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串我留證一下
領啥ID
讓我想起PTT的神奇ID會標註柯黑的帳號對吧
看了剛剛噗主在第一串最後貼的吳宗憲vs吳思瑤,吳思瑤政治學碩士居然敢跟擁有檢察官經歷的法碩吳宗憲pk法律,被慘電太好笑...
某些人就是話講得都很好聽,但內容錯誤百出,騙沒有相關知識或經歷的人。
總結上一串的經驗
希望去現場的人都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要衝撞受傷
這樣應該夠尊重了吧
wolf6928: 我是真的覺得這很文革手段 煽動學生人民……
據PTT去過上一場的人的感想,只要假裝無腦挺綠這會是挺歡樂還有吃有喝的場子
搬運自
別串

現在根本一群過去八年都躺著不關心政治的傢伙
韭菜,跳出來指責過去有看新聞現在有追直播的人不懂吧
eel4188: 這事已經拖了8年了 他又只有2年 能不急嗎 而且程序都有跑了 投白政黨票超值
eel4188: 只會貼影片
這法案拖下去貪贓枉法的只會更多,有人喜歡送錢給政府亂花,但我窮不我想,這事情是很急沒錯
eel4188: 太好了,把涉弊案的髒東西都罰到脫褲。
他大概以為這裡的人都是無知分子不知道他貼的東西,別傻了,我不管是開噗浪還是開line上面都是這些,真正只看一方訊息的是綠粉啊
綠:我有證據國會改革法案就是很爛!
還是綠:貼一堆懶人包跟一些個人主見的新聞。
綠:我有看原始影片好不好!
還是綠:(看了苗博雅掐頭去尾只剩幾分鐘的影片)
eel4188: 喔看到這新聞標題我就有氣,吳宗憲明明前面說了一大段說明和舉例,結果標題選他倒數兩句話,彷彿他什麼都沒講
只貼東西的話也不用回他啦
等想要論述點東西的時候再回就好
尊重他想貼因為立場相同聽了很開心的東西
等等我懂了, eel4188: 的目的是幫大家回顧民進黨與其側翼的造謠紀錄
想到綠粉崩潰的日子還有4年
dwarf9828:
民進黨及其支持者的老把戲。
不投民進黨就不愛國,不去青島東路就不愛國。
好了啦。
不聽黨的就被批鬥,不信阿拉就被砍頭,不反國會改革就 ____。
dwarf9828: 上街頭的怎麼盡是些被造謠懶人包帶風向的...

現在還有這種噗出現你就不難想像為啥還有樓上這個圖囉www
一般民眾何德何能會被叫去立院調查?
我是立院我只會調查那些對官員行賄、不一般的民眾。
結果還在一般民眾
我在猜是不是因為以為"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是因為你有投票就跟社會有關係
網路上有醫護人員分享現在的醫療業困境 看到覺得他講得有道理 然後看留言 他不認為這是完全執政8年政府該處理的事、該做的事 而認為立法院藍白好壞壞

