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 #代理孕母 #人工生殖修正草案
對於本修正草案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次日起60日內(~113.7.13),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部國民健康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三)電話:(02)2522-0648。
(四)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HD978 - #代孕 #代理孕母 #人工生殖 說不失望是騙人的,但還是呼籲大家,拜託60天內將反代孕...@elish - 昨晚轉的兩噗放在一起很滄桑,所以伴侶盟認為知名作家因其政治立場和與之緊密連動的身分,受...
然後基於之前有被嗆過說沒有用正式官方的格式陳情會不算數,所以也附上官方衛福部的正式書面意見表,有噗友說可以打完加寄個雙掛號留存證據預告修正「人工生殖法」草案(預告終止日期:113.7.13)