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a跨國跛行婚
祁家威爭跨國同婚部分勝訴!北高行:大馬不認同婚有違我公共秩序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重點:
1.馬國未承認台灣同婚制度
2.馬國沒有同婚制度
3.解決方案是「欸,臺灣不要那麼小氣,怎麼可以因性傾向遭不合理差別待遇,不能結婚登記呢」
4.不接受登記的原因不是差別待遇,是婚姻關係僅臺灣承認。
大重點
>>馬來西亞沒有同志婚姻制度,臺灣有,所以你應該讓臺灣來保障<<
>>馬來西亞方的丘至今未提出沒有重婚的證明,所以戶政登記失敗<<
這邊提出要求對方拿出「沒有重婚的證明」就是兩國之間沒有承認婚姻關係時麻煩的地方,沒有保障,這個關係只要對方回去自己國家,有沒有重婚也不是那麼重要,
因為同志婚姻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