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份 #死刑犯監所訪談計畫 團隊專訪:與死囚對話後,他們對死刑、正義與生命意義的動搖與反思】日行在生死邊界:專訪「死刑犯監所訪談計畫」團隊,他們眼中的37位死刑犯 - 報導者 The Report...
日前「死刑案」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帶來討論,當社會對「死刑犯生命權」爭論不休,已被判刑定讞的37名死刑犯,活在獄中的每一天是如何度過的?

2020年在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40次委員會議通過、法務部矯正署同意協助下,開啟長達2年的「死刑定讞和無期徒刑收容人訪談計畫」,計畫團隊訪問37名死刑犯與抽樣40名無期徒刑收容人,試圖從他們的現在與過去剖析其社會背景與心理,探問這群平均被關押13年的死囚為何會走到這步?以及在監所處遇與心境變化。

這項計畫完整報告將於9月公布,《報導者》採訪該團隊計畫主持人及成員,聽她們在訪談後,對「死刑存廢」、「正義」更深層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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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皆婆娑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聽君一席話,就是一席話

>>她舉有些人初犯就是犯重大刑案為例,裡面可能跟親密關係的、情緒的一些議題有關,她認為,如果從小沒有培養如何面對情緒挫折、衝突,那誰都有可能變成加害者,尤其情緒失控的狀態下,當下不知道怎麼處理。

這個就是生活圈內的高危險群啊,不會就學怎麼自己排除,怎麼還要靠外人幫忙處理?殺人都推給外在因素造成的就好囉,其他沒有走歪的是不是都不正常?

文中講都是低學歷低社經才會殺人,你們是不是歧視啊?

被害者死了沒人發聲,或是被傷害到沒辦法發聲,就當作他們不存在啊?被害人的人權權益跟誰討?

不關起來,誰會是下一個受害著?你們要賭嗎??

政府為什麼不敢槍斃,問問廢死聯盟啊、只會護航兇手的人權團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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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廢死。讓死刑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人,是不簽署死刑執行令的狗官,不是被害者和全體社會,我們還要拿稅金養死刑犯和狗官呢
悉達多
2 weeks ago
所以要讓一個人改過向善,大家覺得能忍受用幾條命當對方的學習成本?請問國家要為被害人、被害人家屬提供怎麼樣的補償?如果沒辦法完全補償被害者和遺屬的人生,那不就等於變相認為死掉的人不值得活下來?
葡萄
2 weeks ago
如果嚴守法益位階理論跟比例原則,死刑是不可能合憲的,畢竟邏輯上就是如此:國家動用公權力,需要採取最小侵害的手段,死刑跟無期對照,最小手段就只剩下無期。
支持死刑跟違憲與否本來就是不同的問題,這不代表認為加害人不需要處罰、也不代表被害人需要原諒。
無期有問題,在於有可能減刑跟假釋機會
悉達多
2 weeks ago
不說殺人償命,監獄有辦法做到矯治犯人使其不再犯嗎?台灣殺人犯假釋再殺人 共8條人命無辜犧牲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葡萄
2 weeks ago
減刑跟假釋真的應該要檢討,這是司法行政怠惰的結果,但這不能成為正當化的理由、更不能讓死刑繼續充當逃避改革的遮羞布
那我們該先整頓法律,還是毫無準備的廢除死刑呢?
孰先孰後?
悉達多
2 weeks ago
可以指責蓋地基的工人沒蓋好地基,但可以因為房子很重要,在地基不穩固的情況下直接蓋大樓?
你沒搞清楚,假釋就是還有機會放人
但要求替代死刑方案的人不會想要有假釋的可能性
現在法治的困境在於除去死刑,第二重的是無期,無期可不可以假釋?可以啊,那就是有機會啊
除非另外弄一個終身監禁,不然直接廢死,又說「喔沒有啦假釋沒那麼容易」,民眾最好會支持
一直有在改?改什麼?到頭來改再多,都沒有完全剝奪假釋可能性不是嗎
葡萄
2 weeks ago
廢除假釋也是一個方式,代表我們不要、也不打算嘗試讓人變好。
我們將人關在裡面,唯一目的就是直至這個人喪失一切能力變成廢物,也是目前實務上最被人詬病的地方:我們不提供技職訓練、不給人學習回歸社會,監獄對輕罪犯人而言就是犯罪技職訓練所兼集團組織吸收所,因為出來也沒有回歸社會的機會。我們用盡一切力氣,就是為了讓他們一起沈淪、創造更危險的罪犯
不然當過兵都知道被關起來多可怕,多一天都是折磨,怎麼可能沒有嚇阻效果?
監獄會虐待犯人好壞壞
建議這些人去監獄工作一個月看看
犯人人權很重要,但受害者跟監所人員不在人權保障範圍內揪咪
早想吐槽了,死刑犯不能下工廠,這件事怎不用膝蓋好好思考為什麼?監獄真的要把他們搞成廢人嗎?如果每個受刑人都能乖乖工作就好囉
反正出事之前會說不要把人想得那麼壞,出事之後也只會咆哮政府做的不夠,但在這過程中有任何無辜民眾、其他受刑人或監所人員受傷,這些只會在旁邊哭好沒人權、政府應該要羞愧的人根本連一咪咪責任都不用承擔
阿基@仕事地獄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dowwow2005: 所以用死亡讓人渣與世界永遠隔離是必須保存的手段
阿基@仕事地獄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司法審判的瑕疵應該要想的是「如何避免失誤」,而不是廢除死刑,這種亂七八糟的連結完全是違反邏輯的硬ㄠ,拿個我這把年紀的人都知道的案例吧─陳進興,也就是白曉燕命案。
你敢跟我說,陳進興無辜不該死嗎?白曉燕不值得一條命賠嗎?
更別說陳進興逃亡中以行刑式的手段殺死無辜的醫生,想來也不值的一個死刑?這些人的命都不值得把一個人渣與世界永久隔離?
你們真善良
一個被綁架、姦殺、殘死在水溝大排的女孩,不值得一個公道嗎?
我永遠記得那段要隨時注意身後腳步聲的日子,那時我才14歲,但我一輩子記得。我永遠記得白曉燕就被監禁在我上下學必經的道路上,然後被丟在那間房子旁邊的水溝裡。
人渣值得用性命付出代價並且永遠與世界隔離。
葡萄
2 weeks ago
「泰源監獄對這些具有較高專業技能的培訓班引以為傲,不過作業科科長在參訪時也直言,就調查結果,多數離開監獄的受刑人,最後並不會真的使用這裡所學到的一技之長來謀生。」
引用你的文章內容,沒錯這就是現況,同志仍需努力。

怪這些犯罪者最簡單,殺掉最簡單,所以我們一直以來都這樣做,要嘛殺掉、要嘛煉蠱,世界上有不值得存在的人渣,跟我生命歷程不一樣的人就是人渣,所以生命價值有高低之分,奪走這些低賤的生命沒關係,用人命來慰藉死者就是這個制度追求的目標

