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綱微調 #占領教育部
(把在別噗的留言搬回來做紀錄)
先說重點:「法律給了一定的權利沒錯,但身為執政者,有時候應該要放棄權利。」
我也覺得這次是否有衝進教育部的必要值得商榷,其次,侵入建築物罪的客觀要件應該是成立的,不過後續討論就如李茂生老師所說,還滿複雜的(雖然老師主要談的是記者,但學生衝進教育部的行為在某程度上有可類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