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主加油
噗主很勇敢
確實需要讓更多人知道這種事情的嚴重性
至於原噗我暫時先消音了
因為回復樓數太多電腦有點跑不動
噗主辛苦了,明顯釣魚引戰的大家也可以不必花力氣回覆了
原噗想看旅人討論的人大概看前500樓就好
後面的回覆因為偷偷說的釣魚反串生態問題已經亂成一團了
我其實覺得應該要上標,因為無預警滑到有點恐怖。現在六月底(期末考、暑假),我不知道青少年會不會被影響,現在國一有教到怎麼口交嗎
我想如果是想傳達對小朋友身體界線的觀念問題,也許模糊一些個資的東西後,再把情況拿出來討論會更好一點,您的作法已經跟公審差不多了,而且您是否有想過幾個問題:
1. 如果事情鬧大了,上了媒體,這樣小孩大了以後,有一天看到了呢?會不會對事主造成心理上的傷害?
2. 他們也許真的是一對在身體界線上觀念沒跟上時代、需要被矯正觀念的夫妻,但他們真的不是一對好父母嗎?如果小孩因此被帶離他們身邊、被帶去安置,真的對小孩比較好嗎?
真的不要看輕流言蜚語的傷害,個資清晰的求擴散是一把雙面刃,噗主真的要想清楚。
banana9644:
你這個是家醜不外揚的想法吧?因為怕小孩丟臉,所以就要輕輕放下?因為擔心小孩被帶走而無法受到良好的照顧,所以別鬧到讓社會局出面?
現在還有串在討論「那作者的人品跟作品應該被分開看嗎」
我也覺得已經通報了的話,可以請有通報的人大家保存證據,然後上個標,宣導是好事,但保護受害者也很重要,謝謝
bat3414: 我想說的是,在把事情掀到大眾目光中討論前,是否有更好的作法,以及,如果想提倡這個議題被大眾討論,那清晰的個人資訊是否應該被模糊化處理,避免造成更近一步的傷害。
banana9644: 那請問除了把事情掀到大眾目光中討論外,還有甚麼所謂更好的作法,請提出來]
已經有專人處理了,不懂後續還要燒什麼
一開始沒多少人知道,噗主留言告知後漫畫家刪文,事情其實到這裡停止就好,後續繼續燒讓大家都知道對小孩並沒有比較好
我是原噗表示有通報的pita,我同意banana9644的部份想法,個案歸個案,觀念宣導歸觀念宣導。
而小孩會不會因此被安置,這是屬於家防與法政單位那裡專業的裁量,該通報的事情就是要通報,孩子不是屬於父母的,如果有人正在傷害他們,我希望可以有人介入。
banana9644: puppy7470: 鬧大對小孩不好?那以後家庭性侵、未成年性侵是不是都不要說,不要報案,因為鬧大不好,會被人笑,你們要做的是矯正霸凌者,而不是指責受害者
dwarf3134: 隨便舉幾個拋磚引玉
1. 私訊作者(aka媽媽本人),提醒他這種事情是不對的,更不該被畫成漫畫攤在大眾底下。
2. 直接通報社會局,轉介專業人士處理。
看你要硬的還是軟的手段,我都給一個想法了,這些都是不需要把事件截圖攤在大眾目光下可以做的舉動。
dog508: 沒有人在指責受害者,我看到希望上標的原因都是在保護受害者
在這裡回比較顯眼,想建議噗主考慮一下上警語,雖然可能已在噗浪廣傳,但有點擔心有類似創傷的人看見可能會因此觸發創傷反應,這是來自長期陪伴著性侵受害者的顧慮
如果不是噗主廣傳,很多人都不知道發生這種事並且去通報了好不好
報案一樣會有新聞,週遭一樣會知道,當你說這件事傳開是不好的需要限制,就會讓受害者有覺得說出來是不好的印像,最後又是保護了誰?
