝!

4. 我並沒有否定噗主的觀點,只是我認為既然是法律人,又要從法律觀點討論這個議題,而非哲學或政策觀點,某程度上在這個議題的發言權上是有權威性的,那就應該更謹慎一些,而不應該引導出:非自然人就沒有生命法益這樣的誤解,至於婦女自主是否應優先於胎兒,縱使是已接近臨盆的胎兒?由女性主義的觀點出發,我個人會覺得這個說法帶有一些家父長色彩
earth1976
6 years ago
前陣子才跟朋友討論到為什麼對於步入婚姻這件事,女性考慮的通常遠遠比男性來得深且糾結,反之男性通常不能理解女性反覆思考的原因。最最大的點,除了傳統中女主內的不自由,更多的是關於孩子的問題。簡單來說,不管要或不要小孩,大部分壓力都在女方。要,懷不懷得上、懷上之後出生前後對身心理、社交以及事業的影響;不要,不小心懷上的處理方式,外界的眼光等等。問題更大的是若雙方對於生不生小孩的意見不一致的時候,被影響最大的女性往往無法做選擇,而是被選擇。一直以來這都是個讓人無法決定步入婚姻的因素,現在又來這個破提案......還是貫徹不婚主義吧
ramen1010
6 years ago
前陣子生產做完月子的同事,回來工作沒幾天自殺了,事發的前幾天還在討論要訂哪一家的彌月蛋糕,隔了一個周末傳來的是她自殺的訊息,她先生還是隔天早上小孩在吵鬧沒人照顧才起床找老婆,結果才發現老婆自殺,不清楚是否還有其他原因,但是懷孕生小孩真的對於女性影響重大,不論是生理還是心理
goose468
6 years ago
ramen1010: 有可能是產後憂鬱症,對,懷個孕還有得憂鬱症的可能性
oreo648
6 years ago
都忘了還有產後憂鬱症這件事...而且我以前還看過一篇文章,有忘了幾趴的孕婦,產後憂鬱症終生都治不好...(抖)
melon448
6 years ago
產前後都可能憂鬱ㄛ,上次看到日本好像有實錄漫畫,嚴重到覺得自己被異形寄生,而且跟懷孕前的期待落差以及罪惡感衝突下憂鬱狀況更加嚴重,超可怕
prawn8499
6 years ago
pig8228: 墮胎跟殺嬰入罪是在墮胎失敗、胎兒成為嬰兒的時候應用的嗎?或者墮胎罪本來應該用於協助墮胎但引起母體嚴重傷亡的情況,懲罰其施術不當或無資格違法施術的部分?
如果要阻止臨盆墮胎有殺嬰之嫌,是不是應該定八月半法案就夠了?
gemini9180
6 years ago
ಠ_ಠ: pig8228: 有法律專家,借問一下如果超過24週還有辦法終止胎兒的生命活動但沒有移除母體,也就是變成死胎,那是否就不觸犯墮胎罪了呢?如果要說胎兒的生命法益,為何24週以前可以合法終止而24週以後就受到保障呢?是說第24週那個moment神奇的獲得生命嗎?
prawn8499
6 years ago
gemini9180: 難道是最小週數早產兒存活例,來論證「若出生能獨立存活」嗎?(一起問
pig8228
6 years ago
prawn8499: 我不太理解你的意思,墮胎罪就是墮胎罪,殺人罪就是殺人罪(你所說的殺嬰入罪),兩者的時點區分就是獨立呼吸說,只是墮胎罪在優生保健法下實際上已趨近於無罪化,至於我所舉出的極端例子,在一般的情形下(沒有損害孕婦的生命、身體等等),可能就比較難找到符合優生保健法所列的阻卻違法事由,而仍會構成墮胎罪,這是現行法下比較可能的解釋(至於八月半法案的內容,抱歉我不太清楚)
pear2267
6 years ago
pig8228: 感謝補充,的確是民法的概念沒錯,當初打文時會提到這點是因為magpie曾經提到例外。後來soup在反駁magpie這個主張時是直接用墮胎罪就是保障胎兒的生命權,而沒有再引解除條件說。所以我打的那篇的確有誤。
knight4828
6 years ago
頭好痛⋯約10週以後都是引產了⋯⋯
引產,你週數越大越像是一般生產過程,都到24週一般正常夫妻+胎兒無特殊狀況的時候,恐怕沒多少人會拖到這週數引產ok?(母體傷害,出來的胎兒對心理負擔非常大的)
何況八月半,不要幻想。
pear2267
6 years ago
剛剛打錯重發
然後pig82提到的讓我想到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度自字第38號的看法:
若本於該法條(這邊根據上文應該指民法6、7條)文義解釋之結果,對胎兒利益之保護顯然不周, 是以立法上例外針對胎兒個人利益給予保障,惟仍以其將來死產作為解除條件,從而胎兒依法所取得之權利與一般權利能力,尚屬有間。因此,關於胎兒利益之保護,自應與「人」作不同之解釋,此觀諸刑法針對同屬生命法益被終結之「人」與「胎兒」,分別於殺人罪及墮胎罪予以不同刑罰評價之規定甚明
也就是說就刑罰來看,胎兒的確異於人,規範上從嚴認定保障其生命法益的意思?但還是會像民法那樣對死胎還會溯及喪失,或是將死胎則作為例外寫到優生保健法裡面去這樣嗎?
話說還有翻到一些資料有提到墮胎罪最早其實是跟社會法益有關?
pig8228
6 years ago
gemini9180: 你所舉的例子仍會構成墮胎罪(如果沒有符合優生保健法的情形的話),必須要澄清的是:我國法下,只要符合優生保健法所列的特定指標(例如優生學理由、因強制性交受孕),都可以阻卻;我所說的24周是刑法教授在上課時介紹的國外法(Roe v. Wade)的觀點:認為懷孕12周內原則上應尊重孕婦意願,允許墮胎;懷孕24周後則基於胎兒已經有獨立生存可能性而不許可,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也有納入這個觀點:「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但屬於醫療行為者,不在此限。妊娠十二週以內者,應於有施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診所施行;逾十二週者,應於有施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住院施行。」我覺得就尊重孕婦意願的強度隨著時間而有消長,個人認為是可以支持的。(所以24周在法律上確實是一個關鍵的時點)
pear2267
6 years ago
然後gemini提到的……我記得有見解是認為墮胎指「懷孕過程或狀態的破壞」認為凡是對孕婦的懷孕或對胎兒所產生的任何效果,足以引起胎兒在母體死亡,或出生後成為無生命能力胎兒都屬懷孕狀態的破壞。
queen2401
6 years ago
soup1738: 抱歉,在湯去吃飯之後的各種討論就沒繼續看下去了,中間這段發言我認為應該算是你的核心價值觀吧?"我在說當一個胎兒存在於一個父母之一願意扶養他長大的家庭中的時候他的生命權不應被剝奪" 你認為女方要負責任,不能因為怕影響身材之類的問題而決定墮胎,但是懷孕女方更受累是事實,對這樣的人來說,墮胎可能對整個家庭或是小孩都好;對於想留下小孩的男性,和女方離婚是一個比強迫她生下更好的選擇。可能有人看到會說我真是渣男,憑什麼女方不生就和她離婚,問題是當有一方不能滿足另一方對家庭的渴望,難道不能放開彼此,不生的女人找同樣不要孩子的男人,想生的男人找渴望孩子的女人?
ಠ_ಠ: ps.原本以為這偷偷說是在討論八週這件事,看了一下噗首發現更偏向墮胎的議題討論?
pear2267
6 years ago
這樣就變成重點在胎兒的生死及是不是自然死(還有符不符合優生保健法),而不是死胎有沒有離開母體。
pear2267
6 years ago
queen2401: 是,就連soup也是反對8週這件事。所以前面討論在8週這件事情上大部分的人看法是一致的。
pig8228
6 years ago
pear2267: 感謝補充!我不太清楚墮胎罪是不是在早期被歸類為社會法益,如果是的話,我會覺得就像把強制性交罪歸類在社會法益一樣不洽當。墮胎罪不處罰過失犯,非來自外力介入的自然死產就更不該具有可罰性了
pear2267
6 years ago
pig8228: 我也是不確定早期是不是被劃為社會法益才上來詢問,雖然有法律書籍跟相關論文是如此認為,但真的找不到更直接的證明來確定民國23年立法的人們到底是怎麼想的。( •́ὤ•̀)
pear2267
6 years ago
pig8228: 對!還有過失。這種情形我完全忘記了。
queen2401
6 years ago
至於過程中和湯討論的各位,中間有些舉例真的是鬼打牆耶,看得好累,希望大家專注論述,像是小學生啊、湯說的是ooxx等幫他下的有偏向性的衍伸結論不太利於討論。
啊不過好像與湯之間的對話已經結束了
queen2401
6 years ago
抱歉剛剛網路壞有刪留言重發,把它補回來
walnut4882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只要湯還堅持"合意性交=合意懷孕"、"胎兒不會侵犯到母體權益"這種歪到平行世界去的理論基調,所有試圖說明他的想法哪裡有問題的回覆看起來都是鬼打牆
melon44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可是這串本來就不是湯的想法糾正教室,老實說除非他又衝出來不然一直討論他也是蠻wwww有種被來鬧場的人截串成功的感覺
tako1864
6 years ago
如果可以請大家直接當作他沒出現過討論...
pear2267
6 years ago
我是主張跟soup對話不是討論以尋求結論,而是價值觀上的交流啦……至於soup本人是不是這樣想才跟我對話的我就無法確定了,但有很大的可能性不是。
queen2401
6 years ago
walnut4882:讓我覺得鬼打牆的不是這部分,但是你說的沒錯,兩邊核心價值觀處於相悖或平行線的時候討論很難有往前走的感覺,但是有部分是可接受的吧?像是"合意性交=合意懷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懷孕是性交的風險這點我想沒錯,事後的選擇沒有墮胎這點是湯和大家最大的歧異點,只不過這其實算是道德的討論,目前法律有保障到讓需要落胎的可以墮胎吧?大家討論的目的是在思考墮胎除罪化並且女方在墮胎不傷及生命的時候想墮就墮?不然它的負責這點於道德層面上沒有問題
queen2401
6 years ago
pear2267: 對,這種也只能進行價值觀的討論無法共同得出結論,至於後面那句我想是對於和平對話有點多餘的主觀臆測,即使用刪節號來表示是開玩笑也不那麼恰當
pear2267
6 years ago
queen2401: 然而我就是那種覺得不適合養還硬生下來才是不負責任的那種人,而不是只要有了就該生才是負責任,所以……
就……各人有各人的價值觀。 (app-lying)
queen2401
6 years ago
pear2267: 不適合養還硬生下來可能不在墮胎的討論範圍?
pear2267
6 years ago
queen2401: 很遺憾還真的不全是開玩笑,就是言語上保守的主觀臆測。
當然就像你說的這並不恰當,在本串對話中也是我多次出現的問題:言語上主觀意識太重。
一開始是基於認為價值觀本就是個人的,才會在對話中多次強調:我覺得……、我認為……,以避免讓對方有將自身價值觀強灌在其身上的感受。目前個人也還在抓這部分的平衡點,感謝指出問題點。
pear2267
6 years ago
queen2401: 因為他多次主張有了就該生下來(他的依據是法律除例外情形會保障胎兒生命權),還有有了生下來才是負責任、不生只是想逃避責任。(這真的算是他個人的價值觀)
而我的主張是,無視情況就生下來不見得就是負責任。(我的價值觀)
這部分的確跟法律上的墮胎議題討論沒什麼關係,完全是「到底怎樣才是負責任」的價值觀碰撞。對話當下就只是覺得墮胎就只是不想負責任的說法太武斷,所以才丟出了自己的價值觀主張。
puppy9185
6 years ago
大概看過內容了,身為女人我只想說:先撇開法律和道德上的所有問題,為什麼會有人覺得未出生的嬰兒比已經活了數年的女性重要?這是逼人自殺或發瘋的節奏?人活著不只要有身,還要有心,不是只要身體沒事就沒問題。街上傳教士不是最愛說人分成身心靈三個部分,讓耶蘇進入你的靈嗎?(我被攔過超多次,每次都有聽完,絕對不會錯)結果這裡又完全不考慮女性的身心提出這種偏頗的議題。不要說立法,這種言論存在的本身就已經壓迫到女性身體的自主權了。
puppy9185
6 years ago
queen2401: 我看過他們的FB,他們的主要觀點其實是“人類的繁衍”,不適合養還硬生下來的確不在他們討論範圍。地球存在45.4億年,多少物種出現,又有多少物種滅絕,人也總有一天會消失,他們這些信上帝耶穌造物主反而這麼看不開,真可悲。
lemon5083
6 years ago
樓上說的沒錯,湯的言論和墮胎之所以會陷入爭論,就是因為和女性身體自主權發生衝突。
湯自己就承認把胎兒的生命權放在制高點不容侵犯,然後舉著這個大旗堂而皇之的侵犯女性對身體的自主權
卻沒想過往後為這個胎兒的教養付出至少20年的依然是這個女性,然而這個女性對自己的身體卻還是沒有自主權
說穿了這跟把女性當會走路的子宮+免費保母有甚麼兩樣?
queen2401
6 years ago
puppy9185: 啊,抱歉,我沒有在討論八周www八周不合理已經是大家的共識了
walnut4882
6 years ago
胎兒對母體的影響發生在生產與教養之前
goose4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queen2401: 付出教養的通常是女性居多,社會通常把這種期待灌輸在女性身上,對男生來說結婚後才知道老婆不想生,婚前可以討論,對女生來說結婚後才知道老公想要傳宗接代,是比男生知道老婆不想生更慘的事
queen2401
6 years ago
lemon5083: 付出教養的可能是男性?女方不想生男方硬要生大概之後就是離婚跟單親路線吧,先不討論對胎兒的影響,女性被當會走路的子宮+免費保母這樣的言論似乎有些偏頗,不過需要捍衛女性自主權這點是毫無疑問的。
另外對男生來說結婚後才知道老婆不想生也是蠻慘的一件事。
queen2401
6 years ago
goose468: 為什麼這麼認為呢?同樣是遇到無法達成對家庭情況的另一伴
queen2401
6 years ago
*更正:家庭期望
goose4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queen2401: 簡單來說,這個社會不會因為男性不顧小孩而責怪他,但卻會責怪女性
男性可以以要傳宗接代要求離婚,雖然法院不一定判成功,但很有機會成功啦,女性不想生的話除了簽訂詳細的婚前協議書之外要怎麼提出離婚?
prawn8499
6 years ago
queen2401: 一句話 懷孕叫做"傷害已經造成"
今天男人不想無後選離婚了不起財產清空 懷孕是一分一秒都在影響母體內分泌 我倒是很懷疑今天換成讓男性拿著薛丁格之箱二十四小時不分晝夜 他們會不會靠盃要是下一秒死了怎麼辦 ㄏㄏ
goose468
6 years ago
女性不想生的時候,就會被圍攻,說什麼以後要有孩子養老啊你生下來就會有母愛了等等,男性不想生的時候有人責怪過他們嗎?
queen2401
6 years ago
goose468: 沒離婚過所以不太好跟你討論這部分,但是女性婚後不想生男性不同意離婚綁著人有什麼用呢?
"不會因為男性不顧小孩而責怪他"是指教育嗎?
pear2267
6 years ago
話說就算不分男女,配偶分別想生與不想生的情況下,多討論想生的人能不能訴請離婚,好像比較少提到不想生的人訴請離婚?
goose468
6 years ago
queen2401: 我也沒離過婚wwwwwwwww我也不是男性不知道為什麼女性不想生還不願意離婚,但現實就是有很多女性不想生被逼生的案例呀
goose468
6 years ago
queen2401: 「不會因為男性不顧小孩而責怪他」是指日常照顧,把屎把尿帶小孩這種教養
queen2401
6 years ago
goose468: 墮胎相關不好討論社會價值觀問題,不過有孩子養老這件事不分男女都會被責備,否則男同性戀就不會因為這件事被反對了
queen2401
6 years ago
goose468: 抱歉,這也和墮胎議題扯得有點遠,很抱歉我讓你想到這方面,可以先就此打住或另外開樓嗎?
pear2267
6 years ago
我一直覺得雙方對家庭的期望不合又無論如何也無法解決矛盾的情況下其實可以離婚……
還是因為法律上把事由都歸結到不想生的人身上所以變成只有想生的人才能請求離婚?
goose4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queen2401: 我說完這個就停,我說的不是有孩子養老這件事,而是男女不想生的時候,社會輿論加諸的壓力不同
男生不想生時,社會會說還早呀還貪玩
女生不想生時,社會會說再不生就高齡產婦了,怎麼這麼沒有母愛等等
queen2401
6 years ago
噗浪只知道是回復誰卻不知道回復哪層樓好煩惱喔,不方便討論
puppy9185
6 years ago
如果這個法真的通過,我敢打賭生育率絕對會創新低。24週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排除強姦這種極端狀況,很多一開始想墮胎的人都多少會猶豫,會想說還有時間且走且看,最後捨不得決定留著。但如果變成八週,絕對是想也不想就拿掉。
pear2267
6 years ago
這個真的沒辦法……或許可以跟技技反應看看?
prawn8499
6 years ago
queen2401: 噗浪回應目前折衷辦法就是自己複製引言... 引言段前面自己打個:還是>這樣
queen2401
6 years ago
想請教一下:
假設一個完全正常的家庭
沒有經濟困難 爸爸也很正常而且很想要小孩
肚中小孩也很正常
然後媽媽因為「不想影響身材」「不想被小孩綁住」「怕痛」「感覺懷孕好像很辛苦」等理由想要墮胎,依現行法律到底能不能墮胎成功啊?
tako1864
6 years ago
queen2401: 現在實際的狀況應該是屬於[醫生聽到爸爸想留就不敢拿]吧?...
hawk3505
6 years ago
如果未婚可以,現行法律只規範已婚女性
害我不想結婚ㄌ
rabbit6257
6 years ago
看到soup的言論我只能搖頭,一開始對法律單純的陳述還不能算有問題,無視實務上運作問題很大,但最多只能說想的太美好。但是吵到後面直接原形畢露欸 要討論法律就始終如一不要亂混入自己的偏差想法。 然後墮胎那個生命權到底是哪來的,就跟你說法律上還有各家學說爭議,而普遍實務上認為胎兒要脫離母體獨立呼吸才算是自然人,你還能硬扯生命權欸
queen2401
6 years ago
剛剛震驚,如果本來就不想有孩子的夫妻
他們有一天不小心懷孕了
即使他們都不想要
只要孩子沒問題 父母雙方心身理也沒問題
他們就不能墮。
請問是這樣?那我們吵配偶同不同意根本沒意義?
tako1864
6 years ago
queen2401: 法案過了就是這樣
queen2401
6 years ago
tako1864: 我指依照現行法律,八周太瞎了不會過 ,剛剛和家長討論家長說:
即使他們都不想要
只要孩子沒問題 父母雙方心身理也沒問題
他們就不能墮。
只是想確認依現行法律是不是不能墮。
tako1864
6 years ago
現行的法律看到是這樣,所以應該是夫妻都同意就可以吧? https://images.plurk.com/6JJWYqgXuKWROhWxsujc3x.png
prawn8499
6 years ago
queen2401: 那時方向可能會變成"阿你們不要孩子的就承認心理有問題嘛" ㄏㄏ...
tako1864
6 years ago
prawn8499: 他是說想確認法案通過前的0.0....
所以就先別管那些腦袋裝石頭的會怎麼想吧?
queen2401
6 years ago
tako1864: 聽說因為判定嚴格所以雙方都說要墮也不行
goose4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queen2401: 可以墮,我大嫂之前有考慮要墮,只是後來她不忍心所以沒墮
queen2401
6 years ago
goose468: 非常感謝解答
magpie3296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幫補黃的刑分(黃採胎兒保護說)
https://images.plurk.com/1HXSfiTPhUSeTo6Xfp7Rl5.jpg
特別去翻書來看wwwww
這頁完全沒畫記,讓我不禁懷疑當時到底有沒有上這章節XD
pear2267
6 years ago
第六款的要求其實沒有那麼嚴格。
所以民國94年的時候就有一批人動過想把第六款修得更嚴格的念頭。(院總第1140 委員提案第6072號 )
cock1605
6 years ago
提到產後憂鬱症,滿多長輩(特別是女性長輩)覺得現在女孩子太嬌貴才會有這些亂七八糟的狀況,她們以前生完還不是好好的。
時代與教育造成我們跟長輩溝通不良。
像是親戚生孩子說有產前憂鬱,好不容易熬到產後有好點。
其他女性長輩就覺得只是為了博人眼球與關注,順便炫耀又生第二個兒子。
呃呃...難道真的是心理素質差太多嗎?還是以前沒有多餘的心力去注意到自己心理狀態?
walnut4882
6 years ago
每個人的心理狀況無法一概而論,除了本身的性格使然,環境也有很大影響。
我覺得"以前的婦女因為忙碌而沒有多餘心力去注意到自己心理狀態"是有可能的,但即使"因為現代生活比較舒適使得現代女性比較注重自身的身心養護"也並非錯誤的事,追求更好的生活條件是理所當然的
tako1864
6 years ago
以前也有吧,不然怎麼那麼多人是被打到大的。(笑)
以前打小孩舒壓可以說是管教,現在不行會被說家暴。
kitty1508
6 years ago
之前看人說「當年的25歲已經成家立業了,而現在的25歲可能剛開始找工作」,社會組織跟人生規劃都已經有很明顯的變動。
早年還有很多母親是產前在田裡工作、產後下床馬上繼續粗活,體力跟勞力程度跟如今也不是同樣的強度了。
現在可能很多女孩子碰上生理期生個病身體就崩潰,就算是當年,生孩子也絕對不是輕鬆的事情,到了現在的社會,就算醫療程度上升,也並不等於人有比較健康(死亡率降低≠健康)。
gemini9180
6 years ago
cock1605: 嬌貴是比較極端的說法,我覺得是因為現代人大多從小呵護有著高自尊,而且身邊不乏過很棒的人生,見多識廣希望自己也能過上想像中的好日子,一直有比較還有對自我要求比較高,給自己的壓力也就大,在得不到的狀況下就很容易抑鬱出病來,以前人甚麼都不知道根本不會想這麼多,對未來沒有多高的期望專注活著也不會覺得落差。
yam8868
6 years ago
我外婆、奶奶都是很刻苦咬著牙把小孩養大了,但他們家庭的依附關係都不是很健康,連帶影響到我的原生家庭。雖然他們的小孩看起來平安無事的長大了,但我爸媽都有各自的人際議題,也嚴重影響到小孩,讓我們用好多年的努力才改善家庭關係。
我覺得現在的人沒有比較嬌貴,只是撐不下去不會硬要自己撐而已耶。
knight4828
6 years ago
產前後憂鬱症是因為孕期賀爾蒙內分泌等劇烈變化導致的比較像是生理影響心理。任何人都有機會得的,這種時候就是需要家人支持協助體諒,古早時代搞不好只是不知道什麼叫做產後憂鬱症。
pear2267
6 years ago
有時候是以前人不知道自己已經壓力大到扭曲了……可以看看金鎖記的七巧前後期的差異,還有他自己後來是怎麼對待兒女跟媳婦。
最恐怖的鬼故事是不論是不是那個年代,七巧不只一個。
lemon5083
6 years ago
憂鬱症古代就存在了,不然一堆鬱鬱而終的古人是哪來的?
古代女性15歲嫁人16歲就當媽的多的是,不像現在30歲才當媽。年代女性生完隔天下田的?要不要看看平均壽命?
除此之外跟教育也有關,古代女性從小就被教育三從四德(現代這種觀念的也還是有),習慣順從沒有主見也不被允許擁有夢想或自我,這些都有影響
prawn8499
6 years ago
這就跟車諾比一開始大家也搞不懂輻射不是毒「氣」一樣阿 難道核電廠爆炸前的人類DNA自動防輻嗎 沒有嘛 有沒有人被輻射害死 有阿
鉛會讓人中毒發現前有沒有人鉛中毒 有阿
同樣道理 產後憂鬱精神病自閉症是現代人嬌貴嗎 不是阿
好不容易開始有能力面對問題才必也正名乎
跟不上時代的在那邊自廢武功 ㄎㄎ洌
cock1605
6 years ago
謝謝各位的分析與想法,我可以陪親戚聽她說說話,希望能讓她輕鬆點,還好她老公能幫忙照顧兩個小孩。(不用擔心的那種照顧)
lemon5083
6 years ago
跟嬌貴無關,只是把原有的自主權還給女性而已
而且不分男女很多老一輩會說:以前我們還不是OOOO,是現在的年輕人太草莓。只是自主意識抬頭無法像以前一樣用長幼論對錯
prawn8499
6 years ago
然後稍微切回去題目一下 產前中後憂鬱不該是"所以你他媽把孩子生了就是墮個屁"的理由
精神鑑定是用來確定該人行為能力的 不是用來滿足你們放生自感良的 鑑定沒問題清醒的就是想墮 麻煩不要忽略母體意見ㄏㄏ
lemon5083
6 years ago
當然也是有長輩會明白這些改變想法,但更多的是害怕失去原有的權威反而抓得更緊。
但說穿了都是傳統觀念的遺毒,就像古代女性幾乎都被困在后宅侷限思想,甚至被規定不能論事不能受教育一樣,久而久之反而被認為女性思想就是只有這麼狹窄
knight4828
6 years ago
prawn8499: >
然後稍微切回去題目一下 產前中後憂鬱不該是"所以你他媽把孩子生了就是墮個屁"的理由
精神鑑定是用來確定該人行為能力的 不是用來滿足你們放生自感良的 鑑定沒問題清醒的就是想墮 麻煩不要忽略母體意見ㄏㄏ

