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丸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刑罰沒辦法解決所有酒駕的問題,台灣公共危險罪的罰則已經不輕,這幾年監獄裡已經很多公共危險罪的人了。這也不是刑法的錯,而是每個方法都會有它的限制,你不可能拿同個工具解決所有的問題。
就像成癮,刑罰還留著,但他還可以去看醫師,可以去社區的支持團體,可以去毒防中心,可以去中途之家,可以去治療性社區。
就算在監獄裡,我們還是讓醫院和矯正機關合作,讓吃藥的人在監所時就開始接受治療(並非所有矯正機關都有這個功能)。
這種「人」在「社會」中發生的事情都是複雜的,你不能想簡單的解決它——這不是英雄電影裡面的反派,只要打敗它就好——越是複雜的問題,大家越需要一起投入,政府、醫院、社區、每個人,都有可以做的事情,這不是「別人」該為我處理好的事情,這是「我們」的事,我覺得能這麼想的人越多,就越能出現可行的政策建議,政策也越能夠落實。
latest #86
Q丸
2 years ago
https://www.rjsd.moj.gov...
https://images.plurk.com/6V6TJGN9o6tetbC1s7ImeL.jpg
讓大家看一下臺灣監獄裡都是什麼人。
我想普羅大眾要的是處死這些酒駕的人,而不是單純做這些不痛不癢的罰則,我就是其中之一。
酒駕怎麼罰都還是會酒駕,我大姨丈酒駕不下10次,好險每次都自撞,可惜都沒死,最後是得癌症死的。
他家被他搞得很慘,如果早點撞死就不用浪費那麼多保釋金在他身上(大阿姨再痛恨還是不捨丈夫被關,也是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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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丸
2 years ago
hsangyueh: 如果酒駕死刑的話(單純酒駕,沒有撞到人),那大概2/3本刑法都要死刑了,當然這個比例是我隨意說的,我沒有去計算整本刑法的罰則。
我覺得那樣大家要付出的代價沒有比較小,而且大家真的願意嗎。
Q丸
2 years ago
刑法裡面的妨害公務罪: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就比酒駕重了喔,酒駕要處死,那這個要不要?
Q丸
2 years ago
第 十二 章 偽造貨幣罪
第 195 條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通用之貨幣、紙幣、銀行券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這個也超過酒駕的刑罰啦,照這個標準,也應該要死刑。
酒駕死刑還有個問題是怎麼認定,現在路邊攔檢用的酒測儀只是大概數值。不過是很希望大家可以讓酒駕社死一下,有一大堆名人酒駕還是照樣撈的例子
Q丸
2 years ago
妨害風化罪和妨害婚姻及家庭罪整章,也都得死刑了。