salmon1306: 嗯…因為我的遣詞用字沒有到非常適當
所以能不能給個方向如何下警語,感激不盡
就跟對性侵受害者說:「鬧大了全世界都知道你被人性侵喔!」沒有分別喔
辛苦噗主了~~~謝謝你有讓這件事情浮上檯面,這真的不是很該被刪文就當沒發生的事情
保護未成年受害者跟對性侵受害者說鬧大了全世界都知道你被人性侵,這兩件事真的差很多
salmon1306: 這點我沒有想到過,可能需要噗主思考下
mole8848: 我同意你說的那是相關單位的專業裁量問題,我會提這件事只是想提醒噗主,身體界線的觀念很落伍並不直接跟他們不是好父母畫上等號,滑坡式地將這兩件事畫上等號不一定對孩子比較好。
之前好像有人說通報可能會因為資訊太少而不成立,因為只是漫畫,作者說是虛擬創作就safe了
所以現在是呈現一個「通報→資訊太少」「廣傳→資訊太多」的狀況嗎?
mango1984: 一開始最應該保護未成年受害者的父母自己先性侵兒子、畫成漫畫在臉書公開給2萬多個粉絲+親朋好友看了
不要再扯一開始不一開始的了,現在就已經不是一開始的時間點了
dwarf3134: 對,我非常認同你說的主因錯在加害者父母,但這不能變成大家現在不斷轉傳的理由
可以說內容可能涉及性侵,可能引發不適,建議有相關創傷或身心狀況不佳的人考慮自己的狀況再斟酌是否閱讀,可以加個粗體之類的,以免被遺漏
mole8848: 推,由專業人員(如:家防社工師)介入評估。
同意!我也支持讓更多人正視無行為能力者的身體自主權!!!!
puppy7470: 我指的新聞不一定是電視,學校裡的,社區裡的,家族裡的,這些反而更是壓力來源,只有面對發生這種事是不好並且可以光明正大說出來,才可以保護受害者,但好像離題了😏
banana9644: 是的,我認同您的想法。也因此我也覺得後續如果要宣導(確實很需要宣導啊!),已經不該再以本案個案做為例子,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沒有益處,本案個案自有專業介入。
就連追著要道歉我也不是很能理解,他們最該道歉的對象並不是網路上的任何人。
謝謝噗主的諒解,謝謝你
gin3424: 我想這要考量的是「現實性侵成案」所需要的證據量,跟「網路上事實(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三人成虎)」所需要的證據量差異。
前者除了漫畫以外,可能還需要其他證據去證明事情真的曾經發生過,但後者只需要有大量的傳播,就可能在三人成虎的情況下變成眾人認知的事實。
puppy7470: 辛苦了,如果說話有讓你有不好的感覺或是傷害,我認真的和你道歉
salmon1306: 抱歉要跟旅人說聲對不起
原噗的噗首在加入警語後超過字數了
那這樣的話,首先顧慮到孩子的感受,大家不再傳播事件始末,如果父母那邊也是以「漫畫創作無關現實」來表態,通報那邊也沒有成功的話,那基本上此事就是不了了之了
ಠ_ಠ: 前面有旅人提到把圖片改成網址的方式也許可以試試看?能減少字數
說起來也的確是這樣,噗浪一堆青少年成年人,小時候在家裡有不好的遭遇,外人要插手的難度也很高,只能說小孩命不好,保重吧
但如果父母能夠從中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話,我覺得沒問題,雖然會怕根本沒改正,但具體我們也幫不到什麼
