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軒

不想一次講太多,這邊先節錄一段內政部營建署的實價登錄Q&A如下:

Q3: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可否舉例說明。

A3:買賣之案件有建物門牌者,區段化一定區間以「建物門牌號碼區間值」填寫為原則,舉例而言,如成交案件係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1 段 25 號,則以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1 段 1~30 號公開查詢。該區段化方式亦會視各個地區不同發展程度,因地制宜彈性呈現。

若都市化程度較低地區,不適合採建物門牌號碼區間值填寫或無門牌者,則以顯著地標、地物之區段化方式呈現,舉例而言,如屏東縣滿州鄉中山路滿州國小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