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個人的淺見是這樣,一個人的能力,能直接管理的最大負荷上限,大概就是十個人左右而已。一旦要管理的人數超過十個人,你就會有一個「組織」出現。而「管理個人」與「管理組織」,是完全兩回事。很多菁英在自己的領域很有成就,但成為領導者以後,卻一團糟,關鍵是他在自己的領域時,管理的只是小團隊,所以管理的是個人,當他需要管理組織時,還繼續使用管理個人的方式來處理,就會出現問題了。特別是很多能力很強的人,強調事必躬親,大大小小都要管,用自己的一套原則放諸所有事務,這通常下場都會很慘。管理組織時,你要明白,你所能依賴的,就是那些上班八小時,每天等著下班的中低階幹部,他們絕對不可靠,而要怎樣讓這個完全不可靠的團隊,盡最大的可能有效運作,並從最末端來監管這個團隊,那就是一門高深的藝術了。東西會爛掉,一定都是從最末端、最下方爛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