你這扯遠了吧
knight4828
6 years ago
cock1605: 如果太嚴重也讓她求助醫生喔 還有吃飽睡好精神會相對好
cock1605
6 years ago
knight4828: 好的!親戚還想哺乳一直不願意吃藥,我會建議她的。
yam8868
6 years ago
吃藥治療比哺乳重要
knight4828
6 years ago
cock1605: 母乳親善對現代有些媽媽是壓力的來源之一Q_______Q
有些藥可以吃和醫生說他會想辦法開不影響的藥的
lemon5083
6 years ago
說到母乳就想到前陣子那個媽媽不親餵就被撻伐到死的新聞
還有推文酸:不然妳的奶是幹嘛用的
整個就是噁心又噁心,女性一旦懷孕,連奶都不是自己的
pie5084
6 years ago
凎~如果八週後不能流產,我就要有小20歲的弟妹了
hawk3505
6 years ago
還有一定要母嬰同室的雞掰人
小孩隔幾個小時就吵一下哭一下根本不能休息
為什麼不交給專業護理師照顧
晚上就讓媽媽好好睡覺好嗎? 被吵到崩潰是會想殺小孩或自殺的⋯⋯
oreo648
6 years ago
以前的人當然有產後憂鬱症啊,只是以前的人不知道那是生產造成的...
cock1605
6 years ago
yam8868: knight4828: 哺乳真的給她太大的壓力了
knight4828
6 years ago
lemon5083: 可以不用太聚焦那些負面推文,真的。
knight4828
6 years ago
hawk3505: 現在不能強制母嬰同室了,都有再改進的。
媽媽們有時候也要自己放過自己。
lemon5083
6 years ago
knight4828: 其實關於親餵最大宗的推文還是認為既然母乳好,為何媽媽不該給小孩最好的,卻忽略媽媽的情況能不能負荷親餵,認為媽媽就該為小孩犧牲時間忍受痛苦才符合大眾標準
這就又回到對媽媽的道德綁架,明明有能夠減輕負擔的替代方案,卻還是要求媽媽貫徹親餵才是稱職母親又愛小孩的證明,比起實際更追求形式
但撇開那些負面推文,有些罵得最嚴重的反而是(親餵的)媽媽們,這時候就覺得女人真的何苦為難女人
knight4828
6 years ago
lemon5083:
我自己就是媽媽。
育兒久了,很多事不差母乳這一樁。
別人講他的,自己要懂放過自己。
人家想綁你,也要自己肯被綁才綁得到。
prawn8499
6 years ago
lemon5083: 阿就笑死了 沒有叫每個爸爸都拼成馬雲李嘉誠 沒有叫家長先去考學測滿分給小孩看 沒有叫碳排前幾名國家"給世界最好的" 跟生完小孩需要恢復的個體倒是喊得一個比一個興奮 呵呵呵哈哈哈 那種屁話真的是不能聽
soup1738
6 years ago
合意性交=合意懷孕
胎兒沒有侵犯母體任何權益,因為是母親自己把胎兒放進去的
以上真理
soup1738
6 years ago
如果有人不想承認以上兩點的話 那很抱歉
這樣的人是永遠不具有客觀討論這個議題的能力的
pig8228
6 years ago
soup1738: 要不要先定義一下合意懷孕?顯然不是法律用語,是指不得墮胎嗎?
oreo648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重複一下我前面的問題~
既然你也同意男女雙方在性交/懷孕時承擔的風險不均等,那麼你為什麼認為要不要留胎兒的話語權雙方要均等呢?
soup1738
6 years ago
pig8228: 就如同字面意思一樣,表示懷孕是自願的。沒有任何法律上意義。
只是要讓人認清自己懷孕這件事情是怪不得別人,而且胎兒既不是自己跑來寄生,也不是別人放進妳體內,完全就是自己的行為導致的。
僅此而已。
yam8868
6 years ago
湯怎麼又回來了,好不舒服。
我覺得湯的敘述一直在變耶,我們在討論的不是女性是否對身體有自主權嗎?這個跟胎兒怎麼來的有關係嗎?
退一萬步說,就算當初合意性交且想要小孩所以沒有避孕,在懷孕後因為各種原因(經濟或另一半出軌或家人生病),想要終止妊娠,為什麼我不能對這件事有決定權阿。
pig8228
6 years ago
soup1738: 那在保險套破裂的情形呢?也怪不得別人嗎?
coke5692
6 years ago
某湯完全撇除男性責任耶,好厲害,同意性交=同意懷孕更厲害@@要是懷孕真的是只有女方的事,那男人怎麼不貢獻精子後全部去死?(帶著看怪人的心態來的),一般路人真的對法律條文真的不清不楚,這種議題真的只能交給專家來討論。
yam8868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而且湯一直跳針胎兒有生命權,但他一直拒絕為怎樣才算生命下一個定義,讓人很不耐耶。
麻煩湯說什麼都給出一個依據好嗎?無論合意性交=合意懷孕、怎樣才算是生命等等的,我們在來討論下去,不然湯一直跳針,只會把這裡攪臭而以耶。
pitaya78
6 years ago
性交不等同於懷孕
合意性交當然也不等同於合意懷孕
同意做愛,怎麼會等於同意生小孩????
請不要滑坡....
yam8868
6 years ago
而且既然懷孕的人有責任,那為什麼我沒有處置胚胎的權利,權利跟責任不是對等的嗎?
oreo648
6 years ago
為什麼...兩次都只有我被已讀
soup1738
6 years ago
很簡單 我會這麼說是因為
很多人 包含這串裡面的很多人的觀念是
胎兒是寄生蟲 是腫瘤 是侵犯母體自主權的存在
所以不管胎兒健康與否 母體健康與否 這個小孩生下來是否有人願意去扶養他長大
以上全都不管 應該要給孕婦可以隨心所欲想殺就殺的「身體自主權」

