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想著為什麼十年後還得去青島東路抗爭,一邊又覺得當年還有刑法100條時敢走上街頭的上一輩示威者真的猛!雖然解嚴了,但該死的刑法100條還在,這些照片中的人們隨時有可能被「合法」殺害,但他們還是走上街頭了
https://images.plurk.com/1BFOnlH86uTqBIY5ssK7RK.jpg
圖片來源:聚珍臺灣粉專/取自《自由之路·人權光影》

至少現在,我們去青島東路,不會被刑法100條弄死。這是上一輩留給我們的民主。我們該留點什麼給下一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