死忠終究還是死忠啊 你問為什麼醫療業被壓榨
不要再幻想自己搖飲料炸薯條到一半會被抓去調查了,立院真的沒空。
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室規則§4
主席臺左右方設應邀列席備詢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席位。
立法院早就準備位置給你 但相信你各位都沒去過吧
swan3801: 死忠的救不了,中間還搖擺不定的還能救。
所以有時候會諷刺民進黨是綠共,不是沒有道理,在內鬥及稿煽動真的學到精隨
ಠ_ಠ: 我甚至看到某國人的留言說這是他們的黨50年前在用的招數。
欸如果成了第一個行政訴訟打贏的,是不是其實很賺?
外面大型面試現場萬中取一,你被誣陷藐視國會,綠營一定錄取的吧?
wolf6928: 對,就是那招,你知我知死忠的不知。
eel4188: 又想抹再修正動議是黑箱?上串已經討論過了,還來?
那我想請問民進黨的四十個再修正動議有提前讓社會大眾知悉嗎?
過去四年取得完全執政在立法院過半的黨是哪個黨?不就是民進黨?如果你們民進黨覺得再修正動議應該即時更新公布,為何過去八年不做不修?然後再進一步問民進黨柯總召與民進黨黨團過去有沒有未提前知會其他政黨徑自提出再修正動議?如果有,透過這種方式通過的法案,我是否說民進黨是黑箱?
因為某黨不是雙重標準,而是浮動標準,簡稱浮標。
不符合黨意的就批鬥,符合的就給過。
ಠ_ಠ: 只貼東西的話也不用回他啦
等想要論述點東西的時候再回就好
尊重他想貼因為立場相同聽了會高潮的東西
柯總召建銘的話以防萬一先放上來
clam6811: 好好笑,他有在記者會上說明跟舉例,就能合理化現在缺乏定義就直接立法的行為嗎
lynx9661: 容我引用上一串的對話:
ಠ_ಠ
candy2269: 法律名稱有時之所以會模糊,是因為立法權只能就不特定之人或抽象事件做假設性的規範,原則上不得就特定人或具體事件予以處理或專為特定具體事件立法,針對個案或特定事件立法是違反平等原則,且無異取代行政權或司法權之行使,違反權力分立原理。
所以如果立法有爭議或模糊就會交給司法去解釋,因為這是司法院大法官的權限
candy2269
就是"不確定法律概念"嗎
ಠ_ಠ
candy2269: 是的。
lynx9661:就立法的技術來說還真的這樣就及格了 剩下都是相關法令補完
你真要說很多法本身都不完善 需要後續補充
法律百科|不確定法律概念 的解釋所謂不確定法律概念,是指立法者立法時,在設計法律條文的內容時,為了因應社會變遷與複雜事實,使用具有多重含義,且某程度意義不明確的用語或法律概念,因此需要進一步解釋的法律概念,例如,法律條文中常見的「公益」、「必要」、「重大」或「危險」等用語。
不確定法律概念學理上可分為「經驗性(或描述性)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規範性(或價值性)法律概念」。經驗性不確定法律概念是指透過一般人生活經驗與專家的專業知識可以認定意義的法律概念,例如商標法第22條[1]中所稱的「近似」;規範性法律概念則是必須將法規以外的價值判斷與法律規定內容融合,或者透過法律規定展現價值,才能瞭解意義的法律概念,例如民法第247條之1所稱的「顯失公平」[2]。
lynx9661:
反正綠黨說他們一定會釋憲,我猜也會同時申請暫時停止適用法律,即釋憲結果出來前該法律不生效。
釋憲時如果連大法官都覺得定義太模糊,大法官會幫補充。
不要說:「啊不清不楚不能一開始就說清楚嗎!?」
因為我會回:「從古到今很多法律都是靠大法官釋憲補全的。」
seal9839: 現在就是文化大革命的既視感啊,執政者操弄學生(民粹?)鬥爭,明明自己是執政者而且才剛拿下四年政權呢,真有趣
話說前幾天還遇到一些說108人數出110票是韓國瑜做票的人。
解釋是議事人員的責任還說不要都推給議事人員。
然後講著講著就被黑了。
eel4188: 可是黃智賢好像才真的是支持統一的那個人不是嗎
scone2684: 自己動來動去進進出出然後還要吼議事人員都忘記點人數 真的辛苦了QQ 希望綠委們能多體諒他們
是窮途末路到什麼地步才會拿黃智賢的話來造新聞
還有綠委故意在點名時跑出議場,然後投票時再回來接著主張要重新清點人數呢
連黃捷那個花瓶都可以當立委了,腦袋沒東西現在只能學前輩一些賤招度日,唉~
突然覺得投民眾黨真的蠻超值的投上去後有在做自己職位該做的事這點
eel4188: ...............還在繼續努力啊?((鼓掌
cream5861: 噓,他要努力做業績不要打擾他
dwarf9828: 因為同時某黨害怕釋憲了結果沒有一條違憲
seal9839:
不會啦
就算是部分違憲也會解釋成全部違憲
突然覺得還好我的後面不是228 不然大概會被出征www
sheep5777: 太會了吧
如果真的有部分違憲,都可以想像出某些新聞台會怎麼下標了,呵呵
cream5861: 接著就很多人只看標題就跑去相關人士的粉專罵,有空罵沒空看大法官釋憲完整內文。
eel4188: 京華城的案子真的很腦包 當初柯任內的時候監察院就審過了 覺得柯容積率還給太少 300%調升到500% 現在柯下任2年跳出來說有問題真TM好笑 看來政府不記得監察院審過了
taco6348: 哪邊在講啊好好笑
錢不嫌多,哪裡可以拿錢
帶動旅館業發展啊ㄎㄎ~剛看到有人搶到某某飯店的名額要釋出www
52-2條
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
想請教一下各位,看到有人在說這條需主席同意才能有律師,這樣主席權力過大,是否不合理呢?
不是啊...在立法院要無相關的第三者入場本來就要主席同意啊...又不是在法院?
想請fig4213或你看到的發問人解釋一下證人要怎麼協同律師到場阿
雖然我覺得這種規定有些不妥(指刑法是被告才能請律師)但拿刑法被告能請律師來說這邊不給請很糟,那跟本是預設被請去問的通通都是被告,更詭異吧
老美聽證會有看到人帶律師嗎?這時就不追隨美國爸爸了
cat9297: 以人廢言還是不太好 直接說出哪裡錯比較能說服人
cat9297: 只是先記錄,現在我正在查證,其實我分享的,他的理解不算正確。但目前民進黨說不請律師是不對的也不正確。
因為前面也有幾位回復了,當事人和證人的概念是不同的。
看到那邊底下有這樣的留言
cat9297: 任何人都可以分享,上一串也有人貼從刑法的角度討論持反對,只是能不能說服人又是另一回事