這樣的想法實在太偏差了,所以當有人這麼說(這串裡面存在)的時候,必須要有人出來正視聽,以免這樣的偏差想法擴散以後,哪天說不定法律就會真的變那樣
yam8868
6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tMkcNXo9Ed0Dc9zNIPxne.png
還有請你回答一下,你的真理的依據是什麼?誰規定的?邏輯是什麼?有任何證據支持嗎?有理論依據嗎?有法理依據嗎?
pig8228
6 years ago
如果是刑法的觀點,確實肯認胎兒的生命法益,所以才有墮胎罪,沒有必要在肯認孕婦身體自主權的同時,不分情形的一概把胎兒化約為無生命性的細胞組織等等
soup1738
6 years ago
pig8228: 保險套破裂當然也怪不得別人 沒有人逼你性交啊
難道女生要生 男生可以以保險套破裂為由不養嗎?
yam8868
6 years ago
soup1738: 想殺就殺的前提是你認為胎兒是生命,你還是沒有回答你對生命的定義喔。
soup1738
6 years ago
yam8868: 領養動物有責任,應該要有隨意棄養的權利?敢問您林岱樺?
hawk3505
6 years ago
那照湯所言,不該有任何避孕措施ㄅ
soup1738
6 years ago
hawk3505: 不知道你是什麼邏輯,不過我說的話完全無法推至這種結果。
yam8868
6 years ago
責任跟權利不這樣說的吧。
soup1738
6 years ago
yam8868: 你這樣的說法就跟以前黑人爭取人權的時候,白人沙文表示前提是你認為黑人是人,要先回答對人的定義一模一樣
yam8868
6 years ago
其實湯不用這麼想正視聽,情況沒有你想的這麼嚴重,我就是那種不想懷孕所以不進行性行為那一派的,因為任何避孕措施無法保證我不會懷孕。
但這我只會拿來律己,不會像湯一樣指著別人罵。
soup1738
6 years ago
yam8868: 我有罵嗎
我只是單純講出這個論點
覺得被罵的人那是他自己的問題吧
taco1196
6 years ago
soup1738: 拿葛林的放生法案來比?你才放生系吧?葛林的放生問題是違反動保法,跟墮胎可以比?
yam8868
6 years ago
不只指著別人罵,還罵別人是沙文和林岱樺 ,真的是很了不起,別人提出的問題無法回答,就拿泥巴朝別人身上抹^_^
soup1738
6 years ago
yam8868: ㄜ…首先,我是問你是不是林岱樺,而且這是因為你的言論邏輯跟她一模一樣啊
還有我只是說你的言論跟那時候白人沙文講的話完全一模一樣,這也沒錯啊
全都單純客觀事實這也叫做罵?
soup1738
6 years ago
taco1196: ㄜ…墮胎也違反墮胎法啊(扶額

問題不在違法,而是在爭取不為自己的行為以及其他生命負責的「權力」這種行為吧
jelly2864
6 years ago
性交=懷孕?所以男人也是想要小孩才會去跟女人性交?每次性交前提都是要對方懷孕的意圖?這是在真理什麼啊超級看不懂
yam8868
6 years ago
如果你只是單純的講出論點,那麼湯君,我們都已經知悉,也已經了解了。
我個人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你要繼續在這裡大放厥詞,也是你的自由。
只是出於善意,我可以跟你說一聲,你的討論方式只會讓人更牴觸你的觀點,而非接受你喔,你確定要用這樣的語氣繼續討論嗎。
gemini9180
6 years ago
這邏輯有問題吧,你走路上被撞難道表示自願被車撞?應該是說有性行為就有懷孕風險,有風險不等於自願
yam8868
6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3j0P8O79xBo9Mo9ypguZTi.png
然後湯,在你針對這個問題提出解答之前,我會把你當空氣的,對於你對我的關注和評論,謝謝你的指教,祝福你往後的人生中,不會因為他人的道德標準而強迫你做你不願意做的行為。
jelly2864
6 years ago
湯君這發言讓我想起,總是有些人的觀念=異性出現在眼前=願意被碰觸=願意性交=願意被中出=願意懷孕=願意生下來=願意養大
然後就總是有人跳針不理解為什麼 說好戴套性交可是有一方偷偷不帶或中途拔套並且體內射精這種行為基本上就是性侵,還會跳針「都願意性交了怎麼可能不願意中出/受孕」
保險套表示:我是個笑話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yam8868: 很抱歉你沒有客觀討論這個問題的能力 你說的話比空氣還不如 至少空氣無害
soup1738
6 years ago
gemini9180: 如果你開車撞到人請問該負責的人是誰?

你自己

如果有人開車撞到人卻不想負責呢?那他一開始就不該開車

拿走路被車撞比喻懷孕前提就錯了
開車撞到人才對

倒楣的是胎兒不是你好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jelly2864: 滑坡乙
jelly2864
6 years ago
soup1738: 把願意性交=願意懷孕都當成真理講出來的人我是不知道誰滑坡啦,你是認真的嗎(rofl)
soup1738
6 years ago
好吧 那我稍微修正一下

合意性交就沒資格說懷孕是意外

這樣滿意了吧
king615
6 years ago
soup1738: 買手機就沒資格抱怨手機充電會爆炸
被炸死活該 真棒
soup1738
6 years ago
king615: 滑坡乙
jelly2864
6 years ago
soup1738: 當然不滿意,你到底有沒有避孕觀念?到底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種東西叫做保險套?
今天合意性交的雙方為了避孕使用保險套,他們就是不想懷孕才使用避孕措施,但沒想到還是懷孕了,他們本來不想要懷孕所以這當然是意外
你到底有什麼理解問題?
soup1738
6 years ago
jelly2864:
那你開車想要撞到人嗎?不想
那你撞到人就不用負責了嗎?
你到底有什麼理解問題?
falcon5449
6 years ago
我覺得現在很明顯一件事情
只要不符合soup講的通通都是滑坡

好了大家可以散了啦
king615
6 years ago
soup1738: 你同意買了手機 買完就沒資格抗議手機充電爆炸是意外
你同意做了愛 做完發現懷孕就沒資格抱怨那是意外
跟你剛剛的邏輯都依樣啊 還滑坡嘞?
你爸是人 我是人 所以我是你爸 滑坡滑起來!
jelly2864
6 years ago
把性交=想懷孕 跟 開車=想撞到人 拿來類比,誰才有問題啊www還拿來想當作反嗆wwwww
jelly2864
6 years ago
是說提到性交就是想搞出懷孕這種"真理"想法我以為只是二次元或A片這種虛擬作品中的妄想而已,我沒想到三次元也有人拿來說嘴耶我超訝異的
burger6576
6 years ago
今天身為女人意外懷孕明明我可以在各方考慮判斷下試圖避免三個人的悲劇,卻因為那些沒有染色體XY的其他人剝奪我身體的自主權,試問生下來你們負責養?
panda438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請問湯你是 
性交就是要懷孕的意思,沒要懷孕就不要性交
不要想性交不想懷孕,意外有了再來抱怨ㄇ
lemon5083
6 years ago
湯也忘了自己也把胎兒比喻成寄養的寵物呢!
合意性交=合意懷孕?
這理論跟讓異性進入房間=同意被性侵
異性看你一眼=對你有意思
有87%像ww
還真理咧www性交之於人類從來就不是為了懷孕而存在好嗎www
soup1738
6 years ago
king615: 你買手機 然後「被」手機炸死

請問一下你做愛有「被」懷孕嗎?

沒有

那請問一下合意性交是「被」做愛嗎?

不是

拿一個主動行為比被動行為,會不會太好笑?

被手機炸死不是因為你買手機,是因為手機有問題好嗎。這種情況理所當然可以怪手機廠商。

但你本來就知道不管是否避孕就有可能懷孕依然合意性交,請問你到底要怪誰?

給你答案:怪自己
falcon5449
6 years ago
欸所以到底是不是只要不是認同湯的通通都是滑坡挖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你覺得有87%像是因為你自己的邏輯跟這樣的邏輯有100%像阿

[覺得合意性交=合意懷孕]=[覺得異形看你一眼=對你有意思]

這樣的邏輯真的跟

[異形看你一眼=對你有意思]
有100%像ww
soup1738
6 years ago
falcon5449: 當然不是
滑坡的人之所以滑坡是因為他們滑坡
cock1605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湯的邏輯有點難梳理(抱頭)
lemon5083
6 years ago
falcon5449: 當然不是,是因為有一種滑坡是 湯說你滑坡
lemon5083
6 years ago
cock1605: 你什麼時候產生湯的邏輯不亂的錯覺www
falcon5449
6 years ago
可是事實就是這樣啊,你真的把不認同你的當滑坡
有那個舉例的不被你當滑坡的挖,我真想看看
當然除了你自己啦
peanut8626
6 years ago
你是不是不想溝通?(柴柴照)
jelly2864
6 years ago
今天有一個人看大家都滑坡,不就是他一個人逆向的證明嗎?就那個嘛,國道上有一台車說所有車都跟他逆向好危險喔~~的概念
soup1738
6 years ago
jelly2864: 拿主動行為比被動行為還自以為沒滑坡?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拿完全不同的言論來對比說有87%像還自以為沒滑坡?
jelly2864
6 years ago
真希望異性性交以後的懷孕是隨機其中一人承受,這樣子還能輕鬆說什麼【合意性交=願意懷孕】再來講啦^^ 估計就是沒子宮沒懷孕風險的在那邊講風涼話都最大聲
jelly2864
6 years ago
soup1738: 戴套就是不想懷孕了這情況下性交卻懷孕當然是意外你是聽不懂喔還滑坡XDDDDD你才沒滑坡,你沒滑坡等於大家滑坡啦滿意了嘛^^
soup1738
6 years ago
jelly2864: 所以我就問你了
你開車不想撞到人但撞到人要不要負責?
要嘛
能不能怪別人?
不能嘛

那你合意性交懷孕了怎麼能怪胎兒呢?

別跟我說沒人怪胎兒喔,這串裡面一堆人說胎兒侵犯孕婦權益的
king615
6 years ago
soup1738: 做愛"被懷孕"跟合意性交"被做愛" 這兩件事的前提也不一樣啊
阿你剛剛全部都拿來一起做成滑波羹湯了
要不然去醫院照X光 導致你得癌症 你不能拿掉那個癌症細胞啊
因為是你自願去照X光導致你細胞變成癌細胞 你合意照X光的 怪自己啊
soup1738
6 years ago
king615:
作愛沒有被懷孕
合意性交也不是被做愛
首先你就把肯定跟否定都看反了
閱讀能力稍微加強一下好嗎
不要不懂閱讀內容光懂閱讀立場
soup1738
6 years ago
king615: 出現了
覺得胎兒跟癌細胞一樣沒有生命權的恐怖思想分子

請問你周圍有沒有任何生物?他們都可能處在危險之中
因為他們周圍有個覺得其他生命都有如腫瘤的人
jelly2864
6 years ago
把「撞到人」這件事情跟「懷孕」畫上等號就不滑坡,超棒的,重新定義中文,自己編了一本字典?
soup1738
6 years ago
jelly2864: ㄜ
這是在打臉拿被車撞比喻懷孕的人的神邏輯好嗎
你要罵的話應該先罵拿被車撞比喻懷孕的那位
king615
6 years ago
soup1738: 拿你的邏輯打到自己腳 就開始說別人的邏輯跟你不一樣
問題是你開始講的是甚麼 難道你的邏輯是阿米巴原蟲?
再請問你 你有讀過醫學嗎? 你認為只要成為受精卵就是有生命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就是這位→gemini9180:
jelly2864
6 years ago
而且講來講去就只會拿撞到人要負責來說嘴,哇,那搞大女方肚子的男方當初也是合意性交的,這些男人都有決心是要為另一方受影響的人生負責?如果沒有,那根撞到人就跑有什麼差別?又不對人家受影響負責、又不准人家墮胎,就真的不會懷孕的在那邊說坊良化而已啊,什麼例外因素都不考量就粗暴說「反正不可以墮胎」,真理好棒棒
soup1738
6 years ago
king615: 請問一下你什麼時候拿我的邏輯打到我的腳啦
不要自己幻想好嗎
soup1738
6 years ago
jelly2864: 男人再怎麼壞,不代表女人可以侵犯胎兒生存權
這完全是兩個議題

