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頂樓陽台可以讓頂樓住戶蓋違建(加蓋)
有住戶檢舉,政府已經認定為違建
因為沒有公共安全疑慮,所以等排拆(遙遙無期)
頂樓住戶還把房子租出去賺錢,自己住到頂加,
加裝冷氣水電也無法可管
還不用繳管理費(因為物業說如果收了管理費
等同於我們住戶同意這個違建)
但是電梯他還是照用啊,警衛還是要幫他收件
明明是公設,卻被這樣侵佔,還不用付任何費用
完全無法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