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rk HK
噗浪香港特稿:人權法與公安條例的關係

這兩個月,大家都看見港共政權的各種違反人權的行為,但是諷刺地,香港其實是有《人權法》的。現在大家可能很少聽說,可是九七前卻是熱哄哄的政治話題。

《人權法》,全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香港法例第383章),其實是港英政府因應六四事件穩定民心推出的條例。無視人權的中共政權當然反對。結果港英政府為免爭議,只能把《基本法》列明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進行本地立法。幸而,當年《人權法》有若干凌駕性條款,該等凌駕性條款規定了任何香港法例如與人權法抵觸均屬無效,是《人權法》的精粹。不過,主權移交前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第160條,宣佈該等凌駕性條文抵觸《基本法》的憲制性地位,不能過渡九七,連臨時立法會的幌子都不需要。該等不能過渡九七的條文為:
(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