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NET基隆東岸廣場保衛戰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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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est #1959
ಠ_ಠ
2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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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el658
2 months ago
這麼偏頗的東西叫懶人包啊
puff1095
2 months ago
camel658: 不合你們立場的就是偏頗
立即下載
pigeon3690
2 months ago
多數人選擇了免費GOGORO就會變成這樣
waffle9410
2 months ago
camel658: 那裡偏頗?說說看。
tako3447
2 months ago
柯粉唷 小藍教徒 洨屁孩
virgo4988
2 months ago
夜行貓頭鷹 (@NOTonlywater) on X沒有法院文令的情況下動用警察,破壞他人財務。
然後基隆市政府講這個叫依法行政
virgo4988
2 months ago
中華民國的法律廉價到這種地步。
ibis3511
2 months ago
這有點扯⋯⋯NET是需要警力驅逐的非法團體嗎??
peach4161
2 months ago
整件事情看起來基隆市政府超級奇怪欸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camel658: 你要反駁要拿出證據啊
fish140
2 months ago
camel658: 請開始你的證據辯論
dog4389
2 months ago
camel658: 那你說清楚為什麼要深夜帶警察上門強拆/而且說不出任何法條依據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我只有在新聞看過攻堅販毒與黑道據點,會出動這樣的警力啦,而且攻堅的確不用取得犯罪者同意。

賣衣服的要被這樣對待喔
tea5809
2 months ago
基隆市長就基隆市民合法民主選出來的,就是代表基隆人的民意!你想攻擊基隆政府就是在攻擊選出這個政府的基隆人民,這真是太偏頗、太誇張了(反串註明)
cock1143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基隆市政府也太扯了吧
dog4389
2 months ago
tea5809: 以前看著高雄人不了解多痛,現在懂了
dog4389
2 months ago
然後不懂這干綠色屁事
同樣行為綠色做也NG啊
是失去判斷思考能力到只能用顏色想問題了嗎
donut6448
2 months ago
dog4389: 推, 錯的就是錯的!
finch9378
2 months ago
現在的基市府做法跟強盜沒兩樣啊。
tuna8463
2 months ago
我來幫你轉貼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這什麼鬼呀,光是哪些是政府資產、哪些是NET資產都還沒釐清就想換廠商營運就很離譜了,現在還強行開機房?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他們到底是民主國家地方政府,還是基隆國軍閥呀?
ibis3511
2 months ago
東岸停車場爛了10年NET好不容易弄起來了,就把人趕走⋯⋯
ferret2113
2 months ago
camel658: 什麼部分偏頗?煩請告知
guava3661
2 months ago
等一下,這發生在2024年的台灣?
jujube785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很認真地在想政府的產權只有一樓停車場的話那NET可不可以2-4樓拆光在還他
worm3568
2 months ago
jujube7859: 照理來說要恢復原狀
dog4389
2 months ago
jujube7859: 基隆人挺支持這個做法的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希望他可以用回\天空競技場/
salad8898
2 months ago
當你以為這人只會辦些炫富封路活動的時候,他直接來個國民黨登陸2024版
mars3210
2 months ago
總感覺跟之前的誠品地下街有個即視感...?
salt7266
2 months ago
無論簽的是 OT 還是 ROT,產權最後都會轉移給市政府,如果沒有產權登記的話,就是拆除恢復原狀而已。所以根本問題就在於當初市政府的標案中間變更設計,後續的條件幾乎像是坑殺了 NET,而且簽約的主體還是「大日」而不是 NET…。
salt7266
2 months ago
基市信二停車場工程弊案 交通處技正收押 科長交保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大日光是 2022 年在基隆爆這案子出來,要不被續約的理由可以有很多…
chili8708
2 months ago
然後讓微風用差不多的方式超級得標w
pisces122
2 months ago
net最後不會大虧本做白工吧
wine1965
2 months ago
基隆人 優質選擇 太讚
finch937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覺得台灣真的很喜歡欺負良心人耶,越良心老實死越慘。
pita8886
2 months ago
呃…我自己目前的理解是,房東(市政府)租房子跟二房東(大日),然後二房東跟房客(NET)簽約,結果現在房東不給二房東續租了,改租給另一個房客(微風),然後打算拿走NET的資產…我的理解不知對不對…
pita8886
2 months ago
這個情況感覺很難解決啊…兩邊各有道理…
orange4889
2 months ago
cow255: 你也蠻急的呀 留了三則言
mole2904
2 months ago
最壞就是NET拆掉2-4樓吧,但那個約完全便宜到微風
troll9396
2 months ago
pita8886: 補充一下,因為二房東犯法,所以房東不租給二房東了。但是房客已經花很多錢佈置,所以抗議房東怎麼不直接租給房客,還要重新面試房客。
waffle9410
2 months ago
cow255: 為什麼綠粉很急?
pirate5182
2 months ago
支持NET拆掉2-4樓啦,畢竟不能抵擋民意支持的市長啊
lord6916
2 months ago
從市長選舉開始傷透心的基隆本地人。
覺得NET被這樣弄,完全可以直接炸掉他蓋的建物部分。
微風有錢微風自己蓋啊
human452
2 months ago
國民黨政府真的有夠垃圾,從頭到尾沒有任何法源依據就敢亂來
goat3300
2 months ago
pita8886: 而且在未告知NET,以及不給NET抗辯的情況下,直接把NET新建的商場納入標案範圍,直接明目張膽的搶劫
salt7266
2 months ago
按照當初標案合約,無論是增建還是改善出來的建物,都要在期滿歸還給市政府
miso4536
2 months ago
基隆人的選擇啊,不想要認真做事的綠營市長,現在這樣不就基隆人想要的?
salt7266
2 months ago
但是標案以及林市府當年說服藍綠議會通過得以同意變更設計的主題,都是大日而不是 NET,才會導致起造人是基隆市政府,但是 NET 主張是他出資的,產權現在不明的狀態
goat3300
2 months ago
現在就是房客的裝潢並沒有在合約內部,而那些是房客的財產,那產權是有待商榷,在還有疑慮的情況下,現任基隆市府直接把標案寫入NET的所有權範圍就有問題
goat3300
2 months ago
常理來論應該是和NET商談產權以及使用權的部分,但現任基隆市府的處理方式就是直接搶NET的東西給了微風
bee4673
2 months ago
貼完馬上有腦麻的出來洗地耶,笑死
curry6075
2 months ago
柯粉
horse2249
2 months ago
讓子彈再飛一會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作為基隆人,我真的不懂為什麼一直會有在地基隆人吐槽民進黨卻能忍受國民黨。
林右昌上任前,因為民進黨確實也沒在基隆做出啥成績,你不信任民進黨也就算了。
林右昌上任後,基隆確實改變很多,但民進黨基層評價還是沒上來,所以基層還是國民黨來得多。
你要說林右昌真的做得很讚,那也不盡然,要吐槽的地方還是有很多很多。
但我永遠不會忘記基隆仁愛區市中心,新火車站工程做到一半因為無照違建停工(地方政府的工程還沒有照喔???),停工好長一段時間,極為依賴火車通勤的基隆市民受影響,每天看著裸露在地面做到一半地下道,施工地點附近一下雨就會變得泥濘難走的路面,一邊聽著大家說新火車站可能要南遷,一邊忍受生活上的不便,漸漸懷疑這是不是永遠都不會在復工。
不信任民進黨,卻去信任確實搞了基隆市民多年的國民黨?現在根本昨日重現,簡直不可理喻。
pita8886
2 months ago
goat3300: salt7266: 感謝解說,這真的很複雜啊…
pita8886
2 months ago
troll9396: 感謝補充,這真的很麻煩…
chili6320
2 months ago
看誠品地下街事件,NET趕快拆把能用的搬一搬不要浪費時間打不會贏的官司了
大部分台灣人本性就喜歡國民黨那套有權力就不鳥法律的作風,不然把勞基法當福利的老闆怎麼這麼多,就看之後黨國會不會搞事搞到又被罷免一次
toro2371
2 months ago
支持NET拆光

但是微風20+10真的很誇張
salt7266
2 months ago
其實這懶人包第一面就把爭議最重要的地方說了

這標案原本應該是 OT(營運-移轉),但大日標到之後被改成很像 ROT 的作法(讓 NET 能夠蓋到 4 樓),但無論是 OT 還是 ROT,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都是歸還政府。這個炸彈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當初變更設計跟改標案規格的時候沒有處理好,導致出錢蓋的人不是標案主體
bbq6280
2 months ago
國昌老師沒有咆哮,肯定沒有弊案
gnu2371
2 months ago
民進黨給他方便,結果政黨輪替被一起清掉不服輸而已
gnu2371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salmon7054: 那為什麼這次立委一樣是國民黨呢,好好想想
wolf67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雖然跟NET案無關,但最近看到另一個基隆標案也覺得很驚人,可是好像很少人注意到基隆垃圾飛灰運去高雄埋 成本增3億!謝國樑為何選可寧衛、不續約三重陳家幫? | 聯合新聞網https://images.plurk.com/6L5AlVPjdyYppS8ynLN1i7.jpg https://images.plurk.com/5fxttPjtgZVx1JtWCRdmtt.jpg https://images.plurk.com/mGv2ELhBNqALksmm0llfZ.jpg https://images.plurk.com/V5o4lYvI8aCkJ4lzulBPj.jpg
toro2371
2 months ago
wolf67: 基隆還有摩天輪要標呢
ㄏㄏㄏㄏㄏ
virgo4988
2 months ago
chili6320: 不行,建物被基隆市政府換大鎖了,而且移交微風。
所以才說基隆市政府無法無天到難以置信。
一朝夢迴解嚴前
virgo4988
2 months ago
沒想到總有一天要引用中國人的名句
alpaca289
2 months ago
基隆市政府很過分
guava3661
2 months ago
上面的推是不是有說微風是市長前女友家族財團?
https://images.plurk.com/332vJxGuxOLpokSJ3v5nrJ.png
virgo4988
2 months ago
是喔
dog4389
2 months ago
wolf67: 然後這個想蓋摩天輪的哭基隆捷運會虧
walrus1244
2 months ago
基隆市政府如果問心無愧,為何要半夜大陣仗調動警力去拆鎖佔領機房? 謝市長一邊說交由法律裁決,一邊偷偷玩這招,這不叫兩面人什麼才是兩面人? 虧你還以基督徒自居? 在市務會議前禱告又如何? 強佔人民資產的惡行是禱告就能消解的嗎?
peanut3875
2 months ago
基隆已經毀了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gnu2371: 講認真的,基隆基層的狀況,國民黨確實優勢很大。
例如里長,與其說看黨派不如說是看里長手腕(會更容易親近里長背後後的政黨),也有很多人本身是支持民進黨,但跟國民黨籍的里長關係不錯。
立委跟議員則是他們大多資歷淺+新進基隆耕耘,你要說他們能直上青雲踹翻那些在基隆耕耘多年的政治家族,那才是不合人性的事。
但市政府……我真的是不知道投謝國樑那些人在想三小,國民黨IN基隆市政府時期我根本想不起任何正常發展。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基隆在林右昌上任前,真的就像時光停滯了幾十年,都更推動前,基隆中山區跟其他區塊對比簡直就像貧民窟,當時生活在裡面的青壯幾乎都外移了,平日起居都是些老人家,中小學入學人數一年底一年低(而且這點到現在也沒有改善,只是一些中小學倒了,學生被集中去中山區的其他中小學而已),偏偏中山區接壤港區還在火車站後面的區域,換做其他城市,誰信呀?
peach1836
2 months ago
媽的,什麼強制執法、謝謝指教的做法,現在是要把警察當成合法黑道是吧?
難怪臺灣對於黑道、黑金的管制這麼鬆散,畢竟是穿同一條的褲子的,互相把好處往自己的褲兜裡塞
witch3890
2 months ago
身為基隆人 支持net拆除
peanut3875
2 months ago
peach1836: 不是,是原本保護人民的警察,已經成了基隆國禁衛軍
peanut3875
2 months ago
現在發動罷免,推翻還來得及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witch3890: 真的,如果爭取不回來,乾脆拆一拆,省得被軍閥糟蹋
希望NET有其他回血管道QAQQQ
除了去NET購物,不曉得還有沒有其他支援方式……
peanut3875
2 months ago
基隆軍閥不會讓你拆的啦
要也是用炸的,快速用拆樓用炸藥,半夜快速破壞主結構
miso3822
2 months ago
建議政府該出動國軍包圍基隆了,不然這次不可能守住
rice2694
2 months ago
進攻基隆
beer18
2 months ago
好笑的是NET這次自己也去投標
自己財產被政府招標不抗議
沒標中才在吵那是我的財產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beer18: 雖然但是,這是兩回事喔……
大日沒有續約成功時,NET就有在爭取續約權,後續跟著投標也是很正常的做法。
(在主張權益這一塊,某一方為了保護應有權益,有沒有明確的積極行動是會被考量進去的)
所以就看微風得標~大日合約到期之段時間,基隆市政府跟NET是怎麼回事,以致於資產還是沒有釐清完畢。
人情義理上,應該要在拒絕續約時就處理完資產釐清,才招標,不曉得法律上有沒有類似的限制
solar7794
2 months ago
真的好扯,2024了還有這種流氓事
警察掃黑攻堅都還有搜索票,啊他們咧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然後合約規合約,點交這件事就是要完成,才能合法進行後續動作。
理論上來講,NET其實在這一塊吃虧,他要是不肯放手,基隆市政府是可以上法院處理的(強制執行),也用不著動用警力資源搞這齣明顯有爭議的東東。
所以才說謝氏府吃相很難看(...)
beer18
2 months ago
salmon7054: 所以不知道為什麼問題最大的大日到現在還在神隱www
連點交都不敢出現
salt7266
2 months ago
salmon7054: 當初林市府說服議會變更這塊真的是不知道怎麼說服成功的,為何用 OT 要改成像是 ROT。如果像微風這次的 ROT 20 年其實就什麼問題都沒了(ROT 案年限長很合理,全台皆然)

大日這標的年限是 5+3+2,最短可能只會走 5 年合約下還能讓 NET 增建跟投資這麼多,風險超大
goat3300
2 months ago
所以NET某方面來說也是賭,這部分要詳細看合約我們外人很難多說甚麼,但基隆現任市府的做法是真的讓大家都看不下去也是真的
goat3300
2 months ago
尤其沒拿到法院強制命令就半夜動用警力這點真的
squid2172
2 months ago
本來想多多去NET購物
結果一查發現他基隆的門市就只有東岸那家....
mochi1286
2 months ago
支持NET拆光,這種建設完的二房東事件花蓮也有案例,都用得好好的觀光都起來了然後政府說收回就收回,真的很母湯。
lime2470
2 months ago
剛剛經過東岸廣場,看到NET貼出的告示,感到很難過,所以貼過來。
https://images.plurk.com/2SEcAT1x0j6w0XOpqCcN2b.jpg https://images.plurk.com/3KgaggPzqwYDXytAed47TB.jpg
ferret9746
2 months ago
一任4年的市長,決定20年的經營權,這個超鬼的呀
gnu2371
2 months ago
NET不懂輿情一廂情願以為砸大錢蓋下去就是自己的才是鬼吧?應該要把負責人開除啊!
salt7266
2 months ago
ROT 的年限 10,20 年以上都蠻常見的。問題最大還是在於產權沒釐清就標出去並執行..
fig9228
2 months ago
支持net全拆光,還地…
chili8708
2 months ago
產權的事去打官司釐清,重點是基隆市警黑幫化的問題
fig5982
2 months ago
newt2687
2 months ago
我不懂為什麼NET當初要蓋?這不是裝潢耶,這是營建。然後也不懂為什麼當初的政府要配合發建建照和使用執照。還產權不清的營運這麼多年,居然還拿獎。NET和前後的市政府都好奇怪
newt2687
2 months ago
產權釐不清的吧!當初蓋就是給他方便啊。算是遊說/特例/容許…也不是依法辦理。我支持NET拆掉,問題是他有權拆嗎?現在的政府也是很莫名,這樣硬上以為大家都不會知道嗎?微風也很可笑,擺明了我就是圖利。
ramen398
2 months ago
newt2687: 不然怎麼會被說是最佛企業,翻翻他們以前的新聞就知道了,連續14年封館幫助弱勢送衣服,如果是為了當地發展長遠來看,感覺負責人還真的有可能被說動,出資蓋商場
gnu2371
2 months ago
那是他們一廂情願 活該!
gnu2371
2 months ago
真要怪就怪民進黨太爛被換掉吧 不要再支持錯黨了喔 跟國民黨才能細水長流
newt2687
2 months ago
我知道NET是良心企業,但是這跟他一開始無權興建後來又取得建照無關吧?他怎麼會認為他有權增建啊?誰告訴他可以興建?
ramen39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newt2687: 講句難聽點的,他們現在就只是被清算而已,微風簽約20年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是官商勾結
jelly5183
2 months ago
newt2687: 比戀愛漫畫還糾纏不清的關係網
newt2687
2 months ago
基隆市府委任律師簡榮宗表示,東岸商場二至四樓的產權,確為基隆市政府所有,基隆市
府2015年12月與大日公司簽署「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書」(OT 合約),
其中第三條已經約定,大日可以依營運需求,提出商場改善計畫,經市府同意後可以改善
、增建,並由大日自費。大日在2016年6月間提出改善申請,雙方並協議「商場關建完成,於營運期滿後,大日同
意將關建完成之商場無償移轉與基隆市政府」。換句話說,東岸商場二、三、四樓是大日
必須自費興建的,而且在第一次契約期滿時(2020年12月31日),應該無償移轉給基隆市
政府,並沒有所謂「產權爭議」。至於「大日」與「NET」間是否有其他約定?基隆市政府並不清楚。
newt2687
2 months ago
增建和產權的事情應該就是以上那樣吧?至於微風為什麼投標和NET為什麼失去資格我支持市政府公開整個標案過程啊,微風去解釋為什麼還沒得標他就去找人。
pizza1675
2 months ago
這不就典型支持的靠山失勢結果經營權變天,只能說誰叫你投資的人選輸了
python2918
2 months ago
管他失勢不失勢,文件下架個鬼勒,失勢就可以把文件給吃了喔
witch3890
2 months ago
gnu2371: 對 基隆人超愛細水長流的
比如手穿鐵絲然後被丟進基隆港細水長流
lion6830
2 months ago
請問圖片可以轉到threads嗎?
solar7794
2 months ago
pizza1675: 失不失利跟有沒有法律是兩碼子事
fig9313
2 months ago
newt2687:感覺NET 局勢不佳呀!
因為不知道明確的合約細節,也先不論市府與新光簽的新合約合理不合理。假設基隆市政府的公告是真的(市府跟大日簽約,大日自費增建的建物將在營運結束後無償轉移),那NET 只能跟大日求償了!
這件事最糟的是,NET 不是直接跟市政府簽約,僅僅是大日的協力廠商。
我私心希望他們簽約時有看清楚,不要賠太多。
fig9313
2 months ago
只是無論哪種狀況,警察半夜拆門,這太不合理了。裡面是有通緝犯藏身嗎?!浪費那麼多警察人力(怒
gnu2371
2 months ago
NET也是靠網軍吹起來的,沒有民進黨網軍到處洗他們的名聲我還以為是哪裡的地攤
worm6104
2 months ago
gnu2371: NET是靠網軍吹得?! 我真是要笑死
python2918
2 months ago
關網軍屁事,怎麼講什麼都網軍網軍啦wwwwwwwwwwww
chili8705
2 months ago
gnu2371: 說人地攤,你對社會的貢獻是有比人家多嗎,NET每年開放家扶兒童去選衣服,你是有每年捐錢給慈善事業嗎
fig9313
2 months ago
gnu2371: 沒有喔,他就是個賣衣服的。NET可是有店面並且進駐百貨公司專櫃的呀! 還是你認為的地攤是百貨公司!?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gnu2371: NET就平價流行服飾,走薄利多銷策略,請網軍根本不划算好嗎……更何況他平時根本沒什麼在下廣告(翻白眼)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講話好歹裝上腦子ㄅ
salmon9749
2 months ago
講這種話根本不是台灣人吧??
onion6157
2 months ago
老實說這只能上法院解決,不管身為路人怎麼喊燒過不了法律這關也是白搭。
python2918
2 months ago
不然就是槓精wwwwwwwwwww
salmon9749
2 months ago
整個邏輯就不是在台灣生活過的人會講的話 好可疑
onion6157
2 months ago
有碰過公部門標案的就知道,很多時候案子是成立於檯面下私下"喬"好的事情,但檯面上基本上只能依法行政謝謝指教。我滿喜歡NET的衣服,但碰到這種當年喬好現在鬧翻的狀態,若沒有法律撐腰的話,NET也未必站得住腳。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onion6157: 同意,老實講,NET打官司贏面看起來就不怎樣。
但這事件整個都很奇怪,謝市府真的想主張產權全都是市府的很合理,那他招標前就可以直接上法院。
謝市府2022年底上任,假設林市府、大日、NET的合作在法律上有漏洞,這麼長的時間可以給你查、給你打官司,拖到招標前還是沒處理完的事情硬要拖到這時候硬上,還把警察當成私家保鑣使喚,完全看不出來這是市政府在處理的案件,不知道還以為企業商戰咧。
chili8708
2 months ago
NET在全台佈點的時候,gnu這種網軍還不知道出生沒咧wwwwwwww
chili8708
2 months ago
salmon7054: 確實是商戰
melon1392
2 months ago
笑死,一個平常做善事好人好事代表竟然要請網軍,要不要聽聽你在說什麼,你說中國黨執政基隆市府請網軍我還比較相信
melon1392
2 months ago
不過我有個疑問,還請教各位商場租借30年算正常嗎?一個做頂多八年市長直接給30年簽約怎麼想怎麼怪
chili8708
2 months ago
melon1392: 商業上正常,但這次價格不正常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哇塞,國民黨支持者平常綠共綠共喊得很爽,結果這種濫用警力欺壓民間企業的共產黨行徑出現了,只因為是國民黨執政,就反過來譴責民眾了。

換個顏色就換個腦袋耶。
shake2966
2 months ago
salmon7054: 真的奇怪
NET蓋這一棟對基隆發展有利,就算市府變天也該是拿來收割成自己的政績
轉給關係戶講白了就過河拆橋,搞到要對簿公堂已經算難看了
謝的吃相能更難看到這樣(招標文件下架、關係戶價格低到離譜、半夜烙警察、暴力破壞開鎖)實在很瞎
chili8708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他們喊綠共時心裡也很清楚自己有多蠢
shake2966
2 months ago
不過能開gogoro芭樂票的人可能本來就不能期待做事多好看啦哈哈
peach1836
2 months ago
shake2966: 只差沒把「老子就是土皇帝,老子不演了」這幾個大字寫在臉上的程度,真的誇張
onion6157
2 months ago
shake2966: 雖然不知道謝市府是怎麼想的,但同意謝市府這次的吃相真的很難看......
guava3661
2 months ago
KMT大概都還自認為是跟著老蔣來的「特權階級」,可以隨意對台灣人燒殺掠奪吧
salt7266
2 months ago
onion6157: 但當年這標案跟 NET 的投入與風險,感覺有點被坑殺…就算大日還擁有續約權也只剩下 2 年,2 年後 NET 還是得移轉產權給基隆市政府
earth4352
2 months ago
Facebook為什麼要花兩千萬買網軍
有鬼吧
shake2966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onion6157: 真的都讓人懷疑謝到底有多少把柄在前女友手上的程度
明明靠拖時間或是打官司就可以默默拿回,之後他愛怎麼賣大概沒什麼人會關注,NET也只能吞了
有必要為了轉給微風搞到這種局面?
shake2966
2 months ago
還是合約真的哪裡有洞可以讓NET打成翻身仗?所以謝才急了?
這個部分我亂猜的,急到用這些手段實在也看不出來有什麼效益啦
salt7266
2 months ago
earth4352: 那個不是網軍,也不是現在就有的費用,促參往的契約草案有全文,是 ROT 跟各種 OT 案常有的
salt7266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CMu7048oIeaCLzBW0AWFI.png
jay2236
2 months ago
jujube7859: 支持這個做法
jay2236
2 months ago
那個給付的權利金也價差超大的吧?1500對5000,這沒有利益輸送誰信?支持NET恢復原狀,想要就送原樣給你。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謝家在基隆勢力誰不知道,台灣人就是喜歡有權有勢的地方勢力 反正基隆沒救啦,林右昌好不容易整理好的國門廣場現在要蓋摩天輪了。經費預算都過了,基隆人就是真的喜歡這味,身邊真的不少人支持喔。
fox8463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反正國民黨前黨員(現任議員)都明嗆我們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來照顧基隆人了(躺平)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反正老人城市,老人自己爽就好。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salmon7054: 身邊一堆人覺得民進黨沒做事,只會做做表面工程,國民黨才真的有做事能讓大家賺錢。
jay2236
2 months ago
這不提到地點還以為發生在西台灣耶?
shake2966
2 months ago
ಠ_ಠ - 新聞沒什麼報很正常,畢竟副市長邱佩琳 ETtoday新聞雲執行董事兼民眾黨黨員 所以不用期待...邱珮琳之前不是也在小巨蛋案裡面尬了一角?
這次該不會也是狗頭軍師之一吧哈哈
pirate6633
2 months ago
很喜歡NET,微風感覺逛不起
在那個位置逛起來超方便好可惜......
然後謝謝小礙爸爸 摩天輪先不用
gnu2371
2 months ago
很明顯林右昌才是真正的戰犯
loquat4233
2 months ago
國民黨難道要黑金復辟了
fig9313
2 months ago
gnu2371: 也是,林右昌最大的問題就是『太積極推動建設』。啥都不做就好了。沒事改建停車場做啥,維持現況別加蓋2至4樓,就沒事了。要蓋又不好好的簽約 (#反諷
shake2966
2 months ago
看來這次謝真的瞎到有剩
帶風向都帶不動的,直接放棄幫謝硬拗,跳過一切歪理直奔林右昌wwwww
好歹也跟著重工系講一句基隆市依法行政吧wwwww
dragon1000
2 months ago
喜歡NET唉!這幾年材質版型好 價格甜!
簡直是台版uniqio!
明天就來去買一波表示支持!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gnu2371: 南無南無南無 希望你找到人生重要的事情 南無南無
ibis3511
2 months ago
melon1392: 臺北地下街也是一簽就幾十年吧?
市長任期剩半年,也不會說簽約只簽半年。
carrot9867
2 months ago
謝謝懶人包
virgo4988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zCU6nwOsR2P8TIz0cRmZ7.jpg
林智群律師的說明Klaw律師 (@klaw1207) on X
virgo4988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zKOlCoYGCH6Gddiq2V3N7.jpg https://images.plurk.com/3gJQDyP0zHhf340Hli2lYg.jpg
蔡靜娟律師指出的問題

NET委託的晨奕法律事務所 陳義文律師的聲明
virgo4988
2 months ago
20240201東岸商場第三集張之豪議員指出
https://images.plurk.com/5r6IqAQAN1KODvookFibXN.jpg
ROT合約裡面白紙黑字寫到輿情費2000萬啊各位。
wizard1082
2 months ago
loquat4233: 地方派系全上,不分區還有三席張家人
carrot9867
2 months ago
真是糟透了 我們這些老百姓有什麼方法可以幫他們嗎
virgo4988
2 months ago
說穿了,
官商勾結的情況下,
NET續約的可能性完全沒有,
最理想的收場只剩下NET拆屋還地。

合約簽下之後只要夠賴皮,微風根本趕不走,
你2026年後誰執政都一樣,除非查到招標程序違法。
包括市長圖利有明確的利益交換證據。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ibis3511: 不一樣www現在問題在產權,還有時間長但給的金額和擴展時間有問題,你拿台北地下街的例子就更差了wwww
goat3300
2 months ago
台北地下街,那邊是已經建成的產權歸屬都很明確,那是簽約廠商入住。 基隆那種算是委外開發,簽署長約很合理,問題是長時間(20年就算了,還能再延展十年),但市府收回的資金根本不符合成本比例,而且對比前一個契約時間,這個時間20年明顯不對等。
goat3300
2 months ago
這次基隆市府的問題就是,明明可以靠法律讓NET下場,雖然弄得很僵但NET在法律戰上也不一定穩贏,但用這種手法很難不讓人聯想是否有問題啊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上面有人說大日當時簽署的合約是新建的東西要還給基隆市府,但問題就在這裡,新建的東西包括與否NET的部分,NET獨資建設的部分本來就屬於NET是否合約有轉讓給基隆市府,這是關鍵問題,不然NET的獨資建設他有權利全部撤走。

這就和你和二房東簽約做生意,自己的裝潢搞得好好,結果原本的房東想要就直接說你的裝潢都我的,房客沒同意房東就直接把裝潢許諾給下一個房客<==現在爭議點在這

建好的商場是沒問題,問題在商場建成後的營運成果和各種裝潢等,這部分是NET的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goat3300: 同意,甚至法律上net還比較站不住腳,謝國樑選擇這樣做後面就真的讓人質疑是不是談好了什麼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而且幾天前基隆市政府還說交給法律處理,現在直接半夜攻堅XD
goat3300
2 months ago
反正你搞成這樣,微風就算入住也沒啥人去ww不如說你微風拿下那邊想幹嘛?賺遊輪下來的外國人錢嗎
carrot9867
2 months ago
我家附近在忠孝復興走路要10分鐘的始祖微風感覺都快死了(感覺
virgo4988
2 months ago
goat3300:
產權的部分歸產權。
法院怎麼判都是之後的事。

今天最大的問題點在於,
市政府拉著警察搞警察不應該做的事。
沒有法院文件的前提下為什麼可以擅自侵占國民私產。
KMT最愛講憲法,但公然違憲的也是KMT。
onion6157
2 months ago
不要再說輿情費啦,輿情費不是基隆市政府給的,是得標廠商要自掏腰包的批踢踢實業坊 - KeelungRe: [新聞] 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碰」 - Keelung板 - Disp BBS
gin2647
2 months ago
決定去NET購物支持了。
goat3300
2 months ago
virgo4988: 對的,NET是否在合約簽屬上有啥商業和法律問題真的不是和我們大多人有關係,問題就真的是基隆現任市府在這件事情上的處理就很多地方有問題啊www
peanut3875
2 months ago
強盜不會跟你談法的
強盜的目的是掠奪
軍閥走狗的目的是用武力逼迫就範。

今天你不動手搶回來,
以後要花十幾二十年去打官司,
還不一定能搶回,
等真的搶回時,
強盜已經破壞濫用的滿目瘡痍。
peanut3875
2 months ago
立刻自毀商場,
或是自己從強盜手中搶回
kiwi4348
2 months ago
說偏頗的快拿證據來草一波啊
bee9565
2 months ago
NET可以發起捐款讓民眾抖內拆除商場的錢嗎
只要有這個抖內,覺得消息就有突破口傳出去,而且NET也可以減少拆除商場的負擔,2-4樓拆光也是一筆很可觀的支出
真的不想看到良心事業付出的東西就這樣被整碗端走只能忍耐欸,根本吃人夠夠
mole2904
2 months ago
不光拆除的費用,還有NET跟商場內店家的租約也是個問題,不知道要不要賠違約金
salt7266
2 months ago
bee9565: 嚴格來說以現在的爭點來看(OT 變成 ROT),NET 連拆的權力與拆除的許可都會沒有...
solar7794
2 months ago
bee9565: 想抖內NET+1
他給了我微風不會給的平價消費耶,一年微風只會吃最多一兩次但NET幾乎一兩個月就去消費一筆大的,價格甜版型好,公益又良心,看他被欺負好生氣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還有這件事喔~然後謝國樑對中央蓋捷運就是一直哭「沒錢」
carrot9867
2 months ago
捷運 該不會就是捷運通過所以想開始發大財炒地皮
goat3300
2 months ago
salt7266: 商場不行,但裝潢應該可以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carrot9867: 炒地皮我覺得就算了,一直哭沒錢又多花三億圖利某些廠商真的
soup9393
2 months ago
話說之前不是說基隆的財政狀況很差 好不容易救了一半 國民黨上台之後大概要在惡化回去了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現在基隆市府的問題在新建的商場構造體依照合約可能是要給基隆市府,但商場的裝潢和內部線路等都是NET出資,那NET是有所有權,就可以撤走。

問題時基隆市府直接把屬於NET的物資也算入合約內直接給了微風,還不准NET拆裝潢,直接叫警察來充公。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抓準市民其實沒那麼在意吧,而且老人多
goat3300
2 months ago
現在問題最大的部分是,基隆市府利用公權力強制佔領有所有權爭議的個人資產<===這才是這次事件的重點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goat3300: 對,但現實又能怎樣呢,NET就算提告也要等個幾年了⋯⋯
cherry5318
2 months ago
不是要都更時都會有老建築起火?那net撤資後起個火也不奇怪吧
virgo4988
2 months ago
這應該算刑事,
地檢署不知道會不會把現場列為證物扣押。
goat3300
2 months ago
virgo4988: 基隆地檢署
salt7266
2 months ago
goat3300: 對,裡頭裝潢跟物資應該是都是 NET 的
goat3300
2 months ago
salt7266: 而且很多人不知道是刻意還是沒注意到,一直聚焦在大日的合約說商場新建屬於基隆市府,基隆市府也是拿這點來說。
但問題在NET主要的點在,後續商場的裝潢設計和經營,這點是NET的所有權,卻在轉讓給市府前(這一定要市府出資買吧),直接包在合約賣給其他人(這就是所謂的所有權未定)。

攻防的部分不是商場的建物實體,而是其他商場經營的部分這點沒有理由NET要無償轉讓給他人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而為什麼NET不能拆,因為那是證據阿.....基隆市府在所有權未定搶佔他人資產包給他人的證明(然後基隆市府還真的這樣作了),基隆市府而且合約上給了微風,NET拆了會被基隆市府說是強拆公共資產,所以你拆反而會被搞…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說基隆市府在法律上站的住的是看在商場實體,但NET要打的應該不是這部分,後面還有攻防,但NET也知道守不住就是了.....最後應該是想辦法取得拆除的權利
knight3264
2 months ago
沒有合約,沒看到合約條款
一切口說無憑
peanut3875
2 months ago
光打鍵盤真的沒用的
tea5809
2 months ago
只能希望人民好好看清楚自己選了什麼樣的政府,不要到時又罵錯人
gnu2371
2 months ago
從頭到尾就是親綠企業一廂情願過度樂觀高估民進黨實力
gnu2371
2 months ago
跟炒股賠錢沒什麼不一樣
gnu2371
2 months ago
今天你會同情一個股市賠錢吵著要政府還錢的北七嗎?
shake2966
2 months ago
喔所以現在是要說所有企業都要假設國民黨一定會毀掉自己的投資嘍
國民黨就是投資殺手嘍
謝丞相賜箭ㄟ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gnu2371: 我就靜靜看你胡說八道
gnu2371
2 months ago
shake2966: 錯,是一開始就不該找民進黨地方政府合作,民進黨的地方派系爛到有剩,不如穩定投資國民黨系統
shake2966
2 months ago
wwwwww真的靜靜看就好欸wwwwww
shake2966
2 months ago
你不跟我合作我就想盡辦法搞死你的作風
也可以叫做穩定的投資對象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笑死耶,他都完全無視國民黨政府濫用警力這完全無法護航的點耶。
lord8956
2 months ago
經營地方派系的政黨好棒棒喔www真的不是來反串的嗎
virgo4988
2 months ago
KMT花了一個世紀把燒殺擄掠練成文化,
KMT支持者把這文化當作聖典,
合情合理。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gnu2371: 我就靜靜看著你在無視你們這群最愛的程序正義公開透明~漸漸的變成自己最恨的黑箱正義 無視程序
dog4389
2 months ago
gnu2371: 法律不是這樣運作的
如果法院判net就該交出來誰都沒意見
更何況市府也一直強調合法

那你解釋解釋-為什麼要帶警察半夜去抄家
dog4389
2 months ago
就算退一萬步
帶警察合法>>那為什麼被律師當場質詢一個屁字都放不出來
警察全部安靜閉嘴人牆擋人
然後放任黑衣人去破壞門鎖強制佔有
這是同情問題嗎?
cat624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N26TaDMYCekGJGDhElZe2.jpg
2017年間在大魯閣準備轉讓高雄草衙道購物中心股權,涉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涉買股票賺取337萬6260元。士林地方法院今開庭,謝等3人均認罪,偵查中繳回犯罪所得,請求從輕量刑。
2023-11-27涉內線交易賺300多萬!大魯閣總經理認罪求輕判 緊牽母手離開
大魯閣的董事長是謝國樑的媽,總經理是謝國樑的哥哥
謝國樑去找 NET 老闆想要租店面讓自家的大魯閣也來展店,被 NET 以租約未到不能轉租而拒絕
NET拒絕跟這樣的公司合作有錯嗎?
lord5195
2 months ago
G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賣衣不能算賣……賣衣!……擺地攤的事,能算有名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炒股賠錢」,什麼「網軍」之類,引得衆人都鬨笑起來: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gnu2371
2 months ago
cat624: 然後NET自己的契約不完整被抓到漏洞趕走,這是很正常的商戰啊
gnu2371
2 months ago
pomelo9018: 我一開始就認為公開透明新政治是個笑話,真正的政治不可能什麼都透明
gnu2371
2 months ago
政治是牌桌,你把牌攤開打無疑是自殺
shake2966
2 months ago
招標文件下架、關係戶價格低到離譜、半夜烙警察、暴力破壞開鎖
嗯,正常的商戰😁
我看是下三濫的商戰吧,但如果不是因為兩造中有一個代表基隆市政府,的確再怎麼下三濫我也都不會太驚訝啦
virgo4988
2 months ago
dog4389: 就靜靜的看就好了,人家不跟你講法律的。
你看他都不理你問的,
為什麼沒有警察在現場當圍事,
KMT都是這樣把違法當常理的。

A問B答的技術,師父也自嘆不如。
cat624
2 months ago
gnu2371: 有什麼漏洞?拿出證明來啊!謝國樑拿不出證據就強扣私人資產,市長跟強盜一樣,你怎麼不去要求市長拿出證據來啊!
gnu2371
2 months ago
cat624: 就等司法調查吧?
cat624
2 months ago
那你叫謝國樑等司法調查完成再來點交啊,還沒有調查就強行進入扣押私人資產,請問這是不是強盜的行為?
cat624
2 months ago
而且合法的話,到底為何一定要半夜去夜襲啊?
gnu2371
2 months ago
因為天賜良機啊
miso2438
2 months ago
反正對gnu237來說就是民進黨什麼都錯都活該,被迫面對國民黨才是違法的那個就忽然很守程序說要等司法調查,奇怪今天先搞事的是你寶貝KMT怎麼就死都不願意承認
dog4389
2 months ago
gnu2371: 你也說要等司法調查
大家都知道
謝市長應該也知道的

然後他直接帶警力攻佔
miso2438
2 months ago
天賜良機就能違法,好棒棒
dog4389
2 months ago
然後話題我認為不能扯到民進黨跟國民黨
今天這真的不是政黨問題,就是作法跟行事有毛病
cat624
2 months ago
天賜良機讓你國民黨再次攻佔基隆,強佔人民私產,好一個共產黨的行為!
dog4389
2 months ago
不過我會一直靠北這個人嘴巴說基捷負擔大,但還是要把垃圾送去高雄多花錢處理還有蓋摩天輪
carrot9867
2 months ago
藍腦馬列子孫是非不分啊
gnu2371
2 months ago
cat624: 基隆人選擇踢走民進黨就開始這樣嘴了嗎?好喔,下次基隆的選舉我看你們只會輸更慘
gnu2371
2 months ago
dog4389: 一直都是商戰而不是政治操作吧
dog4389
2 months ago
我要對高雄人抱歉,你們當年有韓國瑜原來就是這種感覺(看著上面那個嘲諷的人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gnu2371: 那就輸啊 我又不住基隆
cat624
2 months ago
gnu2371: 你就直接說你支持國民黨這種共匪的行為就好了啊
goat3300
2 months ago
cat624: 他說的法律漏洞應該和我上面說的一樣,大日和市府簽約變更設計增設2~4樓商場,依照合約,結束後需要歸還並把增設的商場過度給市府。
但NET爭的並不是商場本體~~~~但,會說NET合約上有問題的都無視這點wwww
dog4389
2 months ago
gnu2371: 商戰就是能無視法律帶黑幫 更正>>帶警察去強行占用
你的商戰是對岸的商戰嗎
shake2966
2 months ago
如果真的想護主的話建議是趕快把謝切割掉啦
做這麼難看根本就掉票戰鬥機
要不是有g先生這麼努力,本來這噗對謝先生的火力是大於政黨的😁
cat624
2 months ago
goat3300: 謝國樑拿不出證據來證明有問題,你為什麼一直支持他的說詞?
cat624
2 months ago
就直接說你支持國民黨謝國樑的共匪搶奪行為,不就好了嗎?
goat3300
2 months ago
光是為何可以直接把NET獨資經營的商圈和裝潢寫入招標內容就很詭異了好不,有問過NET嗎wwww
dog4389
2 months ago
goat3300: 假設今天地主跟房東都喬好了,法條上就是能趕走房客
那請問房客個人的家具與裝潢是不是需要拆掉?是不是需要讓房客帶走自己的物品,現在市府搞成這樣就不要接收net蓋的建物
他們也沒有建物的所有權
cat624
2 months ago
謝國樑為什麼要把招標文件下架,一點都不詭異?
goat3300
2 months ago
dog4389: 對阿,現在爭的就不是增設的2~4層的建築物,而是2~4曾設的商場www。 但有人就相信基隆市府說合約上沒問題,這就是不懂內容被誤導www
goat3300
2 months ago
不然NET的東西都拆光,就真的只是地上四層的停車場而已,微風要拿來幹嘛ww
cat624
2 months ago
商場 2-4 樓產權屬於 NET 所有,基隆市政府可以強行進入搶奪佔用別人資產嗎?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前天留言被刪留言的我+封鎖,後來朋友也去留剛剛發現謝公子的粉專又在開始大量刪留言封鎖人了~~🤣 真的是作賊心虛 刪成這樣
cat624
2 months ago
人家花了3億改建的私人資產,說拆就拆,你基隆市府跟微風要賠人家3億嗎?
dog4389
2 months ago
我猜就算風向起來了謝還是不為所動
看他訪談那樣子完全就是"我就是能點交搶下啊~你能怎樣"的嘴臉...
現在只能希望這把火能燒更旺
至少讓他下屆無法連任
cat624
2 months ago
陳義文說,東岸商場公共和逃生區域的全部門鎖及鐵捲門控制器已被更換,相關保全、辦公室設備等已在微風集團控制下,光是機具和辦公資產NET已損失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

這什麼強盜行為啊
virgo4988
2 months ago
NET跟市政府的產權爭執還能算在民法範疇,

但今天最大的問題是,
基隆市政府在沒有任何執行文書的當下,
公務人員帶著警力侵占國民私產的行為,
是刑法。

這個還能護航?
你很勇。
pony3132
2 months ago
有本事護航仔一輩子不要租房
我祝護航仔被有公務員和警察親戚當靠山的房東半夜撬鎖趕你走
gnu2371
2 months ago
pony3132: 好喔
seal679
2 months ago
市長拿不出證據,半夜帶警察強行佔用就是違法,還有人能護航的下去,真的離譜
walrus4504
2 months ago
原來台灣還有這麼多人在意官商勾結跟公理正義喔
goji8565
2 months ago
市府根本就沒上法院,就自以為是法官,直接派警察
cat624
2 months ago
《張之豪專欄》基隆東岸商場的來龍去脈謝國樑市長雖然不斷講一切依法行政,但市民看到的,不是合法不合法,而是,你官商相護的樣子,吃相真的很難看。

就講一個小插曲,今天一則報導說,NET 說,謝國樑之前就去找過 NET 董事長,想幫自家的大魯閣娛樂進駐到東岸商場,被拒絕。

結果,謝國樑市府發言人跳出來說,大魯閣才沒有要來基隆的計畫,大魯閣的企業經營策略是如何如何。

請問你是基隆市府發言人,還是大魯閣企業發言人?