所以死刑所隱含的價值體系,將會從本質上否認生命平等
同樓上。憲法所保障人的價值,即是承認並保護人的平等,從權利、自由,特別生命,不因身份地位而有差別;換言之,凡是以人的生命均平等做前提,那麼邏輯上就不可能有人的生命可以被任何人或機關剝奪,即使國家機關也不行。基於這個邏輯,合理的結論只會有一個,死刑不可能合憲。
那好,不合憲然後呢?
先說,我覺得廢死不是不行,但現在沒有可以合理的提出取代死刑的方案也是事實
喊著死刑不合憲,然後呢?
喊著國家沒有權力做這做那的時候,想過受害者跟其家屬,以及後續可能的受害者他們的權利在哪了嗎?
喊的人需要付什麼責任?事實就是沒有,沒有責任,成本外包
理想喊得好聽,但現實問題沒有被正視
生命平等先去問死者跟加害人生命平不平等再來吧
去問問後續引起的受害問題的受害者歡不歡喜再來啊
悉達多貼的都當沒看到對不對?也是啦,都是個案,比不上犯人的人權重要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所以六法全書有改成唯一死刑了嗎?有很多人疾呼殺掉所有罪犯嗎?至於不以學到的職業技能謀生,有沒有考慮過即便學會了技能,出獄者價值觀也未必願意使用勞力賺錢。犯罪者入獄前也不是全部都是無業者,也會有專業人士,比方說情殺入獄的劉北元律師,當街殺女友的張彥文
處理死刑犯問題應該從減少冤案下手,問題不乏證據不充分跟逼供,結果這些問題都被導向廢死,有夠吊詭
現實上並不是只有死刑這個刑罰存在,上面都討論過了就不贅述。憲法法庭的職權原本就是判斷合憲與否,若不合憲,後續就是做相應的配套和修法,如此而已。
似乎討論這個議題總是會導到支持廢死的都沒有想過被害人的權益,如此還真的沒什麼好講,因為討論死刑不合憲本來就不代表情感上只共感加害人,這邏輯更奇妙wwww
把犯人想得多可憐可愛前,到底有多少廢死支持者想過受害者跟家屬的問題了?為何監獄要這樣管控犯人,知道原因嗎?
很多很多事看多了,就發現那不光只有合不合憲有沒有人權可以一語概括
犯人的人權是人權沒錯,但其他人的呢?犯人之所以是犯人,是因為他們前害了他人的法益,於此同時還奢求他們擁有跟其他人同等的權益,是不是哪裡不太公平正義啊?
光說不合憲但不談怎麼處理替代方案
光談要廢死但又要處理導致冤案的成因
錯誤歸因太多囉
噗首的文章不但槽點過多,光是一群死刑犯聯合提廢死就很好玩了
怎麼不一個個看哪些有冤假錯案問題去處理,而是讓死有餘辜的一起搭便車?
還是一句話,好像從頭到尾這裡沒有說過犯人多可憐可愛,要不要思考一下這是哪來的連結www
支持廢死不等於偏袒誰,或者認為被害人死了都沒差,這完全是偏離主軸的連結。至於替代方案,那是後續立法院要處理的職責,當前憲法法庭的職責就是判斷合憲與否而已。雖然個人倒是覺得是否不得假釋可以再檢討,但這確實是後續配套的議題w
悉達多
2 weeks ago
至於煉蠱,即便進行了職業訓練,價值觀偏差,缺乏社會網絡支持,乃至人格障礙這些似乎都沒被閣下列入再犯的考慮範圍啊,也不是不給人學習機會回歸社會,不然外役監是什麼存在呢?外役監是什麼?為何要設立?誰有資格在外役監服刑?外役監真的是「爽牢」嗎?
算了啦反正不是罵監獄虐待犯人,就是說什麼政府無權
政府有權對侵害他人法益的行為作出相應懲處,然而目前沒有方法可以取代死刑,就是這樣
要提終身監禁關到死也是可以,但要想喔,一個人覺得自己人生無望,比面對死刑更可能做出問題行為
加上重刑犯你很難讓他跟其他受刑人一起下工廠,風險太高了,那我們是不是要花更多成本去養人?
正視現實,似乎很難喔
葡萄
2 weeks ago
廢死不等於不用負責,也不等於沒有刑罰
不說我以為有人認為在監獄受無期徒刑是享樂呢

