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老師說「切結書」是廢物,簽不簽都一樣。另外,借錢一定要跟對方拿借據,只拿一張本票不能證明對方有跟你借錢。以上兩種情況台灣坊間很常見,但在法律上是無用滴(只拿心安的)~請大家牢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