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警權無限】
政府在傍晚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今天即日刊憲公布,明天(7 月 7 日)生效。

有關實施細則是在今天國安委會議上制定,政府公佈共有七條條文,包括在緊急情況下警務處助理處長或以上警官可以自行批准警員進入有關地方搜證;警方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扣押懷疑干犯國安法人士的旅行證件並禁止其離港;保安局局長可申請把涉及國家安全罪行的財產凍結,再由律政司司長向高院申請充公
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刊憲 保安局可申請凍結涉案財產 緊急情況警方自批入屋搜證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