有趣的是,現實是死刑存在,犯罪者也依然在出現
不知道是誰不願意面對現實呢?
可憐可愛?要不看看噗首的文章說什麼再來ww我好歹是看完文章才來罵的
你沒說過?我有說是你說的嗎?你怎麼不看看文章或訴求廢死的團體怎麼說啊
所以呢?到底有沒有人要面對要怎麼取代死刑的問題?我在等呢
我是廢死死刑都可以的,但目前廢死的文章論述,我看了只有四個大字「忽略現實」
喔因為樓上接在我下面啊(爆
文章我是不覺得在強調這點啦其實,不過個人觀感就不討論www
我從支持死刑到反對死刑,一路看到現在實在是沒看到幾個廢死的文章可以拿出去說服大眾
我都不信了,大眾怎麼信
噗首的文我看了只覺得很諷刺啦
尤其是最後收尾說政府應該要羞恥
但問題就是有的人真的就是沒救了,正視現實對這些理想家似乎更羞恥
滿口犯人人權、他們有多少不得已,但潛在的受害者跟既成傷害似乎在犯人權益前都只是可以忽略的成本
葡萄
2 weeks ago
太好了有人感興趣,其實滿多的:廖恒藝、黃郁真|死刑的替代方案
如果其實都有關,不過有興趣可以跳到挪威部分,最長刑度只有21年的國家
我就是看過覺得不合理啊
我同意訴諸情感不是一個聰明或妥當的做法。談情感,加害人有,被害人及其家屬更有,但法律不應該是談感情。
也因此才只能以邏輯推導,而結論確實它是不應該合憲,如上所述。
配套確實是要討論後續的管理及不得假釋的狀況,但這要看修法趨勢了。針對重刑犯做到什麼程度的隔離,能否讓他們也是對社會有點貢獻而不是純關押或浪費稅金,這才是最根本的議題。
死刑的目的之一在於把犯人永久隔離,但我上面說了,你關一輩子成本哪來?你願意你來付好了
我覺得很難有貢獻
為什麼?因為危險
讓他們工作就會接觸工具,在監獄一隻小棒子都可能出事了,所以基本上很難讓他們做事
到頭來又會繞到成本問題
加上犯人形形色色,有的人很溫馴,所以可以做比較多的事,但在被判斷風險較低之前依然有諸多限制
執行收押的執法人員壓力也大,畢竟也不是沒有表現優良的人犯突然變一副嘴臉攻擊的案例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國外制度可以都不考慮文化和社會差異直接搬過來嗎?我們監獄的資源、教化效果和德國、挪威相同嗎?
如果是成本我倒認為有太多可以談了,只是應該要一段時間研究。文章裡也說了,世界上已經有2/3的國家廢除死刑,然後這已經是六年前的文章;這些國家不可能毫無對應這些犯人的方式以及白花成本,這反而才是接下來要努力的重心?
說說死刑廢除的問題吧
很多人都認為這是犯人人權問題,但我更認為是執法者人權問題,執行死刑的人的心理不可能沒有壓力,這也是我認為死刑不必要有的原因
但問題又會回到沒有其他成本可控的替代方案
所以我個人是認為死刑可以存在,但判決後要怎麼執行是可以商榷的事,像現在判了不執行我不覺得有什麼大問題,倒是有事時抓一兩個出來槍斃問題比較大
ljcisme: 台灣的法律主要借鑒的國家有德國、日本、也有些美國,你要說搬的還真不少(爆
但討論配套其實就是從這裡開始的,總是先調查其他國家的制度,實際走進立法也會考量國情做一定的修改,一般不會全盤照搬就是w
國外應對犯罪可以參考一下加州零元購的問題
多數國家為了減壓,不是提前假釋人犯,就是減少刑期
更扯的就是提高判刑門檻,例如偷多少錢以下不算犯罪,這樣犯罪率不但降低,關的人也減少降低監獄負擔
可是增加的是社會成本
總之我看下來都覺得台灣不可能走這些路,維持現狀是我目前的看法
悉達多
2 weeks ago
s91414518: 所以廢死的配套都完備了嗎?
ふわふわ蘿莉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tokiwayama: 喔喔這個觀點確實受教w
不過談到成本,矛盾的是判了一直不執行,現實也是要養他幾乎一輩子,因此我是認為研究配套無論如何都是一個必要的措施;畢竟就算真有一天走入終身監禁,這也是必須面對的議題。
但零元購我知道,那種真的算了(爆
判了不執行等於養一輩子這是一個點
但這不是廢除死刑的理由,因為現行就是沒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制度
而且死刑制度跟直接終身監禁還是有差別,一個是你會找時間槍斃他,另一個是到他自己死掉前都要一直養
對於大眾認知跟可能的機會成本來看,死刑可以控制要不要養一輩子,但終身監禁必定養一輩子
再來,噗首文中有死刑犯是求死的,對於這種希望趕快執行卻礙於人權無法執行的問題,我覺得拖著不執行反而是凌遲死刑犯,這時候給他痛快反而人道
葡萄
2 weeks ago
討論成本最麻煩的是,目前沒有太多可靠的資料,一般受刑人工作收入極低,大多得受家人接濟,死囚更是不能工作,但外部成本考量下去,例如執法者的心理治療等也被忽略已久,只是用成本作為主要因素,會變成拿金錢去衡量人命,一樣回到價值取捨:人命是否無價?還是不好意思養你太貴了所以去死?
目前只有少數死刑犯有辦法做出產值,但都是屬於低風險群體,他們可以賣自己的創作書畫
只是更多數的風險都太高,產值基本上是微乎其微
太貴了去死?我還是想問那受害者活該死嗎w
dowwow2005: 這篇比較可惜是它沒有處理到有終身監禁的國家如何去應付受刑人和社會成本,我其實滿感興趣的w
如果今年真的出現死刑不合憲,比較實際的應該還是優先檢討無期的部分,雖然我認為這是現在也需要思考的議題就是
說出這些話之前麻煩意識一下,為什麼死刑犯是死刑犯
葡萄
2 weeks ago
ljcisme: 當然要考慮文化社會差異,所以我們的文化社會認為人命有高低嗎?決定這點就可以決定是否要死刑
人命無法用金錢衡量
但我們的司法很常用金錢衡量受害者的權益是不爭的事情,怎麼提到死刑犯就呵護了起來
犯人要付出代價
但問題是有什麼代價可以跟他做出的犯行相對等?沒有思考這個問題只提生命無價就想蒙混,萬萬不可
對大眾這樣溝通只能換來唾棄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假設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同等珍貴,那麼殺人者剝奪超過一條人命該怎麼算呢?還是說人命價值是數學裡的無限大,所以N個無限大等於無限大,所以殺了幾個、為什麼殺、有機會還會繼續殺都沒有關係?
葡萄
2 weeks ago
相應的代價意思是,某人會滿足的處罰
很遺憾的,我沒聽過有哪個受害人會滿足於任何對被告的處罰

沒有任何代價足以令被害者滿意,所以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律扶助、民刑事處罰都是最先存在的,目的就是最大程度提供資源跟協助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不會有等值的代價,因為即便是一命還一命,那也僅僅是賠了被害人的那條命,被害人家屬原本有的幸福和事後的創傷、目擊者的心理創傷都還沒獲得補償,基本上也彌補不了
葡萄
2 weeks ago
ljcisme: 確實現在關於假釋「有悛悔實據」的評估跟鑑定都是相當機械性且粗糙的,某位死刑支持者曾經提到應該考量被害者家屬的意見,這點我其實相當贊成

是的,對於被害者來說,永遠不會有等值補償,一命也抵不了那一命,這也是為什麼死刑的意義非常的低,除了假裝殺人償命以外,沒有任何價值,甚至我們的刑法體系一直以來也不是直接採取應報,傷害罪不是判你可以傷害回去,唯獨死刑被強調著嚴實的應報

所以有沒有可能採取其他方式、用這個人的餘生來償還的可能性?是否至少用幾年時間進行研究、分析犯罪因子降低未來發生的可能性?上面這些甚至都還沒有講到冤案風險,例如邱和順,當我們留著死刑,意味著國家有能力在想要時,將人藉由合法手段抹去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所以前面我已經說過不要留在殺人償命的層次,因為賠償不了,問的是監獄有辦法做到矯治犯人使其不再犯嗎?用加害人的餘生賠償,那要怎麼賠償?金錢?他能代替被害人在家庭乃至社會的角色嗎?如果殺的不只一個人,也要考慮加害人要存活,所以不可能把所有收入都拿去賠給被害人,如果要取得足夠的金錢,會不會再次犯罪?
悉達多
2 weeks ago
我們的社會願意為一個人的改過向善付出多少代價?你願意自己和親友付出性命作為別人社會化的學習成本嗎?
悉達多
2 weeks ago
喔,對了,還要先克服加害人很快意識到自己錯誤且餘命夠長的前提才會有用餘生賠償的情況
悉達多
2 weeks ago
但現實是很多加害人覺得自己才是被害人,然後這種的犯人恐怕也不會有想要彌補遺屬的可能
葡萄
2 weeks ago
ljcisme: 以我個人而言,提高賠償動力除了比例收入及假釋機會外,增加其他誘因也有助益,例如提供書籍、寵物輔助治療機會、提供較為優化設備或飲食等。社會角色是不可能取代的。當然,如果無法通過評估,就必須要維持關押狀態,淫樂殺人如果無法治療亦同

社會對於犯罪者的想像都是窮凶惡極,但看看N號房不乏許多高社經地位者。
就像你說的學習成本,其實我們每天都在承擔:我們至今不知道哪個人會犯罪,每天車禍的死亡人數就是最好的示範