隔壁噗看國昌直播的旅人有提到國昌對52律師的講解
轉貼gemini旅人留言:“看了一下黃國昌直播現在在講解52條律師的問題
跟我前面講的一樣,聽證會是請證人來,不是偵訊也不是被告”
clam6811: 是不是當事人和證人的權利不同?

另外我記得民事訴訟其實也可以請律師

刑事因為有31條,所以通常會請律師

目前看下來證人本來就沒有請律師
證人請律師,法院會很亂耶。
一場官司有可能很多證人,一個證人就要一個律師,一場官司可以養很多人。
對,只是作證,所以根本不會請律師,因為要處理的權利關係不是證人的,而是當事人雙方
ox7495: 國會助理推,他總結的很對。不去聽內容真的很難判斷誰在拖。所以我被綠營支持者好友說國眾黑箱不給討論的時候差點大笑三聲
真的麻煩譴責柯建銘和吳思瑤
反正身邊的DPPer已經沒救了(包含生我的那個男的
51席應該通通抓去精神病關住永遠不得出來
媽的巨嬰腦殘神經病
ox7495: 講太好了吧「就當是去玩一天,千萬別說自己是為了國家好」
ibis7282: 有看過,文章越後面越離譜,簡直通靈
ibis7282: 恩又是一個帶風向的 而且他很厲害 前面先肯定了闢謠兩兆的數字 然後後來開始亂講
“藍白那邊等新任交通部長上任再處理的說法也有破綻,「如果有共識會寫成結論,並由各黨代表簽名;但這兩次協商會議,會後結論都沒表明花東案要延後處理。」口說無憑,要白紙黑字才算數。”
這邊開始就不對了,韓國瑜說要等到新交通部長上任再審法案,藍白兩黨沒意見同意,這部分是在黨團協商會議上,會議紀錄有載明,然後黨團協商是有法律意義的,等於他們今天講了,那就不能改,就是要等到新交通部長才能審。
ibis7282: 除非民進黨能證明他們激烈反抗的原因不是因為怕被查弊案,不然我真的不想看到習近平又出來背鍋。
今天立法院一整天,民進黨cue了多少次習近平,我已數不清。
他們每個都登記發言,明明是給他們對條文仔細分析的機會,卻每個都在對媒體喊口號不然就提到習近平,完全不知道在做什麼。
seal9839: 就拖時間的烏賊戰術,要講條文會有太多被攻擊的地方所以乾脆就不講
tofu288: 我有follow她的說,之前me too頻傳她傳遞了不少消息,還有她是運動粉,所以追蹤了一陣子,沒想到政治面是這樣🙃
tofu288: 我建議他們還是快點坐好,這樣才可以按表決器表決。
快點弄完快點回家,看有什麼證據需要煙滅或人脈需要疏通的都趕快弄一弄,以防國會改革案過後他們隨時被查,笑死。
ibis7282: 前面相對中立,後面開始明顯通靈,基本都是猜測與陰謀論
cream5861: 那是假的www讓人以為真的中立分析
而且吳思瑤跟柯建銘在煩周萬來,把周萬來弄到發飆,結果他們嚇到的樣子超好笑。
什麼原來你們也會怕別人生氣喔好意外
噗 台視禁止轉到噗浪是怎回事
tofu288: 我是看某直播,直接看到吳思瑤那個臉,像惹大人生氣那種「慘了。」的表情