gin3424: 這是您揣測的,也不一定會是這樣發展,如果要討論各種如果,恐怕也是不了了之。並且實際上我們都不清楚這個家庭實際狀況,本來在我們的生活最後就是會不了了之。
salmon1306: 稍微縮短警語可以了,有加上粗體和底線
具體我覺得就是在能力範圍內做自己能做的,比如說可以贊助蝴蝶朵朵進班級計劃,讓家內性侵的事情有可能在學校端被發現。投票時投給願意關注性平議題的也是,都是。
bean7896: 尾形是對的,小孩子不能選擇父母
身為社工系學生有點話想說
本案若已有專業介入,個人認為針對文中當事人父母的關注,至少我認為有些用詞是可以再更中立的,案情還未釐清的狀況下,覺得用上性侵一詞有點太快了,理解大家對孩子的關心,但現實中真的有些父母對相關概念的知能是不那麼了解的(覺得孩子不懂不記得不會怎樣),會希望用詞更中立也是擔心若是當事人父母看到相關討論後影響心理,對社工後續的介入會有反彈跟抗拒,這也是實際上能幫助社工後續介入的行為,希望大家可以稍微安心,即使本案若未以性侵開案,社工也會對當事人父母說明以及釐清行為的嚴重性的,不會就這樣不了了之的。
他們原本的文章也沒標示未成年禁止啊,所以預設就是給全年齡看的吧,所以真的不需要為了內容上標
原噗太多留言了來這邊。
已經成年的我試著假設一下如果我爸媽小時候對我做這種事情,還畫成漫畫......hmmmmmmmm我剛準備吃消夜覺得沒胃口了。
玩弄嬰兒的身體真的是非常多成年人都會做的事,不僅限於台灣或是僅限於嬰兒的父母,特別是男嬰的性器官,即使嬰兒沒有性自主的概念,長時間「玩」嬰兒其實應該都算是一種虐待。因為小寶寶的身體真的比大人還要脆弱很多啊......
推蛋糕社工同學
是不是性侵其實是法律上的判斷,直接以此斷定有些過於武斷,這邊也建議若真心希望曝光這件事,至少要先以中立的態度去陳述,對孩子對父母都比較好
我認為小孩子還是留在爸媽身邊才能得到最好的照顧 目前看是沒惡意只是不知道自己這樣侵犯了小孩自主權....
別人想要怎麼討論怎麼擴散甚至是護航基本上我是不會阻止
但是看到別噗有人為了護航把我給滑成SJW我也是笑笑
cherry3441:
一句沒惡意就沒事?所以以後遇到性騷擾犯摸你屁股,他一句沒惡意,你要原諒對方?
cherry3441:
你人那麼好喔?讓人隨便摸你身體都不會生氣唷?一句沒惡意就可以讓人亂摸你?
cherry3441: 完全無法接受「含嬰兒的陰莖」是沒惡意的行為
bat3414: 上面有人說嬰兒要被安置到相關機構 我只是回那篇而已啦 我有講沒惡意就得原諒嗎?過度解讀了ㄛ
我看法是確認到身體介限 但不用把嬰兒送去孤兒院之類的地方啦
pirate4588: 你以為國中生不教,就不知道什麼是口交了嗎???我看到這個覺得很嚴重欸!
又來一堆以「關心兒少」之名的護航行為。
把正常敍述,偷換成過激言論。口含陰莖就是口交!!!!未合意口交就是性侵!!!!要判人有罪,本身要求極高,不判罪不代表一時貪玩為親兒口交不是性侵行為!!!!!
這種事從來沒有貪玩、好奇就可以做,就可以公諸於世。絕不!!
擔心父母和子女會因為言論而有芥蒂???吓?!會做成問題是父母對親生兒子口交的行為,嬰兒有記憶、事情會在他的腦裡伴隨一生,這才是原因。
現在擔心孩子未來受霸凌,所以不要再繼續?????那些家醜不得外傳,要受害人和事件被掩蓋才是霸凌行為。
還有,弄他父母,尤其是母親的工作又怎樣?她、是、老、師!!!!!!老師宣傳性侵行為,無視兒童性權和個人自主,配當老師嗎?
粉絲的留言一直說,那漫畫是虛構的......我也是醉了.......