打臉文曝光!3度酒駕男2年前痛罵:喝酒坐車很難?今撞死慈母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
悉達多
2 weeks ago
還是說多多抄寫心經摺紙蓮花給亡者啊?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很少有車禍/酒駕是為了撞死人為目的(少數為了報復故意撞人例外),至於酒駕有相對應的防治方式,至少有嘗試著酒精鎖之類的辦法。你自己也說了有無法治療輔導的加害人,那麼他關押一輩子也不會補償遺屬,無期徒刑的意義是什麼?生命無價?
悉達多
2 weeks ago
講死刑犯,結果把所有犯罪者通通拉進來一起談?
葡萄
2 weeks ago
因為死刑犯目前台灣看不到再犯率的統計(有案件但沒看到數據資料),你所謂的「學習成本」我也只能援引其他犯罪來說明,我們「早就」生活在各種更生人存在的社會當中,除非你認為死刑犯有特殊原因而有高於其他犯罪的再犯風險

邏輯上來說,廢死的源頭就是生命無價,所以就如同一開始提到,如果認為生命有高低價值之分,那就會支持死刑
葡萄
2 weeks ago
說實在的,作為前死刑支持者,我完全可以理解支持死刑的想法,但邏輯上我從一開始就承認是因為不認為生命無價,人為財死,生命沒有教科書所說那麼貴重

比起生命無價,在親眼見識許多案件以後,知曉司法的極限,以及死刑只會發生在最窮苦、弱勢、最底層、最愚蠢、最沒有求生意志(連假裝給法官看都不願意)、而非大眾想像中那種最邪惡的人身上,才是我轉向廢死的最主要因素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只要加害人活下來,死掉的被害人就失去價值了?
悉達多
2 weeks ago
請問目前死刑犯除了可能冤案者,哪些是你說的最窮苦、最弱勢、最底層?
悉達多
2 weeks ago
這位好像稱不上底層弱勢加窮困吧
王鴻偉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悉達多
2 weeks ago
他們現在所展現的溫和是真的懺悔還是因為頭上懸著的那把刀呢?對被害人來說,他們都很窮兇惡極吧
dowwow2005: 喔?最愚蠢最窮困?事實上根本與你的認知完全相反耶。
阿基@仕事地獄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而且我真的對可教化論嗤之以鼻,我說的難聽點,你甚至不可能說服一個有一定程度智識的人贊成廢除死刑,在任何「尊重彼此自主性」的狀況下而非直接使用任何包含但不限於洗催眠等架空或真實存在的技術下,為什麼你會認為所有人都存在「教化」可能性?
葡萄
2 weeks ago
正因為被害人的性命寶貴,才會認為殺人犯的生命也不足以也不可能代償,認為拿加害人血祭就足夠,才是對被害者生命最大的污衊

王鴻偉案就是屬於我說的那種最愚蠢的案子,他不只在信件這種客觀證據中情勒受害者顯示他毫無悔意,同時還可以被錄音錄到他說不要隨便給被害者家屬金錢,這種被家裡養歪、毫無悔改的犯人,不值得任何同情

但這不代表,因為「他的行為思想都很垃圾」、「我不想養他」,就「應該」就去「殺死他」,我們關押他、處罰他,就像我們處罰其他人犯一樣,大家都喜歡說關多久就可以出來,把人生精華的數年刑期講的輕描淡寫,卻又同時認為當兵一天都很難熬。

