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latest #64
〖丁】
1 years ago
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2019年5月22日公布,並於同年5月24日正式生效,國民如果要與同性別外國人要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只要外國人本國也開放同婚即可登記,但如果外國人本國未開放同婚則無法登記。司法院去年1月22日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修正草案,規定只要一方是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在台灣同性結婚,草案現正由行政院會銜中,會銜後將送立法院審議。
鳳梨草
1 years ago
自嗨,中國人又找到一條發財路了
〖丁】
1 years ago
司法院想動的部分還是要請大家多多跟立委反應,就有機會擋下來
立即下載
〖丁】
1 years ago
伴侶盟跟北高行法官的感情一定很好
〖丁】
1 years ago
住屏東都特意挑台北大安區戶政來打官司
肯定是比較方便
〖丁】
1 years ago
我很好奇,日本同性伴侶時常以收養制度來代替婚姻,台灣這邊的法律不被日本承認,這樣他們以後可能在日本是父子,在台灣是配偶呢,也可能日本人什麼都不想給台灣人啦哈哈
Harry Lockhart
1 years ago
覺得算了欸被騙婚就自業自得,假結婚的確無關性別啦
南雅
1 years ago
怕中國人來假結婚
ironyaria2: 要被收養也要在日本有戶籍?
懶得管了,反正當事人自己考慮好,不要被外國法衝康後回來浪費台灣司法資源就好(挖鼻
日本人が外国人を養子とする養子縁組の手続き - 在留資格(ビザ)/帰化.com
查了一下,好像不用戶籍也可以,
不過養子的條件是父母和祖父母都不在世上。
翠翠ㄉ羆學姐/累累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別的網站看到的
所以已經成年的話,也很難拿到成為日本人養子後可以取得的定住者簽證。不然我也想說現在要拿日本簽證不只有假結婚還有假領養了…

以上からお分かりのように、養子となる外国人が成人の場合、養子縁組により日本に住むための適法なビザが与えられるわけではありませんので、ご注意ください。 養子が6歳以上であれば、外国人配偶者の連れ子の場合は「定住者」、または日本語学校で日本語を勉強するための「留学」のビザを申請することも考えてみましょう。
anail_revlje: 假結婚早就一堆了,不差這個
北高行的特別,在業界也十分出名
Q丸
1 years ago
這是我大學學長,他的伴侶我也認識。他們這幾年都住在臺灣,應該是會繼續在臺灣生活。
鴿子🕊
1 years ago
跛行的問題就是綁地才有效力
現在很好,以後會嗎?出問題的時候(日本人飛回去不回來)是臺灣人這邊要告政府沒鞏固他的婚姻權嗎?還是要像伴盟在跨國婚頁面自己提的「你們好聚好散,感情不要強求」(ninja)
大概他們只是要個結婚爽感吧?
