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你的事件只是個開始,你才30歲才剛翻紅..10年的努力!後面還有40-50年的好時光,你那麼喜歡演戲!不過,或許在不同的領域你都會有所發揮!不管去打喜歡的高爾夫.當個運動選手都行.也該說還好你先接了許多代言!在紅的當下先有了入帳的收入!果然在能賺的時候要努力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