如果認為刑期很划算去犯罪,那當然要提高刑期,因為這表示嚇阻力不足。但死刑都還存在的現況,死刑犯依舊出現,難道這些人是認為「一命換一命很划算」才殺人的嗎?
葡萄
2 weeks ago
以我看來,用「教化可能性」決定死刑與否,本來就是很不負責任的作法。教化成功與否是決定是否他可以回歸社會的關鍵因素,但刑度應該從行為、動機、犯後態度這些客觀事項去探討
dowwow2005: 死刑是綜合的,因報只是其中之一,因報同時反應在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對社會整體治安的信賴,而且最好笑的是,你們的論點是「因為性命也不足以償還,乾脆禁止以生命償還」,簡直像在說「反正欠一千萬還不起,乾脆一塊錢也別還」,都不覺得自己好笑呢
葡萄
2 weeks ago
原來「無期徒刑是一塊錢也別還」,受教了;無期徒刑等同沒有刑罰存在,真是大發現
dowwow2005: 你好像不知道反對無期徒刑不得假釋跟反對死刑是同一批人
葡萄
2 weeks ago
所以這些都叫做「沒有刑罰」,真是重大發現
於是還是回到那個「權」,國家沒收人民以暴制暴的權力,把加害者的人權擺在受害者之前,這就是廢死
dowwow2005: 你要是覺得一塊錢都不還是個很偉大的語病跟發現,我很樂意改成只還一百萬啊
於是你同樣在告訴世人你不用付出相應的代價
nlnlQwQ
2 weeks ago
dowwow2005: 更生人回歸社會最大的問題是身上有前科而不是因為監獄不提供職業訓練吧 點點點
nlnlQwQ: 前科外還有不適應,關太久的很容易有這問題,比較有現代科技跟資訊都日新月異
所以犯人有沒有跟外界聯繫的管道也很重要,國外會跟監獄外的人做筆友,不知道台灣怎麼做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這些死刑犯被捕並不是因為他們最窮困、最弱勢、最低層,如果是這樣我想每個人都會反對死刑。除卻情殺,財殺的部分也都是因為個人賭癮、毒癮各種慾望欠債,並不是因為無法溫飽而去強姦殺人。
你說王鴻偉人生精華數年都要坐牢,那被害人何嘗不是青春年華被剝奪,只因為他說了一句『我不喜歡你』,如果只要人生精華的數年坐牢,那是不是所有正值青壯年的犯人都應該被釋放呢?不是因為他『行為思想垃圾』和『我不想養他』就應該去『殺死』他,他被判死刑是因為他的『犯行』。你的言論自相矛盾的地方太多了,也預設反對者都是野蠻的認為一命償一命,認為大家想像中的犯人都是窮兇惡極。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到底整串討論裡有誰說過無期徒刑是享福?有誰說過無期徒刑是沒有刑罰了?到底誰說了無期徒刑是一塊錢也別還?
悉達多
2 weeks ago
用「教化可能性」決定死刑與否,本來就是很不負責任的作法,那麼請問負責任的作法是什麼?你講刑度應該從行為、動機、犯後態度這些客觀事項去探討,閣下現在是認為這些判決都沒有考慮過行為、動機和犯後態度?那麼您所能接受的最高刑期是什麼?
悉達多
2 weeks ago
是,每個人每天都可能各式各樣的意外過世,都有可能面臨不確定的死亡,但比起死亡的不確定性,大家更恐懼的是這種有意識的惡意會奪走自己的一切。若您要所有刑期的犯人都扯在一起講,死刑犯從被起訴到定讞平均每個人經歷幾審了呢?其他刑期的犯人又平均得到幾審?『每個犯人』(包含但不限於死刑犯)有得到足夠的司法救助了嗎?您提到的職業訓練、心理輔導和回歸社會準備由誰來出資誰來負責?一句生命無價所以支持廢死,剝奪他人生命是最大惡行,那麼犯了最大惡行的人究竟應該得到什麼樣的處罰呢?提供書籍?讓他們養寵物?讓他們職訓?讓他們回歸社會?那請問其他刑期的人呢?輕飄飄說一句那是立法院要處理的職責而已,個人信仰我尊重,但我想純以個人信仰是無法說服其他人的
悉達多
2 weeks ago
要補償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那麼這些死刑犯能做什麼實質貢獻?如果真如所有死刑犯都是最窮困、最弱勢、最底層的人(雖然現實並不是這樣),顯然他們無法給予金錢賠償,那麼到底要做什麼來修復遺屬損失和社會信任?還是這又是社會大眾自己要想的,要社會大眾自己想辦法,廢死支持者只負責保障目前的死刑犯不死就好?
靈體
2 weeks ago
「死刑只會發生在最窮苦、弱勢、最底層、最愚蠢、最沒有求生意志(連假裝給法官看都不願意)、而非大眾想像中那種最邪惡的人身上」這話太打高空了,是想說服誰?這裡的「大眾想像」又是誰?愚蠢而邪惡就不該死嗎?不會假裝給法官看就是沒有求生意志?這想像還真有趣,很難笑的那種有趣。
你節錄的這段真的很好笑
好像受害人也不是出身在社會底層的人一樣,他們就活該死掉嗎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某位死刑支持者曾經提到應該考量被害者家屬的意見,這點我其實相當贊成』←家屬希望死刑犯判死刑要怎麼辦?不少被害者家屬都希望死刑犯死刑喔,還是說你只覺得願意原諒死刑犯的家屬才是有理智可溝通的家屬,他們的話你才要聽?
『對於被害者來說,永遠不會有等值補償,一命也抵不了那一命,這也是為什麼死刑的意義非常的低,除了假裝殺人償命以外,沒有任何價值』←真要論死刑的價值,有一點是支持廢死者絕對不能否認的客觀事實,那就是再犯率可以百分百達到零。死刑也不是直接採取應報,目前台灣的死刑有判按照死刑犯犯罪過程重現,因為畢竟一個人不可能死超過兩次啊。
悉達多
2 weeks ago
前面我沒提『最沒求生意志』,我覺得這更好笑了,黃春棋、陳億隆後來承認為了拖延時間謊稱徐自強為共犯,害一個無辜的人變成死刑犯,製造冤案,這樣叫沒有求生意志?
悉達多
2 weeks ago
所有因為怕事跡敗露而殺死珍貴生命的犯人都是因為沒有求生意志?
悉達多
2 weeks ago
江國慶冤死國賠按是依該年國人餘命計算的,請問這些加害人有意願有能力或是有人要募款為他們按此原則賠償遺屬嗎?就是打對折也可以,現行的被害補償金就是180萬而已
你這樣越說我越覺得可悲,被害人的命真的不值錢
很多加害人家屬還會脫產或拋棄繼承,被害人實質上一毛錢都沒有
對我就在說鄭捷
悉達多
2 weeks ago
tokiwayama: 被害補償金如果加害人有賠償的話,那個180萬要扣掉拿到的錢還給國家喔
果然被害人尤其是已經掛掉的,命真的很不值錢
逼迫加害人付賠償金,可能人權團體還會哭哭說啊加害人就弱勢付不出來啊
悉達多
2 weeks ago
如果已經和解的人不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沒關係啦台灣大學生遭逃逸外勞撞死也是不到30萬,附加驅逐出境
我敢打賭大學生家屬大概拿不到那筆法院判賠的金額
前陣子那個未成年被餵毒品強暴死亡的也,呵呵
悉達多
2 weeks ago
不曉得如果是單親鬼父性侵子女,子女作為唯一繼承人,在父親死後是不要也要把被害補償金還給國庫?
阿基@仕事地獄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這樣聽真是果然加害者比較值錢有人權,被害者沒人權也沒價值,也是啦,死人有什麼價值,難怪流傳著卡車司機要就把人倒車再攆死千萬別撞了還留條命的說法
葡萄
2 weeks ago
我不是在挑語病,這是至今上面沒有人願意面對的問題:為什麼「殺死人犯」才叫做你們口中的「代價」
三度酒駕,我們關押人犯
強姦犯,我們關押人犯
重傷害致腦死,我們一樣是關押人犯

同樣受害者無法復原,為什麼其他罪名的法定刑度就不叫做「不是相應代價」?打人我們不判決打回去、強姦不選擇強姦回去,唯獨殺人,到底有什麼樣的理由,我們除了殺死他以外,任何其他刑度都叫做「不用付出相應代價」?強姦犯關十年,我們會說「被害者沒有人權」、「沒有付出代價」?如果邏輯是「死刑以外都不叫做代價」,代表我國刑法只需要唯一死刑

主張「法定最高刑期叫做無期徒刑」,跟上述那些犯罪到底有什麼根本上的不同?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刑期有長短,有民事賠償都有分喔,所以到底死刑的替代方案是什麼?
悉達多
2 weeks ago
現在這些死刑犯為被害者除了坐牢以外,做了什麼彌補?
葡萄
2 weeks ago
無期徒刑就是你口中所謂的「替代方案」,除非對你來說,無期徒刑不配叫做「刑罰」
無期徒刑可以假釋耶,棒喔
悉達多
2 weeks ago
如果人命價值沒有高低,那罪行有高低之分吧?
葡萄
2 weeks ago
是的,罪行有高低之分
對於受害者跟家屬來說,他們的生命真的很廉價呢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如果最終極手段死刑被無期徒刑取代,那麼原本判無期徒刑的人要跟著減刑嗎?不然不公平啊
不能衡量,所以沒人在乎
死刑的另一個功能「把無法矯治放回社會的人永久隔絕」功能就喪失了呢
悉達多
2 weeks ago
假釋後出來再殺人,請問誰來負責呢?
葡萄
2 weeks ago
ljcisme: 我很高興能走到這一步,那麼,無期徒刑跟死刑的差異是?
承認有些人就是不能放回社會,看來是個很難的事情
可能要多來幾個受害者才能衡量吧?
受害者真廉價
無期徒刑可以假釋,死刑不行
學到了嗎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我並沒有覺得有任何進展,因為我一直想知道的是你要如何保證無期徒刑可以彌補被害人家屬,然後他們矯正後絕對不會再犯?
我一個覺得死刑不是必要的人,依然認為現在不能廢死,原因就在於有些人真的該永久隔離於人類社會
結果替代方案是可以假釋的無期,讚啦
以後多殺幾個人,爛命一條不用死,有機會假釋又是條好漢,如果不甘心就再找當初作證指認我的證人跟受害者家屬尋仇,反正關回去吃免錢飯好不快活
欸對,那我支持受害者買兇,反正不會死
當司法制度失能,鼓勵的就是私刑囉
悉達多
2 weeks ago
是間接鼓勵被害者家屬之後徇私刑報復嗎?反正殺了對方也不會被判死,而且是情有可原,再犯可能性比原本的加害人更低。守法的人不受保障,那我們為什麼需要守法?
葡萄
2 weeks ago
ljcisme: 可惜了,因為你本來踩在最終結論的門前
現今的司法制度中,沒有任何手段分辨「死刑」跟「無期徒刑」:殺一個人無期徒刑還是死刑?假義道歉的無期徒刑還是死刑?