嬰兒有記憶,事件也會進入潛意識影響一生,叫人看文獻的那位,麻煩自己看一下大腦、潛意識等等的資料。
父母再重要,也只限正常思維的父母,受父母傷害而長大的孩子,可是比正常、愉快成長的多。
witch235: 兒童色情刊物,在國外一樣是重罪。
事實就是他舔嬰兒下體還自以為好玩畫成漫畫
沒看過這麼變態的父母
curry7898: 兒童色情刊物是另一回事。而且,不同殺人、跟蹤那類標明是「故事」的作品,他的TAG是寫防疫生活,也以父母生活點滴的形式作為「背景」,結果會有分別亦不足為奇
curry7898: 我也覺得開始極端了 所以現在覺得父母不對的應該要做什麼處置?有點看不懂一些反對者的訴求
沒人一開始懂當父母,但任何一個正常思維的人都知道未合意口交是性侵。
我認為其實後續處理不用複雜化 只要知道這不是可以拿來開玩笑亂摸亂舔的部位就好了
輔導教育很重要啊,這就是這些變態父母最需要的東西了
不過只要說「我有創作含嬰兒屌的自由」就可以連輔導都不用
明年繼續看一歲男童像不像粉腸就好
畫家是老師,但顯然是沒進修也沒有性平概念的老師。這種誤人子弟還糟蹋自己小孩的老師也能護航,腦粉是粉到腦子已死吧!
shabu4619: 所以不懂怎麼會有人覺得沒關係,他同時是老師,就算只是教美術班,也是本應向學生傳道解惑的人呀!(抱頭)
感覺用H漫來護航的腦粉不是不知道這件事情有問題,只是想幫作者硬凹成能安全下莊
總之很盲目很噁心,不論是想裝死的該作者本人或護航粉絲
monkey9134: 這椑家長我傾向讓他社會性死亡!連帶護航的也一起好了……簡直不能想像這種賭注是怎麼冒出來的!!!
shabu4619: 我認為這就太極端了.... 是有錯但要到這樣太極端了
有許多方法都可以處理這件事情。如果從漫畫看家長的意圖,與真正性侵嬰兒的大人是有差別,若獲得同等處罰,不覺得很弔詭嗎?是以小孩的權益為重,還是你難以宣洩的怒氣為重?
看到原噗真的滿震撼又慢慢覺得很噁心...我也不知道怎樣做最好QQ 這種事情當然是完全不要發生最好,但發生了也只能請父母收斂,之後能如何都是小孩的命了,我們只能努力讓大家知道這樣不對而已了
cherry3441: 這也叫極端?!老師!!那是老師!!
這就叫一律死刑?!又來滑坡??老師沒做一個人的正常操守(正常人怎可能會做出和親生兒子口交的事?就算是開玩笑也不可以),一個置身在一堆兒童身邊,教授知識,言行身教的老師卻認為這是一件可以拿出來開玩笑的事已是嚴重問題。
monkey9134: 老師觀念不正確->讓他社會性死亡啦
啊處理法就真很極端好嗎
一個畫畫專業的人並不代表他在性教育上也是專業.......不然怎不讓他去兼任健康教育課。
請把事情分開看,把這當作一個普通的職業。原噗有說社工介入了,健教專業的事情,就交給專業的教會當事人父母吧。
cherry3441: 出問題的是性觀念,做的事是性侵,不是說句髒話,過馬路沒看燈號!
我開始對猴子產生興趣了 他來來回回從前面洗那麼多句結果意思都差不多 那講一次就好了吧
又一進分不清楚。
他,不只是一個漫畫家,而是有教師證照,在學校裡面任教的老師。
不是只畫漫畫,也不是只開網課、興趣班而是在正規學校任教。
分別很大。
我只能講一次,然後被 堆護航來洗沒關係??吓?!
竟說到對我有興趣上了,是想肉搜還是怎樣?
pirate4588: 嬰幼兒都被口交了 國中有教吧?
