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逕付二讀,說白話是「這法案大家都沒意見厚,那我們就直接過囉」
一般用在名詞修正或沒人注意的小法案。
某些法案留在委員會是因為跟現有法案衝突,需要繼續討論,怎麼能逕付二讀......

P.S. 例如礦業法卡在原基法的知情同意權,這個部分又需要回到原基法辯論。

2. 政黨協商是『保障小黨』的制度。
讓小黨只有三席也有一次確定能討論法條的機會,越是小黨越應該重視協商

小黨自己想把協商拿掉真的不知道該說甚麼......
拿掉就是永遠投票比人頭永遠輸別人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