還有其他民進黨員也過來安撫周,他們鬧一鬧再安撫是不是也是拖時間的戰術啊?很會欸...
反正希望民進黨下次換個口號,不要再民主已死了。
民主如果已經死了,他們在發言時間那樣對著媒體狂喊習近平也早就被拖出立法院了,口號跟事實發生客觀矛盾。
說真的看到只因為立場不同,就給討厭的政治人物辦喪事,覺得很恐怖
對習近平都沒這麼狠
cream5861: 有看到那個,很誇張,殘酷當幽默。
只能說素質堪憂,沒事就把別人名字改成垃圾,沒事就給別人辦喪事,超噁。
還自我感動了覺得去了一天就是為國家出了點力,我不懂,這就像去參加了場同溫層歡樂嘉年華吧?
場外的參與者犧牲了什麼了嗎?為了爭取什麼而付出代價(或做好心理準備)了嗎?
多數人還能在場外嘻嘻哈哈,顯然也沒有很嚴肅看待真的想爭取、或真的在面臨什麼危機的時刻吧,如果真的如此擔憂民主的存亡⋯⋯
scone2684: 那些人在討論的時候,也超愛用貶義綽號或惡意諧音寫人名,看了就反感
早,昨天國民黨和民眾黨的版本都已經進入二讀,剩下就是進入三讀,但由於這個
[新聞] 立院挑燈夜戰…民進黨團對自己動議提異
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導致下週二還要看民進黨繼續反對自己,國會改革案進入三讀還需要時間
以目前的速度周二三讀應該沒問題,上周五一天過二十條,昨天應該是超過二十條,目前剩十七條,但就怕綠營會耍賤招
另外如果下周二無法三讀,以院會的排程,就要等七月了(接下來是施政報告預算之類的)
再生醫療法被民進黨拖到沒辦法審了,病人要等更久了,謝謝你吳思瑤,我的超。
tofu288: 還點進去還是可以看,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就只有台視會這樣顯示
scone2684: 民進黨就是該做的不做,不該做的拼命做
wolf6928: 真的是拉別人陪他們玩。
說他們跟國眾兩黨有仇就算了,但無黨派的議事人員何辜啊...莫名其妙被浪費時間還要被捲入現場紛爭。
更無辜的是人民的錢都拿去幫他們繳額外的冷氣費電費加班費了,就因為民進黨在那邊搭戲台子。
之前都不覺得議事人員辛苦,這次讓我覺得議事人員是不是應該要去練身體
這邊幫swan3801補充,「協商共識」有分有簽名和沒有簽名的版本
有黃色螢光是簽名板