為了幫謝國樑緩頰護航,連自己到底為誰工作都忘了嗎?你是基隆市發言人,你領公家薪水,你的老闆就是基隆市民。

各位親愛的基隆市民朋友,這就是他們的正常能量發揮,公私不分,私相授受。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QESJFTi3SNg0rh6Tg1kio.jpg
prince4709
2 months ago
所以又是前任好大喜功留下來的屎坑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剛剛看新聞報導,謝國樑跟gnu一樣,把錯推到林右昌頭上,要他出來面對。

然後警力攻佔NET商場的問題,直接說那是政府財產,他們只是拿回自己的東西。

哇塞,流氓啊。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prince4709: https://images.plurk.com/6QESJFTi3SNg0rh6Tg1kio.jpg
prince4709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法律上來講的確是這樣沒錯
cat624
2 months ago
什麼都推給前任,跟新竹的那位一樣,可不可以不要做錯事,就把自己的無能跟過錯都推給前任嗎
salt7266
2 months ago
這個合約埋的炸彈是在前市府時埋的沒錯…
snake4368
2 months ago
土地是市政府的,建物產權是NET的,誰對誰錯還有得吵,可以上法院解決。但今天市府的處理方法像個粗暴的流氓,完全沒有任何法源、沒有判決依據自己想幹嘛就幹嘛還把警察公器拿來私用,非常噁心。
prince4709
2 months ago
因為當時的合約本來就有大問題
cat624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7zAE429kHPMGCozQVUWrpg.jpg
新竹市長也玩一樣的把戲,只是新竹沒有基隆這樣的藐視法律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prince4709: 講出來那邊問題
prince4709
2 months ago
cat624: 其實依法是可以直接接管,不介入其實是法外的作法。
cat624
2 months ago
當時的合約大有問題,可以走法律途徑解決,謝強佔私產就沒有問題?請不要轉移焦點,合理謝的強盜行為
prince4709
2 months ago
pomelo9018: 應該就是當初讓NET進駐的問題最大了
snake4368
2 months ago
prince4709: 依哪條法可以破壞門鎖扣押別人的財產?
snake4368
2 months ago
你今天作為普通房東出租套房給房客都沒有權利私自進入別人的空間了,這是基本常識。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prince4709: 你有看上面律師質問現場警察的影片嗎?
他們連法院給的允許文件都拿不出來,就直接攻堅耶。
現在賣衣服的跟販毒黑道同等待遇喔?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prince4709: 進駐問題那邊最大
prince4709
2 months ago
cat624: 因為市府那邊其實只有對大日,而NET則是對大日,並沒有直接對市府。所以依照合約市府只認對大日的合約。
snake4368
2 months ago
你知道什麼叫善意第三人嗎?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prince4709: 為何不認NET依照那條法規
snake4368
2 months ago
正常程序:市府跟大日喬好,法院判決之後再對NET採取動作,懂? 到底在急啥? 不過就是前女友
goat3300
2 months ago
prince4709: 不是你沒搞懂,因為你這樣推論就是前基隆市長的問題,但現在的問題並不是市府對口簽約是大日,大日是二房東,NET是和大日合作的房客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所以市政府打官司是有勝算的,現在會鬧那麼大就是因為政府跳過法律程序,濫用公權力去侵占民產。

都還沒個結果就想整碗端走,就算建築是被判給政府,裡面的物品還是NET的!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現在最大的爭議,正是市府沒有對NET的契約,卻強制執行對大日的契約wwww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你講那條法規 民法我還懂一些~當初為了考地政士背了不少
goat3300
2 months ago
你懂嗎? 市府並沒有對NET產權有足夠的強制執行能力,就算有也要等法院判決出來,現在是法院都還沒上,市府就直接把NET的資產超標出去,現在還搞強佔www
prince4709
2 months ago
因為這個就是NET跟大日的問題了,市府還是依期限能強制執行。
goat3300
2 months ago
因為新聞都只說商場,基隆市府也只敢拿出合約說大日新增的商場建築物要歸給基隆市府,卻不敢提NET獨家出資建設的部分,基隆市府根本沒有所有權
goat3300
2 months ago
prince4709: 不,市府並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力<==現在就是在這點有問題
goat3300
2 months ago
市府和NET還有產權問題沒有釐清,你要強制執行需要法院給的執行命令,但基隆市府沒有
prince4709
2 months ago
這要看當初ROT的合約
goat3300
2 months ago
prince4709: 不對,你合約並不能凌駕在法律上(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prince4709: 你根本唬爛XD不知道不要亂說
goat3300
2 months ago
現在是市府在NET已經對產權提出告訴的時候,直接越權並綁架公權力,去強占他人資產<===這就是最大的問題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prince4709: 什麼東西都還沒釐清楚,司法程序都還沒跑完。
其中一方自說自話定個期限就能強制執行,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嗎?還是清朝皇帝抄家?
goat3300
2 months ago
你這樣的意思代表,你贊成政府可以直接把他人趕出他的家,並不需要出示任何合法證明耶www
prince4709
2 months ago
goat3300: 這就像一堆佔用國土爭議的解決方式啦
salt7266
2 months ago
其實這裡有 2 個問題啦
1. 林市府合約的炸彈
2. 謝市府違法強制執行
goat3300
2 months ago
prince4709: ....恩 人家國土爭議案都要上法庭了,基隆市府好大的官威,連上都不用,直接叫警察來拆喔
goat3300
2 months ago
你好像沒搞清楚,大家覺得爭議點不是NET的合法與否,而是基隆市府不能越過司法去執行
goat3300
2 months ago
你當初多少拆民房建設的,好歹都開過公聽會,自助會,協調補償上法院,之後拿到法院核可的強制拆除證明才能真的動工,基隆市府原來獨立在台灣司法之外喔
snake4368
2 months ago
我只能說上法院很大機率NET站不住腳,但這不是基隆市政府可以像個強盜的理由。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prince4709: 國土什麼解決辦法 你不要一直亂說⋯⋯
goat3300
2 months ago
pomelo9018: 我都懶得和說他根本不懂法源依據是民法哪一個條款了(
snake4368
2 months ago
prince4709: 強制執行要有法院判決依據,不是你說那是你的就可以強制執行好嗎。先去唸點書再來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今天就很簡單上法院打官司認定 只是會很久而已⋯⋯ =..=
goat3300
2 months ago
連申請暫時處分或是假處分都沒wwwww
cat624
2 months ago
不管之前簽約有沒有瑕疵,重點是你謝國樑不能利用半夜強佔私人企業的財產
virgo4988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7iD4PsaiZFSyYEABV6ViC.jpg
這樣
crab4324
2 months ago
則誇張的是沒有一家媒體報這新聞。說媒體沒被控制,鬼才信。
salt7266
2 months ago
crab4324: 基隆東岸新聞幾乎每家媒體都有報啦
crab4324
2 months ago
抱歉,我是基隆外地人,不知道這件事。
crab4324
2 months ago
看到噗浪上有噗文才知道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不知道為什麼這趴還會扯到民進黨
怎麼看都是基隆市政府有夠蝦,這樣還可以洗?
難怪都說KMT活在不同世界,推崇人治勝過法治才喜歡靠攏西台灣吧
這幾天看基隆相關報導還一直出現捷運,洗新聞真的不是想壓消息嗎
gnu2371
2 months ago
falcon4940: 很明顯民進黨要負責!
NET過度信任林右昌,跟他簽的約不清不楚,可能以為下一任也是民進黨罩吧?結果就是押錯寶,靠山垮台,如果公司開檢討會第一個先鍘負責簽約的第二個就是將民進黨地方政府列為永不往來!
goji8565
2 months ago
民進黨就算沒處理完產權爭議,也不能像KMT直接當強盜把沒有產權的物件拿來招標啊,現在招標文件都下架了,明顯就是招標程序問題最大
salt7266
2 months ago
falcon4940: 從這份懶人包 1、2、3 其實就能看到問題其實也很人治了(我個人覺得 NET 是被請託來開荒的,但中間不知道怎麼喬成這樣反被坑殺)…

1. 招標是 OT,簽約變成 ROT,但建物都要移轉給市府
2. 就大日 2022 年在基隆爆弊案
3. NET 從來沒有合法續約權利…(主體是大日)
virgo4988
2 months ago
槓槓人能不能拉出個法條來幫主子護航強盜罪嫌啊?
goji8565
2 months ago
基隆市政府也從來拿不出他們有產權的證據
carrot9867
2 months ago
gnu2371: 沒錯!都怪林右昌疼愛龜毛不給人家簽久一點只簽四年害人家的財產背新政府賣掉!慘啊!
longan4154
2 months ago
NET好可憐🥺拿到紅包去NET買幾件好了...
walrus1244
2 months ago
國樑啊,父母把你取叫國樑是希望你成國之棟樑,沒要你當財團棟樑耶。
goji8565
2 months ago
1月17日不見,現在又出現????
goji8565
2 months ago
看了招標文件,月報表直接把產權爭議未定的2-4樓直接列進去,真大膽
goji8565
2 months ago
哇,附屬事業容許範圍直接寫地上1樓至地上4樓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某個人真的不用tag我欸,整個思考都很藍腦
整串下來就只有他講話邏輯跟所有人不一樣
強盜做法到底哪裡合理不先解釋一下嗎?
基市府為什麼可以在不合法的前提把2-4樓列入範圍?為什麼可以出動警力強佔?這裡是黑警遍佈的中國?
今天就算產權爭議下去,NET不管能不能爭取回權益,基隆市府的行徑就是強盜沒錯啊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salt7266: 懶人包裡新的審查條件也很詭異,光是不給予限期改善很像想要盡快轉移所有權,聯合新合作伙伴多撈的行徑
而且媒體之前不敢報招商條文,就跟當初新北市一樣吧,不可以報導其他媒體沒有報導的事件,不然以後市政府相關資源不會給你們之類的做法(
jay2236
2 months ago
滿口依法行政的依據都講不出來,就半夜烙人翹門鎖,不是做賊心虛嗎?先斬後奏完就想硬逼就範,霸王硬上弓耶!這種行為還有詭辯歪理可以爭?不要當睜眼瞎好嗎
cat624
2 months ago
virgo4988: 槓槓人槓了一下午,拿不出法條,只會說民進黨要負責
tea5809
2 months ago
哈哈 果然又都民進黨的錯了
lime8744
2 months ago
不說我還以為是中共呢
強盜行為有夠垃圾
是把法院當裝飾?
salt7266
2 months ago
falcon4940: 主體是大日的話,2022 那個弊案應該就不可能保有優先續約了...NET 被連帶到,也不太可能改善(也不是 NET 的問題)
omelet8644
2 months ago
下午去NET買了四件衣服,過年穿新衣🥳
goat3300
2 months ago
salt7266: 所以原本照理來說第一順位是NET,但大家都知道為什麼會被排除
fries6698
2 months ago
下午逛了NET得到兩件有超可愛台灣黑熊刺繡大學T https://images.plurk.com/53Vq2PIZu8vQ44Tlit4Ouq.jpg
cock1143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正常點交會半夜找一堆警察破鎖強硬接管?這也太偷偷摸摸了吧
pita2713
2 months ago
法治國家就是有任何問題我們法院見,法律釐清
今天基隆市府法院程序都還沒走完,就半夜帶著一群警察跟黑衣人破門強佔,這樣誰有問題很清楚吧?如果能跟這種強盜行為護航下去我也懶得跟你說
你不是那2000萬元維穩費之一的網軍,就是單純的沒良心的北七
mussel8042
2 months ago
半夜破鎖是在攻堅嗎
human5083
2 months ago
哇好久沒看到天空鬥技場,那邊真的很老舊,以前過去我都會刻意繞路不接近它
snake4368
2 months ago
小時候東岸停車場剛建好的時候其實還頗漂亮,直到有一天大家都說像大型公廁,再過幾年又變黑黑髒髒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心疼NET,問題是跟政府簽約的是大日,政府不續租大日了讓NET投資打水漂,NET應該是要先對大日求償吧?
goji8565
2 months ago
求償行動搞不好也在同時進行,不見得全都會端到台面上講
rabbit2059
2 months ago
微風廣場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於2001年由塑膠用品製造商三僑國際與本土飲料大廠黑松合資成立
黑松掰 慢走不送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說起來,看上面的訊息,這合約也不是謝國樑在任時簽的,2016年誰在任來著?南部人沒關注北部人選
miso3822
2 months ago
北車微風一年淨賺30億....
你們先抵制北車微風先啦....
南山微風、等等的微風也記得抵制....

但似乎這裡的都不是微風的客層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謝公子的粉專 作賊心虛的把文章一直刪掉重傳,到現在把粉專鎖成要追蹤24小時才可以回覆ㄏㄏㄏ
goat3300
2 months ago
pigeon2430: 前基隆市府,dpp的林右昌吧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所以才會有人一直想把這個說成是DPP的利益輸送,然後改朝換代後被清算阿wwww
juice8327
2 months ago
我心疼NET,一直以來也很支持NET,他們的社會形象也一直都很好。
但!
我們沒有人看到合約的文字具體是怎麼寫的。
現階段去評論誰對對誰錯錯真的太早。

理想上大家都會覺得所有合約都會寫的精精確確沒有模糊空間。
但現實社會是有太多情況不是合約一開始會寫到的。
通常是兩造的律師對這種沒有載明的地方各有解讀、雙方沒共識、上法院看誰的論述能說服法官、敗訴的一方再想另一種解讀角度再上訴.....balahbalah
有因為這種事走過一次這個流程的人就能懂了
lord5195
2 months ago
juice8327: 所有權跟合約還不明瞭確實是這件事的麻煩之處,但不代表市府可以在沒有法院有任何判決或處分前就強行破壞闖入

基隆東岸廣場爭議延燒---NET與市政府、微風經營權紛爭
pita2713
2 months ago
juice8327: 合約有沒有問題就在跑法律程序,讓大家不爽的是法律結果還沒出來就半夜帶警察黑衣人破門,我們政府機關什麼時侯可以這麼藐視法律?不要在那邊假中立帶風向好嗎?
pomelo4746
2 months ago
微風一堆直銷櫃,當然不會想當微風的客人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juice8327: 我跑過喔 連我們大苗栗 竹南現在都不敢直接帶警察來鎖我們家門⋯雖然最後是我們家輸了 違法佔用國有地~ 四五十年的房子蓋好就在那邊⋯後來說有佔用
virgo4988
2 months ago
基本上搞這一齣,
已經不知道怎麼收尾也變成一個問題。
「道歉有用的話還需要警察嗎?」

「警察跟著犯罪」的情況下呢?
基隆人有梗嗎?
chili8708
2 months ago
https://imgs.plurk.com/QEy/3ug/dcsy8JaV0MBZaYUyYgZ3V47YDs0_lg.jpg
cat624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REaxelxDsaJ06yeqLHnZC.jpg
基隆市政府現在把責任推給動手的公務員嘍
virgo4988
2 months ago
市府支持強盜犯喔
saturn820
2 months ago
你看KMT以前是怎麼把日產變國產 國產變黨產 黨產變家產的
miso3822
2 months ago
現場還是沒有人抗議與保護NET

看來是涼了
miso3822
2 months ago
virgo4988: 基隆市府就是強盜喔
pita2713
2 months ago
基隆人自己不在乎,我們外縣市的人有什麼辦法...
gnu2371
2 months ago
基隆人比較想要微風廣場
cock1143
2 months ago
網上有足夠高討論熱度就是幫忙,不然這情況又被壓在新的新聞底下
dove2760
2 months ago
具體可以怎麼幫忙? 去靜坐? 佔領商場?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不用啦,反正就是化外之地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就讓他爛掉吧,過去八年只是夢一場,基隆只是回歸該有的樣貌而已
melon1392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1cgOG4lRoRx6OMKUzQLC4G.jpg 補充律師的說法
jelly3248
2 months ago
跟中華民國強佔台澎的手法有87%像
gnu938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跟國民黨當年侵占台灣一樣 +1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補充一些基隆人贊同謝國樑的意見
snake4368
2 months ago
原來IBIZA不要再造謠了是基隆人(
dog4389
2 months ago
另外, 現在東岸1樓跟地下室產權是市府的, 2-4樓沒有登記, 其實不確定是誰的
只是雙方都主張2-4樓是自己的, 到底最後歸屬為何, 得等法院判決
一直在那邊跳針強制命令的, 請問是已經預知判決結果了嗎?

這邊說要等法院結果
但另一邊又說市府半夜去自己產業換鎖, 算硬闖嗎?

好喔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Orr版面不限基隆人留言~其實參考不高⋯⋯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加上看的人真的少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實際人數大概 https://images.plurk.com/1bCh0TJH2vOQE8Ay8GQCSs.jpg
goat3300
2 months ago
melon1392: 果然和我想的一樣www原本的合約只有說大日增設的商場要還給市府,但並不是說後來NET找大日合作的部分算在這合約範圍內www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pomelo9018: IBIZA依他過往幾年透露的言論,他應該是基隆人,而且是錢很多的那種。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然後如果覺得基隆沒有支持謝國樑聲音的話,我家父母可是覺得謝國樑做得好,NET根本無賴。
goat3300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台灣人就是喜歡這種地方權勢人物(
ginger7828
2 months ago
基隆在國民黨的治理下真的數十年如一日
但偏偏基隆就是很藍,像謝家這種地方權勢不知道穩固了多少票源
很多老一輩的的覺得國民黨執政他們才能繼續賺錢啊
所以國民黨不管派誰都能選上,政黨一直輪替不了

林右昌當時會當選真的是幸運,碰到國民黨候選人貪瀆,不然我想他大概還是輸
老實說你要說林做的有多好嗎?其實也未必
但就是歷年來藍營市長都沒什麼作為才顯得林好像做了很多事,改變有感才有辦法連任
virgo4988
2 months ago
上面那個基隆板貼文,法律邏輯非常屌。
產權不確定的東西可以被單方面寫入合約,
這就算了,警察破門強佔私財?
行政走在法律前面,
這要是沒有讓市政府付出代價,是不是要立下最新的台灣政治典範?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反正就看訴訟結果囉,雖然到時候謝國樑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goji8565
2 months ago
基隆市和大日簽的原始合約沒有規範到2-4f吧,那不是大日後來和NET簽的範圍?
goat3300
2 months ago
goji8565: 當時是前任林市長說服基隆議會去增設,所以NET因為是獨資所以產權照理來說是在NET手上,但這中間還有得打的是產權登記不確實,實際上產權到底屬於誰就是現在的關鍵點
goat3300
2 months ago
但現任基隆市府和謝市長會在意就不會搞出這一齣了
goji8565
2 months ago
剛看到有人提到最高法院曾有判例說未登記建物規出資人擁有的樣子Mr.Question (@BearBro2022) on X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基隆人會希望東岸廣場停擺三五年等打官司?
民意可以凌駕法律之上?
所以贊成基隆市政府非法執行勤務的基隆市民,有先遊行抗議或公投連署嗎?
要以民意干涉法律,該先這樣做吧!身為公務員知法犯法算哪門子的民意表現!
看到這句話我就覺得那傢伙後面都廢話。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這樣的人只能說不少。
peanut3875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民意本來就是高於法律的喔
民主國家,是人民作主的國家,人民說了算。
黨主國家,才是黨說了算。
ape4548
2 months ago
peanut3875: 當有人認為民意高於法律時,希特勒總是個歷久不衰的反駁
chili8708
2 months ago
民意指導法律沒錯,但不能雙標
如果你支持警察半夜衝進NET,那也支持他衝進任何地方包括你家嗎?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peanut3875: 所以你覺得謝國樑的作法=民意?
salt7266
2 months ago
我自己覺得最好的事情發展,就是 2022 年大日弊案沒有爆發,讓 NET 跟著大日走完剩下的 2 年合約後產權登記兩清,這樣中間合約的炸彈就能安全下莊,可能也是 NET 當時同意 OT 變成 ROT(年限會差很多)的原因之一。基市信二停車場工程弊案 交通處技正收押 科長交保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因為 2022 年這弊案爆發後,謝市府如果不拿掉大日的優先續約權會有問題,產權不清的情況下標出去也會有問題,違法強制點交問題更大(也就是現在的情況)。但是如果變成要打官司爛在那邊好幾年對基隆發展以及謝自己的政治生命都有問題,這也是很多縣市遇到類似情況寧可違法強上,事後給民間告的原因。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salt7266: 想多了,謝市長要拔掉大日也不需要這些,會這樣想打從一開始就是會把優先權給NET好嗎wwww
apple2444
2 months ago
除非這棟樓到爛掉前基隆市的民進黨政權能夠千秋萬世大日也不會倒掉不然這種亂七八糟的合約出問題是遲早而已
goji8565
2 months ago
合約出問題就上法院去吵啦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我住所離基隆市區遠,所以不太清楚東岸廣場、停車場要是停擺,對市民生活的影響多大。
考慮到基隆市立體育場整修,附近居民無處停車,導致那一帶的社區路邊全都是爆滿的車輛,各社區關於停車空間的爭論摩擦越來越多,我想東岸廣場、停車場停擺對市民確實會有很多影響。
但是,我看不太出來,東岸如果鬧翻到後面真的停擺這幾年的影響,會有ROT簽20年約但權利金每年平均起來卻相對地極低、在地投資多年的廠商直接被市府搞走造成的影響要來得更大?
即便是要爭執什麼NET在地經營產權弄不清楚吞了多少該給市政府的利潤……所以現在的處理方式,請問微風入主後是有把這塊被吞掉的利益吐出來還給基隆市政府嗎?
pizza767
2 months ago
都自己人怎麼會吐(
pepper4452
2 months ago
死忠:支持韓國瑜當立法院長是因為國民黨還有點良心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salmon7054: 沒有 微風是權利金開價最低的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另外一提,NET並沒有和市府簽約,應該要給權利金的是大日,但NET增設的商場和後續營運都是獨資,這點根本沒有占到基隆市府便宜,反之增加了不少基隆市中心的開發和人潮等,所以NET根本沒有吞掉啥基隆市府的利益,相反這算相輔相成互相合作
goat3300
2 months ago
但~~~就,大家看到的因為沒有利益輸送so~~~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而且講難聽點,就算林市府合約有問題硬上,大日NET在產權上裝傻,起碼他們有把問題框在三方之內做處理,頂多處理得爛(
東岸在目前來看,確實是有很多利於基隆的地方,例如挽留住中價、平價的消費力在基隆,不像以前有一定需求的人會直接跑台北去。
甚至東岸廣場弄好之前,離基隆更近的南港火車站正上方還開了家百貨大樓……沒有現在的嶄新東岸,基隆真的會變成只剩下回家休息的功能吧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要靠北林市府執法瑕疵,就拿出更好的利潤給基隆人呀,說人家餿水卻端上一坨屎是想怎樣?以為基隆人叫雞籠就該吃雞屎白下飯逆?
squid2172
2 months ago
南港車站不但有唐吉訶德還有服飾店,也可以看電影,現在還要月票1200,這樣之後我留在南港消費就好了何必在基隆東岸消費?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squid2172: 消費者角度,你講的沒錯。
如果東岸營運路線跟台北高中價位精品百貨、南港中價位新潮百貨重疊,人肯定會選擇多花一點前,去一日遊選擇更多的這些地點。
所以平價NET服飾、寶雅、石二鍋,比平價略高的Sukiya、丸龜、迴轉壽司,中價位的義式餐廳,高價位和牛火鍋,再加上東岸離廟口小吃很近,十五分鐘路程的火車站那邊有了壽司郎,也差不多十五分鐘路程的東岸遊輪搭乘處的好食城也進駐了幾家有名的品牌提供不同國度的菜色,路線就跟台北、南港錯開了。
(主打你平時就能來晃晃,習慣假日過來消費,心血來潮還可以消費比較高的餐點,畢竟基隆人雖然習慣搭車,但轉車等車真的很累)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如果微風能維持這策略,那倒是好講,但看他一得標就想漲價的德行,呵呵。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認真講,基隆現在有2088,基隆停靠點上車完就是直接開去市府了,去市府商圈真的非常方便,比以前要舒服很多很多。
(當初這就是有基隆人反對2088的一個點,覺得消費力會被帶走)
但以前基隆人假日不畏艱辛轉車去台北消費,現在交通更方便,東岸卻還是做起來了,你就知道東岸對基隆人來說改變多大。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如果你是基隆人但對東岸變化沒什麼感覺,其實那也不錯,代表你有一定程度上經濟獨立自由,你不會受限於環境條件,這樣的基隆人越來越多當然更好。
但要是我花錢能讓一個城市變好,我希望我能在基隆花錢就好,而且節省我人生的時間成本。
我真是恨死基隆的交通了!!!!(有了機車還是怨念十足)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peanut3875: 如果民意高於法律,我們就不需要法院了,回到雅典城邦時期,投票表決一個人該不該死。

被選為民意代表,是在合法的職務範圍內執政,不是自稱民心所向,就能為所欲為的皇帝。
dog4389
2 months ago
光是醜到爆的東岸天空競技場能變成有用心設計好逛又能天花板看風景的NET商場就是天翻地覆

隔壁文化中心前廣場給藍色翻新了不知道幾個版本,每次都爛到笑,現在就怕林市長任內規劃的海洋廣場接到東岸廣場的設計被亂搞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都要蓋摩天輪了,呵呵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dog4389: 老實說,我很久以前覺得新東岸設計頂樓走道沒什麼意義,因為基隆晴天很少,感覺利用率就很低,低樓層+只有走道也沒可能像國外有什麼特殊景觀可看。
因為工作很忙,放假白天也總是在睡覺,要不然就雨天窩在家,前幾年又疫情沒怎麼出門,我是上個月才第一次陪家人走到頂樓去(姐妹已經有小孩,所以他們假日三不五時會上去),發現那跟我想像中不一樣,與其說是主打他的設計,不如說是在基隆市區內想找到能跟頂樓廣場一樣能散步放鬆休息又不會被步伐匆匆來往行人影響的空間太少。
才想說之後找機會好天氣排休去耍廢,結果就先得知這事……(內傷吐血)
virgo4988
2 months ago
刑事犯罪說成執法瑕疵…………
厲害喔。
dog4389
2 months ago
salmon7054: 以前也是這麼認為,但實際走走就發現這個設計應該是有考慮過基隆環境的
商場整體有大範圍打通,空氣沒有陰濕感。天氣好一點時也很好風乾,天空步道走起來也沒有很骯髒的感受。風景的話,港口本身晚上怎樣都不會太難看,更何況白天有越來越多的老鷹

不禁覺得以前天空競技場真的是廢到笑,地面停車空間超髒超臭超噁心,上面也根本沒有維護又髒又濕....
seal8067
2 months ago
其他地方我不知道,但基隆就是國民黨整碗打翻,民進黨捧起來後,國民黨又整碗打翻
雖然我已經不回基隆了,基隆人加油吧
coffee1240
2 months ago
沒搜到關鍵字,想問問這麼長的租約有經過議會跟行政院同意了嗎?
omelet6589
2 months ago
就算有經過議會 可是那邊也是國民黨多數碾壓阿
salt7266
2 months ago
dog4389: 陳義文律師這篇情緒化文字太多了,最重要的關鍵反而四行帶過…

「因此在當時確實也有風波
最後在市府以及議會的同意下
才能夠有拆除一樓的雜照
興建地上商場的建照乃至於蓋好之後營運的使用執照」
建照、使照都給了,然後產權為什麼不是走 ROT 移轉回來,這樣變成當初能夠營業問題就大了
salt7266
2 months ago
OT案中,通過基隆市政府跟議會同意增建跟給營業執照的建物,卻可能產權不明為第三人非合約方所據有
salt7266
2 months ago
照律師這樣說跟溯源的話,當年 NET 就無法用這產權的 2~4 樓來進行招標了
hen703
2 months ago
我覺得可能兩邊都有問題 :
Net 可能沒有實質所有權 (民進黨搞的)
基隆市政府很急不知道在勾結什麼 (國民黨搞的)
apple2444
2 months ago
現在不急著解決的話是要讓廣場商家喝西北風民眾少地方逛嗎
這感受會比什麼後續合約官司還直接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apple2444: 下次你家出現這問題你也這樣說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他如果真的這麼關心基隆市民很急.......2022剛上任就可以急了呀.....
有那~麼~長~時間給人打官司捏.....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而且就像大家一直在講的,真的追究起來,說不定就是林市府那邊開始出包的,那打官司究責不是正好嗎
salt7266
2 months ago
官司打下去東岸商場就得放在那擺爛好幾年了,基隆市府不想這樣吧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所以沒拿到法院依據就擅自強制執行後,現在NET要告產權問題了,打起官司來微風可以繼續經營嗎? ???(我是真的不太懂)
如果說先斬後奏就可以讓微風先慢慢鑽,市府跟NET打太極,那我倒是能理解。
(不曉得法律專業旅人會怎麼判斷)
virgo4988
2 months ago
原本就在打產權了,
現在是告市政府強盜罪了。
salt7266
2 months ago
沒,NET 沒告產權這裡,現在是提告毀損跟強盜
先斬後奏是真的可以解決僵局,後面民間廠商求償就算政府輸了,也只是賠錢或是某個倒楣公務員去頂而已,但作法跟觀感很差
virgo4988
2 months ago
沒有法院文書,公務員要執行公務必須於法有據,
現在基隆市政府就是採到這條線。

舉例子來說就是,平時各位旅人最常聽過的就是警察上門要搜索票。
virgo4988
2 months ago
不然這件事情根本吵不起來。
cola7409
2 months ago
毀國不倦舔共黨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當然是可以解決僵局,直接暴力解決啊
mule7065
2 months ago
現在只要不是綠營執政的縣市信用風險都變得無限高,想去當乙方的自己踮踮八字有多少
salt7266
2 months ago
mule7065: 現在被
salt7266
2 months ago
炸的是 NET 啊…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綠營執政縣市沒幾個欸
celery1021
2 months ago
基隆人的選擇...自作自受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逛了八卦版一圈,某些人的切入點就是把自己當成當權者思考XDDD 不會說他錯,但就立場差太多了。 然後基本上會覺得不能接受的基隆人絕不是多數,多數人其實是頂多覺得觀感不好但其實不在乎,很多人很期待微風要進駐啦,總的來說體感身邊基隆人還是很享受的
ham2284
2 months ago
基隆人投出來的我們也沒辦法
只能盡量多支持NET的商品了
hen703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期待微風進駐的前提是net還在
至少我看到的是這樣 八掛版可不一定是基隆人
跟這串不一定是一樣
而且net那大概也不是很有占在那的權利
前朝的合約現在所知也不是很對勁
ginger782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沒投給謝的基隆人只覺得很幹
還要一直被說自作自受 🙂
venus3922
2 months ago
基隆市政府太扯了
bun4341
2 months ago
ginger7828: +1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笑死

光看現在拿出來的資料,大日當二房東,NET 是承租二房東
大日要還回去,當然 NET 也要還

至於 ROT 本來就是幫政府改建,產權未來是要登記在政府手下的

除非有很有利的證據,要不然 NET 不過就是霸佔的承租房
其他說什麼出錢幫忙興建都沒有用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看一堆留言都是有了立場沒了腦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連基本的法律素養都沒有

還是法律素養只有,只要民進黨說的就是對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話說台灣的法綠人就是這樣就是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這律師應該不常逛 PTT 吧,好幾個人名都不是網軍
mink7850
2 months ago
沒腦子的不用出來洗地了
ham2284
2 months ago
這次基隆市府最大的問題在於程序不正義,沒有法院文件允許就強闖
就跟警察沒有搜索票就侵入住宅一樣
puff1095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我覺得你的法學常識才要重修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如果按照合約 2021 年 NET 就要轉移建物沒轉

那就是 NET 的問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商業地產不還有人要支持哦 wwwww

各位都是共產黨嗎?搞口無產階級革命?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簡單的說這就是 NET 霸佔公有財產案

可以說基隆市用了一個很不好的方式收回資產

但是霸佔財產的人不是更有問題嗎?
還是 NET 本來就是打算用佔用公用財還有鄉民的支持一直佔用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am2284: 去房東版去問這種問題

十個有十一個覺得趕走好棒棒

不過法律至少是保護弱勢

但是 NET 不是弱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想到當年一堆人支持文林宛,然後自己買不起房子就很好笑
goji8565
2 months ago
salmon7054: 對啊,不曉得在急什麼。林市府有問題的話,先打官司釐清責任不是更好?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如果那個抗爭的誰誰誰家現在沒賣,大概房產也價值數億了吧

幫忙抗議躺挖土機的不知道有沒有分到錢
puff1095
2 months ago
goose9027: 趕走的手法就是當強盜還在那邊捧基隆市政府懶趴,你哪個房東這樣趕租客的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ji8565: 當然就是會違約呀
因為人家就打著要基隆市長難看的手段來的

第一天看台灣政治嗎?
goji8565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我看到招標文件直接把未定產權的2-4F包進去也傻眼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如果這商場營運不會中斷到是沒這問題,但是現在看起來就是要中斷營運讓基隆市長難看

基隆市長也知道

連這都看不懂只是韭菜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uff1095: 如果可以每個房東都想這樣趕

不是沒看過,有些寧願給人告

說不定還比較便宜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ji8565: 我猜本來就要包,要不然就沒人要標
然後就又是大日得標
puff1095
2 months ago
你都承認做法違法了然後在這裡長篇大論嘲諷別人法學常識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個就是大日財團硬幹基隆市府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uff1095: 違不違法等法院判了再說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NET 也是玩這一招,然後這邊一堆人就支持 wwww
soup4109
2 months ago
我也覺得NET是類似和二房東簽約的概念,從這部分開始就超怪的,怎麼會只跟沒有建物產權的人簽約然後就掏那麼多錢自己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而且 NET 知道自己不會贏

NET 是用拖時間換大日可以拿到標案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大日要不是違法,失去優先承租權

要不然還是大日的

這個應該是之前那個簽的合約,現在因為變 KMT 的,又沒辦法繞過去
只能用不歸還產權 + 鄉民洗臉看能不能拿回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科科

民進党支持者真的很像地主買辦,幫地主說話
各位是有拿地主買辦的錢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註(這邊用党以示跟共產党一樣,怕有些人看到党過敏,特此聲明
goji8565
2 months ago
至少產權沒爭議的1F到地下樓層都順利完成點交,有爭議的就是2F到4F部分。基隆市政府也說他們是和大日簽約(就是1F到地下樓層),這樣看來,當初最早的合約沒包到2F到4F的部分吧?
ramen5065
2 months ago
鵝先生超絕洗版耶
walrus1244
2 months ago
基隆市政府的行為還比較像共產黨吧? 我掌握公權力我壓倒一切,不等法律程序走完直接半夜大批警察+黑衣人給你來硬的,要是站得住腳怎麼不等白天處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ji8565: 有可能是追加的,這個很多資料都沒看出來

尤其是懶人包根本沒說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我前面就說了

比起商場停運,基隆市長搞這個就小事情
商場停運現在罵用公權力的會罵的更兇,一般市民也會罵
要我也選用公權力先收回,其他的事以後再說
goji8565
2 months ago
確定合約有寫到追加?那要找到新聞和追加合約才曉得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兩害相權取其輕

