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交3217
承資工系聲明,所以系方認為系方的責任只在未能「強調預審的目的僅供提醒與輔助」嗎?而且系主任是打算只把這個系統拿來邀功,一出事就撇清責任嗎?
如果你的系統根本不能在實際運用上發揮功能,這根本不算輔助而是妨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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