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時候特別容易因為預設別人的眼光把自己貼上某種標籤,類似「我不想被認為是這樣的人」,所以我應該「喜歡或不喜歡做某件事」,但實際上很多時候人們從行為來論斷他人本質/內在的方式並不合理也不全面。小時候一方面被教育/社會價值觀影響,一方面特別在意他人的觀感,直到某天意識到這樣的人生一點也不快樂而且完全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及潛能,才開始把他人或是社會的價值慢慢從自己身上剝落,重新從內在來感受自己是什麼東西,在定義之前先去體驗,當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走、感受到那份自在的時候,定不定義或許也越來越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