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劍龍 正在
【轉】
現行的「遊戲規則」底下
建議大家。不加班/少加班。
這是現行最佳策略。 1.跟公司打「不當解僱官司」 2.跟公司打「加班費官司」

1比較好,真的 有鑑於32-1奴隸法要通過了。請大家從源頭開始預防。

不當解僱官司: 舉證「責任」在公司身上,員工不需要證明自己很棒。是公司要證明員工很爛。

公司要「合法」開除,實際上非常困難。

告官不是要討遣散費,而是要求原薪原職位復職。

官司打半年,告贏之後,薪水就是要補半年。不要懷疑。法律就是這樣。 員工沒去公司上班,結果薪水照給喔。

復職之後每天在公司宣傳,我告贏公司。順便每天跟主管吵架。 通常拖一陣子,公司會「加錢」遣散你。到時候價碼隨你開。

沒種的話,也可以復職一天就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