大日和 NET 就是要搞事,找綠鬥兵鬥基隆市看能不能拿回經營權
goji8565
2 months ago
市長怕違約的話,我記得市長可以申請假處分吧,這個明明就不用很久wwwwww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ji8565: 跟公部門一定都要有的,政務官可以不管,反正選完就跑了,但是事務官基本都會守法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ji8565: 假處分一般都只是限制處置,並沒有點交
puff1095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ramen5065: 不只洗版還轉移話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要不然為什麼要叫處份
goji8565
2 months ago
問題是沒看到公文啊,這就是最大的爭議。不然也不會引起嘩然,畢竟去辦事的警察也拿不出強制執行的公文。先把相關程序辦好,不就不會害到這些警察?
salt7266
2 months ago
goji8565: 一定有合約去解釋 2~4 樓,不然當年 NET 根本也無權在這裡招商。律師在 PTT 的發文也有說是當時林市府說服議會同意的,所以我看完才覺得這律師那篇文根本都在發洩情緒,或是可能合約對 NET 很不利所以才都只能訴諸輿論…。
goji8565
2 months ago
salt7266: 所以我覺得就直接上法院爭個是非比較快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alt7266: 市府說服議會同意這就表示有一個程序要走
不管如何最後一定要回到基隆市府手上
這產權不會是私人的

所以這我就說 NET 和大日拿這個就賭能不能拿回經營權
shake2966
2 months ago
鵝:各位都是共產黨搞無產階級革命嗎?
也是鵝:你們支持地主買辦幫地主說話喔?
要不要先自己打一架再來啊?還是沒搞懂什麼是無產階級革命?單純是無論如何要抹綠=共???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大日應該是錢給了,但是因為弊案失去經營權,心有不甘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2966: 這二個可以視為同一個呀,
共產黨變地主不就是了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腦袋這麼中二容量這麼小
chatgpt 的 memory 都沒這麼小
shake2966
2 months ago
但鵝的手法有比上一位g先生進步了
欸還剛好也是g先生好有緣分喔哈哈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ji8565: 你一定沒上過法院吵這種事
salt7266
2 months ago
goji8565: 上法院的話這塊商場就 2~3 年後再見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alt7266: 至少 2-3 年,真要弄你弄個十年也不是不可能
到時這邊就變成 KMT 讓商場變鬼城

這手法看了 20 年以上了吧
goji8565
2 months ago
goose9027: 這和有沒有上過法院有關係???不就是該先弄個明白嗎
shake2966
2 months ago
搞這套眾人皆共我獨醒也不知道是誰比較中二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ji8565: 笑死,你沒上過還敢來說
就菜B8 沒經驗才會這樣說

不要說上法院了,你大概連車都沒被撞過吧,等你車禍撞過一次上過法院再來說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上院之後你就會發現新世界
goji8565
2 months ago
呃,開始人身攻擊了,我覺得這樣不好
salt7266
2 months ago
這其實只有當年林右昌能說明了,雖然他任內也想解這炸彈但沒成功,一路到現在爆炸
snake7105
2 months ago
所以這根上法院有關係?
我不懂,洗版以後又在那邊對人人身攻擊搞到最後完全不知道現在在討論甚麼...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我這人很中肯的啊,如果沒有經驗用自己的想想覺得該怎麼樣

那就應該被社會的鐵拳教訓一下
免得整天很天真都會覺得法院很公平的

常常是有道理的人上了法院得到了沒有公理的結果
goji8565
2 months ago
snake7105: 真的,實在觀感很差
salt7266
2 months ago
關於說服議會這邊,因為說服的重點是讓議會同意大日增建改建,但不知道有沒有綁定 NET 的合作合約,OT 變成 ROT
dog4389
2 months ago
公權力如果濫權就不是公權力了耶,鵝先生喜歡政府先斬後奏?你支持國家可以先濫用公權再來事後釐清??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所以你是那種自己沒事就不需要在乎別人的類型嗎?反正又不痛你
shake2966
2 months ago
snake7105: 要知道他來討論什麼直接看重點就好
鵝的重點:管NET花了多少錢做起商場給基隆帶多少人流,一個佔用公有資產的土匪還有一群韭菜支持好好笑喔,我要來念醒這些睜眼瞎哈哈哈哈
大概是這樣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所以我說大日和 NET 就是賭你用公權力就會失去輿論正當性

很厲害的一招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2966: 中肯!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本來就是這樣,這還不好笑嗎?
shake2966
2 months ago
誰會賭自己被警察破門來當籌碼啊
鵝真的越講越看起來很智障
snake7105
2 months ago
所以鵝9027現在是用自己上法院,覺得自己有道理卻輸了的經驗在嗆大家沒經驗過社會?
講真的沒人在乎鵝9027被撞以後上法院的心路歷程,畢竟這件事都是單方面嘴巴在講,然後鵝9027現在跟全天下的老害一樣說我們沒經驗過我們太嫩不懂,到底是來提供另一種觀點還是單純來把噗浪當line洗訊息,想要把這噗弄臭?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2966: 這是商業地產,又不是你家
笑死
walrus1244
2 months ago
又抹綠又是嘲諷的只會讓立論越來越沒說服力,不合理的事情不會因為換了執政黨就會變得合理,今天如果基隆市長是蔡適應,這樣搞肯定也會有一堆人罵,而且絕對還會被罵得更大力。 大眾擔憂的是如果今天國民黨執政下的基隆市可以這樣處理事情,那明天會換誰?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拿一般租房當商業地產講,果然韭菜就是韭菜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知道民有財產的意思嗎?市府做的事情還真的跟都更直接帶怪手拆房差不多
goose9027
2 months ago
walrus1244: 民進党沒收公投都幹過了

基隆這種小事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對我就是記仇

民進党像共產党一樣獨裁沒收公投
yogurt8710
2 months ago
前面合約有漏洞,跟直接跳過行政程序動用警力強破是兩回事耶
雖然這些行政程序表面上有補,但實際上懂得都懂……
至於法院程序,這邊手上也有經手過這類跟市政府簽約建設開發(不同縣市)的案件,可能是剛好,反正沒遇過跟基隆這件一樣的狀況
不過真的拖超久
shake2966
2 months ago
goose9027: 商業地產可以謝說是誰的就是誰的喔?
是不是我家不知道,但整個基隆看來都是謝國樑家沒錯啦嘻嘻
而且警察們還是謝國樑親愛的家人呢😁
snake7105
2 months ago
shake2966: 謝翻譯整理!
以他的說法這樣好像是NET跟大日挖坑給基隆市府跳,然後他們還真跳了...我該佩服誰?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比較像是韭菜耶,對岸很多像你這樣網路鍵盤能手,最喜歡對社會事件逼逼
說政府這樣合情合理,你們活該怎樣怎樣
然後等自己被社會主義鐵拳打了也變成自己口中罵過的韭菜,當然你可以繼續逼逼

大家就看你表演
goose9027
2 months ago
yogurt8710: 我就說了 NET 和大日就是刻意制造這個洞的
要不然為什麼不先守法呢?
yogurt8710
2 months ago
goose9027: 合約不是這兩方可以單獨簽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是吼

對呀,我被割過,租客欠租六個月我一點辦法也沒有
走之前還破壞一堆東西,欠水電費
上法院也沒用,沒錢
大概花了十幾萬弄回來吧

房東群組都說還拿得回來算好的

各位就是這種爛人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看到爛人上來酸你們就爽

支持爛人的也是爛人

大家一起爛
yogurt8710
2 months ago
看起來當初內部可能還有協議等等,不然像建照上起造人是基隆市政府就比較少見,雖然可能是我個人案件看還不夠多
shake2966
2 months ago
居然是要吵公投???這我真的看不懂了
這年頭找理由都這麼跳躍的嗎
算了散了吧散了吧
隨便亂扯讓噗亂到沒人要看這一招雖然無恥但有效
只是臉皮要比上一個到現在也冒不了頭的g先生厚很多而已
輕輕鬆鬆就能達標啦😁
yogurt8710
2 months ago
租客破壞這種事可以要得回來,但爛房客就是賭你懶得跑法院
但正常房客被爛房東坑害也一樣
salt7266
2 months ago
yogurt8710: 這種情況真的很少見,但是內部如果有協議會有綁定的其他更大的問題…不知道到底怎麼搞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2966: 笑死
你是負責上來抹黑的五毛嗎?
shake2966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沒有捏我是被你認證的你的蛔蟲喔 https://images.plurk.com/5ZHBx16tpv12ysDZBROKic.jpg
yogurt8710
2 months ago
總之,法院程序歸法院程序
跟警察半夜看起來超像違法行政破門是分開的程序
goose9027: 你知道這兩件事是不同程序吧?
salt7266
2 months ago
不能先決定要給 NET 改漸增建但是讓大日去投標還真的獲得標案也真的能增建改建…
squid9259
2 months ago
懷疑標案公告內容有問題,不知去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訴了沒。希望是有雙管其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yogurt8710: 這到是,之前那個還會告人的爛房東

比例上爛房客還是很多就是了,畢竟法律上是保護房客(弱勢)
shake2966
2 months ago
如果還有要跟鵝繼續講的記得要抓到他的重點喔
不要被其他有的沒有的話術帶跑了喔(比心
shake2966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ZHBx16tpv12ysDZBROKic.jp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yogurt8710: 我知道呀,但是你知道法院不會還你清白吧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像那個澳洲共諜案能還 KMT 正義嗎?ㄏㄏ
yogurt8710
2 months ago
salt7266: 真的少見,對,但如果內部沒協議,這種合約跟相關執照的長相就……反正不太符合常態???單就表面來說,目前的狀況就是這些(可能存在)的陷阱被啟動(?
yogurt8710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法律上偏向保護房客,因為通常房客被刁難的時候,比較難舉證。另外就是,法官不會通靈,除了運氣不好,真的遇到有預立心證的,都還是會依照證據去審理,你如果有遇過爛房客的經驗,請收集好證據早點依法跟房客請求,兩三個月就可以解約了,不用被搞到欠租六個月
goose9027
2 months ago
yogurt8710: 你沒當過房東就不會知道這中間有什麼巧門
dog4389
2 months ago
身為基隆人我想表達一下我對這件事情一開始的想法

其實一開始確實是覺得這種事情雙方說不清
也在想是不是NET在搞(畢竟大日合約問題加上前市府放置問題)
所以對於這件事情大家都只是觀望而已
所以也開始好奇:現任市府團隊要怎麼處理這爛攤子

然後大家都知道了
居然是半夜帶大批警力強拆換鎖

ㄏㄏ。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放心,這些窮人比你還精,他們都知道為什麼房東不會去追他們,或是追了也沒用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因為這就是大日和 NET 要的

利益在那邊就會往那邊靠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就說了大日和 NET 賠太多,跟基隆市搞漁死網破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出社會還不懂看錢怎麼跑,那社會白出了
dog4389
2 months ago
然後這件事情不要被歪去討論人家租房自己碰到的破事,生活的人誰沒幾件破事
今天這件事情最根本根本就是現任謝市府辦事有疑慮
然後說一套做一套,資訊不透明,明義圖利自己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要不然 NET 大可以和微風簽約換經營權,產權可以後談(基本產權本來也就是基隆市的)

但是他們沒選這條路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是呀基隆市有問題

但是問題更大的就是大日和 NET
要解決基隆的問題就是要逼 NET 還產權
dog4389
2 months ago
今天這件事情所有人都知道你們幾方要談,微風,市府,大日,NET都需要談

但今天市府為了強制點交,公權力執行才是為什麼大家生氣的點

這一噗甚至還沒討論垃圾南運高雄處理這檔事情
wine3081
2 months ago
PTT 的風向完全相反....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也可以說,只要 NET 照著走,也不會有基隆市的問題

NET 不想走應該就是不甘心,不甘心就是搞死你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所以才需要法院,你知道嗎?
goji8565
2 months ago
回來一看到「沒收公投」,那是啥小,不會又是以為公投同婚是同意要不要同婚,需要看小抄投票的人吧........
salt7266
2 months ago
yogurt8710: 光看目前合約還很像是雙向的雙重炸彈陷阱,NET 是等於用 ROT 的投資但是實際經營年限是 5+3+2,最短可能只有 5 年(實際營運不足 5 年),不知道當時怎麼會進來
goji8565
2 months ago
wine3081: 政黑和八卦風向截然不同XDDDD
dog4389
2 months ago
當年228藍色的不就是看八堵車站的人有問題,先槍決了人
反正後面再抱歉就好,笑死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ji8565: 連沒收公投都不知道你是民進党帕魯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笑死,現在新的研究出來那可能是台灣警察槍決的哦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用簡體字,你是台灣人嗎
goji8565
2 months ago
shake2966: 難怪看不出你在反諷XDDDD
salt7266
2 months ago
微風那種條件(變動跟固定金的比例)跟年限在 ROT 才比較合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有興趣去買究竟228這本書(應該是這個名字吧,懶得查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新的研究,大家都看到了,哈哈哈.....不要跟這個來亂的說話了
連228都能這樣掰,下次想來台灣搞事情記得先讀讀歷史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你往上查,我懶得重新解釋
党的綠鬥兵跳進來什麼都不看也不是第一次了
goji8565
2 months ago
公投同婚是投同婚要不要入民法啦,可是一堆人以為是投要不要通過同婚wwww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笑死,你是說高雄五十萬大屠殺的歷史嗎?
shake2966
2 months ago
好了好了好心提醒還有要跟鵝繼續聊的記得要時刻謹記鵝先生的核心論點喔
https://images.plurk.com/5ZHBx16tpv12ysDZBROKic.jpg
鵝的重點:管NET花了多少錢做起商場給基隆帶多少人流,一個佔用公有資產的土匪還有一群韭菜支持好好笑喔,我要來念醒這些睜眼瞎哈哈哈哈
soup410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為什麼你要一直說NET和大日,他們立場也不算一致ㄅ,NET不可能是被大日坑殺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想到當年課堂上拿 228 口述歷史當歷史的老師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2966: 謝謝呀

NET本來就是這樣
goji8565
2 months ago
shake2966: 泥得到中肯認證www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要不然你說說為什麼 NET 不歸還產權?
當初簽約有說可以不歸還嗎?

如果是的話就是林右昌有問題了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因為仔細去看 NET 的做法就要看到林右昌的合約為什麼可以這樣走

現在連林右昌的合約都沒有有哦
dog4389
2 months ago
鵝先生大概是收錢進來的,就是要搞亂討論,還記得那個去找苗博雅吵架的寫手嗎,一毛一樣

今天大家才不是要討論他們商家恩怨,基本上大家都同意讓法院判決
但問題根本是市府行為爭議與口風不實等問題
shake2966
2 months ago
謝謝謝謝
謝謝各位
得到鵝先生跟各位的認同鄙人非常榮幸
所以鎂光燈可以不用再回到鵝先生身上了嗎?
shake2966
2 months ago
看我看我我很享受喔 #反串要註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你才是收錢的網軍吧,討論沒半項就說人收錢

民進党網軍起手式
dog4389
2 months ago
他只會用這幾句話嗆人,除了民進黨黨軍跟你們這些韭菜就說不出什麼了,看小丑表演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關注東岸廣場爭議的律師林智群在臉書分析,直言雙方爭執點在於「東岸廣場2~4樓是合法建物,但沒辦登記,基隆市政府是起造人,但實際出資建造的是NET,NET跟基隆市政府各自主張自己有產權,各執一詞」。

NET蓋好2~4樓後,少了「針對2至4樓產權另訂合約」這動作,導致今天的窘境,直到NET今年在東岸廣場經營權招商案落榜,敗給微風集團的NET,已以2至4樓屋主身分向基隆地方法院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基隆市政府,並聲請假處分,避免經營權易主後財產被充公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還真的是林右昌的合約的問題耶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是當初怕自己選輸埋下的陷阱嗎?
合約可以這樣簽的哦 wwwww

民進党不意外
puff1095
2 months ago
又在左顧而言他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我還會找資料哦,你要不要一起罵林右昌合約的問題呢?

爛攤給下任收,這也很民進党了
yogurt8710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我可能沒當過房東,但房客跟房東的案件都有經手過,無論看誰給的證物都不足道讓我頭很痛,然後你遇到的是你個人的事
dog4389: 確實不應該歪,鵝你想哀這個應該另開。現在的狀況就是現在的市府跟市長行政程序有疑慮,甚至可以說是濫用公權力,還有圖利疑慮
salt7266: 實際最短可能只有5年!?正常這種投資營運不是最少簽10年起跳嗎?合約有空不知道網路能不能找來看看,觀摩學習一下
goose9027: 你連公投都能扯到底在公X小,明明釋憲過要修法,最後公投搞到變專法,就能看出公投的自由性了

給各位:
我上次在別的地獄中國噗,那位嚴格遵守上班時間來把跟他意見不同的旅人,都打成「民進党」支持者,手法邏輯跟用詞有像
salt7266
2 months ago
yogurt8710: 對阿,這份合約是 5 年後都是優先續約權,現在大日就是因為弊案喪失了最後 2 年的優先續約,才有這個炸彈出來,我才覺得 NET 當年怎麼會在這條件進來,還是市政府說服議會通過的
papaya2351
2 months ago
「党」?支那人用字?
salt7266
2 months ago
OT案的話 5 年就很正常,ROT 就很不正常,廠商一定賠死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_-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alt7266: 這就一般商業綁架公部門建物的方式,只是因為大日失去優先權才有爭議

要不然就是林右昌大日和 NET 三個一直會拿到優先承租權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我猜有一個可能是 NET 投錢先不登記就是保障自己的方式

但是沒想到有人硬幹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難怪我代書朋友律師朋友都不太回應~~就我這種考不少的一直回 然後心灰意冷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要怪就怪林右昌這樣給過
要不然怪大日失去優先權吧,誰叫他弄出弊案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goose9027: 單純比爛攤,國民黨也很在行啊XDDD 對你其他看法沒意見,但如果你要扯黨派
puff1095
2 months ago
現任市政府強盜作風導致炸棚結果硬是要打一堆帶風向帶回都是前朝的錯
goose9027
2 months ago
yogurt8710: 可能是我吧,但是先說

不止上班時間哦

網軍有沒有這麼喜歡猜人家都是網軍呢?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也沒有人說NET法律上沒問題?
講市府程序問題,一直鬼打牆當初合約就有問題綠營官商勾結巴拉巴拉,但你講這點的話,他新廠商也沒用更優的條件接呀。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鬼遮眼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國民黨爛沒問題
老子就是反國民黨起家的

但是民進党的爛是超越底限的爛,兩害相權取其輕,只能先幹民進党了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大日弊案也跟現在這個案件無關好嗎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現在處理有問題&前市府處理有問題,這兩件事情都有啊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你是不是都不看資料
goat3300
2 months ago
0..0禮拜一上班了喔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批踢踢實業坊 - Keelung
前面有人貼了 IBIZA 的文
謝國樑就是賭幹是幹了,但是實質上傷害不大
yogurt8710
2 months ago
salt7266: ROT一定賠死,負責興建增建,卻拿不到一定年限的營運期間
pomelo9018: 都不回應會不會是因為太忙XDDDD我也沒問其他同學朋友,年底法院忙死了,我自己現在是怠工(???)這種自己看一看就可能有個底……
goose9027: 沒想到你承認是你啊,如果是,選舉後你就沒出現了耶,然後我沒有問你是不是網軍喔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比起停止營運或是違約,找人處理可能比較簡單一點
dog4389
2 months ago
pomelo9018: 不要灰心,這會有很多人願意看
不要跟那個口水弄髒鍋的吵就好
goat3300
2 months ago
反正他們只會抓基隆市府說合約結束要轉移,但完全忽略沒有說商場要轉移這點,就滑坡到NET和市府有合約要轉移www
goose9027
2 months ago
yogurt8710: 因為出國玩呀,需要每天看這些嗎?

台灣房價實在是太貴了,出國爽不好嗎?
goat3300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dC2kUhaWUH1YupwUXltue.png

你們看直接這樣說,就不需要和他討論法律上和行政上的問題瑕疵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at3300: NET 是和大日哦
會到市府也有點怪,理論上應該是大日要處理的(二房東和租客的問題
salt7266
2 months ago
所以看到懶人包說微風 20 年 ROT 很誇張,其實 ROT 這年限才是正常…是 NET 這例不正常,肯定會出來爭的
goat3300
2 months ago
salt7266: 真的,反而是NET沒長約不合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at3300: 笑死
本來就是這樣

要不然德州國民兵幹嘛阻止中央進去干預?
德州還直接說最高法院沒管到鐵絲網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他國事務還是可以講講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要說謝國樑真犯什麼罪嗎?可能還真沒人
頂多行政疏失
ape4548
2 months ago
又來轉移話題
goji8565
2 months ago
啥德州?????
shake2966
2 months ago
不行欸我越想越不甘心
鵝先生我們可以聊聊嗎我開了小房間喔🥹ಠ_ಠ - 我是shake2966 不想繼續在有價值的噗裡陪人亂 但我真的很想知道在鵝的心裡我到底是他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不要沒事就將小事無限上綱
這就大家互賭而已

謝就是賭這樣幹了 NET 上法院也不會贏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看了一堆挺謝國樑的言論,都只敢說合約,不敢提濫用公權力。
有了立場,不但沒腦袋還沒人性。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ji8565: 連這件事都不知道哦~~wwwww
shake2966
2 months ago
其他的各位可以的話希望都記得鵝先生的重點
不用繞了真的
https://images.plurk.com/5ZHBx16tpv12ysDZBROKic.jp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2966: 沒興趣,我只是有人轉我進來而已
對私下 PK 一點興趣也沒有
goji8565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說啊,什麼連這件事都不知道,他國事務你就講給我聽啊
goji8565
2 months ago
我是真心誠意地想聽你說,不要用那種高高在上的語氣做人身攻擊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ji8565: 講了啊,講這麼多幹嘛
不會自己去翻資料嗎?
笑死人了

民進党支持者沒懶人包就不會戰了嗎?
shake2966
2 months ago
goji8565: 冷靜冷靜
被帶跑的話鵝先生就贏了
這就是亂噗經典手法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ji8565: 沒高高在上
而是你懶到連充實自己都不肯
goji8565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我比較想聽你說:-)誰知道我查的資料是不是你看到的資料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看來謝國樑的兩千萬輿論費在作用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謝國樑就一個垃圾政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樣有用了吧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來,說一句「習近平就該下地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笑死人了,我根本不喜歡謝,只是民進党太垃圾

比謝還垃圾
goji8565
2 months ago
現在網路和電視台不是被綠衛兵控制了?當然要由最中肯最有世界觀也最有知識的goose9027大大告訴我囉(?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習近平就該下地獄
ape4548
2 months ago
遇到這種人,不要回應,不要理會,忽視他
goji8565
2 months ago
忘了加問號導致語氣怪怪的,重貼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怎麼樣綠鬥兵有沒有爽呢?
台派就愛打手槍呀

看人家打手槍有沒有爽呢?
yogurt8710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一看就知道大概沒經歷過法院實務,你知道法官、檢察官、事務官等等法院人員出國要簽核嘛!最近天天加班到9點多,怎麼可能這時候出國
抱歉,雖然會被繞走,但真的會很想嗆他嗆回去🤣
我關網站去趕工作了,這人的論點就是他有錢有閒所以可以這時候來亂噗

大家留意:為什麼謝市府不提(連鵝自己都說可能是行政疏失了)半夜警力逼迫這件事
https://images.plurk.com/2sC3eVP3xYDA8qtyeBP5LK.png
goji8565
2 months ago
goose9027: 說啊,德州怎麼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整天拿民進党當宗教不搞搞正事真是笑死人了

習近平最愛你們這種人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打打我愛北京天安門,8964,習近平小熊維尼看看
shake2966
2 months ago
作為鵝先生的知心蛔蟲
我要來幫鵝先生畫第二個重點結束這回合,希望這也會是最後一個鵝先生的重點
https://images.plurk.com/3cKVdBbH0YA6jXi78mrc96.jpg
招標文件下架、關係戶價格低到離譜、半夜烙警察、暴力破壞開鎖,這些小事大家不要無限上綱啦,謝公子一定贏,NET願賭不服輸就是佔地土匪😠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ji8565: 所以現在是怎麼樣?
不自己讀書整天只會問人

這就是綠鬥兵嗎?

好像是,紅衛兵也是一群不讀書的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8964,習近平小熊維尼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你就找 chatgpt 吧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說出來啊,8964,台灣獨立,習近平小熊維尼
goji8565
2 months ago
shake2966: 我盡量保持理性了,謝謝提醒。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整天愛打手槍講這些 543 的
關心一下電費還有點價值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ji8565: 你有理性嗎?一直叫人講沒用的東西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笑死人了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不敢講嗎?這裡是台灣,我們有言論自由的,跟我說,台灣國獨立,習近平小熊維尼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我都還沒講愛潑斯坦呢
dog4389
2 months ago
放心,你在台灣說這些不會有警察去敲門逮捕你
dog4389
2 months ago
大家可以注意一下喔,他一直說別的就是不敢說關鍵字,笑死
goji8565
2 months ago
shake2966: 現在又看得到招標文件了,但不曉得是不是被議員揭穿後心虛重新上架還是單純是因為網站問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你可以實名去反個猶太和烏克蘭看看哦
不要說我沒有警告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還言論自由哩
大家都有或著是都沒有,看你踩什麼線而已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對了 iWin 言論自由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都忘了最近這件事呢,來貼個幼女裸照證明你有真正的言論自由

註:我是贊有限制的,所以我反對貼幼女裸照或是疑似幼女裸照
salt7266
2 months ago
招標文件應該是一直在上頭不會被下,財政部要保存公開的…價格跟條件看起來也還正常(主要是比例不同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台灣還真的可以反猶太跟烏克蘭,我就敢說以色列雖然出兵有名義
但做法可能也是偏向極端,這會讓國際社會對他們的公正性有所下降
烏克蘭出兵到現在可能有軍費內吞問題,也不禁懷疑烏克蘭有情緒勒索入北約的考能性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三次元裸照犯法啊,你連IWIN爭議點都不知道還來秀
反正你的嘴臉大家都能看到了
我也算達成目的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然後你敢不敢跟我說一句,習近平是傻逼
ape4548
2 months ago
不要回應,不要理會,忽視他,越理他他越囂張
dog4389
2 months ago
ape4548: 沒事,我已經完成目標了,現在回去爬文都知道狀況是怎樣的
tea5809
2 months ago
有些可能是自演的回應,看看就好
goat3300
2 months ago
反正就是上班了,不要理會他+1,我們上面已經整理很多雙方的論點和疑點了www,現在他又在瘋狂迴圈+撤離話題
shake2966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真的不行欸我要捍衛鵝先生在這串的討論品質
大家都先看看鵝先生的重點喔,要回之前切記不要離題喔😠
目前的鵝先生重點兩大項在這裡
https://images.plurk.com/5ZHBx16tpv12ysDZBROKic.jpg https://images.plurk.com/3cKVdBbH0YA6jXi78mrc96.jpg https://images.plurk.com/2RvhhPZvTZcXxS8Ed3hTnS.jpg
一、管NET花了多少錢做起商場給基隆帶多少人流,一個佔用公有資產的土匪還有一群韭菜支持好好笑喔,我要來念醒這些睜眼瞎哈哈哈哈
二、招標文件疑似下架(更新了)、關係戶價格低到離譜、半夜烙警察、暴力破壞開鎖,這些小事大家不要無限上綱啦,謝公子一定贏,NET願賭不服輸就是佔地土匪😠
rabbit2059
2 months ago
2024了還有人認為言論自由是可以說甚麼都不用負責的喔,是從清朝來的嗎
goji8565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想要幼女裸照的話去別的地方,真噁耶
cat624
2 months ago
現在把基隆市政府說成是受害者,這也太瞎了吧!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我想到以前在一個分享「跟中國人做生意卻受騙」的經驗噗,有個傢伙跟goose一樣,一直扯東扯西想亂噗。

嘴臉一模一樣。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什麼目標,叫人家講 OOXX

中共那邊也可以支持和反對,但是實際上如果某些人支持或反對或是不說話,也是沒有言論自由的

陷反猶、論文爭議 哈佛校長辭職 | 聯合新聞網

你只是沒踏到那條線而已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像是防疫時那條線就特別緊,別忘了啊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喔,連轉移話題的手法也一樣。

請各位注意,這傢伙不會跟你講法律,他只會要你自己查,卻什麼有料的東西都說不出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我都承認這樣可以嗎?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想討論別的自己開噗啦
精神中國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笑死人了,匿名噗整天猜來猜去

#認知作戰 #中共介選
shake2966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可是鵝先生連跟我一對一小房間都不來
我好失望🥹
我不是鵝先生最愛的soulmate了嗚嗚嗚嗚🥹
dog4389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他指名說你不是人 記得拍照存證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最大的爭議就是基隆市政府,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就派警察侵佔還沒司法判決出爐的商場。

千萬別被這神經病帶歪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我不知道你是什麼人
不過應該不是台灣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2966: :'-(
goji8565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感謝提醒。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沒興趣
taro143
2 months ago
goose9027: 說別人整天猜來猜去,自己還不是在猜,笑死
rabbit2059
2 months ago
笑鵝不敢啦 反正現實就是個洨
papaya2351
2 months ago
中國人對民主自由&言論自由的最大誤解常常就是以為造謠/辱罵不用負責(party)還有覺得自己可以罵民主國家的政府就是自己專制國家更自由的表現(party)至於中共政府到底能不能受批評?當然講都講有批評的自由啊~畢竟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裡面都大剌剌寫著「民主、自由」字眼呢,誰敢說他們沒有?暖心邏輯
duck3574
2 months ago
你們人真好,還一直陪鵝聊天喔XD
duck3574
2 months ago
有些人不見得是網軍,只是很寂寞很扭曲,寧可被罵也不想被無視,所以直接無視他就是最好的攻擊
hen703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政府的依據不是他是房東房子是他的嗎? 產權是市政府的這是肯定的吧 連NET都不敢和基隆市政府打產權官司不是?
shake2966
2 months ago
我開了小房間希望鵝來專心跟我聊天不要寵愛其他人
但是好像沒效欸一直有新的小妖精吸引他的注意力🥹
拜託大家要記得鵝先生的重點不要再把他從我身邊奪走了謝謝🙏
目前的鵝先生重點兩大項
https://images.plurk.com/5ZHBx16tpv12ysDZBROKic.jpg https://images.plurk.com/3cKVdBbH0YA6jXi78mrc96.jpg https://images.plurk.com/2RvhhPZvTZcXxS8Ed3hTnS.jpg
一、管NET花了多少錢做起商場給基隆帶多少人流,一個佔用公有資產的土匪還有一群韭菜支持好好笑喔,我要來念醒這些睜眼瞎哈哈哈哈
二、招標文件疑似下架(更新了)、關係戶價格低到離譜、半夜烙警察、暴力破壞開鎖,這些小事大家不要無限上綱啦,謝公子一定贏,NET願賭不服輸就是佔地土匪😠
shake2966
2 months ago
抱歉把大家講成小妖精,希望不要有人告我🙏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hen703: 即使是驅逐侵占國有地的人民,派出警力也要有法院允許的文件,但是基隆市政府沒有。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鵝的看法我是沒啥意見,反正就是站在不同立場,我只能說這是核心價值就不一樣了。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這不只是核心價值
這還違法啊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核心價值的部分在於,他們認為能迅速解決問題且不用付太多代價就是好方法
dog4389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雖然上面討論亂了一段時間,但不否認市府就是吃定他們能承受強硬執行的後果
但也因此才會讓人看得很生氣
shake2966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這倒的確
雖然我前面講謝搞這麼難看會變掉票戰鬥機
但實際上能掉多少還是要看謝公子後續多給力
沒像楊志良那樣持續發威到還要被當地議員阻止,可能過沒多久謝公子的鳥事就被淡忘的差不多了
shake2966
2 months ago
畢竟過去謝家也一直這麼過來了😁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哪可能掉票XDDD基隆的選民結構是不太可能翻的
dog4389
2 months ago
除非選舉時對手能一口氣出一堆牌,讓老人輩輿論往國民黨就是爛的結論跑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dog4389: 哪可能,單就這件事情來說,老人還會覺得謝國樑做得好,民進黨果然貪污才讓事情變這樣
peach4932
2 months ago
爛歸爛但還是投藍的
怕有人情壓力或被當地勢力找麻煩,一句依法行政警察直接變打手媒體還不敢報導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反正我是放推態度,要不是家裡有老人需要照顧早就離開這鬼地方了
dog4389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目前也只能盡量讓基隆長輩們知道這件事情,搭計程車也會假裝無意提起一下(讓運將知道)能少幾票藍就幾票藍
謝會選上不一定是真的藍,而是因為他背景與身分關係
hen703
2 months ago
不可能會翻 w 林是假的就對了
dog4389
2 months ago
長輩其實根本不太關心政治,他們會覺得小老百姓本來就該被怎樣就怎樣
如果要跟他們聊可以先肯定謝市長的努力與認真,但今天這件事情就像先出手打人,哪怕自己合法也不能這樣帶警察上門。這樣跟土匪有什麼差別(實際上也真的是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hen703: 林右昌那可是天時地利人和喔
kiwi4348
2 months ago
鵝好像跑了……真無聊,想看他哪學的法律拜託讓大家知道一下好嗎
cat624
2 months ago
kiwi4348: 中午休息放飯時間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重點是沒有院判決和強制執行命令
行政機關不能介入民事糾紛欸

介入違法捏
現在是有人在支持行政機關帶頭違法嗎???

人家小公務員程序違法該被處理
但基隆市長和基隆警察分局長官夠大違法不用究責就是了?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其實就,某些人認為這樣對基隆才是最好的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然後基本上是不會有交集的,因為從根本上「對基隆好」的定義就不一樣了
fish3804
2 months ago
居然還有人在崩潰公投我要笑死wwwwwwwww
是不是還要繼續崩潰總統大選作票啊
squid9259
2 months ago
是警察機關不該涉民事糾紛。目前行政機關(市政府)它是這起民事糾紛中的一方。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squid9259: 是其中一方也不能在沒有法院強制執行命令時直接翹鎖進去啊

沒有法令依據沒有強制執行命令直接隨便撬人家的鎖跑進去
明擺著當刑法是擺設

講難聽一點啦 這要是普通人做一樣的事早就被約談函送了
不就仗著自己是市長,警察是自己人,民眾多數是法盲不懂
直接踩刑法底線賭檢察官不敢起訴

噁心欸 不知道還以為是對岸政府
cat624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1tjTQSSWaTkzF7RoxIwyJf.png
謝鐵柱
用原租金五分之一的低廉租金
租給微風20+10年
30年我們基隆少賺近40億喔!

一般不是條件出最好的得標嗎
怎麼對微風那麼佛心?

然後微風還要對商家提高租金
這是怎樣?

法院結果還沒出爐
市長卻可以叫警察官員 強行敲鎖 進入東岸樓上 這違法吧? NET 對基隆有情 我們不能對NET無義 支持NET
salt7266
2 months ago
cat624: 他算錯了(或是刻意挑有利的算錯),因為是固定權利金還要比變動權利金,微風的條件是低固定但是高變動,營業額愈高抽愈多,大日的合約則是幾乎只有固定權利金,不是只看固定金的就直接說誰條件好或壞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salt7266: 營業額抽多少?
chili8708
2 months ago
salt7266: 如果以這幾年的營業額算,可以拿多少?
squid9259
2 months ago
kitty6538: 因為強制點收和出警,這在分工上是兩局處,能串起的,要不法院,要不市長。市長如有下令就背責,市長沒有就是局長負責。
請不要直接說此案是‘’行政機關不該介入民事糾紛‘’,因為這案裡行政機關就是當事一方,並非無關者。
cat624
2 months ago
前幾天基隆市政府就有發出聲明了,跟市府無關,他們會當那些去現場攻堅的人的後盾
salt7266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mZkASUUD5fEQhPYrTJyJT.png
招01_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ROT案-申請須知(含附件).pdf

這次招商規定最低要給,1億以下1%,1~3億1.5%,3億以上2%,
salt7266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go3dG8FV5lP1rsEmnH0qe.png 之前大日的版本是高固定但是低變動(抽成只有44萬)
beer18
2 months ago
這種叫做(變動權利金)超額權利金
除了給固定的之外,如果你的營業額超過一定數量後要跟政府分
beer18
2 months ago
另外順便補充輿情費不是網軍費
輿情費其實就只是廠商須提供專門拿來對付各種民眾或議員要求陳情用的零用錢而已
那個費用在其他合約中也會出現,只是根據合約類型不同命名也會不一樣Re: [新聞] 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碰」 - Keelung板 - Disp BBS
squid9259
2 months ago
cat624: 問責大鍋炒,容易因為鄉愿被搓掉。不問對方法和對象,該負責的都能逃掉,轉生再來,行政要玩更是如此:一切合法,謝謝指教;態度不佳,下次改進。
例如:跟市府無關,現場攻堅是?警力出去警局長官負責,當後盾或是提供某處旋轉門嗎?莫忘余文和馬英九。
cat624
2 months ago
squid9259: 看看新竹市的高虹安,助理加班費,喊句一切合法,謝謝指教,就沒事了,他讓他當選新竹市長,爽爽的在新竹市吃香喝辣住豪宅坐豪車,選民就是好騙,你們台灣人耐我何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squid9259: 我說的不應介入開鎖的是警方,發現警方介入民事糾紛站在偏頗一方亂開鎖可以跑去行政法院提告

至於市府,不經法院命令沒有法源私自闖入他人未開放營業處所觸犯的是刑法

你民事沒打完跑去踩刑法界限是在搞毛?
這世界不是拿著當事者名頭就可以為所欲為不用遵循法律欸,那麼多人幫帶頭違法的基隆市府說話真的是法治失敗
goat3300
2 months ago
有人下班了喔wwww
mink7850
2 months ago
下班了笑死www
squid925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cat624: 高虹安的助理案下莊了結案了?
squid9259
2 months ago
kitty6538: 這是兩案,你混一起打,失敗率高。硬要以失敗率高的方法做事,再唉不公平,只能說吵得好聽,爽了,縱放玩法者。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squid9259: 蛤啊? 找律師團分開打啊?
而且刑事案件負責幫被害人發聲的是檢查官不是律師欸,被害人請律師在場上頂多注意有沒有程序錯誤而已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啊NET就已經到地檢提告市府了
都這麼明目彰膽的踩刑事紅線,要是失敗那也是地檢有問題,什麼兩案一起失敗率高我不懂你的論述立論點

就算NET連警察分局長一起提告,那也是同一案多提告一個幫助犯
對警分局提告行政中立的部份就再找律師團打行政訴訟就好,我不懂哪裡有問題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微風是固定權利金攤起來每年一千五百萬,年營業額變動超過三億抽2%有六百萬(起)。
大日是固定權利金攤起來每年五千萬,每年營收預估額跟比例不確定,107年度分市府的金額是四十四萬左右。
三千五百萬,十七億的2%。
所以負責標案的人覺得微風可以很輕鬆就能在東岸做到年營業額十七億嗎(沉思)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還是合約其實%開得很高嗎........(沉思
taco2299
2 months ago
跟本黑道市長,明眼就是搶劫。
黑心企業勾結國民黨真案例,
2年一約改成30年約期一次簽死,
謝國棟是基隆市長謝國樑的哥哥,這都不需要利益迴避嗎?

市長一任才幾年?未來市長的權利,30年弟弟市長都幫哥哥您簽好了?真是辛苦了!
市長明顯替代市民放棄續約審查權利,
為何不乾脆一次簽30萬年免租金免審約?哈~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欸、不對,大日的土地租金就一千多萬,跟固定權利金(平攤)三千多萬合併才五千萬。
這樣微風應該也是土地租金一千多萬+固定權利金(平攤)一千多萬,固定的部分差額沒有到三千五百萬這麼多 (thinki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
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 → leterg: 當初不給NET進協商室,又超低價給微風 180.217.134.15 02/04

錯誤資訊不要再傳了好嗎?