你覺得男人壞請去加強社會對男性要求與法律約束

而不是拿胎兒生存權開刀
jelly2864
6 years ago
就算是撞到人,也有「好好開車但是行人闖紅燈所以被撞」的例子啦,拿胎兒比喻的話這種不就是人家守交通規則=有避孕,但胎兒還是意外出現了=闖紅燈?那誰得責任?講到底你的理論就演變成行人最大,但這樣通嗎?不通就不能拿來比喻,而且還拿來反駁別人,如果你覺得這個比喻一開始提出的人不妥那你更不該一直拿來用他,越用越滑坡
jelly2864
6 years ago
soup1738: 胎兒生存權至上然後通通都不用講其他的話,連性侵導致懷孕都不用講了啦,這種你又要怎麼說?講的好像全世界的性交都是合意的一樣,你要焦點討論你的真理自己去開串取暖啦 在這邊拿針孔看世界說別人都滑坡 笑死
soup1738
6 years ago
jelly2864: 又在滑坡了
首先我從來就沒說過胎兒生存權「至上」
我一直說的是沒有「胎兒有生存權所以合理理由不應可以墮胎」
合理理由指的就是優生法允許的情況

但就是有你這種人 發現不把我的話改得偏激 就沒有地方可以攻擊

所以拼命想方設法把我的言論改成「胎兒生存權『至上』論」

這樣亂改別人說的話,好玩?
soup1738
6 years ago
cock1605: 哇 又一個覺得不是人就沒有生命權的人類至上主義份子
請問你周圍有沒有浪貓浪狗
希望有人可以去注意一下他們的安全
cock1605
6 years ago
soup1738:與流浪貓狗有甚麼關係呢?
soup1738
6 years ago
cock1605: 你不是說不是人就沒有生命權嗎
king615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從頭到尾也沒說過癌細胞沒有生命權啊
我他媽的整天都在養這種細胞啊 還得養上萬個十代以上 你跟我說說嘛
怎樣要叫做生命 受精卵開始嗎?
還是要成長到中樞神經開始發展才算?
你從頭到尾都只說 "合意性交=同意懷孕"
"把生命放進自己身體的人不可以墮胎"
那請問你所謂的生命是從何時開始?
說嘛說嘛 不要只會講胎兒有生存權
soup1738
6 years ago
king615: 如果啦
你還在拿癌細胞比胎兒
那在我眼裡你也只是一個癌細胞

生命是從何時開始?如果要討論這點,我們乾脆講滿一歲開始好不好?

中國古代溺斃女嬰因為嬰兒不是人

這種說法你會接受嗎?
walnut4882
6 years ago
大家怎麼會覺得認定胎兒不會影響母體權利的人與我們生活在同一位面的世界呢
soup1738
6 years ago
walnut4882: 誰說沒影響,我是說沒侵犯

前面你明明還打侵犯的現在改成影響了

是發現不繼續亂改我的話你沒立場了嗎?
cock1605
6 years ago
soup1738: 這就滑坡嚴重。
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而學理上又將生存權細分為「生命權」與「生活權」兩種。其中的生命權所維護之內容有二:一則是「人格」(persona),另則是「軀體」(corpus)。軀體者乃個人之外在形體;人格者,乃個人在世之精神表徵,或稱「自我之形象」(self-image)。人格與軀體兩者乃一體之兩面,缺一不可,否則生命權失所依附。
重點在於人格與軀體兩者乃一體之兩面,缺一不可,否則生命權失所依附。
就法條上來看,無法證實胎兒擁有人格,就生命權來看是不成立的。
這無關乎不是人,是法條上來解釋是不成立的。
soup1738
6 years ago
cock1605: 你這個痞客邦文章講的內容 尤其是人格與軀體這部分 似乎是沒寫在我國憲法裡面喔
walnut4882
6 years ago
喔,沒侵犯。
大家怎麼會覺得認定胎兒不會侵犯母體權利的人與我們生活在同一位面的世界呢
soup1738
6 years ago
walnut4882: 你不如現在請覺得胎兒「侵犯」孕婦權益的人舉個手吧

我倒還想知道到底有多少人覺得是自己放進自己身體裡面的東西在侵犯自己
hawk3505
6 years ago
不是啊你說合意性交等同於合意懷孕嘛
那代表男方中途拔套導致女方懷孕也是女方合意吧? 因為前提是合意性交(還是你對這個例子覺得有瑕疵,拔套後就不是合意性交了)

既然中途拔套不影響女方的合意那幹嘛戴套?情趣嗎?
hawk3505
6 years ago
我想問一下您說的放進身體裡是指體液嗎
cat7499
6 years ago
湯請定義性交,記得有腥聞報導過沒把性器放入也有機率懷孕欸!強烈要求湯轉主修,為什麼湯不為生命犧牲自己去四大皆空的婦產科呢?
melon448
6 years ago
居然又跑回來了,醫療業界壓力大不要來找大家遷怒好嗎
cock1605
6 years ago
soup1738: 是否漏看字句?
學理上又將生存權細分為「生命權」與「生活權」兩種。
在這情況下如何主張胎兒不會損害到母親的生命權與生活權?
另外我國民法,通說採取獨立呼吸說,亦即指與母體完全分離,而能獨立呼吸保有生命者,即視其已出生。
yogurt7592
6 years ago
各位,路人路過,辯論是可以據理力爭,法律常常是跟不上時代甚至裙帶為權貴服務。

大家記得先吃飽喝足,在繼續互相勾勒討論思考母親&嬰孩健康生育主題(健康才有好生活 https://images.plurk.com/6uQplaMtHNWlD2YBKcFJEN.jpg https://images.plurk.com/7xrU7VXwDYiomTnh5nTu5O.jpg https://images.plurk.com/2s1HsOHJvRkIyf6Ph24Cay.jpg https://images.plurk.com/F7LkXwAyzYQsdOjtkAdiJ.jpg https://images.plurk.com/2H5coFb24Qll4J3Skpzu6x.png https://images.plurk.com/2DSdXPY3HpurchDfkmGqBa.png https://images.plurk.com/6xIaV4CWdjagOqKBNXAfrA.png https://images.plurk.com/6WVVsg2dKf59N9jmEdoeIv.jpg https://images.plurk.com/57DlSVOfwd9Xug5fZaE0KI.jpg
pear2267
6 years ago
好,抱歉我一直誤會soup的主張。我以為你是認為懷孕者的墮胎自由權+生育決定權與胎兒的生命權互相侵權時,應優先保障生命權的那派。至於墮不墮胎與負不負責任的關係則是你的價值觀。
結果你是把你主觀的價值觀當作真理,直接無條件當作可作為依據的客觀事物??? (app-shock) 你前面覺得其他人的主觀論點不能作為依據,但你這邊直接命題為真下去做邏輯推論就可以?
你現在的發言等同,「在加入此議題討論時,必須不經哲學討論直接認同你的命題,才有客觀討論該議題的能力」。然而這句話在邏輯上是假的。
pear2267
6 years ago
還有正視聽的部分,是覺得對待極端的主張就要用另一個極端的主張來調和變成中庸嗎?價值觀不是(1+1)/2的東西耶?
pear2267
6 years ago
我不知道你到底是對真理這兩個字有什麼誤會,但你這段發言真的是太amazing (app-shock)
king615
6 years ago
放棄 一個只會叫人不要滑坡 然後在滑坡他人的人 隨他去
melon448
6 years ago
叫人不要滑坡(X
你們大家看我滑坡(O
soup1738
6 years ago
king615: 唉 不要被說滑坡沒能力反駁就硬說指出你滑坡的人滑坡好嗎 真難看
起碼我非常明確地指出你哪裡滑坡 你呢?
soup1738
6 years ago
cock1605: 沒漏看 就說了 你轉載這個痞客邦文章 不是憲法裡面寫的東西 他只是講得好像憲法裡面有
soup1738
6 years ago
hawk3505: 中途拔套怎麼會不影響女方合意啦 你在講什麼
soup1738
6 years ago
pear2267: 你用amazing之眼看什麼都amazing啊
knight4828
6 years ago
⋯⋯⋯現在是弱弱相殘嗎。
cock1605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的意思是生存權,母親跟孩子都有。
在孩子的生存權中細分的生命權不完全達標時,母親的生存權難道不應該被優先保證嗎?
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這段憲法中是明文對吧?
melon448
6 years ago
好想知道湯湯到底是在哪邊服務的醫科,真怕身邊親朋好友被這種觀念的人醫到啊,搞不好會認為腫瘤是生活態度太差自願得的
pear2267
6 years ago
……(´・ω・`)如果是這種回覆的話,其實此時soup不回覆我也沒關係,不用勉強自己硬回,真的。
walnut4882
6 years ago
pear2267: 因為他要展現出一個好理性的自己......
sake7114
6 years ago
不知道湯是不是女生,好奇如果湯莫名其妙走在路上被拖去強暴還懷孕,也會支持這種法律嗎?會想辦法八週內拿掉,或是生下這個突然造訪的小生命呢?如果是男的,假設女性親屬或女友遭遇這種事,態度又是如何?
如果前面有人問過的話就抱歉了,手機有時會漏噗:-)
walnut4882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ake7114: 湯是反對這個八週心跳法案的,但之前有噗友幫做的不完整湯名言集
sake7114
6 years ago
walnut4882: 謝謝核桃,手機滑噗有時候會漏掉很多 (p-doh)
magpie3296
6 years ago
湯湯您真是陰魂不散R
king615
6 years ago
噗 滑哥先滑起來
先怪女生跟人合意性交再不准剁
再說胎兒好可憐沒有生存權
再拐彎說不要的東西都都沒生存權利的人不是滑哥嗎 然後再偷帶另外的議題流浪貓狗模糊焦點
最後再說別人的比喻好糟糕哦 怎麼可以說胎兒是癌細胞 怎麼有這樣的惡劣分子
套一句你的話啊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過胎兒是癌細胞你這個滑坡癸
cat7499
6 years ago
湯請你回答不合意性交但導致懷孕的機率多少
pear2267
6 years ago
walnut4882: 我越來越難確定s什麼時候只是單純提出命題,什麼時候提出的命題已經預設為真。也有思考剛剛那句能不能算是一種基於某哲學主張而提出的命題。論「如果對話要『顯得』理性」的話……
walnut4882
6 years ago
pear2267: 不知道......我只能確定他與我們存在的不是同一位面的地球......
soup1738
6 years ago
cock1605: 所以呢?我都說優生法允許的情況沒問題了,你扯生存權幹嘛呢?
soup1738
6 years ago
pear2267: 你講不出道理就開口硬來個amazing還期望別人回你什麼呢?
soup1738
6 years ago
walnut4882: 說真的啦,在這串裡面所有人當中,你的留言水準是最低的。
如果你想維持跟你同意見的發言水準,可能你不要講話比較好。
soup1738
6 years ago
magpie3296: 本來是不想回了
但看一下回過的噗發現我被標在噗首
而且下面又一堆人試圖把言論帶向剝奪胎兒生存權的方向
沒辦法
melon448
6 years ago
已經兩次都搞脫離詐欺了,直接講說來吵架很開心不就好了,幹嘛假裝很無奈的樣子wwwwww
soup1738
6 years ago
我就講清楚好了
每次討論到墮胎議題,就永遠會有人想要把方向往「完全剝奪胎兒生存權」也就是「墮胎罪完全除罪化」的方向帶
我就是在反這個而已

