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結婚][日本國籍姓氏]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根據日本民法第 750 條規定,夫婦結婚之際,得從夫或妻姓。

不過,因為外國人無法持有日本戶籍,所以無法正式改用日本姓名。所以在國際婚姻的情形下,夫婦可以個別使用不同姓氏,「黑澤志玲」原則上不會成真。(但是,日本有所謂的「通名」制度,如果林志玲本人想要,「黑澤志玲」還是有可能出現在駕照之類的文件上。)

比較可行的方案是,黑澤先生改姓林。根據日本戶籍法第 107 條規定,與外國人結婚的日本國民,可以在結婚後六個月內,申請變更為外國配偶的姓氏。

所以台灣女婿「林良平」才比較可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