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李佩芬臉書]
我22歲在做第一份工作的時候,有天下班,經過市民大道的路口,我看到一個天還亮著就已經喝醉的年輕人,滿手臂的刺青、煙疤,和一道道割腕的傷疤,不斷想闖紅燈,往車陣撞進去,我立刻拉住他,問他住哪裡,有沒有家人,想當然爾根本聽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