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不正確
「什麼時候開始原諒加害者變成受害者的義務了?」
我告訴你什麼時候吧:從我們台灣法律界開始把加害人的人權與「教化可能」看得比被害人的權益更重要的時候。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當我們的法官連給予犯罪者制裁都覺得自己在「妨害加害者的權益」時,你怎麼能指望社會能夠正確地區別加害者與被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