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提案「人工流產需於妊娠8週內施行」 中選會將舉行聽證會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這個公投的推行可怕在什麼地方?我們分幾個階段說。新聞裡面沒有說清楚這個8週與醫療判定之間的關係。

提出之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本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施行。』修正為『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

不知道提出公投方有沒有打算拿掉醫療但書。「但屬於醫療行為者,不在此限。」

如果拿掉醫療但書?那全世界的髒話加起來都不足以表達我的憤怒。8週是一個各種產檢都還沒開始的時候,16週才能做羊膜穿刺,20週左右做高層次超音波。如果拿掉醫療但書,把規定死死限制在8週之內?生出一堆有問題的孩子誰養呢?真天殺的國家養嗎?還是就如同這些提案人相信的上帝自有安排?
(提案組織是教會相關組織喔!)
#性別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