我不支持把現在的墮胎條件再限縮,也不支持放寬。

更何況是完全剝奪胎兒生存權。

除此之外的東西,不要往我身上冠
soup1738
6 years ago
melon448: 就真的很無奈啊 不然你叫噗主把噗首的話收回順便跟我磕頭認錯啊
lemon5083
6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mOLVsZ0X3V8faaAI2CuIE.jpg https://images.plurk.com/4ULenSrYjRpDHH7timpCU6.jpg
湯內科用行動證明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真的很難,所以大家一起無視他吧!
眼不見為淨。
melon448
6 years ago
>>磕頭認錯<<
有人可以支援我宇宙貓表符嗎(欸
milk5157
6 years ago
路過花了半天看討論串,先不提「合意性交=同意懷孕」的神邏輯問題好了。退萬步言,就算要「負責」,負責的方式也不只有生下來這條路吧?考慮到經濟、家庭環境等問題,認為無法妥善照料孩子而選擇墮胎不也是「負責」的ㄧ種方式?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你趁著別人棄噗在裡面不斷扭曲對方言論、開撻伐會,做出這種事情來還不准人家回來辯駁?
你就是不為自己行為負責的最經典案例
soup1738
6 years ago
milk5157: 所以共組家庭的人兩個人都認同這個情況存在的話沒有問題啊
grape634
6 years ago
呃......雖然我不認同湯的觀點,但是這裡必須說,一開始拿車禍類比意外懷孕的真的不是湯,湯只是拿來用而已。(雖然我覺得用得很怪就是了)
cock1605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soup1738: 原來你有同意優生法嗎?
應該是我錯過沒看到。
walnut4882
6 years ago
搞半天湯大官人想要的是這個
puppy9185
6 years ago
如果湯單純想表示支持原本的墮胎法令,我倒也同意。因為完全除罪化的確會造就另一種社會問題,而限縮則變成女權倒退。(話說原本大家日子都過好好的,沒事拋出這種法案做什麼......)
pear2267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想你可能被吃噗了。(^_^)
算了。我就老實說點個人感想吧……我發言時的確有預期,預期你可能會回覆前面的第一則,再怎麼不濟也會是第二則,當然最有可能的是不回覆。但是完全沒有預期到你會去刻意挑第三則回覆。順帶一提,同樣是針對個人非理性討論的感想言論,你回覆的內文水準明顯不如往昔。
至少連續三則留言中的第一則,我是很認真的用理性思考來質疑你的觀點。或許是語言表達帶有的情緒讓你忽略了我想質疑的部分。
最重要的是,不論是哪種「真理的定義」,一直都是不斷地被質疑,而你讓我吃驚的是你做出了「不認同特定真理=沒有在特定議題理性討論的能力」這種結論。
pear2267
6 years ago
原本soup想用什麼方式回覆我管不著,但既然你都給出這麼不客氣的結論了那我這方面也不會多慮。如果你覺得厭煩你可以不用回覆;如果你想抗議噗主在噗首掛你可以直接向噗主抗議,最簡單的方式是表達沒有被噗主放在噗首的意願;如果你覺得被曲解語義你可以直接表明你的語義被如何曲解而不用再多做回覆。
pear2267
6 years ago
但既然soup你在澄清後或被再次質疑後仍選擇繼續參與討論,那麼這意味著你選擇自願讓你的主張或對他人的質疑又被一次次的被質疑,並進到你眼中。望你有——不對,是你該有這個認知。不然我也會覺得你不用如此委屈自己回來討論或是正視聽,你可以選擇永遠消音。也會覺得你如果沒覺得「不認同特定真理=沒有在特定議題理性討論的能力」的結論哪裡有問題的話,那別說這個議題,任何的討論都將不再適合你。
如果你對這段言論有任何感想,那就是我長久以來對你價值觀以外的論點的感想。
lamb8825
6 years ago
如果宗教教義是沒有能力負責他人人生不應該生小孩。
那就不會有墮胎是違法的事情,這就不用改法律,改教義就可以了。
lemon5083
6 years ago
soup1738:我宣布棄噗之後就不可以在撻伐評論我喔!否則就是不為自己行為負責←能得出這個結論真不愧是湯式邏輯
如果他人對自己的言行解讀不符自己預期,那就是自己的言行在他人眼中看來就是那個樣子
lemon5083
6 years ago
有一種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是湯說你沒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soup1738
6 years ago
lemon5083: 不,是你一副你可以扭曲我的眼淚我不能反擊的態度才是不負責任。
別人說棄噗不是可以扭曲他人言論的藉口吧?
如果我發現有人藉由我的棄噗來做出不公義的行為,例如你,那我收回我的棄噗以免被你繼續惡用,並譴責你也是理所當然的。
melon448
6 years ago
老實說後半根本已經沒有繼續討論湯的事情了,都已經開始討論產婦憂鬱,結果還是繼續要衝進來,你講棄噗那時候應該就已經知道這噗除非大家吵膩了都消音,不然不會吵出結果吧?還是你想訴求大家全部跟你磕頭道歉?
soup1738
6 years ago
melon448: 老實個頭啦 就是有看到我才會回的好嗎
melon448
6 years ago
距離最後一噗提到你都超過40噗了(對很無聊還數了一下)所以我認知是後半啦,看大家聊別的,都已經差點忘記前面吵得如火如荼,結果又過一下回來就wwwww
lemon48
6 years ago
「合意性交=同意懷孕」--->湯你自己去懷孕就好,拜託不要拖全體女性下水,還好林北我再幾年就更年期了,堅持這麼多年的不婚不生終於懷孕這種對女人最大的威脅快要消失了
soup1738
6 years ago
melon448: 所以你也承認有看到了,結案
melon448
6 years ago
好………吧………老實說我還真沒料到這個反應wwwwww
https://images.plurk.com/3AIOZT3ZbcAG7pRvSg0kyL.jpg
cocoa7464
6 years ago
湯不可能是醫科,真醫科在此,他的邏輯這樣醫學倫理不可能過。
pig8228
6 years ago
ಠ_ಠ: 後續也有噗友補上噗主所使用的講義(黃採保護胎兒生命法益說),如果噗主沒有辦法回應的話,煩請更改噗首的第2點(並列三說,指出現行通說為保護胎兒生命法益),不要讓轉噗的、按讚的、用噗幣鼓勵的噗友接受到不正確的資訊,謝謝。
jelly2864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給大家娛樂一下 浪費時間陪滑坡仔講話不如來看點脫口秀
喬治.卡林 (Geroge Carlin):墮胎 (Abortion) (中文字幕)除了"XXX是醜到沒人想X"這有點那個以外(美醜是不太適合扯進來這樣講啦),關於反墮胎者只在乎出生前的權益這點覺得講得太好啦^Q^
falcon5449
6 years ago
jelly2864: 我超愛喬治卡林!!!
lemon3757
6 years ago
來說個極端的例子,有個女生吸毒拉K,
常態懷孕生子,小孩有發展遲緩的、有精障的、有肢體殘缺的,當然不少嚴重問題沒能生下來。

父親永遠不知道是誰反正有毒可吸就誰上都可以⋯⋯

那些孩子目前是被政府助養,到一定年紀後開放出養。
注意,這並不是在台灣的個案。女生情況嚴重到被禁止自己養育。

這也是在知道會懷孕下的合意性交,但我不覺得生下來就是負責任,反而是把大批小孩拖進各種地獄。
lemon3757
6 years ago
至於合意性交=同意懷孕這檔事,
非常像某個害怕保險套的宗教。

你們可以不避孕,有了就生,但不能以法律要求全世界必須遵守你們的教條。
更別提這世界有很多狀況你可能根本沒想到過的⋯⋯

再一真實案例,
精障少女因姦成孕,但她不懂也不敢說,
她家裡也沒有發現這件事。
會變成MR是因為家庭因素,她父母夫妻吵架雙雙扔下發高燒的她(嬰幼兒)在家,最終燒成MR⋯⋯所以別期待正常一夫一妻家庭絕對能健全經營⋯⋯

等到社工察覺時胎兒已4-5月大差點沒辦法拿掉。
問精障女孩,她根本搞不懂發生什麼事,自然強暴什麼的也提不了告 相信我,這社會專挑精障下手的人渣超多,因為提告困難

胎兒4~5月大又沒辦法提出是因姦成孕的情況,如果8週法過了她就必須生下,她連照顧自己也有困難,父母又⋯⋯
squid6702
6 years ago
無限悲劇looop
lemon3757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通過法案只會導致選擇密醫、去黑市流產的人更多,想終止懷孕的女生被迫走向高風險的非法手術,年紀更小無法承受的可能直接自殺了事。

如果要硬說合意性交=同意懷孕,不如立法讓青春期少年全部結紮,婚後得伴侶同意簽署才可以重新接駁,反正就算接不回去還是能人工取精受孕。 此建議為豪洨勿認真啊啊啊
性別對調,其實這8週法案差不多也這樣吧。
你的子宮不是你的。
你的輸精管不是你的。
該慶幸我們沒要割你蛋蛋只斷輸精管w 因為會沒了男性荷爾蒙

哦,結紮後還是意外懷孕的也不算罕見,有些還會身體自行修復接回去⋯⋯
jelly2864
6 years ago
lemon3757: 真的,就是知道有這麼多鬼故事,才覺得有人好意思講什麼「合意性交=願意懷孕是真理」真是有夠可惡...就連「性交」是不是合意都可以有爭論了,竟然還好意思直接說想懷孕是真理,真的不是自己有懷孕風險都可以講話大聲不腰疼啦
lemon3757
6 years ago
squid6702: 還有父母合意性交意外懷孕後強行生下來,
母親為了居留權跟國籍才假結婚的,結果不知怎的打起炮來⋯⋯
一出生,她生父就人間蒸發消失不見,母親領政府救濟金把她隨便養大 真的是隨便沒餓死,有沒有回家流落街頭都可以那種 對她是各種怨恨,語言暴力家暴樣樣來,常態被關家裡不讓上學等等。

等到長大一點直接扔出門不顧不聞不問,後來當然生存不下去只能下海⋯⋯
其實她算幸運,至少不是被賣進哪裡強迫賣淫
earth1976
6 years ago
所以假設8周法案過了,是不是每對情侶/夫妻想做愛又不想有小孩就得賭,每次都跟轉蛋一樣有驚喜哦,做足避孕都還是有那小概率碰上,我這種黑鬼還是別轉了。自給自足爽完沒風險
BTW有人覺得合意性交=願意懷孕,這本身就是個鬼故事了。當世界上所有頂客家庭都是假的喔。
earth1976
6 years ago
喔還是那位的觀點其實很野性,自然界所有的動物(包括人)進行性交都是為了繁衍後代之類的。
lemon3757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另外出養也不是那麼容易申請,像上面我講的那些,
除了多次吸毒販毒進出監獄那位外,
因姦成孕的那位MR的父母健在,
很大可能不會批准出養,認定可由祖父母輩照顧。
女兒都能養到高燒變精障,孫子就更⋯⋯

在外人看來假結婚的夫妻,根本是完整一夫一妻家庭,
更不可能批准出養啊~
政府社福好、負擔大,除非沒有他法,否則也不會想幫你養啊哈哈⋯⋯ (哭)

或者參照外國來個基本稅率40%,無條件出養也許可以談談(只是談論一下唷)。
lemon3757
6 years ago
至於有避孕但照樣意外懷孕真的很多,有興趣可以問問週遭朋友或長輩,你會很驚訝 搞不好自己也是個意外

但我始終不認同懷孕就得生下,管他怎樣先生下來再說大不了就出養啊
這種心態更為危險恐怖兼不負責任。

有部電影叫「Instant Family (台譯:速成家庭)」
你會發現當收養方/寄養家庭所面對的困難,小朋友本身面對的壓力跟問題⋯⋯
本片最終是Happy Ending,現實世界往往沒有那麼美好就是了哈哈(苦笑)
earth1976
6 years ago
對,沒有準備好、不能給予小孩安穩且幸福成長的環境,還硬要生下來,才是對小孩不負責任的行為。在不得不、不被期待的狀況下,被沒有準備好的父母生下來是很恐怖的,運氣好父母一起成長,運氣不好,一輩子都在「意外」跟父母的指責陰影下,甚至可能被父母當球踢,小孩不是生來受苦的。
oreo648
6 years ago
soup1738:
我試著簡單解釋一下為什麼大家都無法接受你的「合意性交=合意懷孕」論好了...
這麼說吧,現今社會我們看到嚼檳榔的人都尚且不會說他是「合意得口腔癌」而不予治療,更何況是性交時有避孕但還是懷孕了的人,更不會說她是合意懷孕了。另外,在刑法裡面衡量故意或過失時,「雖預見其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同樣也是「過失」的一種。你所認為的「合意」,在社會大眾看來仍是「不小心」。也許你真的是一個凡事從不投機、凡事小心翼翼評估各種條件的人,但社會大眾並不是各個如此,也不是各個都有條件能如此,你也無法要求他們如此,故按如此的標準去界定何謂合意或過失、甚至以此標準設立法律都是不貼合現實的。
lamb8825
6 years ago
信仰是一件好事,但宗教是另外一回事,宗教原本就是政治下的產物。
taco1196
6 years ago
中世紀歐洲就已經告訴大家政治是宗教的產物了,歐洲人花了好幾百年才擺脫這種挃俈,台灣人居然還想走回去。
ಠ_ಠ
6 years ago
湯湯您又來玩耍了嗎?
我94不會撤下噗首ㄉ言論
您出現之後真的讓本噗原先想討論的議題失焦;
請不要任意把價值觀加在別人身上,我想多數在本串發言的噗友都已經放棄要說服您了,也請您別再繼續傳教好ㄇ
lark4306
6 years ago
兩種不同價值觀的衝突本來就很難達到什麼共識吧?只是湯大直接把自己的價值觀當作世界的真理要求大家接受,言論也很明顯的已經偏向攻擊QQ不同價值觀舉出的例子互相當然會覺得對方在開什麼玩笑,但是直接攻擊回去不太好吧?也只是用自己的價值觀在舉例而已吧??
bison1085
6 years ago
支持噗主!要求腦子正常的人跟觀念不正常的人道歉,哪裏有問題?
「又不是公投的人要生」
rabbit6257
6 years ago
這真的很母湯(X
我認真覺得湯哥的邏輯有問題,合意性交=合意懷孕
所以你是指性交=懷孕?
這明顯有問題,性交有機率懷孕
懷孕原則上有經過性交(先不考慮因為醫學發達現在能跳過性交過程直接懷孕)
A發生則B有可能發生,B發生A必然已經發生
基於上述兩個邏輯,絕對不可能得到A發生B必然也會發生

