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販賣人員資格擴大,納入中藥/生藥相關學系畢業生,台灣中藥權益促進會:解決人才斷層問題 - TNL T...
中藥販售新令遭基層藥師團體反彈 衛福部:可能多慮了 | 聯合新聞網
中藥販售新令引基層藥師反彈 衛福部:不涉調劑權 | 生活 | 中央社 CNA
「衛福部近日公告,符合資格者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但基層藥師團體認為『藥』應統一由藥師管理。中醫藥司今天說,主要是為避免中藥行凋零過快,且採購販售不涉及調劑權。

法令不完備、加上沒有國家考試給照雙重夾擊,傳統中藥產業逐漸式微,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先是在民國108年公告藥事法103條解釋令,有條件讓一定時間內實際從事中藥販賣業務者,得繼續經營中藥房。

今年3月18日中醫藥司再公告,新增核釋藥事法第103第2項後段『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規定,即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