第 十九 章 妨害農工商罪
第 251 條
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下列物品之一,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之飲食物品。
二、種苗、肥料、原料或其他農業、工業必需之物品。
三、前二款以外,經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
照這個邏輯來說,這個也該死刑。
Q丸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我還不說死刑本身的社會成本,以及可能的誤判造成的成本,這些全都要算進去。
@.tw.
2 years ago
第一次 吊照一年,第二次吊照三年,第三次吊照5年, 第四次終身吊照。
妳隨便提幾個都比酒駕罰的重,可見酒駕罰的真的很輕,可是酒駕造就的傷害卻與罰則不成正比,多少家庭破碎,多少人因為被酒駕撞身亡、終身殘廢?下半輩子靠救濟金過活,這也是社會負擔。
大家氣的是酒駕上新聞常常不是初犯,撞了又撞,有錢的付錢了事繼續喝繼續撞,老子有錢,吊銷駕照又怎樣?路上一堆無照駕駛,抓都抓不完。
上面噗友也説,社會上接受酒駕後繼續發達的名人也是造就有錢人酒駕不怕罰的風氣。
Q丸
2 years ago
hsangyueh: 那為什麼社會上接受不斷酒駕的名人,卻希望政府把酒駕的人處死?
Q丸
2 years ago
為什麼一直有人無照駕駛,一直有人並排停車,一直有人闖紅燈,為什麼有人酗酒(不要跟我說酒駕的人沒有問題性飲酒,一定是比例比較高),大家對喝酒社交的文化還是見怪不怪甚至去鼓勵它?為什麼聚餐尾牙不喝酒的人會被說無趣?
Q丸
2 years ago
為什麼大家接受社交飲酒的文化,然後指責政府罰得不夠重?
為什麼這麼多人忽視酒精的危害,覺得喝酒沒問題酒駕才有問題,然後指責政府罰得不夠重?
酒後不開車這觀念從小灌輸到大,還是很多人不放在心上。我半夜下班三不五時就能遇到酒駕,渾身酒氣騎車搖來晃去。
罰則都連坐到店家還是管不住,有人死性不改啊!
我也很想問為何社會上有這麼多人可以接受家暴、酒駕的人回歸繼續賺。
而妳提的問題不一定是同一群人吧?
忘了妳懷孕比較易怒,抱歉,只是看到酒駕我也易怒了起來。
文字沒有溫度,不過我並不是在對妳生氣。
我也希望民眾能夠發自內心的杜絕酒駕,而不是提高罰則來警告「不可以酒駕喔」
Q丸
2 years ago
酒駕造成社會危害,其他的刑罰造成的危害有比較小嗎?紅燈右轉?闖紅燈?並排停車?沒有造成家庭破碎?這些罰多少?
我也很懷疑單純重罰會有效果,酒駕被當成正常的行為,和闖紅燈、違停一樣被當成沒什麼大不了的行為,就連外遇的社死程度都比酒駕高了,但外遇比較少害死人,政府針對外遇也並沒有重罰
Q丸
2 years ago
抱歉我真的怒了,對不起。
我受不了有人覺得死刑可以解決問題,然後這個行為的刑責是兩年以下。
關於喝酒跟酒駕我們做的都不夠,除了刑罰之外有很多能做的事情,但真的不是死刑。
勸酒文化真的是蠻麻煩的,像我就量非常爛而且覺得酒很難喝的人就要說我會用起酒疹當藉口拼命擋酒,還會被對方說不給面子,阿我就不行喝阿...
Q丸
2 years ago
我也是滴酒不沾,常常被說不知趣,不知趣三小,幹嘛強迫別人喝酒。
我真心不知道酒哪邊好喝....
Q丸
2 years ago
如果有人一週裡面有三四天都喝酒,喝到醉醺醺的,他需要的是治療。
Q丸
2 years ago
如果家暴酒駕的名人可以不社死,回來繼續賺,那就表示這個社會很多人覺得這沒什麼大不了的,那也不是加重刑責的好時機。
Q丸
2 years ago
https://www.chp.gov.hk/....
然後我要科普一下飲酒與健康篩查問卷 (AUDIT# 檢測),大家可以檢測一下自己是不是需要就醫。
真的多次酒駕的人,我是不太相信他分數會太低。
hsangyueh: 相信我,妳所謂的普羅大眾,只是對殺人感到興奮
Q丸
2 years ago
不要說酒駕,現在大家對怎樣喝酒是有風險的,怎麼判斷自己已經要注意了,都沒什麼概念。光飲酒本身,就很多人沒有足夠的認識和警覺,那對於喝酒衍生的酒駕行為,又能有多少足夠的認知。
我喝酒會整個人變得很呆滯,只要半罐啤酒就可以⋯
死刑簡單粗暴,不能解決問題,但有一咪咪的嚇阻效用。至少讓一些人覺得如果我酒駕肇事可能會被判死。
勸酒文化很難杜絕,希望能夠式微。
說真的這議題一週後就會淡掉,出事的不是大咖,很難有影響力。
只是我們自己在這說說而已
覺得酒駕某種程度上也是被拿來獻祭的,平常交通違規闖紅燈違停划手機害死人都不會報,就只有酒駕會炒一炒
Q丸
2 years ago
hsangyueh: 我希望大家可以記得,忘記了下次也只是全都再來一次而已 (我發現我有應景的宋少卿)
Q丸
2 years ago
https://www-ws.gov.taipe...
107年台北市發生37,850件交通事故,其中77件是酒駕;76人死亡,其中3人是因為酒駕。
就是酒駕聳動,大家喜歡
宋少卿是累犯XD
最好笑的應該是碰到宋會轉彎的朱學恆
闖紅燈右轉不小心卡到人結果害人摔死要不要比照?比照下去就是以後紅燈右轉也是死刑好不好?
對酒駕嚴懲的邏輯,完全適用其他所有交通事故啊,總不能承認我們就是只看不爽酒駕吧,我們目的難道不是減少交通事故致死?
∪ ∈ ∪
2 years ago
就實際的層面,台灣的死刑執行率那麼低,不少只是把死刑犯關到自己老死,就算酒駕真的判死好了,也只是延長這些人的關押,把監獄塞爆而已吧。
南國雪人
2 years ago
我贊同石明謹對酒駕的看法,不要再盲目譴責酒駕該死之類的了,任何危險駕駛都該檢討,真的聚會喝了酒的話,我們至少關心一下聚會伙伴如何回家,避免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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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黥°工作貓咪一直線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路過表示台灣對酒駕的容忍度莫名的低

實務上我們在處理的時候
反而是普通交通違規不注意路況的致死率高
然後大家對不禮讓行人 超速 闖紅燈……之類的交通違規睜隻眼閉隻眼,對酒駕這種多數只是自撞的則是完全不容忍

