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穿比基尼泳褲 挪威女子沙灘手球隊「穿著不當」被開罰 | DQ 地球圖輯隊「在比賽過程中,挪威的女子運動員們穿的不是「比基尼泳褲」,而是一般的貼身「短褲」。因而被歐洲手球總會(European Handball Federation)以「穿著不當」為由,一人開罰 150歐元(折台幣約 4,958元),等於全員被罰了 1,500歐元(折台幣約 4萬9,585元)。
根據國際手球總會的規定,女性運動員必須在比賽時穿著「貼身且剪裁角度往上,朝著大腿的根部」的比基尼泳褲,而且泳褲兩邊的長度都不能超過 4英吋(約 10.2公分);但另一方面,男性運動員卻可以穿著短褲,且短褲只要距離膝蓋超過 4英吋、「不會太寬鬆」即可。
看來不只台灣,很多運動協會都頗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