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快訊:非必要赴三級警告國家或地區,及填寫檢疫通知書不實者,不可領取防疫補償並加徵必要之費用(!)

(lightbulb)自3月17日起,國人於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該等國家或地區,返國後接受隔離或檢疫者,不得領取補償,並加徵必要之費用,費用將另外公布。

(lightbulb)民眾入境填寫檢疫通知書資料若不確實(包括提供不實聯絡資料或漏填),除不得領取防疫補償金,另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及第69條第1項最高處15萬元罰鍰。

(lightbulb)違反相關檢疫規定者,依法罰10至100萬,並將公布其姓名。

(star)詳細資訊可參考今日新聞稿:http://at.cd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