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直覺地認為重刑可以解決一切問題。或者,其實沒有人真正在想解決問題,只是想要發洩憤怒在「能被抓到的」酒駕者身上。疲勞駕駛、超速駕駛、違規切換車道、轉彎,本質上都是一樣危險的、可能造成他人生命威脅的嚴重行為。酒駕之所以額外增訂了專用條文,不過就是因為被認為是「享樂」而「觀感不佳」,形成的一種現象立法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