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被藍白沒收討論的「國會擴權法」,存在太多荒唐,太多兩光!

1.第25條「反質詢」定義不名,吳宗憲說三讀後才要跟人民解釋,又改口說用未來用判例來說明,我的天,要有判例那要先有一堆地獄倒霉鬼遭殃,我建議國民黨民眾黨乾脆先去試關他們說沒什麼的一年徒刑,試關期間勞動費用打八折!

2.第47條「政府機關」定義也不明,是指中央政府還是也包含地方政府,如果包含地方政府那直接違反地方自治的精神,未來是不是地方議會、代表會都可以如法炮製!

3.第47條「部隊」被獨立列舉實在很奇怪,部隊不是本來就是國防部的下轄單位嗎,國防部又有政府機關已經定義過,表示藍白就是想跳過國防部直接掌握部隊機密,根本企圖傷害三軍統帥的領導統御權。

【蔡易餘家己人】「沒有討論不是民主」5/24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條文說明,反「擴權自肥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