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看到沈伯洋先生在講,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的職責不同,法務部長並不能介入、指揮個案偵察。讓我想到以前曾看過介紹中國司法制度演變的書,其實跟多數人想的不一樣,包青天根本沒有直接推出公堂鍘人的權力。事實三法司的覆核制度就是在宋朝建立的。三法司包括大理寺,刑部與御史台,大理寺等於最高法院,地方上的重大案件,特別是死刑,要送大理寺再審一次。刑部等於法務部,大理寺審過的案件,刑部還要再覆核,檢討使用律例是否有違誤,整個審判過程有沒有問題。最後御史台的御史,會監察參與的司法人員有無貪贓枉法。超重大案件有所謂「三堂會審」,就是大理寺、刑部與御史台全部到齊。你在宋史裡的記錄,可以看到這個制度是如何演變出來的。當時的聰明人就知道要層層覆核、互相監視,不相信包青天那套。LE SSERAFIM - Perfect Night (Live Performance) | #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