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 #貪汙罪 起訴案。

☆起訴書:量刑意見(一) #存檔

建請法院審酌被告高虹安擁有傲人之學經歷,曾擔任鴻海公司中階主管,每月領有立法委員月薪19萬餘元及問政費用7萬餘元、銀行存款達1,200萬餘元,永齡基金會並支應每月10萬元予歷○久公司協助被告高虹安從事立委職務,財力豐厚,竟分毫不用上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反壓榨憚於其權勢之下屬助理配合共同虛報、浮報酬金、加班費,向立法院詐取該院編列之「人事費」,流用於委員辦公室及個人私用等支出,足認被告高虹安公私不分,貪圖小利,為支應其他開銷操控助理薪資而詐得公費助理費用,且犯後態度不佳,卸責予助理,請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

高虹安起訴全文!逼助理浮報公費 拿46萬「洗頭買雙眼皮貼」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