bean7896: 事實上性器官跟口腔的接合就是刑法定義的性交
monkey9134: 原來我這就叫護航 笑死 你國文該補考
那些說受不了網路上判死刑的各位才是聖人吧
對性侵罪犯如此包容,共創性侵友善環境,酷耶。
所以現在各位網路判死刑說別人是聖母的人,都希望這對父母受到處罰對吧?怪了,你們是律師還是法官嗎?這麼愛主宰別人的刑罰
pirate4588: 還好吧?國一不知道口交會被笑吧
覺得噗主做得對 讓大家知道舊時代的惡習在年輕一輩的父母中還是存在的
事主一天沒有出來道歉說明 不就表示事主認為這事情是對的...那這樣還有啥好護航
curry7898: 真的 有怒氣是正常的 但滑坡到要人家社會性死亡又對小孩好了嗎 我先猜就算有權力讓對方社會性死亡讓這些人解氣了 大概小孩後續生活就撤手不管惹
cherry3441: 他們會跟你說讓小孩跟這種性侵犯父母生活也很痛苦,在另一噗被這樣回過
所以請問事主為什麼要跟一群無關的人道歉?跟被害人道歉不就夠了,現在要人家社會性死亡,不就違反了當初要保護小孩個資的初衷了嗎?
仔細想想其實真的蠻多長輩的行為都是侵犯身體自主權欸⋯更別說有影響力的人去做這種事情了,即便是漫畫,但是真的不行啊⋯
一個職業老師+公眾人物將騷擾當有趣畫成漫畫在粉專公開,會不會有父母模仿?
有沒有想過今天不公開道歉,將來人真的性侵自己兒子含他性器,被揭發時說只是跟孩子親密玩鬧,拿小威老師的個案當例子
公眾人物做這種事以為刪文冷處理當沒事發生才母湯吧,最初公開發文就是讓人看到,很多人表達對當事人夫妻行為感到噁心、甚至勾起不好的經歷,那公眾人物老師不用為自己引起這些不安、連鎖反應道歉嗎?
說怕傷到小孩子所以不要鬧大只是幹話 今天要是不出來阻止同樣的事情私底下可能還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 這樣對小孩會比較好嗎
而且當事人刪文以後整個當作沒發生過一樣 是期待他們夫妻倆會自己去自首嗎 笑死人
tofu1319: 已經上蘋果日報,我就看這對夫妻有沒有後續發展
起碼的道歉跟認錯應該要有才對,其他的叫社會局介入處理
想到之前人家畫的各種受害者不能發聲的圖中就有一個「有些受害者甚至都無法表達」只畫了一個穿尿布的孩子,我們只是做我們能做的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出來回應了
幫補其他貼文新留言
就是因為三觀不正才會搞出這種事啊
自首反省?怎麼可能
打賭接下來的護航會說人家都道歉了你還想怎樣?這麼想看到血流成河嗎嗜血酸民
不過暫時就這樣吧,雖然同覺得道歉避重就輕,接下來只能觀察後續就是
bread2590: 所以不斷的燒到底想得到什麼?他最應該道歉的就是他的小孩不是嗎?
社會性死亡不就是大家都知道他是誰他做了什麼,那以後碰到他的小孩的人不就都知道了嗎?
我覺得他道歉看起來很像沒有體認到真正錯誤的地方,只是為了道歉而道歉,但也希望大家停止私刑,讓專業人士介入就夠了
能做的大家都做了
只希望她能清楚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很不ok,
老實說,這離私刑遠得不可思議
但眼前看起來也只能先到這裡
最後再說,不覺得噗主廣傳這事是所謂私刑,如果沒有廣傳到蘋果抄新聞,凡相信當事人絕對繼續保持刪文當沒事發生冷處理,更別說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有問題
litchi1049: 目前這也只是網路言論發酵的程度吧⋯私刑的話應該是已經生活方面的行動了?(實際的傷害行為,在此強調這是不好的)
solar1683: 對,是針對前面芒果在說希望大家停止私刑
所以覺得這根本離所謂私刑遠到沒個影
juice2383: 那你可以私訊他請他這樣呼籲,我也認同他道歉很敷衍,澄清一點我並沒有說噗主廣傳是私刑,我是支持噗主最開始廣傳的行為的,但原噗的言論真的很激烈,所以停止公審吧
不管怎麼想,這個人自己現在身上的標籤也是自己造成的,如果她沒有這種錯誤觀念、行為,根本也不會網路言論發酵
litchi1049: 有人說要讓他社會性死亡我覺得這就是一種私刑吧
他道歉的重點放在『引起軒然大波』??