而湯哥卻得出這結論
這已經跟現行法律如何無關
而是湯哥的論述能力已明顯有問題
而且不需要經過什麼專業素養都可以直覺的發現湯哥的邏輯有誤
yam8868
6 years ago
推時中。
順便說一個時中的掛,時中唱歌很好聽。
lemon5083
6 years ago
rabbit6257: 在這之前還有合意的判定標準,明明後方一切都是用女性同意來合理化一切,但明明是可能鬧出人命的行為,最初始的合意判定標準卻如此輕率隨便
更別提現行法規中性侵成立有多困難,前陣子在吵的積極同意也是,明顯男女對合意性交的認知就不同,更別提對女性而言,一個弄不好就可能從單純的性侵變強暴甚至有性命危險,導致受到更嚴重的傷害,但多數男性卻不覺得這是拒絕而是可以繼續軟土深掘才是恐怖的點
一個連法律上都無法輕易判定的合意在湯的口中直接被輕易認定,無視當事人的真正意願,堂堂正正侵犯女性自主權,還直接上升到真理,口口聲聲說沒有侵犯到女性權益,只能說湯式理論已經連法律都不放在眼裡了呢!
至於後面那些亂七八糟的詭異理論就不提了
lemon5083
6 years ago
ಠ_ಠ: 是說噗首的湯id是不是有打錯??
ಠ_ಠ
6 years ago
pig8228:lemon5083:謝謝提醒
rabbit6257
6 years ago
lemon5083: 合意性交的認定確實也是個問題,不過這比較偏實務上的爭議,湯式邏輯明顯沒在管實務的 但即使不討論實務,單純討論法律或是邏輯本身,湯式邏輯也是莫名其妙 合意性交的認定大概只能慢慢看社會氛圍有沒有轉好,我個人也傾向要有積極同意才能算合意,然而大部分台男(有時候一些女性也會跟著幫腔)都會開始靠腰男性遭受不公平對待之類的幹話,好像好好確認對方意願會要他們的命一樣
jelly2864
6 years ago
rabbit6257: 還會有台男跳針確認意願了還不是會被反悔=所以根本不用確認=女方意願不重要
拜託,誣告根本是另一個課題了好嗎,硬要扯在一起講....真的不幹好像會死一樣為了不讓他們死就是要讓他們想幹的時候可以幹= =
nori9400
6 years ago
之前不是才有一噗再講積極同意嗎
明明就一樣可以很有情趣不知道那些台男到底再跳腳什麼...
melon448
6 years ago
(X)臺男
(O)渣男
rabbit6257
6 years ago
有時候真的不懂欸 為什麼女性權利只要試著提升或糾正錯誤,就會有一大票噁心台男出來亂
我自己也是男性,完全不懂為什麼欸 男性覺得自己受委屈就應該出來為自己發聲,而不是攻擊女性吧
jelly2864
6 years ago
有些人只要看到跪著的人試圖站起來就會覺得自己權益被侵犯,侵犯什麼?不知道耶~侵犯他要對方跪著才能看到頭頂的滿足感吧,因為站起來很可能身高就會輸人家了(比喻)
melon448
6 years ago
很多時候像當兵的學長學帝雉或是婆媳關係都是因為不甘心啊,「我都忍耐了,你怎麼可以反抗」,沉迷在自己認為忍耐後所得到的成果,還有怎麼可以只有我的報復心態,不想承認自己的忍耐是沒有意義甚至懦弱的吧
fairy8881
6 years ago
queen2401: peanut205: 整串滑下來看到有人提出真是太好了!有些人曲解別人文意或開始臆測人家性別酸人的。整串看下來快以為不合大風向就該死了。
我能看懂soup想主張什麼。對於某些人因為主張不合就臆測人家性別、酸性別酸職業、不當類比的真的很害怕。難道只有我以為討論該就事論事嗎?看到有零星發言能明白覺得稍為安心點了。
感覺很多人只要覺得立場不對想都不想先噴再說 :'-(
melon448
6 years ago
對只有你以為有就事論事ry各打50大板不就好中立
pear2267
6 years ago
fairy8881: 我是很前面就被soup曲解過文意的人,我後來還幫他解讀說是誤會。後來才發現原來他也是那種習慣「只要你不合他的想像就直接幫你扣好帽子」的人,現在只覺得自己直到很後面才完全爆炸已經算人很好了。
我也大致上看得懂他的重點一直擺在哪裡,只是沒想到後來他會語出驚人讓我直接嗆他。( ◠‿◠ )
我真的想都不想才不會打這麼大一串。
fairy8881
6 years ago
pear2267: 嗨,我的留言一部分就是感慨這串「只要你不合他的想像就直接幫你扣好帽子」的發言不少,對於你遭遇一樣的事感到辛苦了。
「我真的想都不想才不會打這麼大一串。」嗯,我說的是「立場不對想都不想先噴再說」,既然您不是這樣的人,那也不是我指涉的對象。不確定您打這段是否覺得被針對?如果是我會錯意的話先說抱歉了
lemon5083
6 years ago
fairy8881: 你要不要好好看一下湯是怎麼回應那些對他論點中的漏洞提出質疑的回答?光是口說對男女一樣標準,但只對女方提出道德勒索,男方有問題或渣則是只怪女生識人不清,還認為女方該生下小孩否則就是拿小孩出氣就是明顯的偏剖了
要是你爸媽口說沒偏心,但每次出狀況只有你被罰,另一方卻完全不管,你相信嗎?
今天底下會有性別或職業臆測就是因為他提出的背景根本不能為他的論點有任何幫助:自稱醫學背景,卻說胎兒對母體無侵犯任何權益(好吧"侵犯"這用詞也很微妙,但我懶得深究湯論點中的侵犯和權益)
lemon5083
6 years ago
認真跟他就事論事的人很多,但他顯然閱讀能力有問題
光是單親家庭現身說法可以被他解讀成"單親家庭沒資格有小孩"就夠莫名其妙了,而且不管遇到甚麼質疑都用"女方同意性交=同意懷孕"做暴力解,好像簽了賣身契一樣甚麼都只能吞,還擅自認定女方不肯生下小孩的心態,甚麼"要我付我不想負的責任好可怕"、"拿小孩出氣"
說真的,今天對湯的各種性別和職業質疑真的已經非常好聽了
lemon5083
6 years ago
也許湯的好意是希望女性可以在同意性交前多多三思,但用已知可能發生之風險=同意承擔風險這種理論,就把合意性交和合意懷孕畫上等號本身就是一種無限上綱,更別提合意性交的判定到現在都還在吵,湯卻直接無視套上自己的理論,說真的我覺得大家的質疑真的已經算輕了
這理論發生在古代就算了,都西元2019年了耶
lemon5083
6 years ago
而且湯還一直強調真理,先別提沒有一種真理被學者普遍接受,也一直存在爭論
引用聖經中耶穌說我就是真理,也就是審判者,所以現在湯是舉著他所認定的真理"合意性交=合意懷孕"在到處自以為是的判定女性想法他說了算
你沒注意到他三不五時就要強調一下他那條沒人認同的真理嗎?
lemon5083
6 years ago
fairy8881: 當然如果fairy8881覺得大家都在曲解他我也無話可說啦!
今天湯會被圍剿的這麼嚴重就是因為他主張的論點和初衷他面對提出的各種質疑的各種回應根本矛盾至極,兩者根本無法互相應證
大家是根據他的舉例邏輯來解讀,不是他那個後來才突然冒出來的初衷
yam8868
6 years ago
fairy8881: 但是湯說我連空氣還不如耶,只因為我不認同他的真理,我覺得自己並沒有曲解他。
fairy8881
6 years ago
除非我噗浪有吃噗導致順序有誤,否則在soup說自己是什麼科系前,就有發言在質疑soup的想法是單生男性發言之類。
而這類發言會讓我產生發言者是依人家的性別決定人家說的話對不對,然後覺得有點不舒服。
我以為討論應該是以對方的發言內容為重,而不是性別。
否則這就像某些舊時代場合女性沒有發言權利一樣不是嗎?「不管妳想說什麼,只要跨下沒那根就不准發言」
如同上面回pear2267的部分提到,我感慨有這種狀況出現。
所以如果看文、回訊息或跟soup討論時不是抱著這種心態,那就不是我在指涉的狀況唷。
lemon5083
6 years ago
而被湯推到制高點的胎兒生命權,那些被選擇墮胎的父母們放在天平另一端衡量的是胎兒出生後的(十幾二十年),才不是像湯所說的甚麼只是不想負責任或是拿胎兒出氣好嗎
別人考慮的是十個月胎兒出生後,才不是像湯說的好像生下來=負責
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才是真正的不負責,不然鄭捷父母怎麼會被拖出來鞭?
lemon5083
6 years ago
我才想問難道湯內科聽到女兒說要生下渣男的小孩不是問:妳養得起嗎?
而是稱讚她好負責!?!?!?!?
如果真是這樣那一堆只會說小孩會帶財來,就逼著年輕夫妻生小孩等玩孫的長輩就不會被酸只會出張嘴了
禁墮胎公投提案 陳時中:又不是公投的人要生 | 生活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lemon5083
6 years ago
再貼一次,覺得湯邏輯沒問題或被曲解的都該看看這噗
ಠ_ಠ - 看到河道上關於墮胎問題的討論,想起一個關於生孩子的鬼故事。......
fairy8881
6 years ago
另外,我原先打的文字是「我能看懂soup想主張什麼」。
這邊說的「主張」指的是soup對噗首議題他個人的看法。
不包含他跟串內互動或可能有互酸的內容。
另外還希望能注意「理解」、「認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舉例來說:
「某甲開車撞上紅綠燈,經檢測得知某甲喝醉酒。」
我能依據我的受教經驗,理解酒駕與肇事(撞上紅綠燈)發生的關係。
不等於我認同酒駕與肇事(撞上紅綠燈)發生的關係。

希望不要急著把人劃圈貼標分類評判之,當然如果沒有這個意思,那就是我自己太敏感的誤會。先說抱歉了。
walnut4882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你告訴我什麼樣的女性會覺得"合意性交=合意懷孕"&"胎兒不會侵犯到母體任何權益"
第一時間連結到"會這樣想的人是不需要受40週痛苦的性別"難道不是合理判斷?就算這種話是已婚女性說出來也是會被砲轟好嗎
rabbit6257
6 years ago
去猜測性別或職業確實有些不妥當,這點倒是沒什麼好說的,只是很明顯soup不管是什麼性別或職業發文邏輯明顯有問題,價值觀也十分…我只能說很符合傳統
prawn8499
6 years ago
質疑性別和身份?
沒到質疑的地步吧 只是確定要怎麼跟他說明比較好而已 例如猜一個人還沒上國中健康教育問是不是小學生 搞不清楚子宮長在肚子裡問是不是男的所以不清楚 很奇怪嗎
今天一個人出來講男生自己切雞最多就坐著尿尿就好 你不會問ㄝ你是女的嗎 一個人出來說男生愛女生羞羞臉 你不會確定他還有幾年才考學測嗎 ㄏ
pear2267
6 years ago
fairy8881: 先說我也認同討論該就事論事,就算只是單純的分享交流也是一樣。
讓我決定回話是第一段內容,結合「以為不合大風向……」這句話,我會解讀「有些人曲解別人……」的有些人並不包含soup,於是出來表示一下soup也犯了同樣的毛病。我也是在他語出驚人,並完全確定他是這種人之後才嗆他。(不過我自認發言的內容偏嗆,是以我歷來的發言來看,跟人講這叫嗆人其實只會被笑。)
然後我思考自己被歸類到「很多人」的機會不小。第一,不是每個人都剛好能看完整串。而我的發言不算少,間隔又長。而實際上我嗆他完全不是因為立場不對,也並非想都不想,所以與其說是感到被針對,倒不如只是因為避免被誤分入不屬於自己的群體,後面才這樣講,或者說是順便抱怨。
pear2267
6 years ago
第二原因就比較繞了,完全是個人想法。
所謂的「很多人」真的很多嗎?以發言的比例來看,真的抱著這種心態進來隨便丟個話的人在「感覺」上很多嗎?通常的情況是,後面仍會時常回話的幾個人反而更容易被視為那個「很多人」。(在之後,對明確表示自己並非想都不想憑立場對話的人,你也更明確的說明都不是指涉的對象。)
如果我的言論被誤歸類在「很多人」的群體中,我個人當然清楚知道自己不是這樣的人,同樣的情況也會出現在跟我有類似情況的人身上。那麼在大家都知道不是指自己,也沒有出來表示的情況下,那個「很多人」還會存在嗎?我的答案是有機會依然存在在你的感覺上,那之中還極有可能包含自己。所以即便我很清楚只要自己一講了前面的話,有機會得到「自己不是你指涉的對象」這個答覆,我仍選擇如此回覆。
pear2267
6 years ago
我這個人有時候在這種地方的思考上比較麻煩,如果最後的行動造成你的困擾那我很抱歉。
pear2267
6 years ago
聽完聽證會了
發現soup除了不同意改八週這件事,剩下的觀點跟彭迦智先生出奇的一致耶。
fairy8672
6 years ago
湯就是覺得女性選擇婚姻後,就不能有自己的意志不去生意外懷孕的小孩
至於Fairy,我們所有在這版應該都懂他的主張了
然後呢? 不懂你這事後有何意義?
lamb8825
6 years ago
fairy8672: 所以鼓勵不結婚懷孕這樣
fairy8672
6 years ago
(drinking)
pear2267
6 years ago
fairy8672: 我還思考了一下你是不是想叫我結果打錯ID,後來才想到有另一個fairy。
fairy8672
6 years ago
我自己也是fairy~(哈
soup1738
6 years ago
pear2267: 又在隨便抹黑了 唉
soup1738
6 years ago
說簡單一點
我就只有主張不該再在現在的法律之上再去剝奪胎兒生存權,僅此而已

但就是有些沙文覺得「可以隨便亂殺胎兒的權力我以後可能會用到耶,這當然要支持啊!至於胎兒生存權管他去死,我的權力最重要啦!」
抱持這種無恥的想法任意地吵著要完全剝奪胎兒生存權。

至於反對他們這麼做的人,就全部罵成厭女,無限上綱成想要控制女性是否可墮胎的極端父權主義者。

覺得只要無限抹黑把反方罵到不敢講話,胎兒生存權就可以隨他們的意去剝奪了。

更糟糕的是這些沙文主義者還喜歡擅自代表所有女性,只要反對他們的意見就是反所有女性。

沙文主義者真的好可怕。
soup1738
6 years ago
順便 我說的沙文主義者包含
噗主
lemon5083: yam8868: pear2267: melon448: walnut4882: king615: jelly2864: yam8868: gemini9180:
等人

但不只限於這些人
miso486
6 years ago
哇,所以我好慶幸我是性冷淡喔,母胎單身26年,一次性經驗也沒有,只要我不同意任何性交,意外懷孕的事情也不會找上我,我就不用擔心同意被插入等於同意懷孕啦,好棒啊。
最好哪天不要被強姦或任何未經同意的侵犯插入行為後,因為害怕羞愧而不報警,乃至延誤看診意外超過可以合法墮胎的時間,那個強姦犯的小孩就可以平安出生,說不定還會有道德超高的人說不要遺棄要看向未來,小孩是無辜的,那時候只好帶著那個一起死啦哈哈ww
剛出生的孩子無辜,它還有可以發展未來,誰在乎一個已經不小且生過孩子甚至是單親媽的女人?
沒人在乎,連她自己也可以不在乎,哈
soup1738
6 years ago
miso486: 可以寫出一個跟議題無關的小劇場爽成這樣也是滿厲害的
ಠ_ಠ
5 years ago
soup1738: 欸你還在啊wwwwwwwwww
好啦好啦,你說沙文就沙文喔
soup1738
5 years ago
ಠ_ಠ: 我說你是沙文是因為你是
而不是因為我說你是

不要倒果為因

我去找一個東西,找到的話你一定會承認我是對的,你等一下
soup1738
5 years ago
抱歉,我找半天找不到你的良心
soup1738
5 years ago
不然你自己解釋一下 為了以後自己方便而努力剝奪他人生存權的人不是沙文是什麼?
miso2404
5 years ago
沙豬!沙豬!
soup1738
5 years ago
garlic4007: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情況當然是你說的這樣

只是現在她們在吵的就是在不會威脅到這個已經長大的人的生命的情況下 因為她們是女人 女權必須增強 所以不論何時女人應該要可以隨意殺死那個未發育成熟的胎兒

而我就是在反對這點

所以沒有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問題
ಠ_ಠ
5 years ago
soup1738: 湯湯你豪~可~愛~喔~
我的良心早就被想要剝奪他人身體自主權的傢伙給消耗殆盡ㄌ
你找不到4很正常der
turtle6223
5 years ago
痾,但就事實來講
別人的子宮,別人的肚子,別人的孩子
就算你反對...
那關別人什麼事...
有什麼權力能決定別人的決定嗎?
要搞清楚,一個孩子就能奪走一個人所有的時間、金錢、興趣、嗜好、工作、人際關係、生活的所有一切
當孩子的存在已經構成了威脅
對方為什麼不能決定孩子的去留?
shrimp9823
5 years ago
我是女性
對我來說未發育完全的胎兒不算人命,如果我非自願性的懷孕、或是胎兒天生有什麼不可抹滅的缺陷,生下來不會是只有我痛苦、而且孩子也得不到母愛,我選擇墮胎

上面討論太長就沒看完了

那個湯拜託快去多生幾個,用自己的肚子
ಠ_ಠ
5 years ago
親愛的Soup您好
您不懂得自由意志,因此誤會的合意,於自由意志無法干涉的領域,並不存在合意一說。

每個人的身體,無論男人、女人、老人或小孩,都對自己的身體擁有自主權,在未經得本人同意之前,無人可以輕易侵踏該項權利;此舉就好比一國之領土遭他國侵入一般,係對該國(該人)之主體性產生莫大損害。

無論「胎兒對與母體是為一種權利侵害」您是否同意此項論述(本人亦不完全同意此觀點),胎兒於姙娠期間的存在將大大影響母體的生活情況這點是無庸置疑的。由於胎兒於姙娠期間將會影響母體的身理及心理健康,因此不能說胎兒之存在影響母體的身體自主權。

