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中 | 秋冬專案下月啟動 電影院、健身房等8大場所沒戴口罩可罰1.5萬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場所舉例如附表)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