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耽

“人總想要忘記過去那個傻逼呵呵的自己,覺得忘記和放下,本身就是一種充滿勇氣的行為。”
“我可不這麼認為,忘記是再簡單不過的逃避,比誰逃得快逃得遠,頂多算你跑步速度快,算什麼勇氣。”──第199章,〈不要在垃圾桶裡撿男朋友〉池小池。

在這麼歡脫的小說裡面,我竟然感到救贖。
那些傻到把心掏出來雙手奉上,然後被一把拍掉的經歷,為什麼要忘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