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多朋友關心「護照貼紙不罰撤案」的報導,定宇向外交國防委員會召委劉世芳查詢確認,向關心的朋友說明如下:
該護照施行細則,馬政府原訂貼紙罰則交立院「備查」,在外交國防委員會綠委一致決議,將備査改審查,而且取消罰則。
外交委員會通過後,送交大會審查,親民黨在大會程序中,要求黨團協商,現還在協商程序一個月中,根本沒有所謂的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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