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卡-
3 months ago
ಠ_ಠ - NET基隆東岸廣場保衛戰懶人包 (下收我是狗4389
受不了後面那幾個槓精了
決定開一個公開河來慢慢討論重點

等休息跟下班再來慢慢打
有想討論都可以用
latest #16
-修卡-
3 months ago
目前不管是哪一邊,產權問題都在跑後續處理
場外討論已經意義不大,畢竟接著就是看法院怎麼跑
但市府敢這樣做應該是相當有信心

但當地人看其實看的點不單單只是法院程序問題
而是這件事情對於想投資基隆的企業會有怎樣的影響
(誠品以前也是被弄走的樣子)

然後為什麼市府可以帶人點交用大批警力到場
現場警力到底處於怎樣的狀態下被使用

這一切似乎都是被市府拿捏得好好的,就是吃定自己不會輸

還有包括為什麼把停車場用這麼長的租約弄出去,基隆東西岸一直在擴張,為什麼不是讓微風進駐城市轉運站
這邊是優格
鵝在別的噗也這樣亂過,雖然沒辦法證實他是故意掀起泥沙,但真的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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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卡-
3 months ago
crab010021: 至少看起來他不會跑到具名噗亂
其實這件事情討論空間不少,不管是探討哪方面都可以
但開口就用惡意的態度引亂回文,很難讓人去認同 ˊ_ˋ...
Shokanallr: 這種事情本來就是互相提證物跟辯論,像他這樣在本案瘋狂提與他案無關的內容,很快就會被法官要求提相關證物,或直接不理他,提不出來後下判決⋯⋯
我自己當時是沒有跟到這個案件所有流程,也沒看到大日跟市政府、還有市政府跟微風、甚至大日跟NET的合約
還有增建時,市政府/大日可能會跟NET有的協議,公司那麼大,真的沒簽任何協議保障自己
所以想說懶人包裡多神人可能有人會有(如果有公開的話,好累還沒空查)
誰知道又遇到鵝⋯⋯
明明我印象物權上,只要是出資興建人通常會是原始起造人(本件例外是市府,看起來對合約跟流程比較熟悉的鹽巴旅人也有贊同這個很特別)
所以增建的所有權通常歸出資增建人所有
只是面臨這種移轉整棟建物所有權時,像是查封拍賣(其實這個是消滅原所有權,建立一個嶄新所有權給拍定人)會因為增建沒有獨立對外聯絡空間時、而併付拍賣
但這個跟警方在沒有接獲任何法院執行命令需要警力陪同時,正常行政機關不是不能要求警力出動⋯⋯但要有一個合理程序,才能派員
這個警力量很大,沒什麼特別理由,就叫一堆警察旁觀?
間接讓NET無法阻攔開鎖???
總之,net真的很像被大日坑又被市府耍⋯⋯
鵝還一直跳針net在一樓已經點交
如果net二到四樓沒營運,其他商場廠商,怎麼可能是跟net簽約⋯⋯
我也不知道我講得對不對,但亂起來就很難有和平發問空間⋯⋯
就是累才想看懶人包啊⋯⋯
他們講的產權應該是不動產所有權人對不動產的所有權利
假設NET是增建部分的原始出資建設人(不是形式上起造人,所以替換用詞),正常也有所有權,只是因為未登記保存(不動產所有權人登記等等),所以沒有完整的權利,只有事實上處分權(就像違章建築沒有登記保存,還是可以移轉所有權)⋯⋯
啊我物權就很爛,才想看懶人包⋯⋯了解狀況,是逼我去問同學膩⋯⋯
而且就我自己遇過的經驗,很多案件內部一堆亂七八糟的,還要看不少眉角⋯⋯
-修卡-
3 months ago
產權的部分目前市府看起來比較強勢,NET也有自己說法。比較有疑慮的是為什麼沒有在林右昌的時候把這些事情敲定
還有到點交前,謝市府是怎麼溝通的。當然假設市府合法,把一個營運良好的租客踢走換一個感覺有裙帶關係的還是挺詭異的。這也是話題很容易亂的原因

現在就是看議員質詢時市長能怎麼回答,畢竟他現在是徹底消失在火線
然後用警部分就很有疑慮,這也是目前大家最困惑的點。
-修卡-
3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rIIIcGkMn6bpOyI1b3q7h.jpg https://images.plurk.com/2BqhD9TGjvT1PqWdTS0ePO.jpg https://images.plurk.com/5itSVKyhrq6t5HA4ZrYiS0.jpg https://images.plurk.com/45j3LoZAdmrczsm3rYsp05.jpg https://images.plurk.com/2JDIZDaLV2NflwP8U79Wqg.jpg 河道爬到的資料
shard
3 months ago
我前幾天查相關資料的時候也是查到一樣的網站(基隆市政府自家系統這幾天都連不上很爛)
https://images.plurk.com/2TjjmNSEqyCbB2KfiQgJq8.png https://images.plurk.com/4HIEruAIJaWpyzZny0TTDR.png https://images.plurk.com/1sweiAmReAG4KhNPibwL43.png https://images.plurk.com/9eVNayiiAc4WSOGiMHAsy.png https://images.plurk.com/5fJfeIsKvnpwA8M8y33TMO.png https://images.plurk.com/5vvsXSRIQVA6pRvVwMpT4j.png
shard
3 months ago
因為此案是增建案無疑,而二至四樓乍看之下也並非完全獨立的建物,從判例來說產權/所有權應該會判給原持有人=基隆市政府沒錯。但就像前面有人提到的,一般來說這類案子為了避免爭議都會事先談好、並簽下像是協議書或切結書之類的以茲證明(潛在爭議經各方討論過且)已達成共識,但就…再看後續各方還能拿出多少證據了吧。

而強行進入並換鎖的部分(用最委婉的說法而言)一定是有程序瑕疵的,依法而治在此越看越像是個笑話似的…
感謝資料!這幾天還沒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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