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強制猥褻女子 一審判刑8月 | 社會 | 中央社 CNA藝人宥勝被多名曾合作的工作人員指控性騷擾,台北地檢署認定宥勝跨坐在1名女子大腿上強吻、撫摸,將宥勝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天判處宥勝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審酌宥勝於本案案發時為具有名氣之演藝人員,具有一定媒體關注度,與被害女子間有上下從屬關係,他利用被害女子的信任且所使用的強暴手段,嚴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

北院指出,宥勝迄今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沒有任何實際填補損害的行為,且宥勝在法院進行審理程序交互詰問之前,不當接觸本案被害人及證人,難認有懇切悔悟之心,判處宥勝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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