NET自己有投標, 不存在甚麼投標過程不給NET進協商室
另外, 微風權利金並沒有比較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 推 xeobonm5: 合約有問題歸一碼,沒強制令直接處理根 111.82.10.131 02/04
: → xeobonm5: 本是大陸的做法 111.82.10.131 02/04
: 推 xeobonm5: 如果都可以這樣子的話,買法拍屋警察與 111.82.10.131 02/04
: → xeobonm5: 政府都來幫忙強制趕走人唷 111.82.10.131 02/04

東岸停車場2-4樓產權並無登記, 既無登記給市府也沒有登記給NET

這是市政府之所以敢選擇不透過法院處理的原因
NET並不擁有東岸2-4樓, 甚至不是租客, 只是代管業者, 為什麼需要強制令?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如果這樣就合理了,沒產權表示很難主張什麼
squid925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kitty6538:
失敗那也是地檢有問題>>預估會來抗議司法不公。
用強盜,入室就有個問題,產券地權點交的爭議處就是問題,明確的是財務毀損,因為涉及合約,除了標案法規要求必須要公開之外,細節公文命令保留的部份,刑事偵查不公開>>預估會來抗議司法不公。
接著,你自己都說警察分局長用另外用行政中立來告了。就兩案啊。
salt7266
2 months ago
salmon7054: 以 NET 律師公開的評估說一年大概都在 7 億以上營收,所以這裡的權利金大概是 1400 萬以上(理論上微風再投資 3 億之後會更高),然後土地租金是按照地價算的所以應該大日跟微風都會一樣,就算微風投資進來之後營收都持平沒起色,土地租金 1600 萬+固定權利金 1500 萬+變動權利金 1400 萬(7億營收)=4500 萬,到這裡跟大日的 5050 萬比少個 500 萬而已,後面微風賺愈多市府抽愈多,理論上整個合約會相較之前大日的更有利(因為還不知道 NET 這次提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話說大日都沒出來說話

這好有趣,因為大日才是那個要出來講話的人

放著 NET 去咬基隆市府,真是有趣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alt7266: 如果照 IBIZA 說的 NET 也有進去,就是價格輸人而已
salt7266
2 months ago
但到這裡就可以知道,按照招商條件,其實不存在說這次微風拿到相對大日 1/5 的超低廉租金這件事情…
squid925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警察分局長未守行政中立這件事情比較明顯嚴重的。我才會說例如余文和馬英九。
關於強盜,要看大日和NET的合約,推測NET認為跟大日要不到錢了,又不想損失加蓋的錢,還在轉圜狀態,時間卻要到了,才會演發出這齣。,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到是這邊一堆人就直接說市府的,搞不好才是真網軍

畢竟 idcc 網軍這種事也只有民進黨被認證

連賴清德都知道民進黨網軍很厲害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alt7266: 看起來就一般般,只是 NET 投太多錢不爽而已

這我前面就說過了

NET 這樣幹很難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quid9259: 看起來講難聽一點,點交之後 NET 和基隆市府沒關係了
因為 2~4 是附屬建物,連帶主建物點交

要吵就是上法院再慢慢吵,這個 NET 大概也會輸,因為租約不在 NET 手上
頂多判要拆建物還 NET 吧(還要看林右昌簽了什麼合約

如果要還,那就是林右昌垃圾了,約簽這麼爛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很多人會覺得 NET 幫蓋了 2~4 樓,呃,這個就是多做的
本來的計畫就是大日能優先續約,就是大日優先承租權因為弊案被拿掉了

所以 NET 的幾億投資放水流,所以微風就願意用更低價
NET 因為之前的成本已經投下去了,可能再低還是賠
squid925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我認為點交之後NET來這齣,是用輿論再轉寰一下,但市政府動用警察很難看,很容易讓人想起當年國民黨上岸的慘案。(兩年後市議院首長選舉可用梗,基隆人快通知家附近的議員)。總歸的,租屋要確定出租人是屋主還是二房東是很重要。
mink7850
2 months ago
三小時前的新聞
https://images.plurk.com/2E70NTIKy0sGP4BEqyMkzX.png https://images.plurk.com/6v0KkIfBN5N1P9Z1uFmsIj.png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基本上原本合約訴訟net本來就不太會贏,而且這是他們該上法院釐清的事。但這和市府動用警察闖入是兩件事,動用警察一定是有問題的,而有人覺得公家機關為了方便做事知法犯法沒關係,有人則是很介意這點。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quid9259: 這也沒什麼難看的,警察過去配合處理一下而已

真的一般房東合法趕房客警察也可以到場的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以謝國樑角度當然是沒差,反正怎樣都不干他本人的事,選一個最快的方式就好
goose9027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沒什麼好講的, NET 搞的難看在先呀
看討論是早就要登記在基隆市府下,一直沒登記批踢踢實業坊 - Keelung
shake2966
2 months ago
對對對
那為什麼叫警察要半夜叫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所以我就講,幾億投資最後就是弄點輿論找網軍罵謝國樑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2966: 避免衝突呀
這很正常的

想當年阿扁拍賣中華電信也是偷偷在走廊公告,沒上網的
shake2966
2 months ago
再幫大家複習一遍鵝先生的重點
https://images.plurk.com/5ZHBx16tpv12ysDZBROKic.jpg https://images.plurk.com/3cKVdBbH0YA6jXi78mrc96.jpg https://images.plurk.com/2RvhhPZvTZcXxS8Ed3hTnS.jpg
一、管NET花了多少錢做起商場給基隆帶多少人流,一個佔用公有資產的土匪還有一群韭菜支持好好笑喔,我要來念醒這些睜眼瞎哈哈哈哈
二、招標文件疑似下架(更新了)、關係戶價格低到離譜、半夜烙警察、暴力破壞開鎖,這些小事大家不要無限上綱啦,謝公子一定贏,NET願賭不服輸就是佔地土匪😠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而且他早就習慣處理這些輿論了,他可不是會自爆講一堆洞讓人攻擊的人XD,頭過身就過,再一週應該就沒人提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2966: 你有奇怪的性癖我沒有謝謝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2966: 沒錯呀,本來就是佔用公有資產,你否認嗎?
shake2966
2 months ago
鵝先生有奇怪的半夜被警察帶鎖匠鋸門的性癖
我也沒有呀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我有在看ptt不用一直貼給我啦w
goose9027
2 months ago
OT 五年就要登記回去了,NET 沒登記不就是佔有國有財產

還是台灣國的法律跟世界不一樣?
goose9027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還有其他人,像 shake 就不愛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而且沒登記就表示無主
頂多要證明市府損壞多少財物,這些都小錢了
squid925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啊為啥我辦房客不走擺爛的案子,警察都不來路過一下,連長官都不讓我去講一下找來當靠山,我也辦政府土地耶。我眼紅基隆市政府。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goose9027: 而且你也沒搞懂我在講啥,但其實也沒差,因為基本著重點就不一樣了
shake2966
2 months ago
3億是小錢
好好喔鵝先生如此視金錢如糞土
看來我要好好把握鵝先生了,財富自由指日可待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懶人包就是喜歡藏著重要訊息不說
原來早就到期,還沒登記,那做法就不一樣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2966: 是呀,像你還覺得不登記在市府下不重要的
你不要打自己臉好嘛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quid9259: 你那個沒爭議的沒人要理你呀,辦法房客霸佔的還法院點交的應記得是法警會幫忙點交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goose9027: 誰跟你說房東趕房客警察可以到場協助的?房東手上沒有強制執行命令警察根本無權介入

而且就算是強制執行,也必須是法院書記官發函請警方,轄區警方才能在旁邊戒護

不知道行政程序怎麼走就不要亂講話,講得好像警察都是房東打手
拜託 警察幹這種事會 被 告
salt7266
2 months ago
林智群律師回覆那個就避重就輕了,按照標案合約,怎麼樣都不可能會出現,基隆市政府給大日得標的 OT 案,卻產生有第三人廠商 NET 獲得 2~4 樓產權的可能性,若是有,反而這幾年 NET 所的招商收入以及資格都有問題
shake2966
2 months ago
講的好像鵝先生打自己臉還不夠一樣
所以鵝先生請問一下,這邊的各位到底是支持無產階級革命,還是支持地主呀?
dog4389
2 months ago
討論的可以注意下某人的想法,有些場合下強硬點帶警察上門都是可以的。
討論NET大日跟市府微風之間的法條與關係都挺合理
但絕對不是說可以:強硬的帶警察喬一下

那跟帶流氓喬事情有啥差別
dog4389
2 months ago
重點是他覺得只要事情合理,國家公權力就能擅自動用在民間財產上,然後他會跳針到商場巴拉巴拉,不要被弄模糊
這件事情本質上是不應該用這種方法強硬執行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為什麼會有人覺得警察拿三萬多的薪水卻理所當然該幹坦克兼奴才兼祭品的工作呀 (簡直就像叫保全上樓只為了叫人幫忙倒垃圾一樣離譜)
salmon7054
2 months ago
人家是自然人不是物或個人財產捏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dog4389: 民事事件警察其實都不能介入
最多只能在現場蒐證

帶警察蹺人門,就算你官大權利大而且佔理,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警察也絕對不會跟你玩,玩下去直接被告上法院
dog4389
2 months ago
kitty6538: 我本來以為當天晚上會是帶微風來點交,NET拒絕,但市府強硬,然後雙方報警
結果一方直接帶滿人過來.....www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dog4389: 這種點交沒法院在場背書不能硬闖,闖下去是犯法的

然後居然沒法院背書硬闖還找警察來幫手
我完全看不懂

基隆市政府是不用考行政程序法就可以進的嗎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房東在租約期間不可以隨意踏入租出去的地方,但租約過了房客已經沒有使用權的情況下,房客賴著不走,房東是否有權請警方破門?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上面說很多次了
警察去查封或驅趕,也要法院給的文件,你複製貼上那麼多,最關鍵的法院允許警察執行文件咧?

po出來看看啊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一直在跳針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其實我想基隆市府就是考慮過才這樣做,反正就算有罰則其實對他們也不痛不癢,看到現在就是很多人認同這樣的作法(聳肩)
dog4389
2 months ago
pigeon2430: 少了個請的動作,是帶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dog4389:
反正都是把警察帶到現場,只是一個是主動帶路、一個是叫人自己上門而已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資訊有點亂,所以之前大日的合約其實是2021就結束?不是最近才結束?最近的合約是跟微風的新約?所以NET在合約過期後佔了至少2年?
salt7266
2 months ago
pigeon2430: 大日合約是從 2016 年開始,5+3+2 總共最多 10 年,第一期 5 年,後面都是優先續約權,到最近這期 2024 年因為大日在 2022 年爆發的弊案而喪失優先續約權所以 2023 年重新招標,2024 年微風得標進駐,大日實質營運到點交給微風之前
squid925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kitty6538: 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警察也絕對不會跟你玩,玩下去直接被告上法院。
長官叫你去,去不去?有法律常識的警察還是會去,因為長官叫你去,不聽就是不服從,警察比尋常公務員更講求服從。因此警局出事拉出來都一串粽子。
另外,市長不用考行政程序法就可以當,他只要選票。
cat624
2 months ago
squid9259: 縣市長只要顏色對了,敢開口騙選票就可以選上,看看花蓮、苗栗跟宜蘭,還不用考試,什麼貨色都可以當縣市長
squid925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cat624: 是啊,市長就是票多就可以上。有的地方戲稱一顆西瓜都能上。所以行政程序法是用在誰身上?能用這個法問責到誰?要如何牽制。會用的人可以閃責,不會用的人就背黑鍋了。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pigeon2430: 即便你是合法房東租約到期租客拒絕離開,你還是沒有權利直接闖,合法流程是你必須去法院跑流程申請強制執行

假如沒有法院背書狀況
就算你請警察到場,警察也不會幫你背書,不可能幫你破門,也不會讓你破門行為合法
這是民事案件警察無權介入

事後你租客被告入侵住宅、強制、竊盜還是其他什麼鬼的,該辦還是要照樣辦

所以拜託 遇到類似狀況請左轉找民事法院
不是每個人都跟基隆市一樣法院自家開的可以隨便無視法律的喔
cat624
2 months ago
squid9259: 現在基隆市長請假躲起來,媒體又不報,過個春節假期大家就忘光光啦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cat624: 就說謝國樑處理這些都超熟了XDDD
squid925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cat624: 所以知道玩法的可以閃責。基隆人不找自家議員去處理,增加曝光率,旁邊縣市只是喊熱喊燙啊。之後議員開始要跑選舉時能不能拿來提款。
cat624
2 months ago
squid9259: 張之豪有去現場直播,有持續追,但媒體不報,基隆當地的社團也封鎖消息,風向帶不起來,基隆人如果也不在乎,就只能跟新竹一樣,讓市長蹧蹋
hen703
2 months ago
一邊大概非法入侵 一邊可能違建或侵占
我是不太懂為什麼一定要站一邊
不站就叫被糟蹋 好棒棒呢
squid925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cat624: 帶風向想帶去哪就直說。
kitty6538
2 months ago
差得多了
一邊是濫用公權力踩刑事底限
一邊是法院判決就可以處理的民事案件

把這兩者畫等號真的沒什麼法學素養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蔡靜娟受訪表示,市府昨天凌晨針對東岸商場「夜襲」,由王圳宏、張以正和林詔徹率領10多名警員,和10多名未表明身分穿著黑衣的人士到東岸商場就NET營運的商場部分,在各出入口以機具切開門鎖強行進入,因為警力優勢,使得NET無法阻擋。

陳義文表示,市府1月31日下午原先只針對停車場部分點交,NET考量公益並未阻擋

原來 NET 還想阻止大日點交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 NET 到底是想幹嘛呀?

另外謝國樑在幹嘛?這四年都沒幹事?
這問題都沒解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還有 NET 並不是租客,跟市府沒直接關係
有關係的是大日

不能將 NET 等同於租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如果 NET 是個人可能還有機會不搬出去
但是 NET 是法人,這就沒這問題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現在最多 NET 頂多只能就產品做損壞賠償,但是我覺得基隆市政府應該向四年市政不作為的林右昌代位求償一下

https://images.plurk.com/7AUE3NisiXvsD2IKDZJ7HF.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應該先去找林右昌澄清一下當初為什麼會讓 NET 出資興建但是沒處理好合約問題

叫 NET 去找林右昌算帳啊,要不然 NET 和林右昌簽約的時候不知道風險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重點就是 NET 沒產權,NET 沒租約

這本來就知道的事情了

現在的基隆市府有一點點瑕疵,不過比起林右昌來說
林右昌這約的問題超級大包
比起來去處理基隆市產根本不算什麼

林右昌還想出來刷聲望,呃~
是網軍太好用了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還有一個可能,NET 根本連林右昌都不鳥
fly532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一點點瑕疵,OK,知道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原來賠了約一半實收資本額,不過財報沒公開,不知道實際賠多少比例
shake6125
2 months ago
一點點🤏瑕疵(rofl)
八卦版看多了都會變這樣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刷了幾輪
但是我覺得更有可能的是大日騙了 NET
ㄏㄏ,所以 NET 就一直侵佔公產,林右昌一直擺爛
NET 賭爛不登記

看這邊網軍這麼明顯的案子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一直想洗也是很有趣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6125: 對呀,比起林右昌真是一點點
就沒看你用力打林右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網軍嘛
pisces6775
2 months ago
隔幾天沒看怎麼好像有怪人混進來
tea5809
2 months ago
噗浪偷偷說特產奇怪的政治魔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對呀,認真的討論林右昌合約

都有人要叫我開房間談,真是政治魔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講難聽一點啦 NET 就是侵佔國有土地的顏家
本來就該還

怎麼一堆人站在 NET 那邊
都標哥同路人嗎?
omelet8644
2 months ago
好的,NET最近還是有紅標一件65折、三件5折喔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剛剛看了一下,NET 店面在一樓
所以 NET 是三房東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omelet8644: 早就不買 NET 了
品質和剪裁不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但是比佐丹奴和另一家類似的(太久沒買忘了
好一點
shake6125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對啊網軍超喜歡在偷偷說洗地的,還特別愛護謝國樑
還有噗浪字數限制沒有那麼低可以不用分那麼多次回應,當作是ptt推文膩,業務很不熟練捏 建議扣錢
pisces6775
2 months ago
omelet8644: 謝謝,最近會找時間去買買買
omelet8644
2 months ago
我買了三件裙子一件寬褲 潮爽德
shake6125
2 months ago
omelet8644: 昨天趁著天氣好才去補貨好幾件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4EPBzoqKHfURaH7uhbz9uV.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剛剛查了一下原來是主婦商場
venus6502
2 months ago
推薦大家可以去估狗銀宮戲院哦,看看人家NET是怎麼好好地維護跟整修老建築的哦
omelet8644
2 months ago
身上是好幾年前買的絨絨外套 超溫暖超舒服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有趣的是 NET 沒損失啊,頂多就門損被剪開而已

然後講的好像很嚴重一樣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好笑的是這也不是警察權

只是警察有出現而已
fig2238
2 months ago
NET的品質跟品味有在變好了啦,我十年來都有在買NET
每家店可以打折的庫存紅標商品都不一樣,只可惜沒有時間一家一家逛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都十年了這種懶人包還騙這麼大哦

笑死

看這種懶人包都會變腦殘了吧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niYP1XLkNZUVx8blvmWwZ.png
shake6125
2 months ago
我同意八卦版看多真的會腦殘,而且還會覺得被違法破門不算什麼
goose9027
2 months ago
fig2238: 我都是買給小孩,剛剛好,特價時也不貴
但是自己穿就沒辦法

上一輪 NET 還可以靠國產風撐下來,但是在 Lativ 出來之後 NET 愈來愈少見
基本上我最近常去的商場好像都沒有,像林口三井
美麗華,101 就不用說了
新光三越,大遠百系列好像也沒有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6125: 不用看八卦版呀,你先拿個 NET 的合約出來看再來談

NET的合約到現在根本沒看到,有合約就可以站得住腳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還是說沒合約侵佔國土你也同意,shake6125你顏家同路人?
fig2238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我住的附近有十幾家NET,倒是沒有找不到的困擾
cat624
2 months ago
謝國樑要不要先把招標公告放上市府管網,他如果沒心虛的話,幹嘛下架!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
這個也是八卦版啦,也有可能你覺得 NET 找的律師是腦殘才在八卦版貼文
cat624
2 months ago
現在侵佔私人財產的是NET,還是基隆市政府?房客還沒搬家,就翹開門鎖,侵佔人家的機房,基隆市政府帶頭搶劫私人財產,還有人好意思在這邊幫他洗白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gM5ipatALNwcPskm0Df3f.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不就是 Google 就有的東西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真不公不義跑去投標幹嘛?應該硬幹到底呀
shake2966
2 months ago
好啦幫忙更新一下鵝先生的論點啦
這麼晚了鵝先生還是好熱情喔
目前的鵝先生重點
https://images.plurk.com/5ZHBx16tpv12ysDZBROKic.jpg https://images.plurk.com/3cKVdBbH0YA6jXi78mrc96.jpg https://images.plurk.com/2RvhhPZvTZcXxS8Ed3hTnS.jpg https://images.plurk.com/2t8XM9YAo9WMvyvx5qVsHW.jpg
一、管NET花了多少錢做起商場給基隆帶多少人流,一個佔用公有資產的土匪還有一群韭菜支持好好笑喔,我要來念醒這些睜眼瞎哈哈哈哈
新增:NET佔地土匪就顏家同路人,支持NET都標哥的馬仔啦
二、招標文件疑似下架(更新了)、關係戶價格低到離譜、半夜烙警察、暴力破壞開鎖,這些小事大家不要無限上綱啦,謝公子一定贏,NET願賭不服輸就是佔地土匪😠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3x4hpLWX1eSkQVFxNvJLl2.png

上網站就有的契約,不就 Google 就能查到的東西?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2966: 我契約找出來啦,你的契約呢?
shake6125
2 months ago
侵佔國土蓋大莊園好幾個國民黨的怎麼就看到洗地仔罵NET罵得特別大聲,謝國樑給的好處這麼大跑來噗浪洗地洗一天也不容易。八卦版以前正常人蠻多的可惜被白粉網軍跟仇女噁男佔領後正常人越來越少了,也是挺可惜。
mink7850
2 months ago
槓精
shake2966
2 months ago
鵝先生tag錯人啦,要契約的不是我喔😁
我想知道的是鵝先生是不是有半夜被警察破門的性癖
還有我們現在到底是無產階級革命還是支持地主喔
鵝先生還好嗎是不是太晚了有點昏頭呀😁
shake6125
2 months ago
希望小孩以後不要成為這樣的大人才好,不然也是了然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I5gepU15Ha4nX4cDfVix.png
shake6125
2 months ago
看了一下上面律師貼文

就我所瞭解一般公關公司建置的網軍
每回覆一則留言的產值是500至700元
貼文則是數千元

哇難怪要泡在噗浪洗地洗一天還故意分那麼多則留言真的賺爛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46HYIUby5JZNvKmRyUO2Eg.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6125: 謝謝你告知自己的薪水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媽的我都找出契約了你還在屁話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是有沒有這麼無能啊,你不是要幫 NET 講話嗎?
NET 的契約哩?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788933XvGS8HlCLH8LcjuS.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證明真是契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所以你的 NET 契約呢?
pisces6775
2 months ago
venus6502: 之後就是打算去銀宮戲院XD那間真的很漂亮(在地人士
shake2966
2 months ago
有人無能狂怒到都說得出NET=顏家了
我們就尊重友善包容啦嗯嗯
看出去到現實中敢不敢拿大聲公放送說NET=顏家啦嘻嘻😁
dog4389
2 months ago
鵝先生畢竟是會說八堵火車站開槍殺人的是台灣警察的人
懶得爬沒關係
我現在提醒大家一次,好讓大家知道他所謂的"專業知識""考察"是多麼嚴謹
shake6125
2 months ago
這麼多人陪你跳針一整天了記得留言賺的錢要多做點善事,不要只會支持違反破門啊
dog4389
2 months ago
另外我懷疑他沒意義的多篇文不停洗就是要讓文章失焦
好讓進來看瓜的無法正確討論跟吸收資訊
望週知
venus6502
2 months ago
突然對於鵝這個拼命想找人吵架又找不到人理,只能一直刷回應跟截圖的舉動感到深刻的心酸 (表情錯誤
shake6125
2 months ago
只會拿八卦版餵的糞一直跳針,說破門不違法的希望你不會變成等到自己的家被強拆才知道要哭的小粉紅一樣,祝福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到底在幹嘛,前面都討論很清楚了()
ape454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為什麼明明沒人跟他說話,他卻好像自己聊得很開心一樣
pisces6775
2 months ago
dog4389: 我只覺得他拼命想找人吵架很煩,明明可以盡量在同一則留言講完卻要分很多則,感覺就很多餘,加上又不停跳針同樣的問題。

明明沒啥人要理他卻可以自己講得很開心,是個超神祕的人呢!(讚嘆
shake2966
2 months ago
venus6502: 我有理他但是他不想理我🥹
說我要求開房間另外談是政治魔人耶🥹
是不是我沒有郭董霸氣包下君悅、排場不夠大,所以鵝先生才不領情呀🥹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因為他自以為眾人皆醉他獨醒,前面就說了兩邊出發點完全不一樣了
dog4389
2 months ago
pisces6775: 大概是只要把文章洗一堆廢言就能讓討論失焦
也讓想進來討論的人失去討論的重點與內容
shake6125
2 months ago
shake2966: 而且可能是沒有放倒數計時器(X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這個怪咖無知到我懷疑他國中沒畢業
dog4389
2 months ago
有刺客!羅智強幕僚裝路人嗆阿苗反遭電爆全記錄(內容富含對死刑的法學與哲學辯證 聽到賺到✌️)【20240...然後上面某人的回應真的很像這影片內來質詢的助理A
我就不指名了,大家自己看就好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避免歪噗之重點爭議
基隆市府在沒有法院背書的情況下,派出警力去攻佔NET商場。

即使是房東也不能在沒有法院背書的情況下,要求警察把違約的租客拖出去。

基隆市政府超大的官威。
carrot7103
2 months ago
omelet8644: 最近也有去挖寶,看到香菇襯衫覺得很可愛!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1. NET合約問題
-->>這邊雖然很複雜(牽扯林右昌、大日、NET,還不明朗),還沒打訴訟但基本上NET敗

2. 市府利用警察強制驅離NET
-->>市府不該使用公權力強制驅離(但反正判決出來也是賠錢了事,不痛不癢)

一派人認為因為NET佔地為王,市府雖然違法驅離但也是剛好而已。
一派人認為應該等合約糾紛處理完,再依法條有憑有據執行公權力。

原則上兩派人在意的點並不一樣,但反正木已成舟,接下來就等法院訴訟吧,而這也是謝國樑要的結果。畢竟不管訴訟輸贏他都達成目的了~
pisces1223
2 months ago
當初南鐵地下化被強拆的「人民」,能夠得到這麼多關注,不會被各種謠言污衊就好了 ;-)
shake6125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扯南鐵的可以去查查台南市政府規劃的照顧住宅現在一坪多少也可以去查查 批踢踢實業坊 - HatePolitics
pisces1223
2 months ago
另外,這噗智障真多
對,我是說你們所有人

沒看到合約就站邊站好站滿
還能義正嚴辭辨來辨去
詐騙集團最愛這種人了 (banana_gym)
pisces1223
2 months ago
shake6125: 搞笑喔,人民合法私產被強拆,和照顧宅有什麼關係?
至於照顧宅的政商關係,只是沒爆而已 (woot)
shake6125
2 months ago
ㄛㄛ,洗地仔換班了ㄟ
以前聽說某個時間會跑出嘴特別臭的原來是真的
fig2238
2 months ago
辯啦,國文沒學好就不要罵人了
shake6125
2 months ago
政商關係有不法就去報啊,不要跟某黨的求官仔一樣整天連連看什麼可以送檢調的證據都拿不出來,指控全靠想像力wwwwww
fly5328
2 months ago
等你來爆照顧宅政商的關係,好在意!
pizza767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蛤為什麼我覺得有人爭論的點很怪
有問題等法院判就可以名正言順依判決行事,為啥基隆市政府要半夜派員警去換鎖?
合約是一回事,但大家在吵的明明是警方沒依法行事這個點不是嗎

偷換概念喔?
hen703
2 months ago
這噗的點不是在討論東岸停車場爭議懶人包嗎?
(我還特別滑到最上面確定了一下)
當然是兩邊的爭議都要列出來啊
只專打一邊的人才有立場問題吧
goji8565
2 months ago
南鐵地下化好歹先動工的是沒有徵收爭議的仁德區,先點交1F到地下,爭議的地方等法院判決不就沒事?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真的是換班欸= =虧我還打了小整理
dog4389
2 months ago
pisces1223: 其實上面都有人討論兩邊說詞,主要爭議點是帶警上門是否合乎道理這件事情
還是你是繼承鵝先生意志的
dog4389
2 months ago
當然要陰謀論一點,也可以說帶警上門是NET設下的局
就是要賭市府會不會做出這種強硬的舉動好讓他們能在不利的狀態下行動

可是-謝市長對這話題直接神隱不出面
到今天都沒有任何大動作反應與說明
而是採取冷處理默認+我就這樣你們咬我啊的態度

老實說這只會讓人對他不信任度更加上揚罷了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狂跳針想繞開市府違法真的好怪
講那麼多好像NET多有問題,但假如NET問題真那麼大,市府一定會贏的話
市府幹嘛要不等法院判決與強制執行命令,硬要強行闖入呢....

邏輯上不通欸
goji8565
2 months ago
dog4389: 他請假去了
cat624
2 months ago
網軍沒有要討論,瘋狂跳針洗版,只是想要偷換概念帶風向,要讓圍觀的人看不到正確的資訊,把風向帶往他們那邊,他們就贏了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kitty6538: 謝國樑就是取了對他個人最大利益的方法而已。一來是要給微風交代,二來是如果沒弄好停擺營業鬧大輿論更難處理。
walrus1244
2 months ago
反正到時若半夜偷襲的那些公務人員被法院判違法,全都是可割可棄的,火燒再大也燒不到謝國樑,不然他為何要請假? 國民黨縣市首長嘴上老講著不要為難基層,實際上最愛叫基層去做一堆屎缺髒事自己躲得遠遠的。
hen703
2 months ago
對阿 網軍沒有要討論 瘋狂跳針洗版只是想要偷換概念帶風向要讓圍觀的人看不到正確的資訊把風向帶往他們那邊他們就贏了
說到神隱 害NET可能沒有產權的人也神隱阿 還從來沒有出現過的一直神隱 怎麼不說?
也沒有法認證濫用公權力 硬要凹的話 (已經講這是凹的了) : 二房東房客和平把房子交給市政府並同意市政府換鎖進入 損害現役房客權利的是二房東 也可以這樣說吧?
都沒有法院認證 都疑似有問題 好像沒有哪邊比較高級吧 市政府違權顯而易見的話不是更好被定案等程序出來阿?
cat624
2 months ago
二房東違法
不代表房客違法
你大房東可以破壞房客的門鎖,進去侵佔房客的私人財產嗎?
hen703
2 months ago
cat624: 大房東的房客是二房東 二房東同意啦
先再次聲明這是硬凹 免得有人來跟我吵 只是想表示都沒有法院認證
dog4389
2 months ago
hen703: 準確說是房東被踹掉後,市府沒跟房客討論怎麼解決就帶著朋友進來說這些都送你
房客曾經精心佈置買的PS5跟遊戲主機還有一堆個人物資都直接轉交
dog4389
2 months ago
原房客有提出抗議過,然後最新進度是市府直接強開他的房間換鎖
hen703
2 months ago
dog4389: 按照現役市政府的說法就是他的房客就是大日建設 大日建設已經把東西都給他們了
當然這個說法疑點叢叢 交給法院來認定
hen703
2 months ago
先說我覺得的疑點免得有人說我都幫現役市政府說話 (我應該都也在諷刺吧)
包含當年NET與前市政府談的是否有效立 牽涉到NET是否有產權
大日建設在涉入弊案後是否還具有"二房東"的角色
警察在"夜襲"當日有沒有"出手"
virgo4988
2 months ago
hen703:
你的意思是警察穿著公務用制服在民事現場COSPLAY嗎?
hen703
2 months ago
virgo4988: 據我所知一般民眾糾紛都可以叫警察了 只是一般人叫不叫的動而已
dog4389
2 months ago
hen703: 警察的說法是維持現場秩序,看起來事前肯定知道這場行動要做什麼。當晚沒有大日的處理人在場,然後市府直接拆鎖,警察旁觀鎖被硬拆。

然後對於地面商場的處理市府目前說法是各執一詞,很明顯是有法律程序要跑。所以目前市府很不公道的行為就是不等法院就先動作

然後市長請假消失不解釋
dog4389
2 months ago
老實說謝市長立刻親上火場,把所有疑點攤開一條一條說明解釋還會覺得有點樣子。現在這樣只是讓我從對藍的中立態度變成厭惡...= =
goji8565
2 months ago
dog4389: 同感
hen703
2 months ago
dog4389: 市政府的說法是大日沒有來但權力給他們了 (我沒有認同這個只是陳述)
"警察旁觀鎖被硬拆" 所以警察沒出手阿 這個我不知道不確定警察有沒有動
hen703
2 months ago
我是覺得謝市長也有見不得光的東西 可能新合約也有小秘密 (我不知道亂猜)
goji8565
2 months ago
警察不是有去阻擋?不然派一名警察當見證人觀眾不就好了?
cat624
2 months ago
Facebook市長在臉書出現了,不敢面對市民的質疑,直接關留言
bear7658
2 months ago
強盜行為要這麼偷換概念幹嘛
cat624
2 months ago
goji8565: 警察是去擋NET的律師及員工,協助微風派人強行破壞門鎖進入NET的營業場所及機房,強佔NET資產,警察是強盜犯的共犯
dog4389
2 months ago
goji8565: 交通處長:把他(NET律師)擋下 笑死
dog438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K14V6XEwPAcRHNfBwoZgq.jpg

企業,機器人
好喔
virgo4988
2 months ago
警察勤務中放任現行犯破壞他人財務,強盜、分贓。
警察執行沒有法院文書的違法勤務。
選一個。
穿著制服在哪裡就沒有任何脫身的理由。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二房東跑了大房東也不能在沒有法院背書的狀況下擅自開房客的門
這狀況每個人都有可能碰見所以講一下

望周知,不要哪天自己被告上法院了再來哭
不是每個人都跟基隆市長一樣家大業大不會被起訴的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正常情況下,沒有法院文書房東硬要闖確實可以叫警察
但搞清楚喔
警察在場不代表房東的行為合法,僅代表你請了警察到現場蒐證,當房客決意向你提告,這個證據剛好可以送上法院證明你確實有入侵行為

對誰有利我不知道啦
但怎麼看都不像對房東方有利,頂多警察在場蒐證可以證明房東沒有竊盜行為,但入侵住宅或強制基本上沒跑的
goat3300
2 months ago
還好噗浪大部分的人腦袋都是清楚,好溫暖喔uwu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至於基隆這個喔,市府叫大批警網到場蒐證自己犯罪證據
這個好笑 我給87分

你那個不叫蒐證,那叫利用警察權壓人
蒐證叫一兩個人就夠了,半夜叫一群人還叫到分局長,說那是蒐證大概只有剛出社會的小天真會信www
hen703
2 months ago
kitty6538:跟二房東租屋會怎樣?小心被趕出家門!我沒說基隆市政府等於這個狀況
但關於大房東這個怎麼跟你說的不一樣?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hen703: 沒有不一樣啊
我說的是大房東要取回權利把人趕出去必須通過法院強制執行,不是說大房東沒權利

而是大房東沒有法院文書直接闖,會換大房東觸犯刑法,只要房客提告,大房東就是進地檢
goji8565
2 months ago
如果警察只是來當見證人叫那麼多幹嘛,還是大半夜。這麼多的警察得要放下手邊檢查酒駕什麼的執務,來去當觀眾(
goji8565
2 months ago
租約沒到期莫名被房東趕出去,房客可堅持住下去嗎?能不能提告求償?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但如果房東手段強硬,又是換鎖又是丟東西,恐怕會觸犯強制罪、毀損罪,這是相當不可取的。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要是衰一點,房客表示有財物損失...讚 竊盜直接加上去

我是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基隆市長那麼大的權力啦,假如沒有最好別亂試
遇到一個稍微懂一點法律的房客直接告到你脫褲
kitty6538
2 months ago
我就不懂基隆市府為什麼不去申請強制執行
是自己理虧認為權利不會判給自己嗎
dog4389
2 months ago
kitty6538: 或是上面說的 這點錯誤跟後續處理自己賠得起
kitty6538
2 months ago
那到時候又是基層背鍋了
結案
dog4389
2 months ago
先斬後奏也是一個方法,吃定這不會動搖基隆票倉
但這思路下去會覺得真心生氣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kitty6538: 因為太花時間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法院判完可能任期都結束了
kitty6538
2 months ago
就吃定市政府自己開的,違法沒關係嘛
反正出事再推個基層替死鬼,民眾也不會在意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到時候又可能被嘴沒做事,不如直接硬幹確保微風接手還可以當政績宣傳
hen703
2 months ago
我也講啦 萬一要來說 其實可以說是大日建設交給我的
那就是大日和NET的糾紛啦
我也在想政府的租約肯定是有公證吧? (還是不一定?) 不用走法院就可以執行不是? (上面也有人有貼了)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所以我們就不是法治國家啊
某些當權者想違法亂紀就可以隨便違法

你權益被侵害什麼的 沒差啦 市長任期比較重要
不知道這次NET有多少員工會失業,基層又會有哪個承辦人被起訴

嘛 沒差啦
市長說了算 市長萬歲
dog4389
2 months ago
(p-angry)(p-angry)(p-angry)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hen703: 不行喔 就算是大日跟NET之間的糾紛
沒法院文書闖進去就是違法

行政機關不是想要就可以為所欲為欸
基隆市例外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kitty6538: 沒辦法,台灣就還在成長路上,連蓋人行道都會有民眾抗議的國家(算國家?),會有這種事也不意外。
donut2135
2 months ago
弄走做事的,來了一個搞自己的,基隆人太M了
投票只為了人情不為了城市發展
反正他有來我家的婚喪喜慶我就支持
基隆人加油
omelet8644
2 months ago
花蓮國、苗栗國、南投國,台灣2024又喜迎基隆國
salt7266
2 months ago
我覺得重點還是要回到當初大日跟NET合約的簽法,以及當年怎麼說服議會綁定 NET 從 OT 變成 ROT,因為文件攤出來其實跟噗首懶人包說的事情差很多了
hen703
2 months ago
kitty6538:
房東和房客都同意的情況下還是要法院文書?(疑惑
如果是的話那我真的不知道

現在市政府就是不承認NET有承租關係
一般人的話房東好像可以說不知道有其他人住那所以房客同意就處理掉以為是房客的東西了(不知道這樣還有刑事責任嗎?)
但市政府能不能有法院認證的睜眼說瞎話我就不知道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沒驅離吧,看影片就是形式上剪鎖而已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hen703:
擅自闖進是刑法範疇,不是大房東二房東有民事協議就可以阻卻的

當然假如大房東能舉證自己完全不知道內部有第三方租客,誤以為內部物品都是二房東所有,並且出具證明取得二房東許可處分內部物品,讓大房東確實有可能甩開責任把責任通通歸給二房東

但基隆市不知道現場是NET營業處所嗎?
怎麼可能?當大家都是眼瞎的白痴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alt7266: 正確,這也是現在 NET 不敢拿合約出來講的原因,只能靠網路暴民了
這個連我國中生程度都知道了
但是上面有一票人不知道呢

本來不是說要拿契約嗎?我都找出來契約了,結果支持 NET 方的找不到

他們很怕被截圖拿出來笑,我就不截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NET 營業處所在一樓哦,已經點交了
virgo4988
2 months ago
事前登報那麼明顯,市政府也回應了。
已經沒有「不知道」的前提了。
kitty6538
2 months ago
正確個鬼
連刑事法條都可以當不存在,少在那邊喊連判決都沒出來的民事判決誰對誰錯啦

人治亂搞就承認嘛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法律有保障房客,但是沒有保障二房東再租的
看合約是大日找租客要給基隆市府看過
但是 NET 的租客應該是沒有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你前面講刑事後面講民事(黑人問號)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合約雙方各有說法,雙方都有搬出料來證明自己的合法性
但你能解釋這串法律糾紛中警察扮演的身分嗎?不要模糊掉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NET 有沒有東西在2~4 樓 => 看起來沒有哦
kitty6538
2 months ago
你一直講民事說NET如何如何
拜託 現在問題是市府違犯刑法
goose9027
2 months ago
NET 該點交不點交,內容又沒有什麼

基本上 NET 就是佔用公產(市產啦,就不寫國有了
dog4389
2 months ago
那怕市府有合法性,這種做法+裝死應對也讓人很不爽
如果真的那麼至高點幹嘛不出來解釋一下帶警察檔人拆鎖的用意
今天市府吃相就是很難看
擺明就是要來硬的怎麼樣
然後上面有人感覺眾人皆醉我獨醒 笑死
dog4389
2 months ago
要不要看看市長說啥"企業機器人攻擊臉書"在他眼中沒有市民意見
都是機器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邊好多顏家同路人哦,不過顏家都歸還國產了
你們還要支持侵佔市產嗎 wwww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那你拿出市府有地表2~4層產權的文件來看看吧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這邊也一堆人說我是網軍
跟市長一樣呢(笑死)
dog4389
2 months ago
市府拿不出來,你有快點給我們看看一點猛的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法律有保障房客,但是沒有保障二房東再租的
看合約是大日找租客要給基隆市府看過
但是 NET 的租客應該是沒有”
<你知道你這邊講的通通都是民事