而如前所述,懷孕與否本非由人類之自由意志決定,因而不存在合意之可能性,也絕不可能有合意懷孕之可能性,望您深思此邏輯關係,謝謝。
soup1738
5 years ago
ಠ_ಠ: 不要再硬凹了好嗎
開口就污衊別人想要剝奪身體自主權,什麼不懂自由意識什麼的

根本就不懂什麼叫作自由意識根本就是你啊

自由意識不是讓你想幹嘛就幹嘛想剝奪他人生存權就剝奪

不管再怎麼有自由意識,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是最基本的。
不想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拿自由意識為名來爭取一堆侵犯他人生命的權力,這叫做沙文
soup1738
5 years ago
shrimp9823: 對妳來說怎樣不重要
soup1738
5 years ago
我再重申一次
法律保障完整的性自主權=你可以決定要不要性交=沒有人可以強迫你懷孕

所以合意性交=合意懷孕=合意接受胎兒在合理預期範圍內對你身體造成的任何影響

自由意識?妳在合意性交的時候就體現了自己的自由意識,這是改為自己在自由意識下做的選擇負責的時候

不要不想負責就整天想著剝奪他人生存權讓妳愛殺就殺,謝謝
soup1738
5 years ago
改為→該為
miso2404
5 years ago
1500樓
踢蛋蛋
ಠ_ಠ
5 years ago
soup1738: 不好好指出我的言論哪裡有邏輯謬誤,直接攻擊我在硬凹,阿不就好棒棒
ಠ_ಠ
5 years ago
還說女性(shrimp9823)對這件事怎麼想都無所謂,到底誰才是沙文wwwwwwwwwww
magpie3296
5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naiJ35s7nlD3Not1ihVdB.jpg 精彩喔
soup1738
5 years ago
ಠ_ಠ:
妳,和那些反人權團體

她只說她怎麼覺得那當然不重要,重要的是事實
如果所有立論都只有個人觀點那當然根本不重要
你連這都不懂?
soup1738
5 years ago
順便,shrimp9823不代表女性 也沒資格代表女性
soup1738
5 years ago
troll1221: 如果你有能力讓胎兒離開母體之後維持他的生命+負責養他長大
那歡迎你去爭取隨時終止妊娠讓胎兒離開你身體的權力

如果辦不到就閉嘴吧
soup1738
5 years ago
magpie3296: 就是這個簡單而鐵錚錚的事實一直有人要跳針不承認所以我才只好一直重複強調啊
沒辦法
soup1738
5 years ago
troll1221: 除非你已經使用成功率100%的避孕手段,不然合意性交就是合意懷孕
soup1738
5 years ago
ಠ_ಠ: 你的言論的邏輯謬誤都是我上面已經打臉無限次的吧

更何況我下面不是指出你對自由意識的認識的謬誤

再下面重申的內容也狠狠的打爛你的臉了嗎?

故意無視說別人沒指出,沙文嘴臉
soup1738
5 years ago
這裡幫各位補充一點

自由是建立在你是個完全行為能力人這件事上面

如果你不斷強調自己沒辦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合意性交後卻不願為胎兒生命權負責),但是又想要可以彌補一切的權力

這本身就是一件既謬誤又可笑又沙文的事情
soup1738
5 years ago
troll1221: 跳針的是你們這些反生命權沙文啊
一直重複一樣的問題不準人回覆一樣的內容是怎樣?
soup1738
5 years ago
沒有任何人無視身體自主權,但是你們在爭的就不是身體自主權而是「隨便殺胎權」啊

為什麼不是身體自主權我上面也闡述過了,真的是夠了
soup1738
5 years ago
troll1221: 用你充滿沙文主義風格的微笑
turtle6223
5 years ago
那我這個有兩個孩子的可以代表女性嗎ww
你知道懷孕時必須承受多少風險和病痛嗎?生下孩子後又必須面對多少責任、義務嗎?
你絕對不會相信一個胎兒對母體造成的傷害會有多大,絕對不單指身材的部分。
你的言論對我來說根本沒有在尊重孩子,你生下他,但沒能力撫養他、愛他
到底憑什麼生下他?
你有尊重過孩子想不想出生在一個為生而生的家庭裡嗎?
cat7499
5 years ago
引用湯所言:
自由是建立在你是個完全行為能力人這件事上面

所以無完全行為能力者(婦女)是可以墮胎的
那為何限縮於無完全行為能力者呢?
cat7499
5 years ago
引用湯所言:
**法律保障完整的性自主權=你可以決定要不要性交=沒有人可以強迫你懷孕
所以合意性交=合意懷孕=合意接受胎兒在合理預期範圍內對你身體造成的任何影響**

麻煩湯先生出師後對吸菸喝酒罹癌的病人說:因為你選擇抽菸喝酒=同意接受抽菸喝酒在合理預期範圍內對你身體造成的任何影響,因此我不願意為你治療癌症,因為是你自找的。
soup1738
5 years ago
cat7499: 懷孕不是病 比喻失當
soup1738
5 years ago
cat7499: 為什麼你會認為女性是無完全行為能力者?
只要是精神正常的成人都是完全行為能力人,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soup1738
5 years ago
turtle6223: 我只是維護胎兒生命權對你來說就變成沒有尊重孩子了喔?

不管一個胎兒對母體傷害有多大,生下後有多少責任義務,沒有人強迫你懷孕,所以妳不能不承擔這份傷害跟責任

更何況我在討論的是「已婚婦女懷孕後,從醫學觀點上不會對母體造成常理 之上的傷害,且家庭中的父親想要這個孩子的情況下」

跟妳說的沒有人扶養他愛他的情況根本不一樣

更何況不分男女,一個人如果沒有能力扶養一個孩子、愛一個孩子、不想承受那些傷害

那他從一開始就不該結婚,也不該性交,他沒有那資格
cat7499
5 years ago
soup1738: 我是指無完全行為能力者,只是本案需受孕害的都是女性
turtle6223
5 years ago
可是孩子有沒有受到疼愛和撫養也是生下來之後才會知道的事啊
就算沒資格生孩子但還是生下來了
那些孩子怎麼辦呢?
turtle6223
5 years ago
然後你說家庭中的父親想要孩子母親就必須生下來嗎www
所以你同意孩子出生後責任和義務全權交給父親負責
母親只要負責懷孕跟生產就好囉
turtle6223
5 years ago
正因為我經歷過你說的「已婚婦女懷孕後,從醫學觀點上不會對母體造成常理 之上的傷害,且家庭中的父親想要這個孩子的情況下」
才覺得你的言論是非常噁心且最不負責任的話
turtle6223
5 years ago
你沒辦法保證每個人的婚姻都幸福快樂美滿安康就不要管到別人的肚子上來!
grape634
5 years ago
soup1738: 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你願意用你定義的高標準生活是你的事,但你沒資格硬性規定所有人都按照你的高標準生活
grape634
5 years ago
按照你的說法,假設有一對戀人,他們彼此相愛性格也很合適,而且也在一起好幾年,攜手渡過許多難關,但是這兩人因為價值觀的原因都不想要有孩子,所以他們根本沒資格結婚也沒資格性交,因為避孕措施做得再好也有低機率中標。這也太違反本能了!
這樣的價值觀根本是建立在「婚姻是以生育及繁衍為首要目標」的情況下,200年前或許是這樣吧,但現在都2020了,時代已經變了好嗎!
grape634
5 years ago
對,我知道我舉的例子不是你引號中的意思至少字面意思不是,不過這是你後面補充說明的意思喔~
況且你說「從醫學觀點上不會對母體造成常理之上的傷害」,請問這個「常理之上」怎麼定義?心理問題算不算?又要多嚴重才算?輕度憂鬱症就有可能毀掉一個人的人生,但是目前的法律規定要重度憂鬱症才能墮胎。請你把這個「常理之上」定義出來
crab6746
5 years ago
Soup就是想要小孩想瘋了
那自己去生啊
有本事養個二三十個救助生命啊
少在那邊管別人的肚皮
soup1738
5 years ago
crab6746: 請問從頭到尾我有說過想要小孩嗎?
沒有
那你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你需要一個藉口來以人廢言

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天經地義,這不是在管別人的肚皮,而且在維護別人的生命權益!
soup1738
5 years ago
turtle6223: 小孩生下來之後的幸福是父母應盡的責任,不是我,不要對我說。

更何況,小孩生下來是不是一定會幸福這件事情跟母親是否可以想殺胎兒就可以隨便亂殺來規避生養責任無關
soup1738
5 years ago
grape634: 所以如果他們都不想要小孩法律上是允許的沒有問題啊
你有什麼問題?
soup1738
5 years ago
grape634: 你不要搞錯了,我維護的是現行法律的標準
反對的是其他人試圖拉低這個標準到沙文的地步好嗎
soup1738
5 years ago
turtle6223: 經歷過然後呢?
這世界上更多女人經歷過然後覺得沒有任何問題

妳個人覺得這樣噁不噁心跟你有沒有這份責任無關

我只能說或許妳從一開始就不適合結婚
cat7499
5 years ago
soup1738: 但懷孕會導致許多疾病的發生啊先生
crab6746
5 years ago
soup1738: ㄏㄏㄏ
cat7499
5 years ago
湯很適合去推廣男性結紮到考過有資格擁有小孩的程度再接回輸精管
cheese8013
5 years ago
過這麼久...還是...在...跳...@@
好啦 正經地講,請不要用自己的高道德(?)、宗教觀、價值觀去規範他人,湯先生不能代表所有人,湯先生與另一半願意懷孕就生下來好好撫養很好,不代表他人要遵照,每個人都有自行決定的權利(請注意目前法律對於"人"的定義)
grape634
5 years ago
soup1738: 你維護的是現行法律的標準!?
合意性交=合意懷孕請問是哪條法律明文規定的?
還有最後一段問題你沒回,請問「合理之上」如何定義?順便加問,除了心理疾病外,如果醫生判斷孕婦如果繼續懷孕會得到再也無法恢復的慢性病,但是不會危機生命,只是從此無法長期勞動,因此妻子想放棄但丈夫想要孩子,那應該以哪方的意見為主?
soup1738
5 years ago
cat7499: ㄜ…所以呢?所以懷孕依然不是病啊。
而且你現在沒懷孕你不是也知道這件事嗎?所以你在合意性交的同時就等於同意了這件事。
soup1738
5 years ago
crab6746: 你也是一個充滿沙文主義的笑容的人呢
soup1738
5 years ago
cat7499: 你很適合直接結紮
soup1738
5 years ago
cheese8013: 過了這麼久你們還是在跳才讓我覺得驚奇
soup1738
5 years ago
grape634: 法律中沒有,那是常理。
soup1738
5 years ago
補充一下,那是為什麼現行法律這樣寫,而且不該被改成那群沙文主義者希望的樣子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grape634
5 years ago
soup1738: 你認為是常理不代表所有人都這麼認為,而且這噗看下來你的觀點反而才是少數,你可以抱持著這樣的觀念生活,但不代表你可以要所有人都接受你的觀念。
還有你依舊忽視我後半提出的實務方面的問題,這是法律執行層面上的問題,即時你不是這方面的專業,但總該有個看法吧,無法實際應用,也無法處理現實中可能的問題,你的理論跟空中樓閣有什麼兩樣,看著清高,實則空虛。
cat7499
5 years ago
soup1738: 懷孕不是病,但會導致疾病啊!就跟喝酒不是病但會酒精中毒一樣的概念啊!
還有你提的不要性交,請提出男女性結紮手術的風險同等後再來說嘴,沒這個能力跟技術,就不要從別的專業來考量
soup1738
5 years ago
grape634: 我是從既有事實來推斷常理
更何況我認為的常理還有既有法律的立意來支持

而反方的言論單純就是不想負起責任的剝奪生命權沙文主張

實務方面優生法已經執行這麼多年了

更何況如果考慮到法律實務面,以法律執行不彰為前提討論的話,那討論修法並沒有其意義

再次提醒你,我的理論是建立在已經施行多年的現行法規之上,根本不是,也不可能是空中閣樓
soup1738
5 years ago
cat7499: 懷孕一定會導致疾病嗎?

起碼我看過很多生過好幾胎但是身體依然很硬朗的歐巴桑

如果從醫學上來看你是個懷孕會導致預期之外嚴重疾病的個案,那麼現行法規是支持你墮胎的,不用擔心。
jelly3013
5 years ago
我這樣會違反我的價值觀,我不能這樣做(○
你這樣會違反我的價值觀,你不能這樣做(X
miso2404
5 years ago
下架冥燼黨
cheese8013
5 years ago
soup1738: 欸欸~後半發言為何不回www,看你這麼強的戰力~回一下啊~為什麼要全天下人用你的價值觀過活呢?求解~~~
grape634
5 years ago
soup1738: 我終於知道為什麼我會覺得你的言論好像有哪裡怪怪的了,一部分的原因是因為,「沙文主義」這個詞通常是指認為男性地位優於女性地位的性別歧視。旅人們攻擊你的點是認為不夠重視孕婦的意願,並且忽視孕婦懷孕過程中某些法律沒保障到或有判定爭議的風險,因此使用這個詞並沒有問題。但是你的攻擊點是旅人忽視胎兒的生存權,那使用這個詞就不恰當了。
其實我一直在疑惑這點為什麼沒人說,還以為是我對沙文主義的理解有誤,跑去查了下詞義。
還有你要不要算一下你所謂「以既有事實推斷的常理」有多少人不認同?這噗跟你戰「合意性交等不等於合意懷孕」的旅人有多少?
grape634
5 years ago
還有我後面的問題不是基於法律執行不彰,而是執行起來有爭議,這兩者是有差別的。
soup1738
5 years ago
cheese8013: 後半你在說什麼人的價值
但我國法律生命權的保護範圍從來就不只限於人
這點我在這串已經講過很多次,實在看不出來有什麼再討論的必要
soup1738
5 years ago
grape634:
第一點,你該去好好理解一下什麼是沙文主義的明確定義
第二點,執行起來有爭議是哪方面有爭議?