沒有黃色的是沒有簽名版本

目前兩種都是有效力的,且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2條第2項
黨團協商結論經院會宣讀通過,或依前項異議議決結果,出席委員不得再提出異議;逐條宣讀時,亦不得反對。
但是林志嘉故意說沒簽字的協商共識沒效力。
Facebook
ಠ_ಠ: 這件事超嚴重,最可恨的是沈伯洋辦公室居然還包庇他。以為大家不知道能在自己辦公室停留的都是認識多人嗎,還普通民眾呢。沈就是知道他踩到立法院所有黨團的底線了才在撇清關係的
什麼東西收回去就沒事? 什麼叫為難? 那種行為就是在為難工作人員,還有臉大聲質問別人? 有夠DPP的作風
我很難相信是苗陣營自己貼的他們自己也會看 但結論還是
苗講的內容明明被戳破有問題,可說是造謠,為什麼還會被奉為聖旨,我真的很好奇,被指正有錯也不用道歉⋯⋯
ox7495:
因為有些人的媒體識讀是這樣的
他們把訊息來源分成可信/不可信
今天去論破那個對他們來講可信的來源意義不大
不過我印象108年判例廢止,改成大法庭制度,可能還要再查一下
mule8316: 你分享的內容,已經有幾個在第一串及上面的圖討論過,可以先看第一串
Q是不是一般人(非公務員)都會被叫去?
不是,47、48都是
有關係人才會被叫去,無關之人不會被叫去
Q是不是只要一個立委就可以把人叫去?
不是,要經歷45+46之1+50之1,不是一個立委就能決定
Q公司機密?
59-1有保障營業機密要保密,適用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處罰。
Q只要拒絕就會被罰款嗎
不是,還要經過院會決議

Q只能被罰款嗎? 31之1有救濟方式 Q有關協同律師問題 上面已經有回答了

最後補上各國說謊處罰
ಠ_ಠ:
美日英法四個落後國家怎麼配跟台灣比!
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
lynx9661: 這些專家團體,也擋不住藍白要惡搞台灣人民的決心,更可怕的是還有一般老百姓挺他們...滑稽不?
執政黨的支持者說要解散在野黨多數的國會確實非常滑稽
早,lynx9661: 光提到再修正動議是呈現瑕疵就不用再看下去。
民進黨一開始顯示抹黑再修正動議是黑箱,後來被發現根本不是黑箱後,當天就會宣讀,而且這幾天在投票的就是再修正動議的內容
同時過去和現在民進黨也有提再修正動搖,現在又要改成說違憲?
這些人到底是真的關於司法改革專家還是只是民進黨的附庸啊,過去民進黨提再修正動議沒看到這些團體出來喊程序瑕疵,真的有夠不要臉
再複習一下條文的表決順序
(1)院會再修正動議
(2)院會修正動議
(3)委員會通過的版本、委員會保留的修正動議
(4)原提案
*位階相同時,由提出先後決定表決順序(各黨之間亦可以禮讓順序)
民進黨提了一堆修正動議,若藍白不提修正動議,就會變成民進黨的版本先表決
那些狂帶風向洗修正動議是黑箱的人,怎麼不叫民進黨不要提那堆修正動議?把乖乖排隊的人當笨蛋?
修正錯誤再貼一次
早,lynx9661: 光提到再修正動議是程序瑕疵就不用再看下去。
民進黨先抹黑再修正動議是黑箱,後來被發現根本不是黑箱後,當天就會宣讀,而且這幾天在投票的就是再修正動議的內容,明明民進黨也有提再修正動議,現在又要改說有程序瑕疵?
這些人到底是真的關於司法改革專家還是只是民進黨的附庸啊,民進黨提再修正動議沒看到這些團體出來喊程序瑕疵,真的有夠不要臉
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ㄎㄎㄎㄎ看到這句標語就覺得好笑
mule8316: 他在譴責在野。因為他是民進黨的總統,不是台灣人的總統
我對韓國瑜的印象在這次民進黨的操作下成功洗回均值以上
雖然這樣講可能會讓柯或侯的支持者生氣,但我真的很想罵,韓國瑜你當初幹嘛沉不住氣跑出來選總統啦!你好好作完高雄市長現在台上會是這個賴皮仔嗎
dwarf9828: 我也是⋯⋯聽完IVOD之後覺得還能沉住氣的人真的厲害👍
seal2607: 當時候他就是被拱出來選,他根本不想選總統,因為必死的。
現在韓四年後再選總統的可能性?? 1450大崩潰ㄎㄎ
原本對韓的印象就是草包+高雄發大財