刑事上
當事實使用者是別人,你沒有經過法院文書擅闖就是違反侵入住宅了
kitty6538
2 months ago
不是你是是政府就可以違法欸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我幹嘛拿,沒登記就沒有,但是市府是起造人沒問題吧
產權最後會登記在市府上沒問題呀

你看不懂嗎?(笑死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NET 違法在先

林右昌瀆職在後呀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沒回答問題啊 下台吧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還是台灣國的法律這些都沒問題

你家在那邊我去刷油漆,刷完就變我的 (笑死

要不然我去放貨櫃屋,放完就變我的
dog4389
2 months ago
然後我還是要提醒一下各位 鵝先生是會把基隆228的歷史事件說成台灣警察+歷史口述不準確的人 怕有人進來懶得跟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今天重點就不在Net
說實話也沒那麼多人在乎Net最後能爭取到什麼
怎麼看都是市政府態度惡劣,不具備法源依據行事
法治國家的法律當工具,人治當真理
鵝還覺得自己很清醒,大家笑笑就好
kitty6538
2 months ago
我可以體諒部份人對法律上無知到處黑白顛倒,但基隆市政府是行政單位,進進市政府工作是不用考法律的嗎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感謝鵝旅人一直幫大家洗這篇文,越看越覺得統戰意味濃厚,還台灣國咧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問題比較大的是 NET 不點交呀

笑死
dog4389
2 months ago
然後習近平傻逼 習近平小熊維尼 8964 我愛北京天安門 台灣獨立 台灣是獨立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falcon4940: 對對,各位這麼蠢是阿共看到都會笑

還統戰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覺得台灣是獨立國家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可以去買台灣黑熊淘寶貨最不統戰了
kitty6538
2 months ago
點交找法院啊
到底為什麼會覺得你要別人點交別人就得聽你的話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還有 486 翻譯筆最有台灣價值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今天你沒有發現自己是統戰幫兇那真的是無知
而且還是壞的那種無知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又法院了

那大日怎麼點交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笑死
goose9027
2 months ago
falcon4940: 對呀
看到有人要一直關核電廠就不是統戰幫兇

笑死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覺得台灣是不是獨立國家阿~不用擔心台灣警察
因為台灣警察不會因為這樣抓你
但公安我不保證

各位看看喔~這個鵝先生他打死不敢說關鍵字
因為他說了就會蒸發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台灣天然氣撐不了二週(如果台海緊張的話
核電可以撐二年哦
kitty6538
2 months ago
找法院點交謝謝
你點交大日不代表你對NET產權範圍有實質權力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台灣不是獨立國家呀

世界上沒有叫台灣的國家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還幫基隆市洗地,不停講其他東西轉移焦點,謝謝你順便幫噗文增加討論度欸
民主國家就需要你這種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連建國都沒建國的事情還拿出來說,笑死
dog4389
2 months ago
kitty6538: 他其實應該沒有要討論 他自始自終都只是要吵亂話題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核電並非想蓋就能蓋......,而且為什麼要扯到核電
kitty6538
2 months ago
dog4389: 看得出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falcon4940: 沒差呀

進來的都是一群台派蠢蛋

我是來笑各位的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怎麼可以質疑習政府的方針,你知道人民不能決定台灣是不是獨立國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有人說統戰呀

廢核最統戰了,吾未見台派反廢核呢
dog4389
2 months ago
好啦 引鵝先生暴露身分跟用意又達成了
他根本不是來討論的 大家可以繼續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你去跟習大大說,我不熟(何況我上面還罵他
kitty6538
2 months ago
就是對法律明擺著不懂,拼命跳針要求別人理自己的無聊人士

反正我繼續罵基隆市府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鵝說 「台派是蠢蛋」
還真的是來工作的
https://images.plurk.com/2CaXBwr7fXgbwKIJWEBnN2.jpg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有嗎 跟我說一聲 習近平傻逼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腦補王
這邊貼最多連結和契約的是我耶

笑死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反而一堆幫 NET 洗地的什麼都沒貼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往上看就知道了啊

一群台派洗地仔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goose9027: 看起來你對能源議題也沒去了解,唉,看來真的是樂子人政治廚吧......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是說你們誰誰誰說的 NET 契約拿出來了沒有

我可是貼了招商契約哦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看到現在怎麼看與其說是討論不如說是槓精吧,浪費時間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所以誰才是來亂的,不言而喻
goose9027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歡迎自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我昨天這麼認真討論

只有台派是來槓的啊

真是有趣,自己槓叫人槓精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不言而喻?」沒啊你垃圾話應該最多wwwww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他一定不知道他拆開來回文反而是在幫這篇噗提高聲量,交給他一個就可以破千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就說 NET 佔用國產有沒有問題嘛

OT/ROT 2018 年就要登記在市府下耶

有沒有問題你們說說看呀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來來來

我等你們的答案

有沒有問題?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也沒懂我上面講啥啊,我可是沒有否定你對於合約糾紛的敘述喔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反正基隆市府直接踩刑法我是看得很清楚啦,一直洗NET的民事契約如何如何在我看來沒意義

這年頭只要不是法盲都知道孰輕孰重

會被洗到的大概就是沒半點法律常識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不是 BOT 案是 OT/ROT 案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有沒有問題,別槓

就討論這件事

2018 年為什麼 NET 可以不按照合約精神將產權登記在市府下
為什麼林右昌無作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來討論本篇主題就好

有沒有問題,別槓

就討論這件事

2018 年為什麼 NET 可以不按照合約精神將產權登記在市府下
為什麼林右昌無作為?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解散啦,他根本是綠色派來洗的,怕大家遺忘基隆市府不依靠法律行事被大家過完年忘記
#反串註明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上面我都整理過了,兩件事,啊你就視而不見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好了啦 那麼會槓就回答一下啊
假如基隆市政府有理,假如基隆市在合約裡站得住,為什麼他們不等法院強制執行命令?硬要違法?
dog4389
2 months ago
這串主要爭議就是警察的問題 NET與大日還市府很多人討論
鵝先生就是想把話題帶離警察這個爭議點
goose9027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我只討論這一件事情呀

核心的原因就是這一點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發現你的盲點了嗎?你就是不在乎另一件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沒講清楚 NET 不歸還市產之前,討論其他的沒有用

因為 NET 本身沒有產權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核心問題是基隆市政府違反刑事,在民事判決沒出來前擅闖,利用警察權強制剪鎖入侵NET營業場所啦
kitty6538
2 months ago
有權沒權不是你一個匿名者可以講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因為如果沒有產權,沒有租貸關係
警察出現有沒有行使公權力就有差
kitty6538
2 months ago
上法院講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goose9027: 這裡的人可沒有否認NET合約有問題喔,也認為該上法院釐清(基本上net敗),而你不是法院,我們也不是。所以大家才認為要等結果再執行。
kitty6538
2 months ago
為什麼基隆市政府不上民事法院講?是不是理虧?
goose9027
2 months ago
NET 都沒有,那警察就是出來防止意外事件
如果有,那警察有沒有幫忙就是問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所以 NET 有什麼呀,先拿出來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是法官嗎?不是的話也不是你決定有或沒有。
kitty6538
2 months ago
所以基隆市政府不敢打民事官司,只敢用警察權強闖民宅
懂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NET 沒有合約呀

NET是跟大日有合約(也不知道內容寫什麼,但是不是跟市府

在大日點交了之後,大日對市府就結束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所以基隆市府才敢幹不是嗎?

NET 現在就是什麼都沒有

除了幫別人蓋的三億房子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看,你也不知道內容寫什麼,那在急什麼?上法院啊= =
kitty6538
2 months ago
基隆市府沒有法院文書,憑甚麼強闖?
是不是仗著政府自己開的違法無所謂?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一堆人沒搞清楚就在支持 NET

很好笑
kitty6538
2 months ago
少拿未判決出來的民事產權當違反刑法的藉口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不需要呀,市府的東西要什麼文書?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有合約才要文書

是文盲看不懂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NET 沒有合約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開始跳針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NET 也拿不出合約,之前的 OT/ROT 案就是 2018 就要歸還市府了

沒登記頂多就補登記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接下來請開始您的表演,我晚上再上來看看
dog4389
2 months ago
大家別跟他吵架了
他沒有想討論 而且他嘴巴又很臭
他也沒有想討論警察的問題,我只能說本來沒挺NET的可能都會被他弄成挺NET
goose9027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各位才是跳針的,笑死
kitty6538
2 months ago
哇 市府的東西需要什麼文書?
這是什麼中國發言啊

這年頭行政機關行政都需要法律依據的欸
行程法是什麼你知不知道?
goose9027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好哦,等你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笑死,你是挺 NET 呀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的確,我不是支持NET
我就是不爽
鵝覺得基隆市政府可以帶著警察違法行事這件事一點都不重要
goose9027
2 months ago
NET 早該在 2018 登記在市府下

就沒今天的爛事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多虧他害我想把這串放下來又看到火都上來
kitty6538
2 months ago
dog4389: 我也覺得
明明別人都在講市府違法沒人講NET有產權

硬是要扛喊別人支持NET
goose9027
2 months ago
falcon4940: 看起來就一臉支持 NET 的樣子

別裝了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謝謝你欸,你還可以預設我怎麼想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我就愛看各位裝

上面還一堆人要去買 NET 衣服呢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快去吃飯啦都中午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看各位腦袋錯亂就是我的樂趣

不要騙自己啦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本來沒打算支持NET的,畢竟民事案件通常很難站隊,但看法盲跳針看到火大,我晚點去買幾件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我最討厭民刑不分,完全不尊重法律只會依照自己情緒亂喊的無知人士了

為了氣氣這種傢伙,多買幾件衣服值得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中午?

我想去就去吃啊,自由的工作

常常有空可以上來看各位有趣的發揮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我其實沒有 我本來就覺得這件事情有問題,我也覺得這可能是NET的陰謀論/大日跟NET串聯好挖洞給謝團隊跳也是一種說法喔
林市長為什麼不說明?大日本身也有案在身
這些都是很好討論的事情

但你只是想來潑黑水製造簡單的二分法,弄混討論焦點,讓大家跟你情緒化
只有你那邊一直用情緒字眼詆毀他人,還一直表達自己只是樂子人
你在乎的不是這東岸商場案,你只是透過網路謾罵他人得到快樂

這件事情的轉折點就是為什麼市府深夜能帶警察上門強制檔人跟拆鎖換鎖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連個 NET 為什麼 2018 年不歸還市產都不敢說了

還假裝

笑死人了
dog438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不過謝謝你二分法,這串很明顯99%都是你的反對者
有一個敵人能讓人類更團結^^

用心良苦阿 鵝先生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呃,你這些我都寫過了哦

別說我沒寫

是一堆人想槓我才變這樣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我上面還寫說不定是 NET 鳥都不鳥林右昌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所以本來就沒人真的很反對你的質疑點
你是在氣甚麼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好好喔,社畜只能午休吃飯,我跟你不一樣
誰會在不清楚責任歸屬的時候站隊?整串最不能忘記、忽視的只有基隆市政府違法行事
雖然你不在乎,但有看這串的人幾乎都很重視
希望你可以尊重這一點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我這人就是這樣,你要好好跟我討論
我就是好好討論

要槓我我就跟各位槓

各位罵我的同時就是反映到各位身上
dog4389
2 months ago
有論點就好好說話
有質疑就好好溝通
不要學那個臉書說反對意見都企業機器人的某人

然後你還是沒回答到警察的問題
這才是主要爭議點
goose9027
2 months ago
falcon4940: 看起來沒違法
頂多社會觀感不好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因為 NET 沒合約,那就沒違法問題

這我一直講了啊
kitty6538
2 months ago
好好討論就不要無視市府違反刑事法條帶優勢警力半夜擅闖的事實

看不懂法律就不要自己給自己臉上貼金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不是沒合約= = 是法律流程還在跑
這上面一堆人強調了,市府拿不出建物權狀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租客和房東是因為還有合約關係

NET 就沒有呀

昨天不就講了,要不然基隆市可以招標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法律那關就不會過審了
dog4389
2 months ago
他不只招標 微風還能未卜先知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各位覺得自己最聰明公務員最笨?

如果是的話那就很好笑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刑法上 即便NET沒有簽合約 你也不能在沒有法院強制執行命令的狀況擅闖

<這句話很難懂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可以呀,看去的人就知道了
去的人誰比微風強的可以出來說一下
kitty6538
2 months ago
去申請強制執行命令
<這句話很難懂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對對,你不能擅闖你家的財產
笑死

台灣國刑法嗎?
dog4389
2 months ago
連招牌都能不到一天就換好
感情文案跟美術都先做好了 這邊也去吃飯
就算要跟鵝先生槓也要讓進來的新人能快速進入狀況

總之下一屆一定要讓藍得下去
dog4389
2 months ago
kitty6538: 他應該看不懂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沒合約是要申請什麼

沒合約啊大大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你們共產黨嗎?
shake2966
2 months ago
鵝:NET沒合法就是土匪被抄活該
也是鵝:公務員+警察半夜答不出為何上門只是小事
難怪對謝公子來說只是小小代價piece of cake啦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中華民國刑法321條
可以去查刑總順便查查以往判決

看看多少大房東“自認有權利擅闖後”被告被判
不要對法律一知半解還那麼大聲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了不起只能說是那邊是 NET 蓋的
這還可以慢慢吵

但是沒產權沒合約什麼都不是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kitty6538: 他的基礎認知好像改不了,所以才看不懂這句吧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對對,但是 NET 不是租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搞清楚了沒有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房客都點交了,實質上 NET 的權利都消失了
kitty6538
2 months ago
falcon4940: 真的是對刑法完全沒概念(扶額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照你這邏輯就是政府用騙的讓民間企業蓋商場,然後讓民間企業出錢後直接一鍋端囉?這更可惡耶 你確定要往這方向討論?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如果是大日不點交,那是大日的問題
NET 有問題是要去跟大日講,不是找基隆市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你是唸台灣國刑法
還是冬近律師刑法?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普丁扶額中)
kitty6538
2 months ago
不要再跳民事權利問題了
我們一直在討論基隆市政府違反刑法謝謝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這不錯呀

林右昌幹的啊,或是大日

你選一個
dog4389
2 months ago
我現在就順你的邏輯,市府是合法的,所以這就是國家機器用法條公然坑殺NET囉?他合法沒錯啊,NET白癡出錢蓋商場他被騙活該
謝謝你整順了邏輯~我更討厭謝市府了^^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不懂就去查判決書
世界不是繞著你以為的轉

一直拿民事產權想要合理刑事罪行
到底在幹嘛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我是喜迎樂見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等等,林右昌的鍋你算謝頭上

台灣國約定成俗了 wwwww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果然台灣只有綠能其他人不能 wwwww
dog4389
2 months ago
鵝先生很開心,他在這裡有這麼多人陪他聊天取暖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我上面才貼一個流傳的判決書呀

起造人有附屬建物產權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機房物品算公司私有財產吧,那些搬走沒有強盜問題喔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喔 因為你還是不能解釋為什麼謝帶警察上門這點
綠色難看也沒這麼做
你解釋一下帶警察這件事情就好 你從最上到這邊都不解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我開心的是這麼多人都是唸台灣國法律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這沒什麼好解釋的啊
找警察上門常有的事

又不是警察出現就有問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從我以為有問題看到現在根本就只是社會觀感不好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台灣國到底哪裡學來的口癖啊,感覺平常很喜歡混政治圈(
dog4389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3524HMStPK67d1b3AuB2oX.png

>又不是警察出現就有問題
>又不是警察出現就有問題
>又不是警察出現就有問題

^^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每次只要碰到這種事都是綠色在騙

騙到都習慣下意識先認為綠營說謊呢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重申啦
大家不要以為自己是大房東有產權就可以在沒有判決書強制執行命令的狀況決進到別人事實上支配的房產內啦

刑法設在那邊不是設假的

除非你有基隆市長濫用權力的能力
否則賠到脫褲剛好而已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用你的世界來看,你也覺得社會觀感不好,還要過來嘲笑那些認為不好本來就是正確的人,
你也不太行喔,需要多看看世界好的地方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鳥 dog4389: 是呀,要不然有爭議房客都會叫警察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樣算房客動用警察權嗎?

這邏輯小粉紅都會笑掉大牙
kitty6538
2 months ago
有房客爭議左轉去法院
警察不會管謝謝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警察到場也不會為你擅闖的行為背書
頂多蒐證等著看房客有沒有要提告

不好意思你還是違法,只是告訴乃論沒人提告警察不會主動辦你
goose9027
2 months ago
falcon4940: 我很好呀,上面不是我才出國玩了一陣?

你們上網來秀無知不就是為了讓我這種人笑嗎?

我當然笑你們啊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各取所需嘛
ape4548
2 months ago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是呀,所以這例警察做了什麼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說說看啊
dog4389
2 months ago
大家要體諒,他在的地方要翻牆才能看水管
所以他不知道警察做了什麼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所以做了什麼呢?
就算是 dcard 文也沒看到警察做了什麼

就一個律師在那邊問問題而已
kitty6538
2 months ago
受不了一堆人很愛以為自己叫警察到場就可以擅闖
抱歉喔,你闖進去還是違法啦
警察蒐證頂多證明你沒有竊盜行為而已

但你入侵住宅強制甚至毀損的證據都蒐證好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不要以為我沒看啦,都看了根本就看不到問題
其他人用講的我就看看

真要有問題影片早就到處傳了還在那邊有問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昨天彰化車禍各種不同角度的影片一大堆

我沒想到 Kuga 這麼軟就是了
dog4389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T0u6Rmfqwf9lpQJrmHBXx.jpg 貼個退支咒看有沒有用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整天以為別人都沒看,結果自己才是沒看的那個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你覺得基隆市政府的確有不好的地方
在這點上你知道我們是對的,為什麼還要笑呢?
是生活苦悶、出國玩時間太短了?
平常沒有人陪你聊天?
還是攻擊特定陣營就是你的存在價值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笑死

這也很智障

你知道維尼是台派自己生產自己酸的嗎?
你不知道
kitty6538
2 months ago
然後不要騙我基隆市政府找警察是為了蒐集自己犯罪證據啦
蒐證一兩個人就夠了

找一群人再找分局長坐鎮
跟我說不是警察權壓人

警察聽到都會笑
goose9027
2 months ago
falcon4940: 我開心呀

要理由嗎?
dog4389
2 months ago
falcon4940: 他還很喜歡一段話多段打,畢竟樓層蓋高真正有用的討論就沒人看了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dog4389: 沒錯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那人應該是律師應該會蒐集吧

有人說攝影設備被搶過嗎?沒有嘛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你們這麼多人我才一個人耶

雙拳難敵百嘴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goose9027: 謝謝你的回答,至少讓我知道你也清楚基隆市政府的確不太行,這就夠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年頭多貼幾個也是中共同路人
是認知作戰,是中共介選了
習維尼救命啊
dog4389
2 months ago
這串討論其實挺有用的,因為它表現了當一個陣營不想讓人看到不該看的東西會怎樣進來弄亂水缸。
事實上就是只要一個人進來這樣弄就沒人討論,這串可能已經變成他的個人秀。但可以感覺就是因為有鬼才會有人進來這樣亂,共勉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告訴你一個小祕密
只要是台派的場討論長一點就會有人像你這樣想

如果是藍軍的場就沒有

台派真是有趣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而且鵝的確平常看很多政治版圖的內容,他說的話其實有一半是不熟悉政治的人不會懂的句子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還有一堆釣魚的啦,貼狐狸圖的啦
大概看了幾年都是這樣
kitty6538
2 months ago
這人是不是看不懂我在寫什麼?還是在裝?好吧 既然要裝模做樣洗版洗掉重要資訊,那我也來洗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跟NET執行點交
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違反刑事法條謝謝
goose9027
2 months ago
falcon4940: 我也可以陪你講專業的呀,你也不會懂

要不要來講講為什麼美國在肢解台GG,這個跟我有點關係,可以講一點
kitty6538
2 months ago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跟NET執行點交
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違反刑事法條謝謝

基隆市政府作為政府機關利用警察權違反刑法喔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跟NET執行點交
而不是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以上行為違反刑事法條

基隆市政府明明作為政府機關應該清楚行政法規、民事執行程序和刑法規範,但仍利用警察權違,以上行為反刑法

你可以洗版扯開話題
你洗幾次我貼幾次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我知道你在講什麼
但是你不知道我在講什麼

如果 NET 什麼都沒有,那就沒有任何可以保護 NET 的東西

所以基隆市府選在和大日點交後動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時 NET 已經完全沒有可以保護它的證明了
主約都沒了,這個連副約都不是的就不會存在
dog4389
2 months ago
不專業的政客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吧,說一堆沒人想理解他
只會用攻擊跟謾罵營造口水戰
讓人更討厭他的論點,以傳達意見讓人知道這點這樣很失敗吧。除非他根本沒有很在乎自己意見重不重要,他只是要吵架,那還是很不專業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簡單的說在大日點交之後, NET 還在那邊就是完完全全的立場上侵佔國產,NET 要主張可以事後打官司

我才說你顏家同路人,支持侵佔國產
dog4389
2 months ago
原來是侯友宜, 笑死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跟NET執行點交
而不是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以上行為違反刑事法條

基隆市政府明明作為政府機關應該清楚行政法規、民事執行程序和刑法規範,但仍利用警察權違,以上行為反刑法

你可以洗版扯開話題
你洗幾次我貼幾次,不要裝作你看得懂
沒有民事合約可以凌駕刑法,遇到合約爭議,在沒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前自己擅自亂執行被告剛好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不專業的政客很多呀

像 DPP 的量產論文政客
有一個還在當行政院副院長呢

抄論文不下台還在台前真是可恥
台灣之恥

可能台灣國人會覺得很驕傲吧
shake2966
2 months ago
還想講台GG啊,真的是困在鎮魂曲裡面欸
提醒大家不要跟著跑
目前的鵝先生鬼打牆重點
https://images.plurk.com/5ZHBx16tpv12ysDZBROKic.jpg https://images.plurk.com/3cKVdBbH0YA6jXi78mrc96.jpg https://images.plurk.com/2RvhhPZvTZcXxS8Ed3hTnS.jpg https://images.plurk.com/2t8XM9YAo9WMvyvx5qVsHW.jpg
一、管NET花了多少錢做起商場給基隆帶多少人流,一個佔用公有資產的土匪還有一群韭菜支持好好笑喔,我要來念醒這些睜眼瞎哈哈哈哈
新增:NET佔地土匪就顏家同路人,支持NET都標哥的馬仔啦
二、招標文件疑似下架(更新了)、關係戶價格低到離譜、半夜烙警察、暴力破壞開鎖,這些小事大家不要無限上綱啦,謝公子一定贏,NET願賭不服輸就是佔地土匪😠
新增:但NET違法你們怎麼都看不到啊一群法盲😠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dog4389: 而且前面有旅人想開小房間跟他討論其他議題,他也拒絕另闢戰場講話
老實說我也不想聽他扯去其他議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畢竟抄論文可以光宗耀組

抄論文還回去重唸的都是台灣之光了
pizza767
2 months ago
琴弦都快彈斷了牛還是一直跳,沒救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falcon4940: 開小房間聽起來就很色呀

你想開你自己去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zza767: 你是牛嗎?一進來就來亂
kitty6538
2 months ago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跟NET執行點交
而不是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以上行為違反刑事法條

基隆市政府明明作為政府機關應該清楚行政法規、民事執行程序和刑法規範,但仍利用警察權違,以上行為反刑法

你可以洗版扯開話題
你洗幾次我貼幾次,不要裝作你看得懂
沒有民事合約可以凌駕刑法,遇到合約爭議,在沒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前自己擅自亂執行被告剛好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笑死

比其他人更慘
進來就是想被我罵?

你是討論了什麼?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跟NET執行點交
而不是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以上行為違反刑事法條

基隆市政府明明作為政府機關應該清楚行政法規、民事執行程序和刑法規範,但仍利用警察權違反刑法

你可以洗版扯開話題
你洗幾次我貼幾次,不要裝作你看得懂
沒有民事合約可以凌駕刑法,遇到合約爭議,在沒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前自己擅自亂執行被告剛好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笑死

顏家同路人

NET 是侵佔國產耶
dog4389
2 months ago
幫忙洗
提醒大家不要跟著跑
目前的鵝先生鬼打牆重點
https://images.plurk.com/5ZHBx16tpv12ysDZBROKic.jpg https://images.plurk.com/3cKVdBbH0YA6jXi78mrc96.jpg https://images.plurk.com/2RvhhPZvTZcXxS8Ed3hTnS.jpg https://images.plurk.com/2t8XM9YAo9WMvyvx5qVsHW.jpg
一、管NET花了多少錢做起商場給基隆帶多少人流,一個佔用公有資產的土匪還有一群韭菜支持好好笑喔,我要來念醒這些睜眼瞎哈哈哈哈
新增:NET佔地土匪就顏家同路人,支持NET都標哥的馬仔啦
二、招標文件疑似下架(更新了)、關係戶價格低到離譜、半夜烙警察、暴力破壞開鎖,這些小事大家不要無限上綱啦,謝公子一定贏,NET願賭不服輸就是佔地土匪😠
新增:但NET違法你們怎麼都看不到啊一群法盲😠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tty6538: NET 沒有合約呀

要不然你貼貼看

還是你幫 NET 找合約了?
kitty6538
2 months ago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跟NET執行點交
而不是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以上行為違反刑事法條

基隆市政府明明作為政府機關應該清楚行政法規、民事執行程序和刑法規範,但仍利用警察權違,以上行為反刑法

你可以洗版扯開話題
你洗幾次我貼幾次,不要裝作你看得懂
沒有民事合約可以凌駕刑法,遇到合約爭議,在沒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前自己擅自亂執行被告剛好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笑死

連續截圖洗版的都不是我耶

罵的都是我

台灣國最美的風景是人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我開始覺得鵝很煩了,幹嘛一直台灣國來去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對嘛,現在就只會 copy paste 鬧版了

證明了我不是來鬧的

只是你們人多而已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嘿嘿呬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跟NET執行點交
而不是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以上行為違反刑事法條

基隆市政府明明作為政府機關應該清楚行政法規、民事執行程序和刑法規範,但仍利用警察權隨便闖進他人實際支配的空間,以上行為反刑法

你可以洗版扯開話題
你洗幾次我貼幾次,不要裝作你看得懂
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沒有民事合約可以凌駕刑法,遇到合約爭議,在沒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前自己擅自亂執行被告剛好
goose9027
2 months ago
falcon4940: 爽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昔有華國美學
現有台灣國法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台灣國法律可以空氣民法

沒合約也可以要求有產權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台灣國法律真是厲害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跟NET執行點交
而不是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以上行為違反刑事法條

基隆市政府明明作為政府機關應該清楚行政法規、民事執行程序和刑法規範,但仍利用警察權濫闖,以上行為違反刑法

你可以洗版扯開話題
你洗幾次我貼幾次,不要裝作你看得懂
懂的人都知道沒有民事合約可以凌駕刑法,遇到合約爭議,在沒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前自己擅自亂執行被告剛好

然後請不要以為基隆市政府在這案子裡不算民事當事人,即便是政府機關簽約也不能濫用公權力跳過法院,依據行程法你就是得經過判決才能請法院強制執行
shake2966
2 months ago
有人開始癲狂了
真的就樂子人啦
沒本事自己搞好宣傳只會劫串的廢物罷了
dog4389
2 months ago
shake2966: 其實他也只敢躲在匿名保護下,我就沒看具名的噗內有人在亂,奇怪了,他真知灼見應該要有他的贊同者啊
怎麼就只會抓著這一串回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goose9027: 謝謝你示範了什麼叫攻擊特定陣營可以製造個人主體的快樂,在你認為是對手陣營的地方假裝擁有邏輯的論述實際上的確是在攪渾水
作為單獨一名的藍色陣營支持者,試圖攻擊不分陣營黨派都可以合理關注、抨擊的侵權問題
目的是讓人喪失對議題的關心程度以及覺察內容有問題的敏感度
前面你也說只是因為開心才在這裡大吵大鬧
我不會再回你了
donut2135
2 months ago
別把自己拉近鵝的爭執中,無視加討論就好
squid9259
2 months ago
kitty6538: 很希望知道,基隆市政府用什麼名義跟net點收?
salt7266
2 months ago
基隆市政府是跟大日點收,不是跟 NET,NET 沒契約關係
salt7266
2 months ago
嚴格來說,這次破壞的的門鎖,相對強制執行的對等刑責很輕就是,因為三四樓已經點交給微風租約也換了,有可能到時候上法院攻防只有該物權(門鎖)要賠償,差別在於進入的是哪裡,看起來並不是 NET 一樓
dog4389
2 months ago
不論這案件怎麼處理,未來大概企業投資基隆意願會更低

這就是市民吃下的隱藏成本,當然可以去台北
只是這樣又回去過去的狀態罷了,基隆繼續邊緣
繼續停止
squid925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salt7266: 對,我就是很疑惑。我若市府承辦?我引哪個理由契約法條去跟net點收?我認真的想知道還有什麼能用的理由,我要之後簽請長官,會辦(沒啥用的)法制室。
newt832
2 months ago
比較好奇, 增建那麼多層應該都要申請, 產權應該也在建好後發使用執照時做登記, 這次的新聞都沒提到這部份。
kitty6538
2 months ago
squid9259: 我是真的覺得等法院判決和強制執行命令出來前先不要動
dog4389
2 months ago
newt832: 上面有人提的還真的是對的,關鍵的林前市長與大日沒有跳出來。但林前市長的信任紅利比較多,相比下謝現在的做法難以令人信服(包括事後處理)我猜現在他們都在搓大的好方便出牌

但結果看,我覺得這是讓人灰心的結果。
有時候不是哪個蘋果好的問題,而是權衡比對下,謝團隊真的讓人難有好感
falcon4940
2 months ago
這次的問題後續其實就是只能等,熬到大家都忘記基隆市政府就沒事了,真的弄到違法有問題可以讓底下出動的公務員去坦,公務員若有表態拒絕可以往上抬一階,最後也只是授權的長官要負責而已
對市長包含整個團隊半點威脅都沒有
並且法院判決也不會這麼快,有心人士想要拖的話可以拖很久
這就是為什麼這次敢明目張膽帶警察流氓行事
dog438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另外這件事情會有人站在NET,也是因為NET企業紅利比較好。當然實際法院判決不分人民好感度,目前看起來是要走民事訴訟,就看未來吧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這種違法的事哪次不是底下公務員坦
近年來越來越少人考公職不是沒原因的
salt7266
2 months ago
squid9259: 所以市府都強調他們是跟大日點收,大日也移交無誤,我猜合約有可能有繼承條款(原租戶繼續租,一樓 NET 也可能繼承),所以這次基隆市府強制只有開特定三樓的門鎖跟相關門禁設備,但不會構成侵入的問題,因為裡頭是跟市府的廠商(微風)有合約的租戶,微風 ok 就 ok,NET 最大的劣勢就是在這裡頭都沒有角色
bear7658
2 months ago
幫這串超熱度謝囉 強盜行為就是強盜行為好嗎
salt7266
2 months ago
所以我才說最終還是要去追林市府跟大日當年怎麼讓 NET 說服增建的,變成 NET 超級冤大頭,出錢蓋,出力經營,結果什麼名分都沒有,還白紙黑字的要把產權移交回基隆市府
salt7266
2 months ago
謝市府硬幹目前看起來最大問題就是觀感很差,但是先斬後奏可能最後只需要賠償門禁設備跟門鎖而已,可能連侵入都不算
cat624
2 months ago
最好這樣連侵入都不算啦
這樣子之後隨便破壞別人門鎖進去侵佔人家資產,然後只要說我不小心闖錯門,道個歉,可以吧?
salt7266
2 months ago
cat624: 要件可能不構成,因為商場已經被大日轉給市府後轉給微風了,微風跟市府有合約,NET 在這裡頭沒角色,會變成要先舉證商場是自己的才能告被侵入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重點是那些警察做出這種行為,沒有法院背書。
kitty6538
2 months ago
salt7266: 要件會構成喔
合約產權在誰手上並不會阻卻入侵住宅

這該條刑法法條保護的法益有關
salt7266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至少毀損是一定能成的,但是侵入跟強盜應該是很難,因為看報導與影片,鎖匠破壞的是商場出入口,不是 1~2 樓的 NET 店面,如果是 NET 店面的話,那就 100% 侵入跟強盜會成,但是商場的出入口就很難構成要件
salt7266
2 months ago
kitty6538: 嗯啊,但就變成 NET 要去舉證產權是自己的,回歸到一開始的問題了,這標案無論是 OT 還是 ROT(林市府),產權最後都一定會回歸市府,不存在 NET 能保有的情況,否則連 NET 一開始對外招商收租金的資格都會有問題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如果手上有產權就可以擅自執行
那要強制執行命令幹嘛
cat624
2 months ago
整個商場就是net在營運,為什麼不算是侵入私人產業?
goose6832
2 months ago
支持NET
salt7266
2 months ago
kitty6538: cat624: 要告一定是可以告,只是目前看起來,侵入會很難成案,NET 在裡頭沒角色,基隆市政府看起來也不是無故,且市府應能取得大日或是微風的同意來進入
cat624
2 months ago
不要再幫基隆市府講話了,如果他們今天有拿出法院的執行公文,整件事就是net的錯,但現在是基隆市政府沒有執行公文,強盜式的入侵私人產業,強佔net的營業場所及機房電腦等等營業用資產,你要怎麼說基隆市政府沒錯?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可以看看這個 講得很清楚,然後謝國樑現在喊口噴人都說 我們這些基隆人老百姓都是機器人 去他的粉專留言 所以她現在關了粉專留言
lord8956
2 months ago
還要NET自己舉證咧,會吵這麼久就是大日和市政府都拿不出產權證明來,還在明知有問題的前提下把人家蓋的房子一起租出去。
沒人懷疑最後產權會回市政府手上,但還沒就是還沒,你基隆市政府不是法院。
salt7266
2 months ago
cat624: 有錯啊,我是在說最後他們可能只判個毀損而已,所以才先斬後奏的選擇硬幹下去
dog4389
2 months ago
cherry5643: 確實說出了我心中的疑慮
就真的是本來以為是漫長的法律流程,變成時間到強制點交
更何況停車場的部分NET也沒有不給出去
salt7266
2 months ago
lord8956: 按照標案條件,如果產權沒有在合約結束時轉回給政府,那前面 NET 商場營運招商的資格都會有問題,所以要看當年合約跟議會說服是怎麼說的
salt7266
2 months ago
因為按照已知的標案與招商條件,OT 或是 ROT 一定不可能存在產權會保有給 NET 的
cat624
2 months ago
判個毀損而已,強佔人民私產的部份呢?可以直接無視喔
kitty6538
2 months ago
salt7266: 入侵住宅不看產權在誰手上(重複n遍
就算基隆市政府有產權,合法方式是走法院強制執行
cat624
2 months ago
Klaw律師 (@klaw1207) on X這年頭會google 就是法律專家了嗎?
https://images.plurk.com/1D1v52p3VsPSkk2nVOzG8u.jpg
goose6832
2 months ago
NET加油 雖然我覺得跟政商合一的人鬥很難
salt7266
2 months ago
cat624: 這邊就是我說要去看當初怎麼簽跟說服的,OT標出去 的地下室跟一樓,結果卻能增建出 2~4 樓,並且基隆市政府也在財政部評選中將之列為政績;如果這 2~4 樓能夠蓋卻不隨原始 OT 標案合約產權回到政府手上,那 NET 是怎麼取得使用執照用這 2~4 樓營運的?這是我前面說招商資格會有問題的原因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謝國樑會這樣搞,就是吃定下次基隆人還是會讓他當選吧。
lord8956
2 months ago
也不要講得好像市政府只有帶警察破門這點觀感不好。謝市長上任兩年,東岸廣場合約問題要處理早處理了卻屁事不做,保送他心愛的微風進駐卻一個刻也不能等,又快又便宜。
身為基隆市民我相信我有百分之百的賭爛權
salt7266
2 months ago
kitty6538: 所以我說告一定能告,因為之後如何要上法院判,我是在說基隆市府應該知道贏面大才選擇這樣硬幹
pizza767
2 months ago
我覺得直接檢舉某人發垃圾訊息會不會比較快
別浪費時間ㄌ
goose6832
2 months ago
基隆人死都會投KMT
squid925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cat624: 是。因為法制室沒用(丟法條全文沒跟你講界線),公務員不幹這種危險鳥事,約聘僱人員自己讀,辦理時長官命令優先,法院啥的,長官可以不管口頭下令。進市府公務員要念行政法,約聘僱不用。
cat624
2 months ago
squid9259: 市長只要有選票,進市府也不用唸相關法條,他下令要下面的人去做,死的也不會是他,畢竟他不是動手的人
goose6832
2 months ago
警察國家
virgo4988
2 months ago
刑事不會因為之後民事判決怎麼成立而改變那個當下的犯罪事實,
只會依據證據判決是否有罪,
所謂賠償門鎖,
那是要看告訴人有沒有提附帶民事賠償。
無關緊要,
刑法上面寫的怎麼判就怎麼判。
squid925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cat624: 約聘僱人員的好朋友是錄音筆和照相機。要死就要拖著長官死。如果曉得那事情長官裁量權,就不能用這招。動用警察,對,市長有權,但不合宜,只能給議員去罵,看有沒有瑕疵程序問題。用這項想翻掉他,勝算太低了。
cat624
2 months ago
不能因為勝算太低就直接放棄受死吧,當年基隆人被國民黨屠殺的還不夠多嗎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別說的基隆人全部真的想投給它們,我這邊就一群基隆人完全不想投給他 而且還在擴大中,我還很專心的去看了罷免要怎麼跑流程了欸😇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我還跑去問了我住高雄的朋友 它們怎麼罷免魚的😇
salt7266
2 months ago
virgo4988: 是,所以我才說要舉證,應該也是基隆市府只有換鎖跟門禁的原因以及他們的盤算,因為只有換鎖跟門禁的刑事上還有得橋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peanut3875
2 months ago
鍵盤守護師
salt7266
2 months ago
基隆東岸爭議行政法院不裁定將移交民事庭-風傳媒剛剛合約秀出來了,林市府當年在合約裡頭就有寫明地上 1~4 樓商場…
salt7266
2 months ago
我是覺得,這種合約寫法跟出資的情況,NET 真的變成超級冤大頭
goose6832
2 months ago
WOW
apple2444
2 months ago
綠圾又翻車,這噗首果然又是中央廚房之類的東西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又有人開始上班了
幫忙貼kitty6538的文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跟NET執行點交
而不是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以上行為違反刑事法條

基隆市政府明明作為政府機關應該清楚行政法規、民事執行程序和刑法規範,但仍利用警察權濫闖,以上行為違反刑法

沒有民事合約可以凌駕刑法,遇到合約爭議,在沒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前自己擅自亂執行被告剛好