我看這裡很多人貼了很多案例但是都與現行法律無關,例如現有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卻受到婆家阻擾之類的。這種情況再去擴大法律允許範圍實在一點意義都沒有。
說穿了沙文們提這些出來只是想消費這些案例來剝奪胎兒生存權以規避自己的責任而已。

再不然就是擔心醫師惡搞孕婦之類的這種天馬星空的幻想爭議,實在沒什麼好講的。
soup1738
5 years ago
grape634: 最後
這串跟我戰這點的,說穿了都是想要剝奪胎兒生存權的沙文

首先會進來從首噗就在離譜二分法的沙文噗主的串的人就是這些

事實上大家都知道沒有完美的避孕方法,所以不想懷孕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性交,關於這點甚至最近方吉君翻譯的梗圖都有提到。

也因為這點所以不管已婚與否法律規定男人對自己的孩子有扶養責任,只要女生想要生。

這根本就已經是社會常識了,為了想規避自己的責任而戰這點實在難看。

更何況這個要求還嚴重侵犯他人生存權,所以很明顯的是無視大眾價值觀的沙文主義無誤。
mango8022
5 years ago
可是不想要懷孕 所以要一對伴侶到老死都不性交基本上不符合人性吧?
再說如果連性交都不做 那人根本連結交伴侶都是多餘的阿
hawk3505
5 years ago
不想和soup筆戰最好不要打開這個噗
應該是這個意思吧
ಠ_ಠ
5 years ago
好啦,大家都靠萬能雙手滿足性慾吧,湯湯要推廣的是守貞主義,大家這下看明白了ㄅ?
grape634
5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NQSc6Ov2hBFSfRBOkC1iB.jpg 維基找到的資料,難道是我對這段文字的理解有錯嗎?
soup1738
5 years ago
grape634: 沒有啊
以噗主為首,女性覺得自己想幹嘛就幹嘛可以隨意侵犯他人權益的主義不就是女性沙文主義嗎?
soup1738
5 years ago
mango8022: 妳可以不要結婚 或者結婚之後不要性器結合(還是有很多其他玩法)
或者找個跟你一樣價值觀且你信賴他不會反悔的男人結婚

這些做法都可以啊
soup1738
5 years ago
hawk3505: 你可以找回你的良心然後支持我啊
hawk3505
5 years ago
抱歉 我只看法律
mango8022
5 years ago
soup1738: 不能性交的婚姻有什麼意義?
連性交都不能做到那為什麼還要結婚?還要找另一半?
其他玩法可以玩不是靠手指就是靠塑膠棒子
那我要和男人/女人玩個屁阿?
soup1738
5 years ago
mango8022: 你對婚姻的看法有點……
那請問你支持同性婚姻嗎?
同性婚姻都只能玩生不出小孩的玩法啊
soup1738
5 years ago
hawk3505: 那你更該支持我了
因為我維護的正是現行法律,講述的是現行法律的立意
soup1738
5 years ago
而且說穿了 都覺得跟這個人要不要小孩這件事情的價值觀喬不攏,或者擔心他婚後會反悔了 為什麼還要跟他結婚啊
soup1738
5 years ago
troll1221: 不是只有考量這件事
但必須要考量這件事

如果你跟一個人在這方面喬不攏,那你跟他結婚就不要跟他性器結合啊

如果你把性當成你得到這個想要小孩的人的工具,那萬一懷孕就請你自己負起當初做這個決定的責任

很困難嗎?
mango8022
5 years ago
soup1738: 伴侶之間已經到的踏入婚姻的階段不可能連性交都不做
不管異性同性婚姻都一樣
......還是你覺得為了不要有小孩所以必須所有想性交的人都只能和同性一起?只為了避免陰莖和陰道的結合?
soup1738
5 years ago
troll1221: 哇,發表違背現行法律與主流價值觀言論的人說人井蛙
soup1738
5 years ago
mango8022: 我說了性器不結合,兩個人之間還是有很多玩法啊
你有哪個字看不懂?

因為我不知道這邊的各位是否已經成年所以沒辦法直接解釋就是了
mango8022
5 years ago
soup1738: 阿性器之間不結合我也講了只有玩具和手指阿?
那這樣兩個人玩什麼呢?跟1個人玩有什麼差別?不覺得悽涼嗎?
這也是性教育的一環嘛,我可以請教一下吧?
soup1738
5 years ago
mango8022: 兩個人玩跟一個人玩當然不一樣啊
不過你可能不懂吧

troll1221: 別忘了我只是在解釋現有法律條文與其立意。
為什麼是主流價值觀的原因我剛剛也闡述過了
請不要再跳針了
soup1738
5 years ago
troll1221: 我提出了這麼多的證據 你們除了個人看法以外什麼都沒有 我真的還需要找更多人來嗎?

你們這麼多人提不出半點我沒辦法打臉的東西不正是你們的沙文論點無力的最好證明嗎?
turtle6223
5 years ago
ㄏ,你在乎胎兒的生命權卻不在乎孩子是否會幸福
你卻告訴我你沒不尊重孩子www
grape634
5 years ago
總覺得現在的情況好像是,因為彼此價值觀差異太大,我們認為我們的說法是在打湯的臉,湯也覺得他的說法是在打我們的臉,但實際情況是因為彼此都沒有認同對方的說法,所以這臉其實都沒有打到。
這大概就是為什麼一直在戰的原因吧
grape634
5 years ago
不過我要說一個案例,曾經有一對情侶穿著衣服在親熱,在過程中男方射精了,當下沒人覺得有什麼,畢竟衣服都穿著,結果後來女方懷孕了,而且孩子確實是男方的。這個案例不是我瞎扯,而是當時來進行性別教育的講師說的。
我同意一個人玩跟兩個人玩真的有差,但是這不代表不插入就不會懷孕。按照湯的論點,既然連不完整的性行為都有懷孕的風險,那不想懷孕不就只剩無性婚姻一條路了。
soup1738
5 years ago
turtle6223:
我提出的證據這串裡面太多了 你自己從頭到尾去看
不要跟噗主一樣沙文嘴臉被打臉假裝沒看到

至於你說胎兒是否幸福,我問你,胎兒幸福與否跟母親是否應該擁有100%隨意殺胎權是否有關?

沒有

那你講這個幹嘛

你要我對你講的話拿出證據起碼你要講出值得拿出證據的東西吧
soup1738
5 years ago
grape634: 嗯,的確真的會有這種情形。
但是縱觀人類歷史這種情況少到可以放入Q-test裡面了

你確定在討論對所有人都適用的法律要拿這個出來講嗎?
turtle6223
5 years ago
不能讓孩子幸福生下他幹麻
讓他出來受苦???
不要告訴我你認為胎兒不等於孩子
turtle6223
5 years ago
你的言論讓我想到非洲的孩子們
他們就是有了就生不管生活環境經濟狀況
你希望的世界是那樣的是嗎
turtle6223
5 years ago
今天有個人懷孕了,但完全不考慮環境、經濟狀況、工作、時間、生活的所有一切
不好意思,是在開玩笑嗎?
是在把生命當兒戲嗎?
不要把生兒育女講的這麼輕鬆容易
沒條件就不要給我說要留孩子這種屁話
該拿掉就該拿掉 OK?
胎兒的幸福與否完全等同於胎兒的去留好嗎?
cat7499
5 years ago
soup1738: 對懷孕跟疾病沒絕對關係,但有部分正相關。
就跟喝酒跟酒精中毒,或者吸菸得肺病不一定有絕對關係,但有正相關係一樣
ಠ_ಠ
5 years ago
1/6開始湯湯留言我就刪,本人巨型沙文豬
cheese8013
5 years ago
感謝噗主,湯的立場非常明顯的讓我感受到,何為硬是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於他人身上,無視於各位旅人以多種角度的切入與真人真事經驗分享,堅稱他才是真理,各種荒謬的發言,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PS:對於不能留言的湯,其實我要說的是跳腳啦~既然你這麼對號入座,那就是跳針好了
mango8022
5 years ago
笑死 要人因為不要殺嬰兒 所以一律不做陰莖插入根本就是不可能
還扯到同性是怎樣?模仿同性做愛?不管異性同性做愛方式如何只要有欲望都會做拉!所以才有防病防孕的措施
就是因為異性相處 才要注意避孕措施 墮胎是保護雙方和胎兒的最終手段
保護胎兒就是殺他?對!!!以免讓胎兒的未來過得生不如死!
mango8022
5 years ago
soup1738: 對阿!以免胎兒有經不起養經不起照顧然後棄養他的爛父母阿!
既然這樣大家都不要墮胎吧!懷了胎兒為了負責任所以生下來讓他自生自滅!
因為大家都是尊重胎兒生存權的大好人!
mango8022
5 years ago
soup1738: 你就算一直回大家的文那你就回一輩子吧!
這篇討論都他媽多久了還戰?
從頭到尾只有你在那邊自以為偉大在幫胎兒捍衛權益
你以為養小孩很輕鬆阿?懷胎10月很容易阿?
養小孩養到18歲的錢、精神、時間你以為老爸老媽那些資源連同嬰兒出生一起從陰道幹出來的嗎?
mango8022
5 years ago
根本就沒人說男人可以亂搞大女人肚子不用負責任
凡是懷孕了雙方都要負責任
只有要不要讓他出生這個2選1而已
cat7499
5 years ago
soup1738: 所以說你的論點支持改變現行法律更爲嚴苛,我不認同,覺得目前法律是有可以微調的部分但尚可行。
以法律歸法律實務歸食物來看,男性食物上的負責孩子的強制力實在有點低,更何況社會氛圍可是站在苛責女性上喔!所以生為男性沙文的那些男人們不出來坦很奇怪。
再說從醫學觀點來看孕期及造成的生心改變,目前無解。因此我認同在受精卵時期母體的感受大於受精卵,但一但成為自主獨立的胎兒時須考量兩造。
earth1976
5 years ago
「否認合意懷孕=合意性交這件事
就等於在說男生可以隨便搞大女生肚子而不用負任何責任」
等等,我看不懂這句話,有人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
女生想性交,不等於女生想懷孕,就會等於女生支持男生隨便搞大女生肚子不用負責??可是女生就是不想被搞大肚子啊????
通常看到別人邏輯有誤的時候還勉強可以抓到一點關聯,可是這句上下文有啥關係,邏輯是被馬踢了嗎。
性交跟懷不懷孕本來就是兩碼子事好嗎?????
cheese8013
5 years ago
soup1738: 一如既往,在遇到不願意面對的問題時就用胡攪的方式打斷討論,湯你有你的堅持,但可惜看來這邊的多數想法在你的世界是異端,讓你急得跳腳拼命反駁,我沒有反對你個人繼續保持你的意見,樓這麼高了,看得出來你與大多數人處於平行時空
再次請問?為何要將你的宗教觀、價值觀套用到別人身上人?
soup1738
5 years ago
mango8022: ㄟ 你上面的我的留言剛好已經打了你這段留言的臉喔
grape634
5 years ago
soup1738: ......你邏輯正確?要不是我現在在期末考,我就去找上學期剛修完的邏輯學課本了,你知道你的理論有邏輯謬誤嗎?
如果這噗的人真的都是極偏激的少數,那就不會有那麼多團體爭取墮胎除罪化了

算了,整理一下,你的理論長這樣對吧?
前提1:性行為會導致懷孕
前提2:大多數女性都知道即時做了雙重避孕也依舊有可能懷孕
前提3:這些女性在知道要件2的前提下,依舊願意從事性行為=願意承擔懷孕風險
結論:同意進行性行為=同意懷孕
如果有要修改的歡迎提出,邏輯謬誤等我考完再整理。
owl8064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soup1738: 都特地避孕了不就是不想懷孕嗎?
難不成要兩方自行各自排解性慾嗎?
真正邏輯壞掉的是您吧?
grape634
5 years ago
還有法律不是完美的,只要法律無法保護少數弱勢,或反過來侵害到了弱勢權益,那就代表有修法的空間。
附帶一提我不打算自己整理你的邏輯,我打算找當初一起上課的外系同學討論,最後找邏輯學的老師確認,這樣你總不能說是我自己的看法了吧
mango8022
5 years ago
soup1738: *把胎兒殺掉就是能解決問題
自以為打到我的臉代表你的腦邏輯也只能長這樣了 可憐
earth1976
5 years ago
好吧,那我換句話說,性不性交跟要不要生小孩是兩碼子事。
對啊,如果性交前雙方都共同決定了不要懷孕生小孩,那意外懷孕了男方當然可以主張他不要這個小孩、女方也可以決定要把小孩拿掉。如果有一方變卦那也是後續再談的事情。
同意A=同意B,並不等於不同意B=不同意A喔。而你那個常識+常識=常識的說法根本,合意這詞哪裡蹦出來的 頂多是性交會導致懷孕+沒有完美避孕=性交要承擔懷孕風險。但願意承擔懷孕風險也不等於一定要生下來。墮胎也是一種選擇。
就很簡單啊,不管懷孕前怎樣,懷孕不等於必須生小孩還是這點前面前面討論過了,但我懶得爬文了啦看了頭痛
mango8022
5 years ago
earth1976: 你的分析清晰易懂阿!
而且他還有個詭異論點是全部墮胎的決定
一律都是隨便亂墮的 ???
根本沒有人會拿自己身體亂開玩笑阿!
這觀點也是不知道從哪生出來的
mango8022
5 years ago
這個人早上開始就在發瘋了
一個人在這噗一直說每個人都是小圈圈沒知識沒邏輯
owl8064
5 years ago
mango8022: 來釣魚的,乾脆放置普累吧。
真正沒常識沒邏輯的大家心知肚明。
mango8022
5 years ago
soup1738: 從頭到尾這噗只有你一個人發瘋而已好嗎?
soup1738
5 years ago
mango8022: ㄏ 你爽就好
mango8022
5 years ago
soup1738: 聽不下去大家的論點只會瘋狂跳針
不同意的論點就說大家同溫層小圈圈
說自己是在維權 是因為自己是女權團體+護家盟?
mango8022
5 years ago
owl8064: 謝謝! 這餌越咬越臭了 我就不咬了 去吃東西
ಠ_ಠ
5 years ago
湯湯收割成功
ಠ_ಠ
5 years ago
沙豬出沒,湯湯小心
grape634
5 years ago
呵呵,居然說我邏輯白學了,我看湯才是那個連基礎邏輯的沒學過的人吧,居然拿統計學回我。要知道20多種邏輯謬誤裡面,除了以偏概全謬誤以外還有以全概偏謬誤,在邏輯辯論裡面用統計資料才真是門外漢,太好反駁了。我們不用吵兩邊的理論誰是多數誰是少數,因為不管答案是哪個都會中的。
你也不用拿這點丟回來,這噗有多少人跟你說過「你可以保留你的看法,但不要以此要求別人」,而你則費盡心思證明所以人是錯的,打回來是不成立的。
grape634
5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UnNcHYZAn95KHfTXingYS.jpg
美國是因為法律太混亂、對女性壓迫太嚴重才需要墮胎除罪化?
為什麼不跟法國和瑞典比?瑞典還是全世界性別平等指數第3高的國家,台灣第8名還有進步空間
magpie3296
3 years ago
結果美國推翻Roe v. Wade了
human9294
3 years ago
保守派大法官不意外
ಠ_ಠ
3 years ago
哇,沒想到這麼久以前的東西又浮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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