日後出現什麼跨國問題,讓很多人牽扯上麻煩,他們也無所謂。
〖丁】
1 years ago
連日本的收養制度都沒有要考慮的話,那真的很沒有保障,踏出國門瞬間就是陌生人
鴿子🕊
1 years ago
沒人不想祝福真的想結婚的人。
問題是要追求對等的法律關係,不是臺灣政府無條件給,這完全保護不了國民。
(如果這位日本人有辦法拿到臺灣國籍也放棄日本國籍,那跛行婚的問題就不存在)
鴿子🕊
1 years ago
(eyeroll)當講出了 綁地才有效力的話來講跨國跛行,不就是知道問題在哪XDD
嚴苛但真實的地方就是,他國應該要自己去爭取同婚合法,不是在那要求臺灣得無視國民保障給予「短暫且綁地」的合法
部分跨國異性戀婚姻會有離婚的時候,跨國同性戀婚姻怎麼可能不會有離婚的時候,伴侶盟打的官司根本害死人
鴿子🕊
1 years ago
翻一下八個月前貼過的舊圖
https://images.plurk.com/7gOMKVI0brsaRNoBZOmJpK.jpg
南雅
1 years ago
Ecatl: 那就真的是「沒事最好,有事就得自己吞」了吧
就給過啊,真的出事了也不關我們的事了
都叫女人要chose wisely了那跛行婚出問題自己去找伴侶盟哭去跟伴侶盟打官司去跟許大律師打架啊
記得出事不要叫女人幫哦
Harry Lockhart
1 years ago
dove_packet: 噗噗噗 等著看
ffnc
1 years ago
dove_packet: 放棄國籍+1
Harry Lockhart
1 years ago
Divanatte: 永動機,有夠賺😂😂😂
可能伴侶盟在他們成婚後,要遞上可以打跨國離婚官司的律師名片
〖丁】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查了一下
2019年的台灣,結婚10年以上,離婚數占比高達43.4%
fhrop450215
1 years ago
有事就會叫政府要想辦法呀,沒事就是愛最大
不只跟台北好,我覺得跟桃園政府也挺好的
離婚也是只具有在台灣的效力?印象中結婚也無法取得國籍,除非住超過一段時間的樣子?不然應該是拿不到台灣的國籍(或是說有誰會願意放棄本國國籍(
翠翠ㄉ羆學姐/累累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老實說,日本國籍是比中華民國國籍香。
成為中華民國國民配偶,就算條件符合,也不一定要放棄原本國籍。
所以真的會放棄日本國籍加入中華民國國籍的日本人,對台灣是超級真愛。
〖丁】
1 years ago
結婚比較容易取得居留,居留年限達到就更容易取得國籍

異性婚姻在我國也是不允許跛行婚的,少數幾個案例也都是專案處理,儘管如此,跨國婚還是常常發生配偶出境以後不再回來,當事人身份被卡在已婚的情況

想當初我們大力支持同婚的時候,還把「只會讓同婚合法的外國人進來」當成一個澄清的點,現在就是被打巴掌玩的
鴿子🕊
1 years ago
法律之前沒人要跟你談這兩人是不是真心相愛,而是法律開下去會出什麼事情

現在真的是被打巴掌玩+1
話說照這樣的話,如果有個非同婚合法的國籍在兩個不同的同婚合法的國家跟不同國籍的人結婚,然後在非法國異性婚,那在這三個國家都不算重婚嗎
didi
1 years ago
老實說我其實也不太在意個別台灣人的利益會在這樣不平等的開放下怎麼受損啦,自己想清楚就好。
但實在應該把兩岸婚姻,中國人取得台灣身分證的時間,再拉回馬英九時代前的十年以上。最好只能拿到居留不能拿身分證。
在這樣的前提下,外籍同婚/異婚伴侶盟要怎麼衝我都沒意見。他們可以祈禱到時在對方母國沒有法律保護的前提下,出現糾紛伴侶盟願意無償幫忙打官司啊
鴿子🕊
1 years ago
binbinkoininder: 不合法=沒有婚姻事實
上面貼的那個馬來西亞的部份也是因為基於保護臺灣國民權益,馬來西亞方拿不出沒重婚的證明才拒絕登記
〖丁】
1 years ago
這樣會變成,正規的異性跟同性跨國婚姻要求外國人證明自己在母國單身
但同婚不合法的國家就不用欸?
〖丁】
1 years ago
沒有覺得這樣很奇怪嗎?
同性戀者也可能在母國有異性配偶啊?
奈特☣油腐宅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也可能是愛到卡慘死的那種我伴侶講的才是對的我就是要跟他結婚我不聽我不聽我不聽
現在都能有阿姨相信什麼外國人醫官要跟他結婚但被困在中東需要很多錢才能離開的詐騙了,人類智能低下的時候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之前聽我這邊銀行小姐聊天才知道這至少有兩個被騙的一個700多萬一個1000多萬,都是有警察來勸還是不聽的
可是這樣等於是在台灣合法在日本不合法囉?