然後請不要以為基隆市政府在這案子裡不算民事當事人,即便是政府機關簽約也不能濫用公權力跳過法院,依據行程法你就是得經過判決才能請法院強制執行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哪裡翻車www這不更證明基隆現任市府明明可以選擇走法律正常途徑處理,偏偏卻選擇這種處理方法,怎能讓人相信沒有其他問題
apple2444
2 months ago
刑wwwww法wwwww確定市府有產權怎麼看違法的都是私自給人上鎖的net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apple2444: 違反刑法的部分是跳過法院,沒有強制執行命令就濫用警力。
如果真的是NET非法侵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很容易啊,非要犯法。
salt7266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其實不是跟 NET 點交(也無法),但其他沒錯,基隆市府的確會因為這樣被告
bear7658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3R4UIVu9eTMIgKsJe9imUM.jpg net也是有想有法律上的保障
goose6832
2 months ago
apple2444: 你的法律知識真的超讚的,突破宇宙
rum8141
2 months ago
從合約來看,現在NET就是強佔國有地耶wwww
ape4548
2 months ago
我怎麼覺得現在某些支持者的論點又跳針回好幾天前就已經被解釋過的東西
salt7266
2 months ago
bear7658: 從今天這份合約的內容,跟公開的相關資訊看起來,NET 沒有什麼能被保障的東西了…NET 等於自己也認定 1~4 樓為基隆市府所有並且以此為前提進行與大日簽約進行營運
apple2444
2 months ago
挺net的法律常識才叫好笑,跟同意這種鬼契約的net律師一樣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ape4548: 他們就是一直跳過濫用警力的刑事部分,狂跳針民事糾紛啊
shake6125
2 months ago
先不論法律常識,每天進來跳針洗地的邏輯死巷的部分根本一樣,完全沒搞懂這噗在討論什麼,先去把前面的討論爬完吧還是洗地仔根本不識字
goat3300
2 months ago
salt7266: 所以才提前去法院提告,讓產權不定,主要本來正常來說營運權是會給NET才對,但現在的基隆市府招商的方法嗎....
goat3300
2 months ago
況且NET出資建造的商場建築體,和NET花錢營運的購物商場是兩個東西,一個是建築一個是NET設計的商場,這個可不在基隆市府的合約範圍(請記得合約其實只有土地權不包括商場的裝潢等,這點應該也是NET法律戰上的重點)
apple2444
2 months ago
goat3300: 沒你說的東西,經營權也是給大日不是net
net只是大日找來管理上面樓層的根本什麼都沒有
salt7266
2 months ago
goat3300: 實務上不能因為大日喪失續約權營運權就這樣給 NET 或是在之後的標案就直接中,這樣公務員或是市政府會出事

NET 能不能拆裝潢其實還要看跟大日之間的合約(應該是沒問題可以拆光空殼還回去),跟最近東森誠品的情況不太一樣…這部分我覺得就比較不在這次討論或是爭議範圍內。

看到現在噗首的懶人包其實跟實際情況相差蠻遠的了
goat3300
2 months ago
salt7266: 我的意思是讓NET擁有優先權去競標,但我們都知道後來發生啥事情了
beer18
2 months ago
正常來說給net是指要政府圖利特定廠商嗎
招商就是招商
有優先續約權的是大日不是Net
goat3300
2 months ago
apple2444: NET獨資建造商場和裝潢,又沒人說建築物體,是在說商場不是建物
apple2444
2 months ago
其實整件事最好笑的是問題最大的大日整個神隱DPP相關人士也都沒聲音只有綠圾側翼在吵
beer18
2 months ago
招商很簡單的,照遊戲規則走
有三家以上第一次招標就開標,不滿三家第二次改限制性招標
並沒有什麼優先權能夠競標
那個講嚴重點就是大日的弊案,圖利特定廠商
大日的弊案就是在他們辦公室找到別間投標廠商的企劃書
beer18
2 months ago
基隆市政府最大的問題點就是半夜換鎖這點引起公憤
其他的部份跟懶人包都有一定程度的出入
包含為什麼得標廠商微風會提前知道也是
本來就會提前電話通知,因為後續要議約跟另外審查資格之後才會簽約,公告只是走個流程而已
shake6125
2 months ago
整件事最好笑的就是有人的邏輯跟謝國樑一樣說質疑的是都是網軍然後還關閉臉書留言,這麼怕被人問喔有夠孬(rofl)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beer18: 對,最大問題就在半夜動用警察換鎖,其他合約問題本來就是他們應該法庭上解決。至於跟誰簽合約,反正政商本來就這樣,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嘛,只要有照程序來就算有圖利嫌疑也不能怎樣。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shake6125: 被當企業機器人😂
hen703
2 months ago
先生家人入屋是否構成「私闖民宅」,各位律師個人想請教有關「私闖民宅」的事 爬文後得知有下列兩點 1、有關...所有權人同意就行 你們前面講的是錯的吧?
另外刑法侵入民宅必要條件是無故
這好像也不是在座個位可以判斷的吧?
順帶一提,有房仲忘記房子租出去拿著房東放在管理事的鑰匙進入而房客正在洗澡嚇到
最後刑事不起訴 民事賠償
你們怎麼這麼肯定結果會如何?
先說我不是這專業 不知道
yogurt8710
2 months ago
今天忙了一整天工作到現在,還在趕工
然後盡量快速看一看滑下來,發現鵝還真的跟別的偷偷說的那個很像來上班的有夠像
一直拋出與本噗討論重點無關的事情,試圖模糊焦點
另外,莫名其妙就開始攻擊陣營,別人不想理他的時候就把其他人都歸類成特定陣營
yogurt8710
2 months ago
部分好像也有一點,但沒鵝那麼嚴重🤣
hen703
2 months ago
我就在想房東把鑰匙交給房仲說這個時間你自己去隨便看 但其實房東沒和租客說 這樣房仲算侵入民宅嗎?
算的話超級奇怪 要侵入也是房東的錯吧
雖然世界可能就是這麼奇怪
而且現在關係是二房東跟大房東權利
然後NET也不是租客 情況更是復雜...
jay2236
2 months ago
民刑是分開論的,不是什麼觀感不好一句帶過而已,說沒有貓膩誰信,還扯一堆!幸好大多數都是就事論事的
eel6315
2 months ago
看完這篇討論,這件事我最關心的事,警察無搜索令等理由,強制鋸門而入,請問該非法事項,請問該如何負責?
該出勤的警察是否有罪責?警察的長官也是否有罪責?市政府方面也是否有罪責?
好像沒甚麼討論這方面的,是我下關鍵字不對嗎?
salt7266
2 months ago
eel6315: 這個應該是告侵入住宅而不是有無搜索票的問題,因為警察沒有要搜查犯罪事證
hen703: 使用權人也可以主張(NET 的律師在這裡認為他還有使用權),不只是所有權人同意就好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強制執行不僅要很久,賠償還可能無法跟房客要到
我家之前租屋就遇到,那位房客賴著四年超過不繳租金,一個月三千五,到強制執行判下來單純就租金已經累積十八萬
然後因為對方的薪水是基本薪資,所以不能跟他強制扣款,最後我家就只是強制趕人走,那些收不到的租金只好自己認了
mink7850
2 months ago
下次要做懶人包別發匿名/偷偷說,每次都會有槓精跳進來擼洨洨很討厭
cat624
2 months ago
沃草 Watchout (@watchoutTW) on X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為何基隆市府將產權未確定的建物公開招商? ​
為何從過去和大日公司簽下的 5 年約變成和微風集團簽的 20 年約? ​
不但用明顯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出租給微風,從公告的資料還可以翻到標案有一筆高達 2000 萬的「輿情費」? ​
salt7266
2 months ago
cat624: 上面留言的財政部促參網裡頭的招商文件裡頭都有這些疑問的答案....

OT 五年正常(上次的大日),ROT 案二十年也正常(這次的微風),是 OT 變成 ROT 不正常(NET 碰到的),等於 NET 在年限很短的情況下還要增建來回本,產權還要過給市政府,很冤
價格是從固定多變成變動權利金多(預期營收會更高要抽更多),輿情,科技服務等提升品質等費用招商文件裡頭也都有寫也非孤例...
cat624
2 months ago
用明顯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出租給微風,那你說明一下,這點是為什麼?
goat3300
2 months ago
cat624: 大概意思是,原本是看固定金額,現在變成變動,也就是降地初始租金但提高營運抽成
cat624
2 months ago
2 月 1 日半夜,基隆市政府的主管和警局分局長帶著大批警力和在東岸廣場破門而入,過程全被錄影下來。 ​
大批警力和多位黑衣人士面對有在場律師提問「執法依據是什麼?」時,卻都答不出來,全程沈默。 ​
現場的律師質疑,在未有法律搜索或公文的許可下,為什麼基隆市府可以半夜帶警力破門、破鎖?
goat3300
2 months ago
因為有些台灣人就是喜歡這種濫用權力的地痞,他們就喜歡看到政府藐視遵從正常法律途徑捍衛自己權利的人,然後更喜歡政府濫用職權去搶奪他人並轉給關係者阿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at3300: 沒錯

https://news.pts.org.tw/...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不斷更新 / 鐵道局拆南鐵最後一戶 清晨六時警力清場抬出聲援學生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南鐵案這個有抬人的真是太可惡了,不知道各位有幾個跑去南鐵案批評的請舉手一下

這可比基隆案嚴重太多了

這才叫動用警察權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at624: 基隆市已經認定是他們的
主建物都點交了

所以等於是 NET 侵佔國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南鐵案最後迫遷戶黃春香 強拆前夕北上政院要求緩拆 - 華視新聞網
南鐵案最後迫遷戶黃春香 強拆前夕北上政院要求緩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好像也沒多久之前嘛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at624: 產權沒有未確定,很確定

只是沒登記

沒登記的原因是 NET RO/ROT 期限到不登記
林右昌瀆職沒追回來

這講了很多次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沒獨立出口的不會有其他人產權的
這案子還沒什麼爭議

當然如果台灣國的法綠人就難說了,畢竟台灣國的法律和一般認知不一樣
goose9027
2 months ago
eel6315:

https://images.plurk.com/3XoyftMNO7nOKbT0hCP71D.png

對呀,高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張儷馨房子都被新竹縣政府拍賣掉了。
沒想到它們官員竟還又再發出「土地使用補償金的繳款通知書」向她請求償付直到民國122年3月的土地租金!
這簡直就是莫名奇妙!因此,退回繳款書並發函駁斥!
沒想到此事竟又引來新的兩個訴訟:
一個是求償不當得利,另一個是分配異議之訴!
它們縣政府對拍賣後的剩餘款,因分配取得的五年租金仍不滿足,竟還要再追後面的另外五年租金!並且還一案兩告!Facebook
新竹市親仁里都更自救會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屏東市公勇路反迫遷聯合自救會Facebook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隨便一找一大堆

各位可以去幫忙了,這麼有正義感

罵人的各位這麼生氣,那強姦的不去見義勇為不就說不過去
我來看看各位會怎麼評論這些事情啊((鄭文)燦笑)
shake4669
2 months ago
2022/08/11 12:29
首次上稿 10:16
更新時間 12:29(更新:賀姓技正收押)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地檢署偵辦基隆市政府交通處臨時人員陳文輝涉嫌洩漏其他廠商投標文件內容等方式,護航得標廠商大日開發公司,昨搜索市府交通處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約談交通處停車管理科張姓科長與賀姓技正。檢方諭知張10萬元交保,賀男涉犯貪污重罪,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中午裁定羈押禁見。
shake4669
2 months ago
這懶人包超有問題吧
根本就是為了批鬥國民黨無視全部脈絡啊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4669: 你答對了
這案子害大日沒辦法續約

據悉,陳文輝洩漏給大日開發公司的投標文件,是由張姓科長、賀姓技正交付;檢廉約談 2人為何將其他廠商的投標文件洩漏給大日開發公司,釐清是否受更高層級官員指使。

文內沒寫什麼時候,一般是四年還是五年一約,有可能是林右昌任內
shake4669
2 months ago
基隆市政府是因為大日牽扯到停車場弊案,所以不讓大日投標
carrot7103
2 months ago
很前面留言有提到
有人有提說這件事情NET站不住腳
但被洗掉了
shake4669
2 months ago
NET合約是跟大日簽 如果不爽去找大日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4669: 一向的脈絡都是如此
當年反 ECFA 那個台大經濟系教授做的懶人包都是謊言,有興趣你可以找出來看(如果還找得到的話)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4669: 大日可以投標,但是失去優先議價權,大日是靠這個才能拿到標案
要不然以大日在這個案子上的能力,應該是連第四名都沒有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不講我都忘了查大日的資本額

https://www.twincn.com/....

實收資本額二億的公司
這公司當初能和林右昌簽停車場案哦
carrot7103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3s0RN3FIlkr5slRuEhg9AR.png
shake4669
2 months ago
而且 客觀來說 東岸廣場真的沒有設計好,就中規中矩也只是原地加高拉皮一下,得台灣建築首獎只要你市長綠一點 建築漆得白白的,
他優點就是頂樓有個小操場和可以眺望基隆港
內部規劃真的很.... 每次都要繞一大圈
如果不是一樓有個書店 根本停完車就離開了
shake4669
2 months ago
而且前面來看 基本上就是NET一直在賴皮,就算走法院以台灣法院速度,我上訴個幾百次 要食麼時候才能歸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4669: 因為那塊地就這樣,當年只有停車場的時候更慘,基隆腹地小,能開發的早就開發完了
除非都更

但是都更很貴的,而且比停車場問題大很多(產權複雜)
停車場已經算很好的地了

記得還有一個客運大樓,是不是微風會連起來我就不太確定

記得翻新聞有看到
shake4669
2 months ago
就算基地這樣 但其實只要有sense一點 動線和內部營運可以規劃得更好
shake4669
2 months ago
如果對公共建築和有常在看一些建築案例
shake4669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3EbwqOic1beXxosNMMV9bS.png
shake4669
2 months ago
最好笑 這篇懶人包 都拿NET的內容來做
shake4669
2 months ago
根本就是在洗風向吧
hen703
2 months ago
shake4669:
不過市政府直接換鎖還是不行啦
我昨天看了看
還是覺得NET主張有使用權好像是他覺得法院也還沒說
覺得強制罪可能更有機會 🤔 (不讓進入拿東西的話)
dog438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你的客觀不等於我的客觀
不要把個人意見拿來當中立意見
zebra382
2 months ago
網軍洗地倒是洗得滿勤的
2000萬真好賺
ape4548
2 months ago
有人發現自己一個人沒人想理他後就找人(?)來一搭一唱了
shake4669
2 months ago
dog4389: 自己對號入座嗎
shake4669
2 months ago
你表達你的客觀 我用歷史脈絡表達我的客觀
dog438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而且 客觀來說 東岸廣場真的沒有設計好,就中規中矩也只是原地加高拉皮一下,得台灣建築首獎只要你市長綠一點 建築漆得白白的,
他優點就是頂樓有個小操場和可以眺望基隆港
內部規劃真的很.... 每次都要繞一大圈
如果不是一樓有個書店 根本停完車就離開了

請問歷史脈絡在哪
shake4669
2 months ago
我連你說了十麼幹話都沒看到
我只是針對發文懶人包做討論
dog4389
2 months ago
還是裡要告訴大家這是你的歷史脈絡??
shake4669
2 months ago
我是說事件的歷史脈絡
shake4669
2 months ago
你是學建築的嗎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過年前跟搭檔一起上班哦
沒有法院強制執行的問題完全忽略
一直打NET合約站不住腳

最大的問題明明是基隆警方濫用警力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跟NET執行點交
而不是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以上行為違反刑事法條

基隆市政府明明作為政府機關應該清楚行政法規、民事執行程序和刑法規範,但仍利用警察權濫闖,以上行為違反刑法

沒有民事合約可以凌駕刑法,遇到合約爭議,在沒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前自己擅自亂執行被告剛好

然後請不要以為基隆市政府在這案子裡不算民事當事人,即便是政府機關簽約也不能濫用公權力跳過法院,依據行程法你就是得經過判決才能請法院強制執行
shake4669
2 months ago
NET 據此主張,因市府並未辦理建物登記, 2 至 4 樓由 NET 出資興建,所有權應歸屬 NET。《鏡週刊》報導,基隆市府曾兩度發函,要求大日公司將 2 至 4 樓產權登記給基隆市政府,但未獲NET同意。

不過市府委任律師簡榮宗反駁,依據《民法》規定,不動產的附屬建物,若沒有獨立出入口,附屬建物所有權歸屬於不動產所有人。
shake4669
2 months ago
市府認為,東岸廣場一樓所有權為市府所有, NET 改建的 2 至 4 樓商場,位於在市府所有的建築上,且進出 2 至 4 樓,必須自 1 樓搭手扶梯或走樓梯上去,缺乏獨立出入口,因此東岸廣場所有權歸屬市府。

最高法院曾有判決指出,依附於原建築的增建建物,若缺乏構造上及使用上的獨立性(如內部相通的廁所),由不動產所有人取得所有權。但若屬均具獨立性的增建建物(如可獨立出入的頂樓加蓋房屋),則原建築的所有權就不及於該增建建物。
shake4669
2 months ago
這件事就是法律詮釋的問題
dog438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你幹嘛那麼生氣?還跳針多段回應,難道你建築系比較有專業能說話?那個工作室?哪個團隊?有什麼作品?
shake4669
2 months ago
如果你家被流浪漢闖空門換了鎖,你把鎖換回來 請問算有錯嗎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現在是沒辦法護航的部分裝瞎
然後一直複製貼上想要搞亂這噗嗎?
dog4389
2 months ago
討論產權問題跟法律就算了,那邊塞一段自己感想說“客觀”,你代表所有人?
shake4669
2 months ago
dog4389: 對呀我建築系的 而且我沒生氣
dog438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你那個大學畢業,有什麼作品,有什麼工作室?有什麼建築你參與,對於動線規劃你怎麼設計,你怎麼解決排水問題?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那是曾經的租客啦
你家流浪漢會付租金喔?
還依法討論,遇到無法護航的事情就用爛比喻。

而且重點是違法租客要趕出來,出動警方也要法院強制執行的背書。
shake4669
2 months ago
是你一直在打亂別人的話語 pisces6929: 而且有誰說 偷偷說一定要怎樣發文嗎
dog438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匿名版我也可以說我總統
shake4669
2 months ago
你們不也一直在搞亂這個噗
shake4669
2 months ago
不想讓別人看到原本真實的討論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你一直說自己是建築系到底想強調什麼?建築系不是法律系,法盲很正常嗎?
dog4389
2 months ago
討論法律就算了,看到一半突然塞感想說客觀,真的是客觀三小ww
shake4669
2 months ago
恩 所以 我就算說出一對專業術語你也不懂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行啊!別歪噗

最大的問題明明是基隆警方濫用警力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跟NET執行點交
而不是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以上行為違反刑事法條

基隆市政府明明作為政府機關應該清楚行政法規、民事執行程序和刑法規範,但仍利用警察權濫闖,以上行為違反刑法

沒有民事合約可以凌駕刑法,遇到合約爭議,在沒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前自己擅自亂執行被告剛好

然後請不要以為基隆市政府在這案子裡不算民事當事人,即便是政府機關簽約也不能濫用公權力跳過法院,依據行程法你就是得經過判決才能請法院強制執行
shake4669
2 months ago
我是討論懶人包 好嗎
shake4669
2 months ago
我針對懶人包內容 一片片討論
dog438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我是問你作品?你知道建築師都會有作品集吧?你沒回答我問題是不是你根本回答不上來
shake4669
2 months ago
笑死 我還可以跟你討論工法
dog4389
2 months ago
客觀來說我也覺得你家很醜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懶人包的內容?啊出動警力的法院背書,你的討論在哪裡?
那個白痴流浪漢比喻嗎?
shake4669
2 months ago
你是我客戶嗎 你出資我就給你看作品集
dog438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來討論啊= =
說來聽聽,你建築師需要跟客戶說明吧,來說明看看吧
dog438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一堆建築公司跟事務所都能拿出作品集放在網路上,你拿不出來就說一聲
shake4669
2 months ago
誰知道你有沒有錢,不要浪費我時間了
dog438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你也沒錢付出我工作時間的薪水
shake4669
2 months ago
恩 對呀我怕你搞壞我的作品
dog4389
2 months ago
反正上面一串討論我只看到一個人那邊顧左右而言他又逃避話題,你的客觀不等於他人客觀
美學是有邏輯的,可分析的,不是個人感受就等於客觀感受
dog438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你的作品脆弱的連給人看都不行,那你還是不要做這行吧
shake4669
2 months ago
我最主要是在討論懶人包出處是從NET,在駁斥發文者的懶人包客觀性,你要把風向帶走也是蠻妙的,還是你就是發文者
dog4389
2 months ago
我就說一個,當大眾美學與需求與你個人美學需求產生衝突你該怎麼權衡,比方說你需要在一個場所設計一個透空的空間,但當地人喜歡密閉設計,你要怎麼設計。你會怎麼帶自然光
shake4669
2 months ago
笑死 這是偷偷說耶
shake4669
2 months ago
誰知道你們網軍到時候來血洗我工作室
dog438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幹嘛?我上面都說了我為什麼針對這點的原因,就是覺得討論到一半看到有人那邊個人感想說成客觀意見不爽啊,你自己後面扯你建築師的
shake4669
2 months ago
是你問我是建築系的嗎
dog438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你說話不是都合情合理,幹嘛怕
dog438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你說你是,我問你後續問題,你避而不談?這樣夠有脈絡嗎
shake4669
2 months ago
網軍那麼會抹滅人,就算是法律系都怕死
dog4389
2 months ago
shake4669: 律師都敢上PTT發文,你躲在偷偷說
shake4669
2 months ago
而且搜下我的照片和我家 走在路上還會被打
dog4389
2 months ago
然後現在又說網軍,這裡都網軍你進來討論幹嘛
shake4669
2 months ago
你還知道我家很醜 想必連我身家調查都查得很清楚了
shake4669
2 months ago
我有說這裡都網軍嗎 ? 你看又開始抹滅和曲解別人話語
dog4389
2 months ago
沒關係,反正大家都看得到你怎麼討論的
還是那個,你要討論法律沒關係,但不要突然插一個你自己覺得怎樣的東西說“客觀來說”你不代表客觀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邊還可以跳哦

只有剪門鎖而已,還拿東西哩,跳了一千多樓還在跳

NET 門店在一樓,已經點交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而且樓上大部份都是商家,市府看起來也沒搬東西
至少目前沒看到新聞有說

不要說公家財產了,就算是忘記帶走的東西,是侵佔了什麼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到是 NET 該登記不登記,耍賴不走一直霸佔公有財產

林右昌瀆職沒在任內收回

這問題才大吧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hake4669: 幫你拍拍
要習慣

等一下就說你是中共同路人,是來認知作戰的
是幫阿共害台灣之類的

他們大概沒吃中央廚房的噴就不會說話了
dog4389
2 months ago
這種討論到底是真的想讓人吸收資訊還是來幫忙洗民進黨好感度的啊
不綠都要變綠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你看那些來亂的是不是看到的資料還沒有我多

我就說我有瞄到微風有幹這件事,這件事情是大日沒辦法做的

大日資本額不夠一定沒辦法做,它連樓上都要找 NET 出錢了

問題是當初是誰找 NET 跑來增建的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快變綠,笑死,本來就是綠的還假裝

藍的看這種東西才不會有這種反應,藍的智障都在被綠的用假懶人包騙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綠的就是無恥搞造假懶人包呀

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就不會當綠的

因為造謠就是活在綠色血液內的東西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抱歉,我真的被你洗了不少風向= =
反正你們不在乎啦,不合你意見就先打綠標籤
恭喜你營造了鐵票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不在乎呀
別假了啦
我認識會一堆自己睡著了去查資料的綠色現在全部跟我一樣

看到綠的往死裡打

一群天天造謠的王八蛋

被綠的騙太久之後都變成這樣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防止歪噗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而不是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以上行為違反刑事法條

基隆市政府明明作為政府機關應該清楚行政法規、民事執行程序和刑法規範,但仍利用警察權濫闖,以上行為違反刑法

沒有民事合約可以凌駕刑法,遇到合約爭議,在沒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前自己擅自亂執行被告剛好

然後請不要以為基隆市政府在這案子裡不算民事當事人,即便是政府機關簽約也不能濫用公權力跳過法院,依據行程法你就是得經過判決才能請法院強制執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綠色人的嘴騙人的鬼(支語真好用,先說啊,免得綠色又支語過敏症)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笑死
天天貼這個又沒有用

上面就說但凡你 NET 有權,合約貼出來呀

嗆我說基隆合約找不到的,我就找出來了
到是他還沒找到 NET 合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再說一次 NET 和基隆市府的合約貼出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沒這合約 NET 什麼都不是,連吵都不用吵

支持 NET 就是像顏家一樣霸佔國產的顏家同路人

霸佔國產不該還嗎?
yogurt8710
2 months ago
後面怎麼爭起來
感覺是兩位的重點不同?

搖搖旅人是想說:
1.懶人包的敘述不夠客觀沒有放反對方論點?
2.認為留言沒有綜覽?
3.美感跟設計(如建築內部動線?)等等是因人而異,且自己是本科系

狗狗旅人是認為:
1.明明要注意的重點是市府半夜由警力陪同(雖然警察沒實際動作只是來勢洶洶旁觀),有違反行政程序跟強制執行程序(根本還沒拿到執行命令?)
2.並且搖搖旅人說自己見解很客觀這件事本身是提出有立場的感想?

這樣嗎?後面拉有點快速,不太確定有沒有漏掉內容
不過懶人包應該是避免有誤就好,有需求可以另外做?
hen703
2 months ago
等一下 NET照常營業阿 房東擅自換了鎖但有把鑰匙給租客要怎麼算阿 ><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goose9027: 那你出動警力的法院背書貼出來啊?今天就算NET訴訟完敗訴,要出動警力趕人也要法院背書。

扯那麼多法院才能裁決的東西,那麼你的法院背書咧?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yogurt8710: 現在引起爭議的是兩件事。
一件是支持基隆市府的認為NET因為合約內容,它沒有其主張的權益。
另一件是基隆市府派警方強行進入有爭議的商場,沒有法院的強制執行命令。

前者民事糾紛,後者牽扯到刑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不用啊,自己家內的東西要什麼法院背書

你要不要看看律師是怎麼進房子的

用飛的嗎?
dog4389
2 months ago
yogurt8710: 你往前爬會發現一直有幾個人進來固定在亂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他要經過市政府的財產耶
goji8565
2 months ago
可是基隆市政府沒登記2-4F的產權啊,如果有理由,市府為何不去辦理登記?登記完產權再來做後面的ROT不是更保險?(印象中NET那邊也還沒登記產權,應該不存在NET已登記,市政府就不能登記的問題)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NET投資多年,最後可能要捲舖蓋走人,因為合約簽了就要依約行事。

但是

基隆市府卻可以違法行事,派遣警力沒有法院背書,在這些支持者眼裡就是合情合理。

雙標國民黨信徒。
goose9027
2 months ago
yogurt8710: 重點是看了以後才知道 NET 霸佔公家財產不還

這些來支持的不就是跟顏家同路人一樣嗎?

簡單的說
NET 跟大日租,大日跟基隆市租
NET 不知道用什麼方式,找林右昌說服議會同意增建
但是這個增建本來就是市府的(OT or ROT),2018 時間到,OT/ROT 時間到,NET 沒將增建登記在市政府下

2022 大日失去優先承租權,因為上面另一位提到的弊案(可以往上一點翻,有位貼新聞)

2024 大日點交停車場和一樓,但是 NET 拒不點交(還想阻止大日點交,我也有貼新聞

未點交部份就是 2~4 樓商場,這部份是附屬建物未登記,NET 只有管理商場,店不在 2~4 樓,NET 本店在一樓

過沒幾天,基隆市政府剪鎖
goose9027
2 months ago
NET 在點交之後就完全失去任何一點的合法權利了

大家都知道上法院不會贏,所以只有用這種網軍打法,找人說基隆市府的問題

就一堆綠色的跟著中央廚房跑就一起打

要不然怎麼行為都一樣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講的都是懶人包和中央廚房那一套

同樣的東西南鐵他們就噤聲了
中央廚房沒出菜的東西他們不會
ape4548
2 months ago
跳針時間到
goose9027
2 months ago
NET 損失三億很可憐,不過就比大日的資本額多 1.5 倍

這件事這邊人的會罵謝,但是沒人追林右昌是不是有問題很神奇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ape4548: 對對,像這種狐狸出現都是中央廚房的菜

都是自己人才會用這個圖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幾年都是吧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還是沒解釋到警察的問題
dog4389
2 months ago
還是你只是進來想跟大家炫耀說 我好厲害能看到這些
你們這些眼盲的都沒注意到~我要叫醒你們這些愚民
但這串最多的憤怒都是指向用警不當
一千多回文你到底除了說帶警喬事情難免外還會說甚麼
witch481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7dkyLdgF9K6MiqsNSEjc3I.jpg https://images.plurk.com/6upy80wuSmDpyaMc4H5Bmx.jpg湯姆漢克 (@moganhanktang) on Threads在別的串上看到整理時間軸圖表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林的問題上法院才知道啊,請問現在是上了沒,要罵什麼? 謝的問題就是用警不當,這前面講幾遍了= =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真的還好昨天沒看,今天打開還是持續跳針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林/大日/net 的問題就是要上法院才能釐清的東西
yogurt8710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對對,沒整理到認為合約有問題的
dog4389: 有喔,這噗我算是從頭都有滑,像鵝先生那個沒打算回了,他就,跳針XDDDD客戶堅持法院是他們開的時候(???),都會這樣,然後說法官亂判
啊,為什麼不能用狐狐好朋友,太怪了吧 這什麼邏輯
hen703
2 months ago
可是"如果"法院判定沒有使用權就也沒有侵入民宅吧 (氣音
goose9027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先點交再上法院呀

NET 就是知道自己不會贏

因為 NET 根本拿不出和基隆市府的合約

然後大日和基隆市府的合約已經結束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不會贏的東西還在吵,那就是侵佔國產不是嗎?

笑死
dog4389
2 months ago
yogurt8710: 謝謝,後面其實沒打算回
但看到一個明顯陳述自己使用經驗跟感受說客觀就受不鳥...
沒想到這個也是跳針仔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en703: 除非台灣國的法律,否則這案 NET 必輸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歪國人的法律還有堡壘法之類的可以引用一下
但是我們沒有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對 NET 來說就是找鄉民出氣看能不能刷波好感最划算了
要不然接下來這三億的缺口打水漂,不知道要賣多少件衣服才能回本
yogurt8710
2 months ago
是說,NET的2到4樓增建,不能算民法759「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這邊的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嗎?(雖然通常會有起造人名義,但NET神奇地例外沒有)
goji8565
2 months ago
合約也是市府和大日簽的,NET不是當事人,如果大日把2-4F交給NET來增建,那大日有違法轉包的問題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yogurt8710: 前面我有貼其他的判決,
因為要附屬在主建物,所以再怎麼判都會輸
更何況主約是 OT/ROT 這個就是廠商建設,時間到要還給市府

2018 年就到期了,NET 一直不還

這跟一般公寓六樓建築不一樣,那個屬於有獨立出入口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hen703: 如果每次都覺得法院會判自己贏,就跳過法院行事。
你覺得這樣的政府合法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本來 NET 可能拖著就是買個保險(怕大日吃掉手上有籌碼

沒想到大日弄出招標弊案,所以沒辦法拿到優先招標權,連帶 NET 這三億投資灰飛煙滅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連假處份都過不了了

笑死

還在沒有判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有真正的爭議一般假處份就會過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有沒有看懶人包變智障的八卦呀?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有合法產權的強制執行命令也就給了,硬幹還說別人違法
再洗啊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就是我來笑的這一群,整天以為沒判決
結果就是被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打臉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連假處分都不過了還要強制命令

台灣國法律不一樣對吧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難怪有人會信冬近和林智缺打敗官司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是笨蛋嗎?需要強制執行命令的是基隆市政府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你說強制就強制呀

笑死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你怎麼不說假處分不給過法院都是國民黨開的算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基隆市府及簡榮宗強調,NET已提出3次民事假處分聲請及1次行政假處分聲請,都沒有獲得裁准,顯然法院認為沒有必要性與急迫性;市政府尊重NET透過法律途徑釐清爭議的權利,但也希望NET尊重法院審理結果。
dog4389
2 months ago
我建議大家可以把這串給轉到自己河道具名討論了
至少能黑單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東岸商場假處分案移民事庭 NET:基市府行政權凌駕司法權 | 聯合新聞網
你用的看法基本上就是 NET 的聲明稿而已

真要支持 NET 去買爆 NET 比較快,這案再怎麼樣 NET 不會贏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我支持呀
快點

同溫層就是要這樣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你自己也說了沒有必要性跟急迫性,於是基隆市政府在沒有必要性跟急迫性的情況下,跳過法院,直接派警力闖商場。

好大的官威啊!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所以就開個門而已呀

請問一下 NET 損失了什麼?

2~4 樓應該早就跟微風簽約了
這些都型式而已
dog4389
2 months ago
希望一個具名討論空間能讓大家討論的更理性一點
有疑慮或是想釐清的問題都可以討論 受不了說個論點還要那邊一直吵

不管正反意見都被洗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加油,不過我沒興趣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理性 (X)
取暖 (O)
onion6084
2 months ago
縮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凡是不同意見的都是反動派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只能躲在匿名這樣說話對吧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重點不是損失,而是身為政府卻違背法律,濫用公權力出警

覺得這樣的政府沒有問題。
你是支持私刑正義,還是覺得戒嚴時期權力無限大的政府好棒棒?
goose9027
2 months ago
onion6084: GG 縮了嗎?你好可憐
(doh)
dog4389
2 months ago
反正爭議點都被討論過了
如果你的意見不敢拿到陽光下攤開說 那你也對自己想法沒多少信心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我剛剛貼的那幾案你還不去躺在地上抗議

那才叫公權力
dog4389
2 months ago
謝團隊也是這樣
如果合法性那麼高為何要封鎖臉書呢
到今天都不願意公開說明

笑死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笑死人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拿個一百萬出來我就去呀

你誰呀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出警的法院背書拿出來啊?
dog4389
2 months ago
你除了洗對方是中央廚房跟綠黨還有笑死你還能說甚麼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整天想吃免錢飯

跟 NET 一樣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其實我也沒有很稀罕你過去就是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我說了這麼多貼了這麼多新聞沒看到

你傻的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邊算算應該是我貼的資料最多哦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因為鵝一直歪噗,只好再貼一次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而不是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以上行為違反刑事法條

基隆市政府明明作為政府機關應該清楚行政法規、民事執行程序和刑法規範,但仍利用警察權濫闖,以上行為違反刑法

沒有民事合約可以凌駕刑法,遇到合約爭議,在沒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前自己擅自亂執行被告剛好

然後請不要以為基隆市政府在這案子裡不算民事當事人,即便是政府機關簽約也不能濫用公權力跳過法院,依據行程法你就是得經過判決才能請法院強制執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那你還說
笑死

根本夭鬼小孩
dog4389
2 months ago
如果其他人也想要討論 不管是NET還是大日還有前市府與現任市府問題
我都建議大家轉成公開噗
然後這邊就放生吧
dog438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是在罵我嗎?
https://images.plurk.com/6sRiIzda4ZYZusZVejurpU.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我幫 dog4389 講你

你除了 copy paste 還會什麼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我只是描述你的行為

怎麼了
要肉搜我嗎?

我好怕啊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我還可以叫你說什麼就說什麼啊。
要你罵謝國樑就罵謝國樑,要你罵習近平就罵習近平,比我外婆家養的狗還聽話。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就不安好心嘛

吱吱手法又不是沒看過,整天想肉搜別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我爽罵呀
他們又不干我事

到是你家的狗聽話是不是腦殘狗?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你就繼續亂
反正你亂到一定留言數我就複製貼上
直到你能拿出基隆市政府出警的法院背書出來為止
rice8281
2 months ago
現在到哪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我家的狗就不聽話,整天就想頂我

用食物訓練都不聽,難搞的要死
goose9027
2 months ago
rice8281: 綠色的罵人是狗呀
笑死,講不過就罵人是狗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rice8281: NET申請假處分被法院駁回。
然後基隆市政府出警仍是依法無據。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不意外啦

十次出來十次都是都是碰到這樣
整天不是說人網路中共同路人,貼狐狸圖
說人釣魚
講不過就人身攻擊

非常習慣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還說什麼理性討論

下場都是想肉搜人家,又不是第一次碰到

綠色的心理都是這麼惡劣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你法院嗎?
讓法院說於法無據啊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都是 NET 在講

而這案是 NET 侵國國有財產
我想知道為麼不是 NET 先讓再慢慢講

NET 就財團啊
全國一百五十家

上面有人說他家附近十幾家耶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在goose9027證明基隆警方出警有取得強制執行命令以前,他洗版到一定留言數,我就貼。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而不是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以上行為違反刑事法條

基隆市政府明明作為政府機關應該清楚行政法規、民事執行程序和刑法規範,但仍利用警察權濫闖,以上行為違反刑法

沒有民事合約可以凌駕刑法,遇到合約爭議,在沒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前自己擅自亂執行被告剛好

然後請不要以為基隆市政府在這案子裡不算民事當事人,即便是政府機關簽約也不能濫用公權力跳過法院,依據行程法你就是得經過判決才能請法院強制執行
rice8281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好吧 短時間看來沒有辦法有結果
加油啊 這種奇形惡霸還是需要教訓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沒有合約沒有爭議呀

不就講了

NET 沒有合約
NET 沒有合約
NET 沒有合約

眼睛看不到嗎?
cat624
2 months ago
網軍上班啦
又在瘋狂幫國民黨洗地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因為 NET 的合約是跟大日,不是跟基隆市啦

大日已經結束了
dog4389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辛苦了 謝謝不讓事情失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at624:
剛講完就出來啦

不意外啦
十次出來十次都是都是碰到這樣
整天不是說人網路中共同路人,貼狐狸圖
說人釣魚
講不過就人身攻擊
非常習慣
cat624
2 months ago
可以不要複製貼上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笑死,還有人自己跳出來
cat624
2 months ago
你們這些中央廚出的菜,就是一直複製貼上複製貼上,可以講點人話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at624: 你去跟 pisces6929 說啊

pisces6929 自己人叫你不要 Copy paste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herry5643: 三立名嘴不是出了名的會造假嗎?

