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是一種很可怕的職業。
計程車司機強制性交加重,是因為公共安全,以及職業特性使之便利得手。
很多人都說,這是貼標籤,是歧視。
如果是這樣,老師也是吧。
老師犯此罪的加重,是期待可能,是道德。但身而為人,道德,早就不該期待。
教師的職業特性、教師得手犯罪的便利性不是更實在嗎。
總是一個有一個,誰之後下一個又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