真正的問題不是身為父母玩弄子女的生殖器的犯罪行為嗎
前面有人說不要私刑不要往死裡打我認同,但至少當事人也該真正對自己的行為有悔意,而且應當取銷他的教師資格
mango1984: 社會性死亡的前提是,不要做違反社會道德的言行喔
作者把漫畫放給大眾看所以才社會性死亡啊,為什麼不能讓他社會性死亡?這也不是公審好嗎又不是小圈圈友限文
自己把會讓自己社會性死亡的東西PO出來算不算社會性自殺
其實我真的覺得
根本沒有人想要他社會性死亡不妥的行為是他做的
不妥的文章是他發的
一開始選擇不回應只是默默刪文的也是他
大家從頭到尾的關注點都是
你怎麼可以這樣對待小嬰兒?並不會因為他是漫畫家,大家就覺得他這樣做是對的
既然現在已經發文表態了,還是希望小孩沒事,並且會得到他應有的尊重
mango1984: 在她說出來這件事那一刻就是自己造成的了
好累,對,我不是在說中文,就這樣吧,反正我還是傾向專業人士處理,保護好受害者
哪裡沒保護好受害者?
litchi1049: 我立場是像 curry7898那樣的,就這樣,其他的你們開心就好,反正大家就是用不同方式在保護受害者
mango1984:
建議芒果還是先休息一下吧,你的想法是好意的,但是個人覺得這種父母真的要好好反省(也多虧孩子似乎沒有被公開照片的樣子)都已經是自然人了,都沒有是非判斷力,真的不妥(更正:原來孩子的照片被公開了
我不敢想如果沒有手速截圖發酵討論的話,下次不知道會發出什麼更可怕的東西
solar1683: 她臉書相簿裡有公開小孩長相過,老大老二都有
waffle3111:
那他還畫出來
我是相信社工能處理得很好,網友本來就不該去管小孩後續啊,網友又不是專業的如果一直問小孩怎麼樣反而會不好吧,怎麼會有人說網友根本不在意小孩後續
solar1683: 去年的老大老二照片都還可以看到正面,之後的照片才有幫兩個小孩碼一下而已
SNS時代很多父母都愛公開嬰幼兒隱私,好多年前就有學界在討論這種現象對下一世代的年輕人是否會有傷害。畢竟網際網路留存的記憶幾乎是永久的,這很可怕.......
看漫畫最後嬰兒的台詞是「你們有想過我的感受嗎」,我認為其實這作者隱約有意識到嬰兒的人格權問題,但覺得「應該沒差吧」然後還是畫出來了。
(所以你們真的沒有想到嬰兒的感受啊orz)
是蠻希望社會輿論的影響力可以讓他們意識到FB是公共場合,幼兒也需要被尊重該有身體界線,以後可以注意別亂搞自己小孩......
waffle3111:
喔哇⋯那真的被言論發酵是超級活該⋯把孩子照片公開+畫不妥當的東西,是真的讓小孩日後怎麼過活啦⋯(更不能想像若以後周圍的人知道他的爸媽這樣對他⋯
baboon4743: 我也覺得不要放上網路比較好⋯我家都是相片收藏⋯不然就是我不讓我爸媽跟我的社交圈重疊,放我的照片前都要先跟我說
solar1683: 我真的覺得她的孩子們很可憐,是相對弱勢
所以我超討厭那些很愛曬孩的父母 感覺超沒隱私的
啊不就還好我那個時代社群還沒那麼發達
tofu1319: 有些曬嬰曬孩就算了,更誇張的是用小孩來幫忙業配賺錢的
謝謝噗主發現這件事情
也謝謝有去通報的旅人
不論後續如何都是交由專業人員進行裁量了
再鬧大點 最好修法修到父母碰到小嬰兒只要他們沒說同意都公訴罪
donut5610:
donut5610: 這樣就可以防止你生下一代了耶!超棒的
puppy7470: 嬰兒沒有記憶不等於可以在嬰兒時期對孩子做這種事阿...沒有輿論壓力就比較不會有人關注這個議題,以漫畫而言做解讀的話一開始的動機不就是想要滿足自己的慾望(以勝負決定是否進行不合宜的動作,光提議本身就不是一個站得住腳「沒有」動機的行為了,今天一定是「想執行特定行為」「想滿足特定慾望」就是有動機的意識行為了),也因為如此的動機造成了結果(嬰兒在蒙昧的情況下被迫接受父母以自己取樂)並且從最原先的貼文來看,該父母並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何不妥,甚至認為是件有趣的經驗想和粉絲分享...