人家是房地產業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笑死,你地主階級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話說房地產

各位買房了嗎?
dog4389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dCNgVJUG7DqZEz7IPOXvT.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還好有幾幢可以收租,要不然這波物價漲的好可怕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支語哦,小心支語警察抓你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大家其實可以不用特別去理goose9027 略過去就好了... 傻子多講沒用 說實在(聳肩 所以我都特別落過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略過~~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這種偷偷說大家都是這樣匿名 反正過年大家放假 都很閒 有特別關注注意的都會自者知 麻麻~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無視技能點高一點 對自己的脾氣多少有點幫助(合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herry5643: 對

要是自己去查資料發現自己是錯的很慘

以後就會變成我這樣

千萬不要去查資料

看中央廚房懶人包就好



前輩給你的勸告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給 dog ,你看我都叫人留在綠營當一個好吱吱

根本沒有要你們離開綠營

沉睡很痛苦的,看到整天造謠的就像我這樣一陣亂轟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還好上班錢多事少,要不然還真沒空呢~
hen703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痾 政府沒有跳過阿 政府的立場NET應該就是沒有 ?
應該的意思是我不是市政府不知道他們怎麼想的 只是從他們的行為判斷 也沒有說他們這樣覺得我覺得是對的
譬喻的話政府的想法是 :
有人隨便指著一顆蘋果說那是他的 商家不用等到法院判決說"對 那個蘋果是商家的不是他的"就可以趕緊把蘋果收起來吧?
dog4389
2 months ago
有點好奇現實生活怎樣才能讓人在網路上用這種方法來滿足自己
dog4389
2 months ago
另外如果要論熱點,為什麼不是讓微風入駐城市轉運站,東岸商場維持原方案繼續跟NET合作有什麼不妥?這也是當地人覺得迷惑的點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hen703: 重點是「警方」,如果今天屋主自己把違約租客趕出去,那屋主當然沒錯。

但是屋主報警要警察把違約租客趕出去,那麼屋主應該先去法院取得法院背書,警察才能行動。

即使屋主是政府,也不能跳過法院,就動用警力。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NET營運的一直都還不錯(在地基隆人)說實在每次經過都會多看一眼 當初還是天空競技場的時候根本連看都不看 覺得很噁心又真的很恐怖,爬上去還不知道自己會遇到什麼事情, 在營運不錯 好評不斷的情況下被換下來 然後也沒有任何說明及解釋 這種感覺真的有夠差ˊ_>ˋ
salt7266
2 months ago
dog4389: 因為 NET 從來沒有取得標案過,市府對 NET 沒有角色,不可能跨過得標的大日直接對,那會直接弊案
hen703
2 months ago
很期待NET把市政府和微風的小秘密挖出來 他們應該很有動力去挖
有種前朝的約不正常 現在的約好像也不是很對勁? (看起來
goji8565
2 months ago
hen703: 我是覺得最保險的話還是等法院有結果再去動作比較安全,這樣對基層執行人員也最有保障。(聳肩)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hen703: 我也很期待 各方面各種封鎖都不敢講 要個解釋就被嘴,說實在如果沒作賊心虛根本不用這麼怕||D...
dog4389
2 months ago
salt7266: 已結局看其實挺令人失望的
那就是基隆專坑殺投資方
salt7266
2 months ago
嗯啊,所以才說要去問林市府當年怎麼跟議會說的,讓 OT 標案能做到 ROT 的事情,還真的讓 NET 進來當冤大頭,還有送財政部當作促參政績得獎(得獎還蠻諷刺的)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資料處理那些說要準備也都沒講程序要跑什麼也都沒講,什麼都沒有下文的直接封鎖百姓的留言還刪除留言又重新發文,然後最後說你在坐的都是企業的機器人..
dog4389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18GvmEXgN80YH8LWjsDtpd.png
不過還真不知道誠品也是被搞掉的
hen703
2 months ago
一邊被大日律師說是網軍 一邊被市長說是機器人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誠品離開的時候超級難過的...真的是現在才知道是被搞掉的 所以也才會對這種事情非常不理解 連個答案都得不到😭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不是哦 即便今天警察不在場 屋主自己擅自入侵也是犯法
kitty6538
2 months ago
總之侵入住宅這個行為本身就犯罪了
依照刑法要件,目前NET的營業範圍非營業時段算是入侵住宅保護範圍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無論對象是誰,產權在誰手上,手上沒有法院強制執行令未經NET允許進去都是入侵住宅
kitty6538
2 months ago
所以不要再跟我講產權在誰手上NET有沒有合約

就算他們沒合約 你沒有強制執行命令自己跑進去就是觸犯刑法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誠品就是被搞掉啊,然後反正市長也不用背什麼責任,誠品當時還氣說永遠不會來基隆投資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畢竟基隆市政府不用遵守法律嘛
誰簽約誰倒楣
cherry5643
2 months ago
現在這樣 更多廠商也不會想來基隆投資了
salt7266
2 months ago
cherry5643: 有利益就會來啦...這次標案除了微風還有跟正好停跟太平洋都有來,只是東岸連續這幾次都搞成這樣真的是蠻誇張
dog4389
2 months ago
salt7266: 上面還有人轉那個平面建構的新聞,跟東岸商場完全沒有關係也要扯上來,市民廣場也是藍色一直沒搞定(又醜又沒人去)先期待那邊整理好的樣子....
hen703
2 months ago
kitty6538: 沒有"侵入住宅這個行為本身就犯罪"這件事喔 侵入住宅成立的要件有三個 其中第二個"無故"我覺得很法官認定
當然我想正常人沒有人想去試試看這種事
cat624
2 months ago
現在的基隆市就跟新竹市一樣
來了一個圖利廠商的市長,就把前任市長簽的合約當成屁
新竹市的晶品城也是這種情況,難怪連統一企業星巴克都不想再留駐,誰想跟貪得無厭的市長鬥呢
salt7266
2 months ago
謝市府是完全照林市府合約走的,合約跟標案資料都有公開,問題在於謝市府不想曠日費時跑法院所以硬幹寧願後面可能被判刑這樣...
kitty6538
2 months ago
hen703: 這個要看判例
查判例一堆房東闖入被判的案件

當然也有可能普通房東進去是無故
基隆市政府就不是啦
apple2444
2 months ago
首先這時net已經不是房客,再來不把鎖弄掉租賃的廣場商家無法開店所以很可能以符合公共利益判無罪
goat3300
2 months ago
怎又跑出來又討論上面已經有結論的東西www
goose6832
2 months ago
官商勾結
bear7658
2 months ago
跳針=上班時間 洗噗浪同溫層這麼厚的地方真是白費力氣 乖乖在這邊洗浪費時間吧
solar7794
2 months ago
新聞現在只報基隆政府弄一條很醜的AR龍出來,好像基隆NAT已經沒問題了一樣
不愧是2000萬喔
bear7658
2 months ago
原本不會牙起來的人看到狡辯火起來擴散出去 鵝用心良苦洗的真好
salt7266
2 months ago
solar7794: 2000萬那輿情、品質服務費跟現在的事情其實無關,新聞也一直有報…只是像昨天公開合約那新聞一般,變成法律文字為主
dog4389
2 months ago
現在等議會紀錄吧
市長至少要在議會回應
garlic7907
2 months ago
很久之前如果基隆市府員工被民眾po上臉書投訴,影響市府形象就會被懲處。結果現在市長影響市府形象完全沒事,還把留言的人當機器人真的很蚌
goji8565
2 months ago
dog4389: 印象中這事也有經過市議會討論,我也很好奇當時到底議會怎麼討論的。
goji8565
2 months ago
shake2966: 感謝提供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民法產權部份,合約一出現NET完敗這應該沒什麼爭議了。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刑事侵入部份,我很好奇能不能告成?
技術上來說,是謝政府人員破壞鎖進入了自己有產權的地方,警方到場維護秩序,進入了 NET (跟二房東租約過期)的營業場所。
過往有判例是檢察起訴房東,但法官認為並非「無故」所以判無罪。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或許 NET 律師除了煽動輿論外,找不到其他方式證明這樣非法,最後反而是告強盜罪。但在沒有產權的狀況下,大概也只能走個流程吞敗?
virgo4988
2 months ago
公務員跟警察到場前產權判決出來了嗎?
刑法是只看當下有無不看事後多了什麼條件。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kitty6538: 房客要能主張使用權、禁止房東入內,應該前提是要在租約期間吧?租約期間以外,產權和使用權不該都是房東的嗎?為什麼房東在有使用權和產權的情況下不能入內?甚至沒有租約的前房客把自己的產權和使用權鎖著的時候,不能暴力破解入內?佔有的人最大?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沒有破壞或毀損私人物品的情況下,只是暴力開門進入自己的產權兼使用權的建築物內,有算是毀損私人財物嗎?
建物是房東的的情況下,安裝在建物上面的門,算是房東的還前房客的?
apple2444
2 months ago
pigeon2430: 其實不用繼續跟這些若非綠則發Q的死忠仔解釋,繼續看他們還能怎麼跳針鬧笑話就好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0..0 挖喔 就是有人一直無視需要法院的強制執行令耶
hen703
2 months ago
而且NET還在營業聽起來仍然可以自由出入可能也沒有強制罪 (吧?)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NET現在是連產權和租約都沒有,他的身份大概等同大日找來的泥水匠,沒辦法主張有權上鎖。

真正2-4樓的租客店舖都換約完成,連1樓的NET自己店都換約完成了。大概最多可以叫謝市府賠他一把鎖?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你跟老婆產權不清的家裏,大門被裝修工人上鎖的話,應該不需要等法院執行令才能拆除。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可以想想為什麼NET律師要去告什麼強盜罪不是侵入住居罪?
goji8565
2 months ago
那個……基隆市政府也沒產權喔,我也很好奇他們怎麼不申請產權。
hen703
2 months ago
jaguar1472:
“NET委任律師蔡靜娟、鍾慶禹和陳義文上午前往基隆地檢署提告,認為基隆市長謝國樑、基
隆市政府交通處長王圳宏、基隆市政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長張以正、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
分局長林詔徹,涉犯毀損、侵入他人建物、強制和強盜罪嫌。”
嗯? 新聞說有告其他耶? 後來沒有了嗎?
apple2444
2 months ago
講真的看到現在net想拿回蓋2~4樓的投資唯一方法是告林右昌前市府跟大日詐欺吧,不過這兩方都很聰明的閃遠遠給net製造笑料避免自己自爆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除了在地政客外,民進黨中央一開始就閃遠遠...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pigeon2430: 對 佔有的人最大
入侵住宅和強制罪&延伸竊盜強盜等等...不看產權在誰手上,而是看當下使用人是誰

所以 就算有產權 遇到這種事 請去 申請 強制執行

hen703: 營業場所得公眾出入沒錯,但非營業時間闖入或使用人明確拒絕,一樣符合要件被告剛好

你手上有產權?請去申請強制執行,不申請就闖是犯法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這次跳出來罵的多數不是因為政治立場
而是因為不爽基隆市政府知法犯法,在明知沒有法院背書強闖會害底下基層,仗著民眾不懂法律胡搞瞎搞

你有契約又怎樣?
有契約強闖被告判罪的房東一拖拉庫啦
憑甚麼你基隆市政府就可以不用遵守法律

啊不就是仗著底下有人可以背鍋
刑事判決也不會多重所以敢亂來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況且退一萬步,假設都是NET、大日、前基隆林市長的錯,假設基隆現任市府有契約和實際的執行的合法合理性,為何不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定要搞這些問題出來。
pitaya2105
2 months ago
民不與官鬥
pitaya2105
2 months ago
Eminent domain
apple2444
2 months ago
首先搞問題的完全是net,再來不趕快把鎖解決掉民眾無法進入廣場商家無法營業所以這件事符合公眾利益
依照我對死忠仔的理解真走強制執行這些髒東西就會改洗市長忽視民眾權益哪怕只耽擱一個小時
goat3300
2 months ago
0..0既然那麼重視,為何不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wwww
kitty6538
2 months ago
是不是怕自己理虧申請強制執行不會過
goat3300
2 months ago
況且NET早在招商的時候就已經提出抗辯,為何不先處理完再招商,這時候才在說為了市民權益會不會太晚了
kitty6538
2 months ago
一個民主法治社會,政府機關在施政時必須完全依照法規程序,並且得有法源依據

執政者喜歡就可以隨便亂來那你跟中共北韓有甚麼差別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kitty6538:
net沒有租約的話,使用權在哪裡?使用權不是因為租約才產生影響的嗎?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pigeon2430: “使用權”是民事契約範疇,先不論民事怎麼打最終法院判給誰,正確做法都必須依照程序走法院強制執行命令

刑事入侵住宅的成立並不看有沒有使用權,而是看現有實質使用者是誰,未經同意未經法院認證和強制執行命令,即便你是土地房產權力人也不能擅自闖入

我不是說你沒權力,但你要要回自己的東西,請走法律途徑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這是法律對人民財產的基本保護。
行政機關跳過這些程序擅自執行自己想做的事,這在民主法治國家是很嚴重的事...

我本來以為這種做事方式只會發生在第三世界國家,卻沒想到台灣到了現在這個年代還是一樣退步

普通民眾不懂就算了,整個基隆市政府能不懂嗎?明擺著知法犯法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我不知道這噗裡面大家對法律和行政程序了解到哪裡,但講了那麼多還是重複跳針跟我跳次要的土地所有權民事契約,彷彿行政機關違法這種國外會翻天的事情在台灣人眼中完全無關緊要....真的給我一種我們離法治社會還有很長一段距離的觀感

算了 什麼人養什麼政府
apple2444
2 months ago
實質使用者:微風、跟微風簽約的各店家(含1F的net)
財產:從合約看全歸市府所有
而且真要照實走法律途徑的話也該是net去申請假處分而不是把鎖留在別人財產上....啊我忘記net假處分已經被兩個不同單位駁回三次了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實質使用者在市府闖進去前是NET,不是微風,微風頂多算新基隆市政府簽約對象,也頂多是合法使用人。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再重申一次,即便你是合法使用人或土地持有人你也必須依照法治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命令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硬闖?
硬闖就是市府被起訴,底下基層背你基隆市長的鍋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不要再跳針使用權是誰的合約怎麼簽
無論使用權是誰的合約怎麼簽,你都必須走法律途徑才能請現在正在使用土地的人離開

明知這點還硬要闖你就是讓市府基層背鍋
hen703
2 months ago
kitty6538:
不是跳民事的部分 而是情況太複雜 你主張有權利
但現在的情況看來顯然大機率沒有
(但不知道法官最後可能說有但Net不是也沒等說有嗎)
也因為複雜致如此的狀況 你上述的刑事案件就算他沒有強制令恐怕NET也告不成 (因為NET就沒有任何權利) 市政府就說賭這個 你可以說他賭 但事實在法律上他“可能”就不會有事 只能說會玩法 也是NET不知道在搞啥沒玩過 (如果法官真的覺得NET沒有權利的話)
hen703
2 months ago
我有強制令 -> 100%沒事
沒有強制令 -> 不知道多少但有一定機率沒事
市政府願意賭 我猜
muffin9591
2 months ago
當然願意賭,就算有事也沒差啊XD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at3300: 就沒合約找法院幹嘛?

合約是基隆市政府跟大日,大日和 NET 是另外一個合約

大日已經結束了,那自然整件事 NET 就無法再主張自己的權力,沒錯,本來這種合約就無法保護 NET
這也是在外面租房要避開二房東的原因,因為沒有保障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arRFlnxWf01UdYboGFdXm.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oSc8hZO1QDw5jkQznB82G.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種法律常識塔綠班們最會自我腦補說一定要怎麼樣怎麼樣

整天吃中央廚房餵的噴,連動手查一下都懶

https://images.plurk.com/5rWggkLsx5JOPq7aRb1d7i.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mUIXVtA4Byj8jwKXrivUx.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我是覺得連這種常識都沒有,應該是會去找國外高薪工作的吧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en703: 這種連強制令都不需要
因為沒合約,直接就可以趕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一堆人在講強制令不知道是不是腦袋進水了

跟隔壁棚一樣說什麼檢體污染

看到專業的檢驗師都在罵,要污染不會只有污染一樣而驗檢體均勻
你會懷疑的專業的檢驗人員都會排除,這就是台中市搞這麼久

塔綠班們不讀書就看到中央廚房出噴就一直狂罵了
goat3300
2 months ago
0..0所以還是無法解釋為何基隆市府不走正常流程阿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en703: 理論上可能會有一些行政瑕疵
不過這種就是出車禍

明明有一方有絕對路權還守法

但是還是會吃到當注意應注意未注意,然後就有肇責了

台灣神奇的法官判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at3300: 這就很正常了啊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跑去弄強制令才不正常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如果 NET 和基隆市府有合約就是要走強制令
這就沒有問題,屬於合約上爭議部份

你要支持 NET ,那 NET 就該拿出主張自己權利的合約
現在 NET 頂多只能說建物我蓋的,那對不起,沒有合約

最多只能罵市府,為什麼沒登記建物可以出租 ==> 目前就這邊而已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市府不是沒問題,但是各位覺得的問題並不是問題

出社會碰多了就知道處理的小細節,這種一看就懂了

像很多網路上講的律師教你 OOXX 之類的,很多都是錯的
最後還是想到去查判決書一查就知道怎麼判

然後整天就想罵幹恁娘網路律師都在騙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大部份什麼媒體報導很扯的判決八成都在寫 YY 小說
判決書一查根本不是這樣

是說這些記者的副業是寫小說嗎?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所以拉,身為政府機關為何能在沒有合理正常的流程下,半夜策動分局警力去入侵還有他人資產的地方,沒有半個人能解釋阿,正因為他是政府機構才更要注重不是?賭沒事這點又不是一般的民事糾紛,基隆市府也是當事人更應該注重流程阿
goat3300
2 months ago
講半天你們沒人可以解釋這點阿www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法律上要主張自己的權利一定要做好保護

這類投資案最怕的就是失去保護,像這案就是增建八成應該有講好,未來投標可以取得優先議標權之類的

這案有趣的問題其實是這個,為什麼大日要干冒風險跑去行賄取得標案被抓到?這個大日是行賄 2022 年的信二停車場案(幹,我還去看了一下)
連帶影響到東岸停車場的標案

再說一次,NET 的合約是對到大日,對基隆市府,NET 沒有關係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at3300: 就說你立足點就錯了,不管如何,它已經是基隆市的資產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講極端一點
B 跟 A 租了車位, B 轉租給 C ,跟 C 說你要幫車位上標線油漆

然後 B 因故不租這個車位了,結果 C 說,這車位標線油漆是我上的,我有這車位的產權

各位不黑人問號才怪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然後 A 叫了拖吊車將 C 的人拖走,將車位轉租給別人

目前你們吵的是 A 不能叫拖吊車,一定要上法院申請強制令
A 表示這車位是我的,頂多吊車的損傷我賠,但是我有權可以將車移走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案 A 沒有主動破壞 C 的東西,沒有人會站在 C 那邊

警察法官檢察官沒有人會站在 C 那邊

但是只有塔綠班會,因為腦袋空空跟智障一樣
人家講什麼就是什麼
我還以為信了統一教哩(我會不會被教徒追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所以各位覺得要申請強制令的前提是

NET 跟基隆市府有合約
NET 跟基隆市府有合約
NET 跟基隆市府有合約

講這句話之前,NET 跟基隆市府的合約先找出來
不要展現自己是個智障整天沒合約還在吵法院強制令
kitty6538
2 months ago
muffin9591: 有事底下人扛啊 上面當然沒差www
kitty6538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不要再拿不知道哪來的第三世界國家幻想出來跳針了
中華民國法律不是這樣寫的
kitty6538
2 months ago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跟NET執行點交
而不是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以上行為違反刑事法條

基隆市政府明明作為政府機關應該清楚行政法規、民事執行程序和刑法規範,但仍利用警察權濫闖,以上行為違反刑法

你可以洗版扯開話題
你洗幾次我貼幾次,不要裝作你看得懂
懂的人都知道沒有民事合約可以凌駕刑法,遇到合約爭議,在沒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前自己擅自亂執行被告剛好

然後請不要以為基隆市政府在這案子裡不算民事當事人,即便是政府機關簽約也不能濫用公權力跳過法院,依據行程法你就是得經過判決才能請法院強制執行
raisin603
2 months ago
所以樓上的意思是即使我沒有合約,還是可以入住別人的空房,別人還不能請警察趕我走。一定要等到法院發出強制執行命令?
kitty6538
2 months ago
raisin603: 是 假如你已經在那裡安家落戶住下來的話
pony3132
2 months ago
偷偷說什麼時後要壞掉?好想知道鵝先生是誰

我就是不爽國民黨基隆市政府的做法
為什麼一堆人站在NET這邊?
都怪國民黨之前屠殺臺灣人、侵占臺灣人財產太多啦,自己造孽還怪臺灣人對國民黨觀感不好,笑死郎

顏色對了,市政府就可以無視行政程序、民事執行和法院,直接用公權力叫警察在半夜硬上撬鎖來處理民事案件,藍共作風欸
這不是藍共什麼才是藍共啦 (applause)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當然你偷闖進去當下就被弄走不算
當你事實上佔有,已經在那個房產裡置辦家具財物住下來住一段時間,就必須經過法院才能請走你
goat3300
2 months ago
raisin603: 以免你誤會,我們這邊提的是居住事實,不是擅闖民宅
raisin603
2 months ago
請教一下,那如果屋主在等待法院結果期間,不甘心的話可以跑進去一起住,搬行李家具進去嗎?主張這本來就是自己的房子。因為常聽到因為上一輩只有口頭沒有立紙本契約,造成的房產糾紛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kitty6538:扯!婦闖空門花28萬裝潢入住 11個月後下場曝光好像沒有提到必須要法院才能請走,不過告上法院,可以判讓屋主取得佔有者的不當得利的賠償?
根據這段“李姓屋主與鄰居話家常時,被稱讚「把家裡裝潢得很漂亮」,讓她這才察覺有異,隔天立即會同警方前往屋內查看”,在破壞鎖之前,警察跟著一起去其實是沒問題的吧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pigeon2430: 告對方不當得利是可行的,但假如你明確知道對方住在裡面,闖進去就有可能被對方提告侵入住宅(以及後續一堆可能的延伸例如強制強盜竊盜

你提的那個案例是“屋主確實不知道有人已經竊占”的狀況,自然不會被判定屋主有破壞他人住居安全的意圖,在警方陪同蒐證能夠證明自身沒有毀壞房產內財物的狀況自然很難成立

但基隆市不是這樣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raisin603: 屋主如果有明確證明本來就可以,我們在談的是驅離和擅自闖入他人事實居住或使用空間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raisin603: 這樣仍有可能會被告,但告不告得成看檢查官法官和當時狀況(有沒有破壞到所謂的住居安定權),說真的啦,假如你是房東,除非產權本身就有疑義,不然走法院也不會花上太久時間
多走一步保安康
kitty6538
2 months ago
所以我就不懂為什麼基隆市府不照規則走是不是怕跑民事法院不佔理
dog4389
2 months ago
如果NET能拿出出資證明,證明具體建物他出錢的部分,市府沒有產權至少得還給NET他們該拿的
我認為NET基於利益至少也要確保這塊就是
市府難看的點在於完全不想給NET好處就用這種近乎強奪的方法把蛋糕切走

這串都還沒討論到更深的問題
為什麼是20+10,為什麼不是把城市轉運站弄給微風(哪裡已經蓋好,未來會是基隆全客運中心點,火車站旁,比東岸更精華)
hen703
2 months ago
我是覺得都是商人 本質都是一樣的
只是一個翻車了 剩下的不知道有沒有在翻的路上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kitty6538:
不對吧,你要請警察陪同上門,你要先提出請求吧,不然警察還有業務,會閒閒沒事就跟在民眾身邊到他家?
不就是屋主聽了覺得不對,懷疑有人闖入,才會帶警察嗎?不然就自己去就好
goji8565
2 months ago
ROT的話那樣的年限不是問題,但都已經建好的話為啥不是OT而是ROT?我是很好奇那邊是還能新建什麼建築……摩天輪?
salt7266
2 months ago
goji8565: 微風要再拿三億出來增建或改善,根據年限還要再提
salt7266
2 months ago
dog4389: 目前公開能查到的東西...net 沒什麼能拿回去的了...就算什麼事情都沒發生也續約了,再經營2年後也是連同建築跟產權還給政府
dog4389
2 months ago
salt7266: 整件事情用比較人性的角度看就是,安捏母湯捏
後續除非有足夠利益,不然還要拐人進來基隆做大投資我看更難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pigeon2430: 你誤會重點了
懷疑有人使用和明知內部有人使用硬要闖入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kitty6538:
照你的標準,那個時間算是半夜商場內部應該是沒有人,但是門鎖住,所以才硬闖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單就裡面有沒有人來說,二邊應該是一樣
就裝潢來說,一個是知道裡面有他人的佔放商品,一個則是雖然懷疑、但從外部可查看的部分就覺得裝潢變好了,應該也沒怎麼差
而且都沒有使用權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pigeon2430: 所以闖入夜間商場符合侵入住宅的要件,事實上,即便是白天,商場人員在場請對方離開對方不走也是可以告同一條
kitty6538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侵入住宅不是看裡面有沒有人,而是看此刻實際使用者是誰

我更正一下前面的內容好了

“有人使用”
salt7266
2 months ago
dog4389: 其實本來就應該給利益讓民間進來投資共好,促參的精神,所以才說原始把 net 拐進來的合約是什麼情況才是重點,不能把民間廠商當冤大頭敲。

合約跟已知內容都非常不利,我猜也是去 ptt 發文的陳義文律師幾乎都在訴諸於情的關係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當晚,使用權和佔有人都是在2~4層的店家,不是 NET。而且換約完成,他們不用管 NET。NET當下只是跑去上了把鎖的路人。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如果NET申請假處份過的話還有話說,問題是沒過,然後這時間點依促參法就是基隆市府全拿,如果謝沒上也是林右昌拿走。而裏外廠商實際佔用者也都跳到市府那邊了,NET打促參法(行政法庭)失敗,因為它本身不是甲方或乙方,目前就什麼權都沒有。除非哪天民事庭告贏主日(不是基市府),但告贏的話恐怕會把林右昌拉下水。
goji8565
2 months ago
呃……我不曉得樓上那麼擔心林佑昌,這事本來就是無關藍綠白,而是否符合程序,也不要讓基層執行人員也被牽連的問題。至少也登記完產權再來
goji8565
2 months ago
就算錯在前市府,不是也該釐清問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沒辦法
就算不是 RO 案都很難主張,因為這是附屬建物
沒有主建物主同意不能增建
除非有合約

講半天就是沒合約就是什麼都沒有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好啦,過年啦,祝大家新年快樂~~~~

樂透中大獎

這事大家過完年也沒人吵了,過完年再看看有沒有更新
bear7658
2 months ago
熱度繼續炒起來啊
bull6272
2 months ago
翻了一下還是看不懂
所以是一開始NET出資時約沒簽好(沒談好條件那些)?
現在變成什麼都沒有?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簡單講,如果單純是NET拿到基隆市政府標案,妥妥作十年二十年可能沒問題。但是當年因為可能只有三方才知情的檯面下因素,中間多了個只過水的大日開發公司。
....
以臺灣標案慣例來說,通常還是可以妥妥作十年二十年,好死不死大日開發公司和基隆市府間爆發了行賄弊案,這種瑕疵很難搓掉,於是大日續約時就不(能)玩了。
....
NET改由自己出馬重新競標續約,但失敗。這裏通常會去打謝市府跟誠品可能有暗盤,就像林市府跟大日一樣。但是NET不要這樣打,他們選擇耍賴說房子他出錢蓋就算他的,不應該被競標。當然這時候就很尷尬,形同NET自己出面競標自認擁有的資產。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更正,不是誠品是微風。
cafe7056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用租車位上面刷油漆來比喻微妙了吧。刷油漆定多是改裝,可以像誠品地下街退租一樣全部還原。NET是增建,要比喻也是租屋然後自己花錢買了冷氣使用,退租冷氣當然是帶走啊。
過年了就不繼續正義發聲是下班放假了嗎?

台中盧小小都說過年了馬上說是個案,所以吵了那麼多天一到過年就想要回家吃圍爐了,他原本振振有詞地說的食安問題都不是問題了?一開始就知道是個案到底是在吵甚麼吵?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cafe7056:
要講瘦肉精事件請去聊瘦肉精的噗
cafe7056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B1QZLdNYv6ffbQQnRDedR.jpg https://images.plurk.com/Dn31uaDkhXUx54P6lPBci.jpg https://images.plurk.com/1x0q1Vki4LqG53NOAUuKYE.jpg
上面有NET的時間軸跟內容。
pigeon2430: 所以我犯法了?
salt7266
2 months ago
cafe7056: 建物是否完整(也沒有「完整」這個定義)跟是否開 ROT 標案幾乎無關,因為 ROT 不只是增建。NET 如果沒有把 2~4 樓的產權過給市政府,那麼 NET 其實也就沒有利用這 2~4 樓招商的資格了,這也是第一次續約時的內容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現在NET不利就在於他簽了第一次需約時的合約,自己同意自己是2-4樓的協力廠商而非持有人。這應該是當時林市府、大日、NET便宜行事造成,最後沒想到林市府改朝換代。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林智群護航方式是林市府和大日合約裏,附的NET合作意向書不算數──這顯然佔不住腳,除非NET能夠證明他是被林市府和大日騙, NET法務審過的林市府-大日合約跟正式合約不同。
cake684
2 months ago
鵝到底在2000萬裡收了多少啊?不要一直拿雞排當劍令阿
melon1392
2 months ago
律師說最嚴重的問題是強制執行是司法權,不是行政權,行政干涉司法,基隆市政府現在是戒嚴時期嗎?
pisces6775
2 months ago
我支持net直接打掉2-4樓,讓微風或基隆市府自己蓋回去
salt7266
2 months ago
melon1392: 不過影片裡頭沒什麼新資訊跟見解就是,因為基隆市政府看起來有在避 強制執行 這個坑,先在白天跟大日微風與其他商家完成點交跟換約,晚上去毀損門禁,執行的事實被拆開來了,這有得搞...

pisces6775: 現在的情況已經不能自己拆了,拆除執照也不會過...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就是因為先點交和換約完才去開鎖,讓NET失去立場。

賴瑩真影片避掉了很多事實不講,長期以來綠師不是白叫的。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看到melon1392貼的影片小圖是她之後,未看先猜會跳過某幾個部分,點開來看,果然沒怎麼講到
bear7658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3oxBbrbxoIVekV4jQ09ggX.jp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bear7658: 是事實沒錯呀

但是這本來早就要登記給就基隆市府,只是 NET 拖了幾年沒登記而已
理論上應該等法院程序走完了還是會登記給基隆市政府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有案例嗎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goose9027: 產權歸屬不是你這樣推斷的~這種大的我不知道,公寓型很多佔用到國土地都是付租金而已
salt7266
2 months ago
如果最後發生2~4樓產權歸屬net的話,那會變成弊案...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salt7266: 請問為何會變成弊案?
salt7266
2 months ago
pomelo9018: 無論是 OT 或 ROT,都不該出現建物的產權能不移轉回市政府,而是屬於招標廠商甚至第三者的情況,且在這次,還有一個以 OT 招標,但是卻以相當 ROT 簽約的事實…所以若是發生這種情況,瀆職、圖利都有可能
salt7266
2 months ago
因為這個爭議是從標案來的,明確的是透過政府賦予廠商營運以及增建的權利與資格,跟民眾佔用國土自己偷蓋建物不同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salt7266: 喔喔
kiwi4348
2 months ago
居然扯南鐵,那個是【錢拿了同意書也簽了結果拒絕搬走說樓梯是文化財要保存然後引進一堆小雞社運載妨礙其他居民】的喔 ,跟基隆差很多欸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omelo9018: 這其他案件的判決
一般是不會走到這樣,通常就是花錢蓋了附屬建物但是自己沒有任何權利才會走上法院

https://images.plurk.com/1rbjoHk7hSAS0yo5bi8dOl.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kiwi4348: 我是沒看到拒遷戶簽同意書,一般就是不同意徵收條件才會抗爭

看起來就是覺得錢給的不到位

但是有這個

2020年7月21日,原定拆除開元路黃家拒遷戶,但因現場抗爭激烈,黃家於簽下2個月內自行搬遷切結書後,鐵道局則取消強拆。但經過2個月後黃家反悔撤銷,但最終仍遭到強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南鐵這案都是民進黨的啊,還真跟國民黨沒什麼關係

有關係的是大埔案,這案我也被騙過,什麼強迫毀田,明明是政府已經給了徵收的錢和補償作物金了,然後農民貪這塊地沒處理偷種,被拆了才在抗議

至於被民進黨立委騙的那些堅持要種田的,後來也換田給他們繼續種了
如果大埔案堅持到現在,大家都發了啊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goose9027: 蛤 大埔內你要確定喔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大埔現在還是沒變喔也沒發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大埔自救會等土地所有權人未申領抵價地、希望仍繼續農耕,並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共計23 人(原提訴訟33 人,不包括已核准抵價地4 人及僅有建築改良物而無土地者6 人)。前行政院長吳敦義於2010年8月17日會見苗栗大埔自救會農民,獲致建物原位置保留,農地集中規劃及協助施設農水路的結論,苗栗縣政府及內政部依照都市計畫法及土地徵收條例有關規定,對於仍想從事農耕之農民,已規劃適當農業區及農水路系統,讓其安心務農。(圖一)
根據2010年9月2日在內政部營建署的會議,和自救會達成結論,耕地專案讓售及分配位置,各地主已簽名(除張藥房的彭秀春和黃福記家)同意。
goose9027
2 months ago
2013年內政部營建署說明大埔四戶「交通用地強制拆除爭議」

這個算是另一案了,Wiki 上寫進同一案,也是可以,因為沒有大埔徵收就沒有交通用地強制拆除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goose9027: 所以你的發是發甚麼...??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79h7TEaVu9wOs5lJ3RMvES.png 變成這樣??~ 竹南我還滿熟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omelo9018: 這是交通用地強制拆除案的張藥房

我是不熟,但是之前是這樣的

https://images.plurk.com/4VK4f6g6xDYHmwGL1GzVuL.png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goose9027: 就被強拆後花了很多時間才變成這樣https://images.plurk.com/79h7TEaVu9wOs5lJ3RMvES.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時光久遠,不過看起來又蓋回去了,不知道為什麼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goose9027: 就大家出力幫忙蓋回去...然後變小這樣而已 沒有為什麼...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omelo9018: 違建真多,還違停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大埔那邊靠近竹南科技園區~~但竹南科技園區現在還是很荒蕪~~ 真的有吵起來都是頭份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不知道容積那邊生出來的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當年是說仁愛路出來的大車無法轉彎所以拆掉張藥房

記得八卦是地方的某人早就看張藥房不爽所以搞他(時間太久了,記錯請見諒)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個人立場是這種可以霸佔土地的法律應予廢止
但是要強制拆遷應給予超過土地價格高很多的金額以證明拆遷是有利全民的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goose9027你又在歪噗了
你的強制執行命令什麼時候要歪出來

基隆市府正確的做法是跟法院請強制執行命令,跟NET執行點交
而不是半夜擅自帶一群警察闖進去
以上行為違反刑事法條

基隆市政府明明作為政府機關應該清楚行政法規、民事執行程序和刑法規範,但仍利用警察權濫闖,以上行為違反刑法

你可以洗版扯開話題
你洗幾次我貼幾次,不要裝作你看得懂
懂的人都知道沒有民事合約可以凌駕刑法,遇到合約爭議,在沒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前自己擅自亂執行被告剛好

然後請不要以為基隆市政府在這案子裡不算民事當事人,即便是政府機關簽約也不能濫用公權力跳過法院,依據行程法你就是得經過判決才能請法院強制執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上面有人提到一下所以聊一下,講講我也是略懂略懂

至於你講的案子反過來說也可以

至於一個聲請假處份都失敗的案子,上法院要贏的機率非常
假處份已經算很好聲請的東西,真的有爭議就可以聲請

那為什麼不能聲請,我不知道法院為什麼不准,但是最大的原因就是沒有產權
沒有產權的東西無法處份

這也是市政府敢開幹的原因

NET 沒有產權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NET 沒辦法證明有產權,也沒有租約

那你講那些都屁話,又不是極權國家,真的民(進黨作)主這樣幹也太難看

現在大家過年都閃了,還堅持的人看一看自己是不是變傻子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只要 NET 能拿出證明可以合法租貸 2~4 樓的證明

還有點理由可以站在他那邊

沒有嘛,這邊誰貼過?
連嗆我拿不出基隆市政府合約的,我都找出來了,但是有人拿過 NET 的資料嗎?
都是看 NET 的懶人包就上了

什麼都沒有自然你講那些統統不存在
只有你的假正義被利用了

你覺得你是正義,其實是不正義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goose9027: 那個⋯不管你還是7266 其實我都不想回應你們最大原因是因為你們用著感覺專業其實一點只是講幹話⋯ 第一點目前不管是合約都未確定產權是不是基隆政府的⋯ 沒有什麼都能不移轉給政府整件事情⋯
carrot7103
2 months ago
閃了的原因有一個是歪串太嚴重了+1
鵝先生很健談留場地給鵝先生而已
我自己是不會什麼南鐵的事情都不查...連誰有簽同意搬遷誰沒簽都不知道就出來反駁人,還一句什麼那些人只是拿不夠帶過...覺得沒必要繼續跟鵝先生歪串而已
carrot7103
2 months ago
閃了也不代表不關注這個事情,這串前面很多旅人都已經分析的很清楚,也滿多人點出懶人包沒有提的東西,補充各方論點。現在這邊不是法院,能夠做的就是持續關注這件事情,也觀察現在檯面上的公眾人物對這件事情的發言處理方式
消音這串或是不參與討論並不代表不關注這個事情,或是同意鵝先生的論點幫鵝先生背書
pisces692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是想唬爛新進噗沒有往上翻的旅人吧,我幫忙總結之前反駁你的留言啦。

你口口聲聲說NET侵佔國有財產,政府可以跳過法院派出警力。

但是之前的留言不只有法條分析,還有人親身證明,即使侵佔國有土地,政府也不可以跳過法院直接派警察做強制行為。

沒有爭議的侵佔國有地都要通過司法訴訟了,更何況合約亂七八糟的商場。

NET簽了有漏洞的合約,你就要它依約行事、依法執行,投資幾億都要淨身出户。

基隆市政府犯法,你就東扯美國德州、西扯南鐵大埔,硬是要把矛頭從基隆市政府身上扯開。

你再繼續民事契約凌駕刑法,行政凌駕司法啊。最好把這噗洗到下次縣市長選舉啦!

自稱外國工作放假回台,跟這噗挺NET的人稍微玩一玩,然後從年前到年後開工都還在這裡稍微玩一玩的goose9027先生/小姐。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NET簽了有漏洞的合約,你就要它依約行事、依法執行,投資幾億都要淨身出户。」<--- 啊不然呢?

依前面時間表。謝市府剪鎖的時間,NET什麼民事上的身份都沒有(假處份全遭駁回,之後另送行政法庭但尚未判,剪鎖後才說拒收,要轉回民事庭)。而2-4F使用人已跟謝市府換約完成,所以謝市府可能完全躲過任何適法性問題。
bear7658
2 months ago
炒熱度的人加油 越炒查資料的人科普的人越多 用心良苦啊~~!
bear7658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鵝應該是反串啦 來激勵大家查資料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omelo9018: 所以你就要去問林右昌啦

這他任內的事,問就是瀆職了,所以不要問

所以支持 NET 的人都不會想討論這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這就看你認定,畢竟目前看到影片只有看到警察出現

警察出現不等於警察行使公權力這沒問題吧

一堆人就直接跳到後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pisces6929: 所以你都覺得 NET 霸佔國有財產了

他在那邊不走是要幹嘛呢?

很簡單

影響基隆市民權益

雖然我不是基隆人但是這種事情就是王八蛋
支持 NET 也是王八蛋沒問題吧
所以各位如果要支持,先在自己臉上貼個我是王八蛋垃圾人渣豬再來討論

就我前面講的,如果是個可憐人,我還會同情一下
像張藥局我還會同情一下
雖然我覺得他們實質上並沒有必要住在那邊一輩子
但是理不通,至少還有個情 NET 是法人 NET 是法人 NET 是法人 連人都不是,沒這些問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jaguar1472: NET 簽了有漏洞的合約

那就是林右昌要揹鍋了

另外,合約拿出來才能說 NET 簽的約有問題
直至目前 NET 也不敢拿合約

依常理 NET 就是和大日簽,大日和基隆市府合約已經結束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bear7658: 這有什麼好找資料的?