把婚姻跟愛最大綁在一起就很迷,親密關係不是只有浪漫愛,也不是單一性伴侶ㄟ(雖然現行婚姻的假設都是有情人終成眷屬。
像以台日來說的話,日本雖然沒同性婚,但還是可以登記伴侶制度,只是沒的話還是可以異性婚
鴿子🕊
1 years ago
siya0627: 是。
didi
1 years ago
我是覺得大家就各自為自己的人生選擇負責是還好,想清楚願意冒那個風險就去。
但以伴侶盟的尿性,一定會擴到到台灣人和中國人的兩岸婚姻,這個絕對不行。想到中配選議員等等我就頭皮發麻.....
〖丁】
1 years ago
日本人要放棄國籍來當台灣人我也覺得蠻犧牲的
是說台灣人去日本結婚,因為日本不承認台灣是國家,所以都可以雙重國籍喔
最肚爛的一個說法是[同性戀在我們國家非法很可憐不能結婚],呃你去跟你們政府講ㄚ,保護台灣人的法律不保護外籍人士是台灣人的錯膩
東京都的伴侶制度也無法發簽簽證,就直接建議要在日本生活的外國人同性伴侶還是考慮留學 工作等能 中短期居留的簽證吧
中國同性配偶的印象中已經過了?有個案例是澳門人的樣子
〖丁】
1 years ago
中港澳跟其他外國人適用不同的法規,這兩方面是都要注意,中港澳人要歸化成為台灣人還更容易,因為憲法上我們把他們視為國民,對其他外國人比較刁難
鴿子🕊
1 years ago
臺灣的國際處境真的是複雜到好麻煩啊……
翠翠ㄉ羆學姐/累累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ironyaria2: 沒咧,要歸化日本國籍還是要有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的證明。暗黑大法是拿到日本國籍後再回台灣恢復中華民國國籍,因為中華民國承認雙重國籍。
〖丁】
1 years ago
伴侶盟已經成功打過一個澳門的官司了,那個個案可以歸化台灣,他就不要,堅持要繼續當澳門人
〖丁】
1 years ago
kuyuan: 我說的就暗黑大法啊~
didi
1 years ago
港澳目前跟中國人適用的是不同法規,中國人拿到身分證還是稍微難一點點點(本來是8年,馬政府改成6年)
澳門那個伴侶會打贏是因為法官考慮到澳門的法律規定婚姻事實認定依照事實發生地。但其實根本就是法官放水,因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澳門根本不會承認同性婚姻。
記得幾年前推同婚時有人提過一個杯具
就是有對台灣男跟外國男的同性情侶
一同打拼買了房子 放在台灣男名下
兩人相守了半輩子 台灣男先因病過世
台灣男的親人就把房子賣了 一毛錢也不給外國男
外國男還沒走出愛侶過世的陰影又被趕出住了半輩子的家
想不開就輕生了
現在看來就算同婚通過 這樣的案例還有得磨……
〖丁】
1 years ago
niseloli: 法國是同婚合法的國家,台灣這邊通過了,就兩邊都有保障
台灣這邊沒過,這個就是跨國跛行婚會有的情況
鴿子🕊
1 years ago
不合法的婚姻帶來的問題就是很多啊,但我們只能看到伴盟不斷打官司,硬要臺灣政府實行綁地制的跛行婚說這樣叫人權,這種悲劇不論過多久都會有也不會消失,因為問題真的不是在臺灣這。
牽涉到利益跟法律關係,還有國籍問題,就不可能是當事人好就好的的事了
再來台灣地位特殊,一直都有被侵略的危險
椰可也可啦
1 years ago
不知不覺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印象深刻,超越台灣法律民情的向左加速
寶玉兄
1 years ago
一個台版拉斯維加斯結婚的概念(?)台灣現在就相當於同婚界的Las Vegas吧,辦得熱熱鬧鬧的婚禮最終只是一場美夢而已。外國人拍拍屁股出境就ok了,最衰的是得不到婚姻保障的台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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