我們都知道死刑跟無期就是根本性的不同,所以才會在這邊討論。但明明這兩者是天與地、死與生的差異,我們可以依照「嚴重程度」以關押時間拉長維度,最重至三十年,那麼跨越到生命的那條線在哪裡?
私刑當然不好,但直接取消死刑用無期取代,很難不變成鼓勵私刑
台灣是沒有槍啦,難度大概比較大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你的討論裡從沒有被害人,只有加害人,也沒有討論過如何補償被害人
悉達多
2 weeks ago
因為賠不起,所以不用討論?
葡萄
2 weeks ago
ljcisme: 我上面的討論裡一直都有回答被害人,只是你不認同,同時,你不願面對回答我的問題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所以補償被害人的方式什麼?
葡萄
2 weeks ago
我回答這個問題,你就願意回答我上面的問題嗎?
葡萄
2 weeks ago
如果不願意,那我們其實不需要浪費時間討論了
我只是覺得啦,這些論述一點都沒有說給大眾聽的價值,因為根本無法跟大眾溝通,不過是象牙塔裡的理想
替代方式只有無期徒刑是說服不了人的,當然滿口只有甚麼可憐死刑犯也是
連覺得死刑非絕對必要的人都說服不了,何來說服更多數的人取得共識及支持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如果有死刑以外,可以保證犯人不再犯,並且用餘生或是國家可以充分補償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的方案,那我覺得死刑沒有存在的必要
悉達多
2 week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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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達多
2 week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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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達多
2 week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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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永和市五年前發生的「歡樂聯盟」KTV酒店槍擊案,一名王姓商人因為言語上輕薄女子,遭到女子的男友開槍射殺,警方經過五年追查,終於逮捕逃竄期間還不斷犯案的吳哲銘。

不過外表斯文的他,前科多的不得了,都是殺人、槍砲、綁架的勾當,五年前因為帶女朋友到永和的歡樂聯盟酒店喝酒,結果因為好朋友找女友划拳,言語上又數落他,被吳哲銘掏槍射殺頭部,當場死亡。

逃亡一年被捕後,又棄保潛逃至今。由於吳哲銘在中南部逃亡期間,結合當地黑道擁槍自重,警方還要了解,是否另涉他案。
哇塞還有棄保潛逃的前科
葡萄
2 weeks ago
ljcisme: 但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也沒有保證跟充分補償