就沒人能證明 NET 有合法的合約,連非法的合約都沒有

找到才有討論的價值,沒合約 NET 就是個佔有國產的王八蛋公司而已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而且講過很多次,警察到場不是行使警察權

一堆人都隨意解釋

因為不這樣講,後面所有的立論就不成立

台灣國的司法教育失敗就在這邊
只學會民(進黨作)主的法律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其實看黨官方態度就知道,因為NET法律上大概站不住腳,燒起來還會燒到前市長,所以黨中央迴避,三民自官媒少,幾乎只登投稿。目前策略大概就是不跟你講法與理,放任民間煽動反地主、反國民黨、反資本家的情緒,只拿沒有實據的裙帶關係、官商勾結、警察暴力、KMT復辟這些意識形態出來打。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但這在政治上也是成功的,因為他們本來就沒有要幫NET,真正目的是要能達到用口號鞏固票源,事實和法理並不重要。支持者也沒有要深入了解的意思,反正只要選擇部份現實和法條,能夠讓自己找到理由,跟著罵謝國樑爛國民黨鴨霸跟著高潮就滿足了。

即使之後 NET 全面敗訴他們也並不關心,可能還更開心又可以炒作一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jaguar1472: 就是這樣

畢竟政治是會讓人自動修改判斷標準的 (coffee)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基隆市長 謝國樑 應該為 2024/02/01凌晨的 強盜行為 向台灣人民道歉 | 聯合新聞網
沒人來貼新聞哦,幫 NET 宣傳一下

上面好幾位可以去 NET 買幾件衣服贊助一下廣告費了
salt7266
2 months ago
cherry5643: 今天這記者會沒什麼新資訊...如果能拿出當年跟大日的合約或是市政府的承諾之類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基隆東岸爭議行政法院不裁定將移交民事庭-風傳媒
剛剛新聞底下有人提到重點了

各位找半天找不到的合約在此

一到四樓

https://images.plurk.com/pG2qoI8r3CfWzJkIqwDiI.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難怪沒人要理,法院的狗連看都不想看
salt7266
2 months ago
批謝國樑丟基隆人的臉! 林右昌:把金雞母「賤價委商」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林右昌表示,他任內訂定5年加3年加2年的優先續約規劃,保留讓每一任市長都能與廠商評鑑,重新決定是否續約,而在他任內,由於東岸促參案甚至得到財政部獎項,是優良廠商,當然會與廠商續約,沒有產權登記的急迫性,且市府日前記者會也說過,不是產權不能登記,而是在稅金上兩造有些爭議,所以未完成登記。

林右昌指出,去年謝市府給廠商的評鑑為優良,若依照原本合約精神,原本的廠商可以優先續約,但是謝市府卻拖到今年重新招標時,推翻去年的評鑑結果,並在招商前更動招商內容與條件,才會引發這麼大的爭議。」

沒有產權登記的急迫性???
salt7266
2 months ago
因為會續約所以不急著登記產權,林右昌是怎麼能保證廠商(還不是NET是大日)一定都會是優良廠商的?…第一次看到這種簽法…
salt7266
2 months ago
前後矛盾莫名其妙= =...那這樣搞的話5+3+2的優先續約有什麼評鑑的意義,後面果然大日貪污弊案就炸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謝國樑解釋,其實權利金有很多項,固定權利金是每年1500萬,就是林右昌說的金額,但不是唯一的收入來源,林右昌故意講成好像是全部很不應該。在12億元營業額的基礎上,還有變動權利金每年2200萬,被刻意漏掉。第三還有土地租金每年1155萬元,第四是媒體通路回饋每年1920萬元,也就是權利金總額是每年6775萬,不是林右昌說的1500萬。批林右昌兄妹「中央廚房」餵假訊息 謝國樑澄清權利金 | 聯合新聞網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所以我說嘛,民進黨講的尤其是很聳動的
九成九都是在說謊

誠不我欺

所以本串之前罵這麼兇的有人想出來露出胸部說自己看錯了的嗎?

應該都顧左右而言他,好像自己沒有造過謠,亂傳民進黨中央廚房的假訊息一樣

當作都是 they 的錯吧

真的還能吞再來戰的我也是會敬佩的
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
cat624
2 months ago
Klaw律師 (@klaw1207) on XNET今天刊登的廣告,要求謝國樑向台灣人民道歉。
這個主張其實是對的!
「私有財產權的保護」是民主法治國家很核心的一部分,
任何糾紛,都要由爭議雙方到法院解決,
不容許爭議一方在判決還沒出來之前,私自採取暴力手段處理,
不然就會變成弱肉強食的社會。
如果政府可以不經過法院判決,就奪走人民私產,
(就算是基隆市政府自認為產權是它的,房東可以趕走房客,也是要先走法院)
那還有誰敢在台灣置產或投資?
除了那些有關係的廠商之外,誰敢跟政府合作?
你基隆市政府一聲令下,說奪走就奪走,大家看了會怕啊! 那我們每天認認真真上班賺錢,要幹嘛? 你政府說沒收就沒收,奪走人民的工作成果,人民幹嘛努力工作? 今天NET這麼大的公司,你謝國樑都可以這樣搞,還有誰你不敢弄的?
cat624
2 months ago
Klaw律師 (@klaw1207) on X基隆市政府機要秘書說一開始地下停車場+1樓是5000萬,不是5050萬。

喔所以大日OT合約地下停車場+1樓是一年5000萬元,你們不要,現在加上2-4樓,反而租給微風一年3000萬元,市政府還如獲至寶,一簽30年,這樣合理喔?你要不要看一下自己在講什麼?

#如果是自己財產你會這樣搞喔?
https://images.plurk.com/2mHDIUnnmIikKFW1wvmWeA.jpg
goat3300
2 months ago
salt7266: 其實沒有矛盾,在林市長任內的確沒問題,但換市長後為何新市府沒有在解約前去處理這塊
salt7266
2 months ago
矛盾的地方在於,林說5+3+2是因為能夠讓每一任市長評鑑的簽法,但是,在這個簽法之外,又讓大日跟NET簽了跟 5+3+2 能夠每任檢討的炸彈合約。等於說,這個優先續約權的分法變得矛盾且沒有意義,變成幾近於綁規格標了
salt7266
2 months ago
誰檢討誰斷掉就要接炸彈,這評鑑還有意義嗎
goat3300
2 months ago
本來的用意應該就是讓店家好的能繼續,不好也能換約,但這代的問題是換約卻沒有按照原本的設計跑,又處理不好產權問題
salt7266
2 months ago
如果要這樣設計,就不可能去配讓 NET 能增建這事情,不然 5 年如果評鑑不好要收回,NET 絕對跟政府槓上的,實務上也的確因此產權收不回來,所以我才說矛盾
cat624
2 months ago
Klaw律師 (@klaw1207) on X我的疑問:
如果市政府可以直接把2-4樓登記給自己(他們現在偷偷摸摸在做了),那去年為什麼用這個理由(大日沒辦法配合辦理2-4樓所有權登記)取消大日優先續約權?
salt7266
2 months ago
但如果因為 NET 投了大成本又要不回產權,而一直讓 NET 續約跟做下去,那幾乎等同綁標了(且對造還是大日而不是 NET!)

林右昌出來說這個反而更加深了當年的問題阿
dog4389
2 months ago
苗博雅:NET危機拉林右昌救援 法院有判決才可警察破門執行|三立新聞網 SETN.com苗博雅開場第一句話就直接點名大問題了
"強制點交是法院在做" 草
dog4389
2 months ago
所以法院判決是三月 也不知道到底會不會判 然後這產權又有官司問題
謝還是能很篤定直接抓給微風
帶警破門
goji8565
2 months ago
就是自己當法官,連強制執行都懶得申請,猛
chili4483
2 months ago
所以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可以直接帶一堆警察然後開鎖進室內?強佔國有土地的王八蛋不只net吧?如果要按照這個論點邏輯說事的話,那我想台灣的所有市政府都有權利去侵門踏戶開鎖侵入住家或公司商場喔
真的要確定你自己在說甚麼ㄟ
salt7266
2 months ago
因為根本不存在強制點交,大日已經跟市府點交完了,裡頭商家也換約了,只有毀損看來是一定能告成

房東房客都換人了,鎖匠把第三人前二房東的房客的鎖給破壞掉
pomelo9018
2 months ago
salt7266: 你不要一直在亂說 ⋯大日跟市政府都沒有234樓產權 怎麼消音了還跑出來
salt7266
2 months ago
我前面(雖然這討論串已經太長了)就一直在聚焦,當初林市府怎麼簽約簽成這樣的,因為如果基隆市政府沒有產權就讓大日(NET)用這增建的 2~4 樓營業,那問題就更大了,因為 NET 能夠營業的前提是標案的協力廠商身份<
salt7266
2 months ago
所以產權必定得回到市政府手中,不然就要馬瀆職要馬貪污了,因為市政府在沒有產權以及違反 OT 與 ROT 標案內容的情況下讓廠商營業 5+3 年
dog4389
2 months ago
salt7266: 那為什麼不拿出法院的命令就破門
chili4483
2 months ago
對不起這時才跟串,那另外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房東契約書內有載明時間過了可以強制執行這件事情?
還是說國有土地就政府就可以無視這條規定也不用遵循行政法的強制搜索程序?
【法律文章】公證房屋租賃契約強制執行-巨群國際專...
dog4389
2 months ago
這件事情的起點一直都是謝的做法有問題>>可以延伸討論
但延伸討論都不能解釋為何能在沒法院判決下就破門
chili4483
2 months ago
產權站穩我覺得沒問題,就算你再討厭這個執政者,但依法行政,不過今天有瑕疵或者說更嚴重的爆發點應該是搜索程序?
salt7266
2 months ago
因為實際情況他不是搜索也很可能不是侵入(裡頭的商家以及房東都更換且簽約了),變成是很可能只是將那道第三人的門鎖給毀損而已。

chili4483: 用你貼的房屋租賃來舉例,就是指這個被「破門而入」的房間是別人的房間而不是這個當事人的房間,只有那個門鎖是當事人自己的而已
salt7266
2 months ago
但 NET 的裝潢、門禁設備這些,其實是可以不用還也不用給市政府的,只有建物跟產權根據標案文件內容,是一定歸還給市政府
chili4483
2 months ago
salt7266: 我在問的是你的程序法中的行為,不是問你有型資產的產權問題喔,如果要繼續繞著有型資產產權合理化破門行為我覺得你也可以不用跟我解釋那麼多了
salt7266
2 months ago
沒有程序法的問題阿,所以 NET 方的律師也是告強盜、毀損跟侵入
salt7266
2 months ago
因為爭點根本都在資產產權上,警察也沒有要搜索或是扣押證物(也沒有發生此行為)
chili4483
2 months ago
對不起,我自己就是待過執行署分署還有發放與追回欠款等政府主管機關,所以政府追討我也是略懂,今天你要討回屬於誰的財產不是說去就去喔,包含資產清點盤查還有按照程序開出執行通知書通知欠款者要強制執行等等
所以你今天不斷跳針產權我就不太懂了,上面我也說過,如果產權站不住腳那是產權的事情,跟行政程序法是兩件事情兩條法案,一罪一罰沒有混在一起合理化你的破門論點,ok?
dog4389
2 months ago
如果謝市府真的那麼有信心大可出來說明
但這件事情就是一直避而不談裝死
salt7266
2 months ago
chili4483: 因為基隆市政府簽約的對象是大日而不是 NET,兩造關係根本不存在,且點交也都完成了,因為在破門前商家都換約完成都在經營了,政府對的是大日跟微風。

而且我不是在合理化破門理由跟論點,前面也說這就觀感很糟且至少毀損一定成,侵入也有可能(但較低)這邊根本沒什麼值得討論的內容,市政府就是賭被告給你告他要讓商場跟天橋能經營跟蓋下去這樣。

從前面開始我都是在討論怎麼讓這個情況發生的,當年怎麼會有這個坑殺廠商的合約
goji8565
2 months ago
dog4389: https://images.plurk.com/42swO3f7yrJJCQdg1V2zWV.png 還看到這個,如果屬實還挺好笑的
dog4389
2 months ago
salt7266: 意圖跳過NET,才會把事情弄那麼難看
dog4389
2 months ago
goji8565: 之前點交仁愛橋怎麼不談XD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hili4483: 所以你待過,主約長這樣

https://images.plurk.com/3HVEy1RBZ9Wpd1KDMCKMhO.png

主約已經點交完了,請問一下,協力廠商有什麼爭議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主約就是 1~4 樓啊,要不然當初林右昌怎麼簽的呢?

是不是弊案要查一下哦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講難聽一點,NET 的人連保安都可以趕出去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alt7266: 不是坑殺廠商

5+3+2 應該是賭民進黨可以一直執政,這樣就大賺,再不濟至少十年,可能最後一期還可以多簽幾年
OT/ROT 就這樣

沒想到大日自己中途被抓賄賂失去資格,這其實是大日要賠 NET 的損失
但是大日應該賠不出來,或是大日跟本就是 NET 的白手套
現在一直沒人說大日實際的身份,看 大日的資本額也不像是能說服 NET 出 3 億的樣子
goose9027
2 months ago
NET 一直不找大日的麻煩這很可疑就是了

有違經營常識,合理猜測大日和 NET 的關係不尋常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我比較希望那個在法院執行署的出來告訴我們一下

為什麼 NET 不去找第一手簽約大日的麻煩要求賠償損失,而是去找無辜的房東麻煩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wxTsdXXuGHYlynRich8qV.png
dog4389
2 months ago
鵝先生看風向不對又出來洗了
goji8565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B697wARKo2YxuhKWxJL9l.jpg 我只是單純疑惑,原來還沒起訴???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感謝感謝,你這麼忠貞我很尊敬您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ji8565: 如果這樣出來叫的應該是大日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阿大日都點交了,現在翻這個沒有用

這律師很二光耶
goji8565
2 months ago
我只是想確認是否真的沒有起訴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ji8565: 八成沒有啊,沒這麼快,但是應該進檢察官那邊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3 三、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無預定用途者,得辦理標租。
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無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逕按現狀辦理標租:
(一)經標租機關排除占用收回後,原占用人再度占用。
(二)標租機關已知占用人因占用涉有犯罪嫌疑,經司法警察調查、司法機關偵查或審理中,尚未結案。
(三)依確定判決或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應返還,尚未完成執行。

可能優先招標有類似的條文
chili4483
2 months ago
我覺得已經沒有討論的必要了,因為法學常識低到一直拿著產權說嘴我也不知道該說甚麼
現在就是契約內沒明寫你可以強制執行到甚麼程度,一直拿契約寫產權是你的,那是產權的部分跟行政執行法是分開到底懂不懂==
https://images.plurk.com/2zhXZve2LZIQj7zxSpfBtG.png
dog4389
2 months ago
其實鵝先生說這麼多都忽略很重要的一件事情
他無法代表法院=_=
他就是滿足鍵盤大師的樂子感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hili4483: 所以 NET 現在是占用該地 2~4 樓的狀態嗎?
chili4483
2 months ago
我在問的是基隆市政府憑甚麼沒有出示任何強制執行公文與事前告知公文就可以直接破門,混為一談我都不知道要討論什麼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我到想知道依你的法學常識,可以解釋一下

現在 NET 是用什麼身份佔用 2~4 樓的

我一般人啦,這邊大部人的常識應該也不會知道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上面很多人解釋過了,你可能需要回去自己爬
chili4483
2 months ago
我不想解釋,因為你沒打算回答我的問題,那我憑甚麼要解釋你的法學常識?
dog4389
2 months ago
chili4483: 鵝先生基本上腦內有自己一套邏輯跟答案,他只會拿這套出來盧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hili4483: 破誰的門

從合約來看
1. 合約是整幢
2. 大日已經點交

已經是基隆市府的財產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笑死,貼出來的合約就長這樣

解釋什麼?
chili4483
2 months ago
goose9027: 幹,我說過了產權歸產權行政法的執行程序歸行政執行程序
你他媽到底有甚麼障礙啦,契約沒寫你強制執行你人還有東西都還在裡面就沒有正當性可以去強制破門,他媽的還在扯三小產權契約,腦弱是不是,還是他媽理解障礙?
chili4483
2 months ago
dog4389: 他媽的攪屎棍鵝先生,我決定無視他了
chili4483
2 months ago
先把產權契約有寫明說強制執行能執行到什麼地步,接著我們再來討論有沒有案程序法先通知該承租者要強制執行了,接著強制執行當天要出示強制執行公文,我們才能來討論產權問題,不是你有產權你就有免死金牌不管他人死活想怎樣就怎樣ㄟ,共產黨喔
chili4483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zhXZve2LZIQj7zxSpfBtG.png
我再貼一次法條,仔細看第二條不要給我裝瞎媽的==
dog4389
2 months ago
辛苦了,基本上這件事情我自己感覺進入藍綠對局階段了
但謝市府到現在都還是不對市民
顯然對謝市府來說基隆市民意見根本不重要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hili4483: 什麼東西在裡面?
沒有東西呀

NET 店面在一樓,2~4 樓出租給別人,都和微風改簽了

你是不是沒搞清楚 2~4 樓是什麼,然後就來發表高論?

如果是這樣難怪台灣司法品質低落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hili4483: NET 就不是合約乙方

你貼半天我懷疑你真的是法院的耶.......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合約乙方都已經點交

然後協力廠商要?????????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講穿了,NET 怎麼霸佔2~4樓的呢?

你可能不知道吧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ERbxzuv8vBM4KJqXyYIsX.png
https://images.plurk.com/7CCt9i8RTYnDwuACegEDKh.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再貼一次合約

這合約寫這麼清楚還能吵這個,不就表示 NET 就是國家 GBYE 人嗎?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我想知道法院看到這個合約 NET 會贏的機率有多少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2 項規定,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之權利義務,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投資契約之約定;契約無約定,適用民事法相關之規定。投資契約之訂定,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其履行,應依誠實及信用之方法。本件兩造契契約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及其立法理由,透過文義解釋已足認立法者將之定性為私法契約,自無再依體系解釋為公法行政契約之餘地。又關於政府採購法中廠商與機關間有關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認屬公法上爭議,應由行政法院審判,惟關於履約問題所生之爭議,仍認屬私權爭執,非公法上爭議,行政法院自無審判權。

講到行政契約,這段應該沒問題吧

我猜大概又是吃什麼中央廚房的菜,看到行政契約就開始亂講了吧
mink7850
2 months ago
船包流槓精屬性
taco229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你少唬爛了,
本來委託經營範圍就沒限制經營項目,
且去年市府團隊評鑑還優等,
難道去年的謝市長白癡?
goose9027
2 months ago
taco2299: 呃,說我唬爛之前往上翻一點

合約就在那邊啦~

還是台灣國的法律有合約也是唬爛,那我沒辦法,台灣國嘛,自有國情在此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今天新公布當時的合約內容 https://i.imgur.com/bX1qjd7.jpg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甲方(基市府)可以徑行收回乙方(大日)約定營運的東西,在2018約裏就是2-4樓。但其實也不用強制,大日已返還,裏面的實際房客也先一步換約。

其實一直吵需要法院強制命令才能執行只是打模糊仗,主富(NET)不是甲方不是乙方也不是三房東或佔有人或租客(他只租一樓),只是一個上了鎖的路人甲,不需要申請什麼強制命令就可以把鎖剪掉。實務上,NET在拆鎖事發前後也只損失一把鎖。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主富跟基政府之前沒有任何契約關係,所以貼那些執行署法條完全不適用,這也是行政法庭為什麼不收案,改踢回民事法庭的原因。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林智群幫未起訴的大日開發說話也是白搭,即使之後無罪,林智群和NET也沒立場當大日求償,大日自己都對不續約沒意見了,順順利利出賣主富。
goji8565
2 months ago
合約這麼明顯,就直接依該契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啊
chili4483
2 months ago
jaguar1472: 貼一下完整的,我想知道「如乙方繼續營業的話....」的寫法,然後這份契約是指包含一樓還不包含一樓也要說清楚,你逕行收回不管怎樣都得依強制執行法去申請法院判定與執行,不然行政程序法就是被當塑膠
chili4483
2 months ago
合約如果怎樣寫就能怎樣進行的話,那很多事情都可以依照契約進行了,反正契約都寫了就是免死金牌,消費者保護法?行政程序法?我管法規去死,反正有契約我最大我想幹甚麼事情都可以==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不是你還沒有搞懂,這份合約是跟大日簽的,原意就算大日賴皮基市府也可以收何,何況現在大日沒有賴皮。主富是連契約都拿不出來的第三方,所以他去抗議行政程序就被法庭拒絕。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你什麼都沒有要跟人家主張什麼闖入?你人也不在,也沒產權或登記,2-4樓的實際佔用人也不是你。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
國民黨副發言人呂謦煒指出,NET過去在台北也曾有租約到期後卻不搬遷的黑歷史,回顧2016年11月,媒體報導指,NET占用西門町的市府地,租約到期卻拒搬,根據當時的報導內容,在西門町紅樓前的那棟建物,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重新招標,原本承租的NET卻遲遲不搬走,市府發函要求搬離卻遭到拒絕,最後向法院遞狀,要求強制執行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hili4483: 這案連強制執行都不用,直接就可以叫人滾了.....

沒合約走什麼強制執行,走了才是問題

強制執行就像我剛貼的這樣,有租約不走才要走強制執行

這一噗這件事我講很多次了
goat3300
2 months ago
o..o又要輪迴到上面早就討論過的東西嗎,既然那麼有理由幹嘛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硬要半夜去闖?然後現場包括執行人員都答不出執行依據?
goat3300
2 months ago
現在就算NET合約上站不住腳,問題在執行方是市府單位更需注重行政程序,而不是拿NET合約有問題所以我們可以執行打模糊帳,還是不能解釋基隆謝市府在這事情上的問題,在使用者還在抗辯的時候,就直接利用公權力在沒司法背書的情況下強制入侵他人財物(不要說這些是基隆市府的,請拿出財產登記證明)
dog4389
2 months ago
>>市府發函要求搬離卻遭到拒絕,最後向法院遞狀,要求強制執行。
goat3300
2 months ago
所以強制執行令呢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呃,沒有租約啊

有租約 => 強制執行
沒有租約,亦無佔用 => 直接拿回
chili4483
2 months ago
goat3300: 我還蠻羨慕基隆市政府可以這樣為所欲為的,哪像我待的主管機關,你連一個小小的補助申請時間遇到六日都要按照行政程序法延後不能直接訂在六日(就算按照固定申請時間長度去訂也不行)
所以哪天市政府挖到某個人民侵占國有土地蓋停車場或房屋就能直接帶警察闖入,反正契約內有說明可以「逕自收回」嘛,啊,那個苗栗國好像也幹過類似拆房子的事情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這我家小學生都懂的問題,當個塔綠班不懂很難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hili4483: 所以你是承認 NET 有侵佔事實嗎?

雖然實際上沒有,因為商場內沒有 NET 的東西
chili4483
2 months ago
租賃法跟行政程序法是兩條法,低能護航者就是喜歡攪屎把所有法律混再一起談還自以為自己有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都是侵佔了,侵佔的人這麼偉大不能自己讓路嗎?

所以我說各位都是顏家同路人啊,想侵佔國土最高!!!!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hili4483: 我上面有貼哦

不適用
chili4483
2 months ago
你就繼續繞著侵占跳針沒差,反正我也說得很清楚了,一法一罪,現在就是兩條不同的法應要把租賃法當免死金牌就可以不用管行政程序法,法盲中的法盲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退萬步講,照合約走很難嗎?

NET是有什麼難言之隱不想還?

沒有嘛,就是想噁心別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hili4483: 沒有租貸呀,笑死
沒合約

一直跳針你是不是一個笨蛋啊?
goose9027
2 months ago
有租貸約的是大日,不是 NET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大日都退租了,NET 留在那邊能幹嗎?

https://images.plurk.com/23qDvY0YEO9XAf0oCktVUu.png
dog4389
2 months ago
goose9027: 能決定這問題的是法官 不是你
dog4389
2 months ago
真的很像是那個去找苗博雅嗆聲的羅智強幕僚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就算沒有合約,要強制驅離還是要法院給執行令執行好嗎wwww還在瘋狂跳針NET沒有合約時侵占,那為何拿不出法院強制執行令
goat3300
2 months ago
你說退萬步來說要NET遵守你說的合約,那我也退兩萬步來說,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令和假扣押執行阿
goose9027
2 months ago
goat3300: 所以我說了啊,要驅離什麼?

NET 的 什麼 在 2~4 樓

沒有的東西是要做什麼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就像空地被人放紙條佔用

將紙條移走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令嗎?
法院聽到還會笑掉大牙
goose9027
2 months ago
要無限上綱你家的法條請移民去台灣國

正常國家的法律也很少這樣玩的

再不然至少派個人肉身阻擋一下嘛

現在塔綠班這個樣都做不到,靠嘴說我佔用就是我的

真是很有趣耶
https://images.plurk.com/ZkbNO0YoZgiXOCQyu9Qd4.png
goat3300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0..0怎又變成空地了,你舉例能力很差喔
dog4389
2 months ago
goat3300: 他只能用他腦內設計好的這個回文啦,其他方法他會當機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不動產就土地啊,停車啊,住宅呀,還有什麼你可以說說

賴清德的老家嗎?那個是違建沒有疑義啊
不會因為他買了就不是違建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NET 和大日的合約呢?
拿出來看看呀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連合約都沒有就要跳到叫法院來

黑人問號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顏家侵佔土地至少還買了旁邊的土地呢
dog4389
2 months ago
上面有人討論也解釋過了,自己回去爬文
salt7266
2 months ago
其實這也是我認為毀損一定成(門鎖),但是侵入還不一定成的原因,侵入的不是 net 的地方也沒有租約也沒有相關資產...
lime8744
2 months ago
毀損不一定會成啊...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在PTT看到綠營對於法律的邏輯大概是
https://images.plurk.com/2qv8WlxgI3adBwyNzoBIr3.png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也就是他們要求你手機被搶走時,你不能搶回來,必需要等法庭強制執行。
dog4389
2 months ago
用手機比喻又有點怪了
畢竟物件性質差異過大
比較接近 NET跟大日租房
NET花大錢把這房裝潢得非常好
然後大日這房東被踹掉後地主找另一個人當房東
>>在還沒跟NET討論好裝潢該怎麼處理時就略過NET要強制把裝潢都送新房東使用
dog4389
2 months ago
以法律看NET確實很弱勢
但不表示NET不能掙扎(這也是要跑法院的問題)
而這個地主(謝團隊)很明顯處理得相當不地道
當然前地主也不是完全處理好
但謝市府可不是剛上任
而是像閃電作戰般的直接切割NET

換成哪家企業都不會太爽,說白點就是看NET好欺負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不爽歸不爽,但於法於理上目前站不住腳,因為這件事本質是林用OT的條件(只收停車場租金)吸引NET來作BOT開發(你蓋商場我當沒看到,多賺的你都自己留著),中間找個小金庫掛OT停車場。理論上是三贏,被國民黨質疑時還很自豪說是BOT精神的OT。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沒想到大日被林自己的手下抓貪污,然後政黨輪替,被謝國樑攔胡,當然他沒在跟你客氣。

林挖的坑,被謝撿走。所以林現在只敢打謝圖利微風,隻字不提產權。
dog4389
2 months ago
目前對謝市府的失望態度主要是來自這一連串的手法與態度問題
帶警察那個基本上就是凹,而事後又不面對問題
我感覺的就是謝市府沒把市民反應跟後續處理放心上
因為他根本看不起這些票源流失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前市府不是沒處理好,而是本來就不積極處理,當成商業默契。就算大日換掉,按承諾再找另間廠商過水,或直接給NET還是可以繼續作了。

NET也是這樣想,可惜的是大家都沒想到民進黨居然沒選上。現市府不會管你前市府私人默契,趁機利用問題合約收割一波。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除了綠票在跳腳外,也沒流失到什麼。我也覺得謝國樑很爛,但這件事撇去使用意識形態政治攻擊外,始作甬者是林右昌沒錯。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整體而言這樣搞:民進黨藉機固票,國民黨本質賺錢,微風有賺。甚至基隆本身都賺,微風經營能力比NET強而且還少了建樓成本。最後只有 NET 會輸,而且過一年後連黨都會忘記他。
goat3300
2 months ago
我覺得也不是民進黨沒選上的問題,政黨交替本來就很正常,現在問題就直接用這樣方法藐視行政和司法程序然後還給關係戶,嗎....反正台灣人很多人愛這種啦
celery1021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celery1021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74KQ7zRWpRY4R3rlQVbw3.jp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jaguar1472: 對對,什麼都要等法院強制執行

以後可能連上床合意文都要公證才可以開幹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沒錯,但是很可惜,NET 跑法院只能找大日
goose9027
2 months ago
celery1021: 錯誤消息一直傳

https://images.plurk.com/1Tn0quOIDUSZUg8Tq8WhVr.png
goose9027
2 months ago
另外這是招標的哦,這麼多家招標擇優錄取
都公開了,如果 NET 出的比這個好,結果落選才有話說吧
beer18
2 months ago
goose9027: NET 麗陽 微風 太平洋
然後NET第四名
原本以為自己會是大日的快樂協力廠商
大日掰了之後只剩自己
標不贏趕緊出來喊一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beer18: 誠品應該是跟麗陽
覺得微風和誠品應該都會不錯,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微風分數這麼高

等評審分數流出來再看好了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對,民進黨沒選上只是一半原因,另一個就是大日跳船。林右昌不是沒買好保險,舊約是有讓大日可以優先續約到謝國樑任期完。好死不死大日爆發貪污案,還是林右昌任內爆出的。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其實貪汙案還沒起訴,大日去年評等也還是優,所以他還是有權利主張優先議價...但,他跳船了。畢竟他只是過水,又是看政府風向的地頭蛇,所以選擇奉承當下的執政者吧。這讓NET失去所有立場,只能一直喊他出很多錢,然後用政治輿論拉同情票。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至於新約舊約基市府哪邊比較賺,這可以拿 NET 去年營業額去套謝公式就可以作個比較看看:

不計土地租金的變動(客觀價格,兩個月在同年度比較下相等)。林版是固定權利金3400+變動權利金(只算停車場)50=3450。

謝是固定權利金1500+變動權利金(商場)xN。
3億以上最低2%的話,如果去年NET營收是9.75億才會拿到3450。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但2%只是底線,實際上倒底收多少,明年財報才知道了。
pigeon2430
2 months ago
jaguar1472:
你這個計算好像有低估?印象中謝政府跟微風的權利金,除了你列出來的外,還有別項的樣子? 有完整報導的媒體太少了,周末有時間我再翻翻新聞好了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上面有人貼表,其他項目就土地租金(時價)和輿情費(一次性)
goose9027
2 months ago
jaguar1472: 大日沒有跳船,是被謝國樑搞掉優先議價權

我前面有查到這種狀況是可以拿掉投標權的,所以大日沒有投標
我猜 NET 應該就是補上大日的位置,不過這二家應該都競爭不過品牌方
goose9027
2 months ago
jaguar1472: 只講錢很奇怪,因為兩邊的合約不一樣
要建設(改建)的東西不一樣

原來大日能拿到是停車場廠商得標,後來不知道為什麼想搞大,找百貨進來增建加經營百貨

現在是百貨廠商找停車場進來幫忙經營停車場

這個除非負責人出來解釋,否則應該不知道核心原則
就算是給自己人,至少都要裝的很像吧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不是大日想搞大,2016 NET 一開始就建商場了。我認為實際玩家就是林右昌和NET,大日是過水(或小金庫),不然真的只OT一個停車場沒有利益和可說嘴的政績。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大日被取消優先續約資格也是有爭議的。比方說:貪污案還在偵查中沒有起訴,沒有合約給予基市府未審先判的權利;比方說:大日並沒有被政府停權;比方說:大日已經滿足了合約中優先續約的資格條件,理應照舊約走。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但是大日放棄抗辯,甚至直接配合基市府順利完成點交,其他人沒有立場幫他出頭,包含NET。所以說大日跳船是關鍵點之一,也是為什麼NET律師最早的公告就說是被大日出賣。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NET 號稱出價最高但評分最低的原因,大概是他們以為拿舊約規範來投就好,固定權利金是四間最高,但是他們還是想全拿商場利益;其他三家只要把商場利益拿出來分(變動權利金),評比較贏他。

除非評審要自認這塊完全作不起來,這樣拿固定權利金才最賺;但這樣想的話就違背了起這個案的目的。
salt7266
2 months ago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證實 市府申登2到4樓產權駁回NET異議 | 聯合新聞網今天的新資訊,其實再次顯現出,當年簽約的問題之大,讓 NET 連直接提出異議的資格都沒有,被踢回去讓 NET 自己跟大日吵
goose9027
2 months ago
jaguar1472: 我也本來以為要起訴
但是看規定是偵查中就可以排除了

想想也合理就是了,要不然大弊案結果廠商還可以標政府工程有點難看
goose9027
2 months ago
salt7266: 所以我說對 NET 來說 diss 謝國樑是最大利益,看能不能騙些傻蛋去 NET 支持,民進黨和側翼看起來有搞這個
不過真去的有多少我就不知道了

要不然真大日和 NET 要交換什麼,NET 可以直接叫大日吐剩下的出來
NET 沒這樣做的原因可能有二
1. 他們根本就綁在一起
2. 大日拿不出錢

也很有可能是 jaguar1472 講的,大日是林的白手套
goose9027
2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yA393WUBTihPSNbStY8Dx.png

十八天紀念...
bull6272
2 months ago
看了半天爬完樓還是不太了解
看新聞是說NET投標金額比較高、整體分數都是最高的
但最後得標還是微風
salt7266
2 months ago
net分數是第四名,微風第一,net前面還有正好停等其他廠商分數都比net高
goose9027
2 months ago
bull6272: NET 是用高固定抽成+低變動獎金
微風是用低固定抽成+高變動獎金,看別的新聞微風說要再拿三億出來改善商場環境(含和週邊的連結通路
salt7266
2 months ago
https://ppp.mof.gov.tw/....

促參網上有結果跟標案文件,前面有討論到,因為法律對主富(net)太不利,所以律師主打輿論戰,包括律師自己在ptt發文也是如此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雖然於法於理站不住腳,但民進黨也跟打,果然打到謝國樑暴走。富二代EQ低的話,再有理也會自爆。
bull6272
2 months ago
原來是這樣難怪標不到

不太了解這種建設案
印象大樓?商場?由政府招標
廠商跟政府會簽約由廠商出資建設
會簽約保障出資的廠商沒有意外的情況下
可以負責商場(?)多久
但產權還是政府的或是有部分樓層是廠商的
現在怎麼會搞成這樣
salt7266
2 months ago
bull6272: ROT 或是 OT 或是 BOT,產權最後都一定是還給政府,不可能在這些標案中會有產權給民間的情況跟條件。這次最大爭議就是當年大日(NET)的合作,當時基隆市政府不知道怎麼做的,讓 OT 案(只有營運沒有增建)變成 ROT(有增建),結果時間很短(最短 5 年),而且真實出錢蓋的廠商還不是簽約的廠商(簽約得標的是大日),才搞到現在這樣
bull6272
2 months ago
salt7266: 看起來是前一個執政沒處理好遺留的問題
感覺好多的標案、建案會弄這種外外包
dog4389
2 months ago
bull6272: 現在的問題分析下來會發現謝國樑是真的處理到很爛,哪怕是前朝問題,他也肯定能處理的更好。就連事情發生後的處理也很糟糕,加上最新的吸毒記者會...
bull6272
2 months ago
dog4389: 這倒是感覺處理不好所以負面印象多
不過約已經跟微風簽下去還簽這麼久
後面要處理感覺很難應該最多付錢或是1樓合約?
salt7266
2 months ago
bull6272: 其實法律上已經處理的差不多了,連這次標案 主富 自己也有來標,按照net律師的說法,他們還將這些爭議去警告其他想投標的廠商勸退了十幾間廠商(其實這應該犯法了只是還沒被重視),結果投標出來主富沒上。
salt7266
2 months ago
法律上來說,除非當時ot 變成 rot 有什麼特別條款(目前看起來都沒有不然net就拿出來了),不然按照標案以及合約,產權是一定不可能留給net的,連跟市政府的身份都沒有,大日直接說可以點交給市政府,等於net被坑殺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dog4389: 謝國樑本來就很爛

但是看林右昌和 NET 這演出,找輿論和民粹將事情搞大,看謝國樑會不會縮了的演出
我只能說,跟民進黨這些人比渣,國民黨差遠了
goose9027
2 months ago
上一個會這樣做的人叫馬英九

因為當年債權順序是銀行大於員工
所以關廠工人上法院都輸

馬英九去協調銀行將錢吐出來給收費員,然後修改法令將債權順序調整為員工薪資優先級最高
goose9027
2 months ago
4月電價又漲?王美花:台電若無撥補或漲價 年底有財務危機
現在
就漲價啊,沒有你是要怎麼樣,重啟核電嗎?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政壇上就...手段低級但有用。(不管哪個大黨都是)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NET律師那自爆勸退其他廠商很好笑,要不是顏色對,現在已經被作成梁家輝梗圖到處流傳了。
(不過這種勸退,無關黑道,在業界也是常態就是了。)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NET 律師開竅了。產權肯定是拿不到了,不如跟著黨打微風弊案。一方面報仇,另一方面如果標案廢掉,下次政黨輪替有機會再由NET標到?
https://i.imgur.com/N5EzoiN.jpg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律師要求公布四家投標內容是合法的嗎?不過基市府應該至少可以公布NET的吧。
salt7266
2 months ago
…NET 前面還有一個正好停,微風沒上也不是 NET 上,而且是最有利標(NET 律師也沒說拿多少出來整修跟增建),就是一個打輿論迷糊仗…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最有利標最容易操作,但也最容易被黑函攻擊。如果標案弄到有問題重標,主政者又換人的話,NET有機會出線?

涉弊標案 追回重標售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goose9027
2 months ago
jaguar1472: 這案不太一樣,這個是有改標單
現在四家投標內容網路上都大略有個七七八八了
要翻盤很難

主要是微風要投 3 億吧微風投資3.08億元 基市府籲民眾別被不實訊息誤導
余治明以財政部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資料說明,微風集團在這次東岸廣場的ROT案中,願意出資新台幣3.08億元,而非外傳的1.5億元。他強調,先前市府與業者簽署的是OT合約,約中並沒有要求廠商投入改建,而今年的ROT就是確確實實要求廠商要投入3.08億。但是前廠商自行增建,轉手跟這些品牌商招租,這些收來的租金與營收,根本就沒有回饋到基隆市民。
goose9027
2 months ago
那些比較的懶人包剛剛好就是沒有自行出資的部份

以我對綠營的尿性認識,110% 有問題
tako3447
2 months ago
三億 真的好棒喔
jaguar1472
2 months ago
我是覺得NET要不要考慮換律師?花錢登報高級酸謝市府,結果大概一半市民感覺不到酸,還被謝市府見縫插針,最後得再發一次聲明說自己在高級酸

NET登廣告道歉不滿基市府錯誤解讀 再發聲明要求儘速道歉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prince9600
2 months ago
jaguar1472: 覺得NET該換律師+1,看下來他都在打泥巴仗,而且走向越來越謎
goose9027
2 months ago
NET 找這律師就是要打泥巴仗的

因為上法院根本 NET 一點機會都沒有
pigeon2430
1 months ago
【基隆NET爭議案】微風集團入駐基隆 林右昌反應前後不一 | 上報 | LINE TODAY今天看到,補個
“微風廣場近日能來基隆投資,首先,應感謝前市長林右昌,因為早在2017(民國106)年前,時任市長林右昌即曾親邀微風集團進駐基隆並全程親自招待。”
看來當初林右昌也是屬意微風的嘛,只是沒成功
goose9027
1 months ago
pigeon2430: 應該是背後勢力不要微風,或是微風不想給

林右昌任內最大的問題是 OT 變 ROT 但是沒重新簽約
NET 都投三億了,怎麼可能隨便放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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