不是說酒駕不用處罰,但只處罰酒駕感覺真的很雙標

說老實話我真的覺得台灣現行對酒駕的處罰已經莫名到幾乎變成是警察的績效來源 而不是真的為了防治事故死亡
比較世界各國的酒駕刑罰,就會知道台灣主要的問題並不在刑罰太輕。
Q丸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這個人70歲,甚至還不用每三年回監理站換照。
然後他安全座椅是不是沒綁好⋯⋯
Q丸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真的問題就不是在刑罰太輕,明明就是人的問題,我噗首說得委婉,但好像表達得不夠清楚。
Q丸
2 years ago
然後講關久一點的,你把一個有工作能力有家庭的人關進去一兩年兩三年,他出來之後生產力剩多少?家人怎麼辦?怎麼再找工作?是不是很多人太看輕監禁造成的問題了?
若說酒駕本人活該,那他的家人同事朋友也活該嗎,整個社會活該?這是一年九千多個人耶,這不是社會成本嗎。
要打造酒駕零容忍的社會,還要靠大眾交通運輸和整體社會風氣的支持。台灣社會是不是真的低容忍,可以看看兩週後還有多少人關注這個議題。
~關心~
2 years ago
「死刑沒有用但是有一咪咪的嚇阻作用」哇塞這種話還真有人講得出來,為了一咪咪的嚇阻作用就可以要人死跟中世紀燒女巫還是皇帝隨便亂殺百姓有什麼兩樣
萬一儀器出錯殺錯人是可以兩手一攤當沒事的事情嗎
會說這種話的人心態跟極權韭菜一樣,反正政府最好把討厭的人殺光光,反正絕對不可能殺到自己頭上,真的很天真邪惡
Q丸
2 years ago
我也很受不了「酒駕就是蓄意殺人」的這種說法,那超速是不是,疲勞駕駛是不是,逼車是不是,闖紅燈壓線是不是,停車停到路中間是不是,左右轉不看後照鏡是不是,騎車三貼呢,有什麼不一樣嗎,我上面說的那些交通違規又罰多少?
Q丸
2 years ago
疲勞造成的認知傷害和醉酒相似呢,但疲勞駕駛只能宣導。
Q丸
2 years ago
我就不信大家身邊每個人車品都很好,我身邊就有好幾個會超速的,但他是我長輩,讓人受不了。
贊成大家一視同仁,以後大家上車都要全神貫注開車不然任何不專心駕駛行為都要罰!搭車乘客也都要隨時提醒駕駛路況不然連坐!
這大概就是嚴刑峻罰主張人想看到的未來景象吧
我上次才在偷偷說看到有旅人認為自己騎車超速很合理,但交通太亂導致他騎車很危險在罵政府
我覺得酒駕明明就是蓄意殺人啊
喝了酒本來就可以選擇不開車,或是在源頭直接不喝酒,每年那麼多酒駕撞死人的新聞是報假的?知道可能撞死人卻硬開,這不是蓄意這是什麼?
你說人生中因為各種原因會發生一次酒駕,但是很多人,甚至是名人,都是酒駕慣犯,假設這些慣犯撞死人,這難道不是蓄意殺人嗎?
他們明明就知道酒駕會撞死人欸
Q丸
2 years ago
我覺得你不知道交通事故的原因酒駕到底占多少誒,而且蓄意殺人這個詞真的很糟,明顯不知道殺人罪的定義誒。
說真的這麼多事情不知道不了解不查證,跟我說你很關心這個議題,然後別人的噗內容也沒看完,就在那邊叫囂。
跟我說你關心酒駕?騙誰?
Q丸
2 years ago
還說新聞報很多,笑壞,記者就是想煽動你這種人才會大肆報導啦。
知道酒駕會撞死人 知道菜刀會殺死人 知道開車/騎車會撞死人 這三句好像沒太多差別ㄟ
真的啦 酒駕殺人的比例真的低
更多的是闖紅燈殺人 超速殺人 不注意車前狀況殺人……
我覺得酒駕明明就是蓄意殺人啊<這句換成任何一種交通違規都可以代入
很有簡雍對劉備半勸告的意味講的 前方男女持有行淫的器具 應該抓起來 的意味 XD
酒駕慣犯撞傷人死人並且有詳細證據佐證,我希望唯一關監獄,既然他的親人好友無法矯正他,那乾脆關起來由公權力提供專業人士進行矯正,不要放出來害人

然後為什麼大家都指責政府罰得不夠重?因為法律管的是人的行為,不是管社交飲酒的文化,是最後的底線
並不是說酒駕不用罰
但這個世界不是什麼都重刑就可以解決的

而且致死率更高的其它交通違規為什麼不是同罪
墨黥°工作貓咪一直線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上面對"關起來"的敘述給我的感覺就只是希望政府把自己不喜歡的東西丟到一個看不見的黑洞裡,眼不見為淨

