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認定假訊息與否,這又繞回立場問題了,你看一個論文案都能搞成這樣,證據擺在眼前視而不見,要一視同仁檢驗又在那邊跳針歷史共業…
大家都知道假訊息的傷害不容小覷,我們也都付出過慘痛的代價,這個洞是一定要補的,但要如何補?用什麼方法補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現在看起來政府是想立法補這塊,但馬上被人操作帶風向是要箝制言論自由(平台會反對除了假訊息認定的爭議我覺得也是想撇清責任)但此時是否適合修法
年底就要選舉了要修不要現在修啊,或是否應該有更明確規範的草案出來再做討論…
啊啊,
不需要在這個時間點再開新戰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