如果父母因公開自己的行為(現以貼文是實際發生的狀況評斷)心有芥蒂(惱羞?)拒絕社工訪視,甚至未來因此施暴(無論是生理還是心理)於孩子,那孩子根本就不適合被這樣的父母撫養吧...?如果這是您樂見的就算了喔:)
mango1984: 如果要說對公眾道歉的理由,應該是公開宣傳(鼓勵)錯誤的行為吧?並且很可能這個行為違法,就算今天原本的貼文者不具知名度,這個行為在網路上公開就有承受公評的風險,幾年前印象中有發生過喝醉父親因為肉圓打小孩的事件,事主也非知名人士,但是也因為這樣傷害的行為受到了輿論壓力
almond6648:
肉圓暴打小孩這個我記得...
小孩子真的好可憐
噗主,您好
我們是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是依據兒少權法46條成立的單位。
非常感謝您願意關心這個作者此次在粉絲頁面的貼文,藉著這個事件的討論可以讓大家知道,不論孩子的年齡有多小都需要重視且維護其身體自主及性隱私的權力。
只是iWIN在處理網路內容的經驗中,像這類有關碰觸兒少生殖器,以及吃起來像什麼的描述畫面,容易對部分有戀童傾向的民眾造成刺激,或是有些民眾會對此一議題做負面的謎因梗圖,以致擴大對於當事兒少的負面影響。
所以想要建議是不是能夠將碰觸兒少生殖器及吃起來像什麼的描述畫面進行大面積的遮蔽或是移除該圖片。這樣子可以在最小限度影響議題討論的同時,也兼顧到保護兒少的權益
再次感謝您對兒少議題的關心。
敬祝 平安順心
taro4472: 感謝告知,
已將原噗圖片的敏感字詞、部位進行後製處理
一開始這些圖這些文字就是作者創作的,沒有作者畫這些,大家也不會知道這件事
希望不是作者關版刪文後就不去追究了
至少留言的人敢留言,還很佩服他們,前幾天在噗浪看到的可不只這一兩個人
口交在社會觀念裡覺得跟打砲還是有差啦,但法律實務上對性侵害就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範疇,所以口交在法律上確實是性侵害。
覺得誇張的人就是比較少接觸這些刑法小知識吧,希望越來越多人了解。
baboon4743: 那個網友本身自己就說會因為有趣而玩弄自己兒子的性器官...可能想逃避自己的行為是錯的吧
juice4315: 我有看到那則⋯⋯感覺是要看什麼程度的玩弄
juice4315: 請這位家長注意觸法疑慮,叫他以後不要這樣做囉
犯罪不分什麼主觀感受,一樣是違法。
剛剛又去海巡的我太閒了依然看到有人在拿偷親來比較,還問說是有這麼誇張嗎
法律條文赤裸裸寫在那邊,還能繼續跳針「性侵是網友冠上的罪名」真的沒救了
就是一開始討論的時候講到「嬰兒有沒有記憶」「嬰兒會不會覺得很噁」,然後後面就開始有人瘋狂跳針「如果嬰兒覺得很噁就不行的話,那親親抱抱也不行,畢竟誰知道嬰兒喜不喜歡」「嬰兒被侵害是你們在講,也許嬰兒根本沒有覺得被侵害」
結果現在答案出來了,性侵行為就是構成了,和父母有沒有惡意,嬰兒有沒有排斥一點關係也沒有,性侵就是性侵,還在那邊跳針網友童年有缺陷才把人想很壞,聖母
冬近的文喔,看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