回答你的問題,其實上面就有說了:「以我個人而言,提高賠償動力除了比例收入及假釋機會外,增加其他誘因也有助益,例如提供書籍、寵物輔助治療機會、提供較為優化設備或飲食等。」一輩子金錢的補償有絕對的必要
無期徒刑可以假釋的弊病
犯人可以過得比在黃泉下的受害人好,這話我還真不敢跟大眾說,誰聽了會想廢死啊
從頭到尾都在提犯人,對於受害者跟家屬問題,以及後續社會影響都輕易掠過
沒關係啦,反正犯人的命真的比較珍貴
靈體
2 weeks ago
對這些人來說,死人沒有聲音。
而犯人還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
所以呢……哈哈(冷眼)
悉達多
2 weeks ago
反對死刑,因為生命是無價的
廢除假釋=我們不要、也不打算常識讓人變好,唯一目的就是讓這個人被變成廢物,不讓他們回歸社會,為了創造更危險的罪犯→明明就有技職訓練也有外役監,結論是『同志仍須努力』
接著就直接把別人沒說的話塞進來:『怪這些犯罪者最簡單,殺掉最簡單,所以我們一直以來都這樣做,要嘛殺掉、要嘛煉蠱,世界上有不值得存在的人渣,跟我生命歷程不一樣的人就是人渣』、『廢死不等於不用負責,也不等於沒有刑罰/不說我以為有人認為在監獄受無期徒刑是享樂呢』
悉達多
2 weeks ago
這邊也沒有人提過亂世用重典,以殺止殺,但又出現『現實是死刑存在,犯罪者也依然在出現』,試圖把死刑存在與否跟犯罪連結在一起,但明明犯罪是很多成因的,死刑當然不會降低犯罪率,頂多降低再犯率而已。
都有人會當庭嗆反正不會死刑,然後死不認錯了
葡萄
2 weeks ago
ljcisme: 好的,如果你想要的東西是零再犯率,那是後續矯正的問題,無期徒刑做不到,有期徒刑做不到。所以整部刑法將剩下唯一死刑。
看來本樓最希望唯一死刑的是提倡廢死的人
這些論述一路下來連支持廢死的親友都搖頭,我還不直接吐爆
悉達多
2 weeks ago
『討論成本最麻煩的是,目前沒有太多可靠的資料,一般受刑人工作收入極低,大多得受家人接濟,死囚更是不能工作,但外部成本考量下去,例如執法者的心理治療等也被忽略已久,只是用成本作為主要因素,會變成拿金錢去衡量人命,一樣回到價值取捨:人命是否無價?還是不好意思養你太貴了所以去死?』
到這邊為止也都在討論加害人,
悉達多
2 weeks ago
『是的,對於被害者來說,永遠不會有等值補償,一命也抵不了那一命,這也是為什麼死刑的意義非常的低,除了假裝殺人償命以外,沒有任何價值,甚至我們的刑法體系一直以來也不是直接採取應報,傷害罪不是判你可以傷害回去,唯獨死刑被強調著嚴實的應報』←不,沒有嚴實的應報,因為人不可能死超過兩次以上,一命還一命是不可能也不可行的
『所以有沒有可能採取其他方式、用這個人的餘生來償還的可能性?是否至少用幾年時間進行研究、分析犯罪因子降低未來發生的可能性?上面這些甚至都還沒有講到冤案風險,例如邱和順,當我們留著死刑,意味著國家有能力在想要時,將人藉由合法手段抹去』←這邊終於提到用『餘生來償還』,但沒有說明用什麼具體辦法
ljcisme: 他這段還不如從執法者角度著手還更容易讓人看下去,監獄的看守跟死刑執行人都有很大的壓力
但沒有,他們只在乎犯人過得夠不夠人道
但對一個犯下重罪的人,多數人很難認同讓他們過得跟一般人一樣有尊嚴的生活這件事
悉達多
2 weeks ago
接著是『提高賠償動力除了比例收入及假釋機會外,增加其他誘因也有助益,例如提供書籍、寵物輔助治療機會、提供較為優化設備或飲食等。社會角色是不可能取代的。當然,如果無法通過評估,就必須要維持關押狀態,淫樂殺人如果無法治療亦同』←這邊是提供加害人賠償動力,,所以這對被害人遺屬的幫助是?
悉達多
2 weeks ago
接著就提到死刑犯『比起生命無價,在親眼見識許多案件以後,知曉司法的極限,以及死刑只會發生在最窮苦、弱勢、最底層、最愚蠢、最沒有求生意志(連假裝給法官看都不願意)、而非大眾想像中那種最邪惡的人身上,才是我轉向廢死的最主要因素』←沒有提到對被害者遺屬的補償
『正因為被害人的性命寶貴,才會認為殺人犯的生命也不足以也不可能代償,認為拿加害人血祭就足夠,才是對被害者生命最大的污衊』←沒有要血祭,一命還一命不可行的原因已經說過了,所以到目前為止怎麼彌補遺屬還是沒說。
『用「教化可能性」決定死刑與否,本來就是很不負責任的作法。』←重點還是放在加害人身上
死刑最好只會發生在社經地位低的人身上
葡萄
2 weeks ago
ljcisme:這樣好沒有意義,我嘗試最後一次好了
請問,你所不斷強調的對被害人的保護,跟選擇死刑有什麼關係?一個案件判決死刑或無期,對被害人的保護有任何不同嗎?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所以不用保護被害人?
葡萄
2 weeks ago
ljcisme: 我可以回答,但請你先回答我的問題
有人是不是把死刑不能假釋這個重點當耳邊風啊
葡萄
2 weeks ago
ljcisme: 如果你要援引其他人的說法,就請直接援用讓我知道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我上面都沒有引用別人的話,全部從您的發言擷取的
葡萄
2 weeks ago
ljcisme: 因為中間有人嘗試在刷存在感,我想知道的只有您的回覆,我正在等待您回答我上面那個問題:「請問,你所不斷強調的對被害人的保護,跟選擇死刑有什麼關係?一個案件判決死刑或無期,對被害人的保護有任何不同嗎?」
靈體
2 weeks ago
看來有人把這話題當辯論不是討論,那也沒什麼好說了。
靈體
2 weeks ago
不過話說回來,這人似乎本來就沒想討論,只是硬想說服他人卻又提不出說服力足夠的說詞……罷了。
悉達多
2 weeks ago
我不斷強調對被害人的保護?應該不是對被害人的保護,因為他們已經喪失寶貴生命了,應該說是對遺屬的賠償,我只想知道加害人具體能做什麼?您說要一輩子的金錢賠償,但又說死刑犯是最窮困、最弱勢、最底層、最沒有求生意志的人?那麼誰來賠償?從什麼時候開始賠錢?怎麼賠錢?
悉達多
2 weeks ago
就從頭到尾生命無價所以不能死刑,但犯罪有輕重,重到一定程度反正賠不起也沒有賠償的意義了????這都還沒有討論到上面其他人討論的經濟成本和監獄管理人員身心健康之類的相關議題。
悉達多
2 weeks ago
Sacrament: 只能說信仰不是理性可以討論的東西?
靈體
2 weeks ago
ljcisme: 大概吧。看起來也沒有要理性的意思,不然不會一直提唯一死刑這種擺明耍賴的說詞
原來指出論述瑕疵是刷存在感
他很不想面對無期徒刑就是能假釋這個點喔
Sacrament: 他自己說支持廢死,但連實際上現場可能遇到的問題,以及死刑犯的狀況都還只限於噗首那種刻意餵養的「死刑犯都是可憐人」的既定印象,實在是很困惑他到底有沒有了解死刑議題,還是覺得這個很進步人權價值所以我要支持
以前有個老師告訴我們
名嘴吵架討論是可以賺錢的,但你們不行,所以與其吵架還不如多去讀書
悉達多
2 weeks ago
normal98: 恍然大悟~
還以為有什麼可以更新的廢死論述,嘖嘖
靈體
2 weeks ago
tokiwayama: 我只有一個結論,那不是值得浪費時間的生物。
以上。
nlnlQwQ
2 weeks ago
「請問,你所不斷強調的對被害人的保護,跟選擇死刑有什麼關係?一個案件判決死刑或無期,對被害人的保護有任何不同嗎?」
死人是要怎麼保護 你是要保護他的骨灰罈不被踢破還是怎樣
好讚喔,人死了就不用去思考他的權益了,超棒的😂難怪當殺人犯比較划得來
葡萄
2 weeks ago
死刑支持者只有這種這種水準,難怪廢死團體會變成政府主流,畢竟跟眼睛有問題看不見答覆又只會閃躲問題的人討論沒有什麼太大意義⋯⋯慘
葡萄
2 weeks ago
討論憲法邏輯-加害人壞壞啦
討論加害人-你都只討論加害人啦
討論被害人-你說的都隨便扯不具體啦
然後直接忽略對方提問
層次好低的討論
葡萄
2 weeks ago
死不死刑專注成本是金錢大於人命?-已讀
死不死刑跟給被害人的補償有什麼關係?-已讀
死不死跟刑假釋跟再犯的比率有什麼關係?-已讀

「哈哈廢死團體沒一個理由能打」
只要不回覆就不會輸了,死刑派大勝利!
嗯⋯⋯好喔,你開心就好( '—')
我發現我們說的話他全都沒聽進去然後再說我們甚麼都沒說耶
於是到最後我們終究會得到一個邏輯就是-被害者該死,加害人該活-各位啊,你最好都成為加害人喔
pwpdvdnv: 沒差啦,他一直不肯面對無期可以假釋的問題,還只會說人在刷存在感
如上面噗友提過的,這人不值得浪費生命
廢死聯盟可以叫一個能打的出來嗎?這樣就崩潰潰喔
一個延伸的問題,為什麼越來越多年輕人崇尚像館長或顏清標那種黑道呢,因為他們不相信政府會為他們討公道,寧可相信私法

