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以前再重考班的時候,在一中街的警察局後面被人搶劫
當時愣了一秒左右,前面0.5秒在想要不要把口袋的刀子掏出來把他宰了,後面0.5秒想到幹旁邊是警局
然後當下決定烙跑到警察局裡面,順便問警察要是把對方的小刀奪走捅在他身上可不可以之類的,結論是很殘念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