民進黨救了他
其實並沒有要稱讚韓國瑜的意思,就事論事這次立法院鬧成這樣,韓的表現算是四平八穩很不容易了。
我是覺得他要再選總統還是有難度,但他如果這四年都能維持同樣水準撐過去而且沒有過勞死或被氣死,歷史上會有他的一筆
提到這點還是得說一下有熟悉議事規則的周萬來真的幫助很大,破解了民進黨很多奧步
我之前覺得韓國瑜清淤的新聞很蠢,不就是個基礎工程嗎?有什麼好造神...但他被罷免後,我才發現這真的是很值得驕傲的事
真的覺得任內做好做滿是最基礎的承諾,雖然我淺綠(前一屆我投小英)但這次我不投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帶職參選
我還被嗆副總統又沒有實權,帶職參選不影響,為啥?為啥?沒有誠信就沒有誠信,都是沒做滿啊,這也可以雙標嗎😭
沒想到會有對韓改觀的一天+1 但他給我的感覺是其實很「聰明」,之前選高市長跟總統的時候靠著宣傳造神聲勢就大好,有點像是「如果用投機取巧的方法就能成功那何必用心」,這次當院長感覺有把那個「聰明」用對地方(目前為止啦,我希望老K在歷史中逐漸走向消亡的想法還是不會改變)
周萬來也是議事規則的活字典之一,我追的專門研究立院規則的粉專也常用他的見解
藐視國會
「被質詢人經主席依前項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以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也就是必須經過5人連署後,要再在立法院表決,才能成立
falcon7923: 這群人先解釋自己過去八年在幹什麼吧
aries4495: 為啥不能貼?怕藍白的謊言泡泡被戳破嗎?
cafe3205: 直接貼人標籤喔?藍白仔戰鬥力也太弱
seal9839: 蛤?不就網路用語而已?藍白仔這樣不行啦,難怪沒辦法跟年輕人溝通欸

顏色對了 綠能你不能
cat9297: 算了啦,去打電動吧你
最後附上這篇寫得非常好,這些律師要搬出法律人頭銜壓別人之前,最好先問問自己對上面這些項目了解到什麼程度
Facebook
ಠ_ಠ: 建議每個要當立委的都先考過這個題庫www
sundae1264: 考過也沒用,某些法律系民代利用法律系頭銜,玩3分真7分假的認知作戰,沒有基本良知知恥再專業也沒用
其實我很悲觀的覺得國會改革給了一個很好的武器,但綠營的立委肯定會濫用亂用降低改革的正當性。
嚴格來說是
工具,長期看立院有這個工具可以使監督更加有利。當然也可能有你說的情況,但那問題根本是在人民選到錯誤民代,這就有賴立院透明度,人民可以觀察立委是否有正確使用工具。
目前通過的國會改革版本,不管是罰鍰、懲戒或懲處、刑事責任都有救濟方式,罰緩走行政訴訟、懲戒或懲處也可以打訴訟,刑事走打刑事訴訟,這些都是司法救濟(立法無權干涉)。
如果有該保密義務立委洩漏,也有這些法可以處罰
不能說刀子很危險,有人會拿來砍人,所以外面就都不能賣刀子,會覺得調查權會被濫用的其實只是因為本身就對立委不信任,我認為人民該關注的是立委們有沒有合理的行使他的權力,而不是因噎廢食。
mule8316: 真的很神奇,明明就有影片,大家好像某些人說什麼就什麼,求證都不會欸
Facebook6/11
行政院這個舉動還蠻惡質的(圖1)
憲法訂15天期限,可不是讓他故意拖過增列報告事項收案截止時間才送案
如果行政院真要這麼惡搞,也不是沒有方法反制
圖2:憲法有規定時效的議案,直接裁示交付全院委員會
圖3:本週加開一次臨時程委會
圖4:跳過程委會,院會直接增列臨時報告事項
圖5:開臨時程委會增列報告事項的例子

上一個連結版主說明為什麼這個行徑惡劣:
增列報告事項今天中午截止收案,行政院下午才行文
民進黨的盤算是讓覆議案來不及趕上明天程委會
排下週五院會等於只有25日一天的院會就要處理完畢,拖過這天就國會改革全案打消
今天總算是維持國會改革案了,雖然綠營可能還會申請釋憲,但總算是跨出一大步了
慣性說謊欸好誇張......現在選舉期間政見宣傳+總統辯論的影片隨便就查得到,都沒有想為自己說過話負責?還談治理國家???
阿苗之前就幫忙洗地了啊,總統沒有一定要去立法院報告,賴這步下的很糟
gemini960: 賴清德幫賴清德造謠在用賴清德闢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