在一定階級以下的平民認為司法只是有錢人的遊戲,他們不相信法律會幫被害者討公道,於是他們相信炫富以及炫耀純粹力量的流氓與黑道

他們的價值觀是社會透過各種管道賦予的,他們認為當個壞人比較划得來

一個(甚至複數)因為循規蹈矩而被殺害的人,他的價值比不上殺害他的惡人,這就是廢死給我們的概念,廢死就是在教社會這件事情,你去當壞人比較好,還會有律師免錢幫你說話,你犯的罪越嚴重,他們越愛你
你如果不小心開車撞死一個人,那是你自己要負責的小事,但是如果你到街上隨便砍殺十個人,會有一群沽名釣譽的人說你是社會的被害者,你有病,你無辜,你可憐。你去姦殺十個小女孩,會有人說是因為你不被社會承認,你有病,你無辜,你可憐。那些人權律師不在乎被害者,你死了就算了,你活該
阿基@仕事地獄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這就是廢死告訴我們的事情─被害者一點都不重要,而且死得越多,越不重要。但殺的越多,越重要。
月下
2 weeks ago
pwpdvdnv: 太同意你上面講的這段了!
月下
2 weeks ago
在別噗和廢死支持者講道理時,可以感受到裡面許多人完全不在乎被害者與其家屬的感情和人權,只在乎加害者有沒有人權,並且經常拿冤獄來當作支持廢死的原因。
但提出應該提高偵辦案件的準確率來減少冤案時,他們又會說再怎麼提高都會有誤判,只有廢除死刑是唯一解法。而其他犯罪事實明確的死刑犯如果因為廢死而被放出來傷人的問題,這些人一點都不想管。
真的給人在廢死支持者眼裡,一般民眾的安全與人權不重要,犯罪者的人權才重要的感覺。
冤獄問題應該和廢死脫鉤
單一談冤案,人們會同情
但用冤案去拓展到全體性廢死,大眾只會認為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真正該死的人ww
以日本癡漢問題比喻,有沒有被冤枉癡漢的人?有
於是有人說應該要廢除懲罰性騷擾的罪責,因為有人會被冤枉成癡漢
這才是真的因噎廢食
月下
2 weeks ago
tokiwayama: 沒錯,就是因噎廢食。其實這要想通這道理不難,但是在和廢死支持者溝通時,只要講到這個,他們就會一直跳針 台灣誤判律有多高、殺錯人怎麼辦、你被判死刑也可以嗎 ?
他們似乎忘了台灣現在幾乎不執行
月下
2 weeks ago
tokiwayama: 他們對台灣的現況就不夠滿意,還覺得高達8成的反廢死民意都是愚蠢的多數暴力啊!而且要他們提出可行的死刑替代方案時,就會發現這是群活在理想中的人,一點都不切實際。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請教層次很高,並且慧眼識問題又正面回答的廢死支持者:
一、如果生命價值至高無上,基於個人慾望惡意奪取他人性命的加害者是善良嗎?
二、如果死刑違憲,應該即日生效、溯及生效還是定期生效?
三、有加害人就有被害人,當你願意在加害人身上投資:進行心理評估、改善獄中生活、提供職業訓練,甚至有假釋機會,那麼本就該同時給予該案被害者(被害者身亡所以是遺屬)相對應的補償,這甚至不是賞罰層次的問題,可預期必然會引起相對剝削感而導致社會不滿,要說服群眾本就該解決這個環節。
四、您也都沒有正面回答他人問題,反而預設立場認為只要不表態的人都是支持暴力的死刑支持者。
以暴制暴我支持啊沒問題,操你爸以德報怨好嗎?😉
台灣可能不會有法庭八槍媽媽六槍兒子
但或許會有小李飛刀
悉達多
2 weeks ago
dowwow2005: 生命無價的概念還有幾點需要釐清:
一、生命無價,那麼在此價值觀上,人可以犯下的最嚴重犯行是否就是奪取他人性命?
二、您認為所有的殺戮不論理由都是相同的嗎?
三、警方在緊急情況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可否為了救一人或多人,當場擊發歹徒?
四、當有人用自己生命威脅你,要求你進行犯罪但不會導致他人死亡的行為時,你是否會遵循
悉達多
2 weeks ago
回到死刑犯身上:
一、先不論目前死刑犯當時被判刑的社會背景,您認為死刑犯之所以被判死刑,是因為他們社經階級相對低下,經濟弱勢而得到不公平的審判,那麼高社經地位、教育程度高的人被判死刑就可以接受嗎?
二、您覺得國家對於人民個人因為家庭環境、教育乃至先天性格所引發犯罪行為需負多大的責任?如果是家庭破碎引起的人格養成問題,是否能懲處父母?
三、您覺得人的行為是基於自由意志還是社會影響?如果是社會影響,那為什麼不是每個相同/相似處境的人都犯法?
請層次非常高的廢死支持者替愚民我解惑,謝謝。
悉達多
2 weeks ago
pwpdvdnv: 我覺得謾罵不能解決問題,他可能是真的相信生命無價,而且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鑑定意見書則指出:『廢除死刑是促進人類尊嚴及人權進步發展的必要手段,「生」與「死」之間並不存有灰色地帶,生命既已消逝,人性尊嚴及生命權也即無從附麗與保障。』→翻成白話文就是你死了,我們就沒辦法保障你的權利,所以對,受害者死了就不是我們要關注的對象,活著的死刑犯比較重要,因為他們還沒死就還有權利
受害者死了,還有家屬啊
家屬的尊嚴跟安全難道不用保障嗎?我真的很困惑
雖然廢死會說受害者家屬當然也要尊重啊,可受害者家屬就是不想看到加害人,甚至希望他付出代價,可這時候受害者家屬的意願又不重要了
阿基@仕事地獄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ljcisme: 所以我說啦,這就是現在的法棍跟高大上的「人權」(笑死)教我們的事情—你被殺了,你不重要,作為一個會不小心被殺害的好人,你是不重要的,無足輕重的,那個可能殺了你、強暴你的小孩、把他們分屍監禁的人—比死去的無辜人們重要。
國家率獸吃人
法不只是討公道,他其實是對社會宣誓著「我們可以接受與不能接受」的事情,當我們不斷不斷的表示—我們可以接受人們被害,卻不能接受加害者償命—不論原因為何,已是率獸食人。
悉達多
2 weeks ago
tokiwayama: 但廢死者的邏輯應該是:但死刑犯就要死了,有生命危險,家屬沒有啊(聳肩
國外很多家屬被尋仇掛掉的耶(
悉達多
2 weeks ago
tokiwayama: 所以我希望這噗少數正面表達支持廢死的人願意回答我那幾個問題,大家都把他們罵走了有點可惜,因為我想從那幾個問題知道他們認知的生命無價說到什麼程度,是基於對國家的不信任反對死刑,還是認為生命無價,所以殺戮都是一樣的(不管殺戮原因、進行殺戮的人、殺戮的對象),所以支持廢死。關於殺戮這件事情的這個答案非常非常重要,甚至是我最希望得到的回覆,因為這關乎整部刑法的立法基礎
我一直以為的生命無價是要嚴逞加害者
雖然不必用死刑,可有些人就是不適合回歸社會,風險太高了,有必要的話必須永世隔離
但現在的無期可以假釋,根本無法替代死刑,他也不願意面對這個問題
另外一邊服飾噗好像還有人在
悉達多
2 weeks ago
邏輯都無法自洽就無法說服別人,不是理性能討論的範圍,那麼我們可以尊重對方信仰,就像佛教徒不殺生所以吃素,但那僅僅是信仰層面,我尊重他們的信仰自由
月下
2 weeks ago
ljcisme:ಠ_ಠ - 我不太懂為什麼要廢死耶 如果殺人判了無期徒刑 那麼如果犯人把5個被害人先姦後殺 並虐待過程用...這個噗有個廢死支持者一直有在回應,如果有耐心跟他對話,也許你可以得到你想要的回答。
https://images.plurk.com/Nbb9cIPQGU2h0zejQmc5B.jpg
好好笑,不知道本噗贊成廢死的是不是都不允許私刑的假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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