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交3120
經過這次事件,交大的修業規定可不可以改成不要那麼拗口難懂,減少大家對規定的疑惑,不然像那位同學一樣,行政人員都審核通過了,結果最後要延畢,這樣大家不會對這個行政體系不信任嗎?連系辦的審核都不可信,那我們要信任什麼?結果底下教授在意的點都是交大資工名譽被毀壞,而不是這個同學主要訴求“被”延畢,我很不能認同三方都有錯這個解釋,明明就是行政人員錯,結果所有苦果都是同學扛,底下教授認為同學誤會免修的意思,所以同學也有責任,那為什麼一月的審核可以過,阿同學相信系上的審核,結果最後被擺了一道,行政人員不用負責嗎?雖然那位同學文中有些情緒性發言,但這應該不是重點吧?遇到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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