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靜儀醫師溫柔堅定新中二

先說結論: 數位中介維護法草案都還沒送進立法院咧。

再說緣由:

數位網路平台上包括網路詐騙、性霸凌、性剝削等新興犯罪行為目前多數網路社群平台僅能「自律」。

但是包括網路購物詐騙、社群散播性剝削圖影等案件,到底社群平台是否僅能雙手一攤「我只提供平台,犯罪不甘我事」,受害民眾鼻子摸一摸算倒霉?甚至受害者因影像身心受創,卻沒有即時保護機制?

這題非常複雜,全世界民主國家都在面臨挑戰(威權國家不用,直接有牆,或是敏感詞);目前的研議階段是:針對草案定義、納管範圍、資訊限制令執行細節、知悉構成要件、免責條款設計、國內產業環境評估、救濟程序等議題收集意見。

不用帶風向什麼「強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