監獄沒辦法矯正酒駕啦
讓貧困家庭倒一倒倒是真的

現在實務上酒駕真的是主要在懲罰窮人的
Q丸
2 years ago
你自己都說法律管的是人的底限,你自己也知道飲酒文化不歸法律管,還在那邊置身事外說法律判得不夠重,你真的連噗首都沒有看。
還有,監獄的專業不是矯正酒駕,你是不是也對監獄不是很了解。
kon4011: darktatto: 感謝讓我了解到自己用詞不精確,我應該要使用「矯正機關」而不是「監獄」這個詞
Q丸
2 years ago
不是用詞的問題,是矯正機關並不能達到你預期的效果。
Q丸
2 years ago
而且噗首也講啦,矯正機關已經滿是公共危險罪的人了。
確實 多數人酒駕的主要成因其實不是成癮
Q丸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矯正機關也不能處理成癮呀,能處理的話,不然那些吸毒的人怎麼會一再進出,我們為何還要讓醫院進入矯正機關,去處理收容人的成癮問題。
公開徵求109-110年度「矯正機關整合性藥癮治療服務暨品質提升計畫」- 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Q丸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目前有醫院進去矯正機關處理藥癮問題的也只有這些醫院跟監所。
109-110年度「矯正機關整合性藥癮治療服務暨品質提升計畫」執行醫療機構及合作矯正機關一覽表- 心理及...
這也不是有處理就能解決了,成癮是一輩子的事情。
酒駕的原因多半是飲酒以後影響到中樞神經跟腦袋運作讓人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
Q丸
2 years ago
不只呢,大眾交通運輸的影響也很大,有沒有捷運,方不方便搭公車。
還有喝酒的文化,上面也講過了。
酒駕是人在情境中會發生的事情,跟人有關,也跟情境有關。
Homobrocoli
2 years ago
刑罰不適合那就走回沒入車輛的行政罰吧
沒收車輛就會有保管場地跟各種輝不完的保管責任問題....
Q丸
2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4eKfj6KfeBZ2RtaEEPcARK.png
https://images.plurk.com/7woijSVPWIjtrFszihzVce.png
https://images.plurk.com/3YmpeSEDZV2OZzogAVSYTS.png
Q丸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Facebook出處
Q丸
2 years ago
我真的覺得,不了解的事情,就不要說自己客觀 :-)
Q丸
2 years ago
然後黃律師的留言下面還是有跳針的人,一看就知道沒有把律師的文章看進去。
有時候其實不是沒看進去
而是不具備基本法律邏輯,還停留在漢摩拉比的觀念
對啊蓄意,交通事故哪個不是蓄意,難道大家都是神仙,所有違規都是唉呀不小心雙黃線迴轉、唉呀不小心紅線違規臨停、唉呀不小心給他鬼切下去~~~~
Homobrocoli
2 years ago
拖吊車輛還是一樣有保管責任跟保管場地的問題。再者是沒入了保管責任就只在於對當地政府負責。更甚者直接銷毀做廢鐵賣也不是不行。
fhrop450215
2 years ago
回到行政罰,我們又要再吵一次何不用刑法了
Q丸
2 years ago
也沒有不用,我噗首舉的例子不也有用嗎,沒有人說不用。
只是,不能「只」用刑罰,每個環節都要去注意,都要去做。
fhrop450215
2 years ago
kon4011: 不是,我的意思是如果今天討論行政罰,又會有人出來騎劫何不用刑法,上面的迴圈又會再來一遍
說到底,就是不要相信法律能100%解決問題,更多部分需要非法律的部分一起並行
xsothis
2 years ago
我覺得大家特別討厭酒駕的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點上面都沒有提到。
就是大部分的交通違規或意外可以靠防衛駕駛觀念躲過去,而遇到酒駕的你卻很難躲。
就像遇到隨機殺人的精神病也很難防範一樣。

所以最直接的要求就是,別讓他們再出來害人
要關久一點還是永久吊銷駕照都是方法之一
只是台灣對無照駕駛就真的罰太輕了...

至於上面說懲罰窮人的,還有錢酗酒能叫真窮嗎?
Q丸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你這段話理的問題跟「隨機殺人的精神病」一樣,你真的不知道隨機殺人裡面有多少精神病,精神病裡面有幾個會隨機殺人,就像你不知道交通意外有多少是因為酒駕一樣,你以為被超速闖紅燈撞的人都沒有防衛駕駛的觀念嗎?
還說上面都沒提到,:-)
Q丸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我就因為停紅燈被阿路邊的阿嬤追撞過,阿嬤還罵我幹嘛要停下來,防衛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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