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事件/純粹個人感想;請別斷樓哦】

現在事實並未查證,一個國家所擁有的尊嚴的確無法讓他們輕易的道歉,我想、這是任何人都應該尊重的。
要求對方在72小時內給予答覆,說實在話,台灣政府的做法我很不認同。
就我所知,大案子不是三天之內就能了結的。縱然最後查經證實菲律賓有錯,超過了時限後才道歉,這道歉你收是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